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場地租賃合同(精選2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3.05K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精選23篇)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爲▁▁▁▁▁▁▁▁▁▁▁▁▁▁▁▁▁▁▁▁▁。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租金

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_________________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_________________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

第十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地租賃合同範本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乙方____:

根據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憑甲方____________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憑場地及用途乙方租用甲方____等,用於________________.

二、租憑時間 乙方租憑甲方____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憑 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租憑____等地終止日期至 年____月____日。

三、租憑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權利及義務在專用期間,甲方應確保場地設施安全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將租憑場地重複租憑給第三方。乙方因辦公需要所產生的電費按表計費,按電業部門計價標準,據實覈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續簽乙方不得利用租憑場地進行租憑用途以外的違法活動。

甲乙雙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繼續履行協議,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 :

日期: 日期: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場地進行促銷宣傳活動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推廣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協議期間乙方負責爲甲方提供活動期間場地的清潔及保安工作,乙方爲甲方提供____千瓦/____平米電量、電源線及接線設備。

2.活動期間,乙方爲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願者____名,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所提供的2名志願者進行培訓,乙方要派____名志願者幫助甲方佈置和清理活動現場,並且乙方誌願者要幫助甲方做問卷調查等推廣活動。

3.活動期間,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規劃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擴張面積或轉租。

4.乙方要服從甲方對活動的安排及管理,活動中如有未經甲方許可事宜,且經甲方勸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需在活動前五天簽署合同並將全部合同費用及活動方案交於乙方,如甲方簽署_____合同後,活動舉辦前___個工作日內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費用,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活動前必須進行活動宣傳,張掛條幅、升空氣球、飛艇、彩虹門等和散發氣球、宣傳資料等同類產品,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7.合同一經簽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銷活動之要求(除惡劣天氣因素),甲方須承擔違約金,違約金額爲全部活動費用的____%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動要求(除學校及上級單位的強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擔違約金,違約金額爲全部活動費用的____%。

三、活動中如發生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___簽約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1. 合作事項:乙方租賃____大樓外牆廣告位,並支付一定的租賃費於甲方。

2. 廣告設置地點: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號____大樓外牆,具體位置見22.1 《效果圖》。

3. 廣告規格及廣告牌製作形式

3.1 靠____一邊:____米(寬)×____米(高)=____平方米,鋼構架和射燈加電腦噴畫;

3.2 靠____一邊:____米(寬)× ____米(高)=____平方米,鋼構架和射燈加電腦噴畫;

3.3 大樓正面:____米(寬)×____米(高)=____平方米,鋼構架、三面翻和射燈加背膠噴畫。

4.權力與義務

4.1 乙方負責廣告位的規劃和廣告牌形式的設計。

4.2 乙方負責廣告牌的設計、建設、安裝、建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和租賃期內向城市管理局繳交其規定的場地佔用費。

4.3 乙方負責租賃期內廣告牌、三面翻機構、廣告畫面、電氣照明系統等申報、安裝及維護,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費用。

4.4 乙方負責租賃期內廣告牌的一切招商工作,所有收益歸乙方所有。

4.5 乙方建設廣告牌時,不得隨意加建或更改經由甲乙雙方確定的廣告牌尺寸、廣告牌形式及廣告牌的結構,以免影響建築物結構,如因現場條件的限制,可建議可行的解決方案,與甲方協商解決。

4.6 乙方與甲方協商並取得認可後,有權將此廣告牌經營權外包給第三方,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4.7 乙方在租賃期內發佈的廣告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規,並承擔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規而產生的責任。

4.8 乙方確保在同等條件下,____大樓的租戶和業主擁有優先投放廣告的權利。

4.9 乙方承擔廣告牌圖紙審覈費(______萬元內)設計費(______萬元)鋼結構安裝施工資質掛靠費(______萬元內)甲方工程師驗收費(______萬元);如在簽訂合同後,因圖紙審覈費、甲方工程師驗收費額外增加或甲方的原因而產生其它的費用,乙方無需負責。

4.10 甲方有責任協助公關____省____市城市管理局、____省____市規劃局等政府行政部門,令該受租賃的廣告位置可按規定發佈廣告,及協助乙方獲得該位置的廣告發布權。

4.11 建設期間,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創造有利的施工環境,安排好場地、用電及協助溝通的人員。

4.12 甲方作爲建築物業主對廣告牌擁有建議權和驗收權。

4.13 甲方有義務監督廣告牌的運作是否正常,如見不正常,即通知乙方。

4.14 甲方有責任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按乙方的請求,設定有利於招商的條件或環境(如:幫助乙方收集並提供租戶的聯繫資料;介紹租戶給乙方認識;協助乙方設立招商電話等等)

4.15 甲方享有建築物業主的權利,有責任在乙方的付款期內以書面的形式向乙方催收場地租賃費,並享有乙方付予的場地租賃費。

5.場地建設期: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如遇 不可抗力因素,時間相應順延;

6.場地租賃期及租賃費:

6.1 完工並驗收合格之日或 二零零 年 月 日(兩者取早發生的時間)至 二零零 年 月 日,即 年時間;

6.2 場地租賃管理費(含稅價)______元/年 ×______年=____________元;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方式

7.1 自工程完工並經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首年第一期租賃費,計小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7.2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後各一週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首年租賃費的第二期,計小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即大寫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後各一週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年租賃費的第一期,計小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後各一週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年租賃費的第二期,計小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 其它的租賃款支付方式,依此類推;

8.驗收

8.1 廣告牌完工後,由甲方、乙方委託的施工方、設計方、甲方選定的工程師或驗收機構進行四方驗收;

8.2 驗收合格後,四方各執一份驗收報告留底。

9. 質量保證

9.1 甲乙雙方應保持密切的溝通,乙方每次的畫面更換,廣告牌、三面翻、電氣照明系統等維護,應將情況全面如實地e-mail、電話、傳真或上門通知給甲方,以令甲方有所準備;

