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精選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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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精選29篇)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支持企業發展,甲方願將房屋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並特立本合同,以便雙方遵守。

第一條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出租房屋、面積、租金等:見附頁

第三條 租賃期限(本合同有效期)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爲期 _____年____個月

第四條 費用及交納

?一、租房押金

1. 租房押金交納標準爲50元×租賃房屋總面積。

2.乙方租賃房屋總面積爲_____平方米,應交納租房押金_______ 元。

3.租房押金應自本合同簽字的同時由乙方向甲方交納,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企業孵化與綜合服務協議書》(編號:______________ )各項條款的基礎上於合同期滿之日起7日內由甲方退還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有效期內,若乙方退租部分房屋,租房押金不予調整,直至乙方全部退房遷出時,由甲方一次性退還押金。

4.乙方提前退房,甲方有權按每提前一個月扣除租房押金總額的十二分之一歸甲方所有,具體數額依此類推。

5.乙方在任何情況下欠交租金時,甲方有權直接抵扣租房押金充抵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追索。

6.對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損失,甲方有權以租房押金抵扣。

二、租金

1.租金應自本合同簽字的同時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以後的交納時間爲每季度的第一個月的前十天,標準見附頁。

2.若乙方遲交租金,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滯納金,收取標準爲:

逾期一個月內的,甲方有權收取日租金的10%乘以遲交天數作爲滯納金歸甲方所有;逾期一個月以上,不超過二個月的,甲方有權收取日租金的20%乘以遲交天數作爲滯納金歸甲方所有。逾期超過二個月的,甲方可以採用協商或法律手段追回乙方所欠各項費用(含滯納金),其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逾期超過二個月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用房屋內的一切財產(物),自留置之日起一個月內,乙方應完全履行義務,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同時對留置的財產(物)依法進行處理,由留置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收取違約金或留置乙方財產後,不影響乙方項下義務的履行或甲方其他權利的行使。

3.若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請求,並經雙方協商同意。同時甲方將向乙方收取45天的房租作爲違約金歸甲方所有,用以彌補因乙方提前退房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自乙方按合同交納租房押金和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提供室內設施完好的房屋,否則,按本合同第四條項下的規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擔責任。

2.甲方負責房屋自身的維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屬設施),除乙方人爲造成的房屋損壞和不可抗力外,保證房屋不漏雨、傾斜、倒塌等。

3.承擔出租房屋的房產稅。

4.合同期內,在乙方正常履行義務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按租房押金的計算方式向乙方承擔責任。

5.合同期內,甲方不得提高租房押金和租金。

6.出現其他違約情況時,依法承擔責任。

第六條 乙方義務

1.按合同規定按時交納租房押金及租金。

2.使用房屋前,檢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屬設施,之後發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責任外,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3.維護房屋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

4.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設備,給排水設備進行更改,對房屋進行裝修,須向甲方提出方案並經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批准後的方案若需更改須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並經甲方批准,並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須恢復原狀,不能(願)恢復的,向甲方支付恢復所需的費用,該費用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同時承擔由於恢復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

甲方有權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所提方案。

5.不得將所租房屋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後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6.承擔承租地域內所發生的事故責任(包括安全生產、用電、防火防盜等),對事故造成的相鄰各方及甲方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

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依法經營,若發生訴訟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乙方被財產保全導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應當具實承擔。

9. 三資企業承租房屋,除應當接受本合同中乙方項下所有義務外,應當依法向國家土地管理部門交納土地使用費。

10.乙方不得佔用大樓公用面積或在公共區域隨意擺放物品,如乙方有特殊需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

11.乙方不得在承租場所內從事不符合《企業進駐國際創業中心申請審批表》,或未經甲方允許的非高科技開發經營的項目。

第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乙方項下的任何一項義務,甲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請求賠償;甲方違反本合同中甲方項下的義務時,乙方也享有相應的權力。

第八條 合同期滿前,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應當在本合同期滿30天前向甲方提出繼續承租的要求,經甲方重新進行資格審查批准後延續原合同期限或簽定新的租賃合同;如在合同期滿前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本合同到期自行終止。

第九條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關係如需恢復,須重新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如須經有關部門登記備案,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與《企業孵化與綜合服務協議書》(編號:______________)一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雙方簽字加蓋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享有。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附頁)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駐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間號: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 ;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季度租金總額:________________;全部租金總額:________________。

?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共計:______年零______ 個月______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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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2

出租方: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月__日收回。

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關__個月的, 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首次租金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__給甲方。採用付_壓_方式。

1. 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2.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3.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爲,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_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擡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_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_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電掛: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爲維護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特簽訂本合同。

2、甲方將龍坪鎮解放西路49號三樓三室兩廳,面積123米2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租金爲14000元/年。連租三年,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

3、租賃時間從20xx年5月25日止20xx年5月25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居住使用。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搬出。若乙方要求續租,必須在期滿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租賃期間水、電費(依據表上數據)、網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5、在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出租屋的使用安全,如需維修,維修費有甲方負責。乙方因使用過程中造成房屋、設施損壞的,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6、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7、若甲方在租賃期內出售房屋,應在1個月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準備。

8、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的房屋無安全保障或直接影響居住的。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經常故意刁難乙方,造成乙方居住不安寧的。

9、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險物品和化學藥品或在出租屋內進行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的;

(2)未經甲方同意,轉租房屋或改變用途的;;

(3)故意損壞房屋及設施的;不按時繳納租金和水、電費的。

10、因自然災害、拆遷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實施或造成雙方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原合同終止,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不計算,把多的租金退給乙方。

11、乙方交還房屋應保證各種設施及房屋完好無損,否則根據情況進行賠償。

1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另立條款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若雙方因某項事宜產生歧義,經協商、調解解決不了的,雙方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

二、租賃期限:_________,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__________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後住。第一次乙方應於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後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元,到期結算,多餘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爲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 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後,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後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 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

9、其他約定事項: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6

訂立合同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備用聯繫電話

出租方(以下

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概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門牌號爲____。 2.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期限及用途

1.該房屋本次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______使用。乙方不得將房屋另作他用或轉租。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押金及其他費用(大寫字示例: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元整)。 房屋租金須先預付後入住,每____月一清。

2.該房屋押金爲____元(大寫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押金不計利息,租房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押金不予返還。

