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出租合同樣本(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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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館出租合同樣本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編號:

賓館出租合同樣本(通用9篇)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編號:

甲方因經營所需,現決定將其經營的具有財產所有權的 賓館客房部、餐廳對外租賃經營,乙方決定承租。現經 甲、乙雙方於 20xx 年 月 日充分協商,自願簽訂本合 同如下:

一、租賃標的物的範圍

1、 賓館客房部1 層至4 層所有房屋(不含客房部樓 房5 層的房屋及甲方現使用的車庫1 處);

2、 賓館餐廳1 層、2 層的所有房屋;

3、客房部房屋內現有全部經營設施和餐廳內所有經營 設施(《租賃標的物移交清單》附後);

4、 賓館《房屋所有權證》、 賓館《土地使用權 證》複印件。租賃場地範圍除賓館樓房5 層的房屋及甲方現 使用的車庫1 處外,以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覈准的 範圍爲準。

二、租賃期限 本合同項目下的租賃期限爲 20 年,即自 20xx 年 月 2日——20xx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正式履行時間爲本合同 簽字生效之日後的 60 日(乙方對承租的賓館客房、餐廳另 行裝修時間約定爲60 日),該60 日甲方不計收乙方租賃費。

三、租金數額及給付期限和方式時間約定爲60 日)。 本合同項下的年租金爲人民幣壹拾叄萬伍仟元整 (¥135000.00 元正),由乙方以下列期限以貨幣形式給付甲 方:

1、20xx 年 月 日——20xx 年 月 日共6 年的 租金,由乙方以3 年爲一個給付時間單位,在每3 年的第一 個合同年度起始的 10 日以前一次性付清,其中乙方在合同 期前 10 年每年應付甲方的 135000 元中的每年 5000 元,10 年共計50000 元,在甲方將現出租第三人使用的賓館客房部 樓房5 層的房屋移交乙方之日由乙方一次性給付甲方;

2、20xx 年 月 日——20xx 年 月 日共 14 年 的租金,由乙方在每個合同年度起始的 10 日以前一次性付 清。

四、租賃合同的擔保

五、租賃標的物的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標的物交付時間爲20xx年 月 3 日;

2、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標的物交付方式爲雙方現場清 點、登記造冊移交,移交表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

六、租賃期間的稅、費及相關費用承提

1、租賃期間承租物的水費、電費、衛生費、採暖費、 排污費以及相關部門今後可能新增的與租賃標的物有關的 所有費用均由乙方如數、按期承擔交納;

2、租賃期間稅務機關依法向 賓館徵收的各項稅款 均由乙方按期、如數承擔繳納;

3、租賃期間相關行政機關向 賓館收取的各項行政 性收費以及 賓館相關證、照的年審驗費用均由乙方按相 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

4、乙方在租賃期間可能被相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行 政處罰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繳納和承擔;

5、乙方在租賃期間對租賃標的物的維修、改造、設施 購置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設施維護改造及他物增設

1、甲方對出租與乙方承租的所有標的物依法具有絕對 所有權;

2、根據租賃標的物的用途及經營需要,甲方同意乙方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對租賃標的物進行維護、改造和增設他物,但不得對房屋的主體結構進行不利於使用的技術性改 變;

3、甲方移交乙方的現有租賃標的物,在本合同期限屆 滿或本合同因故中途終止履行時,由乙方按甲方移交乙方接 交時的基本狀態如數移交甲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資 購置和改造增設的客房、餐廳內外的附屬物,在本合同到期 時,無條件無償移交甲方接收,不再另行計價。

八、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出租與乙方承租標的物依法具 有所有權、使用權和處分權;

(2)甲方負有按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和期限向乙方交付 租賃標的物並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對租賃標的物進行正常 使用和收益的義務; (3)甲方在租賃期內負有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和 除本合同約定情形外不得提前收回租賃標的物以及將已經 出租與乙方承租的租賃標的物再行轉租、出售與第三人的義 務;

(4)甲方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對乙方在處理可能 出現的重大事務進行協助辦理的義務,但不負有費用承擔義 務;

(5)甲方享有按本合同約定的數額、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收取租金本金以及可能因乙方的違約行爲而產生的違約 金的權利;

(6)甲方的配偶、子女對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標的物依 法享有繼承權。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在租賃期限內因第三人主張甲方在本合 同生效前的相關權利而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和因此導致影響 乙方經營活動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後要求甲方減少租金數額 的權利;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後,若甲方有意出售、 出租租賃標的物時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和購買的權 利;

