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租賃合同(三)(精選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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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1

出租方(下稱“甲方”):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精選29篇)

承租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爲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衛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爲大廈的業主、租戶、用戶及其客戶、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戶、用戶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爲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戶、用戶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爲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承租單元

2.1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戶和用戶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租期

3.1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租金

4.1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元計算,乙方以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爲止。

第五章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兌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說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爲止。

第六章押金

6.1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爲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承租單元用途

7.1承租單元僅作爲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爲演播室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戶或用戶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爲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裝修或改建

8.1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說明。

8.2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維護與修理

9.1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損壞

10.1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____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____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爲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戶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法律費用

12.1本合同的、印花稅、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爲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

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爲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13.3保安、防火、環境、衛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衛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13.4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13.5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爲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說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爲有效。

13.7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14.1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

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14.4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

第十五章交還

15.1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16.1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爲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爲。

第十七章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爲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章通知

18.1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____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爲準)爲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18.2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仲裁

19.1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____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其他規定

20.1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爲準。

20.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約日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2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寫字樓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寫字樓的位置和麪積

乙方租賃甲方合法擁有的位於的,作爲之用,合計建築面積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乙方租用的建築面積按廣州市房管局的有關規定計算,乙方租用場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1,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見附件2。

第二條租賃期限

1、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爲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甲方將於年月日前通知乙方進場裝修。

3、租賃期滿,乙方如願續租,應於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以雙方重新簽訂的合同爲準。

4、如本協議規定的租賃期限未滿,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在結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並賠償乙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後,甲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

5、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爲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無息退還乙方的租賃保證金,並賠償甲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後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電費等應繳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附件2所列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

第三條租金和租賃保證金

1、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乙方承租的場地租金爲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樓宇的租金爲每月元人民幣,大寫:(乙方內部衛生、保安、水電、電話、消防、空調等費用由乙方自理)。該租賃場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變;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爲人民幣元(大寫:);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爲人民幣元(大寫:);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爲人民幣元(大寫:);租期超過五年的,從第六年起甲乙雙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爲%。

2、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天內向甲方交納一個月的租金計元人民幣作爲定金,該定金日後將抵作乙方應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須於進場裝修之前即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爲兩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元。以後因租金升幅所產生的租賃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如乙方無違約,在租賃期滿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乙方須於每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當月租金。

5、租金繳付方式:以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後,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第四條物業管理和管理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對該場地外部的保安、衛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而該場地內部上述事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管理費、水電費、停車費、排污費等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分擔費用。

2、管理費以建築面積計算,管理費暫定爲每平方米每月元人民幣,乙方承租該場地每月應繳的管理費爲元/月(大寫:)。日後管理公司將視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管理費的交付方式、時間依管理公司的規定。

3、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向管理公司支付有關本場地的物業管理保證金,金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即人民幣元。物業管理保證金在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管理守則或規章、無欠費的情況下,管理公司全數無息退還給乙方。以後因管理費增加而產生的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

第五條免租期及裝修

1、本合同從甲方交付場地之日爲起租期日,開始計算租期,起租期最初個月爲免租期,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供乙方場地裝修。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須繳交管理費和其它應繳的費用。免租期只屬一次性的優惠,並不適用於任何續約或延長租期,乙方須於免租期屆滿後,開始向甲方繳交租金。

2、乙方自費裝修該場地,包括該場地的隔牆。在乙方裝修該場地時,必須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關裝修的規則要求,並向管理公司交納裝修押金元人民幣(大寫:)。如有涉及水、電、煤氣、消防、通信、保安系統、排污等中央系統的接駁、更改或遷移以及其他固定設施的加建、更改,必須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並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監管。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關規則要求完成裝修後個工作日內將裝修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乙方裝修工程全部完畢後,須報請管理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審驗,以確定裝修工程符合安全規範並提供有效證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規定按期如數收取租金的權利。

2、甲方有權委派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數收取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的權利。

3、甲方有在乙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擁有出租本合同標的的合法權利,並保證乙方擁有合法使用標的不受任何影響的權利。

2、乙方進場裝修期間,提供臨時用水、用電(水電費按規定收取由乙方承擔)。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關設備。

4、負責對租賃場地作定期安全檢查。

5、從開始計租之日起,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本身的質量,需要維修並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維修並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所租賃場地的權利。

2、乙方有在甲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3、乙方有在所租賃的範圍內,在符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安裝本公司招牌(廣告式招牌)的權利。

4、乙方有權按照第五條第2點的規定在所租賃場地增設中央空調及安裝空調室外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乙方的義務:

1、租賃期內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水電分攤費、停車費等。

2、保證不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按照國家批准的業務範圍合法經營業務,不得將所租賃的場地用於合法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租賃場地使用,不得對租賃場地設定抵押。

4、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使用所租賃的場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或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5、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危破維修,需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如發現有損壞租賃場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的,則在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租賃期屆滿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交還甲方(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繳付應繳費,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按應繳未繳額每日%收取違約金。如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租金或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無論乙方是否已收到書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賃場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設備,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及管理保證金。如此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如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場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轉租、換房使用、設定抵押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沒收租賃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並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4、如甲方延遲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每延遲一日,甲方須按月租金的100%收取費用。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簽訂寫字樓租賃合同條款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擁有出租權的位於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寫字樓出租給乙方作商業使用。

二、租賃期限爲: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滿後,如甲方繼續有權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用權,但需提前_____月提出申請,並需重新簽訂合同。

三、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租金爲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人民幣,按月繳交。

四、簽定合同後,甲方給_________天裝修期,不計收裝修期租金。

五、乙方於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作爲押金,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再續租,並且清償所有費用後,甲方返還押金給乙方。

六、乙方需於每月的_____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當月租金,如乙方逾期未能按時交租或拖欠,即租金每日加收_____%違約金,乙方交租時,甲方應出收據。

七、乙方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能轉租或分租,不能改變房屋的用途,裝修不能損害房屋的結構,如危害結構需賠償甲方損失。

八、乙方責任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一切違法違規的事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辦理開業的一切費用,往後的業務往來,債權債務及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電費、水費、工資、管理費、電話費,稅費及租賃稅費等一切由經營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對甲方的基本設施有責任維護好,如有損壞要及時修復,或及時支付賠償費用。

(五)所有建築物及基本設施,除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的自然損壞外,一切屬乙方故意,無意,人爲及安全事故造成損壞,乙方負完全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所有損失。

(六)乙方要做好防火安全,晚上工作人員不能在寫字樓內過夜,不能使用電爐及煤爐等容易引起危險的用具,如有意外發生造成損失,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有損失。

(七)乙方不能影響其他租戶的經營辦公,不能損害其他租戶的利益。

(八)乙方不能在寫字樓內貯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有毒物物品,如有違反,需賠償損失。

(九)違約責任,甲方如在合同期間,提前收回出租的寫字樓,需提前一至兩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違約除退回______元押金外,亦需補償______月租金給乙方作爲賠償。乙方違約,沒收所交押金。

(十)乙方懸掛張貼招牌廣告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租賃範圍內除外)。

(十一)乙方如發現大樓有質量及其它危險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工作人員反映,及早維修及排除危險。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天災人禍除外。

九、合同期滿,如乙方不續租時,乙方需將承租的寫字樓按原來交付使用時交還甲方,(甲方同意改變的除外)如有損壞之處,乙方必須負責維修好或按價賠償。合同期滿或乙方違約,乙方所投資的添加增建的不動財產無償爲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人爲損壞,屬於動產物品,乙方須及時搬走,逾期______天不搬走,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十、如乙方延遲交付租金超過_____天,視爲乙方違反合同,甲方隨時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沒收押金,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甲方有權留置扣押乙方的財產設備,可拍賣優先受償租金及違約金。

十一、如甲方發現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資現象,甲方有權採取措施要求乙方支付工資,維護甲方權益。

十二、如乙方拖欠資金並隱匿,甲方無法通知,甲方可在出租樓張貼通知或在東莞日報通知乙方,均可視爲有效通知。

十三、如在租賃期間,屬政府徵收拆遷需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只負責返還押金,但不再做任何賠償給乙方。

十四、在合同期限內,如雙方有糾紛,糾紛本着平等協商解決,也可由律師主持調解,調解不成,可起訴至東莞人民法院審理判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已作充分理解,自願簽署本合同,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

甲方財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於中國北京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的______大廈(下稱“大廈”)之租賃單元作爲營業用房事宜達成一致,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條租賃單元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約定的條件將大廈寫字樓的第層室(以下簡稱“租賃單元”)出租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約定的條件承租租賃單元。租賃單元的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具體位置及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圖所示(該圖僅供確定其位置之用,陰影部分表示該租賃單元位置)。第二條租賃用途

租賃單元僅可作爲乙方辦公用途。第三條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爲__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屆滿。第四條改造、裝修及改造裝修期1.改造及裝修

1.1如果乙方需要對租賃單元或大廈其他單元的結構或設施進行改造及裝修(以下稱“改造及裝修”),應提前將改造及裝修方案提交甲方審查,甲方在獲得乙方全部改造及裝修方案後5]個工作日內對該改造及裝修方案進行審查並將審查結果明確地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就其改造及裝修給大廈造成的現實或潛在的危害及威脅對甲方負有告知義務。

1.2乙方有權使用自己的裝修商,但該裝修商應具備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的從業資質或許可。甲方在合理的範圍內協助乙方及其裝修商從政府部門得到進場裝修的相關許可證明。空調消防系統工程及公共區域機電工程須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商進行。

1.3乙方進行改造及裝修的費用(包括甲方爲配合乙方的改造及裝修而對大廈的設施設備或其它建築物等進行改造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1.4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應負責騰空並將租賃單元恢復至承租時的原狀,或在甲方完成恢復原狀工作的情況下,對甲方爲完成該項工作所支付的費用予以全額補償。2.裝修改造期

乙方享有______天的裝修改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此期間內佔用租賃單元不計租金。但須支付租賃單元裝修改造期的物業管理費、其它雜費和與裝修有關的費用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

3.如因乙方原因,或委託的裝修公司未能按時將租賃單元的改造及裝修方案及時交付北京消防部門或相關政府部門報批,或改造及裝修方案未能通過消防部門或相關政府部門的審批,或不符合大廈物業管理規定,或因隱患可能給大廈造成現實或潛在的危害,或未能將前述的改造及裝修方案及時交付大廈物業管理公司,造成改造及裝修期的延誤,改造及裝修期將不順延。同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必須與大廈物業管理公司辦理租賃單元的正式移交手續後方可開始裝修。自正式移交日起,租賃單元的一切法律責任、保險、雜費、物業管理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其它各項費用及支付方式1.租金:

1.1租賃單元租金標準爲每日曆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______元(不含物業管理費)。月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期______個月的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元,首期租金的計算日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2首期租金屆滿後,乙方應於每月的首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當月的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減和抵消租金。2.租金調整: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當時的市場情況進行租金調整。3.保證金:

3.1乙方應於交納首期租金的同時另向甲方繳付相當於______個月租金的保證金,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的保證,保證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元。

3.2如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保證金抵償

由乙方之違約行爲造成的甲方損失。保證金不足補償的部分,由乙方補足。甲方扣除保證金後,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補足到上述3.1款約定的數額。

3.3當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協議解除本合同時,若乙方全部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於中國北京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的______大廈(下稱“大廈”)之租賃單元作爲營業用房事宜達成一致,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條租賃單元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約定的條件將大廈寫字樓的第層室(以下簡稱“租賃單元”)出租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約定的條件承租租賃單元。租賃單元的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具體位置及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圖所示(該圖僅供確定其位置之用,陰影部分表示該租賃單元位置)。第二條租賃用途

租賃單元僅可作爲乙方辦公用途。第三條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爲__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屆滿。第四條改造、裝修及改造裝修期1.改造及裝修

1.1如果乙方需要對租賃單元或大廈其他單元的結構或設施進行改造及裝修(以下稱“改造及裝修”),應提前將改造及裝修方案提交甲方審查,甲方在獲得乙方全部改造及裝修方案後5]個工作日內對該改造及裝修方案進行審查並將審查結果明確地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就其改造及裝修給大廈造成的現實或潛在的危害及威脅對甲方負有告知義務。1.2乙方有權使用自己的裝修商,但該裝修商應具備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的從業資質或許可。甲方在合理的範圍內協助乙方及其裝修商從政府部門得到進場裝修的相關許可證明。空調消防系統工程及公共區域機電工程須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商進行。

1.3乙方進行改造及裝修的費用(包括甲方爲配合乙方的改造及裝修而對大廈的設施設備或其它建築物等進行改造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1.4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應負責騰空並將租賃單元恢復至承租時的原狀,或在甲方完成恢復原狀工作的情況下,對甲方爲完成該項工作所支付的費用予以全額補償。2.裝修改造期

乙方享有______天的裝修改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此期間內佔用租賃單元不計租金。但須支付租賃單元裝修改造期的物業管理費、其它雜費和與裝修有關的費用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

3.如因乙方原因,或委託的裝修公司未能按時將租賃單元的改造及裝修方案及時交付北京消防部門或相關政府部門報批,或改造及裝修方案未能通過消防部門或相關政府部門的審批,或不符合大廈物業管理規定,或因隱患可能給大廈造成現實或潛在的危害,或未能將前述的改造及裝修方案及時交付大廈物業管理公司,造成改造及裝修期的延誤,改造及裝修期將不順延。同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必須與大廈物業管理公司辦理租賃單元的正式移交手續後方可開始裝修。自正式移交日起,租賃單元的一切法律責任、保險、雜費、物業管理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其它各項費用及支付方式1.租金:

