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汽車租賃合同(通用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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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通用26篇)

一、租賃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_______________

車輛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叄仟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後,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後每一個月結算並付款一次,結算時應出具租賃業正規發票。

3、結算時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日均租賃費=月租費/......天)計算。

六、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租賃結束,由出租方負責將車輛開出現場。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雙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各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

1.租賃車輛基本信息

租賃車輛詳情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交付的租賃車輛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行駛牌證齊全有效且爲出租人所有;

(2)已在本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3)已按照國家、本市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相應保險;

(4)技術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駛條件;

(5)車內配備有效的車用滅火器、故障車警示標誌牌和必要的維修工具。

第二條 租賃車輛的用途

承租人承租租賃車輛的用途應當爲日常自用,不得用於或變相用於非法營運活動,具體用途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承租人承租租賃車輛的期限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租賃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承租人如需在租賃期限屆滿後繼續承租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提前向出租人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後辦理續租手續。

第四條 租車費用及支付方式

1.租車費用包括租金、增值服務費、超時費、超程費及約定的其他費用。租車費用標準及租金支付方式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租賃期限內,承租人應當支付的租車費用不受國家或本市採取的限行措施影響。

3.承租人應當在還車時一次性結清按照合同約定應當支付的租車費用。

4.出租人應當在收取租車費用後及時向承租人開具符合規定的等額發票。

第五條 租車手續及車輛交接

1.承租人應當按照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證照種類提供證照原件供出租人查驗,並經覈對無誤後將複印件交出租人存檔。

2.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按照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交接車地點及方式,辦理取車及還車時的車輛交接。

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共同對租賃車輛狀況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進行現場檢驗,確認無誤後在《車輛交接單》上簽字。簽字確認的《車輛交接單》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六條 履約擔保

1.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履約擔保方式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擔保範圍包括:租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交通違法罰款、交通事故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及合同約定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損失和費用。

2.選擇保證金擔保方式的,承租人應當在簽訂本合同時向出租人交納保證金。出租人應當在收取保證金時向承租人開具相應單據,並不得將保證金挪作他用,不得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間將保證金衝抵租金。在合同終止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時,除扣除擔保範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及保留交通違法保證金外,出租人應當將剩餘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人;除扣除交通違法責任範圍內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將剩餘交通違法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人。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或保證金退還後發現存在其他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爲或其他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相應責任。

3.選擇銀行卡預授權擔保方式的,承租人應當在簽訂本合同時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約定額度的銀行卡預授權擔保。在合同終止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時,除扣除擔保範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撤銷剩餘預授權凍結額度,承租人應當同時提供合同約定額度的銀行卡預授權作爲交通違法行爲的擔保;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後,除扣除交通違法責任範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撤銷剩餘預授權凍結額度。預授權凍結額度不足以支付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或撤銷預授權凍結額度後發現存在其他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爲或其他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相應責任。

4.選擇保證人擔保方式的,保證人應當按照出租人要求辦理擔保手續,並在擔保範圍內爲承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責任。

第七條 出租人權利

1.按照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車費用、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2.在不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前提下,通過合理方式瞭解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和安全狀況;

3.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租賃車輛;

4.合同終止時收回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

第八條 出租人義務

1.在租賃期限起始時點前按照合同約定將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交付承租人;

2.交付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租賃車輛技術狀況、性能信息及保險信息;

3.負責租賃車輛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並承擔相應費用;

4.負責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賃車輛出現故障的維修,由此導致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租賃車輛的,應當相應免費延長租賃期限或提供替換車輛,或按照合同約定租金標準減少租金;

5.因承租人原因導致車輛損壞,需由承租人承擔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費用的,收取維修費用應當公平、合理,並向承租人明示修理項目和修理工時等原始清單。

6.自行或委託第三方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7.按照合同約定爲租賃車輛投保保險並承擔相應保險費用;

8.對所知悉的承租人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九條 承租人權利

1.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

2.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車輛;

3.要求出租人對租賃車輛在正常使用中出現的故障進行維修;

4.獲得出租人提供的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獲得出租人爲保障租賃車輛正常使用所提供的服務,要求出租人負責租賃車輛的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

第十條 承租人義務

1.如實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約定的證照原件及其他手續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車費用、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3.按照合同約定的燃料標準爲租賃車輛添加燃料;租賃車輛的動力類型爲電力的,應當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及標準爲租賃車輛充電;

4.按照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並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得有以下行爲:

(1)將租賃車輛用於駕校教練車或進行體育、競技、抗震抗壓等測試及其他具有破壞性的駕駛或實驗;

(2)利用租賃車輛牽、推其他物體;

(3)利用租賃車輛運輸、存放危險品或違禁品;

(4)利用租賃車輛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活動;

(5)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和其他任何有損出租人或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6)將租賃車輛交由無駕駛證、駕駛證準駕車型與租賃車輛不符等人員駕駛;

(7)酒後駕駛或吸食(注射)毒品、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後駕駛租賃車輛;

(8)在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情形下駕駛租賃車輛。

5.安全、妥善保管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需要維修時,應當送至出租人指定維修廠維修,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維修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6.協助出租人按照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

7.不得侵犯出租人對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不得轉借、轉租、轉賣、抵押、質押、典當租賃車輛;

8.保證租賃車輛由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變更駕駛員的,應當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並辦理變更手續;

9.對非因出租人原因導致的救援,應當承擔相應的救援費用,並可以自行選擇救援單位;

10.合同終止時及時交還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

第十一條 交通違法行爲處理

1.承租人應當對租賃期限內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爲承擔全部責任,及時、主動處理交通違法記分,繳納交通違法罰款,並在處理完畢後及時通知出租人。

2.出租人發現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限內有尚未處理完畢的交通違法行爲的,承租人應當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後15日內處理完畢。

承租人未在上述期限內處理完畢的,出租人有權將承租人或合同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機關處理,並將該等信息列入汽車租賃行業承租人失信記錄。

第十二條 保險與事故處理

1.出租人應當爲租賃車輛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並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爲租賃車輛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等保險,租賃車輛已投保的險種及金額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投保的,發生保險事故後應當比照保險公司保險賠付標準承擔賠償責任。承租人有權在出租人已投保險種及保險金額外要求增加保險險種或保險金額,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2.租賃車輛出險後,承租人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並保護現場,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人,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險,並協助出租人辦理相關手續。

3.屬於承租人一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的,超出保險實際理賠範圍的部分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出租人對損害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屬於第三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的,由出租人向該第三方追償,承租人應當提供相應協助。

4.承租人應當協助出租人辦理保險理賠事宜,並及時將保險理賠所需資料送交出租人。因交通事故產生的各項費用由承租人先行墊付,並由出租人與承租人在保險公司賠付後3日內結清。因承租人原因導致無法獲得保險理賠的,該損失由承租人承擔。

5.如租賃車輛被盜搶,出租人承擔不低於8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租人承擔不高於2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第十三條 出租人違約責任