3.房屋租金、押金均現金支付。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4.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收費標準支付。

5.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水、電、數字電視、寬帶費等。

四、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本大樓的物業管理制度,妥善使用租賃場所及公用部分。

2.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電視、寬帶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監督審覈。 3.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爲房屋租金。

4.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到安全用電,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對於由於乙方使用的原因造成火災、觸電、被盜等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並立即收回房屋。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a.在租賃期內進行從事違反社會治安、國家安全等違法行爲。

b.拖欠房屋租賃費、自理費。

c.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對室內設施進行人爲損壞的。

d.將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物品帶入樓內或實施其他有害於大樓安全的行爲。

e.給甲方或其他業主帶來損害的行爲,以及對整個建築物造成損害的一切行爲。

五、其它說明(如:入住時的水電字數。)

1.水錶現數:__________ 電錶現數__________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7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居間方(以下簡稱丙方): 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建設部第42號令《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房地產管理局《城鎮房屋租賃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第二條:租賃期限

從____年____月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_天。 第三條:租金

租金交付方式爲:________,每月租金______元,租金按(季、半年、年)結算,由乙方在(季、半年、年)的前____日內足額交付甲方,逾期則視爲違約。

第四條:其它費用支付方式

以上費用乙方應按要求及時付清,須繳付甲方的費用,按雙方約定支付方式執行。

第五條:押金作爲乙方違約的保證金,在簽訂合同的同時一次性付清,租賃期滿時如無違約責任發生,由甲方一次退還,押金爲_____________元。

第六條:居間服務費用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

2、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

第七條:房屋修繕責任。出租住宅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甲方負責修復,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否則,甲方有權在乙方交付的押金中扣抵修復費用。

第八條;續租的約定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乙方需要續租,須在租期屆滿前30天提出,並經由出租人同意,簽訂續租合同或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甲方須掌握瞭解乙方的婚育狀況,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十條:承租人無權轉租和出賣所承租房屋,如出現轉租或出賣行爲,由承租人和轉租接受人或房屋買受人共同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之約定給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 負責賠償一個月房租;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補交欠租外,還必須按欠付租金的5‰/日向甲方計付滯納金;逾期達 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二條: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等;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3.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 第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2.因房屋拆遷、大修、改造等無法繼續使用的; 3.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的;

4.符合法律或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第十四條: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居間方執兩份,本合同自三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敬告顧客:居間方對個人簽字而未蓋X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的收款憑據概不認可,任何個人私下收取客戶款項的行爲屬嚴重違規(舉報電話: )。

補充條款: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經辦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8

出租方:_____(單位或個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承租方:_____(單位或個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合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二、房屋名稱:建築面積:

三、租賃期限:

租期爲___年___月,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乙方使用居住。

四、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_____元整,(不包括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月_____天內交清,交租金地點在_____;乙方應該按時支付給甲方房租費___付;第二次在_月_日交付給甲方(提前拾天)

2.乙方應付給甲方財產押金人民幣__整,無損壞財產設施和拖欠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的情況下,租賃到期,甲方應如數歸還給乙方押金。

五、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_____%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須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計算。

六、乙方的責任。

1.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月以上,甲方可以從乙方履約金(如乙方付有履約金)中扣除租金,並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計算。

3.租賃期間,乙方按規定及時交納房租費,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窗,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經房屋修繕管理部門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內裝修牆窗的格、花、板壁、電器等物,在遷出時可一次折價給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應恢復房屋原狀。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後_____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嚴格履行協議,則按照年租金的20%賠償給對方。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或單位)_____(蓋章)

承租人(或單位)_____(蓋章)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9

說明:本合同供個人居住租賃房屋參考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1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2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證號碼: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3條 出租房屋概況

(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二部分 租賃期限

第4條 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 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居住的;

4) 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條款

第5條 租金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6條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1個季度的租金;以後應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約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條 租金支付地點: ;

第8條 租金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匯票、轉帳等);

第9條 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關費用

第10條 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稅收由 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或撤銷,或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11條 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等由乙方承擔;環境衛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由 承擔。

第12條 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牆、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3條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4條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5條 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7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爲,則視爲認可甲方的行爲。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係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

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16條 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可以不徵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1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繕

第17條 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爲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予以修繕,超過7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第19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採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第20條 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銷租金或向甲方索還,並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七部分 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21條 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說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爲欺詐行爲。

第22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

第23條 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4條 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序審批的拆遷行爲,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25條 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的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滿搬出房屋時,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八部分 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26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27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8條 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條 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7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7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30條 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遷後7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31條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32條 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覆,則視爲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一年,自30天期滿次日起計。

第33條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條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35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0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36條 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2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37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發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認爲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維護或修繕完畢之前,甲方應減免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十五天內返還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部分 通知

第39條 依照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聯繫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爲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爲送達;

(2)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爲送達。

第十一部分 爭議解決

第40條 對於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第41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第42條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治安許可證等國家規定應辦理的各項手續。如果甲方在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30天內,仍然沒有辦理上述手續,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43條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爲違約。

第44條 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15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15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爲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部分 索賠

第45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返回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交付的中介費用、乙方的來回搬遷費用、乙方已經支付和雖未支付但將要產生的裝修費用、乙方爲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設備安裝費用(如:有線電視安裝費、電話安裝費、電器安裝費用、電線電錶安裝費、中央空調通道安裝費、煤氣管道安裝費、網絡安裝費、暖氣安裝費等)

第46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人民幣 元(大寫: )作爲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

第47條 如果因乙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7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補償金人民幣 元(大寫: )作爲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留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同第45條含義)甲方不予以補償。

第48條 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60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49條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屋給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60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責任。

第50條 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爲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五部分 附則

第51條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存二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爲準。

第53條 本協議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訂頒佈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訂的規章。

甲方簽字:(出租人)

住址:

身份證件號碼:

電話:

時間:

乙方簽字:(承租人)

住址:

身份證件號碼:

電話:

時間: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10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場地開辦餐廳一事,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有關事宜,特訂立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租賃房屋狀況

1、地址:江陵縣灘橋鎮西街

2、計租建築面積:320M2。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 三年,自 20xx 年6月 18 日起至 20xx 年 6月 18 日止。租賃期滿,甲方若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屆時雙方可另行簽訂租賃合同確認。

三、租金交付

1、場地租金:年租金爲 5000元.

