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車租賃合同(精選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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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精選24篇)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車輛事宜,達成協議一致如下:

一、乙方應需要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起租一個月(22天工作日,駕駛員每天工作8小時,超一小時:______元/小時,星期六日工作:______元/小時)。另每月確保駕駛員休息5天,出省駕駛員補貼:______元/天,甲方租一輛,車牌號:______。駕駛員______,手機______。

二、租價及付款方式、期限:

1、月租總金額:______元,(大寫:______),包括駕駛員工資、保險、維修。

2、租車時乙方預付租車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至甲方,租車結束後付清所有餘款並提供發票。

3.車輛每月額定______公里,如超出額定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元。

三、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擁有合法的牌照,可作爲租賃用途,車輛在租出時性能良好,備胎、隨車工具齊全有效。甲方應提供所有隨車附件的清單,與乙方交接清楚,並登記有關證件。

3、甲方負責對租出的車輛投保車輛意外責任險、盜搶險、車身險和第三責任險。

4、甲方提供駕駛員應着裝整潔,行爲端正,談吐文明。

5、駕駛員在工作期間,應保持車輛整潔,不得在工作期間,做工作以外的事。

四、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使用的營業執照、公章和合同章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僞造和超過時效期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嚴禁使用甲方的車輛參加競賽及測試使用,嚴禁使用車輛進行盈利性質的運輸,嚴禁車輛運送易燃、易爆、易腐蝕品。

3、乙方負責支付租車期間的停車費、過路費。

4、乙方租用的甲方的車輛不能轉租,處理、抵押、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合同的其他權利。

5、乙方租賃期內車輛因違反交通法規而發生的記分、費用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6、如在租車期間,駕駛員多次用車服務態度不好,乙方可提出更換駕駛員。

五、其他

1、乙方的註冊名稱或地址,電話發生變更,必須及時通知甲方。

2、甲方根據中國法律購買保險。

3、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違反合同的規定,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收回車輛,終止合同,並對乙方收取相應的賠償費。

4、租期內如果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甲方與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經雙協商,可對合同條款作相應調整。

5、乙方租車期間如需延長租期,需在租期屆滿前的7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並辦理延期手續。

6、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2頁,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爲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爲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 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籤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爲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爲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係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戶,在客戶交納相關費用後,爲客戶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並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戶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戶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後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 普通客戶收費 會員收費

300公里以內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戶爲10000元,會員爲_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戶發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戶發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並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生車輛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絡。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單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收費標準爲:

救援出車費  單程拖車每公里收費   現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內  200      8            1000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_

(2) 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議第二項1、2款的規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按本規定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

承租人 (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爲用戶提供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租車服務,並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將手續完善、證件齊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型號爲 _____________,車牌爲____________,顏色爲______________,本車折價爲_____元人民幣,承租給乙方。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 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時起至 ____年 ______月 _____ 日 ____時止。

四、乙方應付租金人民幣 ____ 元整給甲方。乙方超時還車的,甲方按超時每小時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 元( 超時6小時按天計算租金)。

五、短租客戶先付清租金再用車;月租以上客戶於每月 _________ 號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納租金的,除應補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將另計收逾期租金的____% 作爲違約金。

六、乙方在租車的時候,應同時交付租車押金人民幣_____ 元整。還車時扣除應交款項後,甲方將餘款退還給乙方,但不計付利息。

七、乙方還車時,甲方將在租車押金中扣除 ____________ 元作爲違章押金,在 __________ 天內查明無違章記錄後退還給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還車,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甲方不退還租金。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還租金的30% ,租期的剩餘時間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還租金的20% 。

九、該租賃車輛只限於上海市內行駛,如需出省外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十、租賃期間限行駛 _________公里,每超 一公里 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_元;連續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後,乙方如需要續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向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的,逾期租金按每天 __________元計算,乙方除應加納逾期租金外,甲方將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 30% 作爲違約金。逾期 _________ 天都未交還車輛的,甲方將按詐騙案上報主管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並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期限全過程。

十三、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於甲方的原因對租賃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受此影響。

十四、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於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經發現其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五、在租用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 ____________ 元的標準收取車輛停運費。

十六、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十七、乙方承擔租賃期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

十八、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火時,乙方必須立即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後車輛維修索賠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承擔辦事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二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車輛不拆件,不改裝,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並由乙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維修廠進行維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解決。

