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車輛租賃協議書(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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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1

貨運車輛租賃協議書

貨運車輛租賃協議書(通用13篇)

出租方:

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自願租賃甲方東風牌貨車。車牌號爲:川43836

二、租賃期限:暫定一年協議生效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風險擔保金20220元。

三、租賃費用:¥5500元/月租金先交後使用每月25日交次月租金。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接收車輛時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乙方租用不到半年的扣風險擔保金總額的100%,到半年以上的扣風險擔保金的50%.本協議到期後乙方須保證車輛完整無損歸還給甲方。

六、其他約定:

1、甲方提供出租車輛,行車的相關手續必須齊全。

2、乙方在租賃期內的一切油耗、修理費及相關費用等由乙方全部承當。

3、乙方在租賃期內所承運的各種物資,無國家違禁品,否則,因此而產生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後果,由乙方承當全部責任,並還應支付甲方的間接和直接損失費¥20220.00元

4、乙方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經濟後果和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當全部責任。同時,另行支付甲方間接和直接損失費¥20220.00元

5、本協議到期後,乙方應及時歸還車輛給甲方,如需繼續租賃,則另行協商租賃的相關事項。

6、年審費用1000.00元內由承租方負責,1000.00元以上由出租方負責。出租方將油加滿交承租方,承租方歸還出租方時需將油加滿。

7、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8、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9、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

年月日

貨運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爲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爲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 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  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xx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爲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係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戶,在客戶交納相關費用後,爲客戶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並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戶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戶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後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 普通客戶收費 會員收費

公里以內   元天   元天

公里   元天   元天

公里以上   年檢證、稅訖證、養路費證,並保證這些證件在租賃期內持續有效。

4.租賃服務

4.1 出租方同意,其爲非獨佔、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

4.2 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應免費提供救援服務及維修。

4.3 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車輛無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保養、年檢、故障、事故等)時,出租方須立即無償向承租方提供與車輛相類似的替換車輛。

5.車輛保險和理賠

5.1 出租方應自付費用按如下規定爲車輛投保,並保證在租賃期內下述保險均持續有效:

(a) 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爲車輛購置價;

(b) 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額爲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c) 全車盜搶險:保險金額爲車輛購置價;

(d) 車上(座位)責任險:保險金額爲每個座位__________萬元;

(e) 玻璃單獨破碎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

5.2 在租賃期限內,若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由出租方自行處理解決。

6.租金

6.1 每月租金中包含有__________公里的汽油費以及司機的固定勞務費。

6.2 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時,出租方應向承租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商業發票。

6.3 主合同提前解除時,出租方應按當月實際使用天數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6.4 除了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外,承租方無須再承擔出租方及其司機的任何稅費或責任。

7.出租方的義務

除前述規定外,出租方還應履行如下義務:

7.1 出租方應確保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排他的佔有車輛,並保證車輛的行駛性能和各項內置設施處於良好的狀態,車輛內外清潔乾淨,無異味。

7.2 在租賃期內,出租方應對車輛及隨車證件、備件負擔保管義務。

7.3 在租賃期內,非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損毀、滅失、賠償責任或政府處罰,出租方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7.4 未經承租方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方不得更換其委派的司機,也不得轉讓或轉委託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給第三人。

7.5 在承租方佔有車輛後,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該車輛出現缺陷或遭受損害或毀壞,或者發生其他並非承租方過錯而引發的事件,使得承租方無法爲本合同的目的而繼續使用車輛,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車輛。

8.承租方的義務

8.1 承租方不得利用車輛從事商業運輸,體育比賽,以及非法活動。

8.2 承租方須按時支付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

8.3 承租方應當尊重司機,不得迫使司機從事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爲。

9.司機的委派和義務

9.1 車輛的司機由出租方委派。出租方委派的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須具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

9.2 出租方派遣的司機應當安全駕駛,確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9.3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司機:

(a) 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

(b) 無論何種原因,一個月內連續缺勤3天或一個月內缺勤4天的;

(c) 違反承租方的人事勞動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上下班,服飾,禮節等方面的規定;

(d) 患有傳染病或其他不適於駕駛車輛的疾病的。

9.4 司機在履行本合同的駕駛服務時,因其過失而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出租方應當負擔。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人籤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爲一年。在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本合同於租賃期的最後一日終止。若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仍有未履行完畢的車輛交接單,則本合同期限順延至該車輛交接單期限屆滿之時。