2、租金的交付:租金自乙方計租之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甲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負有保證租賃期內租賃場地建築結構完好的義務,並應作好公共房屋和公共場地的維修保養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向乙方交付場地後,有義務協助乙方解決進場裝修和營業後涉及甲方需配合協作的工作。

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場地轉租給他人。如果本協議系由甲方租賃他人另行轉租乙方,甲方必須向乙方披露原租賃協議原件,並交乙方複印件留存。

五、乙方方義務和責任

1、乙方有義務保護甲方出租的房屋和甲方配置的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不得人爲損壞,如有損壞,由乙方更換或賠償。

2、乙方自行負責經營場所內的物業管理和租賃場地內設施設備的維護、維修、保養,並承擔相關費用。

3、乙方在使用場地過程中,如需對場地內部裝修進行維護、改造、更新、結構改變,必須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4、租賃合同終止履行時,乙方應將其租賃場地及附屬設施完整完好地向甲方交接,乙方不得拆除裝飾物,甲方對未拆除的裝飾物不予補償,但乙方自行購置的傢俱、餐廚具、空調、冰櫃等設施設備及店堂招牌由乙方收回並搬出租賃場地。

六、特別約定:

1、乙方若拖欠水、電、物管等費用逾期三十日,甲方有權採取停止供應水電等措施,直至乙方交清所欠費用爲止。採取停止供應水電等措施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或其它有效證件作爲本合同附件。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違約責任

租賃期內如乙方將租賃場地整體或部分轉租給第三方,甲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合同,如甲方解除合同除不退還租金,乙方還應承擔2萬元違約金。

八、本協議壹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11

房屋租賃合同書(商用類)

出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坐落位置

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路(街、巷、裏) 號(門牌) 棟(幢或樓) 單元 層 房。

(二)房屋狀態

所在建築物地上總層數 層,本房屋在第 層;房屋結構:;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規定的房屋用途爲: ;當前是否設定抵押:□是 □否。

(三)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 種:

1、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不動產產權證號爲: 。

2、甲方系該房屋的買受人,預告登記證號爲: 。

3、甲方非房屋所有權人和買受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或出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爲: 。

第二條 租賃用途

1、本房屋出租僅作爲 用途使用。

2、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甲方應於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甲方給予乙方裝修期爲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該期間免受乙方租金。《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二)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

(三)租賃期滿後,甲方繼續出租該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但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與甲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一)租金標準: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人民幣 元,月租金總計爲人民幣 元。該房屋租金 (年/月)內不變,自第 (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條款中約定。(二)租金支付時間 。

(三)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押金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結清相關費用(包括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以及房屋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毀賠償金、違約金、租金等)並按期搬出時,甲方應同時將押金無息返還給乙方。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清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將押金用於抵扣相關費用,剩餘部分應返還給乙方;不足以抵扣的,乙方應據實予以補足。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一)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支付法律、法規規定應繳納的房屋租賃相關稅費,及以下費用:

□水費 □電費 □燃氣費 □電視收視費 □網絡費 □電話費 □物業管理費 □停車費 □清潔費 □其他: 等各項費用。

(二)乙方負責支付因使用房屋產生的:

□水費 □電費 □燃氣費 □電視收視費 □網絡費 □電話費 □物業管理費 □停車費 □清潔費 □其他: 等各項費用。

(三)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墊付的應由對方支付的費用,可以憑相關票據向對方進行結算。

(四)乙方損害房屋所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利益或相鄰關係人合法權益而支付的費用,或因不當使用房屋行爲導致第三人損失而支付的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原有的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或故障,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十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不合理使用或使用不當,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3.對於 等易耗品因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 由乙方負責維修、更換。

4.乙方不得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及設施,不得增加外牆荷載,不得超載使 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

5.乙方對房屋進行室內裝修或者增加設備,應嚴格按照裝修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進行,且甲方有權對工程進行監督。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第七條 轉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甲方同意轉租的,乙方應確保第三人完全遵守本合同的約定,並應將轉租情況以書面方式告知甲方。轉租後因第三人對房屋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

第八條 房屋交付與返還

(一)交付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給乙方。雙方經房屋交驗,在《房屋交付確認書》中籤字蓋章並移交房屋鑰匙後視爲交付完成。房屋交付前的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 擔。

(二)返還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應按照原狀和《房屋交付確認書》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燃氣使用等情況進行交驗,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搬離且雙方簽訂《房屋交還確認書》,視爲房屋返還完成。(三)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辦法爲(□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四)乙方在返還房屋前,應對房屋中屬於乙方的物品進行搬離處理。乙方返還房屋後,乙方遺留在房屋中的物品,視爲乙方放棄其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九條 優先購買權

(一)租賃合同期內,甲方出售租賃房屋的,應在出售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3 日內回覆甲方是否願意在同等條件下購買該房屋,逾期未回覆的視爲放棄對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二)甲方在租賃合同期內出售租賃房屋的,乙方租賃合同期內繼續佔有使用租賃房屋的權利不受影響,合同期滿後由買受人與乙方自行決定是否繼續簽訂租賃合同。

第十條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一)是否需要辦理房屋登記備案(□是∕□否)

(二)需要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在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三十日內,甲方應協助乙方到市房屋租賃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不承擔協助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義務的。

5、甲方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影響乙方居住 使用的。

6、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連續達 日或累計達 日以上的,或欠交各類費用超過 元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4、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的。

5、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或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7、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十一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年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十一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經對方書面同意,並按年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四)甲方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影響乙方居住使用的,甲方按照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五)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六)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利用房屋從事違法違規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乙方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七)乙方違反裝修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進行室內裝修或者增加設備,或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及設施,危機房屋安全的,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或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並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

第十三條 送達條款

甲乙雙方確認以本合同首部約定的聯繫地址爲雙方之間書面文件往來及涉及仲裁、訴訟時仲裁機構、法院送達相關材料的送達地址,相關材料送達至上述地址即視爲送達。因首部聯繫方式和聯繫信息錯誤而無法直接送達的自交郵後第7日視爲送達。一方變更地址或聯繫電話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房 屋 交 割 清 單房屋附屬傢俱、電器及其他設備設施狀況及損賠

