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租賃合同參考(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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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租賃合同參考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車輛租賃合同參考(精選15篇)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爲__,車牌號爲__________ ,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爲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20___年_1月_日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按照每天租金元(元),租金按季度支付,當實際使用天數不滿一季度時,出租房按照實際使用時間退還相應租金,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如需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7、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爲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以承租方接收車輛開始,以承租方歸還車輛給出租方爲止

第六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仟元)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爲,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第七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爲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車輛全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

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爲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爲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經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附:

1、駕駛證複印件;

2、汽車行駛證複印件;

3、車主身份證複印件。

車輛租賃合同參考 篇2

出租方(甲方): 簽訂地點: 承租方(乙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爲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車輛狀況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小型客運桑塔納輛1(壹)輛,(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顏色爲綠色。

2、該車輛車牌號爲:新B·T____ 。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租賃期限爲1(壹)年,自20_年3月1日至20_年3月1日截止。年租金:_________(大寫: ) 元整;押金:_________(大寫:)元整;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元整。乙方可先向甲方交付半年租金:________(大寫:)元整,剩餘半年租金乙方需在20_年9月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若乙方逾期不能交付剩餘租金則乙方每日須向甲方繳納全年租金的10%直至合同終止。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車輛半年租金和押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

2、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提交約定駕駛員身份證、原戶口本和駕駛證及其複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並沒收乙方的全額押金和租賃費用。

(1)乙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乙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4)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2、其車輛燃油補貼費用均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干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甲方應有的權利。

5、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車輛,並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稅訖、檢字,並承擔相應責任。

6、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乙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爲準。

7、合同到期後,甲方檢查車輛完好無損壞後需退還乙方全額押金;若車輛有損則車輛押金概不退還。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乙方負責,並承擔

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及人爲造成的車輛損壞,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要更換零部件等均由乙方負責。

3、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和其他人駕駛。

4、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

5、租賃車輛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

6、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若由乙方造成的違規操作(例如闖紅燈等)造成的有關部門的經濟罰款由乙方全部負責。

8、乙方在車輛的使用期間造成的車輛維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9、乙方在營運期間的人身安全由自己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10、乙方在合同租賃到期時應及時通知甲方,歸還車輛時應保證車輛的完整性,待甲方確認車輛完好的前提下方可歸還車輛並終止合同。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不負任何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3、擔保方可以以房產證做抵押或出租車、人員擔保。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仲裁委員會或公安機關處理。

第七條:補充條款

1、本合同由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擔保人持一份。

擔保人責任:此車由等人擔保租賃,並承諾,如果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任何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有其它違法活動,無經濟賠償能力時,願爲乙方承擔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願爲乙方向甲方賠償車輛所有損失。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以上協議雙方自願達成,未盡事宜協商解決。甲乙雙方其中任意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支付對方車輛年租__________(大寫: )元50%的違約金。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駕駛證號碼: 駕駛證號碼: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車輛租賃合同參考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爲_________,車牌號爲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爲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爲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爲始,以車輛收車時爲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爲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爲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爲,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爲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爲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爲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爲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爲,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車輛租賃合同參考 篇4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爲汽車,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爲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爲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日內提出,否則視爲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車輛租賃合同參考 篇5

現有賣車人_______________將壹輛原車主___________的__________,車牌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日期爲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保證不是被騙、被盜車輛,轉讓給新車主___________使用。雙方協定此車在公曆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違法行爲與新車主__________無關。此車在公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後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違法行爲與賣車人、原車主無關。

同意買車人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元給賣車人。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賣車人:___________________新車主: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簡單版汽車租賃合同

甲方(出讓方):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方):身份證號:

上列雙方經共同協商達成以下車輛轉讓協議,希望雙方共同遵守不能違約.

