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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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 篇1

甲方(出租方):

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通用17篇)

公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相關法律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爲人民幣 元,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交納給甲方 。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土地租用範圍及坐落: 總面積 平方米,不包括道路等公用面積,位置與四至範圍附圖。

二、土地租用期限:自 至 ,共五十年,按公曆計算。

三、租用土地價格爲每畝 人民幣,總計 人民幣,此爲五十年全部租金,一次交清,租賃期間不再產生其他費用。

四、其他條款:

(一)甲方責任和權利

1、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係,做好各項服務,協助乙方在企業登記註冊和建設施工過程中相關手續的辦理,確保企業穩定生產。

2、甲方確保出租地塊工業用電及道路設施於前建設完整,其中水泥路通至廠大門口,高壓線拉至廠區範圍米之內。逾期乙方有權決定退租,有權要求返還除本金外並計銀行利息。

3、合同期內,所租用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建設需要所租賃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應在收回土地前個月,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給乙方經濟賠償,賠償標準按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實際因素協商確定。

4、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合同中規定的賠償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爲總租金的 %。

5、租賃期內,甲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6、按企業投產後經濟效益大小需要,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向上爭取工業用地指標,土地證辦理費用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創辦企業應符合國家產爲政策,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條例。

2、乙方創辦企業工商註冊於甲方所在地行政機構,並享有政府規定外商投資的相關優惠政策。

3、甲方配合乙方用水設施的建設,費用由乙方處理。

4、乙方在土地測量後,進場施工前全額付清土地租用款。

5、乙方在交付租用日起,個月內建成投產。因甲方工業用電設施不到位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投產所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6、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對所租賃土地進行聯營,轉租,抵押等行爲,甲方不得干預。

7、租賃期滿,甲方將土地繼續向外出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乙方要求結束合同,應當在結束前個月向甲方提出。

8、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已付清租金,並喪失租賃權力。

五、本合同蓋章簽字後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說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證明人:

乙方:

日期:

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 篇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___,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其宗地位置與四址範圍如甲,乙雙方確認的附圖所示。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出租地塊用途爲_________.乙方承租後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變更用途,須經甲方及當地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同意,甲乙雙方協商調整年租金後,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用途變更手續。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的年租金爲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爲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應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按時繳納年租金。首次年租金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__天內繳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收,超過半年的按全年計收。

乙方不按時支付年租金的,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付款額的______‰向甲方交納滯納金。超過六個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甲乙雙方應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甲方領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

第六條土地使用權租金的調整,每隔________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爲百分之______.租金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乙方應按新的標準繳納年租金。

第七條乙方依據本合同租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轉租,抵押。如需轉租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雙方簽訂轉租合同後到_________國土資源局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乙方在接受租賃場地移交手續後,應妥善保護界樁,不得私自移動。界樁遭受損壞或移動應及時報告甲方重新埋設,測繪費和界樁費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乙方在租賃場地上需要新建,擴建或翻建建築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辦理有關報批手續,雙方應簽訂土地租賃期滿後承租方新建建築物的處置協議。

第十條土地租賃期滿,本合同同時終止履行,乙方應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交還土地使用權承租證明書,辦理土地使用權租賃註銷登記手續。對該地塊內乙方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着物,應按雙方簽訂的處置協議,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的60天內處置完畢,逾期未處置完畢的,由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向乙方發出書面處置通知。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的,須在期滿前六個月內向甲方提交續租申請,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向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續租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因提前終止經營等原因,需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總額的違約賠償金。

第十二條依據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體非農業建設用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因國家和農村集體社會公共利益需要,集體土地所有權者報經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審覈和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後,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者根據土地利用現狀,給予承租方相應的補償。

第十三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租賃地塊所屬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等,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報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一份交_________國土資源局存檔。

第十七條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轉租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根據《_____》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了農村的經濟發展,丙方由於種植的需要,經甲方同意,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爲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達成一致。籤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土地概況

租賃土地的地名叫面積畝{以賬本爲準}。四址東西南北共有塊。

第二條

租賃用途糧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種植業,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丙方享受同樣價格優先權。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當年租金共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違約。丙方如果到一年後不交當年租金,乙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有經營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

乙方有權監督和維護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創造條件爲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第六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厲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徵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租賃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着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七條合同解除

到期後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 篇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一、 出租土地位置及面積

