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商鋪租賃合同(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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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

商出租人(以下稱甲方):

青島市商鋪租賃合同(精選14篇)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青島市,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攤面積___平方米,承租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用途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3.1租金第1年爲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從第___年起每年租金將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__%,依此類推。

3.2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3%加收滯納金。

3.3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並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後___日內,甲方將向乙方不計息退還。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甲方將商鋪交給乙方後,乙方的裝修及修繕,甲方概不負責。如合同屆滿、乙方中途退租或乙方違約被甲方中止合同時,乙方必須無條件、無償將承租商鋪內的裝修及固定在牆上的設施完整地移交甲方,不得撤除及毀損。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5.1管理費: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衛生費等管理費用,管理費用___月/平方米。

5.2水電費:水電費由乙方室內實際發生額及公共分攤組成,由乙方繳納,水錶表底數爲_____度,電錶底數爲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5.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4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在租賃商鋪經營活動中,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6.1不得超出覈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6.2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商鋪,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6.3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6.4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5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6.6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6.7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甲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6.8爲統一出租商鋪形象,乙方如需在承租商鋪的門頭、外牆或附近設置廣告牌、裝飾物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承租方應撤除。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

7.1有權對乙方經營場所的消防設備、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7.2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7.3有權監督乙方是否遵守勞動法的規定及查閱乙方僱員工資發放的憑證,乙方並對提供的憑證的真實性負責。

7.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4.1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

7.4.2擅自轉租、轉讓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7.4.3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7.4.4拖欠僱員工資發放超過15天的。

解除合同在甲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轉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包括受轉租人的財產)並在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五日後,方將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於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因租賃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9.1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9.2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商鋪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0.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10.1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通知

13.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快遞、傳真、當面送交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13.2乙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13.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簽約日期:

青島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年11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租賃及商品房預租合同爲範本,結合…… 租賃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 )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年11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租賃及商品房預租合同爲範本,結合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制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一、出租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的主要情況如下: 座 落:上海市_____區____路___號(弄)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土地用途:__________。 結 構:__________。 樓 層:本房屋所在建築共____層,本房屋位於第__層,有/無電梯。 裝修情況:精裝修房配傢俱和電器(清單見後)。 (簡裝修不配傢俱電器) (毛坯房) 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複印件與原件一致。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爲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甲方作爲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證本租賃事宜已經抵押權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處分本房屋,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的有關內容處理。 1—3 本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所有產權共有人均同意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與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出租的房屋沒有權屬糾紛。(產權共有人以授權的方式委託甲方簽字,甲方保證授權委託書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乙方辦公營業使用,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覈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該段時間做爲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爲該段裝修時間向甲方補償人民幣____元。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四、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爲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_年內不變,自____年__月__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協商確定,雙方同意租金調整幅度在_______%範圍之內。租賃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滯納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現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後,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

五、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房屋和設備日常維修由乙方承擔。設備、房屋維修、物業管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費用指房屋日常發生的小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包括燈、門、水電、燃氣設施以及其他屬於甲方的設施。房屋出現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牆體裂縫、基礎下沉、房屋漏雨滲水等。)

5—3 雙方同意由乙方負責辦理本房屋的意外保險事宜,並承擔保險費用,保險受益人爲甲乙雙方。保險範圍包括:甲方擁有產權的本房屋、設施、傢俱和電器;乙方擁有的傢俱電器設備。若因發生意外情況如火災等造成雙方的財產損失,由雙方共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獲賠償金按照所保險合同中所保險的內容由雙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另外,屬於甲方維修範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於此範圍,但雙方同意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協商的方式妥善解決。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2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6-5 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6-6 乙方保證不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當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1.5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7-3 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牆、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後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壞室內的裝修狀況。(或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協商處理)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乙方)向上海___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____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根據國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給第三人後,本合同繼續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 乙方爲自然人的情況下,若在租賃期內由於乙方發生人身意外事故導致意外死亡,根據國家法律,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乙方的家人、法定繼承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擔違約責任。 (五)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在租賃期間房屋發生權屬糾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四)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六)乙方擅自轉租房屋、轉讓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日的;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個月的租金做爲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個月的資金做爲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如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並且處分該房屋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11-2 若因政府調整規劃等原因發生房屋拆遷,雙方同意按照政府有關拆遷的規定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11-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立即生效。生效後的____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上海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並向乙方提供備案證明的複印件;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4 甲方應按照國家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費發票。

