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致辭憲法日(通用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23W

12.4致辭憲法日 篇1

尊敬的評委老師、朋友們:

12.4致辭憲法日(通用5篇)

大家好!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這句話如雷貫耳!既道出了憲法的本質特徵但也似乎讓我們覺得憲法高高在上、遙不可及。其實不然!憲法一直與我們如影相隨,時刻在默默陪伴着我們、保護着我們!下面這個我和我哥的故事,就是要告訴大家:憲法就在我們身邊!

20x年前,從我出生那一刻開始,我就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是具有獨立人格權的“人”。這一刻起,我已經開始受到憲法保護啦!我和其他人一樣有了繼承遺產的權利,我的爸媽有義務保護我、撫養我,不能虐待我、遺棄我。

因爲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如此看來,我一出生就受到了憲法的保護。

6歲那年,我上國小了。第一堂課老師教我們唱國歌,我也知道了祖國的首都是北京,盼望有一天去看看天安門。當時還迷糊的我並不知道,上學、首都、國徽、國歌都是憲法規定的內容。

一晃20x年,無憂無慮的童年已成過去。兩年後,我就要18歲了,我即將離開我熟悉的城市,去大學繼續我的生活。憲法告訴我,18歲了,我可以行使自己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了!到那時,我還要自立自強,對自己的行爲負責,當然,作爲成年子女還必須承擔起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嗯,成年了,一切要靠自己啦!

再說說我的哥哥。20歲那年,大學二年級的他,填寫了應徵入伍的申請,光榮參軍了,學校爲他保留了兩年的學籍。因爲憲法規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我們全家都爲他感到光榮!

24歲時,哥哥大學畢業了,找工作成了頭等大事。在招聘會上,他過五關斬六將,得到了一份新聞單位編輯的工作。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曾經的“熊孩子”,如今也要自己獨立打拼了。

一年後,依照憲法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的規定 ,25歲的哥哥享受帶薪年假,去了趟雲南,並邂逅了我美麗的嫂子。

去年,哥哥幹了一件大事兒,在和嫂子商量後貸款購買了一套80平米的新房。雖然很辛苦,但是生活多了一重保障,多了一份踏實感。他知道,依據憲法,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現在,爸爸媽媽輪流去給哥哥嫂子帶小孩了,一家人相幫相襯、相親相愛,其樂融融!在憲法的庇護下,我們生活得幸福美滿、和諧歡暢!

家是小的國,國是大的家。雖然我家的故事並不能窮盡憲法的博大,但卻真真實實的告訴我們:憲法並不遙遠,憲法就在你我身邊!

12.4致辭憲法日 篇2

尊敬的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是來自高二(5)班的張浩偉,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憲法永駐心中》。

憲法是什麼?它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法規必須建立在憲法的基礎上來制定。許多同學都覺得憲法好像離我們的生活很遙遠,其實,憲法一直都在我們身邊,可以說,我們的生活時時刻刻都在被憲法保障。沒有憲法,就沒有我們今天和諧美好的生活。

下面我說一個典型的憲法保護公民個人權利的案件。

1995年,河北省鹿泉縣人聶樹斌因故意殺人、x婦女被判處並執行死刑。他的家人,甚至連受害者的父親都不相信聶樹斌是兇手。他們各自都在年年上訴伸冤,可是所有的努力都石沉大海。自從憲法將“國家尊重與保障人權”寫入後,全國各地對於人身權利保護的力度和對冤假錯案的複覈力度不斷加大。20x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複查聶樹斌一案。兩年後,聶樹斌的父母終於等來了最高法的消息——長達20x年的聶樹斌案被平反,真正的兇手王書金被判處死刑。聶樹斌的家人更是獲得了268萬元的國家賠償。整整二十一年的苦苦等待!正義終於到來!這起案件更是成功入選20x年中國年度十大憲法事件。它的平反讓憲法所列保護人權的條款再次出現在公衆面前,給整個社會都打了一劑強心針——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這就是個典型例子。

但其實憲法的作用遠不止保障我們個人權利這些。憲法對於國家,是制定和調整政策的依據,就連違背憲法精神的法律都要被廢止。舉例來說,勞教制度,俗稱勞改,本意是讓罪犯在勞動中改造自己,卻隨着時間推移被不斷擴大,遊手好閒者、小偷都可能被迫勞改,它還甚至成爲報復舉報人的手段。因不需審判就能強行剝奪人身自由,