1.逾期交付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未交付車輛日租金標準的20%支付違約金。

2.因出租人原因導致租賃車輛經具備法定資質的機動車檢測機構認定不符合安全行駛條件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出租人按照該租賃車輛租金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承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應當補足。

3.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導致承租人無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出租人應當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按照停駛期間該租賃車輛租金的20%支付違約金。停駛時間超過3日的,承租人還有權解除合同,或聘請其他第三方提供維修救援服務,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4.未按照合同約定結算、退還承租人租金、保證金、保險墊款等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應付未付費用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承租人違約責任

1.承租人逾期交還租賃車輛或租賃車輛每日行駛里程超出合同約定公里數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出租人支付超時費或超程費。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車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應付未付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3.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在扣除違約金後應當將餘款退還承租人。

4.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處理租賃期限內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爲的,除應當承擔相當於交通違法罰款金額的款項外,每逾期一日還應當按照該租賃車輛日租金標準的10%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5.承租人有下列行爲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的;

(2)轉借、轉租、轉賣、抵押、質押、典當租賃車輛或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3)利用租賃車輛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承租人未按照租賃車輛性能、正常操作規程及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致使租賃車輛受到非正常損壞、滅失或者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的;

(6)拒絕協助出租人維修、保養租賃車輛或按時參加機動車檢驗的。

因上述原因致使租賃車輛損壞、滅失或無法收回的,承租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6.因承租人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公安機關或第三方扣押的,承租人應當承擔租賃車輛被扣押期間的租金及由此導致的其他損失。

7.未盡妥善保管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車輛號牌、有效證件標誌義務的,承租人應當賠償出租人由此受到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補辦車輛號牌、有效證件標誌所需費用及租賃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金。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各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按照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方式依法解決。

第十六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可以在《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中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約定或補充協議中不得含有不合理地免除出租人責任、加重承租人責任或排除承租人主要權利的內容。

2.《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及《車輛交接單》爲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住所:

簽訂日期: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3

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爲_________,車牌號爲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________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爲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爲始,以車輛收車時爲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________小時(含________小時)按全日計算,________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爲________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________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爲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爲,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元人民幣,在________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爲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__________倍做爲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__________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爲準)________%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爲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爲,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________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爲保證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租賃汽車

甲方將車牌號爲粵_______,車型爲_______,車輛標記爲_______座,顏色爲______色,技術等級爲一級的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必須謹慎駕駛,合同期滿之日將車輛完好無損的交還甲方。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爲______,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支付標準及結算?

1、租金支付標準按日計算,每日租金爲人民幣_____萬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寫¥____元),該租金包括:在租賃期限內的保險費、養路費,正常維修、定期保養的材料費、人工費以及國家(或地方)對車輛所徵收的相關稅費;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時首先交納租金爲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寫¥____元)。

2、若乙方提前還車,剩餘租期在一天以上二十九天以下的,甲方可退還未到期租金的__30__%,若提前一天以內還車的,甲方將不退還租金。

3、若乙方超時還車但不滿六小時(不包含六小時),甲方每小時加收人民幣____佰____拾元整;若超過六小時(含六小時在內)按日計算逾期租金,日租金爲人民幣_____佰_____拾元整。

4、承租方在簽訂合同時須一次性交納押金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若乙方延遲還車,甲方將從押金裏按照日租金的收費扣除相應的租金。

5、租期期滿後,若乙方口頭或以電話形式表示要續租的,須在合同約定租期期滿前10天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並辦理相關的續租手續。

6、租賃期滿,若乙方延遲還車,甲方則按照延期還車每日人民幣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的標準收取日租金,另外,乙方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式爲逾期租金的__20__%,逾期租金及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預交的車輛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仍須支付甲方。

7、租賃期滿,甲方在乙方還車時,可在之前交納的押金費用里扣除人民幣__伍___仟__零__佰 零 拾 零元整(小寫¥_5000_元)作爲違章押金,若一個月後查無違章,甲方將全額退還;如有違章,將從中扣除違章費用,退還餘額(不計付利息)。

8、若租期期滿後,乙方逾期__3__天未交還車輛,甲方將以詐騙案報公安機關處理。

9、若乙方需要更換車型需要提前15天電話通知甲方負責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辦理相關換車手續。

第四條: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狀態良好,保證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並且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責任險、司乘座位險、盜搶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合同全過程。

2、甲方負責租賃期內車輛的年審、季審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3、在租期內由於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4個小時內(僅限於深圳市或東莞市內)提供另外一臺相同級別的車輛供乙方使用,但不負責因此對乙方造成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4、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等而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有權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收回車輛,且乙方並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其它責任;甲方因上述原因停止服務給乙方帶來的一切後果均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5、若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車輛行駛中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塞車、禁運、颱風、暴風雨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情況,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可免除責任,但乙方故意遲延履行後發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責任。

第五條: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的使用權僅屬於乙方,乙方不得抵押、擔保、典當、出賣、轉借、轉租租賃車輛及車輛證件或將車輛作其它非法用途,如有違反,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乙方與第三方有簽訂協議(不分時間前後)也都被視爲無效,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並保留追訴的權利。

2、在租用車輛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3、租賃期間內,乙方所租車輛在廣東省內由於自身正常機械故障導致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廣東省外車輛維修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除維修費之外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負責(如甲方到達車輛出現障礙地的費用),但甲方不承擔因乙方人爲造成的車輛故障維修費用。

4、由於乙方任何原因導致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人民幣_____元/輛的標準收取車輛停場費。

5、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交通違章罰款等費用。

6、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達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7、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失時,乙方必須立刻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後車輛維修、索賠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承擔辦事過程中一切費用和30%修理費總額的加速折舊損失費。

8、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甲方出租車輛不拆件,不改裝,如車輛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並由甲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修理廠進行維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解決。

9、乙方所租用車輛僅限乙方本人或乙方公司人員駕駛,否則,因乙方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所導致的一切法律後果將由乙方全部承擔,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還須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的賠付責任。

第六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人)自願爲承租方租賃車輛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具有深圳常住戶口,具有固定資產,擔保人須親自攜帶戶口和身份證到甲方公司鑑定擔保合同,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所提供擔保資料內容真實有效。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若經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效力及附件

1、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乙方駕駛證及身份證作爲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

2、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蓋章後生效,簽字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補充事項

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制定,經擔保人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

甲方經辦人:_________乙方經辦人:____________固定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爲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爲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爲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爲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20__)。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爲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爲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咎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爲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6

甲方(轉讓方):有效證件:地址:電話:

乙方(受讓方):有效證件:地址:電話:

甲方擁有車壹輛,使用性質,需轉讓,經雙方友好協商,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簽訂本車輛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車號:,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爲年月,發動機號:,車架號:。

一、此車手續有(若有若無)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購置稅憑證養路費保險單營運證

二、車輛產權總轉讓款(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三、此車預交定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剩餘款待辦理齊車輛手續後,一次性付清。