一、甲方將自己實際所有的車,車輛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車款價格爲人民幣元,計爲元整,此車款在雙方簽字後一次性付清。

三、該車乙方在辦理過戶時,過戶費由乙方承擔,過戶時甲方予以協助辦理轉戶手續。

四、該車自實際交付給乙方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另甲方在簽定此協議後把道路運輸證交給乙方。

五、本協議簽訂前,該車所發生的有關糾紛及債務和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由甲方負責。本協議簽訂後,該車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及債務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轉讓車輛後,車輛的風險即轉移至乙方。

七、因雙方交易車輛爲舊機動車車輛,故乙方在簽定本協議時已經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進行了檢查並確認該車狀況良好。

八、該車自實際交給乙方之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十、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二0x年x月x日

車輛租賃合同參考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甘肅送變電工程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爲明確租用方(簡稱甲方)與承租方(簡稱乙方)的責權利,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訂立合同雙方(全稱):

甲方:

乙方:

二、合同期限:

車型,共計 臺,載客 人或載重噸,牌照號碼。自 年月日起至工程結束年月日終止

三、約定與要求:

1、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車輛駕駛員須具備五年以上實際駕駛經歷,無重大交通事故和嚴重交通違章記錄,並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複印件各三份。

(2)乙方車輛必須是當年度檢審驗合格,車輛各種證件及牌照齊全有效。車輛必須購買“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

業險種”;車輛安全附件完整、技術狀況良好,轉向、傳動、制動系統可靠有效,外觀牢固並整潔。

(3)乙方車輛駕駛員應認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安全行車規定,自覺接受甲方對其車輛進行的一切安全技術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和修理。服從調動指揮,保質保量的完成運輸任務。凡不服從管理,甲方有權將其辭退。

(4)乙方應對甲方和自身車輛的安全負責,不得違章駕駛和運輸,因違章駕駛和違章運輸時所造成的後果(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等)或交通事故,應自覺接受相關部門或公安機關的處理,並負責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5)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單位制訂的一切管理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按照甲方指派的任務從事施工生產運輸工作。在車輛租賃期間,不允許乙方利用空閒時間運輸其它單位或個體物資,違反規定一經甲方發現,甲方可扣發當日租車費並解除合同。

(6)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單位組織的安全學習和交通安全教育。加強對自身車輛的安全檢查、保養和維修,隨時保持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況,堅決杜絕車輛帶“病”行駛或運行。乙方需維修車輛和購臵汽配時應提前通知甲方,不得以此藉口影響甲方施工生產和生活用車。

(7)嚴禁乙方酒後駕車、強超搶會、超速行駛、疲勞駕

車、將車輛交其他人、無證人駕駛等嚴重交通違章行爲。甲方一經發現以上行爲,有權予以解除租賃合同。如發生各類交通事故,應按交警部門的裁定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凡屬個人原因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造成甲方財物損失時,乙方應負責賠償。

(8)乙方應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不得隨意變換駕駛員或隨意解除租賃合同,如乙方需調整變換駕駛員或解除租賃合同時,應提前通知甲方。否則影響甲方施工生產,乙方要承擔賠償責任。

(9)乙方對所獲得甲方方面的任何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對租賃車輛的使用權。有權獲知保證安全行車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資料和駕駛員信息資料。

(2)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乙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和更換車輛各總成件。

(3)按甲方單位規定,協助乙方對乙方車輛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乙方進行保養維修。

(4)保護乙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轉借、轉租乙方車輛。乙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和被盜搶時,甲方可協助乙方向當地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5)甲方派車應填寫派車單並明確用車路線和進行安全交底。不得強令乙方違章行駛。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車輛損壞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6)租賃安全保證金由甲方保管。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發生違章、事故、車物損壞等經濟損失及違約提前自動解租時,甲方從安全保證金中予以扣罰,租用期間無扣罰的,合同期滿後乙方憑安全保證金交款收據,甲方如數退還租賃保證金,本保證金不計利息。

(7)甲方給乙方提供與本單位駕駛員同樣的學習工作環境,對乙方進行的交通安全管理、遵章守紀等各項要求與本單位駕駛員同等對待。

(8)甲方尊重乙方的人格與勞力,不能有任何歧視。給乙方提供必要的衛生、生活和勞動條件,按合同規定結算乙方的車輛費用,不能借故剋扣和減免。

四、違約責任及合同解除

1、乙方服務質量差、違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違反甲方單位勞動紀律、不能按要求完成運輸任務、不能按約定及時對車輛進行故障維修、未能履行向甲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2、甲方違章使用租賃車輛、違章裝載運輸、違章指揮、未按合同規定給乙方結算費用等,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3、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作廢。因施工生產需要續租時,