9.2 乙方須保證戶外廣告設置物及廣告畫面質量良好;如在發佈期內廣告畫面出現破損或嚴重褪色,乙方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其修復或更換,並將修復或更換的情況通報甲方;如該廣告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令發佈受影響,甲方在得到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認可後,按每延誤一天順延一天廣告位租賃期給乙方;如該廣告牌因意外暫時停止發佈,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如該廣告牌在發佈期內被政府徵用,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協商後,方能答覆政府,同時甲方還應配合乙方向政府辦理相關費用補償事宜,所有費用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9.3 廣告照明時間每天不少於______小時(廣告照明時間視季節而調整,一般爲每日的______—______)三面翻運轉時間爲每天______個小時,即每日的______—______,可視需要而調整。

10.產權關係

10.1 乙方擁有廣告牌在租賃期內的產權所有權,

10.2 乙方的租賃期滿後,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廣告牌的剩餘價值之前,此廣告牌的所有權仍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處理此廣告牌的租賃權;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此廣告牌的剩餘價值之後,此廣告牌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處理廣告牌的任何事項都與乙方無關。

10.3 乙方在租賃期內和租賃期滿後甲方支付剩餘價值前,雖然擁有廣告牌的所有權,但不能因雙方的合作終止而擅自拆卸廣告牌。

10.4 廣告牌的所有權和剩餘價值的交接只由甲乙雙方操作。

11.租賃期滿處理方式

11.1 待乙方的租賃期將滿的半年內,甲方須以建築物業主的身份或建築物業主委託人的身份及時與市城管局、市規劃局等政府相關部門協商,爭取此廣告牌的擁有權、租賃權或支配權;

11.2 乙方的租賃期滿後,若甲方擁有該廣告牌資源的擁有權、租賃權或支配權,應優先考慮將廣告牌資源租賃權交給乙方,並保證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擁有該廣告資源的優先租賃權;

11.3 若乙方的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經再三思量後,無意再繼續合作下去,在沒有第三方願意承接此廣告牌的租賃權前,甲方可延遲支付此廣告牌扣除折舊費後的剩餘價值,但此期間不可發佈任何形式的廣告;在有第三方願意承接此廣告牌的租賃權後,甲方應在第三方承接此廣告牌之日起的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此廣告牌扣除折舊費後的剩餘價值;如甲方逾期不付給乙方,乙方有權阻止第三方承接單位發佈廣告。

11.4 廣告牌的剩餘價值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或由甲乙雙方認可的工程評估公司或個人評估,雙方任何一方不認可的評估公司或個人評估出來的剩餘價值都視作無效;如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和評估公司或個人的評估都無法解決的,可向當地訴訟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2.政府因素:在媒體發佈期內,如因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規、法令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中斷履行的,甲乙雙方在與政府處理完相關事宜後,應順延廣告位租賃期,其善後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3.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簽訂後發生的一方無法合理控制的、阻止並妨礙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項目義務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大雨、其它自然災害、戰爭、暴動、罷工、騷亂、譁變等。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甲乙雙方應盡力消除,並可免除責任;但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之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廣告位租賃期也相應順延。

14.安全責任:在安裝和租賃期內,因廣告牌、廣告畫或廣告牌的相關設備而造成人員、財產等損害,與甲方無關,應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在安裝和租賃期以外,與此廣告牌有關的任何責任、事故,都與乙方無關,其責任人爲甲方。

15.保密制度

15.1 甲乙雙方應保密雙方的合作關係和方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15.2 甲乙雙方應保守合同條款的祕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的條款。

16.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賃期結束且甲方已經支付廣告牌的剩餘價值之日止,如需續期,需另行簽訂合同。

17.違約責任

17.1 若因乙方無故拖延工期而影響了甲方的正常營業,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一年場地租賃管理費的______元作違約金;

17.2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場地租賃管理費給甲方,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合作和追討經濟損失的權利,並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一年場地租賃管理費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對工作一致推遲,則收款時間相應順延;

17.3 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的工期延誤、合同不能履行等,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7.4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並友好協商,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非責任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7.5 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租賃期,不得因____大樓的業主或____大樓的承包商的變更而影響了本合同規定乙方所擁有的權益,否則視爲甲方毀約,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8.爭議或糾紛處理:在本合同履行期內,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可採取友好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19.在合作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20.如因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的變更,其責任與義務應由變更方的下一繼承者承擔,本合同的法律效率依然有效。

2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附件

22.1 《效果圖》

22.2 《廣告牌結構圖》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代表:___________   簽字代表: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場地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位置、面積

(一)甲方將位於 的廠房及設施(以下稱“租賃物”)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確認,租賃場地面積爲 平方米。

(二)租賃物以包租方式出租,由甲方承擔租賃期間的修繕費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費用支付

(一)租賃期限爲0.5年,即從XX年 6月1 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

(二)租賃期間乙方支付場地使用費5000元。

租賃期限屆滿前 個月,甲乙雙方協商可由乙方繼續租賃,但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承租。

第三條 租賃物的交付

(一)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向乙方交付。乙方同意按租賃物的現狀承租。

第四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租賃期間,乙方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的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等事項。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租賃物歸還甲方。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第五條 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爲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不可抗力 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且互不承擔責任。

2、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 債權債務處理

承租前的遺留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解決。

承租期間,因乙方的行爲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

4 本合同附件甲乙雙方身份複印件,土地使用證及房屋產權複印件。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場地開辦餐廳一事,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有關事宜,特訂立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租賃物業狀況

1、地址:市 路 號,

2、計租建築面積: m2。(以實測面積爲準)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 年,自 201? 年 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日止。租賃期滿,甲方若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屆時雙方可另行簽訂租賃合同確認。

三、租金、保證金、遞增及交付

1、本合同所指幣種均爲人民幣。

2、場地租金:?元/㎡/月,年租金爲 元,此後每年租金遞增,具體數額如下:

(1)租賃期間第1年租金爲

(2)租賃期內第2年租金爲

(3)租賃期內第3年租金爲

(4)租賃期內第4年租金爲

(5)租賃期內第5年租金爲

(6)租賃期內第6年租金爲

3、租金的交付

租金自乙方計租之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第一半年租金於合同簽定之日付清,以後乙方每次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半年租金。物管費每月支付一次,乙方須在每月的前10天支付當月的物管費,租金和物管費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季度租金和物管費總額的1‰繳納滯納金給甲方。

四、物業管理

乙方支付的物管費是指小區物業所收取的包括水電暖氣衛生費在內的各項費用。

五、甲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負有保證租賃期內租賃場地建築結構完好的義務,並應作好公共房屋和公共場地的維修保養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2、如果需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建築、設施、設備的圖文資料及有關行政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

3、甲方向乙方交付場地後,有義務協助乙方解決進場裝修和營業後涉及甲方需配合協作的工作。

4、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場地轉租給他人。如果本協議系由甲方租賃他人另行轉租乙方,甲方必須向乙方披露原租賃協議原件,並交乙方複印件留存。

5、如甲方租賃性質屬於轉租該房屋,本合同期限不得超過原租期,且本協議需要經過原出租方籤蓋章同意。

6、甲方提供水、電進戶,按一般商業用電量標準提供_ _千瓦的供電和 a的電錶一隻,若乙方需超標準增容,應另向甲方支付增容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六、乙方方義務和責任

1、乙方應作好租賃場地內的消防管理工作並承擔相關責任,一般防火器材由乙方自費購買(但不包括主體消防驗收時配置的消防器材,租賃期內甲方的消防器材如有遺失損壞,由乙方補充)。

2、乙方有義務保護甲方出租的房屋和甲方配置的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不得人爲損壞,如有損壞,由乙方更換或賠償。

3、乙方自行負責經營場所內的物業管理和租賃場地內設施設備的維護、維修、保養,並承擔相關費用。

4、乙方在使用場地過程中,如需對場地內部裝修進行維護、改造、更新、結構改變,必須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5、租賃合同終止履行時,乙方應將其租賃場地及附屬設施完整完好地向甲方交接,乙方不得拆除裝飾物,甲方對未拆除的裝飾物不予補償,但乙方自行購置的傢俱、餐廚具、空調、冰櫃等設施設備及店堂招牌由乙方收回並搬出租賃場地。

7、乙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合法經營,否則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不可開牆打洞損壞租賃房屋,若擅自拆改租賃房屋,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9、乙方應按時支付租金,並自行按國家相關規定按時交納綠化費、垃圾處置費、門前三包費等各種與經營相關的社會費用。

10、乙方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國家法定節假日或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連續營業,不得閒置租賃場地。

11、乙方自行承擔租賃場地內的物業保安、消防管理、治安管理、清潔衛生、房屋維修等責任。

七、特別約定

1、乙方應在進場裝修前10天將裝潢設計方案和裝修施工方案報甲方認可。

2、乙方的廣告及門頭裝飾約定

3、乙方若拖欠水、電、物管等費用逾期三十日,甲方及物管公司有權採取停止供應水電等措施,直至乙方交清所欠費用爲止。採取停止供應水電等措施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場地前的停車位所有權歸乙方使用

7、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或其它有效證件作爲本合同附件。

8、乙方若變更聯繫方式或地址,應在變更發生之日起5 日內書面告知甲方,否則因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9、租賃場地內乙方獨立使用的設施、設備如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及財產損害,一切經濟賠償及法律後果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政府規劃,行業監管部門干預或政策調整而導致本合同效力存續期間不能履行合同所確定的權利義務,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2、因市政規劃或市政設施問題造成的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3、有關本合同的修改和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由甲、乙雙方合法代表籤或蓋公章後生效,修改或補充部分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條件收回租賃場地,乙方保證金和租金不退。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①、將租賃房屋擅自改變經營項目的;

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損壞承租房屋或改變用途的;

③、拖欠租金和物管費超過30天的;

④、拖欠水、電費用超過30天的;

⑤、無正當理由連續3天或者當月累計5天不營業的;

⑥、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⑦、在租賃場地外亂停車、亂擺攤搭棚,亂設置廣告,且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租賃場地整體或部分轉租給他人的。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在乙方開業前若乙方要求終止合同,甲方除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外,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已經專門爲乙方租賃場地投入的設施設備費用。

2、在乙方開業後若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如:甲方不出租場地給乙方,或乙方不再承租場地等),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書面同意,且應支付對方3萬元作爲(大寫:叄萬元)違約金。

3、如乙方連續2個月未足額交納租金,甲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合同,如甲方解除合同除向乙方追收租金及滯納金外,乙方應另承擔免租期的租金和3萬元的違約金。

4、租賃期內如乙方將租賃場地整體或部分轉租給第三方,甲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合同,如甲方解除合同除不退還租金和保證金外,乙方還應承擔10萬元違約金。

十、解決糾紛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即房屋租賃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壹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爲。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________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 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

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

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____乙方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憑甲方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憑場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等,用於________________.

二、租憑時間

乙方租憑甲方____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憑 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租憑____等地終止日期至年____月____日。

三、租憑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在專用期間,甲方應確保場地設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將租憑場地重複租憑給第三方。

(三)乙方因辦公需要所產生的電費按表計費,按電業部門計價標準,據實覈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續簽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憑場地進行租憑用途以外的違法活動。

(二)甲乙雙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繼續履行協議,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場地租賃合同簡易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____乙方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憑甲方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憑場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等,用於________________.

