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地租賃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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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山林地租賃合同(通用15篇)

乙方(承包方):

爲了使山林、山地發揮其經濟效益,增加村民經濟收入,

加快農村發展的進程,建設和諧新農村。甲、乙雙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簡稱:“山林地”)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租用範圍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於 ,其

東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總面積爲 畝(實際面積按丈量數據爲準)

第二條 租用年限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交付方式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2、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羣衆不得進入山林地葬墳焚燒、採礦、採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

4、 根據林區建設需要,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內開設林區公路、建造基礎設施等。

5、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採礦、採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並按鄉規民約處理,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林地因發生上述行爲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6、若乙方需要申請砍伐樹木,甲方要無條件幫助提供砍伐證件的證明及手續。

7、乙方在清山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8、甲方負責處理乙方租用林地所發生的權屬爭議,因林地權屬爭議而導致乙方發生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須在國家法律許可範圍內開發經營。

2、乙方承租經營期間的債權與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準時支付租金。

第六條 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間因其它原因如需轉讓,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理解給予支持。

2、如因國家建設、採礦需要徵收已經承包給乙方的山嶺,國家給予的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甲方以實際面積減少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減少租金按實際面積比例計算,經營上的補償(如林木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機耕路爲無償使用,但不準損壞,損壞路乙方必須修復。

4、甲、乙雙方所商定的租金標準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內,甲方除收取約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義向乙方收取其他費用。

5、山林地租賃的具體丈量面積、租賃林地涉及村民簽名單作爲本協議的附件,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爲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如期交納承包金屬違約,以雙方商定日期爲期限,逾期六 月不交作自動終止合同處理,且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權益。

2、 如出現山林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第八條 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棗莊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時結束,本合同不因雙方簽訂人或法人變更而解除或終止。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公證人: 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2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主要用於景區建設和景觀,爲規範雙方權利義務,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轄山地範圍,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共_______平方,合計________________畝。

二、租用期爲_____年,即從____年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止,共計_____年。在租用期內,乙方以每畝每年按當年國家封山育林費支付給甲方,乙方在簽訂協議書之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後每年___月___日支付後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不得有任何事端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生產,如有山林權屬爭議、糾紛,由甲方負責調解處理。調解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糾紛造成乙方有經濟損失的,一切都甲方負責,甲方幫助勸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壞林木,嚴禁在林區濫砍伐、燒山等。

四、自合同簽訂起即可行使使用權,可進入租用地做準備工作。

五、原有進入林區的大路,甲方必須負責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藉口設卡收費,乙方需要新建林區公路,如需佔用甲方或其它戶的部分土地,甲方應給予支持,並保證幫助理順解決。用到的山林補償費按簽訂補償方案補償

六、在租用期內,乙方家庭或成員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繼承權本協議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七、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雙方都履行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糾紛發生,可申請林業主管部門調解或者行政村和鄉政府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第一條:甲方按現狀將屬於自己合法擁有歸屬權的山林地及附山:_________(山地產權證爲準證號:________)______ 畝的山林地以租賃的方式交由乙方開發經營。具體山地界址爲:

東至: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農村耕地______畝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爲: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農村耕地______畝後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農村耕地______畝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農村耕地______畝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農村耕地______畝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農村耕地______畝村民委員會所有的,以北、以南、發包給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農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農村耕地______畝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農村耕地______畝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農村耕地______畝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萬元整、退還乙方承包農村耕地______畝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當地法院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本着充分開發利用森林和林地資源,促進林業生產的大力發展,甲方經本小組戶長會議討論通過,一致同意將其擁有使用權的林地發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有關規定特定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名 面積 畝,林權證計 本,林權證號分別爲 , ,其位臵與四至範圍按新的林權證爲準。

二、承包期限共計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限與林權證時間相符,承包期滿後,山地歸還給甲方經營,地面上附着物雙方協商處理解決。

三、各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林地,必須權屬合法,界址清楚,無任何糾紛,若發包後出現任何糾紛,甲方應儘快處理好,同時承擔林地糾紛調處的一切費用。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甲方一次性退還林地租金並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2、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提交村民戶長會議決議表一份,林權證原件,林權證權利代表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和權利代表人簽字的林地轉讓申請表等有效證件。