1.1租賃單元租金標準爲每日曆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______元(不含物業管理費)。月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期______個月的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元,首期租金的計算日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2首期租金屆滿後,乙方應於每月的首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當月的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減和抵消租金。2.租金調整: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當時的市場情況進行租金調整。3.保證金:

3.1乙方應於交納首期租金的同時另向甲方繳付相當於______個月租金的保證金,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的保證,保證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元。3.2如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保證金抵償

由乙方之違約行爲造成的甲方損失。保證金不足補償的部分,由乙方補足。甲方扣除保證金後,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補足到上述3.1款約定的數額。

3.3當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協議解除本合同時,若乙方全部繳清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並歸還了甲方所租單元,甲方應當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乙方已交付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4.公證費、印花稅及登記費:

甲乙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各自支付租賃過程中產生的與租賃有關的稅費,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合同印花稅、登記費及其它有關費用。5.付款方式:

5.1乙方應將有關租金費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項按時以人民幣付至甲方指定的銀行及賬戶。甲方有權變更指定的銀行及賬戶。

5.2乙方應以人民幣支付所有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雜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6.物業管理及物業管理費:

6.1大廈的物業管理由甲方委託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管理機構”)負責或自行負責。

6.2租賃單元的物業管理費爲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日曆月人民幣______元,即每月物業管理費爲人民幣______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因運營成本變化而相應調整相關費用,該種價格上漲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政策、法規以及當時的市場行情。

6.3乙方同意遵守管理機構所制訂的物業管理規定。在交納首期租金的同時須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支付______個月管理費保證金,計人民幣______元,及首期______個月管理費,計人民幣______元,首期管理費的計算日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6.4首期管理費屆滿後,乙方應在支付當月租金的同時按時支付當月的管理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減和抵消管理費。

6.5乙方應在管理機構發出付款通知書的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管理機構所定的收費標準和付費方法按時將每月的電費、電話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交予管理機構。

6.6當本合同期限屆滿而乙方不願再續租,若乙方全部繳清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並歸還了甲方所租單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將管理費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第六條租賃單元內的保安

1.對租賃單元內發生的非由甲方保安人員故意或嚴重過失而發生的任何失竊及搶劫事件而給乙方或乙方的顧客、合作伙伴、代理人或其他租賃單元內的人員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如租賃單元內發生保安方面的問題後,在乙方通知管理機構時須即時做出反應,以儘量減少或避免對乙方的損害。

2.乙方爲加強租賃單元內的保安及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爲配合乙方加強針對租賃單元的保安工作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3.乙方應將其已知或應當知悉的可能導致客戶人數大量超出平常人數的事件或其它異常情形的事件在合理的時間內事先通知管理機構,以便管理機構維持正常辦公秩序。

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款的約定,或因其它過失而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或人員傷害,乙方應對甲方負有全額賠償的責任。第七條雙方的義務與權利a.甲方的義務與權利1.義務:

1.1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負責維持所有公共部分的設備及系統處於良好、正常的運行狀態,保持公共地方衛生環境乾淨整潔,使乙方有一個適宜的辦公環境。

1.2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承擔大廈公用面積的綠化、治安聯防等管理工作及費用。

1.3除不可抗力、自然損耗或因有關政府部門的責任以外,甲方保證乙方自合同起租日起提供租賃單元內的電、照明(照明燈具除外)、空調、通訊等服務處於良好狀態並具備正常辦公的條件。1.4提供週一至週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辦公層)租賃單元內的空調服務(法定節假日除外)。乙方如要求甲方提供加時空調服務,應在週一至週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事先提出書面申請,並交納相關費用。

1.5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負責爲乙方在大廈大堂中在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指定的位置設置大廈統一標準的公司標牌(標牌使用的名稱以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名稱爲準)。

1.6甲方同意對本合同條款予以保密,除非應法律、法院判決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經乙方許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甲方律師及/或顧問不在此限。

1.7履行國家規定的甲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2.權利:

2.1甲方享有大廈所有通道或公共區域的進出權。

2.2甲方享有所有設備、系統、管道的檢查、維修及裝置權。2.3甲方或其授權人(包括管理機構)有權派工作人員出於對租賃單元或大廈進行任何保安、巡察、修理或維修之目的而進入租賃單元,但甲方應提前1]天書面通知乙方,但在發生緊急突發或危險事件時,甲方或其授權人(包括管理機構)

可以立刻進入租賃單元內處理事件而無需乙方同意,但在事後應在合理的時間內通知乙方。在任何情況下,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不妨礙乙方爲其經營目的使用租賃單元。2.4甲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連同本合同出租的單元將大廈全部或大廈的一部分轉讓於第三方,但甲方應確保受讓人承擔甲方於本合同中的全部承諾及權力。

2.5甲方獨家擁有裝置、安排、維修、拆除及更換一切位於大廈任何部位的招牌、佈告、招貼及廣告裝置的權力。

2.6甲方有權更改大廈的名稱而無需徵詢乙方的同意。

2.7甲方保留對大廈的重新發展、拆卸包括大廈內單元或其它任何部分的權利,但甲方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才得以終止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返還保證金,並應當保證向乙方退還管理費保證金。乙方無須再向甲方支付其餘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如甲方的該種行爲致使乙方的直接經濟利益受到嚴重影響,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8在本合同期限終止前______個月期間,甲方或其授權人在預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可帶人進入視察樓宇,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不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2.9甲方有權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將大廈包括租賃單元或任何部分設定抵押或任何其它的擔保權而無需徵得乙方同意。

2.10甲方不負責並非由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損失或傷害。

2.11甲方的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相應的補救措施不構成甲方的任何棄權;甲方單一或部分行使權利亦不妨礙其以其它方式或進一步行使其權利或行使其它權利及其相應的補救措施。b.乙方的義務與權利1.義務:

1.1如期足額支付合同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1.2如乙方在甲方書面允許的情況下佔用部分公用區域,則其所佔用的公用區域上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或雜費由乙方承擔。

1.3乙方應於簽署合同後,改造及裝修期開始前,向管理機構提交一切室內改造及裝修圖紙。乙方需遵守甲方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所制訂的《裝修手冊》之相關規定及限制及北京消防部門書面批准的改造及裝修圖紙和規格對租賃單元進行改造及裝修。

1.4合同期內乙方若進行改造及裝修工作,均需事先通知甲方及其授權人(包括管理機構)並取得書面同意。

1.5負責賠償因自身原因給甲方、其他業主、使用人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1.6合理使用租賃單元內甲方提供的裝置及大廈公用裝置/系統/設備(此包括但不限於空調/取暖裝置、消防/警報裝置、照明裝置、電纜、電線、佈線管道),避免受到人爲破壞。

1.7乙方所租賃單元若有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因修復損壞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對上述損壞未進行或未完全進行修復,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1.8乙方應採取合理措施防止租賃單元遭致自然災害的破壞,例如暴雨、風沙等。如非乙方原因,租賃單元遭致以上情況的損壞,乙方應及時通知管理機構。

1.9因乙方的疏忽或過錯而給租賃單元結構性部分造成任何損壞時,在收到甲方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書面通知後______工作日內,乙方應將租賃單元修復至完好狀態。

1.10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自有財產的保險及其它必要的保險。1.11同意管理機構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進入租賃單元進行常規維護或緊急修理並給予必要的協助。

1.12未經甲方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裝、更改樓宇內的設備、間隔及安裝、擺放任何超越樓層負重標準的物品。1.13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進行任何對甲方或大廈其他租戶造成滋擾或危害的活動,亦不能經營或做出任何會損害大廈形象的營業或行爲。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進行非法活動。

1.14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存放任何對大廈或其他人員構成危險的物品,此包括但不限於武器、彈藥、硝石、火藥、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違法或危險的物品。

1.15除乙方業務所必需的適量的食品及原料外,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儲存或製造其它物品;除徵得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內飼養任何動物,不論其具體用途。

1.16乙方不得進行亦不得允許他人進行任何導致大廈的保險全部或部分失效或造成保險費增加的活動。若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而使甲方需重新投保或增加保險費時,則甲方需支付或額外支付的保險費以及其它有關開支,應由乙方立即補償甲方。

1.17乙方不得在大廈的公用區域,如大廈門廳、電梯、樓梯、通道、大堂、樓梯平臺、櫥窗和其它公用區域堆放、丟棄或留置箱物、傢俱、垃圾和任何其它物品,造成對大廈其他租用者或使用者帶來任何不便或阻塞。

1.18未經甲方及大廈管理機構事先書面批准,乙方不得在租賃單元門窗內外或大廈內部或外部設立、陳設或展示任何廣告、招牌裝置。

1.19本合同簽署後,乙方須同時遵守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所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1.20乙方保證在租賃單元內經營業務前,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或機關發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批准或許可證或其它類似文件。

1.21合同期屆滿後,乙方須將租賃單元恢復原狀交還甲方。如經甲方書面同意,則可無償轉讓上述全部或部分裝修予甲方,在此情況下,乙方方可免除恢復原狀的義務。

1.22乙方如決定在本合同期滿後續租,須在本合同終止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

1.23不做任何有損甲方商譽的事情,甲方對乙方與其顧客之間的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1.24乙方不得通過轉讓本合同而允許任何他方使用租賃單元,不得轉租或以任何其它方式與第三方共同使用租賃單元或其一部分。1.25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間,乙方無權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要求減免任何按本合同規定所需繳付的費用。

1.26除非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營業名稱中包含有中文或英文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或相近似之字詞,但乙方作爲其地址而使用的情況除外。

1.27乙方如需在所租賃單元內安裝任何自用空調設備,需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的書面同意,由此所需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1.28乙方同意對本合同條款予以保密,除非應法律、法院判決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經甲方許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乙方律師及/或顧問不在此限。

1.29乙方應自擔費用獨立負責租賃單元內的衛生清潔工作。1.30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與消防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

1.31無論甲方對乙方曾有何種承諾或有何種形式的關聯,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方式、經營品種、經營策略、宣傳推廣活動及其它的與乙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是否合法均不負擔任何責任。乙方有義務詳盡瞭解與其經營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並恪守其規定。

1.32乙方承諾,如租賃單元是提供日後新設機構使用的,一旦新設機構獲得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文件,則乙方同意在新設公司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文件頒發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予新設機構,並由新設機構與甲方在保持本合同條款不變的情況下,另行簽署租賃合同或三方協議。

1.33乙方承諾,使用租賃單元新設機構將在本合同簽署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獲得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文件,並提供給甲方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1.34乙方同意,若在規定的期限內新設機構未獲得營業執照或正式設立文件,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終止。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1.35履行國家規定的乙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2.權利:

2.1乙方在合同期內可自行合法使用租賃單元。

2.2乙方對管理機構提供的服務不滿意時,有權向甲方提出申訴,甲方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在不損害大廈及其他租戶利益的前提下應儘快進行合理改善。

2.3乙方有權使用大廈所提供的公共設施。

2.4乙方的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相應的補救措施不構成乙方的棄權;乙方單一或部分行使權利亦不妨礙其以其它方式或進一步行使權利或行使其它權利或相應的補救措施。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1.由於本合同第十條所述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或由於政府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終止。

2.乙方在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而無須向乙方做出任何賠償,甲方的書面終止通知自發出後立即生效。

2.1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非法經營活動。2.2未經甲方許可擅自改變租賃單元的用途。

2.3擅自將租賃單元或其部分轉租或轉讓予他方或與他方共同使用。2.4未按本合同的規定交納各項費用且收到甲方首次書面通知後未支付達______日。第九條違約和賠償責任

1.若乙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所規定的各項費用,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於______日內繳清該款項。如乙方在甲方發出通知後______日內仍未能繳付該等款項,甲方即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引致的損失及滯納金。

2.如乙方拖欠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甲方的任何款項,甲方有權根據延遲支付的實際天數向乙方收取應付款項______‰/天的滯納金,上述滯納金自該款項到期之日起計,直至乙方付清所有應付款項的本金、利息和其它相關的費用。此滯納金將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甲方任何其它權利和相應的補救措施。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租賃單元的用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限期內改正。若其不按照甲方的要求改正,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並無須返還乙方已付的保證金。4.在本合同規定的租

期內,若乙方將本合同租賃單元轉租或分租,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消除因此而產生的第三人對甲方權利的影響。若乙方未在規定期內消除前述影響,甲方可自行採取措施消除前述影響,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5.本合同終止或被解除時,乙方應當最遲在解除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或本合同終止日當日騰空並搬離租賃單元,此期間乙方須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並且應自擔費用將租賃單元恢復原狀且經甲方驗收確認後歸還給甲方,同時應歸還所租賃單元的全部鑰匙。

6.若乙方未按規定歸還所租賃單元時,則甲方享有將乙方租賃單元騰空並將其恢復原狀的權利,甲方因此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騰空所租單元、將所租單元恢復原狀以及將乙方租賃單元內物品存放在它處的保管費用等均應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扣除前述費用,若保證金數額不足,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補足。在甲方未開始行使前述權利前,且乙方仍繼續佔用租賃單元期間,乙方就此期間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向甲方繳納佔用租賃單元的租金。

7.當乙方搬離租賃單元並將租賃單元恢復原狀後,應通知甲方對租賃單元進行驗收,雙方就驗收時的現狀簽署《歸還交接單》,除非該交接單明確標明甲方同意接受租賃單元,否則,該交接單隻說明乙方歸還時租賃單元的現狀,並不視爲甲方已同意其退租並接受租賃單元。乙方在解決《歸還交接單》中存在的問題期間,仍視爲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歸還租賃單元。

8.如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則甲方無須返還乙方已付之保證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履行完畢租期的應交租金。若乙方的提前終止合同行爲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未履行租期的應交租金,乙方應就此超過的部分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就租賃單元另行訂立租賃合同,以減少乙方違約行爲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或不能按期履行義務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應當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

