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租賃合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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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地產租賃合同十篇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附加條款: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有效日期至年月日

深圳房地產租賃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深圳市路

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地產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

租賃房地產權利人:;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

第二條租賃房地產的單位租賃按房地產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元(大寫: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爲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三條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爲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四條乙方應於: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個月日前;

◇每半年第個月日前;

◇每年第個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乙方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租賃房地產用途:。

乙方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改途改變。

第七條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籤確認並報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交付租賃房地產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情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甲方交付租賃房地產時,可向乙方收取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元(大寫:)。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合同期滿時滿足以下全部條件的,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1乙方已交清所有相關費用(包括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本體維修基金、設備使用費等);

2、沒有任何違約行爲;

3、物業已返還原狀或達到甲方書面同意的狀態;

4、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還保證金:

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導致本合同無法有效履行的;

2、乙方在租賃期間改變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及用途的;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物業進行轉租、轉借的;

4、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款第1、2、3項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第十條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地產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於房地產租賃產生的稅款、房屋租賃管理費、費;

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地產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本體維修基金、維修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地產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乙方在租賃房地產內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清求相應賠償。

第十二條乙方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地產從事違法行爲;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乙方在使用租賃房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爲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乙方可代爲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爲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爲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由甲方代爲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前款規定之情形,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請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併到房地產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在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賃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轉租予他人。

第十七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地產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九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天(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地產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地產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地產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六)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進行裝修的;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外,甲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第二十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地產天(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返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獲得賠償後應書面通知甲方並交回租賃房地產)或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獲得賠償期間,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地產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地產,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

第二十二條本全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應於租賃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地產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爲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經登記的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選擇一種,並在相應內打“√”)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者備案。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以中文文本爲正本。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合同登記機關執份,有關部門執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登記或備案人(簽章)

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簽章):

房地產租賃合同

房租賃契號

甲方(出租人):

立合同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區路(街)的房屋(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月租金爲人民幣(大寫)元,¥元。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按月(季)結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日內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屋承租給乙方使用時,其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爲用房使用。

五、房地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地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檢查並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個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爲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地產,應提前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七、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上述房地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合同副本份,送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處)。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二0年月日

1.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房地產租賃立契。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後,可填入空白條款內或另行簽訂附件。

附件一

│房屋坐落││地號││

│產權所有人││產權證號││

│房屋建築面積││土地使用面積││

│使用性質││房屋結構││

│四至界限│東││西││南││北││

│附着物:│附圖:│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精選房地產租賃合同樣本

立合同人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四至界限;東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結構。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租賃期限自二0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二0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按結算,由乙方在每____的____日前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爲___________________用房使用。

四、房地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地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檢查並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責任。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五、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施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在取得甲方同意後另行簽訂合同,並報房屋所在分房地產管理所備案。

3.因使用不當或其它人爲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地產,應提前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七、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擔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上述房地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並報房地產管理所備案。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二、未合同一式五份。甲憶雙方各執一份,三份送房地產管理所。

十三、雙方約定的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二0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填寫說明:

1、項目應填寫齊全。如發生空項,應用斜線劃去。

2、“系__________結構”,指房屋屬“鋼混”、“磚混”、“磚木”、“木”、“其它”結構。

3、第三條中,指“營業”、“生產”、“辦公”、“倉儲”、“其它”等用途。

地產租賃合同 篇2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_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鑑於乙方有意租賃甲方物業且甲方願意出租,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維護雙方合法權利,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特制訂如下條款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位於 _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 職工公寓 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將房屋按現狀交付給乙方使用。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由雙方另行在附件中進行確認。(詳見附件)

第三條 租金、水電費、管理費等交納期限、方式

1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租賃期間水電費由乙方自理,甲方指定總經理辦公室與乙方對接確認當月的費用,並代辦繳費事宜。

3、甲方戶名:_ 賬號: 開戶行: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權利及責任

1、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提供的房屋應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修繕房屋時,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3、乙方人爲損壞的部分及乙方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

4、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裝修物(增添物)可拆卸部分由乙方帶走,不可拆卸部分歸甲方所有。

5、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

6、甲方免費提供四樓太陽能熱水器(含電加熱器)、三樓裕豪牌電熱水器1臺、洗澡間、衛生間供乙方使用,甲方負責三樓走廊和衛生間的保潔。乙方需負責甲方提供設備的維護維修,並對以上設備的使用安全負責。