(3)乙方負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如數向甲方交付租 金和因其可能違約而向甲方承擔違約金的義務;

(4)乙方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甲方出租的租 賃物轉租第三人或者將甲方的租賃標的物作爲他項權利的 質押物、擔保物,否則承擔違約責任的義務;

(5)乙方負有在租賃期限內對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使 用的員工按與甲方相同的待遇與其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繼續 予以使用的義務,但員工自願放棄該項權利的情形除外;

(6)乙方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可能發生的公共衛 生事件、工傷、工亡事故依法承擔全部經濟賠償和接受行政

(7)乙方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實際需要承擔租賃 物維修、改造、增設費用的義務和合同到期或者終止時將前 述維修、改造成果及增設的他物所有權無償移交甲方接受的 義務,同時負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時對甲方出租的物品可 能造成損毀、缺失後照價賠償的義務。

3、處罰的義務;

九、債權的享有和債務的承擔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發生的債權由甲方享有,在 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清償,與乙方無關;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所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均由 乙方享有和清償,與甲方無關。

十、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非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任何 一方不得單方變更和解除,否則視爲上述行爲實施方根本性 違約,違約方因此必須向守約方給付本合同項下租金總額的 5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乙方交付租賃標的物 超過 10 個工作日時,應當自違約行爲發生之日起,按合同 金額每日 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租賃期限按實際違約時間 相應順延;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張本合同 簽訂之前的相關權利而導致乙方停業的,甲方應按乙方實際 7 停業時間相應減收乙方租金;

4、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數額和方式給付甲方 租金超過 10 個工作日時,則從違約之日起除如數給付甲方 租金本金外,按未給付甲方款項數額的每天 5%支付甲方違 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數額和方式給付甲方租 金超過 30 日時,即視爲乙方根本性違約,甲方因此有權單 方解除本合同,無條件收回租賃標的物。乙方因此除如數給 付欠付甲方的租金外,還必須承擔違約之日至本合同有效期 屆滿期間應給付甲方租金總額的5%的違約金給甲方;

5、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得將甲方的租賃標的物 轉租第三人或者作爲他項權利的擔保標的物出質、抵押與第 三人,否則視爲乙方根本性違約,乙方因此承擔違約行爲後 果的方式與本合同本條第4 項的方式相同。

6、租賃標的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毀損的,甲、乙 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履行過程中另 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因本合同的履行 發生爭議經友好協商不能解決而需要通過司法訴訟程序處 理時,應當向甘肅省 裕固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 決。

十三、本合同書一式 份,合同附件 1 份,合同內容 8 一致,效力同等,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均屬甲、乙雙方的真 實意思表示,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捺印)之日起生效 至本合同書有效期屆滿或者合同約定的終止履行條件成就, 本合同被解除之日自行廢止。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名捺印):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賓館出租合同樣本 篇2

本合同當事人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X集團;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責任,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

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位臵、面積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X市XX區路號;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爲 X平方米,具體樓層面積附後。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限爲X年,即從 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1X年 X月XX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作爲經濟型酒店、餐飲、網吧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6個月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定租賃合同。如乙方不再續簽合同,應提前在不破壞整體裝修的前提下,將其物品、設施在本合同期滿當日全部撤出。次日,房屋內仍有餘物,視爲乙方放棄其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租金和相關費用

1、爲信守合同,乙方自願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五十萬元(¥500,000,00);

2、出租房屋的年租金爲貳佰萬元整 (¥2,000,000.00 元),自第三年起逐年遞增,遞增額度爲上一年租金總額的7%;

3、乙方租賃期間,因經營所發生的稅費、管理費及水、電、煤氣、通訊、採暖等經營費用及經營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止,此期間爲乙方裝修期,不支付甲方租金,但裝修期間所需電費、水費等各種費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支付;

5、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須到保險公司自行辦理財產保險,並按時續保,保險費用自行承擔。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租金交納方式

1、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伍拾萬元(¥500,000.00元),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確認無任何遺留問題,甲方在3個月後將履約保證金無息返還給乙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賠償,甲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需另外支付差額;

2、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租金貳佰萬元整(¥200,000.00)。第二年起可按季度以上打租的形式交納租金,每季度租金交付日期爲上季度前一個月;

3、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租金爲稅前租金;