名稱品牌單位數量單價損賠額名稱品牌單位數量單價損賠額

裝修情況地面:○木地板○地磚○水泥地○其他 ○有損壞 牆面:○木牆裙○壁紙○立邦漆○彩噴○其他 ○有損壞 窗 :○鋁合金○塑鋼○鐵窗○有損壞 門 :○防盜門○品牌 ○有損壞 其他相關費用

項目單位單價起計時間起計底數項目單位單價起計時間起計底數

水費

上網費

電費

車位費

電話費

租賃稅費

收視費

供暖費

燃氣費

物業費

衛生費

交房確認對上述情況,乙方經驗收,認爲符合房屋交驗條件,並且雙方已對水、電、燃氣等費用結算完結,同意接收。

交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簽章:乙方(承租人)簽章:

退房確認甲乙雙方已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了驗收,並辦理了退房手續。有關費用的承擔和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返還 □無糾紛 / □附以下說明: 。

退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簽章:乙方(承租人)簽章: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1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出租之物業座落於_____市,共計_____房_____廳,室內設備及裝飾包括等。合同簽訂之日的電錶底數,水錶底數,煤氣表底數_____m3。

一、租賃用途爲_____之用,不得擅自另作別用。

二、租賃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月人民幣_____元整,付款方式爲,每期交租應提前_____天付清。

四、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幣_____元整作爲押金,到合同期滿,且乙方交清租賃期間應交的一切費用後,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交付下列項費用:

1、水費。

2、電費。

3、煤氣費。

4、有線電視費。

5、物業管理費。

6、電話費。

7、寬帶上網費。

六、租賃期間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每日按拖欠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滯納金。

七、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用途及結構,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備損壞,應負責恢復房屋原狀並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所租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滿,乙方需按時將房屋原狀歸還甲方。乙方需續租,須提前壹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未續租又逾期不歸還房屋,甲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搬離,並向乙方收取壹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

九、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應賠償乙方由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十、租憑期間,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後方可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向對方支付壹個月的租金作爲違約賠償金。

十一、乙方不得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如有發現按違約論處,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所繳納的押金作爲違約賠償金,乙方獨自承擔因非法活動而產生的一切民事、經濟、法律責任。

十二、租賃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及法律政策的規定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後的相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和規定處理。

十三、乙方如爲外來人員,須遵守本地相關法律規定,及時到租賃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暫住手續。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由甲、乙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六、補充條款或備註:

十七、中介人(中介方名稱、負責人及電話):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市區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爲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總額爲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租住屋內相關硬件設施因自然原因老化或者損壞的應由甲方負責維修費用。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向_________出租________樓事宜,簽定《________樓租賃預約協議》。

第二條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預約協議。

第三條房屋主要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租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甲方將向乙方出租__________________號樓,建築面積共計約爲____________平方米,作爲乙方_________的經營場所。

第六條乙方向甲方租賃本預約協議第五條所定________樓,租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________樓的租賃合同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預約協議第五條所定________樓的租金爲:自通知交房日始______年內,_____樓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日租金爲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預約協議生效後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_________元人民幣到甲方賬戶作爲履約定金。待雙方簽訂________樓的租賃合同後,此定金可轉爲租房押金。

第九條乙方在甲方通知簽訂________樓的租賃合同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未能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或簽訂合同的租賃期限不滿______年,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的履約定金。反之,甲方違反本協議,並將預約房屋另租給他人,則甲方應________倍返還定金。本條通知應採取書面形式,

乙方的通訊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號碼爲:_________。

第十條本預約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爲本預約協議的組成部分,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後與本預約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預約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

第十二條本預約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15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甲方爲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羣衆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閒置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第三村民組所有的,位於荒山租賃給乙方作爲建磚用地。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爲:東至河溝西側的山道;南至防風林帶;西至由東側邊界向西300米一線處;北至由南側邊界向北300米一線處。經甲乙雙方實地測量,乙方租賃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計100畝。

三、租期爲 年,自200 年月日始至200 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該廠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爲 年。

四、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爲 元,共計人民幣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公證後乙方先預付甲方兩年租金計 元作爲履約定金,此款先用來分年衝抵簽約後前兩年的租金,從第三年起租金於每年的 月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現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產的產品參照市場價格抵頂,適用何種方式支付由甲方選擇。

六、甲方收取租金後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第三村民組及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租地建廠所需要的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但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八、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涉及該地農、牧、林等方面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十、乙方建廠或生產經營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築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納費用。

十二、在合同期內乙方經營需要或其他建設項目、礦業開發等情形需轉租這塊土地的,乙方有權自行轉讓,所有收益款項歸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十四、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後超過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乙方從事粘土磚瓦生產的以及磚廠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但乙方所種植的樹木所有權仍歸乙方,如歸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對價。

十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1‰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五十萬;如此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託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自公證之日生效。

附:1、平面圖一份;2、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監督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16

商鋪租賃合同是指出租房與承租方就商鋪租賃所達成的書面合同,圍繞着商鋪使用權所形成民事租賃關係。商鋪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範本: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區 路 街(巷、裏) 號 部位的房屋(連同土地,下同)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已載於契約附件一,乙方願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至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月租金爲( 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租金按 結算,由乙方在每 的第 日前繳付本期租金給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納( 幣) 元的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契約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償租金。

五、在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2.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除乙方應負擔房屋維修費以外的其他維修費用;因甲方維修責任而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3.轉讓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5.租賃期屆滿須收回出租房屋的,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按時交納租金。

2.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房屋使用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應事前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或者室內外裝修,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甲方有權委託他人對工程進行監督管理。

4.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爲造成房屋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5.負責對下列項目房屋維修費用:

①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疏;

②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內電線、電掣、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內水管、籠頭更換;

④室內牆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飾;

⑤水泵設備的維修和更換。

因乙方維修責任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商鋪租房協議範本

6.協助甲方檢查房屋安全,因不搬遷或者妨礙施工而延誤房屋的維修,造成人身傷亡、財產遭受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8.不得貯存有危險、易燃、違禁物品。

9.租賃期內,乙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應交還原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須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七、在租賃期內,因房屋危破維修,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17

1、本合同內容,並對房屋的物理狀況、權屬狀況等情況充分了解。

2、根據法律相關規定,承租人租賃已被抵押、或被司法查封、或已辦理預告登記的房屋,在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所有權變動的,承租人的租賃權將存在風險。當事人在簽訂合同前,應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機構查詢該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預告登記等情況。

3、當事人簽訂合同後應及時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4、本合同所指經紀成交,是指租賃各方通過合法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居間或代理服務,達成租賃意願,自願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行爲。

5、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居間或代理服務達成房屋租賃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向租賃各方出示工商營業執照、經紀機構備案證明。

6、本合同中凡帶“□”的選項,應在選擇項前的“□”內打“√”,並在未選擇項前的“□”內打“×”。

出租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其他:】: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其他:】: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其他:】: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其他:】: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

該房屋權屬證明名稱: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

該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

該房屋權屬證明記載用途:.