7、甲方提供停車位。

8、乙方進出大門時間要求:早6:00~晚11:00

第五條 產權保證

1.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應保證本租賃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 甲方保證其對該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及出租權。若因甲方與第三方的糾紛導致房屋被拍賣、查封、扣押及甲方不具備合法權利等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應退還乙方預付租金中剩餘部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應按照日租金的20%(以天數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15日以上(含)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預收的租金並支付等同於押金數額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日租金的20%(以天數計)向甲方交付違約金,直至付清爲止。

3、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違反此規定,則應退還乙方預付租金中剩餘部分。

4、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新的房屋,仍需繼續短暫使用承租房屋的(以30日爲限),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乙方應按實際使用天數向甲方支付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滅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所載地址爲雙方有效聯繫方式,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文書均按照該地址送達。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的,均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應承擔送達不能的後果。

3、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執1份;乙方執2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 乙方:(蓋章) 甲方法人: 乙方法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446794江山地產房屋租賃合同4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

爲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浙江省房屋租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坐落在玉海街道西小街56號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號: )出租給乙方作住宅使用。該出租的房屋建築面積約50平方米,房屋共有3個房間(不包括衛生間),其中北面有東窗房間一個房東存放雜物,不出租,承租人不得打開;只出租中間房間及南首房間各一個,衛生間一個由承租人使用。房屋結構 磚混 ,房屋附屬設備舊傢俱。

二、租賃期共 12個月。自20_年6月1日起至20_年6月1日止。

三、租金和其他費用

1、每年租金爲8000元,(大寫 捌仟元整)。租金按年結算,乙方必須在 每年6月10日前(現金)繳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保證金,保證金爲 元。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3、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設備、物業管理、有線電視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租賃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浙江省房屋租賃管理條例》第九條的有關規定。

2、甲方應在每年6月1日前(時間)前將房屋及其附屬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逾期未繳納的,除應補交所拖欠的租金外,還須按所欠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應妥善使用承租的房屋,同時根據《溫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

理暫行規定》履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責任,保證租賃房屋的消防安全。如因乙方人爲損壞或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向第三方賠償的責任。

5、乙方需要改善住房條件,將承租住房進行裝修或增添、改造附屬設施,事先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施工。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裝修或增添、改造附屬設施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6、租賃期內,甲方需轉讓該出租房屋的,必須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7、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繼續承租的,必須在租賃期滿前1個月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其它約定事項:

1、租賃期未滿,乙方如要轉租所承租房屋的,轉租給他人前1個月(30天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轉租他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以下 途徑解決。

1、由瑞安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出租人(簽名蓋章): 承租人(簽名蓋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360257

地產租賃合同 篇3

合同登記(備案)號: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深圳市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地產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_________。

租賃房地產權利人: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房地產的單位租金按房地產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第三條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應於:

□每月_________日前;

□每季度第_________個月_________日前;

□每半年第_________個月_________日前;

□每年第_________個月_________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乙方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租賃房地產用途:

乙方將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途改變。

第七條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籤確認並報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交付租賃房地產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甲方交付租賃房地產時,可向乙方收取不超過三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的條件:

□只滿足條件之一。

□全部滿足。

(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遵守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還保證金。

第十條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地產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於房地產租賃產生的稅款、房屋租賃管理費、費;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地產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_________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地產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乙方在租賃房地產內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請求相應賠償。

第十二條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地產從事違法行爲;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地產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表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乙方可代爲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爲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爲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由甲方代爲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前款規定之情形,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請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

□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併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在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

第十七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地產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九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地產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地產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地產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六)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進行裝修;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甲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第二十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地產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獲得賠償後應書面通知甲方並交回租賃房地產)或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獲得賠償期間,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地產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地產,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應於租賃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地產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爲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經登記的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選擇一種,並在相應□內打“√”)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備案。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以中文文本爲正本。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合同登記機關執_______份,有關部分執份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記或備案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簽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頁)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定可增加附件,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

1.本合同示範文本是依據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採用。

2.簽訂合同之前,當事人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經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的內容作增刪。

3.在簽訂合同前,出租人應當向承租人出示房地產權利證明書或者證明其擁有房地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以及能證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資格的證明。房地產委託他人代管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共有房地產出租的,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託書;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出示出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

