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來人口租賃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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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外來人口租賃合同 篇1

北京市外來人口租賃合同

北京市外來人口租賃合同(通用3篇)

立約人:_________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_________

單位名稱 :_________

地址 : 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_________

原籍 :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座落在_________區_________鎮_________(村)街_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包括乙方之家屬名單)作_________使用。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載於合同,乙方願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願意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接受當地房屋土地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月租金爲_________元;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於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納租金。

四、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一)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二)負責對房屋和設備的定期安全檢查,承擔房屋設備的正常維修。如因維修房屋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並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致使乙方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甲方負責賠償。

(三)甲方出賣房屋,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四)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五)租賃期屆滿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有優先承租權,並應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六)如乙方死亡,應准許本合同附件二中乙方之家屬中的其他合法居住人辦理合同更名手續。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一)依約按時交納租金,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

(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與第三人互換。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房屋進行擴、改建、裝修或增加設備。

(四)要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設備,發現房屋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並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陪償。

(五)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還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三十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六)乙方另有房屋居住,甲方提出退房的,乙方應交還承租房屋給甲方。

六、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的、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應付違約金。

(三)租賃期內,一方未徵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除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外,還有權收取違約金。

七、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日期內付清。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賃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九、租賃期內因房屋拆遷,雙方應共同遵守《北京市實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細則》,不遵守而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起訴。

十一、房屋在租賃期內,應按規定向稅務機關交納稅費。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須到房屋土地管理機關登記備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一份送房屋土地管理機關備案。

十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聯繫地址、電話:_________

聯繫地址、電話: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產權證號_________房屋結構

四至界限_________東_________西_________南_________北

附圖

↑北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之家屬名單

序號 姓名 原籍 性別 與乙方關係 身份證號碼 甲方簽章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北京市外來人口租賃合同 篇2

立約人:_________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_________

單位名稱 :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_________

原籍 :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座落在_________區_________鎮_________(村)街_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包括乙方之家屬名單)作_________使用。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載於合同,乙方願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願意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接受當地房屋土地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月租金爲_________元;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於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納租金。

四、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一)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二)負責對房屋和設備的定期安全檢查,承擔房屋設備的正常維修。如因維修房屋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並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致使乙方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甲方負責賠償。

(三)甲方出賣房屋,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四)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五)租賃期屆滿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有優先承租權,並應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六)如乙方死亡,應准許本合同附件二中乙方之家屬中的其他合法居住人辦理合同更名手續。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一)依約按時交納租金,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

(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與第三人互換。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房屋進行擴、改建、裝修或增加設備。

(四)要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設備,發現房屋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並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陪償。

(五)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還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三十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六)乙方另有房屋居住,甲方提出退房的,乙方應交還承租房屋給甲方。

六、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的、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應付違約金。

(三)租賃期內,一方未徵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除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外,還有權收取違約金。

七、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日期內付清。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賃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九、租賃期內因房屋拆遷,雙方應共同遵守《北京市實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細則》,不遵守而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起訴。

十一、房屋在租賃期內,應按規定向稅務機關交納稅費。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須到房屋土地管理機關登記備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一份送房屋土地管理機關備案。

十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聯繫地址、電話:_________      聯繫地址、電話: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之家屬名單

序號 姓名 原籍 性別 與乙方關係 身份證號碼 甲方簽章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北京市外來人口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購買租進本合同附件“設備清單”上所列的租賃物件,並出租給乙方。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擁有租賃物件的所有權,乙方具有完全的使用權,但不得對所租物件進行銷售、轉讓、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

第二條 長租賃期

本合同一俟生效,甲乙雙方開始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單方解約或退租。但本合同的生效並不是租期的開始。

租賃物件的議付日爲起租日,物件一經議付,租賃期即告開始,由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確認。

本合同的租賃期爲  年。

第三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租賃

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租賃委託書

2.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甲方認爲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租賃物件和貨價,在購貨合同的技術條款附件上正式簽字,並在購貨合同上作確認簽字。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甲方按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向乙方交貨。對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的延遲交貨,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抵交貨地點後,乙方應自負保管責任。乙方應分別在驗收和試車後把驗收證明和試車報告寄交甲方。如發生問題,甲方及時配合乙方對外索賠;如無問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貨證明書,確認租賃物件如數收妥,並全部符合合同的要求。

3.如交貨的租賃物件在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方面與購貨合同的規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合同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儘可能地協助乙方向賣方索賠。但鑑於融資性租賃,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維修與保養

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保用期過後,乙方應負責設備的維修和保養,使之維持良好的狀態,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2.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和復原。如無法修復,乙方仍應無條件地履行按期償還租金的義務。

第六條 租賃及費用

1.租賃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運費、保險費,融資利息、手續費及銀行費用等。考慮到合同簽署時尚不能確切估計上述成本的實行金額,本合同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計算的。

