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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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 篇1

甲方:

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通用17篇)

乙方:

爲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規定,由雙方共同遵守以下協議。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對雙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位於 的房屋給乙方,乙方爲該房屋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在租房期間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列等有關規定,不得在租用房屋內從事黃、賭、毒和任何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動,保證租用房屋財產安全和乙方僱傭員工的生命安全。

2、乙方必須保證租用房屋期間安全用電,經營場所(包括內設庫區)內要有安全通道,嚴禁使用明火,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建立健全安全值班制度、組建消防安全小組、應急小組,服從消防部門和甲方的監督檢查。

3、乙方應實行防火、防盜、安全值班責任制,確定本部門安全責任人;

4、乙方應對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設備、物品進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不力或不正當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毀損、滅失、甲方提供的各類物品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在承租房屋內嚴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6、乙方對承租房屋不享有處分權。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抵押承租房屋及屬於甲方所有的物品。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等儀表及其他管線,不得私自裝修、裝飾承租房屋。甲方同意遷移、裝修裝飾的,乙方應當嚴格遵照有關國家法律的規定及要求實施遷移、裝修裝飾活動。

8、乙方在使用房屋過程中,應當注意自己的不當行爲可能對他人人身或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如因乙方的不當行爲造成第三方損害的,由乙方完全承擔相應的責任。

9、不得進行其他未在上述規定中的會造成安全事故的行爲、不得配置有安全隱患的設施。

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經發現將被處於罰款;造成事故或第三方損害的,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簽訂日期:乙方(蓋章):委託代理人:電 話: 年 月日

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爲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規定,由雙方共同遵守以下協議。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對雙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位於 場地給乙方,乙方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在房屋交付時發現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或不具備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條件的,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時消除隱患或修復,以滿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2、乙方應按照各類傢俱、水電煤氣設備、管線、儀表、物品的使用方法,並規範操作。掌握緊急情況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識。在使用房屋期間,應注意觀察房屋及屋內外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在發現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乙方應對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設備、物品進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當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毀損、滅失、甲方提供的各類物品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租房屋內嚴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設備。

5、乙方須遵守安全用電等相關規定,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接口及荷載相匹配。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僞劣接線板電器等違規電器,違反規定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置。乙方的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6、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

7、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和政策,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動,這類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容留傳銷人員;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走私或販賣毒品;賣淫、組織賣淫或強迫他人賣淫、容留賣淫人員;賭博或聚衆賭博、開設賭場;爲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庇護;從事危害國家或國防安全的間諜活動;迷信活動、傳播邪教及其他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

8、乙方應當遵守甲方規定和文明規範,具體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善意與鄰里相處;不大聲喧譁、不製造噪音或影響他人安定居住的聲響;愛護校區的公共財產或共有部分,如不踐踏草坪、不破壞共用設施、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不惡意佔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塗畫等;愛護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如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等;按照公共財產或共有部分的性質合理使用該等部位;不非法設置影響校容和美觀的廣告、橫幅等。

9、乙方對承租房屋不享有處分權。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租房屋及屬於甲方所有的傢俱、水電煤氣設備、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爲承租房屋設定抵押或爲前述傢俱、電器煤氣設備、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權利負擔。

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管線。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有關機關的規定及要求,遷移後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範。

11、乙方在使用房屋過程中,應當注意自己的不當行爲可能對他人人身或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陽臺、窗臺上擱置、懸掛易墜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拋物等。

12、凡經營性房屋和廠房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自主或甲方代爲配備消防用品,不得佔用消防通道,一經發現違反規定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13、乙方嚴禁在租賃範圍內和甲方規定範圍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保衛處審覈,經批准,在指定地點、時間內並落實防範措施後,方準動火;

14、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自殺、相約自殺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殺。

15、不得進行其他未在上述規定中的會造成安全事故的行爲、不得配置有安全隱患的設施。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經發現將被處於罰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廣東省茂名市政府有關規定,就乙方租用甲方位於廣東省茂名市的廠房,基於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租賃標的物

甲方同意出租的租賃標的物爲甲方擁有財產權屬的位於廣東省茂名市的廠房(包括相應配備的職工宿舍和食堂),但該土地、廠房原所配有的工業設備、設施(除職工宿舍和食堂外)不在本租賃合同的租賃範圍內,甲方應將租賃標的物的產權證明書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或附表。

其中:廠房面積爲 平米。空地面積爲 平米。宿舍位於 ,共 套,面積爲 平米 。食堂位於 ,面積爲 平米。

上述租賃物四至及面積見附圖。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約定將雙方約定的租賃標的物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乙方如在中國境內設立公司的,雙方約定本合同的乙方權利和義務可以由乙方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司享有和承擔,乙方則在其國內設立的公司享有和承擔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後,仍需就其國內設立的公司因本合同承擔的合同義務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租賃標的物的交付使用

租賃標的物自本合同雙方簽訂之日起,甲方按租賃標的物現狀將租賃標的物交付乙方使用;租賃標的物內歸屬於甲方的原有工業設備、設施(除職工宿舍和食堂外),甲方自租賃標的物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到日內自行負責清理轉移,並自行承擔相應的費用;乙方可根據租賃使用用途對租賃標的物進行裝修,自行建設水電設施、製冷設備等工業設備、設施,但乙方的裝修、建設工程不得損害租賃標的物主體結構,如確需改動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施工,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需報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應書面委託甲方向相關部門報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受託辦理報批工作而產生的合理費用);乙方的裝修和建設工程期限爲一個月,甲方給予乙方在裝修和建設工程期限內免租金的租期優惠,乙方裝修和建設工程工期超過甲方給予的租期優惠期的,自租期優惠期過後第二個月開始乙方應依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管理費用。

第四條 租金及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議定租賃標的物租金爲人民幣3.5元㎡月(其中:廠房月租金爲4.50元㎡;空地月租金爲5.00元㎡;食堂月租金爲4.00元㎡;宿舍月租金爲4.00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一天開始,共計五年。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向乙方發出租賃標的物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甲方清理轉稱原有設備、設施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乙方的接收延誤;

(5)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6)爲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2.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乙方的租金交付採取先交費後使用的原則,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應首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履約保證金(按二個月租金計算),該保證金自本合同雙方履行完畢後由甲方返還給乙方;租金交付採用月付方式,乙方應於每月最後五日內一次性交付下個月租金,乙方的租金交付至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收款人,甲方收款後開據收據給乙方,乙方第一期租金交付應自甲方給予的租金優惠期最後五日內向甲方支付。

第五條 管理費

1、租金不包括租賃標的物的管理費。管理費雙方約定按每月3000元包乾(包括保安、環衛、綠化等費用的分擔),由乙方向甲方繳付。管理費的繳付與租金交付同步。

2、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爲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3、雙方約定將乙方租賃標的物區域與甲方其他地域分區管理,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標的物區域內的管理;但租賃標的物區域內涉及應由甲方負責管理的部分仍由甲方負責管理,乙方應當配合協助甲方的管理。