10.2 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將車輛用於盈利性載人運輸的;

(b) 承租方利用車輛進行非法活動;

(c) 承租方擅自在車輛上設定抵押或轉讓車輛的。

10.3 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 出租方破產、解散、或喪失經營車輛租賃業務的資格;

(b) 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9.3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司機;

(c) 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7.5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車輛;

(d) 如出租方因其它原因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且在承租方將該違約書面通知出

租方後 5天內未予糾正;

(e) 除前述規定以外,如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

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0.4 在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除終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權取得的索賠、租金和賠償外,任何一方須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應義務。

10.5 雙方同意,本合同無論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無權就本合同的剩餘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進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賠償。

11.聲明和保證

出租方陳述並保證:

11.1 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1 .2 其是所出租車輛的唯一合法權利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證明文件。同時,該車輛不存在任何意義上將影響承租方根據本合同使用該車輛的任何抵押與任何其他權利限制;

11 .3 其簽訂、履行本合同不構成對第三方的違約或對第三方任何權利的侵犯,亦不會使承租方對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12 承租方陳述並保證:

1.2.1 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2.2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遵守中國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

12.保密

2. 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其關聯方的任何信息。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本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3. 其他

3. 本合同的解釋、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2 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3.3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籤並蓋章後生效。

3.4 本合同的附件爲:附件a《車輛交接單》、附件b《保險單憑證》。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內容,不得擅自修改。

3.5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爲刪除。但本合同的其餘條款仍然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3.6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職務: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

貨運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爲有序地開展運輸業務,更好地爲運輸戶謀利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汽車掛靠(代管)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自籌資金自購**牌 型 * 色汽車 輛,車牌號: ,車駕號爲 ,發動機號。乙方自願將該車“掛靠”於甲方,交甲方代爲管理經營,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車輛證照所有權(管理權)歸甲方。

第二條: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車轉售或抵押擔保,如乙方需將車輛轉售,轉售前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併到甲方辦理過戶手續,向甲方交納過戶手續費。

第三條:乙方車輛掛靠交甲方代管後,甲方爲乙方代辦各項手續(費用乙方自付),交付乙方使用,並確保乙方貨物運輸的道路暢通(嚴禁違規、違法、違禁物品運輸)。

第四條:甲方收取乙方掛靠費 元/年或代管費 元/年,甲方力爭多方聯繫貨源,使乙方有更多的貨物運輸,爲運輸戶謀取更多的利益。

第五條:該車輛營運年限爲國家規定的車輛營運報廢期(含各種因素而提前報廢),該車報廢后,乙方應在**日內將車輛牌照及其他所有證照交回甲方,車輛報廢殘值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乙方車輛在上戶前,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辦理保險,保險費由乙方出資,甲方負責辦理。該車次年保險,必須由公司統一辦理,乙方按時在上年保修期前十日以前繳納保險費用,如乙方不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要求繳納保險費,其逾期期間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及安全事故責任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該車上戶後,乙方應嚴格按照上戶的技術參數營運,乙方不得將車輛擅自改型,如乙方自行做主改型,後果自負。

第八條:乙方按時參加季檢、年檢,甲方負責代辦有關手續,所需花費由乙方承擔,逾期不參加季檢、年檢者,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後,自 年法規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貨運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爲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爲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出租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承租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貨運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誠信、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客車接送職工上下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議項

1.租車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2.車輛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19座空調客車1輛用於接送職工上下班,所租車輛應符合市內包車的安全、衛生和準運要求,各種手續合法完整,車輛性能好,設備齊全,安全可靠,舒適衛生。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上述要求或更換車輛。

3.運行路線、班次和時間

詳見甲方提供的《班車線路站點表》,所租車輛的具體運行班次和時間由甲方制定班車運行動態表,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車運行動態表準時調運車輛。

4.能力保證

爲確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職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諾每個運行班次能同時提供適合甲方需要的每輛30座或者其相符的運能。

5.租金與結算

19座空調客車的租金爲元/輛(含往返),乙方承諾各價格不高於同行業或其他相似客戶的價格,甲方臨時租車的租金另行商定,甲乙雙方每月分別對班車趟次、服務質量、運行狀況、履約情況進行統計,月底經雙方覈實確認後作爲結算租金的依據,甲方於次月20日前(遇公休和節假日順延)將租金支付給乙方,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結算票據。