四、成交前若有違章、事故、經濟糾紛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成交後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必須保證此車輛不是盜搶、拼裝、套牌車輛,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種權利糾紛等,甲方如有隱瞞造成無法過戶時,甲方除退還乙方預付定金外,並做違約處理。

六、車輛過戶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七、此車輛機械性能、外觀、內飾、隨車工具等,由乙方認可後,甲方不得更換。

八、甲乙雙方必須執行以上條款,雙方不得因價位或某種原因違反以上合同之約定條款,如違反承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元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以資以共同信守執行。

十、補充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乙方(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7

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有償租賃甲方客運出租汽車中標憑證書_______份。

甲方出租汽車中標憑證書號______________、甲方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租汽車名稱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時間

1、租金標準:每月人民幣(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當月的實際天數租金,以後應在每個月的______日前付清下一個月的租金。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具有合法的企業法人資格,營運手續真實有效:

2、爲乙方提供頂燈、計價器、座套、滅火器等設施,費用由_______承擔;

3、負責辦理車輛全部營運手續,費用由_______承擔;

4、負責繳納第一年的車輛保險,費用由_______承擔;

5、有權依照《瀋陽市道路客運市場管理條例》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對乙方的經營行爲進行監督檢查;

6、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職業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和;

7、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並辦理保險理賠;

8、乙方不遵循職業道德,經教育仍不改正,情節嚴重並給甲方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暫停乙方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

2、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文明行車;

3、按時交納租金及各種代收代繳稅費;

4、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由乙方交付各項保險;

5、有權依法自主經營,可僱用符合行業管理規定的從業人員(需報經甲方批准、併到有關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6、有權對甲方的經營管理提出改進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必須按規定進行二級保養並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應接受行業利用車輛載體進行公益宣傳;

8、合同履行期間,如有稅費增減可隨時進行調整;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正常向甲方繳納租金和稅費;

9、在合同履行期問,應按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檢車、檢表、交暴力保險等事項,如不按規定辦理出現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無特殊情況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在_______日內將營運手續交還甲方。無特殊情況下不得單方擅自終止合同。

甲乙雙方在合同約定情況出現時,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或乙方單辦解除合同應在x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未繳納租金,經書面催告_______天仍不繳納的;

2、乙方擅自將車輛用於質押、變賣或拆改車輛,至使車輛無法繼續從事出租汽年運營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包車輛的`;

4、乙方利用車輛從事非法活動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或者觸犯刑律被判刑入獄的;

5、乙方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及甲方管理制度,野蠻違法經營,嚴重損害甲方聲譽及形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喪失勞動能力的;

2、甲方違反政府有關規定濫收費用,給乙方帶來經濟損失的;

3、甲方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業或吊銷許可證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如有單方擅自終止合同,應按實際經濟損失予以對方賠償或按雙方約定賠償;

2、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按規定交納租金,乙方逾期交納租金,自逾期交納租金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交付滯納金;

3、因甲方責任導致乙方無法上路合法經營或被處罰,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4、合同期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終止出租汽車標書使用權,在_______日內歸還甲方一切營運手續,超出期限按規定補交租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

□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______________法院判決。

第九條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爲:一臺五十鈴雙排小貨車及司機

一臺推土機及司機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自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___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期限

1.乙方 每季度 支付甲方租金 _______元整。

費用合計:元

2.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按季度支付一次。

3.支付時間:乙方每季度第一個月 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上季度的租金。

4.甲方應按支付時間出具租賃費稅務發票,甲方延遲出具發票時,支付時間順延。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未經出租方許可連續拖欠應付費用超過個工作日;

(3)承租方提供虛假情況有可能對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4)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3、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相關證件齊全有效。

4、出租方提供的"五十鈴雙排小貨車"司機必須持有合格有效的《北京市機動車駕駛證》,且實際駕齡年以上;出租方提供的"推土機"司機必須持有合格有效的《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且從事該工種年以上。

5、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車輛的保險、車輛維修以及維護保養、車輛燃油等一切費用。

6、出租方負責交通安全的一切責任,承擔租用期間的一切風險、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車輛損失和人員傷害的一切費用。

7、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車輛違章的一切責任。

8、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所提供的司機的人身傷亡責任以及勞動保護和勞動報酬等費用。

9、出租方負責對所提供的司機適時進行交通法規、安全行車和安全作業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司機的安全行車意識和安全作業意識。

10、出租方所提供的司機必須遵守承租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承租方的用車調派以及現場管理和指揮。

11、出租方不得將所提供的機動車交與承租方的人員以及非出租方所確認的人員駕駛或操作,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由出租方承擔。

12、出租方提供的車輛攜帶各類物品進出廠時,必須主動向門衛出示運輸貨物的有效證件,經確認後方可出廠。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按期如數交納所租機動車的使用費。

3、出租方所提供的`機動車不能滿足承租方的正常使用時,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及時更換同等檔次的機動車輛。

4、出租方提供的司機不服從承租方的調派、管理時,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調換司機,因調換司機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承擔。

5、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指使所租機動車從事違法活動,由此而引起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日內,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和指定地點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賃登記手續並移交相關的一切運營證照,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_______日內提出,否則視爲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4.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每延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月租金總額的 作爲違約金。

5.甲方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 作爲違約金。

6.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物的,除甲方按規定履行上述義務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 作爲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由於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超過 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過 _______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7.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2.雙方均可以訴至 乙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通知

甲方聯繫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聯繫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 合同簽訂之日 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頁,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人):______

時間: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時間: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9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始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終止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限駛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本着誠實守信、平等互利原則簽訂此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爲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5.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6.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爲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4.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5.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6.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7.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8.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9.承擔不高於_____ %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10.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11.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12.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3.承租方應當合理使用租賃物,妥善保管租賃物。因第三人原因導致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標準爲 _________元/月。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四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咎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_____ %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六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 %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 %的違約金。

2. 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__ %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七條 續租條款

租賃期限屆滿時,出租方未明確表示解除合同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承租人應當依據原合同項下的約定,交付租金。

第八條 變更條款

租賃期間,若合同當事人一方變更合同條款,應當在徵得對方同意。否則,變更條款對其不發生效力,因變更導致合同當事人一方無法及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免除其違約責任,所造成的全部損失由提出變更一方承擔或由過錯方承擔。通知方式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免責條款:(1)擔保責任發生時,出租人未在保證期間要求其承擔責任;(2)出租人免除承租人的,擔保人在免除範圍內不承擔責任;(3)主債權超過訴訟時效:(4)所生債務系承租人故意行爲導致。若屬於以上任何一條的,擔保人免除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和承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與雙方簽字時生效,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3.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以下無正文,爲合同簽署頁)

出租方: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擔保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

本着雙方自願聯營合作的原則進而達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掛靠項目:

1、甲方:以服務爲手段,提供營運手續,營運手續產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以車輛爲實質資本,爲租賃營運提供生產工作,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將車輛營運手續租給乙方使用,並協助辦理車輛相關手續,乙方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協助處理交通事故,辦理保險理賠,解決有關事故,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甲