1.1.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將坐落於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的土地(,東至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出租土地的面積爲 畝。

二、 租賃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土地的租賃期限爲___年,自___年_ 月_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如無特別說明,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期均指公曆日)。

2.2. 租賃期限屆滿,若乙方需繼續使用出租土地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三、 租金數額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每年按 元/畝向甲方支付租金, 。

3.2. 乙方按年及時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於 年 月 日前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以後每年於 月 日前付清下一年全年的租金。

3.3. 甲方應於每次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後 日內向乙方開具收據或其他有效憑證。

四、 土地交付

4.1.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將出租土地完整地交付給乙方。

4.2. 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乙方對出租土地具有完全的佔有、使用、管理、經營和收益的權利,甲方及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妨礙或干涉。甲方必須無條件保證乙方對出租土地的佔用、使用、管理、經營和收益等權利。如因第三方原因影響乙方對出租土地的使用,甲方有義務排除妨礙,保證乙方的權益。

五、 附屬物

5.1. 甲方同意將出租土地上現有的【*房屋、樹木及其果實、變壓器及配套電力設施、圍牆、鐵絲網、水井以及其他所有附屬物*】(簡稱"附屬物",附屬物清單見附件二) 作價 元(簡稱"轉讓款")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甲方按照本合同第4.1條規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之日,附屬物的所有權隨即同時轉移給乙方。

5.2.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向甲方支付全部轉讓款。

5.3. 爲實現生產經營目的,乙方有權在出租土地上建造畜禽舍及進行其他配套工程建設。

5.4. 乙方在出租土地上建設的房屋、種植的樹木、安裝的電力設施以及形成的其他一切附屬物的所有權歸屬乙方,乙方對其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5.5. 租賃期限屆滿,出租土地上的建築物、設備、電力設施、樹木及其它一切附屬物,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取得該等財產的,由乙方有償轉讓予甲方,具體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轉讓合同或協議。

5.6. 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出租土地因國家或政府等原因被徵收或徵用的,針對土地上建築物、設施、設備、林木、青苗及其它所有附屬物的補償金歸乙方所有,針對土地本身的補償金歸甲方所有。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土地租金及附屬物(若有)的轉讓款。

6.2. 盡職盡責地維護、協調好周邊環境,保證周邊村組及村民不影響、不妨礙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6.3. 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根據需要獨立自主地確定經營項目和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甲方不得進行任何阻礙、干涉和影響。

6.4. 提供道路、水、電、熱、通訊、排水、排污等便利,確保乙方能夠正常使用道路、水、電、熱、通訊、排水、排污等,同時甲方須保證周邊村組及村民不得阻礙、影響乙方正常通行、通水、通電、通熱、排水、排污等,具體用水、電、熱等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5. 認真、全面履行本合同,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期滿前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6. 獨立自主地從事畜禽養殖經營,甲方不得進行任何妨礙,干涉和影響。

6.7. 自甲方交付土地之日起,乙方有權對附屬物、地上地下設施進行任意拆除、改造,有權處置地上種植物。

6.8. 根據經營需要,有權進行重新規劃,重新建設,增加建築物、種植樹木及進行各種設施的安裝和建設,地上建築物、種植物、設施及其他所有附屬物的所有權歸乙方,乙方自主自行處理,有權對外轉讓或拆除,甲方不得干涉。

6.9. 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乙方可自主決定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轉租給他人使用,而無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6.10. 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及附屬物的轉讓款。

七、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7.1. 甲方承諾,其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及附屬物擁有完全的處分權,有權將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及將附屬物轉讓給乙方。

7.2. 甲方承諾,出租土地不屬於基本農田,也不存在違反國家關於規模化養殖用地管理的相關法律規定及政策的任何其他情形,符合法律法規有關畜禽養殖的規劃和環保要求,完全滿足乙方從事畜禽養殖經營之目的。

7.3. 甲方承諾,出租土地未被承包或出租給第三人,亦未將附屬物向第三人出售,出租土地及附屬物上未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限制性的權利。本合同簽訂前發生的與出租土地及附屬物有關的一切債權、債務或責任,由甲方承擔。與出租土地及附屬物有關的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7.4. 甲方承諾其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必需的授權(原承包人的土地流轉委託書見附件三),並負責將本合同報鄉(鎮)人民政府備案及辦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它相關手續,以保證乙方承租土地的合法有效性。如因甲方原因或無法辦理相關手續導致本合同無效或無法履行的,甲方應返還乙方支付的租金、附屬物的轉讓款以及在本合同項下支出的其他一切費用。若由此給乙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賠償。