2.若租賃單元因爲發生火災、水災、風暴、颱風、白蟻、地震、地面下陷或任何其它災難以致不能使用或導致物業封閉租賃單元的,或基於非甲方所能控制及非歸責於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條款的原因而被政府當局宣佈爲危險建築,則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將依照租賃單元不能使用的程度作相應扣除,直到租賃單元可重新使用爲止,但甲方既無責任恢復租賃單元原狀,亦無責任就上述租賃單元於不適使用期間而向乙方支付賠償。若租賃單元連續3]個月不適使用,雙方均可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但雙方在此之前的權利義務不因此受影響。第十一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爲準)爲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2.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租賃單元或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如果附件三所述地址變更致使甲方送達不到的,甲方將通知送達至租賃單元即爲送達。

第十二條糾紛解決和適用法律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將該爭議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3.仲裁期間,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其餘條款繼續有效。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副本各兩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

3.若本合同的規定與管理機構的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爲準。

本協議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簽訂。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附件一承租樓層及單元平面圖附件二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附件三聯絡資料及乙方的承諾第一部分聯絡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在租賃單元承租期間所遺留的任何乙方與第三者(指甲方、乙方以外的第三者)之間發生的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爲此乙方將如下聯絡資料作爲保證上述第三者與乙方聯絡的方法,甲方有權向第三者提供該聯絡資料。本合同終止前,如乙方聯絡資料變更,則乙方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部分乙方的承諾乙方承諾本合同終止時須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具體的聯繫地址及聯繫人,如出現乙方與第三者發生經濟責任問題全部由乙方解決。如果由於乙方與第三者問題的解決而使甲方遭受任何損失、支出任何費用,則乙方在此承諾對甲方遭受的任何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附件四修訂條款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附件的規定修改租賃合同的條款,有關的條款將由以下的條款所取代: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5

寫字樓租賃合同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積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於 市 路 號 大廈內,房號爲 號,

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裝修及設施,以實物爲準。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僅作辦公場地使用。

四、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物管費等費用及其支付時間

1、租金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 元/平方米計算,物管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 15 元/平方米計算(該費用包括租金、物管費、水費以及在大廈物業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間內開放空調、暖氣的能源費,不包括室內的電費、電話費和燈具等的損耗費)。

2、上述費用以每 個月爲一結算支付週期。首期費用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支

付。以後每期費用,乙方在上期費用支付屆滿前的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證條款

爲保證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同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 元人民幣。租期屆滿,乙方將租賃房屋及設施、設備以原狀歸還甲方,甲方在收房後三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它設施、設備,且拒不照價賠償的。

2、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清租金、物管費等費用超過十個工作日。

3、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賃期內,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按約定收取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的裝修及設施符合本合同約定。

3、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調換或轉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房屋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設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壞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如確需變動,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能更改,並不得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和安全,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損壞房屋內的裝修及各種設施、設備。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所租房屋的性質,不得將租賃房屋作爲生產、加工等的場所。

5、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時及時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良好再租賃狀態歸還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利益,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以及會對大樓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活動。

7、乙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並積極配合物業管理機構對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費等費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若逾期十個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費用,除每日按每期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採取強制措施責令乙方搬遷,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設施、設備須照價賠償。

4、租賃期未滿,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租房屋轉租、轉借、調換給第三方,所交保證金、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甲方不予退還。

十、其它事項

1、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

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並重新簽訂

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業管理方面的有關事項,乙方應遵守大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

管理相關規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設備、設施損壞,並導致不能正常運轉

的,所造成的損失各自承擔。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將爭議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商議,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一:物業管理基本服務內容(共2頁)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6

出租方或出租單位(甲方):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

承租方或承租單位(乙方):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貴陽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 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貴陽市南明區花果園大街1號花果園項目 區 棟 層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 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買賣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買賣合同編號: ,房屋所有權人姓名: ,共有人姓名: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 該房屋租賃期限爲: ____年,自 ____年 月 日至 ____年 月 日止。甲方應於 ____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租賃期限內,乙方自行承擔物業服務費、水電費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二)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甲、乙雙方對該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押金

(一) 第一年租金 元/月/平方,第二年租金 元/月/平方,第三年租金 元/月/平方,第四年起在第三年租金基礎上逐年遞增 %。

支付方式:按□/季/□半年/□年支付。付款方式:(□現金/□銀行匯款/□轉賬支票),簽約當日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首次房租、房屋租金從房屋實際交付時起算,乙方需提前15日向甲方支付下一次□/季/□半年/□年的房租。

(二)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履行該合同的保證金(相當於 個月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保證金不能充抵房租,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乙方無違約,房屋租賃保證金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後,甲方應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 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定。

(二) 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 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老化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10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 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轉租

乙方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轉租人的租賃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合 同解除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一個月房租做爲違約金並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 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5日的;2、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3、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4、其他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行爲;5、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第七條

乙方可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在不破壞建築主體結構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整合改造。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公司的相關規定,也不得侵害任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租賃期滿,裝修殘值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 乙方拆除裝修,將房屋恢復原狀後交還甲方。

2、 乙方不拆除裝修,裝修殘值歸甲方所有。

3、 乙方不拆除裝修,甲方補償乙方裝修殘值款後,裝修殘值歸甲方所有。

乙方違反甲方意願或違反物業管理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裝修的,除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害賠償責任外,甲方可以不退乙方保證金,並有權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樣,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所指"物業管理公司的相關規定"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業主規約》、《裝修管理手冊》及其它規範性文件。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租賃期內,甲方在乙方無違約的情況下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向乙方返還保證金並賠償乙方的裝修損失(合理折舊後)。

2、 租賃期內,乙方在甲方無違約的情況下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

3、 乙方應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人: 代理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7

出租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爲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衛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爲大廈的業主、租戶、用戶及其客戶、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戶、用戶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爲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戶、用戶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爲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 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 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戶和用戶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 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計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爲止。

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 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 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兌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 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 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說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爲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爲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 承租單元用途

7.1 承租單元僅作爲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爲演播室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戶或用戶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爲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 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 裝修或改建

8.1 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說明。

8.2 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 維護與修理

9.1 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 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 損壞

10.1 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爲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 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戶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聚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 法律費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稅、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爲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 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 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爲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 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13.3 保安、防火、環境、衛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衛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13.4 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13.5 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爲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說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 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爲有效。

13.7 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 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 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 《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

第十五章 交還

15.1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16.1 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 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爲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爲。

第十七章 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爲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爲準)爲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18.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30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 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規定

20.1 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 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爲準。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8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簽訂寫字樓租賃合同條款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擁有出租權的位於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寫字樓出租給乙方作商業使用。

二、租賃期限爲: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滿後,如甲方繼續有權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用權,但需提前_____月提出申請,並需重新簽訂合同。

三、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租金爲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人民幣,按月繳交。

四、簽定合同後,甲方給_________天裝修期,不計收裝修期租金。

五、乙方於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作爲押金,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再續租,並且清償所有費用後,甲方返還押金給乙方。

六、乙方需於每月的_____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當月租金,如乙方逾期未能按時交租或拖欠,即租金每日加收_____%違約金,乙方交租時,甲方應出收據。

七、乙方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能轉租或分租,不能改變房屋的用途,裝修不能損害房屋的結構,如危害結構需賠償甲方損失。

八、乙方責任: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一切違法違規的事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辦理開業的一切費用,往後的業務往來,債權債務及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電費、水費、工資、管理費、電話費,稅費及租賃稅費等一切由經營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對甲方的基本設施有責任維護好,如有損壞要及時修復,或及時支付賠償費用。

(五)所有建築物及基本設施,除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的自然損壞外,一切屬乙方故意,無意,人爲及安全事故造成損壞,乙方負完全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所有損失。

(六)乙方要做好防火安全,晚上工作人員不能在寫字樓內過夜,不能使用電爐及煤爐等容易引起危險的用具,如有意外發生造成損失,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有損失。

(七)乙方不能影響其他租戶的經營辦公,不能損害其他租戶的利益。

(八)乙方不能在寫字樓內貯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有毒物物品,如有違反,需賠償損失。

(九)違約責任,甲方如在合同期間,提前收回出租的寫字樓,需提前一至兩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違約除退回______元押金外,亦需補償______月租金給乙方作爲賠償。乙方違約,沒收所交押金。

(十)乙方懸掛張貼招牌廣告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租賃範圍內除外)。

(十一)乙方如發現大樓有質量及其它危險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工作人員反映,及早維修及排除危險。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天災人禍除外。

九、合同期滿,如乙方不續租時,乙方需將承租的寫字樓按原來交付使用時交還甲方,(甲方同意改變的除外)如有損壞之處,乙方必須負責維修好或按價賠償。合同期滿或乙方違約,乙方所投資的添加增建的不動財產無償爲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人爲損壞,屬於動產物品,乙方須及時搬走,逾期______天不搬走,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十、如乙方延遲交付租金超過_____天,視爲乙方違反合同,甲方隨時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沒收押金,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甲方有權留置扣押乙方的財產設備,可拍賣優先受償租金及違約金。

十一、如甲方發現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資現象,甲方有權採取措施要求乙方支付工資,維護甲方權益。

十二、如乙方拖欠資金並隱匿,甲方無法通知,甲方可在出租樓張貼通知或在東莞日報通知乙方,均可視爲有效通知。

十三、如在租賃期間,屬政府徵收拆遷需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只負責返還押金,但不再做任何賠償給乙方。

十四、在合同期限內,如雙方有糾紛,糾紛本着平等協商解決,也可由律師主持調解,調解不成,可起訴至東莞人民法院審理判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已作充分理解,自願簽署本合同,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 甲方財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9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 寫字樓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寫字樓的位置和麪積

乙方租賃甲方合法擁有的位於 的 ,作爲 之用,合計建築面積 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 ),乙方租用的建築面積按廣州市房管局的有關規定計算,乙方租用場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1,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見附件2。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 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 甲方將於 年 月 日前通知乙方進場裝修。

3、 租賃期滿,乙方如願續租,應於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以雙方重新簽訂的合同爲準。

4、 如本協議規定的租賃期限未滿,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在結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並賠償乙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後,甲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

5、 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爲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無息退還乙方的租賃保證金,並賠償甲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後 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電費等應繳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附件2所列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

第三條 租金和租賃保證金

1、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乙方承租的場地租金爲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樓宇的租金爲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乙方內部衛生、保安、水電、電話、消防、空調等費用由乙方自理)。該租賃場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變;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爲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爲人民幣 元(大寫: );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 %,即月租爲人民幣 元(大寫: );租期超過五年的,從第六年起甲乙雙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爲 %。

2、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天內向甲方交納一個月的租金計 元人民幣作爲定金,該定金日後將抵作乙方應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須於進場裝修之前即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爲兩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 元。以後因租金升幅所產生的租賃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如乙方無違約,在租賃期滿後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乙方須於每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當月租金。

5、租金繳付方式:以 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後,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第四條 物業管理和管理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對該場地外部的保安、衛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而該場地內部上述事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管理費、水電費、停車費、排污費等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分擔費用。

2、管理費以建築面積計算,管理費暫定爲每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幣,乙方承租該場地每月應繳的管理費爲 元/月(大寫: )。日後管理公司將視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管理費的交付方式、時間依管理公司的規定。

3、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向管理公司支付有關本場地的物業管理保證金,金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即人民幣 元。物業管理保證金在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管理守則或規章、無欠費的情況下,管理公司全數無息退還給乙方。以後因管理費增加而產生的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

第五條 免租期及裝修

1、 本合同從甲方交付場地之日爲起租期日,開始計算租期,起租期最初 個月爲免租期,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供乙方場地裝修。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須繳交管理費和其它應繳的費用。免租期只屬一次性的優惠,並不適用於任何續約或延長租期,乙方須於免租期屆滿後,開始向甲方繳交租金。

2、 乙方自費裝修該場地,包括該場地的隔牆。在乙方裝修該場地時,必須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關裝修的規則要求,並向管理公司交納裝修押金 元人民幣(大寫: )。如有涉及水、電、煤氣、消防、通信、保安系統、排污等中央系統的接駁、更改或遷移以及其他固定設施的加建、更改,必須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並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監管。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關規則要求完成裝修後 個工作日內將裝修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 乙方裝修工程全部完畢後,須報請管理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審驗,以確定裝修工程符合安全規範並提供有效證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規定按期如數收取租金的權利。

2、 甲方有權委派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數收取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的權利。

3、 甲方有在乙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保證擁有出租本合同標的的合法權利,並保證乙方擁有合法使用標的不受任何影響的權利。

2、 乙方進場裝修期間,提供臨時用水、用電(水電費按規定收取由乙方承擔)。

3、 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關設備。

4、 負責對租賃場地作定期安全檢查。

5、 從開始計租之日起,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能正常投入使用。

6、 因甲方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本身的質量,需要維修並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維修並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 乙方有依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所租賃場地的權利。

2、 乙方有在甲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3、 乙方有在所租賃的範圍內,在符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安裝本公司招牌(廣告式招牌)的權利。

4、 乙方有權按照第五條第2點的規定在所租賃場地增設中央空調及安裝空調室外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乙方的義務:

1、 租賃期內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水電分攤費、停車費等。

2、 保證不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按照國家批准的業務範圍合法經營業務,不得將所租賃的場地用於合法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3、 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租賃場地使用,不得對租賃場地設定抵押。