11-5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完成合同備案後的__個工作日內負責與當地公安派出所簽定治安責任保證書。乙方應全力協助辦理好相關事宜。甲方也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乙方辦理相關事宜。

11-6 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本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令、法規的事情;乙方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條例;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11-7 若乙方在本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11-8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9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10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方式解決。

11-11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五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兩份,上海市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國籍: 國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 產權共有人(簽字):

住址: 住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經紀機構名稱(蓋章):

姓名(簽字):

資格證書編號:

青島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方願意將經營、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一致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擁有經營管理及轉租權的商鋪,合同約定套內面積12㎡的鋪面出租給乙方,作爲經營場所。

第二條 租金、押金交納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一年使用費爲人民幣 元

3、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每月租金人民幣,租金每月1號交清。

第三條 水電費、保潔費、電話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保潔費、水電費、電話費、寬帶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四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並辦理有關手續後,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方可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天按實欠租金和費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

3、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子負荷的任何儀器或機械以及特殊設備,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鋪或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清潔、完好地(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商鋪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也無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爲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應遵循國家的相關安全法規,租賃期間因乙方施工和經營而造成的一切人員安全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8、租賃期間,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 甲方責任(甲方在租賃期內)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賃房屋,並保證房屋內的水、電兩通。

2、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經營權,但是,因偷盜行爲及自然災害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遞增方式:隨_x市場而待定。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乙方違法行爲導致的法律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年 月 日

青島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_店面之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店面位於______________,該店面建築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同意租賃店面只作爲____________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本合同正式租賃期限爲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2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如要求續租,應在合同期滿前60天發出書面申請,雙方重新簽訂合同,否則視爲乙方在合同期滿後不再續租(甲方未作書面答覆,視爲合同期滿後不同意乙方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後將本合同租賃店面出租給他人。

3.3本合同期限屆滿,如該店面繼續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第四條 店面租金

4.1甲乙雙方約定的租金爲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元/月,即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後按每年______遞增。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先交費後使用的原則進行如下約定:_________乙方租金每六個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經營中涉及的費稅(包括但不限於流轉稅所得稅,物業管理費、治安費、垃圾清運費)及其它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用水、用電、通訊網絡)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當中,由乙方自行承擔。

4.4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負責店面裝修。

第五條 乙方如需在經營過程中對店面進行裝修,其方案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或損害所在建築主體結構,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響相鄰店面經營。

第六條 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6.1 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承擔支付的各項費用。

6.2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指派工作人員進入該營業店面對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抄表、維修和改建,緊急狀況下,甲方對店面的設施、設備的檢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拖欠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達7天以上的,拖欠應承擔的用水、用電及其它費用達30天以上的。

6.4對於在合同履約期間,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或各項費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應交租金或費用的部份款項,不得視爲甲方同意免減乙方應付款項,也不影響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應付款及單方解除合同權力。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乙方有權使用租賃店面進行獨立經營幼兒園,其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但須依法經營。

7.2乙方在租賃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7.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營業。停止營業或變相不營業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單方進入乙方租賃店面,清空店面並對外出租。

7.4乙方租賃店面前後的公共區域部份的清潔衛生,城管、城建、物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5乙方應自行購買承租店面內的財產一切保險。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8.1合同期滿之日,合同自行終止

8.2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可提前終止合同。

8.3如甲乙雙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經對方書面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的視爲根本違約。

8.4無論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時,乙方應於10日內將租賃店面內物品自行搬離,逾期未搬,甲方有權在乙方不到場的情況下,將物品搬離,且不承擔物品缺失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全面合理地履行義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的,按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和本合同規定的情況外,雙方均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

9.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屬甲方違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爲乙方已繳未使用的租金額的50%.