4、乙方車輛、設備經由甲方管理區通道進出租賃標的物區域的,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詳細通知;對於因臨時突發事件而進出的應當在甲方門衛處臨時登記,事後報補通知;乙方工作人員出入中潤工業城須佩帶工作證件,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其工作證樣件,如乙方工作人員未佩帶工作證的,甲方有權拒絕其工作人員入內,乙方就此應承擔向其工作人員進行出入規章的培訓教育責任。

5、管理區內所及甲方其他共公休閒、休息設施、設備和場地等,甲方無償向乙方開放使用。

6、乙方承擔其管理區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生產安全和生活安全),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管理區界定爲租賃物使用範圍內。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

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乙方應爲其租賃使用的租賃標的物安裝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水電錶等計量設備,如通過甲方統一繳付前述費用的,乙方應依據經雙方確認的計量數據向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甲方現有變電設施不能承受乙方生產經營負荷的由乙方另報建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七條 保證金

1.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履約保證金。

2.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3.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租賃標的物交還甲方之日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 租賃標的物用途

乙方不得將租賃標的物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如乙方確需改變用途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可變更用途,但甲方有權依據變更後的用途要求對租金進行相應上調,具體上調幅度由雙方議定。

乙方應依法報批租賃標的物用於工業生產所及的環境影響評價;甲方按現有消防系統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如需變更現有消防系統的由乙方處理並承擔費用,甲方給予協助。

第九條 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標的物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使用。

第十條 裝修及改建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其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設備。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甲方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原狀。

2.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正常使用及維修

1.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租賃標的物,如發現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安裝、裝修或建設的設備、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

2.因使用不當或人爲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項目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工業、生活用水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租賃標的物,記錄、檢查、測量、維修。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租賃標的物保護

1.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租賃標的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已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乙方不得損害租賃標的物。如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爲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因乙方的行爲或過失或租賃標的物溢出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甲方或第三人損失的,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降低租賃標的物在租賃期間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三條 甲方緊急進入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入租賃標的物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四條 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乙方的生產經營須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接受當地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甲方無權干涉乙方正當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但有權對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的合法、合理性進行監督。

3、乙方生產工藝、產成品和原材料等的管理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省、市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和標準,不得對自然環境和生活環境產生不良影響,如因此產生對甲方和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如因乙方生產工藝、產成品和原材料等的管理使用問題造成環境污染等問題導致引發社會羣體性糾紛事件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相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情勢變更條款

根據國家物價上漲指數,本標的物的租金每年遞增5%租費。

第十六條 乙方賠償損失

1.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爲,均視爲乙方的過錯及行爲,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就租賃標的物招租或出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 合同解除

1.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爲止。

3.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4、租憑期內,如甲方因法定事項至租賃物產權變更的,乙方可選擇向資產擁有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和解除本合同之任一方式處理,乙方採取解除方式的,乙方已多繳交的部分租金由甲方退還。

第十九條 交還租賃標的物

1.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聲明,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 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以及產生財產損失、人身損害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各自承擔各自損失。

第二十二條 通知

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另一方,應以有記錄的另一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爲另一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爲送達。如一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3.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4.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其他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附表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爲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往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 _ _ _ _ _ _ _姓名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_ _ _ _ _ _ _ _

乙方(承租方):_ _ _ _ _ _ _ _姓名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_ _ _ _ _ _ _ _

爲了加強租賃房屋安全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責任

1.1 甲方應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屬設施。

1.2 乙方入住前,向乙方交清環境、電、消防設施等要害部位注意事項。

1.3 對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2.1 乙方對家庭所有成員和來訪親朋好友,宣傳教育好各項安全事項,並自行管理到位。

2.2 乙方在入住前應對環境和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認,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繫。如日常檢查不到位,出現問題及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2.3 乙方租賃期間不準擅自改動電線路,電器設施,並負責管理。

2.4 乙方不準使用電爐子、電取暖器(箱)、電淋浴桶等非安全電源器。

2.5 乙方在人走時,必須將一切用電設備關閉,將菸頭等明火物熄滅。

2.6 乙方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化學用品帶入樓(房)內。

2.7 乙方因違反用電、消防管理等有關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和賠償。

三、甲方或上級政府部門有權隨時檢查乙方居住安全情況,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乙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執行。

甲方(簽章):_ _ _ _ _ _ _ _

乙方(簽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年_ _ _ 月_ _ _ 日

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青島市城陽區路號的房屋以及廠房中設備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雙方簽定合同之日乙方繳納定金元乙方投產後10日內一次性支付全年剩餘房租元。第二年的房租分次支付,於第二年月日前支付。

四、乙方生產產品的出口、報關、商檢等手續,由甲方按乙方要求負責給予辦理。

五、乙方產品出口所產生稅費由乙方負責,海關退稅到甲方帳號,甲方應當在退稅後3日內支付給乙方,逾期應當承擔按日 %支付違約金。

六: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用水和電力的供應,並負責爲乙方另行安裝水錶和電錶。由乙方按照電錶和水錶的計數繳納費用。

2、甲方應當保證來乙方的車輛進出無阻。

3、甲方在乙方合法經營的情況下,協助乙方做好治安工作。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自己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乙方所承租的房屋頂部。

5、上述房屋及設備符合出租使用要求,且保證產權明確無誤。

6、合同到期後,甲方不得扣留乙方設備、原材料以及產品,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7、甲方出租房屋以及設備後,不得隨意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

七:乙方權利義務:

1、房屋的改造裝修以及設備的添加由乙方負責並出資,新增設備產權歸乙方所有。

2、乙方應當愛護建築物及設施,如需改建、擴建,在不影響建築整體安全情況下乙方自行施工,但需通知甲方。改建、擴建的設施,在合同終止時不得拆除,設備除外。空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挪做他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他人。

3、合理使用電器、房屋及其它設備,不得人爲造成房屋設施的損壞。如因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根據工作、生產及生活的需要,在不影響建築整體結構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安排裝修施工。

5、乙方保證從事合法生產經營,不得利用甲方條件從事非法活動,否則應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違約,乙方應賠償甲方當年租賃費的10%作爲經濟賠償,但因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則按照銀行貸款利率承擔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法律規定的義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當賠償全部損失。

甲方不得擅自終止未到期合同,否則應當賠償乙方全部損失包括但所接訂單無法按期交貨的經濟損失、利潤損失、聘請律師的費用損失,如以上損失難以計算,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兩年總房租的%作爲違約金。

合同到期後,乙方有權自由搬遷甲方不得阻撓,否則應當賠償乙方損失,損失計算參照本合同第八條第2款第項執行。

九、免責條件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合同不能執行,造成雙方經濟損失,雙方不承擔責任。