二十一、租賃期內由於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延長相對的租期或減免相應的租金。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車輛每月必須定期回甲方修理廠進行例行保養,如乙方不履行保養義務,甲方將按每車每月收取  元的因車輛不能正常保養而加速車輛磨損的損失費。

二十三、擔保人作爲本合同的擔保方,保證承擔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並以個人工資、財產、物業作爲乙方的經濟擔保,包括乙方違約應承擔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擔保期限爲直至前述責任全部清償完畢。

二十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或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可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收回車輛,且並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它責任。

二十五、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並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二十六、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複印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4

租車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一、車輛及費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輛,載人數爲(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每月租金爲。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應有的權利。

4、甲方應提供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乙方將所租車輛交付甲方。

6、甲方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7、甲方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9、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或將車輛開至乙方指定維修廠,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10、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的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五、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5

甲方(承租方):

地址:

乙方(出租方):

因甲方業務發展,貨物來往增多,意與乙方就運貨、轉貨、卸貨等事項建立租車合作關係。現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因業務發展,現包租乙方汽車輛,型號爲:,車況良好。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進行覈實,如不符合合同約定可拒絕使用,並要求乙方改換與合同約定相符的車輛。

二、甲方包車期限爲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用車地點爲。

三、甲方主要權利義務:

1、由甲方提供叉車壹臺供乙方使用,叉車所用燃料費用、維修費用以及駕駛員工資由乙方承擔。

2、甲方按其所使用的車輛大小與乙方結算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爲:8.6米的車,費用爲人民幣300元/車;9.6米的車,費用爲人民幣360元/車;13米的車,費用爲人民幣480元/車。包車的駕駛員工資由乙方承擔。包車費用以方式每半個月結算一次,以每月15號、30號爲結算點,如遇節假日,結算日順延;其他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結算的,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的,可推遲結算,不視爲違約。甲方應如約按期足額支付包車等相關費用,不得無故拖延。如無特殊約定,遲延支付費用日的,且經乙方日合理催告仍拒不支付的,視爲違約。

3、甲方對乙方的規範操作有監督權、建議權,經甲方合理催告或建議仍拒不改正且無正當理由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基於雙方友好合作精神,受乙方之請求委託,甲方可爲乙方相關人員提供住宿及作業日中餐及晚餐作優惠政策支持。

四、乙方主要權利義務:

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設備齊全、無安全隱患且合法手續齊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要遵守工作規範守則和工作流程,因乙方不規範操作引起的貨物及人員等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工作時要注意輕拿輕放,如因個人不當操作行爲造成貨物毀損的,應照價賠償,並且要杜絕錯裝、混裝、漏裝。乙方作業時應嚴格注意工作安全,嚴禁違章操作,否則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每晚不遲於時需派出2名員工到漢西負責轉貨,遇有返貨的情形,乙方有協助卸貨的義務,並且白天零擔貨多的時候(注:需要明確界定零擔貨多的界線),乙方也應當協助卸貨。

3、爲保證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上班期間,乙方工作人員不得穿託鞋、不得酒後駕駛,嚴禁在車上及工作場所抽菸,如發現有上述違規情況的,將每人處以人民幣100元/次及以上的罰款。乙方自行承擔車輛的停放安全、保養、保險、年檢以及有可能面臨的交通違章罰款等與車輛及駕駛人相關的費用及責任。

4、乙方下班前要做好善後工作,作業工具應擺放到指定位置,應保持工作場地的清潔衛生和安全,注意防火防盜。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如有違反本協議之行爲,且經甲方於合理期間內建議整改仍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以其未結算的裝車費用作違約金處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地址:電話:日期:

乙方:身份證號碼:地址:電話: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車輛及駕駛員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爲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爲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爲______個月,到期後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租金每天_________元,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後支付。若租期滿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雙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停車費。保險和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責任,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於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後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原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依_____________號仲裁書,已成爲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房屋的業主,並有意自用該處房產,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與原房主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簽訂的承租上述房產的租房協議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提前終止,甲方於當日退出承租房產。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來一直未能與其聯繫上,故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_____________公證處。

3.上述房租依乙方與原房主的轉讓協議,應全部或部分歸乙方享有,但至今該房租仍在原房主___________________處,且_____________尚有_____________元押金未轉交給乙方或歸還甲方,鑑於上述情況,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取得其應得的房租,乙方承諾儘快歸還甲方_____________元押金。

