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律諮詢的口才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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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口才,是指一個人口頭語言表達和表述能力的總和。一切社會都離不開語言,語言是人類最重要的交際工具。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了律師法律諮詢的口才技巧,希望對你有幫助。

律師法律諮詢的口才技巧
律師法律諮詢的口才技巧

一、口才玄機之一:博深的知識

法律諮詢是法律工作人員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專業知識和相關學科知識的過程。法律工作人員所掌握的法律專業知識的廣泛與否、知識功底厚實與否,可以在法律服務的各個過程、各個環節得以體現;在法律諮詢的過程之中,法律工作人員對其專業知識造詣的深淺直接決定着諮詢服務的質量,決定着諮詢工作的成功與失敗,以至決定着諮詢者對其面臨的法律問題處理和解決的成功和失敗。

因此,提高自身的法律專業素養,涉獵各種法律知識和法律技巧,博覽各行各業的知識,鍛鍊自己的法律口才,是法律工作人員提高法律諮詢工作質量的關鍵,是法律工作人員承攬法律業務、取得諮詢者信任、做好諮詢者心理工作的前提條件。法律素養的高低,是法律工作人員面臨的第一堂課,鍛造這方面的才能,一是依靠自己對法律知識、法律理論以及法律精神的學習和研究,一是依靠自己在長期的法律業務實踐中豐富經驗的積累。理論和實踐的結合,化外在知識爲內在知識,豐厚的基礎才能得以建立、取勝的訣竅才能得以把握。這是法律工作者必須熟知的真理。

二、口才玄機之二:敏捷的思維

法律諮詢是法律工作人員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心理學知識和所積累的心理學經驗,揣度諮詢者的心理髮生和發展過程,分析諮詢者言談舉止中的真僞虛實,把握充實證據材料、尋找問題焦點、攻克問題難關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法律工作者應該通過語言、文字等媒介,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各方面的知識,溝通對話者雙方的心理,取得信任感和認同感,打開諮詢者的話匣子,給諮詢對象以幫助、啓發和教育,使諮詢對象的認識、情感和態度發生變化,解決其在法律問題中產生的各種不正常或不良心理問題,以便以一種健康、合理、合法的觀點去認識和思考其所處的法律逆境,幫助其以健康、合理、合法的途徑和手段去解決其所面臨的法律問題。

《史記·滑稽列傳》中載有這樣一個故事:楚莊王十分愛他的一匹馬,這匹馬死後楚莊王下令羣臣爲死馬服喪。大臣們議論紛紛,都說不可;楚莊王下令:“誰再阻止,判他死罪!”宮中有個戲子聽說此事,進入殿門就仰天大哭。楚莊王問他爲什麼哭,他答道:“這匹馬是大王最心愛的。以楚國之大,什麼東西弄不到?現在以大夫禮埋葬這匹馬,太寒酸了!我要求用君王的禮儀來埋葬。”楚莊王問:“怎麼個埋葬法呢?”戲子說:“我請求雕玉作棺,刻梓爲槨,齊王、趙王走在送殯隊伍之前,韓王、魏王擔任後衛。這樣各諸侯知道了,就知道大王賤人而貴馬的事了!”楚莊王聽了之後如夢初醒,改用了六畜之禮葬之。這裏戲子運用了歸謬法的邏輯方法,智勝了楚莊王。

法律工作者在諮詢業務中應該始終遵循着教育的而不是臨牀的、治療的或醫學的模式,教會諮詢者和諮詢對象模仿某些合法的、合理的新的行爲,勸導他們放棄某些不合法、不合理的舊的行爲,從而最大程度地發揮其已經存在的能力,或者形成更爲適當的應變能力,掃除其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障礙或非法律障礙。這就要求法律工作者必須強調的人的力量與價值;強調認知因素,尤其是理性在選擇和決定中的作用;研究個人在制定總目標、計劃以及扮演社會角色方面的個性差異;充分考慮情景和環境的因素,強調人對於環境資源的利用以及必要時可以改變環境。法律工作者同時必須又是一個心理學專家,心理攻堅和心理幫助是法律諮詢業務過程中的兩個方面的難題。靈活利用心理資源,是決定法律諮詢工作質量的又一重要方面。