這一點嚴重違反了憲法中國家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權的條例。因此20x年,勞改被廢止。這無疑是憲法擁有至高無上權威的重大體現。

古希臘思想家亞里士多德曾說過,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纔有好的秩序。是啊,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作爲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其意義更非比尋常。至今,憲法已爲中國人民保駕護航64個年頭了。作爲當代中學生,我們更要認真學習憲法,明確自己的權利與義務,時刻規範自己的行爲舉止。同學們,就讓我們一起,把憲法牢記心中,讓憲法永駐心中!

我的演講結束,謝謝大家。

12.4致辭憲法日 篇3

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這部被稱爲“五四憲法”的法案爲年輕的共和國奠定了法制基礎。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憲法。之後,1988年、1993年、1999年、20x年,對現行憲法的四次修改,使我國憲法在保持穩定性和權威性的基礎上緊跟時代前進的步伐,不斷與時俱進。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凌駕於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從內容上來講,憲法是人民權利憲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憲法不僅僅是爲了印在紙上、掛在牆上給人看的,生活在社會中的人們似乎又感受不到憲法的存在,感覺不到憲法與自己的生活之間的關係,至少是對憲法的感受和感覺沒有對法律那麼強烈。其實,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憲法的身影無處不在。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正是因爲憲法的這項規定,才能使更多的人有享受到公平教育的機會,也正是國家把接受教育上升到憲法的高度,才引起了全社會的重視。在工作中我有時候接觸到上了年紀的老人,他們中的有些人除了自己的名字其他字都不會寫,可是在義務教育普及多年以來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人都能通過接受教育來改變自己的命運,實現更高的人生追求。 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

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在我十八歲剛上大一那一年,學校裏開始組織學生選舉,選舉權,是個我們自小在課本上纔會接觸到的詞語,當我在選舉投票箱前投進代表我的權利的一票的時候,才充分感受到作爲一個公民能夠切身爲自己當家做主,選出自己認爲合格的能代表自己聲音的區人大代表,那是的心情不僅僅是光榮,更是身爲一箇中國人的自信和驕傲。

憲法第35條規定:我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作爲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我也深刻體會到了自己的這項權利,小時候看話劇 《茶館》,故事裏分別講述了戊戌變法、辛亥革命、抗日戰爭三個時期之後的情景,裕泰大茶館經歷了一次次改朝換代,不變的還是那“莫談國事”四個大字,看的時候覺得好笑,那是因爲我們從未留意到,今天的我們見面閒聊時話題從你吃了沒可以聊到昨天晚上的新聞是什麼內容,這樣的暢所欲言,正是因爲憲法賦予了我們的言論自由。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及其他黨的民族政策、法規當中,黨和國家也始終堅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的根本原則。新中國成立60年來,我國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係得到不斷鞏固和發展,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區社會長期穩定,祖國的統一大業不斷向前推進。冠縣作爲一個漢族和少數民族雜居的城市,各民族之間共同參與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正是由於憲法和各項法律政策隊少數民

族羣衆權益的保障,才能形成各民族共同團結進步、共同繁榮發展的局面。

當然,憲法在賦予我們基本權利的同時,也規定了作爲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該履行的義務,公民有勞動的義務,有接受基本教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年老父母的義務等等這些。憲法對於我們義務的規定從根本上也是對我們基本權利的保障。

20x年11月1日十二屆人大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每年12月4日定爲“國家憲法日”。設立“國家憲法日”,是法治工作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

作爲一名公職人員,憲法日的確立讓我更深的體會到憲法的生命力和權威性,權力屬於人民,權力服從憲法。我們只有爲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我們應該做到:認真工作,積極進取,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和法律意識,真正做到憲法在我們的日常工作和學習之中,憲法更在我們的心中。

12.4致辭憲法日 篇4

黨的和系列重要講話對大力學習宣傳憲法,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12.14”全國法制宣傳日是集中開展憲法學習宣傳的重要節點,是開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載體和平臺。爲貫徹落實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關於開展20x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的通知》精神,按照省、x市的統一部署,結合昌化實際,現就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共築偉大中國夢。