方在上述事宜中,不承擔不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和經濟連帶關係;

3、如果乙方車輛不再租賃甲方,甲方積極辦理乙方的車輛轉讓及過戶手續,費用由乙

方承擔。

三、乙方責任:

1、乙方需將車輛落戶到甲方,並承擔期間一切費用,運輸收入由乙方收取,經營過程中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以個人名義承攬業務,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有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若同時因此造成甲方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3、乙方必須按規定對車輛及相關手續證件進行年檢,並按規定參加人身、車輛及第三者和貨物各種保險,如不遵守上述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4、乙方駕駛員必須按甲方要求營運,必須按規定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和法制學習,營運過程中乙方駕駛員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若同時因此遭成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四、掛靠費用

1、乙方以其自有車輛登記在甲方名下爲條件作爲掛靠費的支付方式。

2、回單結算時司機必須憑運費80%的過路費及油票結算,否則不予結算運費。

五、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限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協議期滿,續簽協議。如不續簽,車輛需在協議期滿前過戶到乙方名下,費用由乙方承擔,此後掛靠車輛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與甲方無關;協議期滿,過戶之前,租賃車輛給第三方及自身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若同時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實際的經濟損失。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時間:

時間:

電話:

電話: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11

本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爲:_________(以下稱爲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爲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爲_________,電話號碼爲_________,租期爲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爲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爲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附件:shophouse unit lease contractthis agreement is made at _________, on the _________day of_________ , between 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 "lessor" and mr./mrs/miss 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 "lesse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agree as follows:

lessor agrees to lease and the lessee agrees to take on lease unit(s) of shophouses, room nos _________, situated at _________road, tambon _________, district of _________, province of _________, with telephone number _________, for a period of _________ years at a monthly rental of _________ baht.

lease period aforementioned in clause 1 shall be effective as of the date the lessor completes all details as in clause 3, and notifies the lessee in writing within 7 days thereof.

lessor agrees to complete repair of the shophous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details:_________.

this contract signing date, the lessor has received a deposit as rent security amounting to_________baht. should the lessee be overdue on rent payment for any month, the lessee agrees for the lessor to immediately deduct the amount due from the said deposit as rent payment.

lessee agrees to pay rent to the lessor by or before the_________th day of every month. should the lessee be in default of rent payment within the said period, the lessee agrees that this contract then becomes extinct without any notification.

ent of all building and land taxes shall be borne solely by the lessee.

ld the shophouse be legally condemned before expiration of the contract, the parties agree that the contract becomes extinct and shall not claim any damages from each other. provided that the lessee still resides in the building for which the lessee shall pay rent to the lessor until the lessee moves out of the building and completes handover of the building to the lessor.

lessee agrees to pay rent and all telephone bills to the telephone organization of _________ from the day of the enforcement of this contract.

lessor agrees that he shall not increase the rent for a period of 2 years from the date of this contract or (signature) :_________     lessee (signature) :_________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 重慶易和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甲 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承運內容

1-1已方負責承運甲方業務‘天友乳業低溫奶所有產品 ,裝運.卸載配 送。

1-2 乙方同意按本協議條款和條件使用車輛提供運輸服務,在協議期限

內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的時間,爲甲方安排車輛和工作配送人員。 1-3乙方同意甲方運輸於業務相關的物品。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協議期限爲12個月,自20__年4月1日至20__年4月1日

第三章 運輸方式:

3-1 乙方自備汽車運輸車輛.車牌號車況良好,能保證承包期間的正常運輸,符合產品運輸要求,向甲方提供車主身份證複印件,車輛行駛證複印件.駕駛員身份證.駕駛執照複印件。

3-2計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承包天友乳業有限公司配送業務的運輸線路

1線 家樂福前鋒店、好又多(府河店、新鴻店)、沃爾瑪SM店、伊藤建設店、人人樂前鋒店共六家包乾運費6500元。

2線 家樂福(羊西店、新光華店)、伊藤雙楠店、人人樂(優品道店、新光華店、雙楠店)共六家包乾運費6500元。

3線 李剛送奶到點(170公里內)包乾運費6500元。

以上線路爲包乾計算,甲方不在付其它任何費用。

結款方式:乙方每月20號前應將上月結算運費的資料交給甲方審覈,以便甲方按照商定時間支付運費。

第四章 乙方承諾及責任

4-1乙方承諾以上線路不落單,不遺留貨物.

4-2.乙方負責取得.保持地方.國家要求甲方的所有與運輸有關所需的許可,並承擔相關費用.

4-3乙方保證確實擁有車輛的所有權或合法權以及相關的手續.

4-3.1乙方同意將提供搬運和運輸產品所需的設備和訓練有素的人員,並保質保量,按時將貨品發送至指定點。乙方將嚴禁使用曾用於運輸有害廢棄物或有毒產品的貨車,並保正在運輸配送過程中不發生交叉感染。

4-3.2乙方在其運作中將僱傭合格的.訓練有素的.經驗豐富並具有合法身份的僱員,統一按照甲方要求着裝並佩戴工牌,對客戶服務第一的態度至上,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4-4乙方應按照甲方通知的要求安排車輛,按時將指定車型的車輛行駛至甲方指定地點.並保證在約定的實時間內將產品送達指定地點。乙方應承擔上述期間除不可抗拒力原因以外而造成的產品短少。損壞.受污染及由此

引起甲方的損失。

本條所稱甲方損失實際是指甲方業務貨值損失和其它人力.物力損失.聲譽損失,並不包括由此引起的配送利潤。‘不可抗拒的原因’:是指戰爭.自燃災害.道路塌方.國家交通管制等非乙方主因素。

4-5乙方應對車輛進行定期保養,以保證車輛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並保證車輛具備甲方所託產品需要的冷藏保鮮產品(製冷溫度必須控制在6C度以下,最佳溫度爲4C度).

乙方保證車輛衛生,甲方對不符合表準的車輛有權要求調換車輛或要求乙方作出整改直到符合甲方要求。

4-6 運輸車輛在運輸途中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違反交通法規而受到罰款.扣證.扣車處罰或交通肇事的,由乙方承擔。

五 雙方義務和責任權利:

1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進行工廠的各項要求進行宣傳.並監督執行 2甲方有對乙方違反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處罰權(包括對乙方出現的貨賠和各種罰款。

3甲方按照商定時間支付乙方應收運費。

乙方:

1乙方應每條線路向甲方交保證金5000元人民幣

2 乙方必須配備良好的車輛配質保證完成當天的配送任務,不丟貨,不丟單.不丟站,保質保量按時送貨到指定客戶。

3 乙方應提供符合配送產品要求的車輛附加設備(製冷機組)如因乙

方原因超成的貨賠罰款慨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

4在承包運輸配送中發生各種違章行爲的罰款或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承包運輸配送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6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所制定的配送流程,以及天友乳業有限公司針對物流企業要求的各項管理制度。如因已方原因超成的天友乳業有限公司對甲方的處罰,乙方無條件的全部承擔。

7 乙方若出現車輛故障,需要停運。應及時通知甲方,如不及時通知,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已方承擔。

8乙方在配送天友乳業有限公司指定線路產品時,不得混裝其它產品,一經發現以天友乳業對我公司罰款金額爲準,對乙方進行處罰.