3、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協助乙方把林權證過戶到乙方的名下,但過戶費概由乙方負責支付。

4、乙方在甲方林地營造林木後,甲方應配合乙方護林和防火工作。如甲方人員、甲方人員的親屬或者上述人員所養的牲畜對乙方營造的苗木有毀損行爲,甲方有責任予以阻止。甲方如發現其他單位、人員對林地苗木有破壞行爲時,應及時予以制止並通知乙方。

5、乙方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林地的自主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6、甲方應協助乙方通往林地道路、水、電的通暢,所需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

1、承包期限內由乙方自籌資金,設備、技術、自組人員、構臵營林所需之設備。

2、乙方造林工作,必須符合國家水土保持法、森林法以及其他規章中規定的技術要求。

3、乙方應依照本合同之約定按期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林地租金,每畝 元,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 (¥: 元)。

4、乙方取得林地承包經營權時,其林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轉包、入股或其它方式流轉,但不能採礦、取石和破壞土地用途的行爲。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因林地權屬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糾紛,導致乙方造林失敗,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除賠償實際投入費用外,還要支付違約金伍萬元整。

2、乙方在承包期限內,不得無故提出終止合同,否則,甲方不退回林地租金給乙方。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簽印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在場人:

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縣鄉(鎮)村_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元一次性結清。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爲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縣鄉(鎮)村_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元一次性結清。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爲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雙方自願、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林地從事農業綜開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將本人座落南康市麻雙鄉 村 組

用林地共計 畝 林證字( )第 號},林班 小班 。

林地界址: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出租給乙方經營種植桂花、油茶或其它對山地沒有污染的經濟林木,造林苗,園林綠化苗。 注:

二、租賃期爲50年,自 年 月日至年月 日止。

三、租賃價爲每年每畝人民幣租金按 由乙方在每 年的 月 日前先把 年的租金存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專戶)或現金支付。

四、①租賃期間,乙方享有該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此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該林地的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由乙方自負盈虧,經營期間的全部投資、所涉及的所有稅收及各項規費及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②乙方有權在租賃地域內進行道路排灌,水泵和水池等輔助生產的基礎設施建設,修建因生產經營所需的大棚和辦公用房,生產管理用房。

③乙方有權在本林地上用於高效農業、農業觀光、養殖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開發和生態園建設。

④乙方在生產中種植過程中,園林綠化苗、造林苗,經濟林木等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五、租賃期間,乙方享有經營形式的自主權和選擇權,在不違背本合同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允許乙方將林地轉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六、 甲方出租的林地應無林權糾紛,租賃期間如出現林權糾紛及其他侵權事件,甲方有義務進行調處,如因調處不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賠償

責任。

七、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森林防火及防範偷盜砍伐等到工作,甲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林保規章制度、共同防禦森林火災及砍伐盜偷事件的發生。

八、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給乙方提供進入林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方便,同時爲乙方在林區進行必要的.生產、生活設施建設提供便利。

九、租賃期間,如因政策調整或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所租林地,林地補償歸甲方享有,地表上的種植和建築物及基礎設施、設備補償歸乙方享有。

十、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如甲方違約則甲方賠償乙方該林地開發投資及相關項目建設投資應攤費用總額的200%的賠償金,如乙方違約則乙方賠償甲方該林地兩年的期限的租金。

十一、流轉事宜:

①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林權證件的過戶和流轉變更手續,

②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流轉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③甲方將林地使用權用權租賃或流轉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採購、施工、生產等。

④在林地租賃或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訴訟至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四、本合同租期到期限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麻雙鄉林管站及村委會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鑑證單位: 南康市林業局麻雙林管站 :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8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朱利紅

身份證號碼:

爲了充分利用林地資源,發展林業產業經濟,提高農民經濟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雙方自願的條件下,甲方同意將所屬林地,全權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開發及養殖業等使用。現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林地地點爲河源市源城區源南鎮塔坑林場塘水掩,四至:三面水倒塘水掩至領頭瀝口,用途爲農業開發及養植業。

