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房屋租賃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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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房屋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通用12篇)

住所: 郵編:

本人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

省(市)/地區: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住所(址): 郵編: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 人,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情況如下: 序號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長沙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甲方將座落在本市嶽麓區楓林路麓山名園E區14棟601室的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爲105平方米,房屋類型爲多層樓房,結構爲三室兩廳兩衛,房屋用途爲居住。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居住使用,並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1200元(壹仟貳佰元整)。上述租金在租賃期限內不變,如需變動,則應由甲、乙雙方重新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

3-2 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

3-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幣)___________元。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通信、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網絡寬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三日內進行維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5-2 根據前款約定,應由甲方維修而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負責維修而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5-4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之日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人民幣)1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6-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7-1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7-2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並可能於租賃期限內被處分,現被處分的。

8-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7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築面積或使用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一月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3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9-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9-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9-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9-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0-1 本合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0-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不可抵押或變賣該房屋。

11-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內,按規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因甲方逾期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影響乙方辦理居住登記的,乙方可按規定單獨辦理租賃信息記載。

11-3 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雙方應按規定及時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11-6 甲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乙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甲、乙雙方向前述對方聯繫地址以掛號信方式郵寄法律文書的,即視爲法律文書已經通知並送達對方。

11-7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房屋中介公司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長沙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爲: ,最多不超過 人。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

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維修及相應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長沙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本合同終止時,需對甲方提供的設施進行清點、檢查移交,如有損壞、短缺應照值或酌情賠償;

4、乙方若水、電、煤氣等使用不當或人爲造成的人身傷亡和意外事故,與房東無關,後果自負。

5、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後兩天內更換門鎖,發生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方式: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方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房屋基本情況:

1、租賃房屋坐落於 ;門牌號爲 。

2、租賃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3、租賃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如水錶、電錶、燃氣表現數)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該附件是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4、房屋權屬:甲方持有 ,房屋產權證號爲: 。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 (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租賃用途、期限

1、甲方同意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房屋租期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按約定將租賃房屋實際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爲交付完成。

2、租賃期間屆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爲 元/(月/ 季/ 半年/ 年), 租金總計: 人民幣 元整(¥: )。

2、租金以每 個月爲一期支付。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交付首期 個月的租金 元及保證金 元給甲方。此後乙方按每期提前15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3、支付方式: (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

(1)現金方式,交付地點爲: 。

(2)銀行轉賬方式,乙方轉至以下賬號: 開戶名: 開戶行: 賬號:

4、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 租賃期間有關費用的負擔 1、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其他費用

2、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一方墊付了應由對方支付的費用,應付方應根據墊付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墊付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五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2、在租賃期內,甲方提出進行維修的,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應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賠償。

4、乙方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且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屆滿或因乙方違約導致租賃合同解除的,形成附合部分的房屋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因甲方違約導致租賃合同解除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物的殘值損失。

第六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如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已交的房租和保證金,甲方可以不予退還。

2、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該房屋佔用範圍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3)該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毀損、災失或被鑑定爲危房的;

(4)其他情形

3、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不予賠償。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6)利用房屋存放危險物品、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爲違約。

2、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 ‰ 的違約金;逾期 日,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因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及保證金不退;若預付租金及保證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月租金 %的違約金。

5、租賃期滿或因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並以甲方驗收合格爲退房標準。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百分之 的違約金。

6、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並雙倍返還乙方保證金作爲違約金。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如當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要求辦理租賃登記,乙方應提供配合。乙方原因未能辦理登記導致被處罰或發生其他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

2、本合同生效後,如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需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解除、終止登記手續的,乙方應提供配合。

3、雙方聯繫方式爲合同擡頭處所填寫,如有變更,則及時需書面通知另一方。一方有任何通知,僅需按此地址發送郵件或電話通知即可。

乙方緊急聯繫人: ,聯繫方式: ;

5、租賃期滿後,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15天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甲方同意後,雙方可以協商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或將本租賃合同順延。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終止後,乙方應及時將承租的房屋交還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自上述時間後三天仍未搬走的,視爲乙方已經放棄該留置物品,可由甲方自由處置。

7、租賃期間甲方出售租賃房屋的,甲方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對租賃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如下方式處理:

(1)通過仲裁程序解決,雙方一致同意以 仲裁委員會作爲爭議的仲裁機構。

(2)向 租賃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交租賃管理部門備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賃保證金款項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將位於長沙市

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爲經甲方同意,乙方可轉租。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按季結算。每季季初10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12月至2月爲一個季度,依此類推)。如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應當按照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乙方接收承租房屋時,向甲方交納20xx元(貳仟元)押金,乙方退還房屋當日,甲方將該貳仟元押金退還乙方,甲方延遲退還租金的,應當按照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乙爲:方交納租金及押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如房屋需要修繕,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修繕,並由甲方承擔修繕費用。出租房屋內電器傢俱等設施因正常老化的維修由甲方負責。因出租房屋內空調老舊,甲方承諾在20xx年5月前將該房屋內兩臺空調維修至正常使用狀態。如甲方不進行修繕或者空調維修,乙方可自行修繕或者維修,修繕或者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該費用憑修繕費用收據或者發票在修繕事實發生的下季度租金中扣除。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的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有權在接收房屋半個月內要求甲方維修出租房屋內電器設施,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當的除外。