4、乙方如一次性交齊全年租金,甲方可按當年租金總額的93%收取,作爲給乙方的優惠政策。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條款收取履約保證金和租金;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出租房屋的各項文件,並確保真實性;

3、甲方只負責提供經營場地,因經營需要增加和改造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負責;簽訂合同後,甲方原有的設施設備如乙方想繼續留用,雙方協商解決;

4、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將出租房屋的配電情況、線路情況及消防設施配備情況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要提前收回房屋,需經乙方同意,並提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返還剩餘租金和履約保證金;

6、甲方提供收取租金的正式收據。

第八條 乙方的權力和責任

1、乙方在租賃期內享有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和管理權,同時有責任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任何違法行爲及由此而產生的後果,全部由乙方負責;

2、合同簽訂後,乙方應自行到有關職能部門辦理各種證、照、批文及相關手續,手續齊全方可經營;

3、乙方的經營定位、裝修風格及設施配備應嚴格履行項目策劃書相關內容,投資金額不得少於項目預算,裝修前乙方向甲方交納10萬元的裝修保證金,待乙方結束裝修後, 甲方按照項目策劃書內容驗收合格後,將保證金返還給乙方,如乙方未按項目預算裝修或裝修效果未達到預定標準, 裝修保證金不予退還;

4、乙方在租賃期間如不信守合同,中途放棄承租權,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和租金,收回房屋另行租賃,乙方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撤出經營物品及相關設備,不得破壞現有房屋裝修及原有設備設施;

5、租賃期滿,乙方應按合同終止日期撤出,每逾期一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每天每平方米1元的違約金(按合同建築面積計算),同時甲方沒收履約保證金;

6、乙方須按合同規定按時交納租金,如逾期不交,除如數補交外,每逾期一日加收當年季度租金總額的3%滯納金,乙方不交或不如期交付租金7日以上,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收回房屋另行租賃;

7、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建築結構,如因經營需要,需徵得甲方同意,經相關技術部門審覈後實施;如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建築結構並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並中止合同,後果嚴重的將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8、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私自增加和改變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需增加和改變,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經雙方協商將新的經營項目條款列入合同補充條款中,方可經營;

9、租賃期間內,如乙方需要裝修改造,須事先提出裝修方案及圖紙,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10、租賃期間內,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四防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保證甲方各類基礎設施的完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損失,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後果嚴重的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1、 租賃期間內,乙方無出兌、轉租權,如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甲、乙、丙三方應同時到場,簽訂轉租或轉兌協議, 轉租或轉兌過程中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如乙方私自將房屋轉租或轉兌給第三方經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及所交一切費用,收回房屋另行租賃,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2、乙方不得將此房屋租賃合同作爲任何形式的抵押,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履約保證金、租金不予退還,房屋收回另行租賃,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其它

1、合同期滿,如甲方的房屋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2、 房屋如因政府統一徵用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清楚各自的權利和責任,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僅供本次簽定合同使用;

5、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及與本合同相關的事宜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無效,則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自執一份;

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理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賓館出租合同樣本 篇3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賓館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出租賓館的坐落位置及使用面積。

1、本合同所出租賓館坐落在 省道與縣道交叉路口向東 米路南。

2、賓館的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該賓館租賃合同和協議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第二條 賓館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

乙方租賃甲方的賓館不得改變內部設施及房間結構,注意保持房間衛生。

第三條 賓館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爲 (月/年)。從 20xx 年 12月28日起至 年 月___日。

租賃期限屆滿前 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 元,大寫 。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的租金。

第五條 押金

押金 元,大寫 。該押金用於保障賓館內的物品完好,如出現物品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賓館內的物品,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押金。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爲,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賓館,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賓館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賓館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第七條 :水電費用

乙方租賃期間,乙方使用的水電費由雙方各負擔50%。乙方離開賓館期間,必須關閉水電,節約用電。否則,乙方要承擔總費用的70%。

第八條 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公安部門備案一份。

第九條 乙方必須提供所有居住人員身份證的複印件各一份爲本合同附件。

出租方: 求租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賓館出租合同樣本 篇4

出租方:徐俊華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林樹芬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甲方將同樂大道上段同樂賓館出租給乙方經營管理,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 出租賓館期限爲20xx年5月9日起至20xx年4月18日止。