二、租憑時間

乙方租憑甲方____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憑 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租憑____等地終止日期至年____月____日。

三、租憑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在專用期間,甲方應確保場地設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將租憑場地重複租憑給第三方。

(三)乙方因辦公需要所產生的電費按表計費,按電業部門計價標準,據實覈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續簽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憑場地進行租憑用途以外的違法活動。

(二)甲乙雙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繼續履行協議,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9

甲方:_____縣體育中心

乙方:_____縣_____協會

爲了順利舉辦體育比賽和XX培訓,合理利用體育場地,甲乙雙方簽訂XX縣體育中心公共體育設施田徑場租賃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體育場地權益人,即出租人,乙方是體育賽事和XX培訓運作機構,即承租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乙方租賃的體育場所名稱是XX縣公共體育設施田徑場,場所的地址是XX縣XX大道XX縣體育中心體育館。租賃的內容包括體育館內公共體育設施田徑場全部區域和體育館附屬的X平方米管理用房,租賃用途用於體育賽事和XX培訓的舉辦。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場地和房屋給乙方使用,場所租賃期間的水、電、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計____年。

第三條 租金與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金總額爲____元人民幣;租金支付方式爲____。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乙方需交納押金人民幣____元,押金在合同終止時全額退還乙方。租金爲每季度交納一次,每次交納人民幣____元。

第四條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安全、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有權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的場地和房屋。乙方在使用場地和房屋過程中,根據需要對場地和房屋進行修繕、增設設施,應將修改的方案提前___日提交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政府需要使用場地舉辦各種活動,甲方有權在活動期間暫時收回場地所有權,但需提前___日告知乙方。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將體育場地和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比賽條件,保障乙方正常進行比賽和訓練。

2.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賽事活動和足球訓練。

3.甲方應保障乙方在租賃期間的正常用電用水需求以及維護場地公共區域、廁所的正常使用情況。

4.甲方應對場地範圍內的治安進行有效管理。

第六條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乙方擁有租賃期間場地內部及其周圍一定範圍內的所有廣告收益的權利。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比賽和訓練期間,提供停車位X個,以及其他因比賽慣例必須由甲方提供的服務和幫助。

4.乙方有權無償使用甲方的停車場、洗手間等其他公共設施。

第七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具備合法的舉辦賽事和足球培訓資格,並按照體育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項目比賽。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機構法人的備案資料。

3.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體育比賽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賽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

5.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內的各項設施和器材,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乙方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使用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7.每日的9:00-18:00爲場所對外開放時間,乙方必須無條件開放場所給羣衆開展體育活動。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承租期間,甲方應保證沒有第三方主張權利,如因第三方主張權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舉辦比賽或訓練,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並支付乙方租金總價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場所內的資源,致使乙方不能正常進行比賽的,應免除相應的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___的違約金。

4.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退還押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變更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押金及利息。

第十條 有效期和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 其他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現有空閒土地一宗,對外招商,乙方願意租賃,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列下:

一、甲方對外租賃的土地位於甲方院內,南北長_________米,東西寬_________米共計_________畝。(四至平面圖附後)

二、租賃期限:

1.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租賃費及繳納方式

1.乙方租賃費按每年每畝400元計算,每年共向甲方交納租賃費貳萬捌仟元,第一年的租賃費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交給甲方,第二年的租賃費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交給甲方,今後租賃費以此類推。

四、乙方需向翟鎮黃泥莊村民補償該場地內栽植的桑樹款_________元,該款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交給甲方。

五、乙方在場地內建設所有工程建設投入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需要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時,乙方自行辦理,並承擔費用,甲方應積極協助辦理。

六、合同期內,乙方經營所需的一切證件,由乙方自己辦理,並承擔費用。

七、乙方應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期內,因國家政策調整,本合同與政策相牴觸時,按國家政策執行。

九、如因土地使用權出現糾紛時由甲方負責出面協調辦理。

十、青苗補償費每畝每年400元由甲方負責支付,合同簽訂後青苗補償費如增加時,從變動之年,租賃費按變動金額進行相應增長。

十一、合同期內,因國家規劃需徵用該處場地時,甲乙雙方無條件服從,按合同期滿交接,互不追究違約責任,租賃費按實際使用日期計算,剩餘的退還乙方,乙方自建設施的補償歸乙方。

十二、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自建設施轉租。

十三、合同期滿,甲方如需對外租賃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十四、合同期滿,甲、乙方應在三十日內辦理交接、乙方清倉離場,乙方自建設施經評估部門評估後,可按評估價賣給甲方,或者乙方自行拆除,拆遷費自理。

十五、違約責任

1、單方隨意解除合同,視爲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並繼續執行本合同。

2、乙方應按時上交租賃費,逾期不交,每超一天按欠交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連續拖欠三十天交不清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一、資產: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位置) ,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平方米租賃給乙方用於辦公用房(寫明用途)。

二、租金租期: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於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租給乙方使用,租期爲 ______年,每______年租金爲 萬______元,租金爲預付上交,協議簽字後預付每______年全______年租金。在租用期間甲方對乙方租金款______年不變。

三、房屋設施使用保護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築主體不得隨意拆建和改建;

(2)對房屋門窗內裝修格局要保護好,正常使用及時維修完善;

(3)對附表內設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損壞後及時維修和更換,但不能丟失,丟失的由乙方按樣賠償。

四、租用責任:乙方在租用期間對甲方的所有財產負全部責任,第一是保護,第二是不能發生火災,如出現一切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價格雙方協商,請法律仲裁部門鑑定。聽說房屋轉讓合同範本。甲方對自己的財產有權隨時檢查,並對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預乙方的經營權,乙方對飯店的用途繼續經營飯店,改變用途時提前和甲方協商。同意後方可進行。第三,乙方租用期間對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負,如:工商管理費、稅費、衛生、防疫、水、暖、電等等。第四,取暖甲方負責提供天然氣開口,開口費由甲方負責,其他乙方自己負責。第五,乙方在租用期間屬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後自己帶走。

五、上述條約雙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具有法律保護權。一式______份,雙方各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廣西壯族自治區陸川縣盤龍開發區順富木片廠)及生產設備出租給乙方作木片加工使用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廣西壯族自治區陸川縣古城鎮盤龍開發區,順富木片廠租賃建築面積約爲30畝,機械電力設備、地磅、生產設備租賃給乙方使用(具體參照甲方與污泥陂一、二、三隊、將福嶺隊、盤龍村公所合同書爲準)。