租賃物件議付後,如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應以實際成本爲準。具體金額屆時由甲方以書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擔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____年償還一次本息。

年  月  日前爲寬限期,僅支付利息。自  年  月  起,每____年償還一次本息,共分____次還清。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書後,如期如數將應付租金電匯甲方指定的賬戶。

3.本合同的計算貨幣爲____,利息採用該貨幣的固定/浮動利率。

固定:年息按  年期固定利息  %計算。

浮動:按每期付息之日倫敦同業拆放(libor)

期利率爲基礎另加____%利差計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賃物件總金額的____%作爲一次性手續費。用人民幣支付的金額部分,可按付款當日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折算人民幣。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即向乙方發出付款通知書,乙方應在收到通知書後十天內將手續費電匯給甲方指定的帳戶。

5.乙方還應承擔以下幾種費用。

銀行費用:

交貨途中的保險費和運輸費(cif除外);

從目的港到乙方企業的國內運輸費;

租賃物件的進口關稅;

租賃物件在國內的保險費;

由於乙方的原因推遲用款的承擔費。

上述各種費用,如乙方需委託甲方代辦者,均應在開證前把有關款項匯入甲方賬戶,或收到有關費用打入成本,否則不能開證。

第七條 保證金

1.在本合同簽訂的十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的保證金,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作最後一期租金的一部分。

3.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致使甲方遭到損失,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抵乙方應賠償的金額。

第八條 保險

1.無論檢驗時可能發生什麼情況,爲保證甲乙雙方的利息,租賃物件一俟抵達目的地,甲方即代乙方在×××保險公司以甲方的名義對物件投保財產險。其投保金額不得低於租賃物件的總金額,投保期不得短於租賃期。投保應使用外匯____。

保險費在簽約時按每年0.3%的比例一次打入成本,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關稅

租賃物件及附帶原料等的海關關稅等各項稅款由乙方承付。如可全部或部分免除,乙方應自行向當地有關部門辦理免稅手續,甲方可提供必需的有關證明。覈准後,乙方即應把免稅證明寄交甲方,以辦理報關手續。

第十條 遲延利息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所規定把到期租金及其他款項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延付款的利息。罰息在合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加1.5%計收。

第十一條 經濟擔保

1.乙方委託____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

2.擔保人有義務擔保和督促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

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包括乙方發生倒閉、停產、合併等情況),當乙方不能按時償還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擔保人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十天之內無異議地(代替乙方)履行支付義務。

第十二條 租賃物件在租賃期滿時的處理

租賃期滿時,乙方可按十美元的象徵性貨價向甲方買進租賃物件,貨款列入最後一期租金內。

甲方應在收款後一週內送乙方一份“設備所有權轉讓書”,以確認租賃物件所有權的正式轉讓。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當事人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時,當事人得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對上述仲裁,當事人都應服從執行。有關仲裁或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四條 附件

下列各附件爲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租賃委託書

2.租賃合同附表

3.購貨合同及設備清單

4.經濟擔保人的“不可撤銷擔保書”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濟擔保人持合同副本一份。

甲方:      見證人

代表:

乙方:      見證人

代表:

擔保人:

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

│    │租賃物件名稱                       │

│    ├─────────────────────────────┤

│ (1)  │型號  規格                       │

│    ├─────────────────────────────┤

│    │購貨合同編號  頭                    │

├────┼─────────────────────────────┤

│ (2)  │製造廠商                         │

├────┼─────────────────────────────┤

│ (3)  │賣方  預定交貨期  年  月              │

├────┼─────────────────────────────┤

│ (4)  │交貨地點(目的港)                    │

├────┼─────────────────────────────┤

│ (5)  │設置或使用場所                      │

├────┼─────────────────────────────┤

│ (6)  │租金支付方式:通過電源分期償付              │

├────┼─────────────────────────────┤

│ (7)  │租賃期限                         │

├────┼─────────────────────────────┤

│ (8)  │成本概算                         │

├────┼─────────────────────────────┤

│ (9)  │浮動利率時本金總額(大寫)                │

│    ├─────────────────────────────┤

│    │固定利率時本金總額(大寫)                │

│    ├─────────────────────────────┤

│    │每期租金支付計劃                     │

│    ├─────────────────────────────┤

│    │第一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二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三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四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五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六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七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八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九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十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十一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    │第十二期  年  月  日金額:             │

├────┼─────────────────────────────┤

│ (10)  │利率                           │

├────┼─────────────────────────────┤

│ (11)  │保證金(大寫)                      │

├────┼─────────────────────────────┤

│ (12)  │手續費(大寫)                      │

├────┼─────────────────────────────┤

│ (13)  │名義貨價                         │

├────┼─────────────────────────────┤

│    │                             │

│    ├─────────────────────────────┤

│ (14) │其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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