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節演出現場餐飲區攤位租賃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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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節演出現場餐飲區攤位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

音樂節演出現場餐飲區攤位租賃合同(通用3篇)

承租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 鄂爾多斯國際那達慕音樂節演出現場餐飲區攤位,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共計__天;

第三條租金

合同租金實行支付制,租金標準爲 元__;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___月日計:年月計: 。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計___ 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

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2、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4、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

服務質量管理;

營銷管理;

形象設計;

市場調研;

公共關係協調;

糾紛調解;

人員培訓。

5、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的管理及維修保養;

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

水、電、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

清潔管理;

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

消防管理;

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10、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並保證食品的安全、衛生。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50%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1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1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7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場地租金的50%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

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七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音樂節演出現場餐飲區攤位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規範商場經營行爲,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及租賃物業位置及用途

1、甲方爲本合同租賃物業之所有人,乙方爲一獨立,合法的經營人。本合同之租賃物業爲商場內分隔的商鋪攤位(以下簡稱租賃攤位).

2、甲方將位於本商場內層號共平方米的商鋪攤位及附屬經營設施租賃給乙方使用。(其中使用面積含公攤面積20%)。

3、乙方約定經營品種爲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改變經營項目及經營品牌,乙方必須具有經營該產品的合法資質,授權書及相關證照。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日至年月年月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的交納期限.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每平方米每月/月。合同項下租金及總額爲拾萬仟拾元/年(¥:/年)。

2、商鋪攤位租金繳納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三個月按季度支付,在每一支付季度前十日交清。

(2)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所使用的電費。暖氣費。空調費等費用。由甲方每月按租賃面積向乙方收取。乙方應在每月的30日前按甲方通知將當期應交水費,電費。管理費 元/平方米及 員工工資等費用交給甲方。

第四條:保證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加納現金形式的保證金元整(保證金不計息),以保證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義務、維護甲方聲譽、嚴格遵守《__精品傢俱城管理條例》、積極承擔經營者的義務。如違反上述義務有下列行爲所產生的罰金、費用等有甲方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

(1)、因乙方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致使消費者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2)、因乙方的經營行爲而發生人身、財產損害,權利人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3)、因乙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及違反本商場約定而被主管部門處罰或應承擔罰金的。

2、甲方根據第2款扣除保障金後,乙方必須在五日內將保障金補至原數額。

3、合同終止後滿一年,未發生因乙方經營而產生的糾紛問題,待乙方與權利人妥善解決後根據結果再行處理。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利定製所有承租人必須遵守的真個商場相應的規章制度,並根據商場運作狀況時調整租賃商鋪攤位的租金。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監督、檢查、有權配合有關部門對乙方進行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及《___品牌傢俱城管理條例》的行爲做出批評教育、停業整頓、罰款、留置貨物直至解除合同的處理。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攤位並不承但任何責任,不退還乙方所交保證金與乙方已經繳納的租金及各項費用。

(1)、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違法活動,經書面警告仍不糾正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延遲、拒交商鋪攤位租金、電費等各項費用,逾期10天以上的。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辦理手續私自出租、分租、轉讓、轉借、互相交換或以任何形式變相爲前述行爲的。

(4)、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1個月無正當理由不開業的;乙方擅自停業持續3日以上15日以下的(乙方擅自停業15日以上按《___品牌傢俱城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5)、乙方違反工商、稅務、物價、治安、衛生、計生、質量監督、計量等法律、法規及行政管理法規、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6)、乙方冒用、借用甲方名稱,或有其他使甲方聲譽、利益受到較大損失的行爲。

(7)、乙方對租賃物業造成較大損失的。

(8)、乙方違反《___品牌傢俱城管理條例》,造成嚴重後果的。

3、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公共設施的維護、保養,公共面積部分的商場治保、安全防火以及衛生保潔工作

4、甲方在公共部位設置集中用水處,乙方不得自行接用水管道至攤位處,違者必須自行拆除,經甲方通知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派人拆除並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排接用電線路至乙方攤位處,在乙方租賃區域內,乙方可自行排接用電線路,費用自理,安裝時必須符合國家電路安裝規範。

5、甲方尊敬乙方的經營權利,負責維護商場正常的營業秩序,保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6、在事先通知乙方情況下,甲方對商場內一切公共設施,均有權安排工作人員進行乙方營業間進行檢查、維護和改建。(緊急情況下,甲方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7、在乙方未交清租賃商鋪租金、廣告費、賠償款等相關款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備、貨物、產品行使留置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中途終止本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租金三個月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解釋權歸___品牌傢俱城所有。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晉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音樂節演出現場餐飲區攤位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____市場內________樓________廳______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c期限爲_____年。即自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憑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後期限屆滿前____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爲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和優惠辦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交納時間___________。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二00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 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____%,實際繳付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並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僞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爲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___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須於____天內謄清攤位。甲方儘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願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後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覈定。乙方不願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爲: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二)甲方義務:

1、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2、提供經營必備的後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設備、照明燈光等,並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衛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2、服從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

3、乙方爲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並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範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僞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____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租金____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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