4、 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使用所租賃的場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或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5、 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危破維修,需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 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7、 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如發現有損壞租賃場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的,則在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 乙方在租賃期屆滿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交還甲方(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逾期繳付應繳費,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按應繳未繳額每日 %收取違約金。如連續 個月未能繳足租金或連續 個月未能繳足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無論乙方是否已收到書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賃場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設備,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及管理保證金。如此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 如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場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轉租、換房使用、設定抵押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沒收租賃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並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4、 如甲方延遲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每延遲一日,甲方須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 如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到計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使用,則免收乙方當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遲交付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月,則一個月後每超過一天甲方免收乙方當日租金。

6、 在對方沒有可導致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爲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徵得對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 免責條款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標的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應當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權變動不影響本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條 合同終止

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爲,甲方和管理公司應在租賃期屆滿後 個工作日內將租賃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費等違約行爲,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償。

租賃期屆滿,乙方須清理租用的場地,交還所有鑰匙,並保證甲方在其內所設立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完好無缺 (正常損耗則屬例外)。甲方對乙方裝修的投資不予補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一條 其他

1、 本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 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稅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 電費按電錶計收,商業用水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計收。公用水電按實際進行分攤。

4、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10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__大廈______層(全部面積),甲方在良好狀態下租給乙方,乙方享有對共有通道和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協議附件一。

4.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協議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出具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營業執照)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留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3.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4.租賃協議滿期,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延長期間的租金甲乙雙方協商後,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租金標準爲______元/天/㎡。

2.每月租金爲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年租金總額爲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向甲方支付方式爲一年______次,每季度支付______次。

4.甲方收款後必須出具稅務機關或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給乙方,無合法有效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該物業所佔土地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

(2)租賃期間,甲方免收乙方用水的水費。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物業管理費。

標準爲______元/月/㎡,月物業管理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每季度季度支付一次物業管理費,金額爲______元,一年分四次支付。

(2)空調費。

標準爲______元/季/㎡,年空調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取暖費。

標準爲______元/季/㎡,年取暖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按國家及北京市規定,每年______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元

(4)電費。

甲方爲乙方安裝獨立的電錶,以電錶實際示數結算,電費標準爲______元/度。

支付方式:每季度甲方覈實電錶示數,經乙方確認後由乙方支付。

(5)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協議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保證金

1.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風險抵押金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的保證金,作爲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和責任的擔保。

2.如果乙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交納租金及費用超過十五日,甲方屆時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甲方停止向乙方提供生產、生活工作所須的資源及服務),乙方應承擔實際佔用所租房屋期間發生的租金及費用和逾期付款違約金。

3.在本協議期滿或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終止協議後,乙方按時並完好的交還所租房屋及繳清所有款項及費用後______日內,甲方應將保證金或保證金餘額(如有)退還乙方,但不計利息;逾期則應按逾期時間比照銀行同期利率給付利息。

第八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協議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1)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九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協議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在轉租、轉借承租房屋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經雙方協商後解決。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辦公使用。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辦公使用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本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協議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的,協議終止。

第十一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障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違約責任

1.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乙方交付所租房間及所租房間的鑰匙,並使所租房間處於空置、可使用狀態。

2.保障公共區域的清潔。

3.甲方負責大廈公共區域的治安、消防及設備的完好,進行公共區域24小時的安保服務。

4.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協議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協議的,應支付乙方本協議租金總額______%的違約金。

5.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協議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__倍的滯納金。

6.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7.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協議總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8.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協議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違約責任

1.按時繳付協議、協議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2.乙方有依法使用所租房屋開展辦公和商務活動的權利。

3.乙方可僱傭其它清潔衛生人員進入大廈,但事先需徵得甲方的同意。

4.遵守甲方制定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不得在所租房間內存放武器、彈藥、硝石、火藥、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險品。

6.乙方在所租房間內的一切經營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規。

7.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協議總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協議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協議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9.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協議總租金__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倍的滯納金。

11.乙方在租賃期間進行的商務經營活動中,與第三方發生的法律及經濟糾紛所造成的影響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第十四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協議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______個停車位使用,初期乙方可免費使用6個停車位,在甲方停車位緊張時,甲方保障乙方______個收費停車位,收費標準爲______元/車/月,另提供______個免費停車位。

2.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申請電話中繼線、中繼連選和寬帶上網的手續,疏通電信局的關係,保證不因上述問題影響正常的入住時間和乙方業務的開展。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協議的附件或補充協議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協議及補充協議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設施、設備清單

本《設施清單》爲 ____________(甲方)同____________(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暖氣管道 [ ]

二、空調 [ ]

型號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電器 [ ]

型號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設施、設備: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11

(合同編號: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_____《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以________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_年______月制定的________市房屋租賃及商品房預租合同爲範本,結合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制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一、出租寫字樓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寫字樓的主要情況如下

座落:_____________市_____區____路___號(弄)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

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

結構:_______________.

樓層:_____本房屋所在建築共____層,本房屋位於第__層,有/無電梯。

裝修情況:_____精裝修房配傢俱和電器(清單見後)。

(簡裝修不配傢俱電器)

(毛坯房)

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複印件與原件一致。

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

1-2 甲方作爲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甲方作爲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證本租賃事宜已經抵押權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處分本房屋,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的有關內容處理。

1_3 本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所有產權共有人均同意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與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出租的房屋沒有權屬糾紛。(產權共有人以授權的方式委託甲方簽字,甲方保證授權委託書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X。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乙方辦公營業使用,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覈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該段時間做爲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爲該段裝修時間向甲方補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個______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______月租金總計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_ ______年內不變,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協商確定,雙方同意租金調整幅度在_______ %範圍之內。租賃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_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滯納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現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後,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12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產:

甲方合法擁有坐落於____市 區 大廈 層 房屋,建築面積爲: 平 米(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同意將該承租單元 平米出租給乙方。

二、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的該房屋僅用於辦公,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本合同租賃期爲: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免租裝修期爲____個月,即自 __ 年 _ 月 _ 日至 __ 年 __月 __日,免租裝修期間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時向該房屋物業管理公司繳納這期間的物業管理費、電費、水費等費用。

3.2續租:該房屋租賃期限屆滿,乙方即享有優先續租權。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租金

4.1該房屋首年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爲____元/平方米(稅後租金),共計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每季度租金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第二個租賃年度(含第二個租賃年度)起,年租金在上一個租賃年度租金基礎上遞增____%,直至合同租賃期限結束。

4.2乙方採取按每個季度爲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預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預付第一租賃年度第一季度的租金,起租日開始後該筆租金自動轉爲第一季度租賃。之後乙方應當在每季度租期屆滿前____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4.3支付方式:乙方可以支票、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

甲方開戶行:

帳戶名稱:

帳號:

4.4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五、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5.1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月標準爲:每建築平米人民幣 元,合計每月 ___元。

5.2 水費、電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由乙方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5.3 物業管理費交付辦法和時間以物業公司規定爲準。

六、履約保證金

6.1在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後,乙方應於 ___ 年___ 月___ 日前支付履約保證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保證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6.2履約保證金的退還:租賃期滿,經甲方驗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無損壞(雙方特殊約定和自然磨損除外),且無其它欠款,在乙方辦理退房手續時退還(不計息);若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七、交房標準及房屋裝修或改造

7.1 乙方在合同簽定後,按約定向甲方繳納完畢首年保證金、租金後,甲方開據《入住通知單》,乙方持《入住通知單》前往物業管理公司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對於消防等設施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書面批覆後,方可實施裝修改造。該批覆手續的辦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相關機構自行進行,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7.2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交還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給予裝修補償。

7.3 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或申請進行承租房屋改造、裝修時,應按物業管理公司要求客戶入住、改造、裝修的規定,完善審批備案手續,並須認真閱讀與大廈裝修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大廈《裝修手冊》、《客戶手冊》的規定。乙方在裝飾裝修該房屋前,需將裝修方案和施工圖紙,向該房屋物業管理公司申報,並經審覈同意後,方可入場施工。

7.4乙方的裝修方案未獲得物業管理公司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和經營用品的安裝及擺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裝修材料的,乙方須聲明對裝修材料的安全性負責,並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7.5乙方應確保其裝修工程不會對承租房屋和大廈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其他用戶正常使用大廈或正常使用單元房屋。如因乙方委託的裝修公司違反規定,乙方應賠償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7.6 若由於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或中央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裝電氣、設備及管道、線路使用不當、維修不善;或因裝修產生各種污染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7.7乙方進行房屋裝飾裝修、增添設施、中央空調和消防設施改造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承租房屋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若由於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戶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爲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7.8 對於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八、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8.1甲方委託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本物業的公共設備設施、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負責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防範事項的協助管理。

8.2甲方委託 物業管理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權監督乙方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8.3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如該房屋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本合同繼續履行。

8.4按本合同之第五條、第六條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和保證金。

8.5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第 種:

①依附於房屋的裝修、裝飾或附屬物歸甲方所有。

②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③甲方恢復原狀,並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8.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他人。

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9.1按時足額繳納該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明確的有關費用。

9.2租賃期內擁有該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權。

9.3乙方應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所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9.4如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爲損壞房屋設施設備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並恢復原狀。

9.5甲方或該房屋管理公司對該房屋進行修繕或處理突發事件採取避險措施時,

乙方應積極配合。

9.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9.7負責做好該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範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9.8房屋使用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8.1乙方自用部位的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的日常修繕、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9.8.2乙方物業管理費、停車費、網絡費、電話費、室內電費等使用該房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9.9 租賃期屆滿或者提前解除合同後,乙方應搬走屬於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潔。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置物品,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費用。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0.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變更、終止本合同。

10.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將該房屋轉租、分租、轉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

④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的。

10.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十一、違約責任

11.1乙方未能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的,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乙方拖欠租金7天以上的(含7天),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追收所欠費用及滯納金,並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11.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否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3乙方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業主公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或本物業管理制度,甲方或該房屋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1.4 租賃期內,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搬離房屋,甲方應雙倍向乙方返還履約保證金並賠償乙方的裝修損失(合理折舊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由於乙方違約導致甲方通知解除本協議的,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5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違反本合同條款內容,給對方造成損失

或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的,違約方承擔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十二、特別約定

1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免責。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某條款不能執行,雙方均應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的損失,需免責一方應向另一方提供免責書面函(需提供證明材料),在其證明得到證實後,可不計違約責任。

十三、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通知

14.1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通知應爲書面形式,且在下列情況下應視爲已經充分送交:(1)專人遞送;(2)通過掛號或保證遞送的郵件發出;(3)通過電郵或傳真形式發送並取得必要的回答。

14.2下列情況下通知應視爲有效送達:(1)專人遞送到對方約定的地址;(2)通過郵件方式的,在寄出七日後視爲送達;(3)通過電郵或傳真形式發送,以電郵或傳真發出之日期視爲送達。

十五、其他約定

15.1非經雙方書面協議,本合同不得變更或者修改。

15.2.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爲無效或不能執行,則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任何一方仍需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

15.3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籤 字: 法定代表人籤 字:

電 話: 電 話;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經雙方協商一致,就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向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出租__________孵化樓事宜,簽定《__________孵化樓租賃預約協議》。

第二條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預約協議。

第二章 雙方法律地位

第三條 甲方系經政府批准成立,負責_________園區的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第四條 乙方系經國家批准的具有中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主要從事_________。

第三章 孵化樓及租期

第五條 甲方將向乙方出租_________園_________號樓,建築面積共計約爲

_________平方米,作爲乙方_________的經營場所。(實際面積以有關部門出具的面積勘測表爲準)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租賃本預約協議第五條所定孵化樓,租期______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孵化樓的租賃合同之日起算。

第四章 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

第七條 本預約協議第五條所定孵化樓的租金爲:_____自通知交房日始_______________年內,孵化樓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日租金爲_______________元(不含物業管理費)。

第八條 本預約協議生效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到甲方賬戶作爲履約定金。待雙方簽訂孵化樓的租賃合同後,此定金可轉爲租房押金。

第九條 乙方在甲方通知簽訂孵化樓的租賃合同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未能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或簽訂合同的租賃期限不滿三______年,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的履約定金。反之,甲方違反本協議,並將預約房屋另租給他人,則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本條通知應採取書面形式,乙方的通訊地址爲:______________,傳真號碼爲: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條 本預約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爲本預約協議的組成部分,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後與本預約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條 本預約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

第十二條 本預約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

英文:

地址: 市區 街 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電話:

傳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

英文: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地址:市 區街 號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市政府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坐落市區街號的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層型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爲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業內部之所有物

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戶及設備(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及租賃期限

1。 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爲人民幣 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年。甲方須於年月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職責。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項目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文件;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爲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 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 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管理費

1。 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 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 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爲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保證金

1。 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爲需要的保證金項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爲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 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 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者爲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裝修及改建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設備。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 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職責。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保險

乙方務必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爲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 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設備,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乙方應用心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 因使用不當或人爲造成該物業或設備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項目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 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爲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 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務必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保護該物業

1。 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持續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 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爲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 因乙方的行爲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出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 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狀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入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理解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 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併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賠償損失

1。 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 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爲,均視爲乙方的過錯及行爲,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爲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合同解除

1。 如發生下列任何狀況: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重新佔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狀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 如發生上述狀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帶給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狀況完全糾正爲止。

3。 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交還該物業

1。 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 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 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職責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 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 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 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聲明,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帶給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職責後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職責。

第二十二條稅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稅及/或其他費用及稅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戶繳納的費用及稅項。

第二十三條通知

1。 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爲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爲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務必書面通知甲方。

2。 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務必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爲送達。

第二十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 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其他

1。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爲潛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理解。

2。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爲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往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15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出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品房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租賃範圍

第一條:租賃單元

乙方願意承租,甲方同意出租位於 (以下簡稱大廈) 層 號 單元(以下簡稱該單元);該單元僅限於用作辦公用。

第二條:租賃面積

該單元的租用面積(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租賃期內,雙方同意不對該單元的面積及租金作調整。