甲乙雙方協商後,辦理續租手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規定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5、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三份,正本由乙方保存,副本及各種證件複印件由甲方保存,另一份由甲方單位安全監察部留存備案。(施工現場外租車輛應由分包隊與其簽訂車輛租用合同書)。

7、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全稱(蓋章):乙方單位全稱(蓋章):

受委託代理人: 租賃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車輛租賃合同參考 篇7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 牌汽車(牌照號碼: )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爲每月 元,共 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 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 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覈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爲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爲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車輛租賃合同參考 篇8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鑑於承租方業務用車的需要,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1.定義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1車輛:是指車輛交接單(附件a)中第一條約定的車輛。

1.2租賃:承租方有權自租賃期的起始日起佔有和使用車輛,並在此後擁有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對車輛的排他佔有權和使用權,允許承租方不受限制地24小時使用車輛。

2.主合同與車輛交接單

2.1本合同是主合同。本合同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車輛交接單。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承租車輛的品牌、車牌號、租賃期、規格、租金、司機、以及其他與車輛租賃相關的條款應在車輛交接單中規定,車輛交接單中未約定的事宜受本合同的制約。

2.2雙方在簽訂主合同的基礎上籤訂車輛交接單(見附件a)。若無雙方實際簽訂的具體車輛交接單作爲附件,則本合同僅作爲雙方租賃合同的資格認定合同,不作爲付款依據。

3.租賃車輛

3.1出租方爲車輛的唯一所有權人。

3.2在租賃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須自付費用爲車輛辦理行駛所需的各項證件,包括但不限於行駛證、年檢證、稅訖證、養路費證,並保證這些證件在租賃期內持續有效。

4.租賃服務

4.1出租方同意,其爲非獨佔、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

4.2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應免費提供救援服務及維修。

4.3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車輛無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保養、年檢、故障、事故等)時,出租方須立即無償向承租方提供與車輛相類似的替換車輛。

5.車輛保險和理賠

5.1出租方應自付費用按如下規定爲車輛投保,並保證在租賃期內下述保險均持續有效:

(a)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爲車輛購置價;

(b)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額爲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c)全車盜搶險:保險金額爲車輛購置價;

(d)車上(座位)責任險:保險金額爲每個座位__________萬元;

(e)玻璃單獨破碎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

5.2在租賃期限內,若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由出租方自行處理解決。

6.租金

6.1每月租金中包含有__________公里的汽油費以及司機的固定勞務費。

6.2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時,出租方應向承租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商業發票。

6.3主合同提前解除時,出租方應按當月實際使用天數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6.4除了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外,承租方無須再承擔出租方及其司機的任何稅費或責任。

7.出租方的義務

除前述規定外,出租方還應履行如下義務:

7.1出租方應確保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排他的佔有車輛,並保證車輛的行駛性能和各項內置設施處於良好的狀態,車輛內外清潔乾淨,無異味。

7.2在租賃期內,出租方應對車輛及隨車證件、備件負擔保管義務。

7.3在租賃期內,非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損毀、滅失、賠償責任或政府處罰,出租方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7.4未經承租方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方不得更換其委派的司機,也不得轉讓或轉委託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給第三人。

7.5在承租方佔有車輛後,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該車輛出現缺陷或遭受損害或毀壞,或者發生其他並非承租方過錯而引發的事件,使得承租方無法爲本合同的目的而繼續使用車輛,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車輛。

8.承租方的義務

8.1承租方不得利用車輛從事商業運輸,體育比賽,以及非法活動。

8.2承租方須按時支付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

8.3承租方應當尊重司機,不得迫使司機從事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爲。

9.司機的委派和義務

9.1車輛的司機由出租方委派。出租方委派的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須具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

9.2出租方派遣的司機應當安全駕駛,確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9.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司機:

(a)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

(b)無論何種原因,一個月內連續缺勤3天或一個月內缺勤4天的;

(c)違反承租方的人事勞動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上下班,服飾,禮節等方面的規定;

(d)患有傳染病或其他不適於駕駛車輛的疾病的。

9.4司機在履行本合同的駕駛服務時,因其過失而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出租方應當負擔。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終止