4.當事人應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任何第三人不得非法干預。

5.當事人簽訂、履行合同均應依法進行,不得違反法律有效程序規定或從事違法行爲。

6.本合同一經簽訂,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須按照雙方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非經法定或約定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7.合同中由當事人自行填寫的內容,均應當用鋼筆、毛筆、籤筆填寫並籤或蓋章確認。

8.本合同文本部分條款中有空白處(以下劃線標出),可供當事人約定;還有部分條款可供當事人選擇(以□標出)。

9.本合同爲示範文本,當事人可以對條款內容進行選擇、補充、填充、修改。合同簽訂後,未被修改的內容及當事人填寫的內容(經當事人雙方籤或蓋章確認)視爲本合同約定內容。

10.本合同中選擇、補充、填充、修改內容以手寫項的效力優先。

11.簽訂本合同後,雙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共同到房地產租賃管理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

12.租賃雙方當事人可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間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雙方當事人都應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13.本合同內容發生重大變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遺失的,當事人應及時到原登記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深圳市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制

房地產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須知

一、辦理房地產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需提交的資料;

(一)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提供原件並留複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包括:

1.單位

機構設立文件或營業執照(提供原件並留複印件)。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提供原件並留複印件)及授權委託書原件(境外當事人的委託書應按規定經過公證或者認證)。

2.個人

出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提供原件並留複印件)。

如出租房地產用途爲住宅的、承租人爲育齡婦女(20至49歲),則還須提供經現居住地鎮(街道)計生部門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三)房地產委託他人代管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管人身份證明;共有房地產出租的,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託書。

(四)房地產租賃合同。

二、關於房地產租賃合同備案的說明: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條例規定登記的,當事人應持出租房屋的有關資料及當事人身份證明,到區主管機關辦理備案。

大連房地產租賃合同

地產租賃合同範本(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及有關法律、法規,爲保障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和義務,以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坐落在號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場地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用途爲;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自願承租該房地產。

第二條,房地產年租金爲人民幣(大寫)元。房地產總價值覈定爲(大寫)元。房屋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月租金爲元(不含水、電、暖、煤氣、設備等使用費用)。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按年(月、季)結算,由乙方在前交付給甲方。

第三條,乙方逾期交付房地產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收取違約金,逾期超過日,即視爲乙方一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租賃期間內的房屋、設備、場地、等維護維修費用,由甲或乙方負責;水、電、等費用另行計量計價,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地產權屬清楚(爲甲方所有),沒有糾紛。若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並由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各種損失。

第六條,甲方因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及時將承租的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對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給予合理補償。

第七條,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場地上存放對周邊環境和房地產及其附屬設備有腐蝕、污染和破壞的有害物品,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給予賠償。

第八條,乙方不得對所承租的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新建,確需建設的,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按甲方批准的方案施工。

第九條,乙方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爲原因造成房屋或設備損壞的,應當由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乙方如要轉讓所承租的房地產,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鑑證,新的承租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條,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時應當將承租的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地產,應當提前一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應當持本合同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和登記備案,其手續費由乙方自理。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未履行方承擔。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1、甲方有權對乙方租賃的房屋、場地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除可採取停水、停電等措施外,同時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強行收回房屋、場地,並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1)乙方擅自轉租、轉讓的,擅自違章搭建的,擅自改變使用用途的;(2)違反甲方有關管理規定的和有關國家、政府法律、法規的。(3)逾期不交還房地產的;(4)乙方空關3個月以上的;(5)乙方承租期內造成甲方房地產受損的;(6)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的。3、在租賃期內,乙方對租用的房地產範圍內的治安、計劃生育、環衛及其他地方政府政策性規定等負責任。4、在租用期內,乙方承租的房屋、場地及經過甲方批准新(增大建的房屋(包括裝修等)及其附屬設施自建設之日起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合同期滿後,乙方將新建的一切房屋(包括裝修等)及其附屬設施和承租的房地產完好無損地無償移交給甲方,乙方不得拆毀、運走、變賣、轉讓。在租用期內,若甲方規劃建設調整需要,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交還寂述房地產及其設施設備。

第十六條,合同期滿之日,若乙方未辦理續租手續,也未交還承租的房地產,乙方所承租的房地產範圍內乙方的物品視爲乙方自動放棄其所有權並無償移交給甲方,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十七條,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一方未能及時履行上述任一條款爲違約,違約方除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並向對方支付補償安置款項總額%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籤)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籤)