4.雙方定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進行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交接手續後在本協議上籤章。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術語解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爲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爲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爲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 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 保證金:爲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 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 (JT/T 198-20xx) 。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爲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 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爲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咎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 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爲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1.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9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爲保證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達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租賃車輛名稱型號及牌號見附近一,車輛狀況見附近二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詳見附近一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力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車輛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提供租賃車輛保養。

4、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別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承租方提供暫時替換車輛。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別承擔租賃車輛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別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7、國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出租方應嚴格根據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力及義務

1、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企業代碼等證明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內容的真實性。

3、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4、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5、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示經出租方允許,別得擅自修理車輛,別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它物。

6、協助出租方按規定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7、協助出租方車輛所有權別受侵犯。別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及車輛證件。

8、保證租賃車輛由合同登記的駕駛駕駛。

9、如需續租車輛,需提早24小時到出租方輸續租手續。

1、輛牌照及有關證件,如有遺失,應承擔補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

11、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刻、地方,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檢驗交接單》登記無出入。若浮現刮、蹭、劃痕等現象或證件別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用其它相應的費用。

12、嚴禁承租車輛用於教練車使用;嚴禁用租賃車輛參加比賽;嚴禁裝載易燃、易爆、腐蝕性及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

13、別得使用承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14、嚴禁利用承租車輛從事客、貨營運;且所以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

15、押金別得用於衝抵租金。

16、承租方還車時需交納交通違章押金1元,一具月後查詢無交通違章記錄退還。

第五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爲承租車提供的保險祥見隨車保險卡。承租方自願買其它險種,費用由承租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內如發生交通保險事故,承租方應馬上通知交通治理部門和出租方。

3、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必須送達甲方指定的修理廠定損及維修。

4、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依照事故定損費用,屬於保險公司賠付範圍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它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總維修費用(以保險公司評估爲準)3%的車輛損失加速折舊費;車輛事故、修理期間,租金照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凡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所列條款內容的行爲,均視違約。

2、違約金數額爲車輛租賃押金。

3、承租方提早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3%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4、承擔方逾期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還需按應交租金總額的5%交納滯納金。

第七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人)自願爲承租方租賃車輛提供擔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所提供擔保資料內容真實有效。

第八條:合同效力及附件

1、本合同各自方簽字後生效,簽字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檢驗交接單》等作爲本合同的織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附件二、《車輛檢驗交接單》

附件三、《承租人須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租車時請以各租車公司的合同爲準!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爲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爲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 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爲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爲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係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戶,在客戶交納相關費用後,爲客戶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並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戶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戶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後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 普通客戶收費 會員收費

300公里以內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戶爲10000元,會員爲20__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戶發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戶發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並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生車輛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絡。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單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收費標準爲:

救援出車費  單程拖車每公里收費 

現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內  200 

8

1000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20__

(2) 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議第二項1、2款的規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按本規定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1、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_______噸位:_______車牌號:_______顏色: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車架號:_______行駛證號:_______納稅證號:_______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_______方向情況:_______燈光情況:_______車輛成新度:_______車輛外觀:_______隨車工具:_______其他情況:_______.

交付時公里數:交付時存油量:

2、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租用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共計_______日。

(2)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_______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元/公里。

3、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後據實結算。

4、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5、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6、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並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7、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8、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48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後,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9、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10、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11、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12、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12

一、租賃數量: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車架號:車牌號:製造廠家:

出廠日期:發動機號:

三、租賃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交車地點:

3、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元,大寫叄仟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後,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後每一個月結算並付款一次,結算時應出具租賃業正規發票。

3、結算時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日均租賃費=月租費/……天)計算。

六、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租賃結束,由出租方負責將車輛開出現場。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雙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人:聯繫人:

傳真:傳真: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13

出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 牌汽車 壹 輛租給承租方使用 。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爲 2年 ,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爲人民幣11800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車輛保險費、車船使用稅等由出租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14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爲人民幣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的方式簽訂此合同,甲方將 出租車租給乙方,租期爲________年,租車開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終止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柒萬元整)乙方在承租期間應按下列條件執行。

一、押金爲人民幣貳萬元整(0.00元)。

二、租金每月第一個月爲6200元,其餘每月5800元。

三、乙方租金必須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乙方如要不按日交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車輛,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還。

四、甲方負責提供車輛的營運手續,但是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檢車、保險、二保、繳費、修車費等,甲方概不負責。

五、乙方不得酒後或醉酒駕駛車輛,如要有類似情況讓甲方發現,立即終止合同,押金全部扣除,不予返還。

六、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一切事宜如(交通事故、被盜被搶、車輛起火、死亡)等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