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證憑據。

二、租賃期限

該房屋租賃期限共個月,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房屋租金爲:元/本合同期內租金總額爲:元。

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四、押金及其他費用的約定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押金爲元甲方收取押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費用由方承擔有線電視、物業管理費用由方承擔。

租賃期內,因該房屋租賃產生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承擔。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賃押金。

其他約定:.

五、成交方式

甲乙雙方系通過以下第種方式成交。

自行成交。

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提供服務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名稱爲:

備案證書號爲: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提供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爲

註冊證號

六、關於房屋轉租與出售的約定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

租賃期間,甲方出售該房屋的應在出售前日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七、關於甲方交房的約定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爲交付完成。

甲方延遲交房超日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甲方自約定交房時間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向乙方每日按已付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八、關於乙方付款的約定

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向甲方如期支付租金。

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超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按應付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九、其他約定

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使用的狀態,並承擔乙方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屬設施損壞或故障的修復義務甲方不承擔房屋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屬設施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義務。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絕賠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但未覈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爲。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租賃期內,甲方提前收回該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屬甲方違約的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租賃到期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還給甲方,乙方應當保證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結清應由乙方支付的相關費用。

甲方保證已如實介紹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出租該房屋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及有權決定此租賃事宜。乙方保證已對上述房地產作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租賃該房屋。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關於租賃期間房屋被徵收的約定:

十、登記備案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甲方□乙方按相關規定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租賃期內,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內容發生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在十日內,到原租賃登記備案的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變更手續。

租賃期滿房屋續租或者租賃終止的,由□甲乙雙方共同□甲方□乙方在期滿後三十日內到原租賃登記備案的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延續或者註銷手續。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補充約定

十三、附則

本合同所列地址爲各方準確聯繫地址,相關文書送達到該地址,即視爲送達給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相關方,否則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和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_月____日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1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在現實中 ,合同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關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時間等事項,卻忽略了一些不常見的問題。而正是由於對這些問 題約定不明,往往導致租賃糾紛產生。我律師事務所結合多年來辦理房屋租賃糾紛案的實踐,針對一些容易被當事人忽視,而又可能引起爭議 的問題,提出風險防範措施,希望能爲當事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提供法律幫助。

一、無效租賃合同及其處理

按照《民法典》第6 條和《民法典》第58條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確認無效後,其處理上主要是承租方騰退房屋 ,租賃房屋恢復到簽訂合同之前的狀態,承租方負責將租賃期間添附物拆除或與出租方協商抵頂。承租方實際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還租金 ,作爲租賃期間出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損失。造成合同無效的過錯方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 責任。因此,簽訂租賃合同前,雙方應盡職調查,避免簽訂無效合同。以下介紹幾種常見的無效合同。

1、未經竣工驗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有這麼一個案子,某房產公司將大廈出租給某公司,雙方約定了租期、租金及違約條款。承租方進入後對大廈進行了裝修。幾個月後 ,承租方以《租賃合同》無效爲由,起訴至法院,要求房產公司返還其已經收取的房租,及該款項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並賠償其損失 。經查,房產公司系大廈的建設單位,該大廈尚未辦理整體驗收手續。另外消防支隊同意大廈投入使用,但《建築工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 》未簽發。法院認爲,依照我國《建築法》的規定,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大廈不具備出租使用的條件 ;房產公司將房屋出租給時,沒有辦理消防驗收手續,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後,也未辦理消防驗收手續,根據我國 《消防法》的規定,消防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房產公司將大廈出租行爲,違反了《消防法》的規定。依據 《民法典》的規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違反了《建築法》和《消防法》的強制性規定 ,應認定爲無效。

根據我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人民法院確認合同效力時,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訂的法律和國務院制訂的行政法 規爲依據。由於《租賃合同》違反了上述兩部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當然無效。現實中,房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況很多 ,作爲承租方很難查清房屋是否驗收合格,因此爲避免此種無效合同風險,承租方除盡職調查外,應在簽訂租賃合同中約定無效合同處理條款 ,以保護自己一方權益。

2、違章建築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這裏定義的違章房屋是指未經主管部門許可或不按主管部門許可而擅自建築的房屋。違章房屋大體可分爲三種情況: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 地使用權即擅自建造房屋,這種情況不但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關規定,而且侵害了他人或國家的土地使用權 ,不能取得建築物的合法所有權;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權,但尚未取得建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批准文件的情況下擅 自建造房屋。這種情況下,建造人違反了《城鄉規劃法》、《建築法》的強制性規定,因此該房屋用於出租,則簽訂的租賃合同因違反法律 強制性規定而歸於無效。雖然現實中這兩種情況下,建造人可能通過補辦相關手續後,還可以取得建築物的合法所有權,但租賃合同雙方畢竟 要承擔無效合同的風險;三是違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用途的約定,將房屋改變用途出租的租賃合同。我國的《土地管理法》、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對土地用途都有嚴格的規定,實踐中違反土地用途的 約定將房屋改變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將非商業用途的房屋作爲商業用途的房屋出租,以獲得較多的租金,但國家的土地出讓金受到損失 ,並擾亂了房地產市場,這種租賃合同當然認定無效。

依據我國《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件的;屬於違法建築的房屋不得出租”。 違章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所有權,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權。違章房屋出租,作爲承租一方防範的唯一辦法就是租賃前認真查看出 租人的房產證照,沒有產權證或與產權證登記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賃。當然,個別承租人出於其他目的明知是違章房屋仍要租賃的 ,應在簽訂租賃合同中約定無效合同處理條款,或要求出租方提供擔保,但這種風險未必能規避。