二、承包面積: 畝。

三、承包期限: 年,即: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承包經營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單價及承包款給付方式:開始十五年的承包款爲人民幣 元 / 畝 / 年;後十五年的承包款爲人民幣 元 / 畝 / 年;承包款給付方式爲每兩年付一次,簽訂協議時,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承包款,以後乙方在每年的第一個月 15 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給甲方,甲方因向乙方開具收據,此承包價格已包含承包稅金,承包稅由甲方支付;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調整承包款。

五、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七天內將擬流轉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如政府及相關部門需辦承包手續的,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承包林地沒有產權或其它使用權的糾紛,如有則由甲方負責解決。

2 、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以任何行爲允許、准許他人在乙方承租範圍內建其他建築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採土等妨礙乙方經營承包的行爲。

3、甲方應保證該林地的發包已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的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甲方不得指使其它任何單位或個人干涉乙方對林地的使用,導致無法有效使用該林地,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承包期內,承包林地的所有水源、果林均歸乙方自由支配。

3、承包期間,乙方對所種植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對林木自由支配; 乙方對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承包經營者根據需要有權進行修路、開發行爲等。

4、在承包期內,如遇政策因素國家需徵用該山林,則甲方土地的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土地林作物的補償款,在承包期內所建物業、三高農業及乙方所栽果樹等等投資財產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乙方預交承包款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在承包期內,若出現病故,則合法繼承人享有該合同的權利,承擔該合同的義務。

九、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按時交納承包款,按違約處理,視爲自動放棄承包權,乙方的所有投資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賠償。

2.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有效承包經營該林地的,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評估費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出賣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出租物出賣他人的,甲方必須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一、合同到期後,如乙方需要繼續承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簽名蓋章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__美農林科技綜合開發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於林業及農業綜合開發,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 ,林權證登記面積爲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爲叄拾年,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採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於當年農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後,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後,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戶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後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林地徵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築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 、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江西山水美農林科技綜合開發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經營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於林業及農業綜合開發,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 ,林權證登記面積爲 畝的林地租賃給乙方。

二、林地租賃期限爲叄拾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44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賃價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畝以實際租賃面積計算;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林地租金採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於當年農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賃給乙方後,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山地上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經濟林原則上不砍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權進行撫育和管理;當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經濟林由甲方砍伐後,在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再種植樹木及其他作物,同時交給乙方進行規劃和經營。

六林地內原有墳墓保持不變,農戶需要在林地內新建墳墓,告知乙方後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協議期內,乙方享受國家有關扶持、補貼、優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林地徵用補償由甲方獲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種植青苗和建築物等相關補償由乙方獲得。

八、協議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九、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

十 、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漢宏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雙方同意甲方將其流轉的林地在有效期限內租賃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重慶市林地流轉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公正、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經租賃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市**區**鎮 村**畝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租賃給乙方從事林地的經營、管理。

二、租賃林地用途

乙方租賃甲方林地用於林業生產和經營。

三、林地經營權租賃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雙方約定林地經營權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起,至 2079 年 10 月 7 日止,租賃期限不得超過甲方承包林地的期限。

四、租賃林地的種類、面積、四至界限及管理用房

1、甲方將承包的林地 畝依法租賃給乙方,該林地現狀如下表:

序號

林地名稱

面積

四 至

西

2、甲方提供編號 建築面積爲約 m2的管理用房(管理用房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供乙方用於租賃林地的生產經營和管理使用。

五、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一)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租賃價 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支付定金*萬元, 甲方移交管理用房之日付清全部餘款,定金作相應抵扣。如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六、林地交付、收回的時間與方式

1、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將租賃林地交付乙方。

2、甲、乙雙方約定在 日前將編號爲 的管理用房交付給乙方使用。

3、乙方應於 2079 年 10 月 7 日前將租賃林地、管理用房交回甲方。交付、交回方式爲租賃合同範圍內的林地及地上附着物和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管理用房。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林地租賃費,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管理用房,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租賃的林地。