二、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x”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x屆三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採取多種形式,集中開展以憲法爲核心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樹立憲法權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形成全社會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優良氛圍,爲推動全面轉型、加速跨越崛起,建設幸福範橋營造優良的法治環境。

三、時間安排

從201x年11月底開始,到201x年12月中期結束。

四、宣傳內容

(一)深入學習宣傳黨的、x屆三中全會和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法治中國建設的重要論述精神。不遺餘力的宣傳黨的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不遺餘力的宣傳黨的x屆三中全會關於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決定,不遺餘力的宣傳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重要講話精神,宣傳建設法治中國,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重要論述。

(二)大力開展以憲法爲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宣傳。宣傳憲法確立的國家基本政治制度、經濟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以及國家生活的基本原則等內容,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優良氛圍。不遺餘力的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構成、基本特徵和主要內容,宣傳國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揚法治精神,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強力促進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

(三)不遺餘力的宣傳與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重點學習宣傳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社會治安、公共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宣傳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依法表達利益訴求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公民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矛盾糾紛,維護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

(四)不遺餘力的宣傳法治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大作用以及取得的成效。

五、重點活動

(一)12月4日上午,由鎮綜治辦牽頭,組織鎮直相關部門在街道舉辦“12·4”宣傳諮詢活動。

(二)以“法律六進”爲載體,推進“12·4”法制宣傳進基層。把“12·4”法制宣傳與“法律六進”活動有機結合起來。組織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法制宣傳教育志願者和律師宣講團深入國小中學開展“憲法進教室”活動,集中開展“關愛明天、普法先行”法律進校園活動;組織鄉鎮司法所、法律服務所人員集中開展法律進社區、進企業和“法制宣傳村村到”活動;把黨的、x屆三中全會精神和法律知識送進千家萬戶,引導基層羣衆主動參與美好鄉村和“法治霍邱”建設活動。

(三)組織參加中國普法官方微博開展的“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共築偉大中國夢”主題貼文徵集活動。

(四)組織參加司法部、全國普法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的“百家網站暨中國普法網官方微博法律知識競賽”活動。

六、活動要求

(一)各村、鎮直各單位要把“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擺上位、抓到位,根據本地、本部門行業特點,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方案,確保專人負責,抓好活動落實。

(二)要緊緊圍繞活動主題,突出憲法學習宣傳。要結合美好鄉村建設,精心設計宣傳內容,增強宣傳活動的針對性、實效性。要突出領導幹部、青少年等重點對象法制宣傳,把“法律六進”落到實處。

(三)要注重發揮網絡、微博、微信、移動通信等新媒體的作用,開設專題、專欄,集中宣傳報道“12·4”活動內容,提高活動的公衆參與度,擴大活動覆蓋面和影響力。

(四)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的有關要求,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反對鋪張浪費,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12.4致辭憲法日 篇5

同學們,上午好!

伴隨着十八屆四中全會法治中國建設開啓新的征程,上週我校迎來首個國家憲法日。設立國家憲法日,是推進憲法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的重要舉措,也是增強法治觀念、弘揚法治精神、夯實法治基礎的有效途徑。

從32年前的現行憲法通過日,到13年前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再到今年的國家憲法日,12月4日承載着一個國家和民族對於法治的執着追求,見證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治建設取得的發展進步。

由於時間關係,在此我簡要地與同學們瞭解瞭解我國國旗:五星紅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在1949年7月由曾聯鬆設計。其中紅色象徵革命;五星呈黃色,有象徵中國人爲黃種人之意。大星代表中國共產黨,四顆小星代表工人、農民、知識分子、民族資產階級(即原“士、農、工、商”之所謂“四民”,但依共產主義意識形態,順序被改爲“工、農、士、商”)。四顆小星環拱於大星之右,並各有一個角尖正對大星的中心點,象徵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人民大團結和人民對黨的擁護。因此,國旗是一個國家的標誌,是國家及其民族精神的象徵。人們在舉行各種活動時,常常舉行升旗儀式,以表示對國旗的熱愛和尊重。

最後,我個人認爲:“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讓憲法精神植根心底,化作每個公民尊法守法的自覺行動,載着民族復興夢想的“中國號”列車,必將沿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軌道駛向更加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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