合同簽訂日期:

深圳房地產租賃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深圳市路

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地產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

租賃房地產權利人:;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

第二條租賃房地產的單位租賃按房地產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元(大寫: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爲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三條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爲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四條乙方應於: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個月日前;

◇每半年第個月日前;

◇每年第個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乙方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租賃房地產用途:。

乙方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改途改變。

第七條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籤確認並報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交付租賃房地產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情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甲方交付租賃房地產時,可向乙方收取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元(大寫:)。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合同期滿時滿足以下全部條件的,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1乙方已交清所有相關費用(包括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本體維修基金、設備使用費等);

2、沒有任何違約行爲;

3、物業已返還原狀或達到甲方書面同意的狀態;

4、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還保證金:

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導致本合同無法有效履行的;

2、乙方在租賃期間改變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及用途的;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物業進行轉租、轉借的;

4、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款第1、2、3項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第十條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地產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於房地產租賃產生的稅款、房屋租賃管理費、費;

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地產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本體維修基金、維修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地產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乙方在租賃房地產內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清求相應賠償。

第十二條乙方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地產從事違法行爲;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乙方在使用租賃房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爲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乙方可代爲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爲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爲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由甲方代爲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前款規定之情形,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請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併到房地產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在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賃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轉租予他人。

第十七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地產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九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天(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地產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地產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地產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六)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進行裝修的;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外,甲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第二十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地產天(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返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獲得賠償後應書面通知甲方並交回租賃房地產)或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獲得賠償期間,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地產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地產,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

第二十二條本全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應於租賃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地產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爲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經登記的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選擇一種,並在相應內打“√”)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者備案。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以中文文本爲正本。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合同登記機關執份,有關部門執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登記或備案人(簽章)

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簽章):

深圳市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合同登記(備案)號:

深圳市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制

房地產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須知

一、辦理房地產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需提交的資料;

(一)、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提供原件並留複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包括:

1、單位

機構設立文件或營業執照(提供原件並留複印件)。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提供原件並留複印件)及授權委託書原件(境外當事人的委託書應按規定經過公證或者認證)。

2、個人

出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提供原件並留複印件)。

如出租房地產用途爲住宅的、承租人爲育齡婦女(20至49歲),則還須提供經現居住地鎮(街道)計生部門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三)、房地產委託他人代管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管人身份證明;共有房地產出租的,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託書。

(四)、房地產租賃合同。

二、關於房地產租賃合同備案的說明: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條例規定登記的,當事人應持出租房屋的有關資料及當事人身份證明,到區主管機關辦理備案。

房地產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郵編: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編: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郵編: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深圳市區路

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地產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

租賃房地產權利人:;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

第二條租賃房地產的單位租金按房地產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元(大寫: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爲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三條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爲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四條乙方應於: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個月日前;

每半年第個月日前;

每年第個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乙方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租賃房地產用途:

乙方將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途改變。

第七條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籤確認並報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交付租賃房地產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甲方交付租賃房地產時,可向乙方收取不超過三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元(大寫: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的條件:

只滿足條件之一。

全部滿足。

(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遵守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還保證金。

第十條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地產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於房地產租賃產生的稅款、房屋租賃管理費、費;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地產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

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地產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乙方在租賃房地產內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請求相應賠償。

第十二條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地產從事違法行爲;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地產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表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乙方可代爲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爲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爲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由甲方代爲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前款規定之情形,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請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

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併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在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

第十七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地產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九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天(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地產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地產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地產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六)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進行裝修;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甲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第二十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地產天(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獲得賠償後應書面通知甲方並交回租賃房地產)或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獲得賠償期間,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地產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地產,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應於租賃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地產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爲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經登記的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選擇一種,並在相應內打“√”)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備案。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以中文文本爲正本。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合同登記機關執份,有關部分執份。

甲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帳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年月日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帳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年月日

登記或備案人(簽章):

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簽章):年月日(附頁)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定可增加附件,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

1、本合同示範文本是依據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採用。

2、簽訂合同之前,當事人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經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的內容作增刪。

3、在簽訂合同前,出租人應當向承租人出示房地產權利證明書或者證明其擁有房地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以及能證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資格的證明。房地產委託他人代管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共有房地產出租的,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託書;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出示出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

