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庭辯論應注意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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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辯論,是在法庭調查的基礎上,控訴方與辯護方就被告人的行爲是否構成犯罪、犯罪的性質、罪責輕重、證據是否確實充分,以及如何適用刑罰等問題,進行互相爭論的一個重要環節。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分享刑事法庭辯論應注意什麼問題,歡迎閱讀

刑事法庭辯論應注意什麼問題

刑事法庭辯論應注意什麼問題

公訴人在法庭上通過法庭調查和辯論後,可能因爲對起訴書所指控被告人的行爲性質有了新的認識,提出追加、減少或變更起訴罪名以及其他情節,對此,應當從維護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出發慎重對待:

1、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沒有變化,僅改變起訴罪名的,一般可以准許,若辯方提出需要作抗辯準備的,可以延期審理。

2、因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發生變化而要求減少罪名的,可以准許。

3、因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發生變化而要求追加罪名的,不能允許。可以要求公訴人書面補充起訴,並給辯方準備答辯的時間。但被告人表示同意追加罪名的除外。

4、因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發生變化而要求將重罪名變更爲輕罪名的,可以准許;將輕罪名變更爲重罪名的,不能允許。

5、起訴書認定被告人有自首、立功等情節,公訴人在法庭上口頭要求撤銷的,一般可以准許。若辯方提出需要作抗辯準備的,可以延期審理。

6、起訴書未認定被告人有自首、立功等情節,公訴人口頭提出予以認定的,可以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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