(二)協助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行使林地經營權, 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和利用林地,協助解決該林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地上建築物管理、維護、維修和保潔費用 元。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定金*萬元用於建造管理用房,移交管理用房之日付清全部租賃費。

(二)享有合同約定租賃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交納林地租賃費用和其他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林地用途,對林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租賃林地滅失或其他毀損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租賃期內,依法享有再流轉的權利。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使林地毀損或滅失的;

(六)國家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交付租賃林地,或不完全交付租賃林地,應按合同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向甲方交回租賃林地或不完全交回租賃林地,應按合同金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違背合同約定,造成租賃林地滅失或重大毀損不能恢復的,由乙方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四)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付清剩餘流轉費的,其已支付定金不予退還,並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五)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林地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林地經營權,終止合同,所收取租賃費用不予退還。

十一、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保證租賃林地原村民繼續享受國家退耕還林補助。

2、租貨期內遇國家徵用或徵收租賃林地,租賃林地的補償按照法律規定分配。

3、本林地租賃合同終止後,林地上附着物、建築物,雙方同意歸甲方所有。

4、甲乙雙方同意租賃面積以林業局的測繪圖所確認的測繪面積爲準。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其餘送相關部門備案使用。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蓋章) 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流出方): ;地址: 乙方(流入方): ;地址:爲規範山林流轉行爲,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公開、合法、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合計轉包(租賃)面積(大寫): 畝。 二、轉包(租賃)期限及用途

轉包(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包(租賃)的期限不得超過該山林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轉包(租賃)山林的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轉包(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 。

支付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取得山林經營權的轉包(租賃)價款。

2、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租賃)山林,制止乙方損壞轉包(租賃)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爲。

3、按時交付約定轉包(租賃)的山林。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變林地性質。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採伐林木的,必須依法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

3、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轉包(租賃)價款。

轉包(租賃)價款

4、山林轉包(租賃)期間,乙方將山林進行再流轉,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轉包(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租賃)的山林或者協商繼續轉包(租賃)。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到期後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等事項的處理

1、 。 2、 。 3、 。 七、違約責任

轉包(租賃)當事人一方違反轉包(租賃)合同時,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支付。如果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彌補違約金的不足。

八、其他事項

1、轉包(租賃)期內,因依法徵用林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就變更或解除合同事宜達成書面協議。

2、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1)向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3、其它需說明的事項: 。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村(社)和鎮(鄉、街道)合同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方,相應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 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面積(以林權證標實的面積爲準):_333_畝;林權證號: 。

二、租賃期限:20xx年,從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

三、租賃單價及租金給付方式:開始十五年的租金爲人民幣20元/畝/年;後十年的租金爲人民幣25元/畝/年;租金給付方式爲每兩年付一次,簽訂協議時,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而後乙方在每租金給付期的第一年第一個月15日前付清兩年租金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租範圍內現有的樹木必須按《森林法》等有關規定處理,若自動放棄由乙方處理。

2、承租期內,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乙方承租範圍內建其他建築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採土、開山取石、挖礦等毀林行爲。

3、甲方必須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承租期間,乙方對所種植的樹木在不違反《森林法》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根據需要進行修路、開發等。

4、承租期間,如遇政策因素對方承租範圍內進行規劃,乙方享有林地林作物補償費。

六、租賃期滿後,乙方所建的房屋、機械設備等生產、生活設施以及林地上的樹木等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違約,需承擔違約責任。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租賃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雙方自願、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林地從事農業綜開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將本人座落南康市麻雙鄉 村 組

用林地共計 畝 林證字( )第 號},林班 小班 。

林地界址: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出租給乙方經營種植桂花、油茶或其它對山地沒有污染的經濟林木,造林苗,園林綠化苗。 注:

二、租賃期爲50年,自 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爲每年每畝人民幣租金按 由乙方在每 年的 月 日前先把 年的租金存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專戶)或現金支付。