六 其它未盡事誼,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甲方負責人蓋章 乙方負責人蓋章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數量:______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叄仟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後,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後每一個月結算並付款一次,結算時應出具租賃業正規發票。

3、結算時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日均租賃費=月租費/、天)計算。

六、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租賃結束,由出租方負責將車輛開出現場。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雙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辦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甲方)和承租方(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汽車

乙方租賃甲方的車輛及車輛狀況詳見合同附件。(與正本同一編號)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有關費用結算

乙方租賃期限,押金,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詳見合同附件,每天24小時,限行駛200公里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權利及義務

1甲方擁有車輛的所有權和處置權。

2向乙方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各種油料(燃油乙方自理),冷卻液等充足,各種證,照及稅費繳訖證(單)齊全,有效,合法,隨車工具及備件安全可靠。

3租賃給乙方的車輛必須是足額辦理過保險公司爲租賃車輛開辦的險種(車險,車上責任險,第三者保險,盜搶險);代辦乙方特別約定的與本合同相關的險種,乙方承擔費用。

4負責車輛的二級保養,年檢,審驗等例行手續。例檢時應向乙方提供不低於同檔車型的替租車輛或減免相應租費。

5租賃車輛如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並出具相關索賠證明材料等。

6租賃期間對乙方使用車輛情況有監督權。

7在乙方有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爲時,甲方可隨時收回車輛,乙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第四條 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

1向甲方租賃的車輛在租賃期間具有合法使用目的的使用權,但沒有處置權和汽車租賃經營權。

2對車輛在租賃期前已有的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證,駕駛證,戶籍本,營業執照等證件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4承擔租賃期間的燃油費,過橋過路費,停車費,小修費用等行駛費用。

5租賃期間發生交通肇事逃逸行爲,治安事件,違章行爲(含電子記錄)等違章,違法行爲,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負相應責任,承擔所受到的處罰和費用,不受合同期限限制,承擔因此而造成停駛等非正常費用和租金。

6變更地址,聯繫方式應及時通知甲方;租賃期滿未交回車輛並未辦理續租手續;未及時交足租金;擔保人有變更而未及時通知甲方時,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追回車輛,由此而造成的後果和費用乙方承擔。

7車輛已出現故障或指示燈已告警後未採取必要措施致車輛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維修費用;車輛例行保養,年檢,審驗等例行手續,乙方接到通知後,必須及時將車輛交回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包括押金)長租車輛每月前往甲方例檢一次。

8出具甲方認爲必要的擔保人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書和證件。

9妥善保管隨車證件,牌照及備件,出現丟失,甲方協助補辦,乙方應付相關費用。由此造成停駛和處罰的應承擔相關費用和停駛期間的租金。所丟失的證件、牌照及備件被非法使用後,乙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車輛使用

1乙方在租期內使用車輛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行車,合法使用。不得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未經運管部門批准,乙方不得用所租車輛從事營業性運輸,不得轉借,典當,抵押,不得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和污穢物品,不得運輸國家規定專用車輛才能運輸的特種物品。

3乙方不得典當、抵押所租賃車輛,否則,視爲故意騙租行爲,甲方將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4乙方不得用所租車輛從事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等;未經許可不得轉租。

5乙方變更駕駛人員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駕駛人員所持有的駕照必須是合法,有效的,準駕車型能夠駕駛所租車輛,不得將車輛交於無合法,有效駕照的人員駕駛。因所持駕照與所租車輛不符而產生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6乙方每次出車前必須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燃油等項目作常規檢查,如發現隱患問題及異常應及時停車檢查並與甲方聯繫。填加油,液必須使用車輛生產廠家所允許的油液產品,否則,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或拆除所租車輛的零件或設備;不得故意拆除、損壞、反轉里程錶。由此造成車輛設備損壞的,應負責賠償責任,並支付車輛停駛期間的租賃費。更換零部件應徵得甲方同意,並使用正廠備件。

8乙方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中繫好安全帶,不得酒後駕車,帶病駕車,長時間疲勞駕車。不得進行破壞性駕駛。

第六條 事故及保險

1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搶事件或其他車輛損失,滅失事件(以下統稱“事故”)乙方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儘快通知保險公司立案。8小時內應向甲方通告。承擔公安,*部門裁定的責任。

2車輛出現事故後或事故車輛修理後恢復使用但造成貶值的,乙方在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不足部分的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後,還要承擔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最高不超過總修理費用的20%,承擔保險公司賠付期間或車輛修理期間租賃費用的60%。修理期間爲甲方確認事故後送入修理廠之日至將車輛修復到相當於發車時車況後從修理廠取出止,保險賠付期間爲向保險公司報案之日至保險公司賠付之日止。

3乙方在出現事故後妥善收集並保管相應證件和材料,並保護事故現場。否則造成保險免賠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損失和費用。

4出現事故後,處理時所需費用由乙方先行墊付,保險公司賠付後按相關部門裁定結果結算。乙方事故造成保險險種賠償之外的其他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相關費用。

5事故後修理車輛應到保險公司或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理。更換零配件須用原廠或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否則按規定賠償。

第七條 救援條款

1 由於機器本質故障造成車輛不能正常行駛,乙方無法修復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及時前往車輛所在地免費排除故障,確應客觀原因(如道路無法通行,路途遙遠等)無法前往救援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解決辦法,並由甲方承擔故障期間租費的40%和排除故障直接費用。

2下列情況由乙方承擔救援費用:

(1) 駕駛員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

(2) 行車前準備不足(如燃油不足,水液不足等)

(3) 車輛警示燈報警後繼續行駛造成機器故障的(如機油缺少,水箱少水,氣壓不足);

(4) 駕駛員應知應會,能自行排除而不排除的(如加水,換輪胎等);

(5) 交通事故後,乙方需要救援的;

(6) 被盜搶或其他情況車輛和人員處險時。

3救援收費標準:30公里以內的救援每次(天)收取救援費用50元及相關過路過橋費和其他相關費用,30公里以外的每次(天)收取救援費80元及相關過路過橋費,車輛燃油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第八條 變更條款

1租期界滿後,乙方需續租時,應提前3小時(租期超過10天的提前3天)想甲方申明並辦理續租合同。

2乙方或擔保人變更地址,聯繫方法應提前通知甲方。

3變更擔保人或擔保人停止擔保或沒有能力繼續擔保的,應提前寫出書面通知,甲,乙雙方許可,擔保人認可後方可變更或解除。

4其他合同條款需變更時應經雙方協商並書面寫出協議。

5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影響,需解除合同時,雙方協商後終止合同。

第九條 擔保責任

1擔保人就本合同乙方在合同履行中負連帶擔保責任,在擔保期內在乙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時由擔保放履行。