該單元的平面圖(附件一)只作方便鑑別之用。

第三條:交付使用狀況

1、甲方將爲乙方承租的該單元提供與公共走道相通的大門、冷暖空調設備、消防設施、吊頂材料(礦棉板、龍骨、無光源的燈盤)及網絡地板(及/或地毯)。乙方聲明其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現場查看過該單元,對該單元及其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充分了解並表示滿意。

2、乙方有權與他人平等使用甲方指定的公用區域,包括電梯、公共走廊,洗手間、大廳及其他公用設施。

第二章租期

第四條:租賃期

合同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爲 年。

第五條:免租期及/或裝修期(乙方適用以下第 項)

1、裝修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裝修期僅限於乙方用作裝修;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擔該單元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2、免租期共 個月,在租期內,乙方享受每年的免租期的期限如下:

第一年的免租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年的免租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年的免租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年的免租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年的免租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免租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擔該單元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六條:交接手續及時間

1、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下稱“交付日”)前將該單元交付乙方;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向乙方交付該單元且經雙方簽署交付憑證,即視爲甲方已履行將該單元合格地交付給乙方的義務。

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將該單元交付乙方使用,免租期(及/或裝修期)順延,但最長不能超過30日,超過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執行。

2、乙方應於交付日到甲方及/或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辦公室辦理該單元的交接手續並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所有相關費用。

若乙方未於交付日前往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辦理該單元的交付手續,則自交付日起至乙方實際辦理交付手續之日止之天數將在乙方的免租期(及/或裝修期)中扣減,但最長不能超過30日,超過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執行。

第三章:租金

第七條:租金

該單元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人民幣 元,每月租金總計爲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八條:租金支付日期及延遲利息

在整個租賃期內,除第一個月外,乙方應於每月 日(如到期日爲法定節假日,則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未支付金額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首期租金的支付

乙方承租該單元第一個月的租金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三日內支付。

第四章: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十條: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規定的標準、方式交納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電話費、超時空調費、停車場費等(請詳見物業公司制定並不時根據國家及北京有關部門的規定而修改的各項收費標準);並保證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 手冊。

第十一條: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

1、物業公司現行收取物業管理費的標準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乙方每月應向物業公司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爲人民幣 元。

2、物業公司有權依據實際開支要求,在年度制定物業管理費預算時確定下一年度的物業管理費標準及其他收費標準,以保證大廈的管理素質;其評定的金額是最終的和決定性的,唯該單元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一次調整的幅度須與大廈其他的租戶所付的增減幅度相同,且物業公司應在調整前提前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費支付日期

在整個租賃期內,除第一個月外,乙方應於每月 日(如到期日爲法定節假日,則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前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管理費。

第十三條:首期物業管理費支付

乙方承租該單元第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三日內支付。

第十四條:其他費用的支付

1、乙方應按照物業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及收費標準交納承租該單元期間應付的其他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費、電話費、超時空調費、停車場費等(詳見於 手冊的規定),以及由於乙方不遵守、或不履行 手冊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所引起的有關費用、損失或賠償;乙方應在收到上述付費通知後按照物業公司規定的方式支付上述費用。

2、物業公司應每月按照乙方承租該單元的獨立記錄表所示的記錄向乙方發出收費通知。

第十五條:延遲利息

若乙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向物業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等各項費用,在不影響物業公司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的前提下,物業公司有權向乙方要求按照未支付金額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期自各項費用應付之日起開始計算,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前述的費用的本金、滯納金和其他相關的費用爲止。

第五章:保證金

第十六條:保證金的數額及支付時間

於簽署本合同後,乙方須在支付第一個月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的同時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付合計相當於三個月的租金和物業管理費金額的保證金,以確保乙方遵守在本合同項下其必須遵守的一切條文規定;在整個租賃期內租賃保證金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保管,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無須向乙方支付保證金的利息。

第十七條:保證金的退還

在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其他權利的前提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須於本合同期滿終止或提前終止後,在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將該單元返還於甲方且結清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款項後的三十天內,把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十八條:保證金的補足

如乙方未能交納其承租該單元期間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各項費用,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乙方有義務在接到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要求補足保證金的通知後五日內補足相應數額;否則,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有權按照本合同及 手冊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保證金的沒收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免責情況,乙方違約或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可按照第十二章第三十九條之規定沒收乙方的保證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仍有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繼續負責賠償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損失。

第六章:維修與修繕

第二十條: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維修義務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修復;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及時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承擔。

2、租賃期間,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保證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對該單元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單元的影響。

3、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對該單元的維修責任只限於該單元的結構(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此外,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亦負責維修該大廈的公共區域。

4、乙方須允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在提前通知乙方後,無論有否隨同工匠或攜帶工具,在儘可能不影響乙方工作的所有合理的時間內進入該單元視察該單元的維修狀態,盤點該單元內的附屬物及進行必要的修繕及保養工程。

5、遇到緊急事態時,若在營業時間內,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由乙方人員陪同進入該單元,但在非營業時間內或無法聯絡到乙方的情況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或其授權代表可在事先無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單元;並且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不需負任何責任及賠償因進入該單元而產生的損壞;但事後甲方及/或物業公司需將情況向乙方予以書面說明。

第二十一條:乙方的維修義務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在租賃期內,乙方必須保持該單元及其內部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處在與原狀一致(除自然損耗外)的可租用及良好狀態。

3、如甲方在該單元內裝置了任何中央空調的設備或機器,乙方須小心及合理地使用或調節該等設備或機器。除因乙方不正當使用或疏忽使用造成的損害外,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負責對該等設備或機器提供定期的及按乙方合理要求的維修服務,費用包括在物業管理費之內。

4、除因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責任造成外,若該單元的窗戶或玻璃破損、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付或償還因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更換該單元所有破損的窗戶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或者乙方自行負責修復至原狀。

5、若乙方未能遵守本條規定的修繕或工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僱員、代理人有權進入該單元進行該等修繕或工程;乙方須承擔所有因該等修繕或工程而引起的費用。

第二十二條:維修義務的約定

除根據本合同由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外,乙方另需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負責維護,也可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與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二十三條:因修繕責任引致損失的賠償責任

1、對由於下列因乙方的過錯導致的事故而直接或間接造成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失、損害,乙方須作出賠償並承擔全部責任:

(1)該單元內的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或電線的故障或失修;

(2)該單元水管通道或廁所堵塞或損壞;

(3)火或煙霧在該單元內擴散;

(4)任何來源的水在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瀉;

(5)乙方對該大廈任何公共區域造成破壞。

2、乙方於本款項下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前述情形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

第二十四條:通知義務的履行

乙方須在該單元遭受到損毀,或任何人士在該單元受傷,或該單元發生火警或意外,或該單元內的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線、裝置、附屬物或其他設施出現損壞、破裂或缺陷時,立即以口頭及/或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或物業公司。

第二十五條:甲方責任的豁免

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認爲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該單元外乙方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包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並不因此而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付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開支或費用。

第七章:裝修與改建

第二十六條:裝修與改建的申請

乙方若對該單元進行任何裝修工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對該單元進行的內部裝修、分隔,修建、改建或安裝、更換設備、裝置),其設計與圖紙必須取得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事先書面同意,並徵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書面同意或批准;因向政府部門的報批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特別約定

乙方進行上述裝修、改建工程時,除必須預先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取得批准外,並需按照物業公司的規定聘請符合資質要求的承建商進行相關的工程。乙方及其聘請的承建商必須遵守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制訂的《 租戶裝修守則》及其他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制訂的有關裝修的規定和標準及其不時的修訂。乙方明白並同意,在裝修過程中,對於因乙方或其聘請之承建商的任何違反前述規定和標準及其修訂的行爲,乙方應當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二十八條:裝修期間的保險

乙方應保證對該單元進行該等裝修工程前自費爲該單元就其各種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保險要求見附件二。

第二十九條:不可抗力風險的承擔

1、於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乙方的裝修(包括但不限於消防設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均須按照政府主管部門不時的要求修改其裝修;若因此影響相鄰單元的其他承租人,乙方應獨自負責修復對相鄰單元造成的任何損壞並獨自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相鄰單元承租人的合理補償;同時,甲方並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但若因此而使甲方權益遭受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賠償。

2、若於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該單元相鄰單元的裝修(包括但不限於消防設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必須根據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要求提供所有必須的協助及配合,以符合該整改要求;若屆時乙方因此遭受非乙方自身引起的經濟損失,乙方應自行與相鄰單元的承租人進行協商;乙方不得以尚未與相鄰單元的承租人達成一致意見爲由拒絕或延遲提供上述協助及配合,且乙方因此而遭受之一切損失應由乙方自行與相鄰單元的承租人解決,甲方不必爲此而承擔任何責任及賠償要求。

第三十條:乙方的保證

乙方保證該等裝修工程不得影響該大廈內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八章:該單元返還時的狀態:

第三十一條:返還時間及狀態

1、乙方須在租賃期結束時或提前結束的當日內,把該單元連同其所有的附屬物、裝置、附加物,按本合同規定,與原狀一致或者甲方書面認可的可租用及良好的使用狀態下(現狀)交還甲方(租賃期內該等設施的自然損耗除外);同時,須將通向該大廈各部分的鑰匙(如有)交還甲方。

2、若乙方未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狀態將該單元返還於甲方,甲方有權自行對該單元作出合理的修繕;因此而引起的一切開支及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有權把該等開支及費用視作債權,向乙方追討。

第三十二條:延期返還的違約責任

若乙方未按三十一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單元返還於甲方,則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截止到返還時應付的租金等全部費用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延遲向新租戶交付該單元而需承擔的違約金、中介費等。

第三十三條:拆除、改建或增設的設備、設施在返還時的特別約定

對於甲方按照本合同提供的僅供乙方使用的設備、設施,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以對上述設備、設施進行拆除、改建或增設;在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期滿終止時,乙方要自費自行將拆除、改建或增設的部分的設備、設施恢復至本單元提供給乙方時的狀況,甲方亦可以在雙方預先就補償事宜達成一致的前提下按照現狀收回;若乙方未獲甲方書面同意而拆除、改建或增設設備、設施,甲方有權將其恢復原狀,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亦可要求乙方限期將其恢復原狀。

第九章:轉租、分租的限制

第三十四條:轉租、分租的限制

乙方不得分租或轉租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或該單元之任何權益於任何其他第三人。經雙方另行達成補充協議的除外。

第十章:放棄權利

第三十五條:知情權及優先購買權的放棄

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甲方有權無需通知乙方出售該單元;甲方需抵押該單元時亦無須書面告知乙方,且在該單元抵押後當事人協議處分該單元前無須徵詢乙方購買該單元的意見。乙方現明確地聲明放棄任何法律賦予乙方的被通知權及購買該單元的優先權利。在租賃期內,該單元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甲方並應保證受讓方確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第十一章:毀損

第三十六條:毀損責任的免除

1、由於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該單元全部或其主要部分受到破壞、損毀,致使其不適宜使用或佔有,且該單元在該等破壞、損毀發生後的三個月內尚未得到重修或重建,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在前述情形下,甲方沒有義務對該單元進行重修或重建。乙方可在該單元遭受該等破壞、損毀的次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對乙方已經支付的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該將截止到不可抗力發生的次日起的剩餘租金及物業管理費返還乙方,並返還乙方的全部保證金。

2、在不影響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就由於上述條款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前的任何索賠或違反本合同項下之條款的權利繼續有效的前提下,及在不影響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向乙方要求支付該單元遭受上述破壞或損毀前的租金及其他費用的權利的前提下,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按照本條規定發予的書面通知後,本合同將於對方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

第十二章: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第三十七條:解除合同的免責情況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單元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單元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第三十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除應向乙方返還保證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與保證金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1)若甲方超過30天仍未向乙方交付該單元,乙方選擇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交付的該單元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該單元存在危及乙方安全的隱患;乙方由於上述兩個原因選擇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若甲方在租賃期內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此前提下,甲方除返還乙方的保證金外,還需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保證金同等金額的違約金;如果甲方未能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除了向乙方支付上述違約金外,甲方還需再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單元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三十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不影響甲方根據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所享有的其他權利的前提下,甲方有權在下列任何事件之一發生後的任何時間提前終止本合同併合法地提前收回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並有權繼續追討截止到甲方收回該單元之日止乙方應付而未付的全部費用及/或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若乙方直至交付日起計的第30天仍未前往甲方及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實際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規定,在應該支付租金、管理費、其他費用的日期後的15天內支付該租金、管理費、其他費用,無論甲方有否向乙方作出任何形式的催付;

(3)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該單元的用途,或有危及大廈的安全或違反大衆的道德標準、損害大廈形象等其他行爲,經甲方催告後在合理時間內仍不糾正的;

(4)乙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序(經甲方同意,因重組或合併原因進行清算者例外);

(5)任何人士向法庭申請對乙方進行清算且法庭受理該等申請;

(6)該單元內乙方的任何財物因法庭強制執行其判決而被查封;

(7)乙方中斷、停止其業務達30天以上者;.