二、廠房租賃期限

1、廠房租賃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賃期 年。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每月租金人民幣柒仟元正(¥7000.00元)。

2、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爲一個月租金,即人民幣柒仟元正(¥7000.00元)。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

3、租金支付方式爲每次支付三個月租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爲支付月3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4、支付首次租金及保證金爲人民幣貳萬捌仟元正(¥28000.00元)由合同簽訂後三日內支付甲方,甲方開具收據。

5、開戶行: 農業銀行廉江河脣支行 戶名: 張永蘭 賬號: 6228 2706 2603 5758 826

四、其他費用

1、乙方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一個星期內付款。

2、廠房地磅的具體規格和價格(23000元含全部費用),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確認後由乙方負責採購安裝,地磅所有權屬甲方,地磅安裝費用由乙方支付,從甲方應收廠房租金中扣除。乙方租賃期間須保證地磅正常運作,如設備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損壞嚴重無法使用時由乙方賠償。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設施損壞損失無法維修及恢復時乙方須照價賠償。

2、租賃期間,乙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甲方將視乙方未經同意與他方簽訂合同無效並不再退還租金和保證金,並依法解除合同。

2、租賃期滿後,該廠房歸還時,應當完整把甲方交付乙方所有物資交回甲方,如有遺失損壞,乙方則按價賠償給甲方。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乙方須按國家要求認真做好消防、安全生產工作,如生產過程中出現員工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自負盈虧,乙方的債權債務及其它的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以甲方廠房及設備進行非法抵押、借貸或出售,如出現上述情況乙方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及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乙方可在不違反國家相關政策前提下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及增設生產設備,但原則上不得損壞原房結構,裝修及增設生產設備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租,增設設施及設備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補償。

6、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拖欠租金總額的20%作爲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7、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8、合同期中或中途終止經營時,乙方須提前一個月將工廠經營證照交還甲方。

八、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

2、租賃合同簽訂後,企業名稱不能變更,工廠的土地使用權爭議由雙方協商處理,如不能處理完善,甲方一個月內退回保證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解決,如協商無效後,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陸川縣古城鎮法律服務所存一份,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13

出 租 方 ( 甲方 ) :

承 租 方 (乙方 ):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同意將其園內 間教室租賃給乙方作爲暑期教學用,租賃期爲一個月,雙方不得隨意增減租金,租金爲 元(含期間

二、租期自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止,乙方教學時間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可在 月 日之前適當調整。

三、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作爲定金,在場地正式使用後 日內將剩餘租金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場所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桌、凳數量質量滿足乙方的教學需求,教室內的風扇配備齊全。

(二)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再次將教室轉租給他方或其他機構,同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轉租他人。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按合同內容交納定金及租金。

(二)合同有效期內,由於乙方人爲損壞所租賃的場所及設施,而非其正常損耗,造成損失的,由乙方照價賠償。使用的水電費用)。

第三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_________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層/廳)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於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免租期爲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爲租金支付方式;籤合同_________日內乙方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後再交租金_________元,然後依次交納。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稅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___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場地租賃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1、甲方自願將楚王城平方)場地租賃給乙方,乙方使用該場地開辦駕校使用。

2、甲方必須提供院內房屋兩間,水電齊全,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3、在使用期間,乙方因場地需要改造設施,費用乙方自負,但甲乙雙方共同協調周圍鄰里關係。

4、在租賃期內,租金不變,甲方不得無故上調租金。租金每年 元(大寫: ),一年一交,一次性付清。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5、甲方在三年內保證乙方正常使用場地,因其他原因無故讓乙方搬走,甲方必須賠償乙方的場地設施等一切費用(以實際投資費用爲準)。

6、甲方如三年後確實需要開發建房,需提前半年通知乙方。

7、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16

出 租 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發展通信事業,擴大國家公衆通信網的覆蓋區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就租用通信基站用房/地等事宜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租賃標的

租賃標的採用以下第( 1.4 )種方式:

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 樓頂的 平方米場地用作乙方自建輕體房作爲無人值守基站機房,並提供樓頂平臺供乙方自行安裝室外天線設備。乙方可根據基站需要安裝框架或支架。甲方提供院內相應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樓內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應纜線。

1.2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 的 平方米房屋用作乙方建設無人值守的基站機房,並提供樓頂平臺供乙方自行安裝室外天線設備。乙方可根據基站需要安裝框架或支架,以及對房間進行機房改造。甲方提供院內相應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樓內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應纜線。

1.3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 樓頂的 平方米場地用作乙方自建基站,提供樓頂平臺供乙方自行安裝室外天線設備。乙方可根據基站需要安裝框架或支架。甲方提供院內相應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樓內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應纜線。

1.4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楊崗村的 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設通信塔(塔)及無人值守基站機房。甲方提供基站所處宗地內相應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樓內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應纜線。

1.5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 的 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設通信塔(塔),並提供位於 的 平方米房屋用於建設無人值守基站機房。甲方提供基站所處宗地內相應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樓內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應纜線。

第二條 租賃房屋、場地產權應明晰

2.1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以及對房屋及場地擁有合法權利的證明文件,並提供複印件交乙方留存。甲方應保證對租賃房屋及場地擁有完全產權,排除任何第三方對於本場地及房屋的利益要求。如因第三方主張權利,影響乙方租用房屋或場地的,甲方應承擔乙方搬遷費用, 退還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租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相應損失;如乙方繼續租用的,應當酌情減免租金。

第三條 租賃期限

3.1因乙方建設的是國家公衆通信網,應儘可能保持機房位置固定。該房屋、場地租賃期爲 10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合同到期後可續簽,甲方需優先乙方確認是否續簽合同。租賃期滿前,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5天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3 租賃期內,因不可歸咎於乙方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繼續使用房屋或場地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未履約時間比例退還乙方已預付的相應租金。