2擔保人擔保期限爲叄年,自擔保人簽字之日算起。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和義務時,由違約方除承擔自己的損失外,還應承擔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2未及時交清相關費用的,每日加計3%的滯納金。

3租車期滿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按日租基價的12小時平均價按小時加收違約金,行駛超里程的,按公里均價加收租費,同時超時,超公里時,按價高者計。

4乙方故意拆除,損壞,反轉里程錶時,除按約定交付正常的租金外,租期內實際行駛超歷程的,超出部分按日裏程價的150%計費;租期內實際行駛未超里程的,按日均價的50%加收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解方法:

產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

1西安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2附件一,二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3本合同在甲方單位簽定。

4本合同以經雙方簽署,交接完車輛後,及視爲對車輛狀況與合同附件所描述一致,無異議。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章)後生效,結算費用簽字(章)後終止,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條款所約定條款的合法有效性。

6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7本合同解釋權歸西安市交通運輸管理處。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交通部相關規章,爲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________型號車一輛出租給乙方,從___年___月___日 ___時起到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該車交由乙方使用。租車費用 ____元/月,共____元。租期___年,合同爲年籤制。此車輛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機駕駛。

第二條 租金及交付期限

1.本合同總金額合計人民幣:____元整,大寫:_______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爲__年付制。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一年年租金人民幣:____元,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爲___年___月 ___日 。歸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甲方還車時間超過預定時間壹小時以內,不收取超時費用,超過壹到肆個小時按照超時半天計算,超過肆小時以上按照一天計算。

4. 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車輛押金____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據。押金應本在合同順利履行完畢後無息退還。如因乙方過錯行爲,導致甲方車輛損失、事故責任損失或者其他應由由乙方承擔過錯責任的損失,則甲方可從押金中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汽車保險單及購置稅等)。

2.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交強險及不計免賠險。

3.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

4.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5.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車輛自然折舊耗損造成的損失和故障,以及因車輛本身質量、缺陷、不足等原因發生的損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擔責任。

3.本車使用___號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車輛損失等後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負責在車輛保修期內對車輛進行免費定期保養、正常保修和年檢,甲方予以協助。(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5.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及其指定駕駛人員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6.如在租賃期間因違章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衝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7.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保持車輛原狀,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爲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____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9.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後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章、賠償責任。

10. 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如劃花車身)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1. 甲方要保護好乙方車輛上的特徵標誌,不得塗改遺失,嚴禁私自拆、換車輛上的任何部件及設備,嚴禁拆動里程錶

12. 租賃期間,因乙方過錯行爲導致汽車被盜或被搶或發生自然燃燒,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

13. 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 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每月行駛里程爲____公里,超里程加付____元/公里 。

第六條 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 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 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 合同變更及附近補充

本合同相關條款的變更或刪除需經雙方書面確認,並達成補充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合同期滿後,乙方未辦理延期手續,也未按時歸還甲方車輛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要予以賠償。

2. 在合同期內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乙方須首先付清實際租賃期間的租金並賠償甲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3.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由於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義務而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並賠償乙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遲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立即與對方協商解決辦法,並及時採取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 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後發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變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十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因合同訂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__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 備註(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格式條款合同管理暫行辦法》,以及旅遊管理有關法規之規定,爲保障旅遊交通運輸安全,順暢,維護甲,乙雙方及旅遊者的合法權益。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互利合作,共擔風險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本合同爲旅行社代替旅遊者租用旅遊汽車服務公司或客運有限公司客運車輛的主合同,即長期租車合同,一方註銷登記或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即自動失效,主合同失效後再行簽訂的《旅遊用車確認單》亦屬無效,責任全部由過失方承擔。每次用車的具體內容和要求以《旅遊用車確認單》及附件爲準,《旅遊用車確認單》及附件爲本合同的附件及結算依據。

二,乙方不得私下與客運駕駛員建立承運關係,否則,所發生的責任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甲方所屬旅遊客車必須具備有效的行車執照和運管部門頒發的《道路運輸證》,包車標誌牌等旅遊客運營運手續,該客運車輛應按規定足額辦理相應的保險{承運人責任險}.

四,甲方提供的旅遊客車,客車駕駛員服務標準應符合交通部《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規定》年第九號令)及國家旅遊局《旅遊汽車服務質量》標準從事客車駕駛員還需持有運管部門頒發的《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資格證》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遊局崗位職務培訓指導委員會頒發的《旅遊汽車駕駛員上崗證》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遊局崗位職務培訓指導委員會頒發的《旅遊汽車駕駛員上崗證》等相關有效證件,所提供的旅遊客車應車容整潔,車內音響等設備能夠正常使用。

五,甲方所提供的旅遊客車必須按指定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延誤,如客運車輛本身出現故障,需要換車輛,影響正常行程,造成景點未遊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用車程序是:乙方將團隊行程以傳真方式發給甲方,經協商確定後,雙方簽署《旅遊用車確認單》。旅遊團隊行程結束後,客車駕駛員無服務質量投訴,憑本《旅遊用車確認單》及附件和發票到乙方結算相關運費。雙方應做到一車一團一清。乙方不得無故拖延支付約定車費,否則甲方可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有連續三次此類行爲的反映,行業主管部門向乙方發出警示,超過五次則將乙方列爲不誠信名單向社會公佈。

七,此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因故需要解除《旅遊用車確認單》的,出入境團隊應在72小時前,國內團隊應在36小時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得到對方確認方可免責。否則即視爲違約,違約方面向對方支付原定本團總運費的%作爲違約金。

八,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客車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安全技術,客車駕駛員應註定配合乙方導遊做好服務工作,雙方發生矛盾應協商解決並儘可能迴避有課,甲方客車駕駛員無論什麼原因不得擅自甩客棄團,否則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並列爲不誠信行爲向社會公佈。

九,在行駛過程中,雙方應按合同約定路線行駛,不得隨意改變行程和線路,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違約方負責,確需改變行程的,經雙方計調,調度協商一致,即使補充變更記錄並加以認可,連續駕駛4小時應安排駕駛員有所休息。

十,因不可抗力,如塌方,泥石流,大風,沙塵,大雪,水災,長時間堵車或交警部門限制通行等非本車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十一,甲方的客車駕駛員和乙方的導遊員在旅遊團隊的運行中,如遇到可能對遊客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的情況,應當向遊客作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並徵得遊客書面確認,按照旅行社的指示採取適當的安全保障措施,妥善保管好相關的證據。

十二,行李物品的丟失如果是甲方客車駕駛員的責任,應由該車所屬的甲方按每件行李800元先行墊付遊客應急,由當事客車駕駛員,隨車導遊簽字確認,有關行李賠付,應按相關保險程序由乙方協助遊客辦理相應賠付事宜,並折抵已墊費用。

