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錄論文參考文獻的原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07W

1 只著錄最必要、最新的文獻 醫學論文著錄參考文獻時,文獻應是與論文相關的近年國內、外期刊論文爲主(近3~ 5 年的文獻,綜述應有近2 年的最新文獻)。因爲參考文獻越新,就越能反映該領域研究的最新動向和成果,從而使其科研選題更具前沿性;在近期文獻中,應以期刊爲主,因爲期刊的出版週期較短,更能反映科學研究的最新進展情況[2]。所著錄的文獻要精選,突出重點,並僅限於著錄作者親自閱讀過並在論文中直接引用的文獻,而不能間接著錄他人文獻後著錄的參考文獻(即二次文獻)。同時,無特殊需要不必羅列衆所周知的教科書或某些陳舊史料。

著錄論文參考文獻的原則

2 只著錄公開發表的文獻 醫學論文著錄的參考文獻必須是在國內外公開出版發行的正式出版物上發表過的文獻,包括期刊論文、醫學圖書、科研報告、會議論文、學位論文、技術標準等。未發表的論文及資料、譯文、文摘、轉載以及內部資料、非公開發行書刊文章以及個人通訊,尤其是不宜公開的資料等,均不能作爲參考文獻引用。

3 採用規範化的著錄格式 醫學論文文中參考文獻的引用處以及文後參考文獻的著錄,應符合規則的標準格式,論文作者和期刊編者都應熟練掌握,並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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