10.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人籤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爲一年。在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本合同於租賃期的最後一日終止。若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仍有未履行完畢的車輛交接單,則本合同期限順延至該車輛交接單期限屆滿之時。

10.2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將車輛用於盈利性載人運輸的;

(b)承租方利用車輛進行非法活動;

(c)承租方擅自在車輛上設定抵押或轉讓車輛的。

10.3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出租方破產、解散、或喪失經營車輛租賃業務的資格;

(b)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9.3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司機;

(c)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7.5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車輛;

(d)如出租方因其它原因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且在承租方將該違約書面通知出

租方後15天內未予糾正;

(e)除前述規定以外,如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

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0.4在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除終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權取得的索賠、租金和賠償外,任何一方須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應義務。

10.5雙方同意,本合同無論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無權就本合同的剩餘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進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賠償。

11.聲明和保證

11.1出租方陳述並保證:

11.1.1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1.1.2其是所出租車輛的唯一合法權利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證明文件。同時,該車輛不存在任何意義上將影響承租方根據本合同使用該車輛的任何抵押與任何其他權利限制;

11.1.3其簽訂、履行本合同不構成對第三方的違約或對第三方任何權利的侵犯,亦不會使承租方對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11.2承租方陳述並保證:

11.2.1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1.2.2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遵守中國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

12.保密

12.1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其關聯方的任何信息。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本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13.其他

13.1本合同的解釋、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3.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籤並蓋章後生效。

13.4本合同的附件爲:附件a《車輛交接單》、附件b《保險單憑證》。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內容,不得擅自修改。

13.5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爲刪除。但本合同的其餘條款仍然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13.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授權代表人:____

職務: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車輛租賃合同參考 篇9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爲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爲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車輛租賃合同參考 篇10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爲___年,自 ____年 ____月____ 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爲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

拓展

問:企業簽訂無償的車輛租賃協議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__〕106號) 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下列情形,視同提供應稅服務:

(一)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交通運輸業、郵政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但以公益活動爲目的或者以社會公衆爲對象的除外。

(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__〕10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條規定:“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的價格明顯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或者發生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視同提供應稅服務而無銷售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照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同類應稅服務的平均價格確定。

(二)按照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同類應稅服務的平均價格確定。

(三)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爲: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因此,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無償提供車輛租賃,應視同提供應稅服務由主管稅務機關覈定銷售額後進行稅款繳納。

車輛租賃合同參考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時將車輛開至______供乙方用於______使用,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時將車開回公司。

2.車輛司機、油料費用甲方承擔。

3.乙方在使用車輛期間,要保證車輛一切設施無損,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的使用方式、出行地點使用車輛,不得做其他用途,出車途中的道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本車出租費用__________元,乙方先預付定金__________元,其他款項須出車前______小時交起,否則甲方不予以出車且不退還定金,乙方付定金後,甲方須保證乙方用車,如發生自然災害,車輛突發性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影響乙方車輛使用,甲方退還全部租金,不負其它任何責任。

5.本合同由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時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租賃合同參考 篇12

租 車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車型:__ ,車牌號:__

2、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還車地點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按每天______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__________元。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 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 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爲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8、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9、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爲止。

10、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裏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1、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2、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3、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4、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爲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五、租賃車輛交接單 

發車:20__年__月__日

還車:20__年__月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 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車輛租賃合同參考 篇13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車輛信息

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______租賃用途

1、租賃用途爲:____日常工作、生活;非營利性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轉租說明:____乙方不得將車輛轉租給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應按車輛操作手冊、法律法規,並以良好駕駛人的習慣使用車輛。

4、乙方不得將車輛進行轉賣、抵押、質押、典當等。

第三條____租期與交付

1、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車輛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______租金與押金

1、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租金標準的調整: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調整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__季/__半年/________年)。

2、押金標準:____等於一個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3、支付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首期租金與押金共計________________元,對應租期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計________________元,對應租期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後依此類推。

4、租金支付方式:現金或指定收款帳號

甲方指定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發票: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發票,發票名目爲:__租賃__,由此導致的稅費由甲方承擔__;

2)甲方不提供發票。

第五條__其他費用

1、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費用:車輛租賃期間所產生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燃油費(或燃氣、電費)。