十三,爲保障安全,乙方必須爲甲方客車駕駛員提供並承擔相應的食宿費用,其中住宿爲普通標準間

十四,爲保障導遊安全帶團,凡30座以上的大型旅遊車輛,必須配備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遊執法總隊監製的導遊工作專座車門處座椅任何人不得乘坐。

十五,散客拼團必須提前編排好遊客的座位順序,並預留1-2個空座位以備急用。乙方應明確告知甲方客車駕駛員和遊客固定上下車地點,甲方保證提供的旅遊車輛準時到達指定地點。

十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遊客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因搶救遊客所產生的先行墊資,視具體情況作如下約定:

事故的方式是由甲方客車駕駛員負完全責任,則由甲方全額墊付遊客的醫療救助費用,乙方協助救助。

事故的放生是由第三方的原因所引起的,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則由第三方先墊付搶救遊客的全額費用,若第三方無法兌現,則由甲乙雙方先行分攤搶救費用,再向第三方索賠。

事故的發生時由甲方和第三方的原因所共同引起的,則由甲方和第三方按相關部門劃分的責任比例或協商的比例墊付搶救遊客的全部費用,乙方協助救助。

事故的發生是由乙方造成的,則由乙方全額墊付遊客的醫療救助費用。

以上所有的賠償費用最終應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任命法院的《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所認定的責任方追償。醫療救助及財產損失發生後,遊客要求的賠付,由甲,乙雙方與遊客協商解決,協商無果的應請事故發生地交警部門調解解決,解決無效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事故發生後雙方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以獲得相應的賠付。

十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均應本着誠實信用,長期合作,風險共擔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也可由當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道路運輸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協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們法院起訴。

十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九,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汽車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牌小轎車_____輛,車牌號碼爲:__________,租車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雙方約定時止。

第二條:租金爲月租金:人民幣______仟_____佰_____整。(不含司機勞務費,司機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車前必須按月交納預定租賃期內的租金。租期_____個月或超過_____個月,每月_____號前預先付本月租金。

第四條:車輛交接租車及還車時,在甲方指定的停車場進行交接,由甲、乙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

第五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保險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交車時車輛清潔,油箱加滿油。

3、負責向保險公司爲出租車輛投保。

4、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及例行保養和小修。

5、租賃車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事故,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6、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7、在租賃期間,如需提前收回租賃車輛,應以同類型的其他車輛予以置換。

第六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按時支付租金。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路橋費、小修費用。

5、租賃車輛使用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立即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案,同時向保險公司報保險事故,並在12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交警部門裁定或者法院判決的全部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部分及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如發生非保險事故,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變更或提前終止合同,應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的書面回覆。如不同意,本合同仍然有效。

8、還車時應保持車輛清潔並將油箱加滿油。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納租金或其他費用的1%作爲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討的權利。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人:_____汽車租賃合同五

出租人:_____

承租人:_____

擔保人: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人、承租人、擔保人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型號爲:______汽車:______車牌號 :______車架號 :______發動機號 :______車輛顏色爲:______車輛現價值爲______元。

二、租賃期限:

1、租期爲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天______小時),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時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時止。

2、承租人在租賃期滿時不能歸還車輛或可能無法歸還車輛或需要繼續使用而需要延長租賃期限的,應當在合同到期前______日內以 (口頭、書面)方式告知出租人,在出租人同意後方可延期,租金按實際租賃期限計算。

三、行使範圍爲 (全國、省內、市內、區內、縣內)。

四、押金:

1、租賃車輛押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後一次性付清。

3、承租人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項目。

3、暫扣交通違法罰款 ,10日後經網絡查詢無處罰的如數退還。

4、以上兩項扣除後,餘數當時返還。

五、租金:

1、租金爲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天______小時)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

2、租金的交付方式爲 (一次性交付、分次交付),一次性交付的在 (移交車輛時、歸還車輛時)交付,分次交付的爲按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天)交付。

3、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每天行駛里程不應超過 公里,超里程行駛的按每公里____________元加收租金。

六、出租人須向承租人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並交付齊全的行駛證件。車輛移交時,承租人應清點隨車工具和物品,認真檢查車輛,確認車輛達到合格行駛條件後,與出租人簽訂車輛移交清單。承租人發現租賃車輛爲檢測不合格車輛的,有權解除合同,因車輛不合格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出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出租人未按時提供合格租賃車輛的,應按遲交車輛時間30%的租金承擔違約金。

八、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身份證件、駕駛資格證件應當真實合法有效,如有欺詐行爲,承租人必須賠償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出租在租賃期間發現承租人有欺詐行爲的,可以立即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九、承租人應在本合同規定的行駛範圍內使用租賃車輛,如確需超範圍使用,必須經出租人同意。未經出租人同意超範圍行駛的,承租人應按車輛價值的______%承擔違約金。

十、承租人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範性文件規定使用租賃車輛,安全行車,謹慎駕駛。如因違法造成罰款、扣分及其他損失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十一、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人應及時向報警,通知保險公司出險,並通知出租人參加處理。承租人未配合相關單位處理,致使事故處理結果有出租人義務的,承租人應全部承擔。出租人未配合承租人處理交通事故,導致承租人產生額外經濟損失的,出租人應按相關事故處理機構處理決定承擔責任。

十二、承租人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

十三、承租人應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繫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運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租賃時間超過6個月或租賃期間行駛里程超過______公里的,承租人應當對租賃車輛進行保養,保養費用(以4S店保養爲準)由承租人承擔。

十四、車輛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承租人必須向出租人說明情況,經出租人同意後方可修理,未經出租人許可承租人不得修理。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零部件、附件和設備裝置及出租人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______倍處以罰款。如發現承租人拆動里程錶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______公里,每公里______元計算,收取租金。

十五、車輛在租賃期間因非出租人責任的汽車修理、交通事故處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簽章)

經辦人:_____ 經辦人: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爲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出租給甲方的車輛名稱、型號、品牌見附件一,車輛狀況見附件二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支付詳見附件1

第3條: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所需的符合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有效證件。

2.移交車輛時提供車輛狀態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的維護。

4.如因承租方使用不當導致車輛無法正常運行,出租方可免費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5.有義務對承租人的信息保密。

6.不承擔租賃車輛租賃期間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相關部門的罰款。租賃期間,不承擔因租賃車輛造成的第三方責任。

7.因承租人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人應當嚴格按照車輛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車輛修理費。

第四條: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嚴格遵守國家的一切法律法規,因違章、事故、違法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如實向出租人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企業代碼等證明材料,並保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

3.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根據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和相關法律法規使用租賃車輛。

5.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並保持原狀,表明未經出租人許可,不得修理車輛、改裝、更換或添加其他物品。

6.協助出租人按規定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車輛檢查和維護。

7.協助出租人維護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典當、出借、轉租租賃車輛和車輛證件。

8.確保租賃車輛由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駕駛。

9.如需續租車輛,需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10、執照及相關證件如有遺失,應承擔車輛停駛期間的修理費和租賃費。

