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前後回顧

來源:瑞文範文網 2.35K

我之所以選取許霆案作爲畢業論文的選題,主要是因爲大三的時候選修刑法案例分析課,王老師用了好幾節課爲我們分析許霆案,當時正值許霆案“炒”得沸沸揚揚的時候,個人對此也比較關注,因此想把自己對本案的一些思考寫出來,形成一篇較好的論文。 許霆案從一審開始就受到社會各方的高度關注,以許霆案爲主題的文章實在是不在少數,如果我再老生重談,既受制於現有文章的觀點,又缺乏新意。我注意到,雖然有關許霆的文章或多或少會涉及到刑法謙抑性,但是少有專門從刑法謙抑性角度對本案進行論述的,就算涉及謙抑性比較多的,也是僅僅從罪與非罪的角度來談。而我個人認爲,罪與非罪固然是刑法謙抑性問題的核心之核心,但是在適用刑法過程中,秉承謙抑的思想也是刑法謙抑性的題中應有之義和必然要求。因此我選擇了從本案反思我國有關刑法的謙抑性問題,包括了立法和司法兩個層面。 由文章的主題所限定,我的論文不再探討本案罪與非罪的問題,而且以許霆在現有法律規定之下構成盜竊罪爲基點,從本案一審到終審的過程和結果中進行刑法謙抑性的反思。 從立法的層面,許霆利用atm機故障,竊取銀行17萬餘元,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金融機構的規定,構成盜竊罪。但是第二百六十四條對盜竊金融機構的法定刑規定出現了斷檔現象,缺乏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這一梯度,造成了刑罰上的不銜接,顯然違背了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結合刑法謙抑性主義來說,這就是刑事立法還不夠謹慎,刑法在介入社會生活之前沒有做足自我審視,導致刑法不能對犯罪人進行客觀、公平的評價。這是有悖於刑法謙抑性的要求的。 如果單從數額來看,許霆盜竊金融機構數額巨大,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的規定: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爲“數額特別巨大”。但是學界普遍指責,該司法解釋於1997年出臺,已經嚴重落後於我國當前經濟發展的狀況,再加之廣東作爲我國經濟較爲發達的經濟大省,以十萬元作爲“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實在是顯失公平。結合刑法的謙抑性,謙抑、謹慎不僅體現在初次制定上,也應當貫穿在法律的整個生命延續中。法律修改是廣義上的立法活動之一,因此,當法律嚴重落後於生活現實時,就應當及時做出自我調整,以更好地適應社會的發展。對此,我又以傳授犯罪方法罪目前仍保留了無期徒刑和死刑爲例,作爲我對部分刑事立法嚴重滯後的觀點的支撐。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本身出現立法失誤,有關司法解釋又嚴重滯後,這二者是造成許霆案一審適用法律僵化的主要原因。但是司法適用也對本案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 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以及相關司法解釋,法官適用法律稱得上是循規蹈矩。但無期徒刑的判決恰恰是社會反響最強烈所在。在目前的法律規定之下,即使許霆的特殊情況不能與“政治、外交、國防”等原因相提並論,但刑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依然是爲許霆減刑最好的一條出路。可是一審法官適用法律隨意,將許霆第一次取款也視爲盜竊,同時沒有考慮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造成對許霆的量刑與其犯罪情節出現巨大差別的難堪。