二、 每年租金爲66800元(大寫:陸萬陸仟捌佰元整)。

三、 乙方所付租金爲房租費,其他費用(如水電費、電話費、6332793電話的網絡費、衛生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 乙方在經營期間,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政策,如有違法行爲與甲方無關。

五、 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後院無償提供給乙方停車,但乙方要負責後院的安全,如有財產損失須承擔相應責任,另外賓館後門乙方要鎖好,如給甲方帶來財產損失乙方須負全部責任。

六、 乙方在承租期間,租金須在前一年的12月份和當年的1月份內付清給甲方。逾期交付每天按租金的10%作爲滯納金交納給甲方,在1月份內無法付清租金,甲方有權收回賓館,乙方無權干涉,且乙方不得搬走賓館內任何東西。

七、 乙方租期到時,如續租需與甲方協商,不再續租可搬走賓館內的東西,但固定設施不得拆走。

八、 水電費半年或一年與甲方結算一次,但每月須交納甲方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

九、 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可以轉讓、轉租賓館,如要轉讓、轉租須證得甲方同意,並在原租金及原協定條款不變的情況下可以協商解決。

十、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任何一方違約,應賠付對方違約金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賓館出租合同樣本 篇5

甲方:房屋房權人

乙方:房屋租賃人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2、甲方將位於臥龍新港2-3-307的營業中賓館租賃給乙方,甲方營業中賓館各種電器,牀單,被褥,門窗,水電一切設施完好交與乙方,乙方在承租期內有義務維修各種設施,在合同期滿,要保證各種電器能正常運轉,牀單、被褥不得有髒亂,破壞現象,如有損壞按原價型號,原牌子購置賠付。

3、甲方將房屋租賃給乙方,租期5年,即從20xx年5月1日起至於20xx年5月1日,租金每年肆萬元整($-40000元),前兩年租金半年一交,以後一年一交,押金壹萬元整($-10000元)。

4、租金交付情況,乙方在每年的5月1號或11月1號前交付貳萬元租金,後叄年每年的5月1日交付一半的租金給甲方,如逾期不交租金,每逾期一天按違約部分金額的百分之十償付甲方違約金,若拖欠租金長達20天時,甲方有權通知其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在承租期間內要合法經營,如果發現違法經營,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在租期內不得轉讓,出租,如有違約甲方收回賓館,押金不退。

6、乙方如需另行裝修,不得破壞房屋主體結構,以確保房屋的安全性,因破壞主題結構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期內發生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承擔。

7、此合同期滿後,乙方若繼續租賃房屋,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權,並在合同期滿前30天告知甲方,租金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議定,並簽訂《續租合同》,乙方在履行《續租合同》簽訂的條款後,方可以繼續使用房屋,乙方若不續租房屋則在合同期滿前3天自行清理房屋退還甲方,甲方在合同期約定到期日有權清理房屋並進行招租,與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發生糾紛無法協商由法院調解合同後付財務清單一份如財務若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

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後即產生法律效力,若單方違約,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年 月 日

格力空調 6臺 海爾電熱水器 3臺 美的全自動洗衣機 1臺 電腦主機 4臺 顯示屏 1臺 液晶電視

電水壺

文件櫃

電腦桌

椅子

牀墊

被子

枕頭

5臺 3個 1個 2臺 6把 8個 8個 薄 7個 厚 7個 8個

賓館出租合同樣本 篇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就 賓館休閒會所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賓館房屋名稱、數量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賓館休閒會所面積平方米,底樓門面 通, 樓全部( 間及屋頂平臺 平方米),總面積 平方米,有償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房產證號: 地址:。

二、租賃時間

租期拾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轉讓費交納方法

1、年租金爲:第一年租金 元,第二年起每年租金爲 元 ,不遞增。每年租金交納時間爲 年 月 日。

2、轉讓費爲 元 ),物簽定合同之後 天內交清。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在雙方簽約後將其租賃賓館會所房屋全部交給乙方經營使用,並由雙方籤具交接單。

2、雙方簽約後,甲方必須保證提供水、電設施完好無損,以保證乙方正常使用。否則第一次維修費由甲方承擔。

3、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做到文明經商自主經營,自負負盈虧。合法經營處理周邊關係。

4、出租房屋的房產稅由甲方負責,乙方在經營期間應即時交納水、電費和營業稅及其相關的經營費用。

5、乙方在租賃期內,維護與裝修應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儘量不改變房屋結構,如有特殊要求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並簽字後方可進行,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合同期滿後,乙方只能將可移動的固定資產拆除。如要變賣給甲方,應與甲方協商,甲方應同意乙方優先續租和轉讓費用的合理收取(與新承包方協商具體轉讓費及固定資產變賣費數額)。