十、合同終止和續約

1、合同到期視爲本合同自行終止。

2、合同到期,乙方如續約,必須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地法院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廠房位置:

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鑑於:

1. 甲方爲坐落在**處的工業廠房的合法所有權人,有權全部或部分出租該工業廠房;

2.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而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所約定的該工業廠房;

3. 爲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開、平等互利、自願等原則,就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廠房租賃合同(下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 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術語,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義:

1) 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2) 雙方:指甲方和乙方的統稱。

3) 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統稱。

4) 租賃物業:指 範圍內全部建築物及附屬配套設施,包括專用區域和地面停車場,具體位置和範圍見附件2所示的(紅)色部分。

5) 租賃建築物面積:指附件2所示的(藍)色部分。詳見本合同約定。

6) 專用區域:指甲方按本合同第 條規定提供給乙方每日二十四小時專用的區域,其位置如附件2所示(紅)色部分。

7) 公共區域:指該用地內租賃物業以外的停車場、綠地、市政通道等區域。

8) 停車場:指本合同第 條規定的該用地內由甲方建設並提供使用的停車場,包括乙方指定的停車場範圍內的停車位。

9) 物業公司:指甲方依法組建或委託或聘請的負責租賃物業及其所在區域物業管理的物業管理公司。

10) 交付標準:指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交付租賃物業的全部標準和要求。

11) 交付日:指甲方向乙方交付經乙方確認滿足交付標準的租賃物業的日期。

12) 移交書:指甲方將租賃物業交付給乙方時,按本合同規定雙方共同簽署的移交確認文件。

13) 後期裝修:指交場日後乙方對租賃物業的裝修。

14) 計租日:指開始計算租金的日期。

15) 租金:指乙方根據本合同承租租賃物業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租金已包括專用區域和 的使用費。

16) 租賃保證金:指爲確保租賃合同的履行,約定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確定的金額的履約擔保。

17) 月:指日曆月。

18) 日:除非本合同明確爲工作日外,指日曆日。

第二條 租賃物業狀況

1. 租賃物業位置 ,建築結構爲 ,建築面積爲 ,計租面積爲 同建築面積 。

2. 廠房內屬於甲方的設施、設備、裝修、裝置及物品,經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後開具清單,並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爲本合同有效附件(附件3),租賃期間,該附件所列物品(以下稱附屬設施)與廠房一併出租給乙方使用。

3. 在簽署本合同前,乙方已委派專業人員對租賃物業及附屬設施進行現場查驗,對於涉及的專業技術等問題已進行詳盡瞭解,雙方均確認租賃物業以現狀爲準進行出租。

第三條 租賃物業用途

1. 乙方承租的廠房用途爲: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廠房的用途。

2. 甲方 同意/不同意 乙方將租賃物業作爲乙方或乙方關聯公司註冊或營業地點使用。

3. 在租賃期間,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廠房,甲方不予干預。乙方在使用廠房期間,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各合同附件)及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 物業租賃期限共計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雙方另有約定,租賃開始日即爲計租日。

2. 如乙方在租期屆滿後續租,需在本租期結束前 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滿前乙方未提出續租申請或雙方不能就新的租賃合同達成一致,則本合同到期時將自行終止。

3. 本合同租期屆滿,甲方繼續出租該廠房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 有/無 優先承租權。

4.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乙方應做好騰還租賃物業的準備,並保證將在租賃期滿時將租賃物業移交甲方。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

1. 租金標準爲: 元/平方米計租面積/日。

2. 上述租金標準,還包含所租賃廠房佔用的相應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租賃費用、土地使用費,以及本合同附件3附屬設施使用費用。

3. 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賃物業期間發生的水電通訊等各種能源通訊費用及物業費。

4. 支付方式:租金按每 支付一次,乙方以 方式支付租金,具體支付時間爲: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當期租金後,在五(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當月租金的正式發票。

5. 前款規定的租金支付日和提供發票日如遇法定節假日則日期相應順延至節假日結束後的次日。

第六條 定金及保證金

1.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向甲方交付保證金計人民幣 元,本租賃合同自乙方實際交納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2. 租賃期間,如因乙方因違反本租賃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或有其他違約行爲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直接扣劃乙方應承擔的違約金及/或甲方由此遭受實際損失,甲方扣劃後將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須於收到上述通知後 7 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劃的保證金,除非此時租賃合同已終止。乙方對甲方扣劃行爲有異議的,可通過磋商或訴訟、仲裁等方式主張權利,但不影響先行補足保證金的義務。

3. 租賃期滿,乙方結清房租及其他費用,甲方應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七條 租賃物業交接

1. 甲方應於租期開始日前將租賃物業交付乙方使用,關於租賃物業交接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須提前與甲方聯繫辦理租賃物業交接手續。

2. 雙方在交接時對租賃物業(含附屬設施)的狀況共同進行清點檢驗,並簽署租賃物業移交書、交付廠房鑰匙,交付標準以雙方在本合同中確定的租賃物業狀況爲準。租賃物業(含附屬設施)的保管責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擔。

3. 甲方遲延交付租賃物業的,租賃期限相應順延,甲方遲延交付物業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

第八條 廠房的裝修、改造及免租期

1. 乙方如需對所租廠房進行改造、裝修、安裝設施設備的,改造及裝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實施。乙方應在施工前將改造或裝修設計方案及圖紙提交甲方,在徵得甲方同意且辦理政府有關審批手續後方得按審定後的圖紙施工。改造、裝修工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有關消防驗收等手續由乙方自行申報,甲方提供協助。乙方的裝修應採取文明施工,並遵守國內相應的法律、法規,服從甲方正常管理。

2. 乙方進行後期裝修工程時不得影響和妨礙第三人的正常生產與經營活動。如因乙方過錯導致第三人遭受損失而向甲方索賠,甲方應立即將詳情以書面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妥善處理並承擔因此所產生的責任。

3. 在對租賃物業進行裝修工程前,雙方應自費爲租賃物業就其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向保險公司購買中國法律所要求的保險。

4. 如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租賃物業後期裝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須依法修改其裝修,並承擔整改裝修費用。但是,如該等裝修是因甲方的工程質量的過錯造成的,甲方應承擔該等整改裝修費用和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

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擅自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乙方經甲方通知後應儘快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與責任。

6. 在後期裝修期內,乙方可安排員工、顧客對所安裝的裝修設施、設備及儀器等進行測試、練習及試業,以準備作正式營業,但不得妨礙任何第三人的正常生產生活和經營活動或對任何第三人造成損害,否則承擔相應的責任。

7. 甲方同意將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限作爲乙方的裝修免租期,無論在該期限內乙方是否完成裝修,該期限屆滿後均開始計算租金。

8.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對廠房實施的改造、裝修及安裝的設備設施等,應在向甲方交還房屋之前進行拆除或無償歸甲方所有。如因拆除前述設施設備給甲方財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第九條 租賃物業的維修維護