9.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屬乙方違約,乙方繳納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爲壹年的租金。

第十條 法律適用的爭議的解決

10.1有關本合同的內容,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受其保護和管轄。

10.2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包括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其它條款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雙方均表示,在本合同簽訂時,認真讀過本合同中所有條款,理解本合同條款的精神與含義,均認爲對雙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對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書等送達乙方租賃店面,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須簽收,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拒絕簽收的,甲方註明情況並請鄰近第三人簽字作證,即表示已送達乙方;或甲方將書面通知、信函、文書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乙方在本合同留下的具體地址聯繫方式時(乙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繫方式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郵之日起三天後視爲已送達乙方。

11.5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書,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體地址或聯繫方式送出時,即視爲合法送出,一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繫方式的,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按此預留地址或聯繫方式送出時,即視爲已合法送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青島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願租用甲方位於 商鋪一間作爲商業用途使用(以下簡稱“該商鋪”),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

第二條 租用的期限爲 年,租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租金交付:合同簽訂後一次繳清 年上半年房租,即人民幣 ; 之前繳清年下半年房租,即人民幣 。 房租人民幣壹萬玖仟元整; 前繳清 年全年房租人民幣 整。

以上租金是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稅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稅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作爲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該商鋪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水電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爲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 兩 個月的租金作爲違約金。已按年度交付的租金不再退還。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於 年 月 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2、合同期滿時,乙方須在租約期滿之日退還房屋,同時經甲方驗收該商鋪無設備損壞及欠繳的水電費、衛生費與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後十日內,返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並正確使用該商鋪及內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超出其經營範圍進行的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所收的保證金,及有權追償由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的賠償。

4、承租期間,租賃場所及其門窗、鎖具及其內部物品均有乙方負責管理。如發生門窗被撬、財務被盜、丟失案件等,由乙方自行報案和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5、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改變該商鋪的結構部分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提前終止合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點的規定,則乙方繳交保證金的期限順延;如超過十五天仍無法將該商鋪交付使用,則乙方有權宣佈本合同無效,甲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爲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點,造成的一切後果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繳交保證金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代 表(簽名):

聯繫電話:

20xx年12 月

乙 方(蓋章):代 表(簽名): 聯繫電話: 20xx年12 月 日 日

青島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就商鋪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

一、商鋪基本情況

地址: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

範圍:_________

可用車位信息:_________

可用展示位、廣告牌位信息: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

其它信息:_________

(上述可使用範圍含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或"商鋪")

除非有特殊說明,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對應上述全部可使用範圍的使用租金。

甲方保證上述商鋪基本情況的真實性。

二、商鋪用途

1. 該商鋪用途爲:_________

補充說明:_________ 作爲乙方(乙方獨資或與他人合資)新註冊的公司(公司名稱:_________ ;以工商登記爲準)的經營地。

2. 工商登記:_________按如下第 種方式處理:_________

(1)該商鋪不可用於工商登記;

(2)該商鋪可用於工商登記,可用於乙方新註冊的公司的工商登記地址。

3. 如乙方將該商鋪用於工商登記,則在租賃解除或終止時,則乙方應在30日內將公司註冊地址進行變更移出;如未能遷出的,乙方應按每月人民幣 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甲方仍可要求乙方立即辦理變更手續。

三、租賃期限

1. 租賃期限:_________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共計 _______個月。

2. 交房日期爲: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之前;交房日期與租賃起始期之間爲免租期。

四、租金與押金

1. 租金標準:_________¥ _______元/ _______月/ 季/ 半年/_______年 。

租金標準的調整:_________

(1)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調整爲人民幣 _______元/ _______月/ 季/ 半年/_______年 。

(2)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調整爲人民幣 _______元/ _______月/ 季/ 半年/_______年 。

(3)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調整爲人民幣 _______元/ _______月/ 季/ 半年/_______年 。

2. 押金標準:_________¥ _______元。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3. 支付時間: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前支付首期租金與押金共計人民幣 _______元,對應租期爲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計人民幣 _______元,對應租期爲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以後依此類推(租金如有調整,則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

4. 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現金或指定收款帳號

甲方指定收款帳號: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

5. 發票:_________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_________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發票,發票名目爲:_________租賃,由此導致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2)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發票,則甲方應配合開具發票,但由此導致甲方承擔的稅費,由乙方向甲方額外支付。支付時間爲:_________開具發票之前。

五、其他費用

1.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費用:_________水費、電費 、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等費用。

