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評判規則及計分表

來源:瑞文範文網 6.96K

(一)、評判規則

辯論賽評判規則及計分表

1.在初賽中,每場比賽由三位評委組成評委團;決賽時,由五位評委組成評委團。

2.評分方法

(1) 評分包括團體分和個人分兩部分

(2) 團體得分項目:

審題 15分 論證 20分

辯駁 20分 配合 15分

辯風 20分 氛圍 10分

(3) 個人得分項目:

儀表 5分 論 10分

辯 10分

總得分=團體得分100+個人得分25×4=200分

(4) 扣分原則:

凡審題、論證、辯駁、配合、辯風等項目中,不符合評判要求和違反規則的,均應酌情扣分。

由於參賽隊自身原因造成的突發事件影響比賽的,扣除責任方10-20分。

3.評判標準依據

(1) 團體部分:

<1> 審 題:對所持立場能否從邏輯、理論、事實等多層次、多角度理解,論據是否充足,推理關係是否明晰,對本方的難點是否有較好的處理方法。

<2> 論 證:論證是否有說服力,論據是否充分,推理過程是否合乎邏輯,事實引用是否得當。

<3> 辯 駁:提問是否能抓住對方的要害,問題是否簡單明瞭。是否能正面回答對方的問題,能否給人以有理有據的感覺。不回答或不正面回答應相應扣分。

<4> 配 合:是否有團隊精神,能否相互支持,論辯銜接是否流暢,自由辯論時發言是否錯落有致,回答是否形成一個有機整體,給對方有力打擊。

<5> 辯 風:語言是否流暢、用詞得當、語調抑揚頓挫、語速適中,是否尊重對方辯友、尊重評委、尊重觀衆;表演是否得當,落落大方,且有幽默感。

<6> 氛 圍:各參賽隊是否組織有一定規模的啦啦隊,現場助威氣氛是否活躍。

(2) 個人部分:

<1> 儀 表:舉止是否落落大方,是否能適當的運用身體語言。

<2> 論:陳詞是否流暢,說理是否透徹,邏輯性是否強,引用實例是否得當。

<3> 辯:提問是否合適,回答是否中肯,反駁是否有力、有理,反應是否機敏,用語是否得體。不能言辭過激,影響對方辯手的情緒,不能針對對方辯手做人身攻擊,否則扣分。

4.勝負判定

初賽時每場比賽由三位評委組成評委團;決賽時將由五位評委組成評委團,勝負由評委團評定總得分決定。

<1> 初 賽:每場比賽由三位評委評定,對辯論雙方進行總評分,平均分最高的一方爲獲勝方,獲勝方參加下一輪的複賽。

<2> 決 賽:決賽由五位評委評定,對辯論雙方進行總評分,去掉總得分最高分和最低分後,平均分最高的一方爲獲勝方。最終決出本次辯論賽的冠亞軍。獎勵情況

設集體金、銀、銅三個獎,每場設有一個優秀辯手獎,獲獎集體和個人將得到豐富的獎品或榮譽證書。

(二)、評分表

評委簽名:________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