3、被確定爲拆遷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拆遷範圍確定後,拆遷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三)租賃房屋”。因《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屬於行政法規,該條爲強制性規定 ,因此按《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簽訂的租賃合同爲無效合同。

律師意見: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對該區域動遷情況進行調查,避免因簽訂無效租賃合同而受到經濟損害。

二、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問題

網上看到一個案例:張某將自有的xx年期租賃合同,並對租金、支付及合同解除等條款做了 明確約定。合同簽訂後,李某依約交付了租金並裝修了房屋,開始營業。因該房屋地理位置好,生意興隆。半年後 ,市場租金普遍上漲,張某有些後悔,於是以租賃合同未經備案爲由,主張合同無效,要求解除合同,雙方因此產生爭議。那麼 ,租賃合同未經備案是否無效呢

1、關於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法律規定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 、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它權利義務,並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屬於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該條規定以“應當”對登記備案加以規定,立法宗旨在於要求對租賃合同進行備案 。因此確認租賃合同是否有效關鍵在於該條規定是否爲強制性法律規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 3條規定:“ 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答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 ,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32條規定:“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罰;(一)僞造、塗改《房屋租賃證》的,註銷其證書 ,並可處以罰款;(二)不按期申報、領取《房屋租賃證》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並可處以罰款;(三)未徵得出租人同意和未辦 理登記備案,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爲無效,沒收其非法所得,並可處以罰款”。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雖然直接規定了未辦理登記備案的租賃行爲無效,但是鑑於它屬於部門規章層面的法律文件,不能規定合同效力問 題。

公安部的《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規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登記;單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須持房屋所有權證、單位介紹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 請登記,經審覈符合本規定出租條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可見出租私人或單位所有房屋用於他人居住 ,既要到房管部門,又要到公安機關登記。

筆者認爲,未辦理備案登記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應認定租賃合同有效。房屋租賃行爲是諾成性行爲,只要雙方當事人就主要內容達成一致合 同即告成立。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交付租金,合同即生效。對房屋租賃的合同進行備案,主要是便於行政機關管理的需要 ,登記備案的合同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理論上屬於對抗要件主義,不是一個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依據《民法典解釋》第9條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 他物權不能轉移”,因此《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不應成爲強制性規定。現實中由於法律宣傳及管理環節薄弱,以及當事人嫌手續麻煩 及規避一些稅費,公民間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相對法人間的少一些,但出於交易安全的必要,律師建議租賃雙方應進行登記備案 ,以減少合同風險。

2、出租房屋應辦理的法律手續

⑴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⑵雙方在合同簽訂後30日內,到市、縣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申請登記備案時應提 交以下相關文件:書面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件、經辦人的證明文件、城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

⑶在市 、縣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

《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爲合法有效的憑證。

三、房屋維修責任的相關法律問題

房屋維修責任應該是《租賃合同》中最常見的條款,合同雙方一般會根據《民法典》第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國務院發佈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11條規定:“房屋所有人出買出租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 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以下簡稱意見)第 8條規定:“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民法典》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房屋的 ,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1、從這些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看 ,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是一種法定權,即無須當事人約定,承租人當然即享有的權利。但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並不是其在任何時 候都享有的一種現實權利,只有當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時,承租人才能在同等條件下由實現優先購買權的可能性轉變爲現實的權利。

2、優先購買權的行使

現實中常出現的問題是在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情況下將房屋所有權轉讓,這種情況下如何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此情況應區分受讓人是善意還是惡意,一是善意,即受讓人不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實,其購買並辦理產權變更手續,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權 。租賃合同如經過備案,承租人可依法對抗受讓人,申請撤消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如租賃合同未經過備案,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張權利 。賠償範圍是因對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 能造成的損失。因此雙方在合同中確定違約賠償標準是必要的;二是惡意,即受讓人明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實而購買 ,那麼承租人可依法行使撤消權。

3、優先購買權的轉讓和繼承

優先購買權一般不能轉讓或繼承。但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 條第3款規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 ,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民通意見》第 9條第 款規定:“承租戶以一人名義承租私有房屋 ,在租憑期間,承租人死亡,該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約履行的,應當准許”,即如果承租房屋是供家庭共同使用的 ,則承租人死亡時,承租人的家庭成員應視爲享有優先購買權。

4、承租人在放棄優先購買權後享有繼續承租權

按《民通意見》第19條第2款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 新房主繼續有效”;《民法典》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在放棄優先購買 權後享有繼續承租權,即“買賣不破租賃”。

六、租賃房屋被拍賣、抵押、查封等相關問題

1、租賃房屋被拍賣、抵押、查封,承租人的權利

爲說明此問題,我們假設一個案例。甲租賃乙的臨街門市房經營餐飲業,雙方簽訂爲期3年的房屋租賃合同。甲支付當年租金 ,開始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飯店生意日益興隆。半年後,甲突然接到法院查封拍賣該飯店的傳票。原來乙在出租甲之前已將該 門市房抵押給銀行,後因還不起銀行貸款,被銀行申請法院抵押拍賣還債。租賃時,乙未告知甲抵押的實情。甲損失慘重,租賃權益無法保障 ,被迫停業。

我國《民法典》第 90條規定,“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後抵押財產出租的 ,該租賃關係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也就是說,如果出租在前,抵押在後,那麼出租方的權益優先保障,可以說是“抵押不破租賃”;反之,已登記的抵押在前,出租在後,根據物權優於債權的民法原 則,租賃關係應予以解除。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張賠償。

對於租賃關係在先的民事行爲,我國立法充分保障承租人的權利不因租賃房屋被拍賣、抵押、查封等受到侵害,但也不是無限制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 5條第2款規定:“對第三人爲自己的利益依 法佔有的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可以繼續佔有和使用該財產,但不得將其交付給被執行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3 條第2款規定:“拍賣財產上原有的租賃權及其他用益物權,不因拍賣而消滅,但該權利繼續存在於拍賣財產上 ,對在先的擔保物權或者其他優先受償權的實現有影響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將其除去後進行拍賣”。