4、當事人應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任何第三人不得非法干預。

5、當事人簽訂、履行合同均應依法進行,不得違反法律有效程序規定或從事違法行爲。

6、本合同一經簽訂,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須按照雙方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非經法定或約定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7、合同中由當事人自行填寫的內容,均應當用鋼筆、毛筆、籤筆填寫並籤或蓋章確認。

8、本合同文本部分條款中有空白處(以下劃線標出),可供當事人約定;還有部分條款可供當事人選擇(以標出)。

9、本合同爲示範文本,當事人可以對條款內容進行選擇、補充、填充、修改。合同簽訂後,未被修改的內容及當事人填寫的內容(經當事人雙方籤或蓋章確認)視爲本合同約定內容。

10、本合同中選擇、補充、填充、修改內容以手寫項的效力優先。

11、簽訂本合同後,雙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共同到房地產租賃管理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

12、租賃雙方當事人可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間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雙方當事人都應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13、本合同內容發生重大變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遺失的,當事人應及時到原登記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地產租賃合同 篇4

合同登記(備案)號: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 代理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 或 身份證 號碼: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 深圳 經濟特區 房屋租賃 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深圳市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地產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_ 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_________。

租賃房地產權利人: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房地產的單位租金按房地產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第三條 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

第四條 乙方應於:

□每月_________日前

□每季度第_________個月_________日前

□每半年第_________個月_________日前

□每年第_________個月_________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 乙方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房地產用途:

乙方將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 法規 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途改變。

第七條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並報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交付租賃房地產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 甲方交付租賃房地產時,可向乙方收取不超過三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 保證金 ,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的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滿足條件之一。

□全部滿足。

(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遵守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還保證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地產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於房地產租賃產生的稅款、房屋租賃管理費、費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地產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_________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地產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乙方在租賃房地產內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請求相應賠償。

第十二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地產從事違法行爲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 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地產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表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乙方可代爲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爲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爲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由甲方代爲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前款規定之情形,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請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

□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併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在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地產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 轉讓合同 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支付 違約金 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_________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地產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地產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地產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六)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進行裝修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 違約責任 外,甲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 解除合同 或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第二十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地產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獲得賠償後應書面通知甲方並交回租賃房地產)或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獲得賠償期間,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條 本 合同終止 後,乙方應於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地產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地產,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應於租賃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地產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爲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經登記的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以上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選擇一種,並在相應□內打“√”)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爲正本。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合同登記機關執_______份,有關部分執份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記或備案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簽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頁)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定可增加附件,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

1.本合同示範文本是依據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採用。

2.簽訂合同之前,當事人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經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的內容作增刪。

3.在簽訂合同前,出租人應當向承租人出示房地產權利證明書或者證明其擁有房地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以及能證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資格的證明。房地產委託他人代管的還需提供 授權委託書 共有房地產出租的,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託書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出示出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

4.當事人應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任何第三人不得非法干預。

5.當事人簽訂、履行合同均應依法進行,不得違反法律有效程序規定或從事違法行爲。

6.本合同一經簽訂,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須按照雙方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非經法定或約定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7.合同中由當事人自行填寫的內容,均應當用鋼筆、毛筆、簽字筆填寫並簽字或蓋章確認。

8.本合同文本部分條款中有空白處(以下劃線標出),可供當事人約定還有部分條款可供當事人選擇(以□標出)。

9.本合同爲示範文本,當事人可以對條款內容進行選擇、補充、填充、修改。合同簽訂後,未被修改的內容及當事人填寫的內容(經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視爲本合同約定內容。

10.本合同中選擇、補充、填充、修改內容以手寫項的效力優先。

11.簽訂本合同後,雙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共同到房地產租賃管理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

12.租賃雙方當事人可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間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雙方當事人都應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13.本合同內容發生重大變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遺失的,當事人應及時到原登記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地產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商鋪經營事項達成以下意向,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願向甲方預訂位於光大農資市場內的商鋪。商鋪建築面積約爲____㎡。

二、乙方接受以下租賃條件:

1、租金人民幣元年.