第四條 租金價格、付款方式

4.1 租金價格:雙方商定,本合同年租金爲人民幣(大寫): 伍仟伍佰 元/年,(小寫:5500元/年)(含稅);其中房租年租金爲人民幣(大寫): 元/年,(小寫: 元/年)(含稅),場地年租金爲人民幣(大寫): 伍仟伍佰 元/年,(小寫:5500元/年)(含稅)。總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伍仟伍佰元整 ,(小寫: 5500 元/年)(含稅)。稅金由甲方承擔。

4.2 租賃期內房屋及場地的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均已經包含在租金中,除電費、水費及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無須再就房屋及場地的使用事宜向甲方或其他方支付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取暖費、空調費、燃氣費、公共設施維護費、維修基金等費用。

4.3付款方式:由甲方開出合法稅務經營性租賃發票,乙方根據本合同甲方確定的帳戶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支付。

4.4 付款時限爲:合同雙方簽字後基站開通運行並收到正規租賃發票後 30個工作日內支付第1年租金。此後,每年租金在合同約定租金的基礎上維持不變,每次支付時間爲合同履行每屆滿一年,乙方收到甲方租賃發票後 30 個工作日內交清下年度的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郵政儲蓄

帳 號:

戶 名:

第五條 租賃房屋、場地的改造、裝修

5.1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場地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乙方設施的保養和維護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6.2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未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6.3乙方可根據需要在不影響房屋安全及建築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對租用的房屋進行裝修及安裝,自主決定施工單位及有關通信設施設備的安裝。甲方應提供施工便利,並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管理費用。

第六條 用電及電費支付採用以下方式

6.1根據乙方的通信工程和基站設備運行的需要,甲方同意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不少於 kw的用電需要,同時承諾在甲方有電源使用時不得無故中斷給乙方的供電,以保證乙方通信基站的正常工作。電費按照以下第 1 種方式進行結算:

1、由乙方自行與電業局籤協議,直接搭接電業局電源解決,但甲方需提供施工中的方便。乙方基站電費由乙方自行與電力局結算。

2、電費由乙方與甲方進行結算,每季度/半年/年一次。結算金額根據甲方提供電源處電錶或乙方機房內電錶的計量據實進行結算,電價按 元/每度(含稅)支付。

3、電費由乙方採取按季度預付的形式支付給甲方,在預付下一季度電費後,如果合同終止或基站停止運行,則應根據電錶產生的實際計量按多退少補的原則結算電費。電價按 元/每度(含稅)支付。選擇以上第2或第3種方式進行電費結算的,經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一致認可用電數額後,由甲方先提供電業局繳費發票複印件和地稅局正規收款收據(單位)。/甲方先提供電業局開具的與合同名稱相符的繳費發票複印件或地稅局開具的發票(私人)。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發票收據後,在費用分攤單上蓋章簽字認可後,在 30 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轉帳方式支付電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7.1 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7.2 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7.3 遇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政策性房屋拆遷,甲方應提前三個月向乙方提出解除執行合同,並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用於租賃房屋(或場地)建基站的租金。

7.4本合同簽訂後,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場地產權發生變更,按以下方式處理:

1、如甲方轉讓房屋,應提前 3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購買該房屋,則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可充抵購房款。

2、租賃期內,房屋所有權人或經營管理權人發生變更的,本合同對變更後新的所有權人或經營管理權人繼續有效,新的所有權權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承繼本合同甲方的所有權利義務。甲方應向新的所有權人或經營管理權人如實告知房屋及場地租賃情況、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並作好交接工作,不得影響乙方正常使用。

3、無論甲方的產權發生何種變更,乙方放置的各種通信設施所有權均歸乙方所有,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各種通信設備與設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關係協調工作,若因關係未協調到位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方應按實際情況退還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及其利息。

8.2 在租賃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面解除合同,除當年的租金退還給乙方外,還需賠償0.5倍年租金作爲違約金。

8.3 合同簽訂或乙方支付給甲方房屋(或場地)租金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基站設備正常開通運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則甲方需退還乙方租金,並承擔安裝和拆遷基站的工程費用。

8.4甲方不得無故阻撓並應協調確保乙方自由進入房屋、場地。因甲方原因影響乙方施工、運行維護,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8.5如果有人就乙方對房屋或場地的使用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稱“侵權指控”),聲稱乙方侵犯其合法權益,甲方應負責解決全部糾紛、承擔全部責任,且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應賠償乙方就此所承擔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上述侵權指控中所產生的通信設備重新選址及搬遷費用、訴訟費用、調查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生效法律文書中確定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導致出租房屋毀損或造成損失、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雙方或一方應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20日內以書面形式告之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10.2“不可抗力” 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嚴重妨礙雙方或一方履行 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的事件或現象。包括地震、颱風、洪水、水災、戰爭等。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 甲方應允許乙方的技術人員24小時隨時進入場地進行維護工作,並給予積極配合。

11.2 甲方同意乙方安裝專用的接地裝置,如因沒有條件安裝接地裝置時,甲方同意乙方將接地裝置連接到甲方的接地網上。

11.3 甲方同意乙方修建通信管道和引入光纜到乙方租用甲方的房屋內,如乙方修建通信管道破損甲方場地,由乙方負責將其恢復原狀。

11.4 爲維護雙方合作,甲方發現任何人有偷盜、毀壞乙方安裝、設置在租賃房屋、場地的設施、設備等行爲時,應當立即予以制止,並及時通知乙方。

11.5 在租賃期內,甲方拉閘斷電,造成設備停止運行,除立刻恢復用電外,甲方須賠償斷電後造成的損失,乙方有權以破壞通信爲由對甲方進行起訴。

11.6 甲方若盜用乙方基站用電,每發現一次則減免乙方基站3個月的電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2.1 所有與合同履行有關的爭議均需由雙方友好協商或提交調解解決。

12.2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或調解無效,則通過 (2) 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程序和規則進行仲裁

(2)在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3 糾紛處理期間,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應當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 附則及其他