在進行房屋租賃時,承租方一定要查驗出租方財產的權屬情況,如要求出租方提供產權證、使用權證明等材料,並覈實該財產是否存 在抵押、查封等權利瑕疵。如果該房屋存有權利瑕疵,且仍要租賃,那麼可以要求出租方提供擔保,以彌補風險出現時的損失 。鑑於該方面的知識比較專業,建議聘請律師等專業人士提供服務,以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2、租賃房屋不可作爲工程款優先權執行標的

甲乙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甲將自有的臨街商業房出租給乙,租賃用途爲咖啡屋,甲同意乙對房屋進行裝修,並詳細瞭解了裝修方 案,約定了租賃合同終止後裝修添附物的處理。乙進駐後開始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並將整個裝修工程承包給裝修公司丙,雙方簽訂承包合同 約定工程價款。期間因乙其他生意失敗,造成資金嚴重不足,不能按承包合同支付裝修工程款,丙按承包合同完成裝修後 ,多次向乙催要工程款未果,於是將乙訴至法院,申請法院依法將該房屋拍賣,裝修工程款申請優先受償。

《民法典》第286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築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覆》,賦予建築企業對工程價款享有法定優先權,即“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 、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 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從立法本意上爲保護建築工程合同承包人的工程價款請求權,但由於該兩條規定過於籠統,邏輯不是很嚴謹 ,各方對此理解不統一,實踐運用反倒引起很大爭議。而許多建築企業彷彿抓住一棵救命的稻草,只要發包人不給付工程款 就按該條規定請求法院依優先權處理,而不考慮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本案中承包人請求優先權,忽略了一個重要的條件 ,即承包人法定優先權指向的標的物應爲發包人的不動產,如果是第三人的,則法定優先權不成立。上述論述雖未明確體現在具 體條文中,但按拍賣相關法律規定,拍賣的財產應該是債務人的,而不能是第三人的。本案中,出租人的房屋不應成爲建築工程合同中 債權執行對象。

爲避免出現工程款優先權爭議對自己一方產生不利影響,出租人應提前在租賃合同中與承租人協商約定,承租人應就其向承包 人按約支付裝修添附工程款向出租人或承包人提供適當的擔保。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擔保的具體方式由出租人根據具體情況提出要求 。承租人未按時履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義務的,構成承租人嚴重違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並按設定的擔保方式追究承租人的責任。

七、租金支付問題

1、按《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承租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 ,由承租人賠償:(四)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 ,起訴時可同時申請財產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財產。《民法典》第 36條規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一年”。

2、支付租金時效問題

996年4月,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甲公司租用乙公司房屋,租期八年,每年租金5萬元 。xx年2月甲公司搬走,但沒有與乙公司解除合同。到xx年8月乙公司來人帶來一文件到甲公司 ,稱甲公司要付欠的租金40多萬元及滯納金。原來甲公司經辦租房的經辦人及有關領導現已都離開了,單位裏都沒有人知道租房合同沒有解 除這件事,幾年來也沒有人來催房租。因不知來龍去脈,甲公司辦公室人員丙在文件上面簽上“已收到”。

本案涉及支付租金時效問題。按《民法典》第 37、 38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 計算……;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乙公司應於xx年4月之前催要最後一年的租金 ,否則應當認定已超過訴訟時效。但這裏涉及一個問題就是如果xx年2月甲公司搬走,致使乙公司不能及時找到甲公司催繳租金 ,可以視爲因“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的,訴訟時效中止。甲公司辦公室人員丙在文件並在上面籤“已收到”,只表示收到文件,並不表示對文件內容的“自願履行”,因爲其職權上也沒有能力做出履行的意思表示,因此對本案的訴訟時 效的計算沒有影響。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支付租金是一個重要條款,一般雙方都很重視,但提醒合同雙方應注意時效問題 ,因租賃合同延付或者拒付租金時效爲 年,屬於特殊時效,爭議出現應後及時主張權利,避免喪失勝訴權。

八、轉租問題

1、承租人轉租房屋必須經出租人同意

《民法典》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 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辦法將承租房屋轉租”。按以上兩個法律、法規的規定 ,承租人轉租房屋是可以的,但事先應徵得出租人的同意。因此租賃合同中雙方應明確約定轉租條款,出租人可對轉租附加一些 必要的條件,只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即可。

2、出租人、承租人均可從轉租中獲益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出租人可以從轉租中獲得收益”。承租人轉租房屋所獲租金是次承租人使用房屋所支付的對價 ,出租人作爲產權人當然有權從中提取一定的收益。一般情況下,承租人轉租房屋的目的就是爲了對租賃房屋的收益,按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30條規定:“ 轉租合同生效後,轉租人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 務,並且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的承租人的義務”,因此轉租後承租人義務應該是加重了,所以法律應該允許承租人從轉 租中獲益。

鑑於出租人、承租人均可從轉租中獲益,因此在租賃合同中雙方應明確約定轉租收益分配比例,該比例中應考慮承租人後期對房屋修繕的投入 ,確保公平,避免出現糾紛。

3、房屋轉租後次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在房屋轉租合同合法有效的情況下,出租人轉讓房屋,承租人與次承租人同等條件下均享有優先購買權,次承租人因已經實 際佔有、使用房屋,因此其優先購買權優先於承租人。這裏還涉及一個深層次問題就是次承租人購買了租賃房屋後 ,租賃合同是否解除

我們認爲,次承租人取得房屋所有權後,其取代了原合同出租人的地位,原租賃合同依然有效,承租人轉租收益權依然存在 。那麼在合同有效期內,次承租人需向承租人支付轉租收益,否則會損害承租人合法利益,不符合“買賣不破租賃”的法律宗旨。

九、租賃合同解除問題

1、租賃合同解除的相關規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一)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的情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1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省(市)地區: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住所(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39;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甲方將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的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房屋類型爲_________,結構爲_________,房屋用途爲居住。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並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居住使用。並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租金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上述租金保持在租賃期限內不變,如需變動,則須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  

3.2 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____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6.3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6.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7.1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7.2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1頁12  

第八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____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並將於租賃期限內被處分的。  

(六)_________。  

8.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築面積或使用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月的;  

(八)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乙方可以減少租金或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9.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9.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9.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9.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0.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10.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

1.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

1.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_________】生效。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規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因甲方逾期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影響乙方辦理居住登記的,乙方可按規定單獨辦理租賃信息記載。  1