(8)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進行裝修或修繕,或由於使用不當致使該單元嚴重損壞的;

(9)因乙方原因造成該單元主體結構損壞的;

(10)乙方擅自轉租該單元、轉讓該單元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單元的;

(11)其他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及 手冊中乙方必須遵守或履行的規定的。

2、若乙方在租賃期內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此前提下,乙方除必須向甲方支付其實際使用該單元期間根據本合同應付而未付的一切款項外,甲方還有權沒收乙方的全部保證金;如果乙方未能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乙方還需向甲方再支付相當於該單元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三章:保險

第四十條:約定保險

1、乙方應在租賃期間自費爲該單元就其各種風險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保險要求如附件二。

2、乙方不得作出任何行爲導致該大廈或其任何部分的火險或其他保險(包括第三者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作出,或容許他人作出任何行爲致使該等保金增加。

3、倘該等保險的保金因乙方作出的任何行爲而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的前提下,向乙方追討因此而增加的保金。

第十四章:責任的免除

第四十一條:甲方責任的免除

乙方在此聲明,除非下列任何情形是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直接引起的,甲方在下列任何情形下不必對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負責:

1、該大廈或該單元的任何部分因電梯、自動樓梯、防火、保安設備、空氣調節設備或其他設備的任何缺陷或故障,或因電力、自來水、燃氣、電話等供應的失效、故障、暫停,或因有水、煙、火或任何其他物質泄漏,或因老鼠、白蟻、蟑螂、其他害蟲的滋生,或因遭受爆炸、盜竊、搶劫等導致的任何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或破壞或任何形式上的營業、貿易或利潤的損失及任何其他責任。

2、若在任何時間內非因甲方的過錯,該單元的水(若有)、電、燃氣(若有)供應或空氣調節服務停止供應或該大廈的任何公共設施停止運作,甲方不必爲此而向乙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減免乙方任何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甲方向該大廈或該單元提供的保安、管理人員、任何性質的機械、電子防盜系統(如有),將不構成甲方有義務負責該單元或其內之財物的保安、保管,除甲方的過錯外,乙方在任何時間都應自行對該單元或其內之財物負責。

第十五章: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四十二條:甲方的權利

1、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要求或收取滯納金並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包括收回該單元的權利)。

2、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物業管理費或其他費用,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因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規定而須負之責任的權利。

3、甲方一次或數次原諒乙方違反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持續、日後的違約行爲的依據;或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行使追究乙方任何持續、日後的違約行爲的權利和補救措施。甲方作出或沒有作出任何事項均不得構成甲方向乙方的違約行爲放棄追究,除非甲方以書面明確表示放棄對乙方的追究。

4、甲方有權在租賃期期滿或提前結束前三個月內,在乙方無意續約或雙方就續約條件沒有最終達成協議的情況下,經提前通知乙方,可以在儘量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單元的前提下,帶領新租戶進入該單元看房。

5、甲方保留對大廈或其中一部分的名稱的命名權,甲方在給予乙方不少於三個月的通知後,甲方有權不時更改該大廈的名字,而不須對乙方或其他任何人士作出任何賠償。

6、甲方保留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無需徵得乙方的同意,變更、修繕、及臨時封閉該大廈公共區域或其部分包括走道、門戶、窗戶,電動裝置、電纜電線、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梯、自動樓梯、防火、保安設備、空氣調節設備等結構的權利,同時亦保留更換該大廈公共區域整體結構、佈局及安排的權利。若甲方上述變更的行爲嚴重負面影響乙方於本合同項下的權益、且實際致使乙方於本合同項下的利益無法實現,則上述變更須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實行。

7、甲方保留可不時制訂,引進或修改、採用、廢除任何其認爲經營和維持該大廈作爲第一流寫字樓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規章制度的權利。

第四十三條:甲方的義務

1、於租賃期內,甲方應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所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就該單元租賃而須甲方支付的稅項。

2、於租賃期內,甲方應保持該大廈的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包括屋頂、主要結構、牆壁、主水管通道、主電纜電線、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氣調節等設備、設施)處於清潔、良好的使用狀態。

3、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空氣調節服務時間以外的時間(詳見 手冊)獲得空氣調節服務的合理通知及乙方保證繳付相應費用後,應向乙方提供該等空氣調節服務。

第十六章: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四十四條:乙方的權利

在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及遵守及履行所有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規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享用該單元,而不受到甲方或其代表的不合法的干擾。

第四十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該大廈一切規章管理制度;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作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

2、於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變更其名稱或委任授權人致使被授權人獲得使用或佔用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的權利,經雙方協商確定的除外。

3、乙方應促使其繼承人、僱員、代理人、承包商及顧客(以下統稱‘該等人士”)遵守及履行本合同項下應由乙方遵守或履行的全部條款;因該等人士的任何違反本合同的行爲給甲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在該單元內開展及經營其業務前,乙方應向政府有關部門取得所有必要的執照、批准或許可證(如有規定);乙方必須確保該等執照、批准或許可證在租賃期內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該等執照、批准或許可證的規定;並且,乙方必須確保在該單元的經營活動不得違反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法律及規章,否則,乙方將承擔因其不正當經營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乙方應將其營業執照懸掛於該單元明顯處。

5、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須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十七章:對乙方違約行爲的處理

第四十六條: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處罰

在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甲方行使其他權利(包括上述提前收回該單元並終止合同的權利)的前提下,在租賃期內:

1、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付款責任,或嚴重違反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經事先通知乙方後有權停止該單元的水、電及電話供應,但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付款責任,甲方經事先通知乙方後有權阻止乙方的員工及訪客進入該單元,直到乙方前述的違約行爲得到改正,但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乙方須履行的任何規定,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屆時將該單元內任何物品搬離該單元直至乙方糾正其違約行爲並徵得甲方同意爲止。

4、若本合同終止或甲方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或甲方的要求向甲方返還該單元,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有權進入該單元並對該單元內的物品做如下處理後,將該單元重新租予其他租戶:

(1)該單元內乙方遺留的不可移動的添附物或移動後價值受損的添附物歸甲方所有,甲方可自行進行處置;

(2)對於該單元內乙方遺留的其它物品及貨品,甲方可請律師見證並辦理物品清單登記後,將該等物品及貨品搬離該單元並按照合理的方式予以儲存,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見證費、搬運費及倉儲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保留其於本合同項下沒收保證金的權利的同時,可將前述費用作爲乙方的債務向乙方追償;

(3)如自該等物品及貨品被律師見證並辦理物品清單後的一個月內,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提取的要求或拒絕/未能向甲方支付前述費用,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置該等物品及貨品,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承擔;甲方在處置該等物品及貨品後保留其於本合同項下沒收保證金的權利的同時,可將前述費用作爲乙方的債務向乙方追償;如甲方在處置該等物品及貨品後獲得的款項,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後有餘額,甲方可應乙方的要求返還乙方;但如乙方在遺留該等物品及貨品後六個月內不向甲方主張上述權利,則乙方無權再向甲方要求返還餘額。

第十八章:續租

第四十七條:優先續租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乙方不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規定和條件的前提下,乙方就所承租的該單元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續租的條件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以上根據當時的市場情形協商確定,並簽訂租賃合同。

雙方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八條:續租的通知

乙方欲行使優先續租權,需在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不向甲方發出續約的通知,甲方視爲乙方放棄續租的優先權,甲方有權將該單元租予任何第三人。

雙方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九章:其他

第四十九條:稅、費的負擔

本合同有關的印花稅、登記費由雙方平均負擔,其他有關費用將按有關部門的規定分攤或各自負擔。若乙方要求公證本合同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條:通知

以本合同爲目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文件或通知,均應以親自遞交、郵遞、特快專遞或傳真發至文首列明的聯繫地址和/或聯繫方式,否則不發生效力。如果擬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聯繫地址和/或聯繫方式發生變更,則其應在發生變更情況之日起一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於對方接到一方發出的變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該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爲準。如一方以面交方式送達該等文件或通告,於收件人或其授權人、繼承人、僱員、代理人簽字接收之日視爲已送達收件人。

通知被視爲送達的日期應按如下方法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遞交之時視爲有效送達;

2、以(預付郵資)的掛號信件發出的通知,應在寄出日(以郵戳爲準)後第七日視爲有效送達;

3、以快遞發送的通知應於交予合法的快遞服務發送後第三日視爲有效送達;

4、以圖文傳真發出的通知,在傳送日後第一個工作日視爲有效送達。

第五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附件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並且取代有關本合同的所載的各事項先前的所有口頭及書面協議。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包括但不限於甲、乙各自或共同的限制或免除責任的條款,雙方均予以了充分關注。甲、乙雙方同意以簽署本合同的方式確認本條前述內容。

第五十二條:補充協議的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定,並按照中國法律進行解釋。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可將爭議提交位於中國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五十四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一份送管理部門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承租人: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16

內,在符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安裝本公司招牌(廣告式招牌)的權利。

4、乙方有權按照第五條第2點的規定在所租賃場地增設中央空調及安裝空調室外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乙方的義務:

1、租賃期內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水電分攤費、停車費等。

2、保證不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按照國家批准的業務範圍合法經營業務,不得將所租賃的場地用於合法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租賃場地使用,不得對租賃場地設定抵押。

4、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使用所租賃的場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或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5、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危破維修,需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如發現有損壞租賃場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的,則在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租賃期屆滿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交還甲方(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繳付應繳費,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按應繳未繳額每日%收取違約金。如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租金或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無論乙方是否已收到書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賃場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設備,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及管理保證金。如此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如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場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轉租、換房使用、設定抵押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沒收租賃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並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4、如甲方延遲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每延遲一日,甲方須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如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到計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使用,則免收乙方當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遲交付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月,則一個月後每超過一天甲方免收乙方當日租金。

6、在對方沒有可導致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爲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徵得對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免責條款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標的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應當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權變動不影響本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條合同終止

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爲,甲方和管理公司應在租賃期屆滿後個工作日內將租賃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費等違約行爲,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償。

租賃期屆滿,乙方須清理租用的場地,交還所有鑰匙,並保證甲方在其內所設立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完好無缺(正常損耗則屬例外)。甲方對乙方裝修的投資不予補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稅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電費按電錶計收,商業用水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計收。公用水電按實際進行分攤。

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寫樓租賃合同範本20__寫字樓租賃合同(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爲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爲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爲準。

三、甲方爲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爲______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爲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戶。

(六)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爲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爲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______元人民幣爲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______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爲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爲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籤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其他

三十二、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17

出租方(下稱“甲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或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於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立位於北京________大廈________ 座________房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一、租賃房產

1。甲方合法擁有座落於 ________________大廈________ 房(下稱“該房產”),該房產的建築面積爲 ________ 平方米(含公攤面積)。

2。該房屋設施及甲方帶給的裝修、房屋平面圖及房屋狀況見本租約附件一。

二、租賃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約的規定,承租該房產作爲辦公用房,租期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 天。

三、租金

免租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________個月的免租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甲方在此期間免收租金。但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額繳納管理費和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賃該房屋須同時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費:________________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 電話費:________________ 車位租費:________________ 衛星天線費: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築平方米________ 的價格向甲方承租該房產(此租金不包含傢俱、電器、通信費用、物業管理費及停車費)。該房產每月租金爲________元,即(大寫)________ 幣 ________ 萬 ________仟________佰 ________ 拾________元 ________角________分;

2、租金按 ________預付,乙方須在每 ________到期前5日內支付下________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幣種支付至如下賬號,甲方帶給正式票據。有關銀行匯款的有關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租金及物業管理費押金

1。乙方同意在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開具 ________元人民幣轉帳支票,作爲租賃押金(相當於一個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財務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項後,向乙方帶給可作爲入賬的發票。

2。在本租約履行期間,若因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未依約交納租金和其他費用,或乙方人員人爲因素,對該房產、及該房產所在大廈的設施、設備造成損害,給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從租賃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補償,並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向其發出的扣除通知書後15 日內將租賃押金予以補齊。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當本租約期滿時,乙方將該房產及設施依約完整交還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後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押金(不計利息)如數歸還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則甲方有權在扣除相應數額後,將租賃押金餘額退還乙方;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五、管理費及其他

1。該房產租賃期間的其他與該房產承租使用相關費用由乙方按照《鬃大廈物業管理公約》(下稱“管理公約”)的規定以及鬃大廈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管理公司”)或其他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如數繳納。

2。該房產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關部門規定需由該房產產權人(甲方)繳納的與該房產出租相關的稅費,由甲方繳納。

六、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本租約,《管理公約》及管理公約制定的一切有關管理該房產及大廈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及鬃大廈的公共部位與公用設備,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約》和《用戶手冊》並承擔相應的職責和義務。

2。乙方有必要適當的採取預防措施,以防該房產遭致破壞。

3。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週內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並應承擔由此而致的修繕費用及賠償費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變該房產用途或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或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該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光內,經事先通知並得到乙方同意後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事項。若有需要由乙方負責進行維修的狀況,乙方根據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爲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未經同意而進入乙方所租賃的房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追索賠償。

6。事前未經甲方和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結構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將該房產內的固定裝置與設備擅自移動或拆除。也不得於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對該房產的裝修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爲原則。

7。租賃期滿,乙方如欲續租需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通知,雙方另行議定續約事宜並簽署新租約。

8。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並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後果。

9。租賃期滿,乙方需將自已的所有財產與自置的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狀態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10。乙方的員工親友、訪客及其受許可人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爲、違約行爲、侵害行爲,均視作乙方自身的行爲,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職責。

七、出租方的權力與義務

1。 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自行申報交納與該房產和出租該房產有關的稅費,並保證該房產的通水通電。

2。因非乙方職責而致該房產的屋頂、主要結構、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氣管道、電纜等固定裝置和設備損壞時,甲方承擔相應的修理費用。在出現以上情形的損壞時,乙方在一週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並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安排修繕工作。在確認甲方確有過錯的狀況下,甲方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3。甲方可在租賃期滿以前一個月內,在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的狀況下陪同意欲承租該房產的人員進入該房產內進行察看。

4。在乙方違反本租約的狀況下(詳見違約職責),甲方予以糾正並要求賠償。

5。若本合約期滿或提前終止與解除後十日內,乙方仍未將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則作乙方放下權利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並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6。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並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爲交付該房產、收回房產、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它權利。