2、付款方式:以現金方式支付當保證金。

3、租賃用途:乙方租賃商鋪的.用途爲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鋪內的用水、用電、垃圾費、電話安裝、稅金、工商管理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意向書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繳納人民幣元的租賃保證金,在簽訂租賃合同時,自動轉爲合同保證金,雙方簽訂本意向書起至簽訂租賃合同止爲預訂期。

7、租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甲方充許乙方請相關單位來實地檢查覈實該場所是否能用於乙方所欲經營項目,如不能,則全額返還保證金。

三、在相關單位檢查覈實期間,甲方如果將場所租給第三方,必須賠償十倍的違約保證金。

四、在甲乙雙方簽訂本意向書,並交納了保證金後,如果乙方因其他原因,不能租賃甲方商鋪,甲方將不予退還保證金。

五、本意向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憑此意向書和保證金收款憑據簽訂租賃合同,屆時本意向書自動作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

地產租賃合同 篇6

出租人(甲方): 證書類型和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書類型和編號:

中介(丙方):

記錄證書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丙方調解,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住房的基本情況

1。甲方將位於北京市區(縣)的屬於甲方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租賃房屋建築面積爲平方米。

3。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雙方在《房屋驗收合格證》中說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房屋驗收合格證》作爲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以及乙方在合同租賃期滿後退房的驗收憑證。

二。雙方提供的證明

1。甲方提供:身份證和房產證戶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證、暫住證、工作

三。租賃期間

1。該房屋租賃期限爲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供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物,乙方應按期歸還。乙方要求續租的,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和支付方式

1。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

(大寫:萬元整)

2。該房屋的租金支付方式爲: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費用

在租賃期內,與物業相關的所有費用應通過以下方式承擔:

(1)乙方承擔( 水費/ 電費/ 電話費/ 電視收視費/ 取暖費/ 煤氣費/ 物業費/ 寬帶費/ )等費用。

(2)甲方承擔( 水費/ 電費/ 電話費/ 電視收視費/ 取暖費/ 煤氣費/ 物業費/ 寬帶費/ )等費用。

不及物動詞房屋的修繕和使用

1。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的安全使用,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補償。

2。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甲方應負責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護(乙方使用不當的除外)。甲方應提前七天通知乙方維修,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情況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但設計規模、範圍、工藝和材料應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房屋附屬裝修歸甲方所有。。

4。甲方對乙方的裝修部分不承擔責任,有義務修復。

七。房屋轉讓和轉租

1。租賃期內,甲方有權按照法定程序轉讓租賃財產。轉讓後,本合同對新業主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或轉借。

3。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乙方應當按照與甲方的書面協議將房屋轉租。。

八、乙方違約的規定。

1。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的20%作爲違約金,如果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全部損失得到彌補。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除、改變移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經甲方通知,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修復的;

(3)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

(4)拖欠租金累計超過一個月。

2。租賃期內,每逾期支付水、電、氣(天然氣)及其他相關使用費一天,乙方應支付上述費用40%的滯納金。逾期超過兩個月的,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退租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如果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按期歸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租金兩倍的違約金。

九。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1。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每延遲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兩倍的違約金。逾期七日,視爲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按要求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

2。租賃期內,除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應當退還剩餘租金和未使用費用,並按合同租金總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果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的損失,甲方也應負責賠償。

3。本合同因甲方房屋所有權存在瑕疵及房屋非法出租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經濟損失。

X。產權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沒有約定的,本合同對該房屋的新所有權繼續有效。

2。甲方應在出售房屋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或出借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除、改變活動房屋結構的;

(3)損壞的租賃房屋未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修復;

(4)擅自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的;

(五)利用租賃房屋儲存危險品或者進行違法活動的;

(6)拖欠水、電、氣(天然氣)、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租金一個月以上。

XI。豁免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由於不可抗力,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3。根據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合同必須變更或終止;

4。房屋需要按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的時間拆遷的;

5。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租金,多退少付。

十二。其他協議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補充條款

出租人(甲方)簽字:承租人(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產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地址: 聯繫電話: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經紀方: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新華保險大廈3樓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地址: 聯繫電話: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合同三方茲同意租賃條款如下:

一、租賃標的

1.1、甲方同意將位於深圳市 區 路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地產證號爲的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及其設備(見附件)在現有狀態下(以甲、乙雙方共同驗收並書面確認爲準)租給乙方使用。

1.2、租賃房地產用途: 。乙方將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租賃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途改變。

二、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支付管理費(含空調費、水電費等免租期內因該租賃房地產產生之一切費用)。