7.5. 爲充分保障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優先權,甲方已就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出租事宜向全體村民發佈了書面公示,公示有效期內,甲方未收到任何關於主張優先權的請求。

7.6. 爲保證乙方的租賃權益,甲方特此確認,本合同約定的土地租賃期限未超過該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整個租賃期限內能夠正常使用出租土地。

7.7. 甲方承諾,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除發生嚴重自然災害、人口增減等特殊情形外,不對出租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調整;確需調整的,甲方保證及時取得新承包人關於同意土地流轉的書面授權,以不影響乙方對出租土地的繼續正常使用。

7.8. 甲方承諾,除非發生法律規定必須收回承包地的情形,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不會將本合同項下的出租土地收回;確需依法收回的,甲方保證及時履行相關法律手續,以確保本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8.1.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修改、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由雙方共同簽署後,按約定條件生效。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8.2. 若本合同第七條中所述甲方的聲明與承諾與事實存在任何不符或甲方存在其他隱瞞或欺詐行爲,以及甲方無法履行所述承諾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任何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其全部損失。

8.3.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九、違約賠償及爭議解決

9.1.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做出的聲明與承諾,或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由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另一方的全部損失。

9.2.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予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0.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10.2.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10.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雙方蓋章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負責人(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系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_________企業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系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_________公司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租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爲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訂立本合同。第1條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1.1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所屬之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個省市,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稱“租賃土地”)。對該租賃土地的詳細描述作爲附件一,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2甲方保證其已通過授權經營方式取得上述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有合法出租的權利。甲方已獲得國土資源部頒發的相關的土地授權經營書,文件號爲國土資函______號。該授權經營書以及與上述租賃土地有關的權屬證明及相關文件作爲附件二,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3對於乙方的______個加油站現已佔用的_________平方米集體土地,甲方承諾自乙方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一年內,辦理完徵用手續,取得國家主管部門的授權,並租賃給乙方使用。在辦理上述徵地手續期間,乙方有權依據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合法無償使用該等土地。

1.4甲方根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第2條租賃期限

2.1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算。

2.2如果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滿之前至少____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2.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發出的延長租賃期通知後,應同意該等延長,並應同乙方在前述租賃期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甲方應在租期後滿前辦理完畢土地使用權可續租的一切有關的政府部門審批及手續。續租的租金標準依國家的有關規定標準或(在無該等標準時)依當時的市場價格執行。

2.4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條第1款租賃期滿前的任何時候終止租賃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但乙方須在其所要求的終止日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合同範本 )第3條租賃用途

3.1乙方應在甲方與土地管理部門簽署的土地授權經營書所限定的用途範圍內使用土地。

3.2在符合3.1條的前提下,租賃期內乙方若要依法將租賃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決定是否同意該等改變。如同意,則甲方應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批准手續。在取得批准後,乙方方可按改變後的用途使用。第4條租賃土地交付使用

4.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將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

4.2乙方在甲方將該土地使用權交付之日起,必須依照土地授權經營書規定的土地用途實施相應的經營、管理、使用等行爲。第5條租金及稅費

5.1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每年支付總額爲_______元人民幣的租金(“租賃土地年租金”)。對於本合同1.3條所述集體土地的租金,乙方每年應向甲方另行支付(但租金的計算和支付應以甲方按1.3條的規定將土地使用權租賃給乙方之後),租金的計算方法爲:_______________集體土地年租金=租賃土地年租金(人民幣元)/_________(平方米)集體土地面積(平方米)。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每_______年可以對前述租金協商調整。

5.2甲乙雙方同意,對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終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總租金數應依該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雙方協商確定的金額做相應減少。

5.3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額應爲該年度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分之一。每一筆租金應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月_______日、(前述每個日期均爲“付款日”)之前交付方。無論前款規定如何,第一筆租金額應按下述計算方法計算並在本合同生效後第一個付款日支付給甲方:_________年租金/_______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後第一個付款日的實際天數。

5.4甲方負責交納與租賃土地有關的土地稅、費及其他法定的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國家政策變化導致的該等費用增加部分由雙方合理分擔。雙方應於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日結算該等費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第6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a)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b)監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