1.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租賃物業主體結構、租賃物業附屬公共設施以及《租賃物業及附屬設施維修維護分工表》(附件4)確定由甲方負責維修部位的維修工作。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將一併確定租賃物業及附屬設施的維修分工。

2. 乙方負責其在租賃物業中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的維修和保養,並對《租賃物業及附屬設施維修維護分工表》上所列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不含公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維護。

3. 在租賃物業使用過程中,出現應由甲方承擔維修責任的事項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乙方採取以上合理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和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乙方未在合理時間內通知或未採取暫時合理的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乙方承擔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立即或儘快且不遲於兩日內開始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聘請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查,代爲維修,該等維修費用和因延誤維修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由甲方承擔。因甲方、其僱員、代理人的職務行爲所導致的損壞或故障,維修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其僱員、代理人的職務行爲所導致的損壞或故障,維修費用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4. 甲方對廠房及附屬設施進行正常的大修、檢修等活動或因突發事件對廠房進行搶修的,乙方應給予配合。甲方因處理與該租賃業務事宜或設備檢查、維護等,且在有必要進入租賃物業時:

1) 營業時間內,甲方或物業公司人員須在乙方人員陪同下進入租賃物業非營業區域,乙方應給予協助及配合;

2) 非營業時間內,在無法聯絡到乙方人員並且情況緊急的情況下,甲方或物業公司人員可自行在事先不通知的情況下進入租賃物業或專用區域,但在過程中應小心安全謹慎行事和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乙方的損失及保護乙方的財產,並應於事後兩天內將情況向乙方予以書面說明。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損失。

5. 一般情況下,乙方因調整、維修、檢查任何相關設施、設備或其他原因進入甲方承擔維修責任的設備/機房時,乙方應於事先通知並獲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方可進入。甲方應給予協助及配合。若遇到緊急事態或無法聯絡到甲方人員的情況下,可在事先不通知的情況下進入甲方承擔維修責任的設備/機房,但在過程中乙方應小心安全謹慎行事和採取有效措施減少甲方的損失及保護甲方的財產,並應於事後兩天內將情況向甲方予以書面說明。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損失。

6. 雖然出租物業包含公用水、氣、電、熱等市政公用設施,但除非甲方在使用及管理過程中存有過錯,否則將不對因該等供應部門的正常及不當檢修、故障等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害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物業管理及能源通訊費用

1. 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行負擔因其使用廠房而發生的水、電、燃氣、採暖、電話、網絡等各項能源通訊費用及物業管理費用,並按照有關管理部門的規定按時如數交納。

2. 乙方正式進住廠租賃物業前,之前所欠的能源通訊等費用應由甲方結清,雙方應共同到有關能源通訊等部門辦理繳費人的變更手續(如果允許的話),將繳費人變更爲乙方。本合同終止後,在乙方結清其租賃期間的能源通訊費用的情況下,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繳費人的變更手續,將繳費人變更爲甲方或新的承租方。乙方應承擔變更能源通訊費用繳費人的手續費用。

3. 即便在租賃期間乙方停止使用租賃物業及附屬設施,仍應按相關規定交納物業及能源費用。租賃期間乙方單方停止使用廠房及設施將不作爲減免租金、物業費用及其他費用的理由。

第十一條 承租人限制

1. 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業期間,乙方應當合理使用廠房及附屬設施,作好廠房的日常維護工作,凡因乙方使用不當給甲方廠房及附屬設施造成不應有的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修復或賠償。

2. 乙方在使用物業過程中,還應注意對環境的影響,因環境污染給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概由乙方承擔責任,且甲方可以以此作爲與乙方終止合同的理由。在租賃終止時,對於租賃物業及周邊區域如造成環境侵害,乙方須負責或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應確保其使用廠房所進行的生產項目符合有關環保要求,並應採取有效措施,減少和降低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水、汽、塵、噪聲、腐蝕、輻射等污染。

3. 乙方在租賃期間禁止將租賃物業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或通過合租、承包經營、授權經營、50%以上的股權轉讓等任何實際將租賃物業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爲。

4. 租賃期間內,廠房及附屬設施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防火、防汛等各項安全防範工作,並接受有關的檢查與監督,如因乙方拒絕監督或整改,造成災害損失,則由乙方承擔全部的法律和經濟責任。雙方將另行簽署《安全責任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5。

5. 乙方應處理好與相鄰單位之間的關係,在公共道路通行、臨時用地、臨時照明、臨時用排水、臨裏噪音等方面應相互提供便利,減少相互干擾,相互合作。

6. 在租賃期間,乙方須負責甲方及乙方所有的財產及物品的保管工作,租賃廠房及附屬設施及其他財產,遭受盜竊、第三方侵害、毀損等將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乙方在承擔上述責任後可向責任人主張。

7.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轉讓或出售租賃物業(或作價入股、抵押或以任何形式提供擔保的),但甲方不得將租賃物業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權轉讓或出售給二個或二個以上的受讓人(乙方書面同意的除外)。甲方轉讓或出售租賃物業前,必須向乙方提供受讓方完全繼承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的承諾書,否則乙方有權無條件終止本合同,甲方須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經濟損失。乙方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出售物業時,無須通知乙方,但轉讓行爲完成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保證物業購買人仍按本合同約定條件繼續履行本合同,並承擔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

8. 租賃期內甲方同意乙方可免費使用租賃物業外牆上可合法發佈廣告的廣告牌位(詳細位置及設計須由甲方最終審定)。涉及市容、工商等許可或備案手續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在該等廣告牌/指示牌的安裝和使用過程中,因乙方過錯引致甲方或任何第三人(負責安裝、修護或拆卸人員除外)的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

9. 在租賃期間,甲方對租賃物業、配套設施及公共設施進行改造,在不影響乙方使用且不降低標準的情況下,乙方不持異議。但在租期內租金標準不變。

第十二條 違約及賠償責任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將以支付剩餘租期內全部租金作爲違約金支付對方作爲違約責任。

2. 在租賃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變更房屋用途,或從事非法活動,或在廠房內隱匿武器、資源、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非法或危險物品,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收回廠房並收取剩餘未履行租期的全部租金作爲違約金。

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或物業及其他能源費用,按欠付租金的日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支付剩餘租期內全部租金作爲違約金。

4. 在租賃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對租賃物業及附屬設施裝修改造或超範圍裝修改造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支付剩餘租期內全部租金作爲違約金。

5.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因生產經營及其他行爲導致噪聲、排污、輻射等環境污染給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或遭受行政機關處罰的,除非能在甲方允許的期限內得以全部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支付剩餘租期內全部租金作爲違約金。

6. 乙方在租賃期間將租賃物業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或通過合租、承包經營、授權經營、50%以上的股權轉讓等任何實際將租賃物業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支付剩餘租期內全部租金作爲違約金。

