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建材租賃合同(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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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建材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有關建材租賃合同(精選7篇)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建材展位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展位

乙方承租甲方建材展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第三條租金

租金標準爲每年_________元,租金按年支付。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爲乙方提供展位及相關配套設施和展示條件,保障乙方正常展示。

3.對展位進行管理,包括展位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形象設計監督、公共關係協調、人員培訓等。

4.對展區進行物業管理,負責展區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

5.租金中包含展位租賃費、物業費、電費、供暖費等所有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同時提供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質量檢驗認證證書等相關材料。

3.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展位製作費用。

5.愛護併合理使用展區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展位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展位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非乙方承租展位範圍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展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將展位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展位的。

4.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5.違反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6.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租金2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展位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展示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1%的違約金。

第八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展位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展位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續租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展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條租賃展位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日內將租賃的展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按租金1%的標準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建材租賃合同 篇2

租賃合同(建材)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西寧建材租賃站

租用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確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爲保證供應,乙方應提前3天做出計劃,報於甲方備料。

計費從提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含提貨,退貨日)以日計算,付款方式第一次結算週期爲3個月,之後每2個月結算一次。付款方式每個結算週期付百分之五十的現金,其餘的百分之五十衝抵房款(房子單平米價格最少低於售房部最低價格的百分之三,並且乙方需協助甲方辦理房屋的公積金貸款手續)。逾期未交租金每拖欠一月按應付款項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丟失物品租賃費計算至賠償完畢止。

租賃期限:自20__年3月5日起至全部租賃費付清,租賃物資退還完畢爲止。(租賃物不足3個月按照3個月計算租金,超出3個月按照實際天數計算租金)

租費計算:架管每米0.018元∕天,扣件每個0.009元∕天,絲槓每根0.07元∕天,鋼管接頭每根0.07元∕天,木架板每塊0.5元∕天,腳手架每套1元∕天。

乙方在甲方提貨單單上簽字,即視爲對租賃物資驗收合格,如發生故障概甲方不負責。

租賃期間,所有物品由乙方保管維修,退還扣件時上油裝袋,每袋30個。如未上油裝袋每個加收0.2元工本費,扣件丟失損壞每套賠償5元。架管丟失損壞每米15元,絲槓15元,鋼管接頭6元,木架板100元。

乙方租用物資名稱、規格、數量租用期限以甲方倉庫辦理的經乙方經辦人簽字的領料單和甲方簽字的退料單作爲租用物資及結算租費的憑證。

租賃物送至工地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賃物送回甲方場地費用及卸車費用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租賃物改造,變賣,抵押。如有違約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支付租金外,另按租賃物資總價值百分之二十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提貨單,退貨單是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發生糾紛,由西寧市XX區人民法院解決。

出租方:西寧建材租賃站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賬戶: 指定收貨人:

開戶行: 指定收貨人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建材租賃合同 篇3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建築器材租賃合同

出租方: 建築器材服務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爲承建 工程,租用甲方建築器材,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據《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乙方預定租用甲方鋼架管 米,扣件 套,頂託 根,等建築器材,實際數量及時間以發收貨單據爲準。租賃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未歸還租賃物,視同乙方仍承租租賃物,本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爲不定期。

三、乙方在提貨時由經辦人點清數量,驗收質量,乙方經辦人在發貨單上的簽字視爲對所提器材無異議。乙方承擔器材自發貨起至歸還這一期間丟失、損毀及導致他人危害及相關的任何責任,甲方概不負責。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時,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的驗收標準驗收。

四、乙方租用器材的提貨、送回地點均爲甲方倉庫。裝卸費和運輸費均由乙方自理,甲方爲乙方提供現場施工安裝指導,併爲乙方代辦運輸,裝卸費按如下標準計算,裝車費 元/噸,運輸費 元/噸,卸車費(包碼堆) 元/噸。(爲簡便計算,鋼架管250米計1噸,扣件1000套計1噸,500型頂託200根計1噸,700型頂託150根計1噸)。

五、甲方所提供鋼架管規格爲:1.5米、2.0米、2.5米、3.0米、3.5米、4.0米、4.5米、6.0米,(異型另議)。

六、乙方提貨前須向甲方交付押金,並由甲方開具押金收據,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並且租金全部清結時返還押金。押金收取標準爲 元/噸。

上述標準爲不含稅標準,乙方需要以發票結算時由乙方承擔相應稅款

八、租金結付和方式:租金按租用天數計算,自發貨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租期不足三十天,按三十天計算租金;租期超過三十天,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以發貨單和驗收單爲結算憑據。乙方每月5日前必須一次性付清上月的全部租金,未按時支付的,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加收違約金至租金繳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45天仍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自行收回租賃物,並由乙方承擔所需全部費用。