七、乙方在承租期間不得轉租,不得隨意破損車輛任何部位,車到更換機油時,必須更換,上述事宜如有違背。甲方將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還。

八、甲方交給乙方車時,車輛狀況一切完好,無碰撞部位,四條輪胎完好,車輛任何部件完好,乙方在返還車時,也必須向甲方當時交給乙方時一樣,如有差錯甲方從押金扣除,作爲賠償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爲________汽車,車牌號碼____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爲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爲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

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

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

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

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____日內提出,否則視爲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照常使用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____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____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人:_____汽車租賃合同五

出租人:_____

承租人:_____

擔保人: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人、承租人、擔保人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型號爲:______汽車:______車牌號 :______車架號 :______發動機號 :______車輛顏色爲:______車輛現價值爲______元。

二、租賃期限:

1、租期爲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天______小時),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時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時止。

2、承租人在租賃期滿時不能歸還車輛或可能無法歸還車輛或需要繼續使用而需要延長租賃期限的,應當在合同到期前______日內以 (口頭、書面)方式告知出租人,在出租人同意後方可延期,租金按實際租賃期限計算。

三、行使範圍爲 (全國、省內、市內、區內、縣內)。

四、押金:

1、租賃車輛押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後一次性付清。

3、承租人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項目。

3、暫扣交通違法罰款 ,10日後經網絡查詢無處罰的如數退還。

4、以上兩項扣除後,餘數當時返還。

五、租金:

1、租金爲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天______小時)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

2、租金的交付方式爲 (一次性交付、分次交付),一次性交付的在 (移交車輛時、歸還車輛時)交付,分次交付的爲按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天)交付。

3、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每天行駛里程不應超過 公里,超里程行駛的按每公里____________元加收租金。

六、出租人須向承租人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並交付齊全的行駛證件。車輛移交時,承租人應清點隨車工具和物品,認真檢查車輛,確認車輛達到合格行駛條件後,與出租人簽訂車輛移交清單。承租人發現租賃車輛爲檢測不合格車輛的,有權解除合同,因車輛不合格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出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出租人未按時提供合格租賃車輛的,應按遲交車輛時間30%的租金承擔違約金。

八、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身份證件、駕駛資格證件應當真實合法有效,如有欺詐行爲,承租人必須賠償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出租在租賃期間發現承租人有欺詐行爲的,可以立即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九、承租人應在本合同規定的行駛範圍內使用租賃車輛,如確需超範圍使用,必須經出租人同意。未經出租人同意超範圍行駛的,承租人應按車輛價值的______%承擔違約金。

十、承租人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範性文件規定使用租賃車輛,安全行車,謹慎駕駛。如因違法造成罰款、扣分及其他損失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十一、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人應及時向報警,通知保險公司出險,並通知出租人參加處理。承租人未配合相關單位處理,致使事故處理結果有出租人義務的,承租人應全部承擔。出租人未配合承租人處理交通事故,導致承租人產生額外經濟損失的,出租人應按相關事故處理機構處理決定承擔責任。

十二、承租人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

十三、承租人應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繫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運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租賃時間超過6個月或租賃期間行駛里程超過______公里的,承租人應當對租賃車輛進行保養,保養費用(以4S店保養爲準)由承租人承擔。

十四、車輛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承租人必須向出租人說明情況,經出租人同意後方可修理,未經出租人許可承租人不得修理。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零部件、附件和設備裝置及出租人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______倍處以罰款。如發現承租人拆動里程錶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______公里,每公里______元計算,收取租金。

十五、車輛在租賃期間因非出租人責任的汽車修理、交通事故處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簽章)

經辦人:_____ 經辦人: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爲汽車,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爲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爲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爲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日內提出,否則視爲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____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有償租賃甲方客運出租汽車中標憑證書_______份。

甲方出租汽車中標憑證書號______________、甲方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租汽車名稱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時間

1.租金標準:每月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當月的實際天數租金,以後應在每個月的______日前付清下一個月的租金。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具有合法的企業法人資格,營運手續真實有效:

2.爲乙方提供頂燈、計價器、座套、滅火器等設施,費用由_______承擔;

3.負責辦理車輛全部營運手續,費用由_______承擔;

4.負責繳納第一年的車輛保險,費用由_______承擔;

5.有權依照《瀋陽市道路客運市場管理條例》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對乙方的經營行爲進行監督檢查;

6.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職業紀律、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

7.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並辦理保險理賠;

