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碩士(MPA)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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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題報告,就是當畢業論文(設計)課題方向確定之後,學生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課題研究的背景和意義、課題研究的方法、課題研究需具備的條件和已有的條件、課題研究的初步方案及可行性等問題進行論證的報告。

公共管理碩士(MPA)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規範

一、基本要求如下:

1.開題報告作爲能否參加學位論文答辯的必備條件,學位論文題目應與開題報告確定的題目基本一致,隨意更改題目必須重新開題,不進行開題的不能進入論文寫作和答辯程序。

2.合理安排時間,在導師指導下認真完成資料收集整理、調查研究、開題報告寫作等各項工作。撰寫開題報告需遵循相應的學術規範,對提交的開題報告的質量負責。

3.每個學生必須在統一安排的時間內提交開題報告。對於因個人原因沒有提交或逾期提交開題報告的學生,不予受理。

二、開題需要材料

1.《開題報告》,每位同學一式六份。

2.《論文開題報告及工作計劃書》,每位同學一式三份。(注意:該表格中有多處需要導師簽名的地方,在材料審查時請務必保證有導師簽名。)

三、開題報告要素

1.開題報告封面(見下頁所示);

2.論文開題的目的、意義;

3.目前國內外的研究現狀;

4.學位論文的基本框架;

5.學位論文的重點、難點;

6.參考文獻目錄(含教材、專著、學術論文、網絡資源路徑等);

7.位論文開題報告要求字數在4000字以上。

四、開題報告格式

開題報告以a4頁面排版,左側裝訂。具體要求是:

1.題用粗黑體:一級標題三號;二級標題小三號;三級標題四號。

2.序號標號:

一級標號:1 2 3 ……

二級標號:1.1 1.2 1.3 ……

三級標號:1.1.1 1.1.2 1.2.3 ……

3.文用宋體小四號,1.5倍行間距。

4.序號。圖表採用阿拉伯數字連續(圖/表1、圖/表2、3) 或分章(圖/表2-3、圖/表5-1 )編號。

圖序及圖名置於圖的下方;表序及表名置於表的上方;

圖表需註明資料來源。

5.釋採用腳註,如① ② ③ 。

6.考文獻詳見《山東大學學位論文規範(試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7714-XX《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

7.和頁腳。頁眉的左上角爲“山東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右上角爲開題報告題目;頁腳爲居中以阿拉伯數字標示的頁碼,封面不標示頁眉和頁碼。

8.報告內容順序:封面;論文開題的目的、意義;目前國內外的研究現狀;學位論文的基本框架;學位論文的重點、難點;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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