2、租賃期內,甲方承擔下列費用:__車輛本身的稅費、車險;

第六條__車輛保險

雙方同意,車險按如下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已經瞭解車輛現有保險情況,對此無異議。

車輛現有保險爲:__交強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自己承擔費用增加險種或額度,甲方應予配合。

2)甲方同意在租期開始前,爲車輛投保下列險種,費用由甲方承擔:

險種額度______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強險

車輛損失險

第三者責任險

全車盜搶險

第七條____維修與保養

1、租賃期間,除下列情形以外由乙方自行負責:

__因車輛質量問題導致的維修;如雙方對是否爲質量問題存在爭議,則由乙方負責維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與4s店或廠家進行投訴,必要時通過法律渠道處理。如經認定系質量問題,則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費用,甲方自行向4s店或廠家索賠。

2、租賃期間的保養,如不在免費保養範圍內,則由乙方負責辦理並承擔費用:

保養標準:要求必須到正規4s店進行保養;

保養要求:乙方必須按車輛手冊要求的時間或里程內進行保養,如每超出500公里里程或超出10天,則乙方應承擔500元一次的違約金(可分段、累計計算);如超出1000公里或超出20天,則甲方有權同時解除租賃合同。

保養記錄:以4s店記錄爲準。

第八條____特殊情形下的處理

1、車輛年檢:租賃期間如需年檢,由乙方自行負責,如需甲方配合的,甲方應予配合。

2、車輛維修:

1)因車輛質量問題導致的維修,超過三天仍不能恢復正常使用的,從第四天開始不再計算租金;

雙方對是否質量問題存在爭議的,乙方應正常支付租金,如最後認定屬於質量問題,可退回相應多交的租金。

2)其它情形下的維修時,乙方應正常計算並支付租金。

3)車輛維修應在下列地點進行:

車輛所屬4s店;或甲方同意的其它地點。

3、車輛事故處理:

1)如發生車輛剮蹭以上(不含剮蹭)的事故,乙方應於事故發生24小時內告知甲方;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2)任何車輛事故的,乙方應按保險公司的要求及時向保險公司與交警部門報案及理賠。因乙方未及時採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保險理賠手續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應予配合。

4、租賃期間,車輛導致的任何財產、人身損失、賠償、維修等,如保險公司不能賠償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5、租賃期間,車輛事故、損壞、盜搶、滅失,導致不能正常使用,且無法修復的,乙方有權選擇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後的租金不再支付;由此導致的賠償,按本協議約定處理。

第九條______解除與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合同:

1)逾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10____日的。

2)車輛因質量問題不能正常使用,連續超過7天的。

3)其他:________無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15____日的。

2)擅自對車輛進行改裝的。

3)其它違約事宜,經甲方要求後仍不改正或再次發生的。

4)其他:________無______________。

4、甲方的任意解除權按如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不得無故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賃,應至少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承擔相當於__半個月租金的違約金。除此之外,不承擔其它違約責任。

5、乙方的任意解除權按如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不得無故提前解除本合同;

2)乙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賃,應至少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並向甲方承擔相當於半個月租金的違約金。除此之外,不承擔其它違約責任。

第十條____車輛的歸還

1、還車地點:__原車輛交付地點。

2、還車時間:租賃解除或終止之日。

3、燃油處理:燃油與還車時不一致的,參照還車時油價多退少補。

4、還車條件:車輛歸還時可正常使用,且符合以下條件的,甲方不得拒絕接收車輛;如甲方認爲存在其它問題,仍可根據合同向乙方進行索賠。

還車條件補充:____無明顯可見的外面操作;無零部件、車內設備設施的丟失、明顯損壞(正常使用下的老化、退色除外)。

如不符合還車條件且甲方拒絕接收車輛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並繼續計算租金至還車之日;如甲方接收車輛的,仍可根據合同向乙方進行索賠。

5、還車時的違章處理:租車期間有違章未處理的,乙方應負責處理,但甲方不得拒絕接收車輛;乙方拒絕處理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如下賠償:

違章罰款;按罰款金額的150%要求乙方賠償;

違章扣分:每一分乙方應賠償150元。

6、車輛歸還時有損壞,不能正常使用的,按如下方式處理:

1)__車輛可以修復至正常使用的,乙方應負責修復;

2)乙方負責賠償甲方車輛價值;可通過保險公司理賠的,乙方負責賠償保險公司不能理賠的差額部分。

3)如第三方應對車輛損壞、滅失負責的,乙方應先向甲方進行賠償;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第三方進行索賠(或通過委託乙方索賠、將債權轉讓給乙方等方式實現)。

4)相關理賠手續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應予配合。

5)乙方按車輛價值作出賠償之後,車輛殘值應歸乙方所有。

7、乙方如需要對甲方作出賠償的,應在還車之日前作出賠償;每逾期一日的,應按逾期金額的0.05%支付違約金。

8、雙方確定:車輛價值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圓整)。

第十一條__違約責任

1、一方有違約情形導致對方解除合同的,除正常計算租金外,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月租金的____200________%。

2、租賃合同有效解除或終止,乙方可以還車而仍拒絕交還車輛的,乙方應承擔車輛佔用費(但不再支付租金)。

車輛佔用費的標準爲:正常租金的150%,按日支付。

3、乙方未依約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______聯繫方式

甲方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本協議有關事項,可通過上述聯繫方式之一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視爲有效送達。

第十三條____其它

1、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協商或調解不成的,__應依法向____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補充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協議簽訂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

附件一:車輛交接清單

交驗車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牌號:

車型:

年審到期時間:

交保險到期日期:

車輛里程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燃油情況:

證件資料

1.車輛行駛證

2.車鑰匙(備用鑰匙)

一把

3、保險卡

4、年檢貼

5、機動車登記證

6、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無車輛情況

車輛劃痕情況:

其它情況:

注:未特別註明的,視爲車輛及其設備設施正常。

移交人簽字:

收車人簽字:

附件二:租金收款收條

本人現已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的車輛租賃押金________________元以及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對應租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參考 篇14

甲方:資陽海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中國城建第二工程局集團碧彩路項目部

因甲方施工或工作需要不定期的租用乙方特種車輛,爲明確和規範在租用期間甲、乙雙方的權益及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租用乙方車輛時,乙方應自願將甲方所需車輛按甲方約定時間、地點租用給甲方使用。租用期間乙方車輛及設備由甲方安排調度,駕駛及操作由乙方持有有證合格人員完成。

二、租金結算按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的各種特種車輛租用價格計算。若因市場價格變動,雙方另行協商適當的租用價格。車輛租用完畢,甲、乙雙方共同據實按月結算(附件:出車計時結算清單,由甲方批准的特種車輛使用申請單),甲方憑乙方出具的有效票據及有效附件付清租金。

三、車輛使用前,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有效的證件(包括有效駕駛證、行駛證、特殊操作證及車輛參保證明)。

四、租用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負責人或有權擔任指揮工作的人員指揮,因不服從甲方指揮而發生的人身事故,甲方的設備設施損壞及乙方的設備設施損壞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安全和經濟責任。

五、因非不可抗力因素遲到和租用期間車輛發生故障而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賠償。

六、租用期間,甲方人員應積極配合乙方,接受乙方正確安排意見,遵守相關安全規程規定,佈置好現場安全措施,提供現場安全作業條件。否則,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全部由甲方自己承擔。

七、如發生由乙方安全負責範圍事故,積分有權暫扣乙方車輛及設備,待乙方完成全部損失費用後退還乙方。

八、本協議有效期自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由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十、附件:特種車輛租賃費用計算單價表

甲方:資陽海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中國城建第二工程局集團碧彩路項目部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車輛租賃合同參考 篇15

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和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和車輛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和車輛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車輛狀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盤錦遼河油田長征建築安裝有限公司院內

2、出租房屋面積共1275.87平方米(建築面積),出租房屋詳細位置和麪積見圖紙。

3、出租車輛共兩臺,車牌號爲遼L69920和遼L15908

4、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及車輛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和車輛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和車輛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和車輛僅作爲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和車輛,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年租金爲30萬元(大寫叄拾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租金總額爲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車輛租金按天計算:遼L69920100.00元/天、遼L15908160.00元/天。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五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車輛的保險等各項維護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主要是水電費按實覈算)。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六條房屋修繕與車輛維修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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