6、經營期間出租賓館用房屋一般性維修由乙方負責。房屋結構性維修或自然災害損壞由甲方負責。

7、在二樓屋頂平臺搭建與裝修甲方應出面交涉和協助解決有關的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期滿所新建房屋及固定設施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五、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購買。如不買,產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甲方,享有原方的權利,並承擔甲方的義務。同時儘量保證該合同的順利執行。

2、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更不得任意終止或解除合同。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追究甲方違約金(按合同年租金的100%計算),並無條件退還轉讓費給乙方。

3、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出租該賓館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利,並有權轉讓、收取合理的轉讓費。在合同期內乙方如因特殊情況轉讓。可與甲方協商,徵得甲方同意認可後方可進行,並收取一定的轉讓費。

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並簽定補充協議,所籤補充協議或附件文本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賓館出租合同樣本 篇7

出租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座落零陵中路864號沁園春商業街(原家樂賓館),共 七個房間。

二、租賃時間爲3年,出租方自20xx年5月2日起將出租房交 付承租方使用至20xx年5月1日收回,租賃期間內仍做賓館服務業不得轉讓。

三、租金標準:每月玖佰元(900元/月),租房押金陸仟元整(¥6000元),每三個月交納房租一次貳仟柒佰元,合同到期押金退還(不計利息),如承租方未租滿三年押金不退,望雙方共同遵守合同。

四、出租萬提供完好傢俱、電器及用品等,如出現人爲損壞,承租方應按原價賠償或協商解決,水費、電費、稅費等其他費用由承租 方自行交納,電底數爲28661度,水底數爲0118.1噸。

五、出租方提供承租方設施清單:米特拉空氣源熱水器一臺(300 升),美的空調3臺奧克斯空調一臺,科龍空調一臺,牀9張,棉被、 棉被套、牀單各1 8件,麻將席9張,電視機7臺,電視機頂盒6臺 (1拖2),低音炮3個,實木沙發一張,電腦桌、電腦工作站、板凳、電風扇每個房間配套。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 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的,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出租方簽字: 承租方簽字:

簽訂時間:20xx年4月26日

賓館出租合同樣本 篇8

甲方:錢偉(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何連坤(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自願將重陽街66號“東來客棧”租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商定租金爲每年人民幣伍萬陸仟元,租期: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止,租期爲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經雙方商議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現存備用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以後的由乙方自行解決。

二、乙方租賃期滿後,如果賓館內的設施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或是修理好。

三、遇到其它自然災害,或是徵用無法繼續合同,甲方按實際營運的月份退還給乙方。

四、乙方經營期間,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如有違法經營行爲,後果自負。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年 月 日

賓館出租合同樣本 篇9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在房屋、層及一樓鋪面一間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 房屋用途:

1.乙方保證租賃該房屋合法經營,用途爲:旅館

2.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三、 租賃期限:

1.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5月16日,共計5年,在租賃期內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四、 租金:

1.租金爲每年**萬元整,乙方並交給甲方押金*萬元整,租滿5年東西無損壞的情況下甲方退還乙方三萬元押金,如沒有租滿五年乙方退租,甲方不退還三萬元押金給乙方,如租滿5年房間東西有損壞,甲方有權在押金里扣除相當價格。

2.租金支付方式:現金一次性支付,租金按年交付給甲方,每年5月16日之前交清租金,如乙方不在指定期內交清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旅館,並不退還乙方所交押金。

五、甲方應於20xx年5月16日前將所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六、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3萬元整租房押金。同時甲方出具乙方收據。租賃期滿後在不損壞房屋內所有東西的情況下退還押金給乙方。

七、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乙方所使用的水費、電費、電話費以及其他相關社會公共收費(治安、衛生、工商|、稅務、消防等)由乙方自行承擔,向有關部門繳納。同時乙方要做好防盜、防火安全措施,如果發生意外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八、房屋改善:

乙方因經營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進行裝修,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九、 房屋返還: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乙方添置的經營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修的部分,具體爲乙方恢復原狀,復原狀所需費用由乙方出錢,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十、 轉租:

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十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房租金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到租賃保證金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乙方全責承擔)

十二、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 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簽章: 乙方(承租方)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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