7。爲使該房產處於適當維修狀態,甲方負責維修該房產的任何瑕疵,除非該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當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轉讓該房產(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兩週內通知乙方。在此種狀況下,第三方應如本租約的原簽署方一樣,完全理解本租約。

八、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暴雨、大火、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約或不能按本租約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租約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並在十五日內帶給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發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合約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議決定是否解除本合約,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約的職責,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約。

九、違約職責

1。雙方同意遵守本租約的規定,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合約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職責,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該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2。本租約所定租期開始後,若甲方單方終止本合約,則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其根據第三條第1款的規定收取的租賃押金;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3。若乙方未能依約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賃押金,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繳付。乙方逾期10日內未能繳付租金或租賃押金,乙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繳付,則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爲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並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4。除上述第3款規定外,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書面通知其更正後20日內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爲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並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十、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 本租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 凡因執行本租約而發生的或與本租約有關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若本租約的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爲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租約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該租約其他條款。

2、凡有關本租約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需以書面形式爲準,並採用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傳真任一方式傳

遞至本租約之首所列雙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傳遞至該房產所在地地址。雙方在該書面信函專送15日後即視爲函件已經收到。

3。本租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約的附件。本租約的附件以及經業主授權透過的《鬃大廈物業管理公約》和管理公司關於管理鬃大廈和該房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租約雙方具有約束力。

4。本租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見證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1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坐落於寧波市鄞州區寫樓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150平方米

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空調三臺、日光燈十盞、飲水機三臺。

傢俱如下:辦公桌十張、窗簾五套。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營業執照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XX年。自XX年10月10日起至20__年10月10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3.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五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五.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辦公使用。

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寫樓的使用用途。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前三年的租金爲人民幣5000元/月(大寫:伍仟元整)。三年後,每年租金在年前的基礎上遞增10%。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期租金簽訂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五日支付,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七.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3)物業管理費,租金稅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水電費,電話費,網絡使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抵押金人民幣XX0元(大寫:貳萬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以後,甲方應於結清費用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

八.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保持該房屋符合約定用途。因房屋及所屬設施瑕疵或損壞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負責維修。對其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負有賠償責任(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4.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5.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6.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爲經同意自行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7.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2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轉租、轉借承租房屋必須經過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簽訂的轉租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轉租、轉借改房屋,訂立的合同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20__年10月10日。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和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變更、解除和終止。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的。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5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十一.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乙方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15日內向甲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十二.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雙倍押金,並對超出雙倍抵押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1.5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退還雙倍押金,並對超出雙倍抵押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十三.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所繳納的抵押金貴甲方所有。若抵押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1.5%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所繳納的抵押金貴甲方所有。若抵押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1.5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1.5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四.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請鄞州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鄞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十八.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術語:

1.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房屋權屬瑕疵:房屋的權屬不明、存在爭議。

甲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1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鄭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平方米。

2、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爲辦公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3、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1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4、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半年□季度□月度;先付後用;第1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5、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費□電話□網絡使用費□物業管理費□租金稅費□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6、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8、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1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1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1次超過7天,乙方認爲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105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運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1方應主動向另1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1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1方負責賠償。

9、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1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欠租金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0、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1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7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9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並將剩餘(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4、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並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11、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1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1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20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爲證。詳細內容如下: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衛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爲大廈的業主、租戶、用戶及其客戶、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戶、用戶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爲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戶、用戶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爲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 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戶和用戶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 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計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爲止。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 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 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兌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 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說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爲止。第六章 押金

6.1 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爲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第七章 承租單元用途

7.1 承租單元僅作爲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爲演播室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戶或用戶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爲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 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第八章 裝修或改建

8.1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說明。

8.2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第九章 維護與修理

9.1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 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第十章 損壞

10.1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爲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第十一章 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戶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第十二章 法律費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稅、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爲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第十三章 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 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

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爲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 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13.3 保安、防火、環境、衛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衛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13.4 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13.5 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爲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說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 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爲有效。

13.7 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第十四章 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 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 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

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第十五章 交還

15.1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16.1 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爲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爲。第十七章 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爲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第十八章 通知

18.1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爲準)爲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18.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第十九章 仲裁

19.1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30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 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第二十章 其他規定

20.1 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 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爲準。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21

出租方?承租方

公司名稱:?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_____》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爲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爲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爲準。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______年,自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爲______元。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_____,每月?0日前交上月電費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爲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戶。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十、乙方

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______元人民幣爲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______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爲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_____,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爲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其他

三十二、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附?:甲方有效房產證明覆印件

附2: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複印件

附3: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4: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簽字日期:?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字日期:?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字地點:?簽字地點: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22

甲方(出租方)

地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_____廣場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及面積:

該房屋位於成都市____路__號“_____廣場”產權標識 __層 號房(實際標識 座 室),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屋)

二、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的該房屋僅用於辦公,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本合同租賃期爲:__ 個月,即自 _ 年 月 日起至 ____年 月 日止。免租裝修期爲 _ 個月,即自 __ 年 _ 月 _ 日至 __ 年__月 __日,免租裝修期間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時向_____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繳納這期間的物業管理費、電費等費用。

3.2續租:該房屋租賃期限屆滿,乙方即享有優先續租權。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如上浮則不超過原租金的__ %.

四、租金

4.1該房屋每月的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爲 __元/平方米(稅後租金),共計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髮票由乙方自行負責。

4.2乙方採取按每 __個月爲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交付租金,並在每一期到期____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每一期的租金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期的租金應於__ 年 __ 月 __ 日前支付。

4.3支付方式:由乙方按以下帳戶支付租金給甲方:

開戶行:

帳戶名稱:

帳號:

4.4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五、履約保證金

5.1履約保證金按壹個月租金標準收取。

5.2在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後,乙方應於 ___ 年 __ 月 __日前支付履約保證金(計:_____元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保證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

5.3履約保證金的退還:租賃期滿,經甲方驗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無損壞(雙方特殊約定和自然磨損除外),且無其它欠款,在乙方辦理退房手續時退還(不計息);若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房屋裝修

6.1乙方在裝飾裝修該房屋前,需將裝修方案和施工圖紙,向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申報,並經審覈同意後,方可入場施工。如涉及改變房屋結構、原有消防佈局等裝修,乙方則須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報批並經主管部門審覈同意後,乙方方可實施裝修。

6.2乙方所有裝修活動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遵守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6.3乙方進行房屋裝飾裝修、增添設施、中央空調和消防設施改造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7.1甲方確保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如有抵押或債務糾紛應向乙方明示。簽定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國土證及本人身份證原件並將複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如甲方未辦理房屋產權證時,應出示購房合同原件。

7.2甲方應於_ __年 __ 月 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7.3甲方委託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權監督乙方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7.4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如該房屋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本合同繼續履行。

7.5甲方委託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本物業的公共設備設施、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負責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防範事項的協助管理。

7.6按本合同之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7 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第一種 .

①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擔爲乙方變賣、保管、賠償等責任。

②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③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7.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他人。

八、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8.1按時足額繳納該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明確的有關費用。

8.2租賃期內擁有該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權。

8.3乙方應遵守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物業使用手冊》及各項物業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所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8.4如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爲損壞房屋設施設備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並恢復原狀。

8.5甲方或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修繕或處理突發事件採取避險措施時,乙方應積極配合。

8.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8.7負責做好該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範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8.8房屋使用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8.1乙方自用部位的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的日常修繕、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8.8.2乙方物業管理費、停車費、網絡費、電話費、室內電費等使用該房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9.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變更、終止本合同。

9.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將該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

④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的。

9.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十、違約責任

10.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提供該房屋供乙方使用,逾期甲方每日按月租金的 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2乙方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沒收壹個月租金的履約保證金,並追收所欠費用。

10.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否則視爲乙方違約,乙方則應向甲方支付兩個月房租作爲違約金,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0.4乙方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業主公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或本物業管理制度,甲方或時代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有權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0.5 租賃期內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搬離房屋,甲方應雙倍向乙方返還履約保證金並賠償乙方的裝修損失(合理折舊後)

10.6一方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十一、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通知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通知應爲書面形式,且在下列情況下應視爲已經充分送交:

(1)專人遞送;

(2)通過掛號或保證遞送的郵件發出;

(3)通過電傳、電報或傳真形式發送並取得必要的回答。

下列情況下通知應視爲有效送達:

(1)專人遞送到對方約定的地址;

(2)通過掛號或保證遞送郵件,在寄出七日後視爲送達;

(3)通報過電傳、電報或傳真形式發送,以電文發出之日期視爲送達。

十三、其他約定

甲方簽定本協議之前要向乙方出示本人身份證以及該房屋的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的原件及複印件,如甲方未能出示,則乙方有權延遲支付保證金及租金,直到甲方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複印件。若由於甲方未能出示該房屋的產權證或購房合同複印件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則甲方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且賠償給乙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本合同共5頁,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於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1、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表或房產證複印件(含平面圖)

2、產權人身份證複印件

乙方提供:1、營業執照複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日 期: 日 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2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商業用房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合同,並願意自覺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

1、甲方將座落於的____(以下簡稱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2、該商鋪的建築面積爲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免租期

1、甲乙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將於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如願續租,應於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賃用途

乙方在該商鋪經營的商鋪名稱爲:。該商鋪經營範圍爲:,乙方如改變該商鋪名稱或經營範圍,須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門的許可。

第四條租金、租賃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該商業物業的建築面積爲㎡,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具體情況如下:

2、乙方按____ _ __向甲方支付租金,即每_______支付一次。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支付首期三個月租金和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爲1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元。如乙方無違約且辦理完相關退房手續後,在租賃期滿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租金繳付:乙方應提前15天向甲方如數按期繳付租金(繳付方式詳見第十四條第五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後,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5、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繳交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稅費及繳交工商行政管理費。

第五條物業管理和物業服務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物業公司負責商鋪的物業服務,物業公司主要對商業用房公共部分的保安、衛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乙方應服從物業公司的管理和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水電費、排污費、停車費、等其他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的分攤費用。

2、物業服務費以建築面積計算,暫定爲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元,乙方承租該商鋪每月應繳的物業服務費爲人民幣元。日後物業公司將視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物業服務費及其交付時間、方式依物業公司的規定。

第六條商鋪的使用及維修

1、甲方負責商鋪公共設備的維修及保養。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承租商鋪、公共設備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損壞,由乙方自行承擔維修責任。如乙方拒絕維修,甲方可代爲之,由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或物業公司造成的損害。

3、乙方承租後自行裝修部分、增加或增設的設施,由乙方自己承擔維修責任。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小區內商鋪的所有權,甲方將本商鋪出租給乙方所轉讓的僅僅是使用權,而非所有權或處分權,甲方將商鋪出租後仍享有作爲業主的權利

2、甲方有權委派物業公司進行物業服務,物業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3、甲方或物業公司有權在預先發出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檢查乙方有否違反本合同之約定或違反管理規章、以及檢查或修理該商鋪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4、甲方或物業公司隨時有權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公佈介紹、修改或廢除任何有關使用該商鋪所需要遵守的規章。

5、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有權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並有權於其認爲合適的地點張貼有關出租該商鋪的告示。

6、甲方或物業公司可以讓任何人或組織根據其認爲合適的條件在小區商鋪的公共區域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等活動。

7、甲方通過委派的物業公司負責商鋪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的供應。

8、甲方有權按期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其承租的商鋪,除本合同規定的限制和商鋪統一管理規則之外,享有充分的使用權。甲方對乙方在店鋪內合法守章的經營管理活動不得進行干涉。

2、乙方須按時繳交租金、管理費及其它應繳之費用。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承租商鋪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轉租、分租、捨棄交予他人,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範圍。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須在收到通知書後的日內結清有關費用並辦理退鋪手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4、乙方不得將所承租商鋪抵押。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乙方使用該商鋪的相關經營行爲應合法,如果該經營活動違反法律及公共利益,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進行或容許他人進行任何造成噪音、空氣污染、排污管堵塞的行爲而影響鄰近商鋪或住戶。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8、未經甲方或物業公司的書面同意,乙方的僱員或代理人不得在該商鋪外或小區內的任何地方招攬顧客或派發任何小冊子或宣傳材料。不得在該商鋪外任何部份張貼任何街招、招牌或任何種類之廣告。

9、乙方承租後,自辦營業執照,自負盈虧,一切債權債務均自行負責,與甲方及管理公司無關。

10、乙方必須依時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工商行政管理費和有關稅款,逾期不交者,將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爲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退還乙方的剩餘租金和租賃保證金(不計息),並按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金的二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在規定時間內與甲方結清相關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商鋪及有關設施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租金、租賃保證金、違約金。

2、下列事項非甲方的過錯而致,甲方無需對乙方承擔責任。

(1)該店鋪任何部分之損壞,或因水滿溢流,或溝渠滿溢,或甲方在該店鋪內所設之固定裝置與設備之損壞,從而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人身、財產的傷害及損失。

(2)由於防火、安全設置和其他設備停止運作而造成對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害或損失。

(3)該店鋪由於電和水供應上的損失、故障、爆炸及停止而造成的損害或損失。

(4)有關該店鋪及店鋪內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應自行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及向保險公司投保,甲方概不負責乙方由此帶來的損失。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遲延繳交租金、物業服務費及其它應繳之費,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支付違約金。每遲延一日,應按所欠繳金額的‰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工作日未能繳足租金或物業服務費及其它應繳之費(無論是否已獲正式通知催繳),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店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所應遵守的條款時,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改正錯犯期限內,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店鋪,停止該店鋪水、電等的供應,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因乙方措施不當而致店鋪受到害蟲的侵害或暴風雨的破壞,或因乙方或乙方僱傭人員的故意或疏忽使店鋪遭受任何損毀,乙方須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方面的義務所構成的違約行爲,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須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在決定乙方是否有違約時,乙方之僱員或獲准使用人之任何過失或違約行爲即以乙方本身之過失違約行爲論。