水電燃氣等費用採取充值方式的,根據租賃開始交房時的數值與租賃結束交房時的數值之差,根據租賃結束交房時的價格結算。甲方可從押金中相應扣除。

2. 租賃期內,甲方承擔下列費用:_________物業管理費、供暖費。

3. 租賃期內,因乙方使用商鋪或屋內設施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協議另有約定除外。

六、商鋪的交付及返還

1. 交付:_________甲方應將商鋪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商鋪附屬設施、設備交接清單》經雙方簽字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爲交付完成。

2. 返還: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商鋪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如商鋪不影響基本使用,則甲方不應拒絕接收商鋪,但甲方在接收商鋪之後仍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索賠損失、費用等。

七、商鋪改善與裝修

1. 甲方應在交房前對該商鋪做如下改善或添加如下設備,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

2. 雙方同意,裝修按如下第 種方式處理:_________

(1)乙方有權自費進行裝修,但裝修方案應事先經甲方同意,且不得改變商鋪主體結構;

(2)乙方有權自費進行裝修,但不得改變商鋪主體結構。

3. 租賃解除或終止時,裝修的處理按如下第 種方式:_________

(1)經甲方同意或符合約定的裝修,乙方不負責拆除;

未經甲方同意或不符合約定的裝修,乙方應負責拆除並按甲方要求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2)經甲方同意或符合約定的裝修,如甲方要求,則乙方負責作一般性拆除但不要求恢復至毛壞狀態;

未經甲方同意或不符合約定的裝修,乙方應負責拆除並按甲方要求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八、商鋪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1. 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2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商鋪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 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3.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4. 對於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九、轉租

轉租事宜按如下第 種方式處理:_________

(1)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商鋪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無論是否收取租金);

接受轉租方對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轉租不影響乙方根據本協議應對甲方承擔的支付租金等所有義務。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但乙方可將商鋪內的部分品種經營項目交由其它人承包經營。

(3)乙方可以轉租給如下單位或個人:_________

十、優先購買權

雙方同意,優先購買權的處理按以下第 種方式:_________

(1)乙方承諾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有權自主決定將該商鋪進行轉讓、出售、抵押等處分,但不得影響租賃。如因此導致租賃不能履行的,視爲甲方違約;

(2)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售商鋪的意向及價格,乙方在15天內未明確表示購買,或者表示拒絕購買的,視爲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十一、合同的解除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

(1)該商鋪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鋪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鋪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合同:_________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鋪達 _______日的;

(2)交付的商鋪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商鋪的;

(4)交付的商鋪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_________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_______日的;

(2)擅自改變該商鋪用途的;

(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鋪主體結構的;

(4)利用該商鋪從事違法活動的。

(5)其他:_________

5. 因甲方原因導致解除時,雙方同意按如下第 種方式處理:_________

(1)甲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賃,應至少提前 _______日 通知乙方,並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於 的違約金。除此之外,不承擔其它違約責任。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解除本合同。由於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導致本合同被解除的,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如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或事實上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相當於3個月租金 的違約金,同時還應賠償損失,損失按如下標準計算:_________

裝修費用/總租期月份數*剩餘租期月份數;

裝修費用:_________雙方確認爲人民幣(大寫) (¥ _______元);無需再提供票據。

6. 因乙方原因導致解除時,雙方同意按如下第 種方式處理:_________

(1)乙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賃,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並向甲方額外支付相當於 3個月租金的違約金。除此之外,不承擔其它違約責任;

(2)乙方不得無故提前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導致本合同被解除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額外支付相當於 6個月租金 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原裝修,如乙方拒絕,則甲方有權自行拆除原裝修,並由乙方承擔費用。

十二、違約責任

1. 付款方未按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 _______%向收款方支付違約金。

2. 根據法律與協議約定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的,乙方通知甲方退房交接之日,甲方拒絕的,仍視爲已經退房交接,乙方不再承擔房租。

3. 租賃合同有效解除或終止,乙方仍拒絕交還商鋪的,乙方應承擔商鋪佔用費直至退房之日(但不再支付租金)。

商鋪佔用費的標準爲:_________正常租金的 _______%,按日支付。

4.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包括無權代理人、代表甲方簽約的人員)應向乙方退還乙方交納的所有租金與押金,並另外向乙方賠償相當於十二個月租金的違約金,造成乙方投入裝修等費用損失的,應同時全額賠償:_________