2.2甲方應結清完所有費用後於 年 月 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予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如在此之前有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等欠款,甲方未能及時支付而由乙方墊付的,乙方有權在租金中扣除。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須經乙方同意,且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否則視爲甲方違約。

三、租金

3.1租金每月爲幣 元整(小寫: );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3.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爲幣 元整(小寫:)。

3.3租金自 開始每年遞增。

3.4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地產所用土地使用費、 ;每月的管理費、電話費、煤氣費、清潔費、水電費、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地產所產生的其他雜費,均由乙方支付。

四、租賃保證金

4.1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幣元整(小寫: ),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4.2 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租,甲方應將租賃保證金原數退還乙方(不計利息,但如乙方存在未結費用,甲方有權在該保證金內扣除)。

五、雙方責任

5.1 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甲方要求提前退租或甲方違反本合同其它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甲方須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給乙方且乙方有權向甲方請求其它損害賠償,乙方有權依據上述情形解除本合同。

5.2 乙方在使用該租賃房地產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爲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代爲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爲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爲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 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

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3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爲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4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5.5 簽署本合同後,乙方不按約支付租賃保證金的,乙方須支付甲方幣 元整(小寫: )作爲違約金。租賃期間未滿,乙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後退租的,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租賃期間,乙方如拖欠租金達 天,或欠交管理費、水電費等金額達幣 元整(小寫: )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並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乙方仍須結清租賃期間的租金、水電費、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5.6 因乙方違約而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權單方收回該租賃房地產,並限於乙方在 天之內須無條件立即遷出該租賃房地產。如乙方不交回該租賃房地產的鎖匙,甲方有權會同管理處人員作證進入自己的租賃房地產內,將乙方存放在房內的物品清點提存,並對欠租和有關費用有權進一步追償。

5.7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十五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地產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5.8 租賃期間乙方是否享有轉租權甲乙雙方選擇下列第 項:

①乙方可將該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②乙方不得將該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③乙方不得將該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

5.9 簽署本合同後,甲方不將該租賃房地產交付予乙方使用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幣 元整(小寫: )作爲違約金;如乙方已支付租賃保證金的,甲方須雙倍返還乙方租賃保證金。

六、佣金

6.1自本合同生效時起,甲乙雙方就該租賃房地產之租賃關係確立,基於經紀方在促成租賃中所提供之服務,於簽署本合同同時,甲方同意支付經紀方 幣 元整(小寫: )作爲佣金;乙方同意支付經紀方 幣 元整(小寫: )作爲佣金。

6.2 甲乙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不租賃該租賃房地產的,則違約方除向經紀方支付前款約定之佣金外,還須代替守約方直接支付前款約定的守約方應付經紀方之佣金。若甲乙雙方無法證明對方違約,則仍需按6.1條約定支付佣金。

6.3 租賃雙方一方違約不租時,經紀方有權選擇根據6.1條約定向租賃雙方各收取佣金,或選擇根據6.2條約定向違約方收取租賃雙方應付佣金,唯經紀方選擇前者時,守約方向經紀方支付佣金後,有權向違約方追償。

七、合同終止

7.1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 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甲方在乙方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後 日內退還租賃保證金予乙方。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地產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地產,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

7.2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應於租賃期間屆滿之日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地產有優先承租權。

八、其它

8.1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提交深圳市人民法院解決。

8.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乙方、經紀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地在深圳市區。

九、備註: 出租方: 經紀方: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承租方:

年月 日年月 日 年月 日

地產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及有關法律、法規,爲保障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和義務,以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坐落在號房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場地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用途爲;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自願承租該房地產。

第二條,房地產年租金爲人民幣(大寫)元。房地產總價值覈定爲(大寫)元。房屋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月租金爲元(不含水、電、暖、煤氣、設備等使用費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按年(月、季)結算,由乙方在前交付給甲方。

第三條,乙方逾期交付房地產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收取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即視爲乙方一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租賃期間內的房屋、設備、場地、等維護維修費用,由甲或乙方負責;水、電、等費用另行計量計價,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地產權屬清楚(爲甲方所有),沒有糾紛。若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並由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各種損失。

第六條,甲方因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及時將承租的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對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給予合理補償。

第七條,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場地上存放對周邊環境和房地產及其附屬設備有腐蝕、污染和破壞的有害物品,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給予賠償。

第八條,乙方不得對所承租的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新建,確需建設的.,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按甲方批准的方案施工。