7. 乙方在保證金通知扣減後 7 日內仍未予以補足的,延期按補足金額的日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支付剩餘租期內全部租金作爲違約金。

8. 租期屆滿或無論因任何原因提前終止,乙方均應在租期屆滿前或租賃合同終止後 日內將租賃物業及附屬設施移交甲方,逾期移交期間按租金標準的 倍支付違約金。

9.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任何一方無需向另一方賠償或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1) 政府決定徵收租賃物業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賃物業的;但如該徵收獲得政府補償,乙方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應由乙方享有的補償。

2) 租期屆滿,乙方未行使續租權或乙方行使續租權但未能就續租條件與甲方達成一致的。

3) 因發生火災、爆炸及其他事故導致租賃物業無法繼續租賃且在 3 個月內無法修復的。

4) 雙方達成書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的。

10.任何一方出現違約行爲,經對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仍未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約定的,對方均有權終止本合同,且有權要求對方賠償因違約行爲遭受的實際損失。

11.由於不可抗力或其他雙方不能預見並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及時將情況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當儘快協商決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12.任何一方違約,而另一方不行使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本合同的權利,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爲糾正該等違約行爲而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和維修費用),並承擔賠償責任。

13.本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約定的違約及賠償責任的承擔。

第十三條 保險

1. 在租期內,乙方應對租賃物業內的乙方購置的設施、物品等購買相關保險併購買公衆責任險、財產一切險,並向甲方提供保險單複印件。保險範圍內涉及到需要向甲方賠償的,甲方須爲其受益人之一。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系指一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妨礙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大部分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爆炸、火災、洪水、破壞以及風暴或任何意外事件。

2. 因不可抗力引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相關的證據,雙方應儘可能利用合理方法在可能的範圍內減輕各自的損失。如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任何一方無需對因此而停止或延遲履行義務致使另一方招致的任何損害、費用增加或損失承擔責任。上述停止或延遲履行義務不應被視爲違約。聲稱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義務的一方應採取適當方法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應努力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3. 在租期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災、水災、風暴、爆炸以及破壞引致乙方無法營業或不能使用專用區域,自發生該事情當日起,乙方無須繳付任何租金,直至租賃物業可以繼續正常、安全營業和使用爲止。但如果乙方仍在租賃物業中進行部分營業,乙方應按實際營業面積繳納租金。

第十五條 賠償限制

1.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對於由任何原因導致的間接的、偶然的、特殊的或後果性的損失、損害、無法使用、收益的損失、利潤的損失、商譽損失、無法磋商或機會損失,預期收益的損失,數據的任何損失或破壞均不承擔任何責任,無論該等損失和損害是否由於違約、疏忽或任何其他侵權行爲或與此相關的任何法律權利造成,也不論該方是否意識到、或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應合理的意識到可能造成此等損失。

第十六條 租賃登記及稅費承擔

1. 與本合同有關的登記費、印花稅、房屋出租管理費、房產稅等稅費將按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各自負擔。如果法律沒有規定且雙方無約定的,基於平等互利原則,由雙方平均分擔。任何一方要求公證合同,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該要求方承擔。

2. 雙方同意因該租賃物業享有稅收優惠而產生的稅收返還歸甲方所有。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及法律適用

1. 凡與本協議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可提交該物業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費等費用)除上述法院判決另有規定外,皆由敗訴方承擔。

2. 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各方發生的爭議不影響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履行。

3. 本合同的執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八條 通知送達

1. 一方當事人可採用直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合法方式通知對方當事人。

2. 因當事人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或者指定的代收人拒絕簽收的,通知被退回之日視爲送達日。

3. 一方發送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訊在以下列方式以下述較早發生者爲準提供後,視爲已由另一方有效收悉:凡使用專人遞送方式提供者,實際收取或拒收之時; 凡使用證明郵件或掛號信方式提供者,發送郵件之日後七(7)天;凡使用傳真方式提供者,文件傳輸之時,但必須另以證明郵件或掛號信方式提供傳真件的確認文本。

第十九條 保密

1. 任何一方在依據本協議履行相應的義務時,可能會獲得對方及其關聯實體的機密或專有信息(“保密信息”)。三方均確認保密信息的專有性、敏感性以及保持信心的祕密性的重要性。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於:(1)本協議本身及其條款和內容;(2)在協議履行過程中----除非根據法律或司法程序要求披露外,在沒有對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向任何其他方以任何形式透露上述信息。

2. 各方均承諾,在簽署及履行本協議過程中,任何一方的員工、服務人員、代理人和承包商對文件和交易信息的接觸僅限於爲了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必要職能而必須得知該等信息的人員,並且該等信息的披露僅限於履行本協議約定事項之目的。任何一方均承諾促使其所有員工、服務人員、代理人和承包商遵守上述保密條款,防止祕密信息的披露。任何一方將許可對方審查保密程序。

3. 如果一方受法院指令、傳票或其他法律、管理機構或類似司法程序的要求而披露任何信息,則該接受通知或指令方均應在收到上述通知或指令後立即通知對方,以便對方申請相應的保護。

4. 本條約定在本合同無論何種原因終止後應仍然有效。

第二十條 其他

1. 任何一方將獨立承擔違約責任,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約定及法定義務,將不作爲另一方遲延或拒絕履行義務的理由。

2.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定無效或不能履行,本協議其餘的內容不應受此影響,而且本協議其餘各項條款與規定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應繼續有效並予以執行。

3. 本合同的附件作爲與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協商同意後,以書面形式修訂或補充;本合同沒有約定且雙方又沒有達成補充協議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由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廠房爲四畝院地,廠房建築面積爲平方米。

二、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裝修期間,自月日起,到月日止,免收租費。

2、廠房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賃期年。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否則,乙方按期搬出廠房。

三、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標準: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人民幣元。年租金爲元。

2、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於日內向甲方支付廠房租金,租金應預付一年,其餘租金於每年的合同簽訂日期前一個月內交清下一年的租金,逾期每日加收1%的滯納金。

3、乙方享受甲方招商引資政策,在正常生產的情況下,租金在第一年按100%返回,第二年按50%返回,第三年按20%返回。

四、其他費用

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三天內付清款。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三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能及時維修的,甲方允許乙方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4、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保證金。

2、租賃期滿後,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租賃廠房從事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壹門電話,費用由乙方自理。

6、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二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7、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

2、可由甲方代爲辦理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合同簽訂後,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十、其他事宜: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分,雙方各執貳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簽訂日期:

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______________ ,租賃建築面積爲 _______ 平方米。廠房類型爲 _______ ,_______ 結構。

二、 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裝修日期 _______ 個月,自 _______月 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裝修期間免收租費。

2.廠房租賃自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租賃期_______ 年。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 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人民幣 _______元。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元,年租金爲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變,第二年起遞增率爲3%-5%。

3.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一個月租金。租金應預付三個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三天內付款。

2.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繳納物業管理費,每日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爲人民幣 _______ 元。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4.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保證金。

