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車牌照租賃協議書(精選8篇)
小客車牌照租賃協議書 篇1
甲方(車輛牌照使用人): 身份證號:
乙方(車輛牌照被使用人): 身份證號:
乙方於年月參加北京市小客車牌照搖號併成功。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輛牌照借給甲方使用。 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爲________的車輛的一切費用; 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號爲京________ 的車牌。
二、租賃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均由甲方支付並 處理,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沒有任何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
四、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爲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 (保額五十萬)。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及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 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沒有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
五、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 概不負責。
六、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在未經乙方 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等。
七、租賃期滿後甲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甲方應 配合乙方辦理車輛轉出相關手續,便於乙方自行購買車輛使用自由牌照。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
日 期:
乙方(簽字)
乙方身份證號:
小客車牌照租賃協議書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1. 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第二條、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爲元/月,每月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保證車輛按時年審。
5.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承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4.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6.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7.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9.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10.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六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1. 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保險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爲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
2. 出租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時收回車輛時,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預付租金,出租方需退還相應預付租金。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爲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小客車牌照租賃協議書 篇3
甲方(車輛牌照使用人): 身份證號:
乙方(車輛牌照被使用人): 身份證號: 乙方於20xx年5月參加北京市小客車牌照搖號併成功。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輛牌照借給甲方使用。 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爲________的車輛的一切費用; 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號爲京________ 的車牌。
二、租賃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雖然車輛購買後在乙方名下,但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 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 三、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均由甲方支付並 處理,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沒有任何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 四、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爲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 (保額五十萬)。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及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 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沒有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
五、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 概不負責。 六、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在未經乙方 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等。 七、租賃期滿後甲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甲方應 配合乙方辦理車輛轉出相關手續,便於乙方自行購買車輛使用自由牌照。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
日 期: : 期: 乙方(簽字) 乙方身份證號: 日
小客車牌照租賃協議書 篇4
甲方(車輛牌照承租人)
乙方(車輛牌照出租人)
乙方取得北京市《個人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具備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北京車輛牌照租賃給甲方使用。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負責提供一臺發動機號爲 車架號爲 車輛;乙方負責提供一套北京市車輛牌照。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相方便的原則,協助對方做好有關工作,其中甲方負責購買汽車及購買保險事宜等相關事宜,乙方負責辦理好車牌正常使用等事宜。
二、租賃期限及價格:本協議所載租賃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租賃費用:租金每月 元。該協議簽訂7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個月租賃費¥ 元(人民幣 元整)。本條所載租賃價格,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按照以下程序進行變更:
1.提出變更人需在該期協議到期前一個月提前提出變更要求;
2.租賃價格變更期限爲下一期協議期限;
3.相鄰兩個協議期限租賃價格變更比例不得超過15%;
4.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形成書面協議;
三、雖然上述車輛(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依法登記在乙方名下,但該車輛(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權利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
四、車輛牌照租賃期內上述車輛產生的一切責任、風險、費用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並處理。一切責任、風險、費用及債務與乙方無關。
五、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爲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五十萬)因任何事故給第三方(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及其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乙方沒有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也可以向甲方追償。
六、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好車輛牌照,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等。
七、租賃期內如甲方取得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乙方應全力配合辦理車輛過戶相關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時間。辦理過戶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將之前收取但未履行協議月份的租賃費用在過戶手續完成7日內退還給甲方,乙方只取得實際發生月份的租賃費用。
在甲方未取得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前,乙方因各種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至少三個月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解除合同,款項按本條前款所述處理。
八、租賃期滿前壹個月,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續租問題。若雙方同意續租,需重新簽署租賃協議。若一方不同意續租,經雙方協商無果租賃期滿後,甲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甲方應全力配合
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收回車輛牌照,車輛的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簽字認可後所形成的書面材料具有本協議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日 期: 日 期:
小客車牌照租賃協議書 篇5
甲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共識:
一:概要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指標,同時有責任協助甲方辦理車輛買賣與過戶等相關手續,以確保甲方有一個良好的車牌使用環境,並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在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證或其他需要乙方提供幫助時提供幫助。甲方: 身份證號: 擁有小轎車 終身所有權。
二:租賃時間及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期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提供車輛指標給甲方使用,租賃費爲 元/年。大寫人民幣: 。首付 元,大寫人民幣: 。餘款甲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若因延誤支付費用,乙方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期間乙方不可中斷租賃服務或給第三方使用。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證件與小客車指標書。積極配合購買新車。購買新車手續辦理完成後,身份證歸還乙方。