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c)本合同期滿不再延續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d)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之土地使用權。

(e)甲方應支持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後,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

(f)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相鄰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行使正當權利。

(g)對於政府因公益事業而附設的各種管線穿越該租賃土地的綠化地區和其他區域所造成的對租賃土地的破壞,甲方無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補或經濟上的補償。

(h)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任何建築物、附着物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i)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6.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

(b)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c)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並接受甲方監督。

(d)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e)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f)乙方應保證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員及其緊急器械、車輛等在進行緊急救險或執行公務時能順利進出該土地。

(g)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第7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7.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爲了避免歧義,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長租期或終止租賃,應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

7.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第8條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第9條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9.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甲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9.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第10條不可抗力

10.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爲及不作爲)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0.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7.2(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第11條其他規定

11.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1.2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

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1.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爲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1.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1.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1.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2條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爲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爲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爲準)後第______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爲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雙方通訊地址和傳真號碼如下: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 篇7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現行土地流轉政策,依據公平、公開、平等互利的原則,甲方現將茶塘村所屬石江塘組、洞子屋組等耕地和山地租給容大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作爲生物科技工程研發、生產基地,暫定名爲:生物科技觀光園。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向,特訂立意向書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的地理位置:

茶塘村位於長沙縣政府星沙城東,從縣城至村部五公里路程;開元東路以北,毗鄰星沙產業基地;京港澳繞城高速穿過村內15個組。乙方科技觀光園用地位於甲方石江塘組、洞子屋組,使用面積約500畝,地理位置適中,適宜於生物科技項目投資。

二、流轉土地的範圍和用途:

甲方願意將茶塘村石江塘組、洞子屋組等的耕地、水塘、山地流轉出租給 容大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作爲生物科技工程研發生產基地,研發、生產、試驗腐植酸有機膏肥等腐植酸系列產品,建設生物科技觀光園。具體界線四至由甲、乙雙方現場確定,作爲本協議附件,面積以測量成果爲準。

三、租用時間:

1、甲、乙雙方約定,租用期限按土地流轉法規定確定爲5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乙方租用起始日爲:自乙方可以對租用地塊全部勘址、放線完畢,可以正式動工修建圍牆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租金:

甲、乙雙方約定:所租用土地的租金爲每年、每畝耕地(包括水塘、

水渠等在內)元;山地元。

五、青苗補償費:

耕地、水渠元/畝;水塘成魚補償元/畝;山地林木 元/畝。上述青苗補償費爲土地交付時給予甲方一次性補償,補償完畢後乙方無需再次支付青苗補償費。

六、付款方式:

租金按所租用土地總面積付款。按先付款後使用的原則。從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分兩次支付,分別於當年元月30日前和6月30日前支付。

七、雙方職責和義務:

甲方職責和義務:

1、甲方負責完善所有租用地的相關手續。

甲方應協調村組與乙方所租用的土地手續,凡已出租給農戶的,由甲方組織該農戶簽字同意流轉,並由所在村組全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簽字確認在農戶承租到期後,不再對該土地進行新一輪土地承租或新一輪承租後新承租戶全部接受本協議條件繼續將承租土地租給乙方使用,確保乙方的租用期限不少於50年。

2、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所有土地,都必須徵得每一個農戶的同意,必須與每一個農戶簽訂協議書,必須有每一個農戶的簽字和手印。每一個農戶簽字和按手印時,必須有乙方人員在場,並有原件作爲合同附件留存乙方。

3、甲方應盡心、盡責、盡職爲乙方服好務,協調周邊關係,及時協助乙方協調解決周邊各類矛盾糾紛。確保對乙方的使用、經營管理流轉土地沒有任何不利影響,如有任何不利影響由甲方負責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及各種社會活動。

2、乙方從事生產必須是環保產品,對地方環境應無污染。

3、對流轉土地不擅自改變用途,不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

4、從事生產、生活必須服從地方政府的依法管理,儘量處理好周邊農戶的關係

5、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租金。

八、乙方(包括科技園)在使用公共設備、設施,社會福利、優惠政策等方面與甲方村民享有同等待遇和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給排水、供電、道路交通、排污及稅費減免返還等等