11.租賃車輛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歸還車輛的時間和地點按時歸還,車輛狀況與《車輛檢驗交接表》中登記的車輛狀況無差異。如有劃傷、擦傷等現象或證件不全,車輛損壞費用及其他相應費用按實際損失支付。

12.嚴禁出租客車車輛;嚴禁使用租賃車輛參加比賽;嚴禁在車內裝載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並留有刺鼻氣味。

13、不得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14.嚴禁使用租賃車輛從事客貨營運;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人承擔。

15.押金不得用於抵消租金。

16.承租人退車時,需繳納1000元的交通違章押金,一個月後,不退還任何交通違章記錄。

第五條:車輛保險

1.出租人爲租賃車輛提供的保險顯示在車載保險卡上。承租人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2.租賃期間如發生交通保險事故,承租人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和出租人。

3.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送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進行損壞判定和維修。

4.承租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事故成本,屬於保險公司賠償範圍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除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由承租人承擔;承租人支付事故維修總費用的30%(以保險公司評估爲準),車輛損失加速折舊費;租金應在車輛事故和維修期間支付。

第6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所列條款的,視爲違約。

2.違約金金額爲車輛租賃保證金。

3.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並返還租賃車輛的,應按租賃期未支付部分租金總額的30%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4.承辦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應當支付應付租金總額0.5%的滯納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擔保人(人)自願爲承租人租賃車輛提供擔保,對承租人履行汽車租賃合同及其附件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所提供的擔保材料內容真實有效。

第八條:合同效力及附件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承租人須知、租車登記表、車輛檢驗交接表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9條:爭端的解決

如果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不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出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附件2,車輛檢驗交接表

附件三。給承租人的通知

出租人:承租人:______擔保人:______

電話:______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印章:印章:印章: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20

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型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始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終止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限駛公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爲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爲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爲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 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一條 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長沙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2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已與甲方於)(以下簡稱“原合同”),約定乙方向甲方承租--商城項目C區C7幢137、138、139、140、141、142、143、144號商鋪,共計8間,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作補充如下: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其經營範圍爲汽車銷售。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要求拆除玻璃門2套,並安裝卷閘門,爲此乙方做出如下承諾:

1、乙方自願交出玻璃門費用(2套)保證金。乙方承諾在20--年9月25日前將商鋪玻璃門安裝到位,恢復原樣交給甲方。經甲方檢驗合格後全額退還保證金,如有損壞,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金額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

2、乙方承諾安裝內置卷閘門,符合商城的整體形象配合商城管理,具體施工方案須報請金博商城經營管理公司物業部。

第三條、本補充協議未約定的按原合同執行,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第四條、本補充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具有和原合同相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籤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22

合同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術語釋義:

1.出租方:租賃車輛所有權人。

2.承租方:指依照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或個人。

3.擔保方:指爲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本合同在擔保期內提供不可撤消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手續完備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損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第二條 租金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幣),承租方於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車在_________個月以上的,則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出租方交納應交租金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

3.租賃期滿承租方交還所租汽車時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4.承租方以_________方式(轉帳/現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條 租車期限

出租方將_________牌車_________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天時,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3.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5.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等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6.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7.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8.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爲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9.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10.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1.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12.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第五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租賃期間因租賃車輛質量存在問題而對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財產的損失。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7.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

8.對租賃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良好狀態。

9.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10.須承擔在租期內由於承租方自身原因給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和租車期間因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爲給出租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

11.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2.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13.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

14.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______天(含______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5.在續租期間必須告之出租方所租車輛的真實情況。

16.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

18.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廠進行,否則,承租方按所拆零件價的_________倍賠款,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六條 擔保方責任和義務

1.擔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擔保期限從擔保方簽字之日算起,擔保方的擔保期限到期後就擔保期內承租方發生的法律責任仍然有效。

2.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

3.擔保方對被擔保方租賃行爲暫時停止而不願或沒有能力繼續擔保的,需提前書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擔保方,並徵得出租方及被擔保方書面許可後方可變更或解除擔保。

第七條 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押金給出租方,押金不計利息。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餘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後還車,押金將於下一工作日內退還。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還車結算時,由承租方預留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_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後將餘額返還承租方。

第八條 保險條款

1.出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以出租方爲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若租賃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應在事故發生的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提供全部相關證明,否則承租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4.上述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_________方承擔。出租方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5.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各種事故,承租方應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損失額的_____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

7.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承租方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爲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預見的損失。若雙方均有過錯的,按雙方各自過措大小來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3.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_________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爲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租方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否則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退還預交的租金、押金。此外,出租方須向承租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5)如果因出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出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爲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退還承租方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出租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租賃車輛給承租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賃車輛超過_________天,承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出租方責任。

5.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a 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 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c 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d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_________日。

e 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f 承租方將租賃的車輛進行營運、體育、軍事、競賽等,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或腐蝕物品。

g 承租方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3)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a 承租方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的,承租方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b 承租方應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c 承租方應承擔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d 承租方應承擔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e 承租方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爲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f 如果因承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爲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_________(是/否)有權要求出租方退還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爲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2.承租方在租賃到期後,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到出租方重新填寫《汽車租賃登記表》並繳納租金,否則視爲非法佔用出租方車輛。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1.出租方:

(1)出租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出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出租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

(1)承租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承租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第十二條 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於補充合同條款規定不一致,以補充合同條款爲準。

第十八條 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方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份合同內容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汽車承租方須知

爲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也爲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承租方記住以下條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車租賃登記表》上註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本公司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駕駛人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駕齡一年以上)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租用車輛相符。

3.您承租的車輛必須在_________省以內地區使用,若確需駛出上述範圍,務請提前_________天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並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押金,否則一切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4.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清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5.爲避免上一條情況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繫。如確需填加油液,必須使用生產廠家允許的產品。還車時承租方應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否則出租方將收取_________元的清潔費。

6.如果承擔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繫,如未與出租方聯繫,繼續使用造成損失將由您承擔。

7.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受損的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

9.您如果在承租車輛期間遺失牌照或其它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

10.租車時,請您一定細心,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在出場前解決,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場時《車輛交接清單》爲準。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的零件和備件,否則,您不但須及時性歸還原零件或設備,還須付給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設備原價_________倍的違約金,車輛的防盜器遙控板若發生損壞或丟失,您應賠償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12.您不能拆動車輛的里程錶,若在您租車期限內有拆除現象,須交付出租方_________幣_________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交付出租方不少於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客貨運輸,禁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輕重向您收取不少於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_________#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爲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租車當日確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一次。如每少保養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費用,_________小時爲一個租賃日,月租按_________天計。

17.因欠租未還車輛產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8.本《汽車承租方須知》作爲《汽車租賃合同》的組成部份,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條款已由出租方明確告知承租方、擔保方,且承租方、擔保方已完全理解,並認同。

出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23

簽訂日期年月日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爲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爲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24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 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爲 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2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爲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爲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 篇26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爲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爲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出租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承租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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