2、租賃期間,乙方不可將車牌指標租賃服務中斷或給第三方使用,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追求其違約責任。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費用,並賠償甲方三個月的租賃費用。
3、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甲乙雙方明確:本合同所指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若因乙方債務原因導致甲方實際財產權利受到損害,則乙方負有賠償責任。
4、甲方所購新車必須在租賃期間上車輛全險作爲安全保障。如車輛出現一切交通事故與違法行爲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責任。使用指標期間如甲方不購買全險則算甲方違約。在租賃的使用過程當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的。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
5、租約期滿後,如雙方解除協議,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甲方帶齊相關文件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需延期者,需事先致電乙方,並告知需延期的時間。
四、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爲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一式二分,雙方各執一分,簽字後生效。
3、合同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五、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客車牌照租賃協議書 篇6
甲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共識:
一:概要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指標,同時有責任協助甲方辦理車輛買賣與過戶等相關手續,以確保甲方有一個良好的車牌使用環境,並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在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證或其他需要乙方提供幫助時提供幫助。甲方: 身份證號: 擁有小轎車 終身所有權。
二、 租賃時間及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期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提供車輛指標給甲方使用,租賃費爲 元/年。大寫人民幣: 。首付 元,大寫人民幣: 。餘款甲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若因延誤支付費用,乙方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期間乙方不可中斷租賃服務或給第三方使用。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證件與小客車指標書。積極配合購買新車。購買新車手續辦理完成後,身份證歸還乙方。
2、租賃期間,乙方不可將車牌指標租賃服務中斷或給第三方使用,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追求其違約責任。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費用,並賠償甲方三個月的租賃費用。
3、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甲乙雙方明確:本合同所指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若因乙方債務原因導致甲方實際財產權利受到損害,則乙方負有賠償責任。
4、甲方所購新車必須在租賃期間上車輛全險作爲安全保障。如車輛出現一切交通事故與違法行爲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責任。使用指標期間如甲方不購買全險則算甲方違約。在租賃的使用過程當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的。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
5、租約期滿後,如雙方解除協議,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甲方帶齊相關文件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需延期者,需事先致電乙方,並告知需延期的時間。
四、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爲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一式二分,雙方各執一分,簽字後生效。
3、合同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五、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客車牌照租賃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車牌擁有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車牌租賃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持有的機動車號碼租賃給乙方使用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號牌爲:京的機動車牌照租賃給乙方使用,甲方應保證該號牌爲合法取得且該號牌無任何糾紛;在乙方使用該號牌前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以自有資金購買機動車:品牌類型車架號爲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爲__________________,機動車登記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並需自行繳納購買機動車所需的保險費(包括但不限於交強險及商業險)、購置稅、契稅、車船使用稅及登記費等一切費用。
三、租賃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車牌租賃費用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年,首年租賃費由乙方自其完成驗車上牌後三日內支付至甲方下列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續租賃費,乙方應在應在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繳納。
四、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繼續租賃該車牌的,應另行簽訂租賃協議。如乙方在租賃期滿後繼續使用該車牌並支付租賃費用,甲方未提出書面異議滿_________個月的,視爲本合同自動延續_________年。
六、乙方使用機動車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違法違章等所需支付的賠償金、罰款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需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購置車輛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車輛登記、上牌,在乙方使用車輛號牌期間積極配合乙方完成車輛的投保、理賠等各項相關事宜。在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後,甲方應將機動車無償過戶至乙方名下,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將機動車過戶給乙方之前,乙方因使用機動車(包括但不限於出租、出售等)需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的,甲方應予以配合。
九、租賃期間乙方要妥善保管車輛牌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其轉讓、轉借等。
十、甲方如想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個月通知乙方,退回乙方已繳納租賃費未發生的部分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除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甲方配合過戶的情形外,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個月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十一、乙方逾期支付租賃費用的,逾期部分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賠償。甲方不配合乙方處理號牌車輛相關事宜的,應承擔相應損失。
十二、甲方及其利害關係人對本合同所涉機動車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保證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乙方對該車主張權利。
十三、如甲方私自處理該車,包括但不限於出賣、抵押、出借等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元。
十四、如任何第三方因與甲方的糾紛,而對該車主張任何權利,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按實際損失賠償乙方,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元。
十五、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十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小客車牌照租賃協議書 篇8
出租人(甲方): 註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汽車牌照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所購車輛資料及權屬
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公司的名義購車,已購汽車相關資料如下:車 牌 發動機號: 製造廠家:2、所購車輛的實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第二條:購車費用
1、 乙方自行承擔費用如下:
1.1購車款:人民幣元整(¥______ )。
1.2相關費用(購置稅、車輛保險等合計):人民幣元整(¥______ )。
2、所有交款憑據及《機動車登記證》均由交由乙方保管。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乙方取得牌照後止。
第二條: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人民幣 元整(¥______ )。
2、付款方式:乙方須在牌照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_日內一次付清。
第四條:甲方責任
1. 在協助乙方辦理完汽車上牌事宜後須將購車發票原件、車輛行駛證原件、保險合同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2. 在牌照租賃期乙方如提出合理的需甲方協助辦理關於車輛報損理賠事宜時,甲方需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3. 租賃牌照所屬車輛的權屬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予以任何方式進行使用、佔有和處分。
4. 因乙方實際佔有並使用該車輛,甲方不得做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行爲,在甲方使用過程中,涉及必須甲方出面簽名等事項應給予配合。
5. 在租賃期乙方如取得自有牌照並在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後,甲方應無條件、無償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並按未到期租賃月數退還租金。
第五條:乙方責任
1. 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繳納各種車輛保險。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 租賃期內如乙方取得自有牌照要求甲方過戶,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並承擔過戶手續中的所有費用。
第六條:補充條款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