甲方承諾在出租房屋內添置一張寬1.2米以上的牀,價格經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行購買並運回出租房屋,購牀款及運費由甲方承擔,由甲方單獨向乙方支付或者在購牀事實發生下個季度乙方應付租金中扣除。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5天內答覆。雙方協商續簽租賃合同或者終止合同。如甲方在該的方式,自年月日起至的房屋出租給年月日止,期限內未答覆,則視爲同意按同等條件續簽本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雙方在簽名處註明聯繫方式,如聯繫方式變更,應當在3日內通知對方,因一方聯繫方式變更未通知對方引起的責任由未通知方承擔。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房屋內可移動設施清單:

1、洗衣機壹臺(狀態/購買時間:

2、空調三臺(狀態/購買時間:))

3、電視機壹臺(狀態/購買時間:4、電冰箱壹臺(狀態/購買時間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見證方:

見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爲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長沙市 區(縣)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物業驗收單》中加以說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 該《物業驗收單》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甲、乙雙方提供證件

1、 甲方提供:身份證、房產證、戶口本

2、 乙方提供:身份證、暫住證、工作證

三、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爲: 。

五、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4、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六、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七、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及其他相關使用費用,每逾期一天, 則應按上述費用的4%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八、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賠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2、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以及未使用費用,同時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九、產權變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合同終止與解除

1、 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屆滿後一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2、 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視爲乙方已做拋棄,甲方有權任意處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 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天然氣)、電話、電視、物業管理等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 嚴重損害;

(7) 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

十一、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見證方的責任與義務

1、見證方負責撮合甲乙雙方以合理的市場價格成交

2、見證方保證在該合同履行期內,在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負責雙方的調解工作

十三、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見證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補充規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 篇6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 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或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甲乙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 元(大寫 整),租金總額爲 元(大寫)。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爲: 。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租賃期間使用水電產生的水費、電費以及其他應當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3、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用由 方承擔並支付。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導致乙方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租金總額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租金總額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租金總額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坐落地址爲:▁▁▁▁▁▁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見其他約定)交付給乙方。房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以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等使用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二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年付(每年¥:________元),房屋押金(___________個月,¥___________元)待合同期滿或特殊情況導致的合同結束,乙方退租後返還。

(二)支付方式:現金、銀行匯款或網銀轉賬,每月1日前一個禮拜支付下一月租金。

第三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進行維修。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出租房爲▁▁▁所有,無其他關係人,由於本房屋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其他糾紛與承租人無關,若由糾紛使乙方不能正常居住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房屋交付使用時應確保房屋建築結構安全可靠,門、窗完好,上、下水通暢,供電正常,太陽能設備能正常使用,歌華有線(電視信號)正常使用。

在甲方同意下,乙方可視居住情況對房屋內非承重隔牆增加或減少,對院內隔牆進行拆除。合同終止前根據甲方要求是否恢復原樣。

水電費、電視收視費、小區衛生費、液化氣費由乙方自付,液化氣由甲方平價提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八條補充協議: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簽章: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

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長沙市▁▁▁區(縣)▁▁▁▁▁▁▁▁▁▁▁▁▁▁▁▁。

該房屋爲: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爲▁▁▁▁▁▁▁▁▁▁▁▁▁▁▁▁

▁▁▁▁▁▁▁▁▁▁▁,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 / □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月。(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 / □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該房屋租金▁▁▁▁(□年 / □月)不變,自第▁▁▁▁(□年 / □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爲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爲(□乙方恢復原狀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 / □乙方放棄收回 / □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爲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

爲,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

乙方執▁▁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 電話:

住所: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住所: 郵編:

本人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

省(市)/地區: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住所(址): 郵編: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 人,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情況如下: 序號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長沙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甲方將座落在本市嶽麓區楓林路麓山名園E區14棟601室的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爲105平方米,房屋類型爲多層樓房,結構爲三室兩廳兩衛,房屋用途爲居住。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居住使用,並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1200元(壹仟貳佰元整)。上述租金在租賃期限內不變,如需變動,則應由甲、乙雙方重新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

3-2 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

3-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幣)___________元。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通信、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網絡寬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三日內進行維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5-2 根據前款約定,應由甲方維修而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負責維修而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5-4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之日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人民幣)1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6-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7-1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7-2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並可能於租賃期限內被處分,現被處分的。

8-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7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築面積或使用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一月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3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9-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9-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9-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9-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0-1 本合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0-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不可抵押或變賣該房屋。

11-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內,按規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因甲方逾期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影響乙方辦理居住登記的,乙方可按規定單獨辦理租賃信息記載。

11-3 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雙方應按規定及時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11-6 甲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乙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甲、乙雙方向前述對方聯繫地址以掛號信方式郵寄法律文書的,即視爲法律文書已經通知並送達對方。