13.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合同由雙方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生產需要,租用甲方新建廠房一棟作爲車間生產,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乙方租用甲方廠房一棟作爲生產車間,大約三千多平方米, 大棚外8米內及廠房外宿舍院子一套都歸乙方使用。

二、 租用時間四年,從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奶奶1月31日止。

三、 租金爲每年貳拾玖萬八千元整(298000.00元)。

四、 付款方法:每年公曆二月一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 合同到期後,乙方在合同期內所蓋建的建築歸甲方所有。(如四年內國家徵用乙方所蓋建的建築的賠款歸乙方所有)。

六、 乙方在租用期間,其所需生產生活用水用電再現乙方不變更用電負荷的前提下甲方必須給予保障,如有變更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其生產、經營所需的相關手續:(如執照、稅務證件、安全、消防、排污、環保、用工等)均由乙方自己負責辦理,與甲方無關。

七、 乙方在租用期間,對甲方所提供的廠房包括公路負責保護和維修。

八、 合同期內,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爲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同時,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生產和經營。

九、 合同到期後,乙方享有優先租用權。

十、 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照執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而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全額賠償。

十一、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18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特訂意向如下:

1、甲方提供_________公園內土地面積_______畝,由乙方自行投資開發遊樂項目(包括遊樂設備、觀光車、冷飲及食品店)。

2、雙方合作時間爲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具體時間從開園之日算起)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場地租賃費按實際佔用土地面積承租,_______畝_______年_______元,電費以園內實際電價爲準。

4、在雙方合作期間,設備投入資金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另招他人投資同類型的遊樂項目。

5、甲方供乙方使用的場地要做到“三通一平”即電通、路通、水通和場地平整,乙方所需項目建成後,項目間的通路、綠化等工作由甲方負責。

6、甲方在整體對外宣傳中,要把乙方的項目一併做好對外宣傳(包括網站宣傳、摺頁宣傳、營銷宣傳等),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7、甲方提供的場地爲公園內部招租,乙方每年所交租賃費爲全部費用不再負擔其它費用(如工商、稅務等)。

8、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爲甲方提供遊樂場整體設計規劃方案並遵循甲方景區的總體規劃。

(2)乙方所安裝的遊樂設備均爲國家相應機關檢驗合格產品。

(3)乙方在遊樂項目的經營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遵守園區的各項規章制度。場內所有遊樂設備要配專業人員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事故隱患,如發生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所引起的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設備的安全操作,愛護場內公共設施,做到遵紀守法文明經營。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按時交納水電費,如不按時交納費用所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9、本合同經營期滿,如乙方繼續經營,乙方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書面合同。如乙方不繼續合作經營,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清空遊樂園,乙方所投入的遊樂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逾期視爲自動放棄。

10、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或由管轄地人民法院議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11、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訂之日生效,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乙方爲了舉辦“海悅城183;嘉園戶型發佈會及海悅會啓動”的活動需要,特租賃甲方場所舉辦活動,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提供一樓大會堂、二樓中型會議室給乙方舉辦活動,活動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入場佈置時間爲____月____日。

二、合同簽訂時,乙方需預先支付20元作爲裝臺押金。

三、場租:

1、一樓大會堂場租金爲一場5000元(不包括空調費用,空調費按實際開放時間計算每小時500元。)

2、二樓中型會議室場租爲一場1200元(含空調費)。以上費用均含稅費。

3、會場佈置設置ED背景牆的另加20元。

4、本協議場租均爲會議場租,如果活動現場出現文藝表演形式,則以演出場租計算,大會堂演出場租爲120元,二樓中型會議室演出場租3000元。

四、場租費在活動舉辦前一次性付清,如產生空調電費,待活動結束後,甲方開具發票後再付款。

五、甲方提供水、電、消防及安全措施,並保證設施能正常使用(保證電量在40以上),乙方必須保證安全使用,並不得損壞甲方設備,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六、乙方必須負責對前來參加活動者的安全管理,告知參加活動者進入甲方場地後,要保持場地清潔、不亂扔垃圾、亂吐口香糖、不得破壞公物,否則由此引發的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必須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證件,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八、乙方在甲方場所內只能依法宣傳和介紹與其展覽有關的事項,嚴禁在甲方場所內宣傳和發表違法或違禁的言論;嚴禁進行淫穢、色情的表演。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20

甲方:__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開遠市聯衆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開遠市西南路原一行建築公司辦公樓一層480平方米、北面新建宿舍樓350平方米及新建鋼棚144平方米,及其餘附屬院內場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場地租期爲60個月,自 20__年4月1日起至20__年 6月30日止(免費給乙方三個月的改造建設期)。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無條件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場地: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房屋、場地轉租、分租、轉讓、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承租房屋場地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達1個月的,並賠償違約金¥ 15150元;

4、從事商業行爲所產生的噪音(參照GB 3096-9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空氣污染或水質污染等妨礙周邊小區居民正常作息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場地,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但租金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甲乙雙方議定按(半年)交納租金

2、(月)租金:¥15150元/月

合計181800元/(年),第一年的租金繳納由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一次性全額交付甲方,下一個半年租金90900元應在租金到期前一個月的15日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政府有關部門監製的收款憑證,無合法收款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4、乙方需交納¥:15150.00元房屋租賃押金。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全額交付甲方。合同期滿或終止後無違約行爲時一次性全額返還。

第四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爲度,電錶底數爲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3、使用該房屋場地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所有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4、由於租用房屋場地所發生的相關社會費用及義務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場地的使用、修繕和改造

1、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交付無質量問題的房屋,雙方在對房屋質量驗收無問題後再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2、鋼棚按照起吊3噸貨載設計建設,乙方應在設計貨載內安全使用該設施,起吊設備由乙方自行安裝,證照由乙方辦理,使用安全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裝修、改造方案需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相關部門同意後方可實施。嚴禁乙方直接使用東面及南面磚木結構的危房,裝修、改造費用及安全均由乙方負責。