九、乙方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程使用,未經甲方同意認可,不得將所租器材轉租、轉借到其它工地、單位或個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所租器材,並視乙方違約。

十、乙方合同簽訂人不能親自到現場辦理器材租賃手續時,則由乙方委託 到甲方場地辦理相關租賃手續。

十一、材料供應保障: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工程所需器材數量,提前一週向甲方提交材料計劃表,甲方保障供應。如乙方未報計劃,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十二、安全責任:自乙方從甲方倉庫提貨出庫後,中途所發生的交通事故以及乙方在施工安裝、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及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十三、材料歸還驗收標準:鋼架管尺寸短於出租時5公分以上,吹洞、焊疤、嚴重彎曲無法校直,管體有裂紋、壓扁等時拒收,扣件主芯損壞、葉片斷裂、螺桿螺帽損壞或丟失時拒收。

十四、其它費收取標準:

1、鋼架管校直費爲: 元/米,

2、鋼架管刷油漆加收: 元/米,

3、扣件清理上油費爲: 元/套,

4、扣件螺桿螺帽丟失賠償: 元/套,

5、頂託清理上油費爲: 元/根,

6、頂託螺帽丟失賠償: 元/個,底板爲 元/個,

7、輪扣輪盤變形: 元/個,輪盤損壞: 元/個,

8、輪扣插頭損壞: 元/個,套管損壞: 元/個。

十五、合同一經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遵照執行,如某一方卻有特殊情況不能履行合同,必須在合同簽訂三日內向另一方提出撤銷,否則視爲違約。

十六、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糾紛,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任何一方爲實現債權所支出的費用包括訴訟費、鑑定費、律師費等均由敗訴方承擔。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關費用結付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有關建材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物品:

名稱單位租用數量日租金說明

租賃物品種類如有變更,以發貨單數量爲準不再另籤合同。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的日租金執行,並在下月5號前向甲方繳納上月租費,乙方不得拖欠,逾期未交,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百分之一違約金。

第二條:租期約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不足約定的按約定計算收費。超過約定按實際天數計算租賃費。

第三條:根據租用物品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 元(所租物品未退清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費)。

第四條:租用期間的物品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不準改制,退還時發現如有損壞丟失,按合同附表(租賃物品價格及賠償標準表)收取修理費及賠償費。

第五條:甲方出租的物品,乙方當面點清數量,檢查質量,如有異議時當場更換。否則甲方不承擔使用中任何責任。

第六條:乙方租用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租期以甲方倉庫辦理的經乙方經辦人簽字的發貨單爲驗收合格憑證,入庫物品以甲方經辦人簽字的退貨單做爲租用物品和結算租費的憑證。

第七條: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爲,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25%的違約金。乙方在退還租用的物品時,其中所領的物品退租時不得調換,如發現不是原領物品,雙方材料員簽字認定,按所定價30%付給甲方質量補償費。

第八條:(運輸方式)乙方自提、退貨時由乙方送回甲方倉庫驗收合格收貨。

第九條:物品價格及賠償辦法按租賃物品價格及賠償標準表執行,該租賃物品價格及賠償標準表,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遵守,如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應承擔其給對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此合同履行地爲甲方負責人戶籍所在地。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材料員: 材料員: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有關建材租賃合同 篇5

出租單位:

租用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確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爲保證供應,乙方應提前3天做出計劃,報於甲方備料。

一,計費從提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以日計算,付款方式第一次結算週期爲3個月,之後每2個月結算一次。付款方式每個結算週期付百分之五十的現金,其餘的百分之五十衝抵房款。逾期未交租金每拖欠一月按應付款項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丟失物品租賃費計算至賠償完畢止。

二,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全部租賃費付清,租賃物資退還完畢爲止。

三,租費計算:架管每米元∕天,扣件每個元∕天,絲槓每根元∕天,鋼管接頭每根元∕天,木架板每塊元∕天,腳手架每套1元∕天。

四,乙方在甲方提貨單單上簽字,即視爲對租賃物資驗收合格,如發生故障概甲方不負責。

五,租賃期間,所有物品由乙方保管維修,退還扣件時上油裝袋,每袋個。如未上油裝袋每個加收元工本費,扣件丟失損壞每套賠償5元。架管丟失損壞每米元,絲元,鋼管接頭元,木架板元。

六,乙方租用物資名稱、規格、數量租用期限以甲方倉庫辦理的經乙方經辦人簽字的領料單和甲方簽字的退料單作爲租用物資及結算租費的憑證。

七,租賃物送至工地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賃物送回甲方場地費用及卸車費用乙方承擔。