二、甲方義務和權利

1.甲方應按約支付租金,如遇事情耽擱,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延期支付。

2.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班車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車(包括公休和節假日)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甲方如因特殊情況需拖班,應在當日當班次發車前一小時通知乙方,租金不變。

3.甲方應儘可能固定班車的乘員,乘員人數符合車載人數,協助乙方駕駛員共同搞好安全行車和服務工作。

4.甲方應加強對乘車職工的教育,愛護車輛設施,保持車內衛生,遵守交通法規,車上嚴禁吸菸,不亂扔雜物,故意損壞設施照價賠償,文明有序乘車。

5.甲方應提供場地供乙方班車停放、管理。

6甲方有權拒絕租掛靠乙方運營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查驗乙方的運營手續(含保險.證照),有權對不稱職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乙方駕駛員進行教育、批評,並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甲方一旦發生掛靠和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糾正、整改。經整改後仍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由此產生或引發的糾紛、矛盾、經濟損失、法律責任一律由乙方承擔。

7.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對所租車輛的班次、數量、時間進行調整時,應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8.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在正常運行班車中,利用行李箱運送有關物品,往返於城區和廠區,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危險和污染品嚴禁上車,貴重物品自行保管。違反者,乙方駕駛員有權制止和拒載,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義務與權力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證件含租用車輛合格證、車輛行駛證、以及各種投保等相關資料的複印件。

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班車運行動態表和雙方商定的其他運行計劃,提供安全、準時、優質、高效的客運服務。

3.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所租車輛的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並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確保甲方用車需要。

4.乙方應確保所租車輛符合“車輛要求”的約定,所配駕駛人員技術嫺熟、經驗豐富、服務規範。

5.乙方應保證所租車輛乾淨整潔,定期對坐墊、靠背等設施清洗、消毒,車輛運行途中應保持車內的換氣通風。夏季車內溫度高於26度保證冷氣開放,冬季車內溫度低於12度時保證暖氣開放。

6.乙方除爲所租車輛投保交強險、三責險、附加險外,必須投保承運人險且每座投保額爲40(肆拾)萬元。投運前須將車輛駛車證及保單複印件提供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

7.乙方應確保安全行車並將乘車規定明示於車廂內,所租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導致車輛和第三方損失的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處理。如在上下車和行駛中造成甲方職工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承擔一切經濟損失、賠償費用和責任。如因甲方的原因和職工不遵守乘車規定及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8.乙方車輛和人員進入甲方廠區應服從甲方指揮,遵守甲方規章制度。

9.乙方車輛因晚點、拋錨、事故、可預見的交通管制以及其他非自然災害因素不能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到達規定站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迅速調配不低於同檔次車輛要求的車輛頂替以保證甲方職工正常上下班。如15分鐘後仍無車到達,經乙方確認後,甲方職工可合乘出租車或以其他方式上下班,費用由乙方承擔,但須票據或其他材料吻合。

10.乙方車輛因年檢、維修等停駛時,乙方應安排不低於同檔次車輛要求的車輛頂替。

11.乙方車輛應提前5分鐘到達始發站。乙方應加強對駕駛員安全行車的教育及班車運行秩序的管理,嚴格按雙方確定的路線、時間、站點運行,不得私自提前發車、遲到、串線、溜站、甩客。對甲方的投訴,乙方應及時處理和整改。

12.乙方駕駛員有權監督和規範甲方職工的乘車行爲,對違反乘車規定的職工和行爲,有權制止,並向甲方管理人員反映,對甲方職工提出的不符合乘車規定和行車安全的要求,乙方駕駛員有權制止和拒載,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13.甲方不能按約支付租金,經協商,雙方仍不能達成一致時,乙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且不免除此前應付租金,同時,甲方還須承擔違約責任,每輛車須支付貳萬元違

約金。

14.乙方必須根據甲方需求採取定車定人、專項服務方式實行日常承運服務,在接到甲方有關班車調度、服務質量的投拆後15分鐘內給予明確答覆,對於重大投拆應及時給出書面改正意見或致歉書,若對甲方投拆未及時正確處理和解決達兩次以上甲方有權做出相應處理,重者解除合同。

15.對於因車況(空調、安全性、衛生等)原因連續投拆同一車輛兩次的,乙方應更換車輛。乙方駕駛員本着服務的宗旨禁止與員工爭吵、打架,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一駕駛員一個月內被員工投拆兩次或三位員工同時投拆的乙方應更換司機,如被投拆車輛得不到明顯改善或車況達不到合同承諾的標準以及不更換甲方不認可的駕駛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5000元以內的車費以及與乙方解除合同。