4、甲方將房屋場地交給乙方後,乙方其經營情況與甲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乙方裝修或改造房屋的費用甲方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搭建的臨時建築留給甲方使用,產權歸屬甲方。

5、乙方對租賃的房屋及場地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6、甲方修繕範圍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80號)《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7、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有關制度,做好消防工作,乙方應在租賃場地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材,嚴禁乙方將租賃場地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8、在乙方租賃期間,應保持租賃場地內給排水的完好性,防止事故發生;同時應注意人身及財產安全,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人身傷

亡事故及其它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9、租賃期內由於乙方故意、過失給鄰居、物業或第三者造成傷害和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或修復責任。

10、辦公樓二樓以上屬於甲方辦公及生產車間,材料、設備需從院壩內由起重設備搬運到位,甲方有使用院壩內道路的臨時通行權。

第六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果甲方需出讓房產場地所有權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甲方出賣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雙方解除本合同後,再由第三方與甲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五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15150元違約金,若已經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當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3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3、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爲或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月租金的1%,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4、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應立即交還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

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月租金的1%,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權終止合同。

5、甲方未按時向乙方交付租賃房屋屬於甲方違約,每逾期一天,每天向乙方支付當月應付租金1%的違約金。超過3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6、若甲、乙雙方當中有任何一方在對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違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2個月的租金,乙方還應承擔第三條和第四條規定的款項。此外不追究其它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免責條件

1、租賃範圍資產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甲、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場地,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3、 因公司機構調整,資產重組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九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開遠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一份,__一份,__一份,__一份。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場地用途

乙方在市第九中學游泳館開辦游泳培訓班,使用時間以乙方提供的訓練時間爲準。

第二條: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利潤分成

培訓班所收費用按甲、乙方50%分成。

第四條:甲方義務

1、負責向乙方提供第九中學游泳館培訓所需要的指定訓練時間內的訓練場所以及配套設施。

2、負責配合乙方進行招生和訓練所需要的事宜和工作。

3、負責對乙方每期招收學員的人數進行監督確認。

4、按第九中學游泳館各項管理規定,對乙方實施管理,出現違反制度規定或不服從管理的現象,經多次協商後仍未改進,經確認後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五條:乙方責任

1、教練員應具備開辦游泳培訓資格認證。

2、嚴格遵守“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和石景山區減溺工作實施意見的各項內容,配合各級減溺工作的檢查和監督,確保減溺事故零。

3、負責招收學員和培訓班教學的全面管理工作,在規定時間內開展培訓各項活動,學員不得提前入場,任何學員不得自行進入場館,結束培訓須清點人數統一帶出游泳池。

4、嚴格執行區減溺工作辦公室的要求,遵守游泳的各項規章制度,不超負荷收學員,初級班每名教練員帶學員不得超過15人,提高班不得超過20人,學員年齡原則應在5週歲以上,不招收不適合游泳和訓練的人員。

5、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要全權負責培訓班學員的人身及生命安全,培訓班學員如出現溺水及磕碰現象由乙方負責。游泳場館所有培訓班聘請教練及工作人員等事宜由乙方總負責。

6、乙方必須對所有培訓班學員進行場館各項規定的教育,避免發生糾紛。

第六條:其他事項

1、游泳培訓班12課時/期。

2、如遇游泳場館辦大型活動,甲方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積極配合甲方工作,如需要培訓班暫停直到活動結束。

3、教練員的聘用由乙方負責,未經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參於教學。

4、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22

出租人(甲方):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層/廳)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__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爲。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年____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第四條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_______%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_。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______%。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____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X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朔州場地租賃合同 篇2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自願、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租用場地之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場地及用途

乙方同意將坐落在 市 區 ,面積爲 平方米的場地(以下簡稱該場地),出租給甲方作廣告發布或品牌宣傳推廣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將該場地交付甲方使用。

第三條 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1、租金爲每平方米 元/月,租金每月爲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基於戶外廣告的報批程序,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戶外廣告得到政府批准發佈之日起開始計付租金。

3、自開始計付租金之日起,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金,或每 個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前 個月的租金

4、以上款項甲方採用 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租金時,須向甲方提供國內有效的等值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

第四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在租賃期內,甲方必須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場地。

2、在租賃期內,甲方必須服從該場地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

3、甲方須按期向乙方交納租金,並向該場地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因租賃場地而產生的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

(二)乙方義務

1、乙方須保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權屬清楚,並享有處分該場地的權利。

2、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不將該場地外緣向外20米(即以該場地外緣任一點爲圓心、半徑爲20米)範圍內的土地及其附屬物租與第三方作房地產廣告用。

3、乙方在交付場地給甲方使用時,應保證本場地在出租使用時的質量符合安全使用及符合本合同的使用目的的要求。

4 、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如乙方繼續出租該場地,在相同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承租該場地的權利,經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將該場地的租約轉移給第三方時,本合同對第三方繼續有效。

2、乙方轉讓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的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將該場地交付甲方使用的,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甲方應付總租金的20%作爲違約金。

2、如因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權屬發生糾紛或乙方原因導致影響甲方對該場地使用的其他情況,乙方負責解決該糾紛,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如乙方交付的場地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未能達到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1、2、3項的要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其應付總租金的20%作爲違約金。

4、乙方不能按規定的日期把該場地交付甲方使用,從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日按 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甲方應付總租金的20%作爲違約金。

5、如甲方拖欠應付乙方租金超過 日,乙方按每日 ‰計收甲方應交而未交款的滯納金;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拖欠月租金超過個月以上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場地,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租金的20%作爲違約金。

6、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只能選擇一項):

(1)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租賃期內,雙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餘下租賃期內其應付租金的20%作爲違約金;如乙方提前收回場地,乙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向甲方支付餘下租賃期內甲方應付租金的20%作爲違約金。

(2)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須書面通知對方。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後,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對此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免責條款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法律適用

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而發生爭議的,合同各方應本着友好、寫作的態度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其他約定:

(本頁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