第九條不可抗力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該店鋪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內發生所有權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爲並已結清租金或相關費用,甲方應在屆滿後天內將租賃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

2、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該店鋪大門及所有的鑰匙交給甲方。乙方對於嵌入牆體、天花板、地面的固定裝修,應按照經甲方同意施工的施工圖紙標準及結構原狀交付於甲方,不得予以拆除。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的,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租賃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保留追償的權利。

3、甲方對其在租賃期間的裝修投資不予補償。

4、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乙方應在日內清場完畢並辦理退租手續。否則甲方有權在相關獨立第三方監督物業管理公司或公證機關等將該房屋內所有非屬於甲方的財物清理出該房屋,由此產生的搬遷費、見證或公證費、保管費、公告通知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相關財物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對租賃房屋內屬於乙方的財產甲方有權留置。甲方不留置的,由甲方異地保管並通知乙方保管地點及領取期限。領取期限屆滿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仍未領取甲方代爲保管的物品,視爲乙方自動放棄上述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按照自己認爲適當的方式處置該遺棄財產。處置後所得款項用於支付乙方欠付甲方的款項及甲方代墊的搬遷費、公證費、保管費、評估費、通知費等費用。遺棄財產處置所得款項不足清償上述債務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

5、無論因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收回房屋或是因乙方違約甲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騰退房屋,在租用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之前,乙方仍應負擔實際佔用期間的房租、物業管理費及合同載明的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

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作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租金及其他費用的交付方式:1、現金( ) 2、支票( )3、銀行轉賬( )甲方開戶銀行:賬號:

6、免租期:起租日起個月爲免租期,即自日止。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需繳交物業管理費和其它應繳費用。

7、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蓋章(身份證號碼):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2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簽訂寫字樓租賃合同條款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一切違法違規的事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電費、水費、工資、管理費、電話費,稅費及租賃稅費等一切由經營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所有建築物及基本設施,除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的自然損壞外,一切屬乙方故意,無意,人爲及安全事故造成損壞,乙方負完全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所有損失。

(七)乙方不能影響其他租戶的經營辦公,不能損害其他租戶的利益。

(九)違約責任,甲方如在合同期間,提前收回出租的寫字樓,需提前一至兩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違約除退回______元押金外,亦需補償______月租金給乙方作爲賠償。乙方違約,沒收所交押金。

(十一)乙方如發現大樓有質量及其它危險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工作人員反映,及早維修及排除危險。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天災人禍除外。

九、合同期滿,如乙方不續租時,乙方需將承租的寫字樓按原來交付使用時交還甲方,(甲方同意改變的除外)如有損壞之處,乙方必須負責維修好或按價賠償。合同期滿或乙方違約,乙方所投資的添加增建的不動財產無償爲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人爲損壞,屬於動產物品,乙方須及時搬走,逾期______天不搬走,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十、如乙方延遲交付租金超過_____天,視爲乙方違反合同,甲方隨時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沒收押金,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甲方有權留置扣押乙方的財產設備,可拍賣優先受償租金及違約金。

十一、如甲方發現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資現象,甲方有權採取措施要求乙方支付工資,維護甲方權益。

十二、如乙方拖欠資金並隱匿,甲方無法通知,甲方可在出租樓張貼通知或在東莞日報通知乙方,均可視爲有效通知。

十三、如在租賃期間,屬政府徵收拆遷需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只負責返還押金,但不再做任何賠償給乙方。

十四、在合同期限內,如雙方有糾紛,糾紛本着平等協商解決,也可由律師主持調解,調解不成,可起訴至東莞人民法院審理判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已作充分理解,自願簽署本合同,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財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25

寫字樓租賃合同範本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於 年 月 日簽訂位於北京**大廈商業物業 * 層*單元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第一章 承租區域與用途:

1.1 甲方合法擁有坐落於 (以下簡稱“承租單元” ),甲方同意將該承租單元按 (以下簡稱:面積): 平方米租予乙方。

1.2 承租位置見附件一平面圖上以陰影顯示承租區域。

1.3 承租單元經營範圍只限承租方在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辦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賃期限:**年

第三章 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等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築 面積 ㎡計算,月標準租金爲人民幣 元/㎡。

(日標準租金=月標準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爲付款單位,即每次支付三個月租金。

3.1.2 合同簽約後乙方應在 3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預付三個月的租金,起租日後該筆租金自動轉爲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續後乙方應在每公曆月的前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全額繳付當季度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之外乙方應付的其他相關費用,其他相關費用見附件1。

3.1.4 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乙方須按3.1.1條款約定的標準租金,按實際承租日期將差額補齊。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曆月的前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的當月全額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即按實際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數計算直至向甲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之日爲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過應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滯納金,甲方除有權收回承租房外,乙方還須支付:應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滯納金、同時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2 保證金

3.2.1 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1個月的標準租金和1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作爲支付租賃房屋租金的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

3.2.2 如乙方在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付費用,則甲方應於租賃期終止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3.2.3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要求將支付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爲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業管理中心的物業管理費、滯納金等費用或因乙方責任造成他人損失賠償損失方的賠償金的抵扣、衝抵或賠償費用。

3.2.4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依據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所付保證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保證金。

3.3 物業管理費、其他各類費用

3.3.1 物業管理費月標準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合計:*元/月)。

3.3.2 不足月物業管理費按下列辦法計算:

(物業費月標準×12÷365)×租用面積×本月實際天數

在承租期內,乙方除應自覺履行交納房屋租金、物業管理費。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等乙方可以支票、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乙方直接支付給甲方。

3.4.2 物業管理費交付辦法和時間與交付租金辦法和時間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匯款方式交納租金、保證金及物業管理費等過程中產生的手續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交房標準、改造、裝修及維護

4.1 乙方在合同簽定後,按約定向甲方繳納完畢首月保證金、租金後,甲方開據《入住通知單》,乙方持《入住通知單》前往物業管理中心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對於消防、 、 設施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書面批覆後,方可實施裝修改造。該批覆手續的辦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相關機構自行進行,甲方應協助辦理相關甲方應盡義務的手續。

4.2 雙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標準辦理交驗手續。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廈統一安裝的商業入戶門,乙方在裝修時不得改動,如必須改動應徵得甲方、物業管理中心的同意並取得書面確認後方可實施。

4.4 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交還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給予裝修補償。

4.5 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或申請進行承租房屋改造、裝修時,應按物業管理中心要求客戶入住、改造、裝修的規定,完善審批備案手續,並須認真閱讀與大廈裝修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大廈《裝修手冊》、《客戶手冊》的規定。

4.6 乙方的裝修方案未獲得物業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和經營用品的安裝及擺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裝修材料的,乙方須聲明對裝修材料的安全性負責,並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應確保其裝修工程不會對承租房屋和大廈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其他用戶正常使用大廈或正常使用單元房屋。如因乙方委託的裝修公司違反規定,乙方應賠償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4.8 若由於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或中央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裝電氣、設備及管道、線路使用不當、維修不善;或因裝修產生各種污染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9 承租房屋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若由於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戶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爲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4.10 對於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還

5.1 無論屬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乙方無需把承租房屋恢復到原交房裝修狀態。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26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及其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等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自有的坐落於東山大道__B座的套房110平方米寫字樓出租給乙方作爲辦公場所。

二、合同簽訂時,乙方應一次性付給甲方押金 元(不計息)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中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一次性無息退還。

三、甲方將上述套房交付給乙方使用時,乙方必須在開始計租之日起按季度預付的租金。以後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甲方交納租金。從計租之日起,物業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視收視費、電話費、寬帶費、停車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計租之日爲 年 月 日開始。租金每季度爲 元(人民幣大寫: )。乙方採取按每個季度爲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預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給甲方,乙方應當在每季度租期屆滿前10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五、租賃期滿時,乙方如需續租,須提前壹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續租第 年起租金按不高於3%—— 5 %遞增。

六、乙方承認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時,本套房完好無損。合同期間,乙方保證房屋結構及其裝修飾物完好,不任意破壞,造成破壞的願意修復原狀並費用由乙方自付。租賃期滿不續租時也必須完整無損交付給甲方。如有毀損要按甲方要求恢復或清理乾淨。退租時及時搬出傢俱、用品等,如未及時退出,則由甲方處理。

七、租賃期間,不得改變房屋用途,安全問題由乙方完全自負並遵守物業管理規定和樓紀樓規,不得影響鄰里生活、辦公,不得在本租房內進行從事違法違紀和危害社會公德活動。

八、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式交由他人使用。

九、違約責任:

①乙方未提前壹個月通知甲方又不續租的,甲方有權沒收其押金;甲方未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又不續租給乙方的,甲方除退還給乙方全部押金之外,另補償乙方壹個月租金。

②乙方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提前收回房屋,扣收押金。

③租賃期間,如一方確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並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個月的租金作爲違約償金。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一、補充條款:乙方裝修:

1、按物業的規定提供裝修圖紙一式兩份,裝修期間的物業水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水電佈局要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同意的方案、才能施工。

3、乙方不續租退出時不破壞裝飾裝修,如有破壞必須按甲方要求清理乾淨。

4、第一次裝修期間不收租金。

十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2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爲支持乙方開展業務,甲方願意將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積。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

3.使用面積(按建築面積計,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內含廚房_________間,衛生間_________間;房內設備有:電錶_________個,檢漏開關_________個,電話線_________條,電話機_________臺,(號碼:_________),洗手盆_________個,抽水馬桶_________個,淋浴器_________個,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個。

第二條 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爲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費用及交納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房租爲人民幣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電話使用(不代辦查閱電話費用明細賬)、供水、供電、電梯、保安,公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公共場所清潔衛生等綜合服務,甲方向乙方收取綜合服務費,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標準收取,即每月收取綜合服務費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乙方必須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間,其水電費、電話費由乙方負擔,乙方當月的水電費和電話費按水電及電信部門收取的金額在下一個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費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對工作用房的維修(如屬乙方使用不當造成需維修的項目,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確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爲乙方提供電話通訊設備(以下簡稱tel),tel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本協議期滿甲方在乙方已辦妥退房手續,並交齊所有有償費用,按時遷出後,將本協議規定的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證金、綜合服務費的標準不變。

5.甲方不承擔因乙方對工作用房進行裝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財產、人身安全等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五天內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電話及通話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國際長途:_________元/部;國內長途:_________元/部;市內:_________/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2.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綜合服務費、水電費、電話費,逾期不交者須繳交滯納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交費用總金額的30%向甲方繳交滯納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於開辦獨立覈算的企業,不得將其轉讓、轉租、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2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積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於市路號大廈內,房號爲號,

建築面積爲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裝修及設施,以實物爲準。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僅作辦公場地使用。

四、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租金、物管費等費用及其支付時間

1、租金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元/平方米計算,物管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15元/平方米計算(該費用包括租金、物管費、水費以及在大廈物業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間內開放空調、暖氣的能源費,不包括室內的電費、電話費和燈具等的損耗費)。

2、上述費用以每個月爲一結算支付週期。首期費用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支

付。以後每期費用,乙方在上期費用支付屆滿前的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證條款

爲保證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同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元人民幣。租期屆滿,乙方將租賃房屋及設施、設備以原狀歸還甲方,甲方在收房後三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它設施、設備,且拒不照價賠償的。

2、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清租金、物管費等費用超過十個工作日。

3、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賃期內,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按約定收取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的裝修及設施符合本合同約定。

3、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調換或轉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房屋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設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壞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如確需變動,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能更改,並不得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和安全,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損壞房屋內的裝修及各種設施、設備。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所租房屋的性質,不得將租賃房屋作爲生產、加工等的場所。

5、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時及時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良好再租賃狀態歸還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利益,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以及會對大樓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活動。

7、乙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並積極配合物業管理機構對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費等費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若逾期十個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費用,除每日按每期費用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採取強制措施責令乙方搬遷,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設施、設備須照價賠償。

4、租賃期未滿,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租房屋轉租、轉借、調換給第三方,所交保證金、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甲方不予退還。

十、其它事項

1、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

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並重新簽訂

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業管理方面的有關事項,乙方應遵守大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

管理相關規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設備、設施損壞,並導致不能正常運轉

的,所造成的損失各自承擔。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將爭議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商議,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籤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寫樓租賃合同要注意的十個問題

1、出租方出租合法性,例如產權證明(或經營權證明)。出租許可證明,出租方的營業執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權證明。

2、出租標的物(即承租房屋)的定義和描述是否準確,及房屋的交付狀態。

3、租金相關費用所包涵的內容及收費標準和付款方式。

4、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5、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6、對承租單元續租、擴租、轉租或優先購買權的約定及條件。

7、對不可抗力事件的約定。

8、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負責條款。

9、對合同終止及相應處理辦法的約定。

10、雙方爭議的解決方式。

寫字樓租賃合同(三) 篇2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辦公使用。

2.2 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 租賃期限

3.1 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 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4.2 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先付後用;第一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五、 其他費用

5.1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 □水 □電費 □電話 □網絡使用費 □物業管理費 □租金稅費 □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2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六、 房屋修繕責任

6.1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 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轉租的約定

7.1 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 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 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 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 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 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_______天,乙方認爲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_______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 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運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 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 乙方的責任

9.1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 拖欠租金累計_______月以上的。

9.2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 甲方的責任

10.1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_____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

10.3 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並將剩餘(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4 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並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 其他條款

11.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補充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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