第九條,乙方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爲原因造成房屋或設備損壞的,應當由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乙方如要轉讓所承租的房地產,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鑑證,新的承租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條,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時應當將承租的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地產,應當提前一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應當持本合同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和登記備案,其手續費由乙方自理。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未履行方承擔。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1、甲方有權對乙方租賃的房屋、場地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除可採取停水、停電等措施外,同時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強行收回房屋、場地,並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1)乙方擅自轉租、轉讓的,擅自違章搭建的,擅自改變使用用途的;(2)違反甲方有關管理規定的和有關國家、政府法律、法規的。(3)逾期不交還房地產的;(4)乙方空關3個月以上的;(5)乙方承租期內造成甲方房地產受損的;(6)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的。3、在租賃期內,乙方對租用的房地產範圍內的治安、計劃生育、環衛及其他地方政府政策性規定等負責任。4、在租用期內,乙方承租的房屋、場地及經過甲方批准新(增大建的房屋(包括裝修等)及其附屬設施自建設之日起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合同期滿後,乙方將新建的一切房屋(包括裝修等)及其附屬設施和承租的房地產完好無損地無償移交給甲方,乙方不得拆毀、運走、變賣、轉讓。在租用期內,若甲方規劃建設調整需要,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交還寂述房地產及其設施設備。

第十六條,合同期滿之日,若乙方未辦理續租手續,也未交還承租的房地產,乙方所承租的房地產範圍內乙方的物品視爲乙方自動放棄其所有權並無償移交給甲方,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十七條,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一方未能及時履行上述任一條款爲違約,違約方除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並向對方支付補償安置款項總額%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

深圳房地產租賃合同_________

地產租賃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願將座落在倉山區首山路濱海嘉年華七街十二府12#1105房屋(房屋建築面積每層45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屋。

二、 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爲每月人民幣 壹仟五百圓 (大寫),¥ 1500 元,租賃期限自 20xx 年 11 月 11 日至 20xx 年 11 月 11 日(期限 1 年)。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在每月 15 日內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轉賬(賬號:建設銀行 王劍峯 6227 0018 2391 0129 011)。

三、 甲乙雙方議定:在合同簽訂同時,乙方自願預付給甲方二個月的房租作爲租賃押金(合人民幣 3000元)。並商定若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滿前違反合同約定或單方面主動終止合同,則視爲乙方主動放棄該租賃押金。

四、 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爲商業用房使用。不得他用,更不得用於經營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產品。

五、 承租房屋期間,水、電、煤氣及其他生活必需費用概由乙方自理。

六、 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否則視爲乙方主動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所押租賃金額亦歸甲方所有。

七、 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爲原因而致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八、 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九、 合同期間,甲方不得隨意變更租賃金額;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屋交還給甲方,押金作爲最後二個月抵帳。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屋,則乙方應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十、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並按時繳納租金,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相當於剩餘租期租金的違約金以及押金。

十一、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及經工商管理部門審定的商品種類經營,超越經營範圍或因各類商業糾紛造成的後果及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負,並承擔相當於剩餘租期租金的違約金以及押金。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十二、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十三、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四、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倉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 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 本合同簽章同時,乙方若要進行二次裝修,乙方需將方案報予甲方審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但不得添加屋頂廣告設施。

十七、其他事項:

(1)房屋內的日常修繕維護及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若委託甲方進行,甲方可根據情況合理地收取相應費用。

(2)乙方撤離房屋時,原內裝修(包括地板、吊頂、隔牆、固定燈具等)不得自行隨意拆除,如有損壞,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

(3)租賃期滿或終止合同,承租方應在三日內搬離財物,退回房屋予甲方。若乙方不及時退還。甲方則按其拖延日數計算,按每日日租金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超過十天不搬,除支付賠償金外並提請有關部門處理。承租方搬離時要清場,不能留有餘物,留下餘物視爲棄物,由甲方清理,清理費由乙方支付。

十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

十九、若合同到期,繼續承租,乙方有優先權。

二十、如遇房屋拆遷,租賃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無需承擔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產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區路(街)的房屋(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月租金爲人民幣(大寫)元,¥元。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按月(季)結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日內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屋承租給乙方使用時,其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爲用房使用。

五、房地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地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檢查並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個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爲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地產,應提前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七、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十、上述房地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合同副本份,送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處)。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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