五、違約與其他

1.爲方便甲方職工乘車,乙方應在所租車輛前後設置明顯標識。標識樣式由雙方另行商定。

2.除本協議另行約定外,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並簽署相關協議,否則,視作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壹萬元。

3.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雙方應就續簽事宜達成一致,否則,期滿自行終止,雙方承諾,同等條件下對方有優先續簽權。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拆。

6、本協議一式四份,各執二份,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簽章:法人簽章:

貨運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6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

二、租期爲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爲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貨運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請求並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爲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麪包)車 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爲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爲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_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_1____元處罰金。

5、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違法、違規活動;

(2)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盈利性運輸;

(4)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爲。

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_______元

爲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爲準)

2、租用車輛爲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爲,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_5_________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三、其他事項:

1、車輛交接單,爲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爲甲、乙方雙方驗收、審定交接車輛時的唯一憑據,該車輛交接單,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與合同等效。

2、提 前退租及續租:一天以上租車者,如乙方提前退租,乙方應提前4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接車後按一定的比例退還乙方的租金。如不辦理續租手續而私自延期使用,甲 方將視爲乙具有欺詐傾向並在12小時後報警,報警後所發生的一切後果應由乙方自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除交納延期使用車輛的租金外,還應交納延 期使用租金的一倍金額的違約金。

3、租用期間車輛發生故障,乙方保證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如屬乙方駕駛不當,其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私自處理,給甲方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負擔。

4、乙方在租用車輛時應自覺遵守我國的交通法規,必須安全行駛,安全停放,妥善保管,報從交警的指揮。

5、租用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應立即按正常程序處置,報警的同時通知甲方。積極配合交警部門、保險公司處理事故和保險理賠等事項。在處理交通事 故中所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付。事故處理完畢,甲方依據交警、保險公司出具的理賠處理結果以及損失的大小、停運的時間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除保險公 司理賠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還應承擔總修理費用的______%做爲車輛損失折舊費。

6、在租用期間車輛發生盜失、損壞,乙方保證立即通知甲方,並積極和公安部門、保險公司立案偵察,處理有關理賠。在此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結案後甲方依據有關部門的處理結果和甲方在此期間的損失大小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

7、長期租車者,必須在每月的_________號__________號將車輛駛回甲方住所以便安排車輛的保養與維修。如遇車輛的審驗年檢時,乙方必須無條件交還所租車輛,甲方爲其減去相應的租金。

8、長期租車者,應與甲方保持經常聯繫,如通訊地址、聯繫電話、住所、註冊名稱、傳真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9、在雙方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雙方應本着友好、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至訴訟。

四、擔保人:

乙方爲確保上述事宜的可靠性,向甲方提供同等責任擔保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此,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違約責任均可以直接向擔保人聯繫。

五、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已生效。在車輛歸還甲方,各項手續結算完畢(包括各類事故、故障、糾紛處理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貨運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8

出租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公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承租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車輛狀況

乙方所租的車型爲________,車牌號爲________。車身爲______,所有權人爲________(公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甲方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收回。租金爲每年人民幣_________。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甲方自行使用的除外)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第五條車輛保險

1、甲方爲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乙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乙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應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報案,乙方必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交車時間向乙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乙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爲違約賠償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爲準)3%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七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2)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_______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貨運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9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爲 汽車,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爲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爲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日內提出,否則視爲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貨運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過協商,就租賃車輛及施工設備機具的安全管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對整個施工現場行使安全管理權。制定並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甲方管理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單,並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項,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按甲方規定進行安全獎罰。

3、負責對首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及時向乙方通報現場危險作業環境和危險情況。

4、負責指定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路線,作業區域、卸料地點和作業時間,乙方人員和施工車輛嚴禁進入施工現場其他區域。

5、有權對乙方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檢查和驗收,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項目管理規定的設施和防護用品有權要求更換。

6、對乙方違章、違紀人員有制止權、下達整改通知權、罰款權、停工權和直至清退出現場權。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針對工作內容,劃定作業範圍和車輛行駛路線,所有的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行駛路線必須按照工作範圍固定路線,嚴禁車輛在廠內亂行、亂停,影響廠內車輛通行和正常成產活動,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2、乙方應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禁車輛帶病作業,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剎車有效,後視鏡、雨刷、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