2.租賃期滿後,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 _______ 門電話。如需 _______ 門以上的電話,費用由乙方自理。

6.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7.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

2.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可由甲方代爲辦理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合同簽訂後,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5.供電局向甲方收取電費時,按甲方計劃用電收取每千瓦用電貼費_______元,同時收取甲方實際用電電費。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樣收取計劃用電貼費和實際用電電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雙方各執貳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 篇9

出租單位: 村 合同編號:

承租單位(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月日

第一條 租賃房屋坐落在 ,間數 ,建築面積 ,房屋質量 。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年租金(大寫): (每月 元/平方)合計租金(大寫):

第四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第五條 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等。

第六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

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是: 第七條 租賃房屋的維修:

第九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 定金(大寫) 元。承租人在 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遇政府需要拆遷時。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鎮經營管理、項目管理辦公室、鎮紀委備案一份。

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權屬廠房等轉讓與乙方及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廠房產權基本情況:

本協議轉讓的廠房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的廠房,土地權屬性質爲集體,土地面積約爲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約______平方米,目前地上房產產權爲屬 所有。

二、轉讓範圍及價款

1、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上述地上所有建築物。

2、廠房建築物轉讓共計__________元整(金額大寫人民幣整)。

三、轉讓費的支付方式

1、本轉讓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定後,乙方應立即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金額大寫____________元),餘款待甲乙雙方辦理好相關手續(承諾書、授權委託書)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結清。

2、轉讓款由甲方開具收據。

四、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轉讓款,則按逾期一日應賠償甲方未收款項的百分之 賠償金。

2、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天內將首付返還與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於首付 賠款數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 的違約金。

五、爭議管轄如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論。

六、標的物的交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甲方該標的交付給乙方使用(在不損壞原有物品的基礎上)。

七、附件

1、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2、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八、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甲方關於本轉讓標的物的所有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本協議書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 篇11

甲方: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爲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規定,由雙方共同遵守以下協議。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對雙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位於 的房屋給乙方,乙方爲該房屋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在租房期間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列等有關規定,不得在租用房屋內從事黃、賭、毒和任何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動,保證租用房屋財產安全和乙方僱傭員工的生命安全。

2、乙方必須保證租用房屋期間安全用電,經營場所(包括內設庫區)內要有安全通道,嚴禁使用明火,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建立健全安全值班制度、組建消防安全小組、應急小組,服從消防部門和甲方的監督檢查。

3、乙方應實行防火、防盜、安全值班責任制,確定本部門安全責任人;

4、乙方應對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設備、物品進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不力或不正當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毀損、滅失、甲方提供的各類物品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在承租房屋內嚴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6、乙方對承租房屋不享有處分權。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抵押承租房屋及屬於甲方所有的物品。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等儀表及其他管線,不得私自裝修、裝飾承租房屋。甲方同意遷移、裝修裝飾的,乙方應當嚴格遵照有關國家法律的規定及要求實施遷移、裝修裝飾活動。

8、乙方在使用房屋過程中,應當注意自己的不當行爲可能對他人人身或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如因乙方的不當行爲造成第三方損害的,由乙方完全承擔相應的責任。

9、不得進行其他未在上述規定中的會造成安全事故的行爲、不得配置有安全隱患的設施。

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經發現將被處於罰款;造成事故或第三方損害的,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 _ _ _ _ _ _ _

委託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電 話:_ _ _ _ _ _ _ _

簽訂日期: _ _ _ 年_ _ _ 月_ _ _ 日

乙方(蓋章):_ _ _ _ _ _ _ _

委託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電 話:_ _ _ _ _ _ _ _

_ _ _ 年_ _ _ 月_ _ _ 日

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自願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東莞市塘廈鎮大坪村廠房宿舍租賃給乙方使用,面積約____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該廠房期限爲三年,即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前30天爲裝修期,裝修期內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時間爲____年___月__日。

三、廠房與宿舍每月租金共計爲人民幣玖仟元(¥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和第一個月的租金________元。合約期滿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費用之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五、乙方應於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將廠房出租給乙方作生產用途使用。如乙方用於其他用途,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手續。

七、甲方爲乙方提供用電用水。電費按供電公司標準收取。水費按自來水公司標準收取。

八、乙方應保持廠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隨意拆改建築物、設施、設備。如乙方需改建或維修建築物,須經甲方同意方能實施。

九、合同期內乙方必須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並負責租用廠房內及公共區內安全、防火、防盜等工作,如發生違法行爲,由乙方負責。乙方應按國家政策法令正當使用該物業,並按要求繳納工商、稅務等國家規定的費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規劃時,雙方應配合新的規劃執行,甲方須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對方都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十二、如發生自然災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動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滿後,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於有效期滿之前三個月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 篇13

出租方: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職務: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職務: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的廠房或倉庫(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於乙方使用。租賃物面積經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爲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賃物的功能爲_____________,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本租賃物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___年,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賃期限屆滿前__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免租期及租賃物的交付

租賃物的免租期爲五個月,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屆滿次日爲起租日,由起租日開始計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

第四條:租賃費用

租賃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爲首月租金的兩倍,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爲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將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第6年起的倉庫租金,將以屆時所處位置的房屋租賃的租金水平爲依據,由甲乙雙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日作爲每年租金調整日。

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爲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計付。

供電增容費

供電增容的手續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租賃費用的支付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租賃保證金的餘額將於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畢。

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爲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並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職責後___內,甲方將向乙方無償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應於每月五號或該日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並由乙方匯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帳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爲:拖欠日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

乙方應於每月五號或該日以前按第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逾期支付物業管理費,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爲:拖欠日數乘以欠繳物業管理費總額的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就申辦供電增容的有關手續,因供電增容所因交納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增容,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於甲方申辦有關手續期間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六條:租賃物的轉讓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乙方在租賃期限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乙方對租賃物附屬設計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現,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防火安全

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______有關制度,進取配合甲方主管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職責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出租物內確因維修等事務需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含電焊、風焊等明火作業),須甲方主管部門批准。

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租賃物內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權於雙方同意的合理時間內檢查租賃物的防火安全,但應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乙方不得無理拒絕或延遲給予同意。

第九條:保險職責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租賃物的保險,乙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包括職責險)。若甲乙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職責分別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物業管理

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於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__市法規以及甲方有關租賃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自行承擔。倘由於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築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十一條:裝修條款

其產生的職責由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意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

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十二條:租賃物的轉租

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不因乙方轉租頊改變。

如發生轉租行爲,乙方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轉租租賃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用途;

3、乙方應在轉租約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與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4、乙方須要求轉租戶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乙方與甲方合同中有關轉租行爲的規定,並承諾與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職責。在乙方終止本合同時,轉租租約同時終止,轉租戶無條件遷離租賃物。乙方應將轉租戶簽署的保證書,在轉租協議簽訂後的五日內交甲方存檔。