九、乙方租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流轉政策乙方有權建造房屋和設施用於該流轉項目作爲相關配套使用,乙方應予以配合協調縣鄉政府同意並及時辦理規劃建設審批證照手續。

十、如遇規劃調整,土地徵收,甲方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優先乙方按高科技產業落地政策優先、優惠乙方徵收使用,確保乙方產業的長遠發展。

十一、乙方投資資產的約定:

1、在承租期內,乙方租用的土地如遇國家徵收,甲方取得的有關乙方投入的相關補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所有地上的固定資產徵收補償、青苗補償、拆遷安置補償等)全部歸乙方所有,以保證乙方在50年使用期限內所產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承租期滿後,甲方亦需儘可能的優先讓乙方繼續租用。如果乙方放棄繼續租用則按照如下原則處理:植物、設備、設施由乙方處理,地上房屋作價處理優先售給甲方,其餘的留歸乙方。

十二、雙方達成意向後,由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如甲方原因不能履約,或因雙方不能達成一致而不能簽訂正式合同,由甲方原本退還給乙方且不計息。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並在正式合同予以確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甲方的一份交組;一份交政府。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長沙縣__鄉茶塘村委會 代 表:

乙 方:容大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代 表:

20__年九月 日

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各人所有的農用耕地租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鄉______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爲準)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爲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爲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租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爲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爲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 篇9

甲方:_________村委會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鑑於:

1.教育是立國之本,改善學校環境,美化學校場地,讓村民的子女有個良好的學習場所是我們的願望。

2.乙方原租賃學校西側地期限未滿,但考慮到甲方的實際需要,表示大力支持。

3.經雙方認真協商,同時考慮到乙方的損失情況,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解除土地租賃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據發展需要提出來的。(乙方原租賃場地合同簽訂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一次性應補償乙方基建投資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款在合同生效後10天內付清。

第三條甲方應一次性補償乙方生產設備投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三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後30天內付清。

第四條乙方應按原合同規定繳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規費,不得拖欠。

第五條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賃場地上建築物及其內外物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處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原甲、乙雙方簽訂租賃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籤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籤):__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 篇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由於甲方另有發展,無精力、人力經營管理養豬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____縣____鄉____養豬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爲了滿足乙方發展生產的需要,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簽訂本租賃協議:

1.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縣____鄉____養豬場出租給乙方,用於生豬飼養及銷售,乙方若需改變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2.租賃期限爲肆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如果希望續租,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3.該租賃物爲包括生豬飼養棚,平房(辦公及宿舍),年租金總計____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____個月支付。合同簽訂第二年開始,租金每年遞增____%;同時,甲方提供適量空地場所作爲乙方生產、生活使用。

4.乙方生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積極配合甲方協調好周邊兄弟單位及羣衆的公共關係。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養殖生產所需的水、電供乙方使用;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配合乙方,努力爭取養殖場母豬、肥豬、小豬等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政府提供的各項政策和經濟補貼給乙方(飼養方)。

7.租賃期間,若遇政府徵用土地,由甲、乙雙方出面向相關政府部門協商理賠事宜,屬於豬苗、生豬搬遷、養殖等補償金應補償給乙方;屬於甲方投資項目及建築物、水、電、設施等賠償應補償給甲方。

8.租賃期間,乙方在該場地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注意安全,自覺接受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9.租賃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提前終止,乙方有權將投資的可移動的設施自行處理,固定建築物歸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否則,違約一方須賠償另一方直接經濟損失的____%.

11.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商定執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2.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所屬村委會____份,主管部報存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簽字)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 篇1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爲▁▁▁▁▁▁▁▁▁▁▁▁▁▁▁▁▁▁▁▁▁。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租金

本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附件。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 篇12

出租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東大河村東側河灘地_____畝。每畝_____元。共計_____元,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時間爲_____年。即自20x年__月__日起至20x年__月__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簽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賃費,以後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楊樹棵,每棵_____元,共計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鴨棚間,每間_____元,共計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賃期間,乙方可自由的選擇經營項目,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八、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其他未盡事益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後果由造成方負責。

十、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 篇1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層/廳)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__________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______%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 篇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合作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用途

出租的土地用於發展糧食生產,不得空閒、撂荒和種植其它作物,更不能挪作非農建設。

二、租賃土地地點及面積

租賃土地地點位於 , 面積 畝。其中田 畝、土 畝。

三、土地租賃期限

土地租期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租金及支付方式

土地租金每畝 元(小寫 元/畝),

五、其它事項:

1、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存檔一份。

3、乙方負責提供土地證複印件1份作生效依據。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見證人: 村委員會(公章)

負責人: 聯繫電話:

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 篇15

承包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發包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響應國家農村土地流轉的號召,開發利用田地,發展農村經濟。經甲乙雙方協定,乙方同意將上江村明天衝組地段農田荒地計面積畝,租賃給甲方開發經營。爲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協議如下:

一、甲方以租賃的方式承包乙方的農田荒地,自主進行規劃、經營,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進行干涉、干預,否則乙方應承擔甲方在承包期內的全部損失。

二、甲方租賃乙方農田荒地期限爲______年,自簽訂協議之日起,甲方按組上原有造冊面積第一個_________年每畝每______年付給乙方租金________元第二個________年每畝每年付給乙方租金______元最後______年每畝每______年付給乙方租金_______元,租金按每______年支付。租賃期滿,雙方視情況再議,如不續租,甲方必須爲乙方恢復原狀。

三、甲方需要在乙方的田地上建房,按糧田每畝_________元、荒地每畝_________元、山林每畝__________元的價格計算。

四、甲方在開發田地之前必須無償爲乙方修通草坪水泥路至明天衝的泥沙公路。此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監證三方各持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監證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 篇1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將集體所有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租賃土地狀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集體土地位於____。

至爲:東至__,西至__,南至__,北至__(詳見附圖勾圖紅線範圍),面積爲__畝。

二、租賃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本合同。

三、合同價款:

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地上附着物甲方在簽訂合同時一併全部賣給乙方,乙方在合同簽字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__元。

四、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水、電等事宜。

(2)甲方負責解決施工期間的各種村民糾紛,確保乙方的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3)乙方辦理土地手續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4)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經營成果全部歸乙方。

2、乙方責任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由乙方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水費、電費、稅費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憑期間的經營活動應符合國家的政策和法規。

(3)乙方有權將租賃土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

(4)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

(5)如在租賃期內,遇有政府對該土地徵收、徵用行爲時,涉及地上附着物的賠償費用由乙方享有。甲方需退還土地徵收、徵用後未到租賃期限的租金。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無故要求收回土地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元。如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甲方另行賠償。

2、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則每日加收每年租賃費萬分之一的滯納金。乙方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合同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正式生效。

七、爭議處理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不能達成一致時各方有權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協議解除

1、一方有違反本協議(或補充協議)行爲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協議到期,如甲方繼續出租,乙方若有意繼續租賃,應於本合同到期前60天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或購買權。

3、由於不可抗力、國家政策或政府行爲等原因致使協議履行成爲不必要或不可能時,雙方可協議變更或解除。如解除,雙方都不負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聯繫電話: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二0__年__月__日

土地租賃合同(養殖場) 篇17

出租人(甲方) :

承租人(乙方) :中鐵四局集團張唐鐵路項目經理部第一項目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自願原則,就租 賃土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土地範圍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 土地,其中長 米,寬 米,面積 平方米,用以 .

第二條:租賃土地期限 租賃開始時間爲 年 月 日,結束時間爲 年 月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爲保證乙方工程順利施工,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滿之前至少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應 同意延長租賃期限;租賃費按承租費用的月均算,不足15天的(含15天)按半月計算,超過15天的按整月計算。

第三條:租賃土地租金 本協議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總額(大寫) .(幣種:______) ,(小寫)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 ;第一次租金的 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租金。

2、協議簽訂後一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施工結束後 負責地表附着物體清理,圍牆拆除,硬化路面拆除清運、復 耕,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全部由負擔。

5、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6、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係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 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7、甲方應提供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經乙方驗證後 複印其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施工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 築物、構築物以保證鐵路施工生產。

2、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3、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 批後,重新協商。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限滿後。

2、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 議的能力。

4、乙方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 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或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約定提供耕地或協議簽訂後甲方反悔,視爲甲方違約。應補償因此 對乙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八條: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或發生重新分配土地時土地所有權發生變化了,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 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 由雙方協商或報經興隆縣張唐鐵路徵拆辦及半壁山鎮政 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第十一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五份,乙方三份,甲方一份,見證人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 乙方(簽章) : 見證人(簽章) :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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