八,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租賃物改造,變賣,抵押。如有違約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支付租金外,另按租賃物資總價值百分之二十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提貨單,退貨單是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發生糾紛,由西寧市__區人民法院解決。

出租方:__建材租賃站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賬戶:指定收貨人:

開戶行:指定收貨人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有關建材租賃合同 篇6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建材租賃站

租用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確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爲保證供應,乙方應提前3天做出計劃,報於甲方備料。

一,計費從提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含提貨,退貨日)以日計算,付款方式第一次結算週期爲3個月,之後每2個月結算一次。付款方式每個結算週期付百分之五十的現金,其餘的百分之五十衝抵房款(房子單平米價格最少低於售房部最低價格的百分之三,並且乙方需協助甲方辦理房屋的公積金貸款手續)。逾期未交租金每拖欠一月按應付款項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丟失物品租賃費計算至賠償完畢止。

二,租賃期限:自20__年3月5日起至全部租賃費付清,租賃物資退還完畢爲止。(租賃物不足3個月按照3個月計算租金,超出3個月按照實際天數計算租金)

三,租費計算:架管每米0.018元∕天,扣件每個0.009元∕天,絲槓每根0.07元∕天,鋼管接頭每根0.07元∕天,木架板每塊0.5元∕天,腳手架每套1元∕天。

四,乙方在甲方提貨單單上簽字,即視爲對租賃物資驗收合格,如發生故障概甲方不負責。

五,租賃期間,所有物品由乙方保管維修,退還扣件時上油裝袋,每袋30個。如未上油裝袋每個加收0.2元工本費,扣件丟失損壞每套賠償5元。架管丟失損壞每米15元,絲槓15元,鋼管接頭6元,木架板100元。

六,乙方租用物資名稱、規格、數量租用期限以甲方倉庫辦理的經乙方經辦人簽字的領料單和甲方簽字的退料單作爲租用物資及結算租費的憑證。

七,租賃物送至工地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賃物送回甲方場地費用及卸車費用乙方承擔。

八,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租賃物改造,變賣,抵押。如有違約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支付租金外,另按租賃物資總價值百分之二十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提貨單,退貨單是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發生糾紛,由西寧市XX區人民法院解決。

出租方:建材租賃站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賬戶: 指定收貨人:

開戶行: 指定收貨人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建材租賃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履行地點:承租人住所地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雙方就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暫定爲自_______年___ 月___ 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 日。 準確的租賃期限從承租人簽收合格租賃物之日起算(租賃物需要驗收、安裝、調試的,從簽發驗收、安裝、調試合格證書時起算),至歸還租賃物時爲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與期限

每 月結算一次租金,每次支付爲本次實際租金髮生額的 %,其餘租金待時支付。其他付款約定:

第四條 租賃物交付地點、運輸方式、驗收(安裝、調試)和費用承擔

1、承租人自通知出租方所用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交付地點之日起,出租方應當在 日內按期交付租賃物。

2、出租人應按適合保護租賃物性能和適合租賃物運輸的包裝方式對租賃物進行包裝,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因出租人包裝不合理,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租賃物損毀的,由出租人負責。

3、運送租賃物到指定地點所產生的運輸及裝卸等費用由 負責,歸還租賃物所產生的運輸及裝卸等費用由 負責。

4、租賃物運至交付地點後,需要驗收(安裝、調試)的,出租人應按照承租人要求,派專業技術人員協助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驗收(安裝、調試)。驗收(安裝、調試)合格,雙方需簽字確認;若在驗收(安裝、調試)過程中發現租賃物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的,出租人應立即調換,負擔調換租賃物所需費用並賠償由此給承租人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租賃物的維修保養及費用承擔

1、出租人應當保證提供的租賃物能夠滿足承租人的正常使用要求。

2、出租人維修責任範圍及時間 。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因租賃物維修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

3、承租人維修責任範圍及費用承擔: 。

第六條 租賃物損壞賠償責任

歸還租賃物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等,雙方應簽字確認損壞程序及數量,並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不能按期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並賠償造成的損失,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繼續履行合同,逾期超過 天的承租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2、出租人提供的租賃物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數量、規格、型號等要求,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並賠償造成的損失,承租人有權選擇繼續使用該租賃物或解除合同;

3、出租人不按期派人協助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驗收、調試、安裝,致使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出租人除繼續履行外,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並賠償造成的損失;

4、承租人未按約定支付租金,應向出租人支付欠付租金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實際欠付租金的5%。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承租人所在地鐵路運輸法院處理。本合同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具有最高的效力,雙方以後發生的補充合同、會議紀要、來往函件、發料單、結算單等涉及到爭議解決方式的,均不得對抗此約定。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出租人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郵政編碼

承租人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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