5、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因轉租行爲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6、乙方因作爲轉租行爲的轉租人應付的稅、費,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管理費超過一個月,甲方在書面通知乙方交納欠款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未支付有關款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租賃物內的有關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及受轉租戶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管理費超過二個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按本條第2款的規定執行。在甲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轉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包括受轉租人的財產)並在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五日後,方將申請拍賣留置的財產用於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因租賃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方可提前解約:a.向甲方交回租賃物;b.交清實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c.應於本合同提前終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於當月租金兩倍的款項作爲賠償。甲方在乙方履行完畢上述義務後五日內將乙方的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四條:免責條款

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爲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政府行爲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時,將按本條第2款執行。

凡因發生嚴重地震等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並應在三十日內,供給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供給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第十五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提前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其不理解雙倍租金,並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的職責。

第十六條:廣告

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築物的本體設立廣告牌,須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完成相關的報批手續並報甲方備案。

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築物的周圍設立廣告牌,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有關稅費

按國家及__市有關規定須就本合同繳納的印花稅、登記費、公證費及其他有關的稅項及費用,按該等有關規定應由甲方作爲出租人,乙方作爲承擔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十八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甲方給予乙方或乙方給予甲方的電傳或傳真一經發出,掛號郵件以對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頁所述的地址並以對方爲收件人付郵七日後或以專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視爲已婚送達。

第十九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經過仲裁程序解決,雙方一致同意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作爲爭議的仲裁機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第二十條:其它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第二十一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保證金款項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授代表表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

乙方(蓋章):___授代表表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

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乙雙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廠房出租協議書樣本

一、被租廠房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________間。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爲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滿後,甲方如果繼續對外租賃本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______日內,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發包。

三、租金每年爲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______次性將租金交齊,交不齊則視爲違約,每超過______天,乙方應按每年房租的______%的罰款賠償給甲方。

四、租賃期房屋的修繕。房屋屬人爲的損壞由乙方及時修繕,由於不可抗拒的損壞,由甲方及時修繕。

五、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一切經濟糾紛及其它任何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廠房出租協議書樣本的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徵得甲方同意,無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者或相互對換房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將房屋使用權交付給第三者,本合同對原乙方與房屋使用權者繼續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與第三者發生的一切經濟、民事等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保持所租房內外所有設施完好無損,如果確需改造或增設其他固定設施,應徵得甲方同意後再進行,所需經費由雙方協商,合同期滿時,乙方如需拆除,需將房屋恢復原樣,不願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補償。

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政策變化,市裏統一規劃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賃費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本合同即終止。乙方要積極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間,要遵紀守法,講文明道德,自覺維護好室內外衛生。水、電費及社會公共收費(治安、衛生、工商、稅務等)由乙方自行繳納。

十一、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否則每超出一天應賠償乙方年租金的______%的經濟損失。

2、不按合同內的條款規定修繕房屋的應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3、不得無故終止合同(第九條除外),否則應賠償乙方年租金的______%的經濟損失。

十二、乙方責任

1、不得利用租賃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擾和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按合同內的條款規定修繕房屋的其它設施,根據造成的後果,賠償其經濟損失。

4、合同終止後要及時搬出,否則按租賃房屋繳納租金,並處以租金的______%罰款。

十三、免責條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使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廠房出租協議書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備註:租金由甲方簽約人按年收租,並開具收據,如乙方違背,處以租金的______%罰款,甲方有權立即收回出租廠房。)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 篇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廣東省茂名市政府有關規定,就乙方租用甲方位於廣東省茂名市的廠房,基於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租賃標的物

甲方同意出租的租賃標的物爲甲方擁有財產權屬的位於廣東省茂名市的廠房(包括相應配備的職工宿舍和食堂),但該土地、廠房原所配有的工業設備、設施(除職工宿舍和食堂外)不在本租賃合同的租賃範圍內,甲方應將租賃標的物的產權證明書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或附表。

其中:廠房面積爲 平米。空地面積爲 平米。宿舍位於 ,共 套,面積爲 平米 。食堂位於 ,面積爲 平米。

上述租賃物四至及面積見附圖。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約定將雙方約定的租賃標的物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乙方如在中國境內設立公司的,雙方約定本合同的乙方權利和義務可以由乙方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司享有和承擔,乙方則在其國內設立的公司享有和承擔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後,仍需就其國內設立的公司因本合同承擔的合同義務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租賃標的物的交付使用

租賃標的物自本合同雙方簽訂之日起,甲方按租賃標的物現狀將租賃標的物交付乙方使用;租賃標的物內歸屬於甲方的原有工業設備、設施(除職工宿舍和食堂外),甲方自租賃標的物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0日內自行負責清理轉移,並自行承擔相應的費用;乙方可根據租賃使用用途對租賃標的物進行裝修,自行建設水電設施、製冷設備等工業設備、設施,但乙方的裝修、建設工程不得損害租賃標的物主體結構,如確需改動的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施工,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需報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應書面委託甲方向相關部門報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受託辦理報批工作而產生的合理費用);乙方的裝修和建設工程期限爲一個月,甲方給予乙方在裝修和建設工程期限內免租金的租期優惠,乙方裝修和建設工程工期超過甲方給予的租期優惠期的,自租期優惠期過後第二個月開始乙方應依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管理費用。

第四條 租金及租賃期限

1. 甲乙雙方議定租賃標的物租金爲人民幣 3.5 元㎡月(其中:廠房月租金爲4.50元㎡;空地月租金爲.00元㎡;食堂月租金爲4.00元㎡;宿舍月租金爲4.00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一天開始,共計五年。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向乙方發出租賃標的物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甲方清理轉稱原有設備、設施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乙方的接收延誤;

(5)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6)爲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2. 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乙方的租金交付採取先交費後使用的原則,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應首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履約保證金(按二個月租金計算),該保證金自本合同雙方履行完畢後由甲方返還給乙方;租金交付採用月付方式,乙方應於每月最後五日內一次性交付下個月租金,乙方的租金交付至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收款人,甲方收款後開據收據給乙方,乙方第一期租金交付應自甲方給予的租金優惠期最後五日內向甲方支付。

第五條 管理費

1.租金不包括租賃標的物的管理費。管理費雙方約定按每月3000元包乾(包括保安、環衛、綠化等費用的分擔),由乙方向甲方繳付。管理費的繳付與租金交付同步。

2. 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爲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3、雙方約定將乙方租賃標的物區域與甲方其他地域分區管理,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標的物區域內的管理;但租賃標的物區域內涉及應由甲方負責管理的部分仍由甲方負責管理,乙方應當配合協助甲方的管理。

4、乙方車輛、設備經由甲方管理區通道進出租賃標的物區域的,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詳細通知;對於因臨時突發事件而進出的應當在甲方門衛處臨時登記,事後報補通知;乙方工作人員出入中潤工業城須佩帶工作證件,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其工作證樣件,如乙方工作人員未佩帶工作證的,甲方有權拒絕其工作人員入內,乙方就此應承擔向其工作人員進行出入規章的培訓教育責任。