8.乙方不遵循職業道德,經教育仍不改正,情節嚴重並給甲方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暫停乙方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

2.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文明行車;

3.按時交納租金及各種代收代繳稅費:

4.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由乙方交付各項保險。其中:第三者責任險、五座的座位險及交強險、年損險、火險、盜搶險、玻璃險、不計免賠險等。交付方式:甲方代交,乙方自行交付:

5.有權依法自主經營,可僱用符合行業管理規定的從業人員:

6.有權對甲方的經營管理提出改進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必須按規定進行二級保養並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應接受行業利用車輛載體進行公益廣告宣傳;

8.合同履行期間,如有稅費增減可隨時進行調整;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正常向甲方繳納租金和稅費;

9.在合同履行期問,應按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檢車、檢表、交暴力保險等事項,如不按規定辦理出現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無特殊情況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在_______日內將營運手續交還甲方。無特殊情況下不得單方擅自終止合同。

甲乙雙方在合同約定情況出現時,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或乙方單辦解除合同應在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未繳納租金,經書面催告_______天仍不繳納的;

2.乙方擅自將車輛用於質押、變賣或拆改車輛,至使車輛無法繼續從事出租汽年運營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包車輛的;

4.乙方利用車輛從事非法活動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或者觸犯刑律被判刑入獄的;

5.乙方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及甲方管理制度,野蠻違法經營,嚴重損害甲方聲譽及形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喪失勞動能力的;

2.甲方違反政府有關規定濫收費用,給乙方帶來經濟損失的;

3.甲方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業或吊銷許可證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如有單方擅自終止合同,應按實際經濟損失予以對方賠償或按雙方約定賠償;

2.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按規定交納租金,乙方逾期交納租金,自逾期交納租金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交付滯納金;

3.因甲方責任導致乙方無法上路合法經營或被處罰,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4.合同期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終止出租汽車標書使用權,在_______日內歸還甲方一切營運手續,超出期限按規定補交租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

□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______________法院判決。

第九條

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20

出租方: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爲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

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

甲方將牌車輛,車牌號碼從年月

日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年個月天時,交付地點: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於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

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爲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

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第八條附則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地表人:法定地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2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東風雪鐵龍C5 20xx款 2.3L 尊馭型、顏色爲白色小轎車一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爲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貳萬元(20xx0元),租金陸萬元(60000元),共捌萬元整(80000元)支付方式爲銀行轉賬或者支付寶轉賬。 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清

4、 租車時間爲365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費及車輛使用中的停車費、洗車費、高速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7、 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五日內補齊其金額。

8、 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9、 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10、 乙方如有遠出自駕遊里程超過3000公里以上的里程需告知甲方,在此期間產生的保養費用乙方承擔,如在異地需要保養時,乙方保養地點必須爲甲方認可或者甲方指定的東風雪鐵龍聯網4S店。

11、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非法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 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爲。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500—1000元的違約金。

12、 承租車輛在租用期內,不得使用超過60000公里,40000公里後乙方自費保養,超出租用期限如未能及時歸還車輛或辦理續租手續的,則車輛的使用費用按照300元/天計算。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爲準)。

2、租用車輛期限內,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及保險(全險)以及正常使用非人爲不可控的機械故障維修費用,。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爲,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1000元罰金。

4、 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5、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6、雙方試用期爲30天內 ,在試用期間甲乙雙方各自有無理由收回車輛退回車輛的權力,在此期間收取正常使用時期的租金,在30天內任意一天乙方提出退車請求甲方可按實際使用天數240元每天計算,如甲乙雙方在試用期後合同期內,甲方提出收車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交納年租金的百分之二十違約金,乙方提出退車請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處理並繳納在使用期間產生的違章和罰款等相應費用,乙方在保證歸還車輛完好甲方即可按照年租金平均值退回剩餘租金和全部押金,如甲乙雙方都沒有提出收回或者退回車輛,則按合同條款照常履行。

7、乙方在租用期間所產生的違章和罰款由乙方負責,甲方保證在乙方租用前處理完違章和罰款,保證乙方車輛正常使用。

8、如遇國家政策或者重大節日會議,實施交通管制,單雙號限行或者日常限行車輛不能正常行駛,乙方負責停車費,在限行期間不能正常使用天數,以累計方式補給乙方同等天數,補給乙方限行天數後合約日期自動往後順延相應天數,也可折算租金或者折算現金給乙方。

9、租用合同到期後,甲方賣車或者再次出租本車輛,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用和購買的權力。