11-7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房屋中介公司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方式: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方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房屋基本情況: 1、租賃房屋坐落於 ;門牌號爲 。 2、租賃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3、租賃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如水錶、電錶、燃氣表現數)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該附件是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4、房屋權屬:甲方持有 ,房屋產權證號爲: 。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 (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租賃用途、期限

1、甲方同意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房屋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按約定將租賃房屋實際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爲交付完成。

2、租賃期間屆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爲 元/(月/ 季/ 半年/ 年), 租金總計: 人民幣 元整(¥: )。

2、租金以每 個月爲一期支付。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交付首期 個月的租金 元及保證金 元給甲方。此後乙方按每期提前15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3、支付方式: (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 (1)現金方式,交付地點爲: 。 (2)銀行轉賬方式,乙方轉至以下賬號: 開戶名: 開戶行: 賬號:

4、保證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 租賃期間有關費用的負擔 1、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由乙方承擔: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其他費用

2、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一方墊付了應由對方支付的費用,應付方應根據墊付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墊付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五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2、在租賃期內,甲方提出進行維修的,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應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賠償。

4、乙方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且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屆滿或因乙方違約導致租賃合同解除的,形成附合部分的房屋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因甲方違約導致租賃合同解除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物的殘值損失。

第六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如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已交的房租和保證金,甲方可以不予退還。

2、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該房屋佔用範圍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3)該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毀損、災失或被鑑定爲危房的;

(4)其他情形 3、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不予賠償。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6)利用房屋存放危險物品、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爲違約。

2、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 ‰ 的違約金;逾期 日,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因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及保證金不退;若預付租金及保證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月租金 %的違約金。

5、租賃期滿或因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並以甲方驗收合格爲退房標準。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百分之 的違約金。

6、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並雙倍返還乙方保證金作爲違約金。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如當地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要求辦理租賃登記,乙方應提供配合。乙方原因未能辦理登記導致被處罰或發生其他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

2、本合同生效後,如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需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解除、終止登記手續的,乙方應提供配合。

3、雙方聯繫方式爲合同擡頭處所填寫,如有變更,則及時需書面通知另一方。一方有任何通知,僅需按此地址發送郵件或電話通知即可。

乙方緊急聯繫人: ,聯繫方式: ;

5、租賃期滿後,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15天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甲方同意後,雙方可以協商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或將本租賃合同順延。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終止後,乙方應及時將承租的房屋交還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自上述時間後三天仍未搬走的,視爲乙方已經放棄該留置物品,可由甲方自由處置。

7、租賃期間甲方出售租賃房屋的,甲方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對租賃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如下方式處理:

(1)通過仲裁程序解決,雙方一致同意以 仲裁委員會作爲爭議的仲裁機構。

(2)向 租賃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交租賃管理部門備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賃保證金款項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本人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所(址):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 人,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情況如下: 序號 姓名 公民身份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長沙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 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房屋類型爲多層電梯樓房,結構爲三室兩廳兩衛,房屋用途爲居住。

1-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居住使用,並保證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房屋,租賃日期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返還該房屋。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元整)。上述租金在租賃期限內不變,如需變動,則應由甲、乙雙方重新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

3-2 乙方應於每季度前提前5日(即20xx年9月15日,20xx年12月15日,20xx年3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每日50元(伍拾元)支付違約金。

3-3 元整),以後爲銀行轉賬方式 收款人: 開戶行: 帳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 元。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5-2 根據前款約定,應由甲方維修而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應由乙方負責維修而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及小區物業部門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5-4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之日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人民幣)2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6-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7-1 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如有必要的話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7-2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並可能於租賃期限內被處分,現被處分的。

8-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7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築面積或使用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一月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3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9-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9-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9-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9-6 租賃期間,如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0-1 本合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0-2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不可抵押或變賣該房屋。

11-2 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各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情。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1-3 租賃期間,乙方應該對自己家的小孩和老人做到看護作用。如果乙方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意外的由乙方承擔。

11-4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11-6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房屋中介公司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 乙方:

年月日: 

長沙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理人(簽字):

承租方(簽字,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 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 該房屋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期限、用途

1、 該房屋租賃期共月月日止,合同租賃期滿後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租賃權,雙方約定在下一個租賃期內,根據市場行情租金漲跌幅度的10%範圍內協商決定。租賃期滿後,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將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辦公使用,不得作爲其他用途。

3、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並搬離其所屬物品。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其他費用

1、該房屋年租金人民幣 )。

2、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式爲:租金每季度付一次,第二次付款,即新季度月初10號之前支付。以上費用首次付款共計元(大寫: ),合同簽訂時乙方以現金交付甲方代理人。第二次起付款匯入以下賬戶:

四、保證金

乙方於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保證金 元,大寫( ),甲方向乙方提供保證金收據,合同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爲,甲方應在合同到期當日將保證金無息退給乙方。

五、房屋維護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結構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所屬設施的日常維護由乙方負責,各種意外引起後果自負。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五、違約的處理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15天以上的。

2、因甲方房屋權屬問題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按合同年租金20%的額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乙方違約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同時按合同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代理人(簽字)乙方代理人(簽字)______

甲方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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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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