5、管理區內所及甲方其他共公休閒、休息設施、設備和場地等,甲方無償向乙方開放使用。

6、乙方承擔其管理區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生產安全和生活安全),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管理區界定爲租賃物使用範圍內(詳見界至附圖)。

第六條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乙方應爲其租賃使用的租賃標的物安裝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水電錶等計量設備,如通過甲方統一繳付前述費用的,乙方應依據經雙方確認的計量數據向甲方承擔相應費用。

甲方現有變電設施不能承受乙方生產經營負荷的由乙方另報建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七條 保證金

1. 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履約保證金。

2.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3.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租賃標的物交還甲方之日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 租賃標的物用途

乙方不得將租賃標的物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如乙方確需改變用途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可變更用途,但甲方有權依據變更後的用途要求對租金進行相應上調,具體上調幅度由雙方議定。

乙方應依法報批租賃標的物用於工業生產所及的環境影響評價;甲方按現有消防系統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如需變更現有消防系統的由乙方處理並承擔費用,甲方給予協助。

第九條 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標的物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使用。

第十條 裝修及改建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其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設備。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甲方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原狀。

2.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正常使用及維修

1.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租賃標的物,如發現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安裝、裝修或建設的設備、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

2. 因使用不當或人爲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項目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工業、生活用水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租賃標的物,記錄、檢查、測量、維修。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租賃標的物保護

1. 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租賃標的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已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 乙方不得損害租賃標的物。如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爲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 因乙方的行爲或過失或租賃標的物溢出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甲方或第三人損失的,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 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降低租賃標的物在租賃期間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三條 甲方緊急進入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入租賃標的物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四條 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乙方的生產經營須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接受當地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甲方無權干涉乙方正當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但有權對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的合法、合理性進行監督。

3、乙方生產工藝、產成品和原材料等的管理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省、市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和標準,不得對自然環境和生活環境產生不良影響,如因此產生對甲方和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如因乙方生產工藝、產成品和原材料等的管理使用問題造成環境污染等問題導致引發社會羣體性糾紛事件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相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情勢變更條款

根據國家物價上漲指數,本標的物的租金每年遞增5%租費。

第十六條 乙方賠償損失

1. 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 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爲,均視爲乙方的過錯及行爲,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就租賃標的物招租或出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 合同解除

1. 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 如發生上述情況的( )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爲止。

3. 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4、租憑期內,如甲方因法定事項至租賃物產權變更的,乙方可選擇向資產擁有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和解除本合同之任一方式處理,乙方採取解除方式的,乙方已多繳交的部分租金由甲方退還。

第十九條 交還租賃標的物

1.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 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 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聲明,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 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以及產生財產損失、人身損害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各自承擔各自損失。

第二十二條 通知

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另一方,應以有記錄的另一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爲另一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爲送達。

如一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3. 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4.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其他

1.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 本合同的附件、附表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爲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往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 篇1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 租賃物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的廠房(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於乙方使用。租賃物面積經甲乙雙方認可確定爲廠房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賃物的功能爲_____________ , 包租給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本租賃物採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暫定_____年,即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具體時間爲乙方提前二個月通知退租時間爲準。

2.2租賃期限屆滿前 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賃費用

3.1租金

租金爲年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3.2承租金額

第一個租賃期租金爲_________元/年(含甲方改造費用),第一個租賃期租金爲_________元/年,第一個租賃期租金爲_________元/年。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支付

4.1乙方應於每年___月___日或該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採用先付後租的方式,第一次支付方式爲:乙方交納定金_________元,甲方整改並清理完畢,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支付剩餘年租金。

第五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5.1 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5.2 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5.3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防火安全

6.1 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本企業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6.2 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嚴禁將車間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條 其他事項

7.1 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於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7.2 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甲方有關租賃物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倘由於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八條 裝修條款

8.1 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

8.2 如乙方的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8.3由於乙方生產的需要所投入的設施、設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第九條 提前終止合同

9.1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過____個月,甲方在書面通知乙方交納欠款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未支付有關款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租賃物內的有關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9.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遵法經營、依法納稅。如違法,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9.3如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方可提前解約:a.向甲方交回租賃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

9.4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如甲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且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當年租金2倍的款項作爲賠償。

第十條 免責條款

10.1 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爲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其他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時,甲方可因此而免責。

10.2 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時具備以下條件

11.1甲方爲乙方提供具備乙方使用標準的廠房,即爲廠房內部隔牆拆除以及地面硬化,垃圾清運完畢且雙方簽字確認。

11.2合同終止時乙方交給甲方簽字確認的乙方使用標準的廠房,甲方對租賃時甲方改造做任何賠償。

第十二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第十三條(附加條款)

13.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在乙方租用的辦公房外牆設放廠名銅牌。但由此而引發的一切稅項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3.2 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用電用水。乙方所用水電費按市場規定的供給價計費。

13.3乙方從業人員人身安全事宜由乙方全部負責辦理。

第十四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仲裁委員會一份。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乙方支付的年租金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廠房租賃安全協議合同 篇1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擁有的廠房、辦公樓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訂合同如下:

一、出租廠房、辦公樓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辦公樓坐落在甲方院內東側,西至東廠房西牆、東至院牆,租賃廠房建築面積爲 594 平方米,辦公樓建築面積爲 2135 平方米,使用權包括整座廠房、辦公樓院落(不包含東廠房外牆至東圍牆變壓器位置)。廠房、辦公樓類型爲磚混結構。

二、廠房、辦公樓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辦公樓裝修日期月日起,至 月日止。裝修期間免收租費。

2.廠房、辦公樓租賃自至年 月日止。租賃期年。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辦公樓年租金爲元,大寫人民幣 。

2.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應於每年的月和月兩次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廠房、辦公樓租賃金。

四、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辦公樓所發生的水、電、衛生費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廠房、辦公樓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甲方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排污排水的正常使用功能,計量前水電及排污排水設施的維護維修由甲方負責。乙方發現該廠房、辦公樓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小型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辦公樓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六、廠房、辦公樓轉租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辦公樓部分或全部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轉租。否則,轉租無效(有王濤出資的公司均爲承租方,不視爲轉租),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辦公樓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

4.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30天,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5.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同等條件下租給乙方,屆時租金不超過當時中關村科技園昌平東區廠房、辦公樓租金的50%;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包賠乙方直接損失及一年租金的30%違約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一年租金的30%違約金。

2.租賃期間,如遇不可抗力或因國家政策調整,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甲方應將剩餘租金退還乙方,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費用。

3.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執照等事宜,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爭議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合同經蓋章簽字後即刻生效。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補充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條款結束,附件:協議用廠房、辦公樓平面示意圖)

甲方:

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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