1.3 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雙方應按規定及時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

1.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

1.5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1

1.6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____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局受理處一份(辦理登記備案或信息記載後,由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轉交),以及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署) 乙方本人(簽署):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經紀機構名稱:_________  經紀人姓名:_________  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市常用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20

出租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承租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租賃:

甲方自願同意將坐落於南寧市 號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房屋(下稱該房屋)在良好狀態下租給乙方使用。甲方保證對該房屋擁有合法出租的權利,出租該房屋並沒有侵犯第三人的權利,並保證本合同所載有關該房屋之情況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合法、準確、完整,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致的一切責任,同時乙方已實地察看該房屋,對該房屋的座向、面積、樓齡、間隔、質量、裝修、產權情況等均予以認可。(房屋內設施,詳見傢俱家電清單)

二、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

三、租賃期:

1、租賃期爲 日交房給乙方使用。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如期歸還;如甲方將該房屋繼續出租或出售,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租賃期內乙方若將該房屋轉租,必須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不得擅自轉租。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月租金爲:每月人民幣元); 日起房屋租金每年遞增%;租金按到期前五日內支付房屋租金給甲方。

2、租賃期間,

五、押金:

1、本合同簽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幣仟佰 元)和租金人民幣拾萬(¥ 元),共計人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甲方應提供給乙方收款收據。

2、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在付清所有相關費用並保證房屋內設施完好無損的情況下,甲方應在乙方交還房屋 日內將押金無息全額退還給乙方。

3、如乙方未按時支付租金和違反本合同第六條規定及其他應付費用的,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抵所欠金額。如果不足以抵付所欠金額,乙方應於接到甲方付款通知起五日內補足。

六、房屋使用的費用:

在租賃期間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清潔費、水費、電費、電話費、網絡費、電梯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負責支付。

七、雙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房給乙方使用,並保證附件或所載房屋設施完好無損。

2、使用房屋時,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不得儲存違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愛護房屋及室內設施,如有損壞應負責恢復原狀或按價賠償。

4、乙方必須按時繳納租金及各項費用,如拖欠租金超過10天或拖欠管理費、水電費等超過壹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乙方必須無條件立即遷出該物業且須承擔違約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及負責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對本合同第一條所述該房屋無完全合法的所有權或處置權,或者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造成乙方沒有承租該房屋,或甲方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應支付乙方違約人民幣 拾 拾元整(¥元),且乙方不得再迫使甲方出租該房屋。

2、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造成甲方沒有出租或中途收回房屋,或者乙方中途擅自退租,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且甲方不得再迫使乙方承租該房屋。

九、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之重要內容保守祕密,非經對方同意或業務需要,不得泄露於無關之他人。

十、無論本合同是否已履行,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且無法協商解決的,應向合同履行地即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內容必須一致,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21

承租人乙方爲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條款。

一、租賃物及用途甲方願意將擁有完整所有權及處分權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約爲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證在約定範圍內使用房屋,並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及超經營範圍從事活動。

二、租賃期間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的期限爲,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賃費用及給付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爲______元月,採取先付租金後使用的原則,按____月繳納。下一次租金需提前______天內交納。乙方所用水、電、煤氣、物管、清潔等相關生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時繳納,逾期造成停水停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採暖費由______方承擔。

四、乙方對房屋進行任何裝修或增設他物可能影響甲方房屋結構或安全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不得破壞房屋結構。

五、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規經營或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聯繫電話:身份證號碼:乙方聯繫電話:身份證號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年月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22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蘇州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爲: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爲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蘇州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日 月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2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

一、租賃房屋地址:

二、甲方自願將此房產出租給乙方作住宅使用,雙方在平等的、自願、誠信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三、 租期從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 每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整,下期租金提前一個月交付給甲方。

四、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交付押金 元整,押金不可等同與租金,乙方承租期內對室內設施有人爲損壞和拖欠費用,甲方從押金中扣除,如無上述情況租賃期滿後乙方結清租金和其它費用當日,甲方把租金退還給乙方。

五、 甲方義務:

(1)、負責交清起租日之前該房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水費、電費、煤氣費、管理費等。

(2)、負責房屋交付時正常通水、通電和電器的正常使用。

六、 乙方義務:

(1)、按時交租、按時交納房屋租賃期內所產生的費用。

(2)、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房屋間隔和用途,如若造成損壞乙方必須修復和賠償損失。

七、租賃期滿,如房屋繼續出租,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承租,因自然災害所造成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雙方可免除合同責任,甲方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八、此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乙方中途不租,定金及租金不返,甲方中途不租,定金及租金加倍賠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24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坐於,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磚瓦結構,房屋門窗完好,水、電、氣、暖供應正常,房屋租賃期限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租金每年人民幣元租金以現金形式一次支付。

第三條、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暖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垃圾費等均由乙方承擔,以及由乙方居住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須交清費用。

第四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如在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拆遷等特殊原因,乙方應無條件退房,甲方應將剩餘租金返給乙方。

第五條、租賃期間,如乙方空房,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租金不予返回。

第六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經濟損失。

第七條、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應在期滿之日前天通知甲方是否繼租,如不繼租,期滿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搬遷後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租賃期滿,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2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區_______樓______單元_______號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爲_________使用,雙方議定遵守事項如下:

一、本租約爲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義務。

二、房屋租金數額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乙方應於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欠租金_______個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據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乙方應按期遷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決。如乙方籍故拖延不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翻建大修後,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事先應簽訂協議。

七、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九、乙方退租房屋時,應於______日前通知甲方,並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照租約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3)撤銷租約。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託管的房屋在發還原主時,甲方得終止租約。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國家建設,特殊需要必須騰讓時,甲方得終止租約。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本租約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止有效。____或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解決。

十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26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爲,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爲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2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甲方將擁有產權的位於 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費 元/年,自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交清一年租金,以後每年提前一月交清下一年房租。

二、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賃期滿後,若乙方願意續租,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三、租賃期間水電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交納。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房屋及配套設施、室內財物毀壞,應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五、租賃期間,乙方未經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滿後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結清費用後退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簽名): 承租方(簽名):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28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按年結算。每年年初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爲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爲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 二 篇29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權代表)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授權代表)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_ 〔套〕〔間〕,房屋結構爲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爲: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爲( 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個月的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 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爲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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