(1)甲方或代表甲方簽署人員無權出租商鋪的;

(2)代表甲方簽字的人員無權代理的;

(3)該商鋪在事實上無法出租給乙方使用的;

(4)簽約之時,該商鋪在事實上已經根本無法按約定用途使用的。

十三、聯繫方式

爲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繫方式:_________

(1)甲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2)乙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雙方通過上述聯繫方式之任何一種,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爲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應依法向 商鋪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2.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 補充約定事項: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附件一:_________租賃商鋪交接清單

商鋪現有裝修情況:_________

交接商鋪當前各項表數顯示:_________

水 表

電 表

煤氣(燃氣)表

入住

搬出

入住

搬出

入住

搬出

交接商鋪內各設施狀況:_________

編號

名稱/規格

數量

備註

補充說明:_________

交接日期: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注:_________在本文件上簽字代表承租方已經接收商鋪及上述物品。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附件二:商鋪租賃業主收款收條

本人現已收到 支付的商鋪租賃押金人民幣 _______元及租金人民幣 _______元(對應租期:_________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收款人簽字: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青島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爲更好提高商鋪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於_______大樓_______樓一間面積爲_______平方米的臨街商鋪租賃給乙方,作爲_______店使用。

二、租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即:_______年)。

三、月租金_______元整(_______元),乙方於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清當月的租金即_______元整(_______元),如乙方未按時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個工作日後,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勒令乙方清場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退還押金。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_______元押金(_______)(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六、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

七、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八、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九、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該房屋做爲消防通道或作爲前臺使用時,乙方必須無條件同意,並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一個月內清場否則因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按期清場後合同終止,甲方退還押金。

十、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青島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聯繫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____街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後作適當調整。

四、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大寫:萬仟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爲每年支付一次,並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____%加收滯納金。

五、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爲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爲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七、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爲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青島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2、內附屬設施:(或附表)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爲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爲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簽訂日開始租金爲每年人民幣,大寫.第一次需支付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元,大寫.第年開始租金提前一個月每一年一次性支付,具體租金按每年%遞增。或由市場聚漲落經雙方協商約定,如雙方無法達成協商,可由取得專業資質第三方房產評估公司根據市場聚評估確定。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5、乙方擁有本門面的轉讓權,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沒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轉讓此門面,如出現危害甲方的實質性結果,乙方全權承擔法律責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及時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八、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兩個月向甲方提出。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60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經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乙方具體經營性損失支付賠償金,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二)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三)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十、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於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繳納的其他費用,乙方應將相應收據複印峻交於甲方。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的賠償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頁,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約定

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其中水元/噸,電元/度)無特殊情況約定不變。已方在承租時交納給甲方水電費押金元,大寫.在乙方退租並結清由經營所產生的各項費用以後,甲方退還給乙方。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青島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爲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爲______________使用(經營範圍),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爲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爲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租金爲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 );租金按季度每三個月支付,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季度房租,以後每季度租金其他應交納費用均在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第四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後___天內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續租後房租按_________計算。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經營範圍。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水電費及其他應交納費用超過10天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300%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八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電話:

地址: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青島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 街____號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爲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爲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爲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爲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爲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 );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後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爲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合同期滿後,不得拆除地磚和吊頂。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爲原則,並徵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爲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________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

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月 日 年 月 日

青島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編號: 聯繫方式: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編號/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繫電話: 鑑於:

乙方願意租用甲方中央公園商業街(以下簡稱“商業街”) A102號鋪位(下稱“該商鋪”)開展商業經營活動,甲方同意將該場地出租給乙方進行商業經營。根據《民法典》、《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商鋪位於湖北省武漢市中央公園商業街 號,以本合同所附中央公園商業街實測圖(以下簡稱“附件一”)中紅色標明的位置爲準;所租用鋪位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套內面積爲 平方米。

第二條 租期

1. 本租賃合同租期爲 5 年,自 年 月 日(以下簡稱該日爲“起租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後願意繼續合作,應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對續租事宜進行協商,如能達成協議,雙方應於租期屆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第三條 商鋪的移交

1. 雙方於 年 月 日前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2. 在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的同時,雙方共同確認該商鋪內的固定附着物及設備的清單,此清單爲商鋪交付標準(以下簡稱“附件二” )。