3、乙方車輛在廠內行駛,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廠內有關的規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資,如有發現,甲方人員有權制止,由此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面承擔責任。

4、對於乙方停放在廠區內的任何車輛,甲方不負責車輛的安全及保護工作,乙方應自行安排看護人員和措施,由此造成的車輛被盜搶、破壞,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任何車輛在廠區內作業,造成對甲方、乙方人員安全事故、設備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人員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廠規廠紀,嚴禁酒後駕駛、疲勞駕駛、野蠻駕駛,嚴禁乙方人員或車輛無故進入甲方生產危險區域內,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工作人員,在甲方生產範圍內必須嚴格按照要求,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便裝進入生產區域。

8、乙方車輛的進出、停放都必須服從廠內保衛人員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保衛人員有權制止停放和進出。

9、乙方駕駛人員的資格證複印件應提供給甲方存檔備案。

10、以上協議由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 (簽字 、蓋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貨運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11

出租方(甲方): 簽訂地點: 承租方(乙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爲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車輛狀況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小型客運桑塔納輛1(壹)輛,(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顏色爲綠色。

2、該車輛車牌號爲:新B·T____ 。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租賃期限爲1(壹)年,自20_年3月1日至20_年3月1日截止。年租金:_________(大寫: ) 元整;押金:_________(大寫:)元整;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元整。乙方可先向甲方交付半年租金:________(大寫:)元整,剩餘半年租金乙方需在20_年9月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若乙方逾期不能交付剩餘租金則乙方每日須向甲方繳納全年租金的10%直至合同終止。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車輛半年租金和押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

2、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提交約定駕駛員身份證、原戶口本和駕駛證及其複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並沒收乙方的全額押金和租賃費用。

(1)乙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乙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4)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2、其車輛燃油補貼費用均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干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甲方應有的權利。

5、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車輛,並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稅訖、檢字,並承擔相應責任。

6、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乙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爲準。

7、合同到期後,甲方檢查車輛完好無損壞後需退還乙方全額押金;若車輛有損則車輛押金概不退還。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乙方負責,並承擔

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及人爲造成的車輛損壞,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要更換零部件等均由乙方負責。

3、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和其他人駕駛。

4、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

5、租賃車輛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

6、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若由乙方造成的違規操作(例如闖紅燈等)造成的有關部門的經濟罰款由乙方全部負責。

8、乙方在車輛的使用期間造成的車輛維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9、乙方在營運期間的人身安全由自己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10、乙方在合同租賃到期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歸還車輛時應保證車輛的完整性,待甲方確認車輛完好的前提下方可歸還車輛並終止合同。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不負任何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3、擔保方可以以房產證做抵押或出租車、人員擔保。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仲裁委員會或公安機關處理。

第七條:補充條款

1、本合同由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擔保人持一份。

擔保人責任:此車由等人擔保租賃,並承諾,如果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任何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有其它違法活動,無經濟賠償能力時,願爲乙方承擔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願爲乙方向甲方賠償車輛所有損失。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以上協議雙方自願達成,未盡事宜協商解決。甲乙雙方其中任意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支付對方車輛年租__________(大寫: )元50%的違約金。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駕駛證號碼: 駕駛證號碼: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貨運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1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用車信息服務,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服務形式:

乙方提供車輛和司機,將甲方人員按時接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具體安排如下:

1.行程

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用車行程和車輛型號,乙方及時備妥車輛。

2.車輛

2.1車輛技術等級爲一級;

2.2車型:

3.司機:乙方司機應持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具有駕駛員資格。

4.聯繫方式

4.1甲方聯繫方式:

(聯繫人: )

通訊地址:

4.2乙方24小時聯繫電話:

(聯繫人:)

二、費用及支付:

1(視車型不同而協商價格)。以上收費爲北京市市內商務用車價格,每天8小時,100公里之價格。如有旅遊及長途用車,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適當調整車輛及價格。

2.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爲每月1號和15號兩次,該費用含停車費、油費、司機、保險費用;

三、保險:

乙方負責合約期間甲方人員乘車時的人身意外保險。

四、責任:

1.乙方負責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2.除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無法履約外,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3.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五、爭議解決:

如發生不能協商解決的問題,雙方可向承租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

出租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貨運車輛租賃協議書 篇1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 牌汽車(牌照號碼: )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爲每月 元,共 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 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 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覈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爲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爲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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