10、其他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補充。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22

汽車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期限

1、甲方將其所有的     車型,車牌號碼    ,從   年 月  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時止收回。

第二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   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   元,三十個工作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後餘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35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   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算。

5、乙方租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6、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7、注:如駕駛員不跟車,必須提供等價抵押。

第三條 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於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乙方義務和責任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及違章罰款,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賠償甲方全部損失,並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並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並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注:還車時暫押現金 _______元,如在租車期間沒有違章行爲,30日內退還。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駕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出車清單一覽表:

日期車 型顏 色車 號車 況公里數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23

1.出租房(以下簡稱甲方)____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1.1 出租方同意按下列車型及價格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同意租賃出租方提供的車輛。

1.2 車輛起租日以《車輛交接單》載明的日期爲準;租期非整月部分按日計算(日租單價=月租單價/30)。

1.3 租金包括:車輛租費、保險費;定期保養的'材料及人工費;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徵收的有關稅費。

1.4 其他增值服務及收費:______ 。

二、 押金、租金及支付

2.1 承租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預付租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並支付押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押金於租賃期滿,結算無誤後無息返還給承租方,但出租方有權從中暫扣違章押金,20__元/輛車,該違章押金可直接衝抵違章罰款,剩餘部分於還車後30日內返還。

2.2 非定製車型出租方於2.1所述款項到帳後的6個工作日內交付租賃車輛;定製車型交車時間由雙方另行商定。

2.3 雙方同意所有費用的結算週期爲每【 】支付一次,承租方於每次付款週期首月15日前預付本次付款週期租金。如發生其它費用,出租方於每次付款週期首月8日前提供付款明細,承租方於當月15日前同租金一併支付。

2.4 所有費用通過匯款方式支付,出租方匯款信息如下:

三、 行駛里程限制

租賃期限內行駛里程限額爲 ____ ___ 公里/月,超里程按 元/公里計費,超限額部分承租方於每次結算週期同租金一併結算。

四、 駕駛員信息

承租方承諾駕駛員固定並持有中國大陸交管部門核發的並按要求年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且持證半年以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承租方對《車輛交接單》中駕駛員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需更換駕駛員,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並附身份證及駕照複印件。

五、 本協議爲《汽車長期租賃合同》的附件,單獨簽署無效,有效期自雙方蓋章之日起至1.1所述車輛租期屆滿之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汽車租賃合同 篇2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提車時里程: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還車時里程: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爲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租車標的及期限

甲方將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車牌號:__,從__年__月__日時起到__年__月__日時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天/月),(日/月)租費用__元,共__元。此車輛只能由乙方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使用,延時租金按元/天計算。

2、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元。還車時甲方退還元給乙方,如果租賃期內乙方未發生交通違規、事故、意外、車輛無損壞,在合同結束後30天內,甲方經過諮詢交管部門後確定無交通違規、事故、意外將退還剩餘押金給乙方。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爲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保險單汽車養路費及橋費年票、購置稅等)。

2、當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生,甲方應趕往現場或者相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

3、因甲方車輛本身問題或自然原因導致車輛不能繼續使用的情況,甲方應當即更換相當檔次和新舊的車輛爲乙方服務。

4、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強制險、附加險,負責車輛在租賃期間的正常維修,負責該車全年的養路費、保險費、車檢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乙方使用戶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僞造和無效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3、如在承包期間因違章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衝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4、乙方任職司機須有C牌以上的汽車駕駛執照,不得將汽車交給無C牌以上汽車駕駛執照和駕駛經驗的他人駕駛,如違反此規定,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拒絕賠付,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及違約、違章責任。

5、乙方應安全駕駛此車輛,不能酒後駕駛,或交給喝酒後的人駕駛,或因對車輛的操作不當或不按車輛使用規定保養,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害的,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及違章違約責任,並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6、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爲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7、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車輛換機油費用(以5000公里400元計算),含半年租以上車輛還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__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9、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後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章、賠償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如劃花車身)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1、租賃期間,汽車被盜或被搶或發生自然燃燒,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

12、租賃的車輛只限在安徽省範圍內行駛,超出了安徽省範圍,必須報甲方批准,如未得批准,超出範圍行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3、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六條合同的終止

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本合同第三、四條行爲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爲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乙方爲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七條違約賠償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責任,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納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約定簽訂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合同簽定後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八條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九條糾紛解決方式

因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交納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備註(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公司/住宅):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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