四、①租賃期間,乙方享有該林地的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此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該林地的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由乙方自負盈虧,經營期間的全部投資、所涉及的所有稅收及各項規費及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②乙方有權在租賃地域內進行道路排灌,水泵和水池等輔助生產的基礎設施建設,修建因生產經營所需的大棚和辦公用房,生產管理用房。

③乙方有權在本林地上用於高效農業、農業觀光、養殖業、生產或規範化的農業開發和生態園建設。

④乙方在生產中種植過程中,園林綠化苗、造林苗,經濟林木等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五、租賃期間,乙方享有經營形式的自主權和選擇權,在不違背本合同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允許乙方將林地轉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六、 甲方出租的林地應無林權糾紛,租賃期間如出現林權糾紛及其他侵權事件,甲方有義務進行調處,如因調處不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賠償

責任。

七、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森林防火及防範偷盜砍伐等到工作,甲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林保規章制度、共同防禦森林火災及砍伐盜偷事件的發生。

八、租賃期間甲方有義務給乙方提供進入林區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方便,同時爲乙方在林區進行必要的生產、生活設施建設提供便利。

九、租賃期間,如因政策調整或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所租林地,林地補償歸甲方享有,地表上的種植和建築物及基礎設施、設備補償歸乙方享有。

十、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條款,如甲方違約則甲方賠償乙方該林地開發投資及相關項目建設投資應攤費用總額的200%的賠償金,如乙方違約則乙方賠償甲方該林地兩年的期限的租金。

十一、流轉事宜:

①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林權證件的過戶和流轉變更手續,

②本合同項下的過戶和流轉變更手續涉及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③甲方將林地使用權用權租賃或流轉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種優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採購、施工、生產等。

④在林地租賃或流轉期間,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甲方土地損毀;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訴訟至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四、本合同租期到期限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麻雙鄉林管站及村委會各執一份,市公證處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鑑證單位: __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爲充分利用林地資源,促進林業生產的大力發展,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將甲方所有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經營,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林地坐落、面積

1、租賃林地坐落地點:

2、租賃面積:

3、租賃林地的四周界址: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後,如甲方繼續該林地對外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三、租金及租金交付時間

1、租金爲每年 元,租金30年不變,十年爲一期,一期一次性交清。

2、交款方式及交款時間:乙方將租金交入甲方集體賬戶,甲方開具統一收款票據。交款時間十年爲一期,分三期交清,第一期必須在合同簽訂之日付清,後二期交款時間爲20xx年 月 日和2031年 月 日。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交款時間上交甲方林地承包款,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林地另行承包,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2、甲方保證承包林地沒有私人產權或其它使用權的糾紛,如有相應糾紛,則由甲方負責解決。

3、承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以任何行爲允許他人在乙方承租範圍內建其他建築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採土等妨礙乙方經營承包的行爲。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是否在承租範圍你經營,如發現乙方超出承包範圍,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改正並進行處罰。

5、租賃期內,乙方享有國家所有的土地使用優惠政策和補償。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林地享有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指使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干涉乙方對林地的使用,否則造成的相關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2、承包期間,承包林地的水源、果林均歸乙方自由支配。

3、承包期間,乙方嚴格執行森林防火工作,注意火災,如有發生一切責任後果由乙方負責。不得違反《森林法》,對承租範圍外,甲方的山地和森林不得開挖和破壞,如有發現甲方將乙方進行處罰並追究責任。

4、承包期內,如遇政策因素國家需徵用該林地,該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林作物,房屋……投資財產,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5、因甲方承租後乙方林地位置偏遠,交通不便,乙方有權使用原有的進出通道,乙方在租用的林地內自行建設相應的臨時管理用房,但必須建在承租範圍內,相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需通電、通水及有限電視、電話等其它事宜,甲方配合協調,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在林地租賃經營期間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更新種植林木,林種和砍伐林木,如需辦理,如需辦理砍伐證,由乙方自行出面辦理。

7、乙方經營林地期間,只能從事種植業,不能進行養殖業,以防水質污染。

8、待乙方工商營業執照註冊好後,以乙方公司主體形式與甲方重新簽訂與本協議一致條款協議。

六、其它

1、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並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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