第四條 租金及免租期

1. 租金

乙方每月租金爲:(按套內面積計算)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

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應繳物業服務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它所有費用(如水、電、氣等)。 2. 免租期免租期爲起租日起至_ _年 月 日。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支付本合同第五條所述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 其他費用

乙方每月除支付租金外,還需根據使用情況支付如下費用:

1. 乙方自交付日起應向華潤置地(武漢)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繳納物業服務費,每月 5 元/平米(按建築面積計算)。該費用用於對商業街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設備設施運行、綠化、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

2.所租鋪位使用的水、電、氣等產生的費用。乙方應按照單獨的計量表記錄讀 數,並結合政府有關部門規定按物業公司方制定的標準支付水、電、氣等費用。

第六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的支付

1.租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須於每月5日前繳付下月租金。

2.租賃期的第一筆租金和物業服務費應根據當月實際租用的天數按比例支付。租期內的最後一筆租金和物業服務費應根據該月租期尚存的天數按比例支付。水、電、氣等費用根據使用情況據實結算。

第七條 租賃保證金

1、租賃保證金按租期第一年的兩個月租金(不計算免租期)計算收取,共計人民幣 元。

2、合同履行期滿或者解除合同後90日內,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欠 繳費用後將租賃保證金退還給乙方(無息)。

第八條 用途

1.所租商業街鋪位僅限於經營 之用途。

2.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營業執照或許可證。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營業執照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乙方如需變更經營項目,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經營項目。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九條 裝修管理

1.乙方應在起租日起3個月內完成裝修布展並正常營業。否則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開始裝修工作之前,必須提前五日向甲方提交全部的工作計劃、工程方案、設計圖紙和外觀等,經甲方批准後(如有必要還需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可按甲方批准的方案自行組織施工,並承擔其費用。未經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增設、更改或拆除場地內部或外部既有的固定設施與設備。

3.在裝修過程中,乙方不遵守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裝修圖紙和規定要求及條件而引起的任何後果,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且乙方應承擔甲方爲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商業街屋頂、天花板、牆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雨陽蓬或其他安裝物、附屬物。乙方在裝修過程中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財產或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讓任何人或任何組織根據其認爲合適的條款和條件,在商業街的公共區域及其任何部分舉行展覽或商品展銷等其他活動。

2.甲方享有變更華潤置地中央公園商業街名稱、通訊地址的權利,而無需徵得乙方同意,並無需對乙方做任何補償。甲方變更該商業街名稱、通訊地址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郵政部門和其他相關的政府機構。

3.甲方有權在商業街建築物的房頂、室外等空間設置廣告並獲取利益。 4、爲保持整個商業街格調統一,乙方招牌的設計、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內容等均應經甲方事先審覈同意。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在店鋪外懸掛、張貼、擺放任何指示牌、廣告燈箱、海報、標貼、模型等,否則甲方有權隨時予以撤除並向乙方收取撤除費用。乙方確需在店鋪範圍外擺設指示牌、廣告燈箱、樣品及張貼海報等,須向甲方書面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並視情況向甲方繳納一定費用後按甲方同意之內容依指定位置、指定時段內擺放。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商鋪外及其他公共區域堆放物品或其他物件。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或其他應付的費用或者未遵守和履行本協議中的條款或條件,甲方有權切斷該商鋪的水、電、空調,但必須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甲方因切斷水、電、空調以及再接通水、電、空調而引起的費用將由乙方支付,甲方可向乙方索回此款或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或其它費用,乙方則需支付違約金,即自約定的支付期限屆滿之第二日起至乙方實際支付止,每逾期一日,支付應付款項的1%作爲違約金。逾期超過2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支付甲方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同時租賃保證金不予退回。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轉租、轉借、交換該商鋪全部權益或者部分權益,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返還,如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還應當予以賠償。

第十三條 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如果一方在租期內要求解除本合同,應提前至少60天向另一方發出提前解約的書面申請,另一方將根據租期剩餘的時間收取補償金。具體金額爲:剩餘租期超過6個月,收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補償金;剩餘租期少於6個月,多於3個月的,收取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補償金;剩餘租期少於3個月的,收取相當於一個月租金的補償金。