倘若一審法官知道判處許霆無期徒刑會招來如此強烈的反對,我想那位法官定會想方設法爲許霆減輕刑罰。 跟重審相比,一審判決有誤,且判決書寥寥數語未詳細說理;最高人民法院在覈准許霆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時,不但沒有詳細說明覈准理由,更將許霆第一次取款數額也算在了盜竊數額裏,這些都從側面反映出我國部分司法工作者對待法律不認真、適用法律不謹慎的態度。刑法作爲保障法益的最後一道防線,其制裁手段的嚴厲性和“國家對公民的政治否定和道德貶損”的嚴厲程度是其他部門法不具有的,因此不但要求在制定的過程中保持謙抑,也要求司法工作者在適用刑法時謙抑、謹慎。法律被制定出來僅僅是一些文字,被實際運用纔是法律的生命形式,因此有的時候,如何運用好法律可能比制定好的法律更重要、更需要技巧。對法學耳濡目染四年,法律的神聖性早已根植於我心,深入骨髓,所以我始終認爲,面對各種法律關係,法官應當始終秉持“公正、節制、謹慎、堅韌”的司法道德,將公平和正義懷揣於心中,把抽象的正義變成具體的正義。因爲法官的一個判決,可能影響當事人的一生,更何況是如此嚴厲的刑法判決。 此外,我個人認爲,從刑法謙抑性角度出發,對許霆的第二次取款也可以視爲是不當得利。換位思考一下,取款人在正常取款100元時,取款機居然吐出了1000元且賬戶上只被扣除了1元,一般人的第一反應會是取款機可能出現故障了,但是atm機出現故障的情況是少之又少的,且第一次出鈔出錯不見得第二次、第三次也會出錯,所以取款人可能會再次嘗試以確定取款機是否真的出錯,等到第二次取款機仍然出鈔1000元,基本可以確定取款機確實出現故障了。因此許霆第二次取款可以視爲是嘗試,在第二次嘗試之後,確定取款機出現故障,這才產生了非法佔有的故意。我認爲這是比較符合正常人的心理的。根據刑法謙抑性在定罪上“可定可不定的,則不定罪”的理論要求,對許霆第二次取款不視爲是盜竊也是可以的。 從文章的整體性要求出發,我在反思之後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即對日後類似許霆行爲非犯罪化作出了展望。在謙抑性理論概說部分我就對這一觀點埋下了理論伏筆:隨着社會經濟發展、政治趨於文明和人權觀念的增強,刑法的謙抑性也會隨着社會的變遷被不斷地賦予新的內涵,於是會出現不同時期下不同的刑事政策與法律制度,表現在刑法上就會有犯罪圈的擴大與縮小。“公衆對待犯罪和犯罪分子的情緒和氣質是對任何國家文明最可靠的考驗之一。”許霆得到很多人的諒解甚至支持,這表示即使刑法對許霆做出了否定評價,社會對於這種行爲仍然持寬容態度,畢竟比起很多暴力性犯罪和貪污受賄犯罪,許霆的行爲根本算不得什麼。但是關於這個話題可以單獨再作一篇論文,所以我並未花大量篇幅進行論述。 畢業論文是對大學四年學習的總結,是四年法律知識沉澱的最終展現。在論文的寫作過程中,我能感覺得到自己對刑法的學習、理解更踏實了,更深刻了。剛開始學刑法的時候,想着把什麼都入罪、把什麼非法行爲都定罪。但隨着學習的深入,加之思想的日漸成熟,我對刑法的理解不僅僅只停留在“打擊犯罪,懲惡治暴”的層面,刑法在我眼中再也不是一個“兇巴巴的惡漢”。他是一位嚴慈的智者。他嚴謹,慎刑,絕不會放過任何一個犯罪人,但是也不會隨意接收一個非犯罪人;同時,他也寬容,開明,他始終以預防犯罪爲己任,接納每一個誤入歧途的人,通過教育改造幫助他們重返社會。如同我在論文裏提到的,我信奉刑法的美德是寬容。 最後,對於給予我論文指導以及考研指導的王老師、答辯組的張老師和朱老師表示感謝。我深知我的論文內容平平,不過寫作態度還較爲認真,各位老師給我優秀的分數是對我學習態度的肯定,也是對我日後學習的鼓勵。再次向各位老師表示最誠摯的謝意!ps: 本文爲優秀畢業論文的說明。至此,我的本科生活圓滿結束。明天將奔向另一個新的開始。論文出處(作者):

大學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前後回顧

畢業論文撰寫、打印格式要求

論文的結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