若是甲方提前要求解除合同,如上述補償金不足以補償乙方不可拆除的裝修殘值(扣除折舊),甲方還應增加補償金數額直至補償金總額與乙方不可拆除的裝修之殘值相等。

第十四條 租期屆滿移交

1.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將該商鋪交還給甲方。

2.乙方對於該商鋪裝修所增設的所有固定設備、裝置、鋪位鑰匙以及其他附加設備所有權歸甲方,乙方不得要求補償並應當使這些設備、裝置保持良好、清潔、可租和可使用狀態交付甲方,但自然損耗除外。

3.如果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日前將該商鋪移交給甲方,乙方應根據實際延長天數按合同租金的5倍向甲方支付使用費。

第十五條 通知的送達

任何應送達的通知,如果是送交乙方,在寫明乙方的姓名、地址並以預付郵資的郵寄方式寄送乙方或送達乙方所租本合同所述商業街鋪位時,即被視爲送達。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如果該商鋪及任何部分由於地震、戰爭、暴亂、政府原因(如市政建設)等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向租賃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租賃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在乙方向甲方繳納了全部租賃保證金,並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司印章之後方可生效。未經補充修訂,不得擅自更改。

2、本合同以中文書寫,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執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

1)中央公園商業街實測圖

2)中央公園商業街商鋪交付標準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青島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 )

出 租 方(甲方):      物業管理服務中心

法 定 代 表 人:

地 址:

承 租 方(乙方):

地 址: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於       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

第二條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爲 年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可將出租房屋作     用途。

甲方保證出租房屋能夠作上述用途使用,並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乙方將出租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

第四條 甲方保證第三條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爲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 出租房屋的單位租金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月租金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六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七條 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貳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 即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八條 租賃期間,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及其它應繳費用。

第九條 雙方同意以委託建設銀行託收爲結算方式,乙方保證每月五日前其託收賬戶內有足夠的金額支付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

每月五日後第一個工作日爲乙方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的銀行託收日,託收不成功的租戶可於託收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到甲方業務大廳繳納現金,並承擔由託收日後的第一日起計的應繳費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並且在乙方滯納期間,甲方有權進行督促,有權停止水,電供應。

第十條 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並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在結清費用後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第十一條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後拾日內進行維修;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代爲維修。

本條維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損壞的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由甲方代爲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並及時通知乙方後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乙方不得因裝修或其它原因改變房屋結構,否則視爲違約。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於他人,否則視爲違約。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七條 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壹個月;

(二)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五)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遷離並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預交款項有結餘的,應當將餘款退還乙方。但保證金無權要求退還。

第十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壹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房屋,並有權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以及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同意續租,應重新訂立合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不同意續租,則本合同到期後自動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應於租賃期屆滿之日遷離出租房屋,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沒收租賃保證金,並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甲方有權停止爲乙方提供配套服務,包括水,電供應等。

第二十一條 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轉租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壹佰伍拾元。同時甲方有權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退還租賃保證金,並支付一個月房租金額的補償金給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說明理由,經甲方同意並支付其相當於乙方所租房屋一個月租金的補償費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補償費用,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四條 乙方承諾遵守“梅山苑住戶公約”,“梅山苑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及其它與甲方達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協議,否則視爲違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違約,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以中文爲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壹份,有關部門執壹份。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登記人(簽章):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青島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房屋位置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 , 建築面積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

二、租賃用途

1、乙方租賃門面作爲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3、乙方向甲方承諾:如需要改變門面牆的原有結構,應在退租前15日內將改變的門面牆恢復原狀。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爲 年,自月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爲元/月,按(3個月)以現金支付,下一輪租金應提前

2、第二年租金爲元/月,按(6個月)以現金支付,下一輪租金應提前

2、乙方需交壓金元(拆牆)。

3、每年租金會根據樓市行情來漲浮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門面鑰匙交付乙方。

2、租賃期內,保證水電落戶。

3、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3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門面進行裝修。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七、門面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門 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2、乙方需裝修門面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八、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門面,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轉租、轉讓

在租賃期間,乙方再轉租門面須事先通知甲方,徵得甲方的同意。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7 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租賃門面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門面的。

(4)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門面20天以上的。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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