三、口才玄機之三:流暢的言辭

法律諮詢過程也是法律工作者施展其才華、表現其知識和理論蘊涵、說服別人和教育別人的過程,因此,良好的口才也是致勝的關鍵因素。

律師在法律諮詢過程之中要現身說“法”,關鍵就體現在這個“說”和“法”字上,“說”者,口語表達也,即爲口才;“法”者,法律知識,法律理論之謂也。這就要求法律工作者善於控制特殊的對象、駕馭特殊的時間、利用特殊的環境、終結特殊的目的,必須要有必勝的信念和剛直的氣質,正義的情感和敏捷的思維、過人的記憶和機智的應變,必須要有詳實的口語提綱、合法的言辭、平穩的語調、得體的態勢,並且善於引用證據,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語鋒敏銳、口齒伶俐、表達清楚、鞭辟入裏,充分調動自己的語言才能,言詞符合法律規定和原則,言辭標準、言辭流暢、語音平緩、語調適中,充分運用和掌握諮詢對象的心理特徵,在邏輯思維與法律思維的基礎上,打好一場勝利的言詞防禦戰、遭遇戰和攻堅戰。

四、口才玄機之四:洞開話題

與諮詢者對話,如何打開諮詢者的話匣子?有的諮詢者羞愧難當,不好開口;有的諮詢者性格內向,沉悶寡語;有的諮詢者半遮半掩,不好直說;有的諮詢者抑鬱寡歡,痛哭流涕。律師應該以其特有的職業嗅覺,尋找合適的話題,循循善誘,逐漸開導,把諮詢者的話匣子打開。這是諮詢工作的第一步,也是諮詢口才的第一步要求。例如:

律師:請坐。請問您有什麼事?

諮詢者:律師,我有重要的事情需要你幫忙。但是我又不知從何說起。律師:慢慢說、慢慢講。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諮詢者:律師,不知你能不能幫助我?我只是想到你這裏來了解了解情況,沒有別的什麼意思。我害怕我一旦對你講出來以後,對我不好。我真是煩死了!我真是不知道該怎麼辦纔好。

律師:對律師講,是最安全、最可靠的。我們律師遵守法律和法規辦理業務,對當事人提供的一切材料和證據,都對外保密;一旦泄漏出去,我們就違背了國家的法律和法規,違背了《律師法》,是要受到法律懲處的。這一點你完全可以放心。

諮詢者:那你首先必須答應要幫助我。

律師:在我的業務範圍之內和能力範圍之內,我一定會幫助你的。你不是尋求幫助來了嗎?現在可以幫助你的人就在你面前,你爲什麼還要猶豫呢?

律師如果能夠按照這樣的談話思路,去打開當事人的話題、消除諮詢者的疑慮,那麼一定能夠取得口才上的成功。

拓展:沈鈞儒好口才,法庭之上智辯法官

因爲積極**,愛國民主人士沈鈞儒被*****派逮捕。在法庭上,審判長方聞一開始便想誘導沈鈞儒:“你贊成共產主義嗎?”

贊成共產主義在當時可是殺頭的罪,沈鈞儒不慌不忙地答道:“我請審判長注意這一點,就是我們從不談所謂主義。起訴書竟指被告等宣傳與三民主義不相容的主義,不知檢察官有何依據?如果一定說被告宣傳什麼主義的話,那麼,我們的主義,就是**主義,就是救國主義。”

法官見沈鈞儒沒有中計,並沒有放棄而是再次問道:“**救國不是******的口號嗎?”

沈鈞儒見法官想混淆概念,便說:“******吃飯,我們也吃飯,難道********,我們就不能**嗎?審判長的話被告不明白。”

法官方聞繼續追問:“那麼,你同意********統一的口號了?”

沈鈞儒說:“我想**統一,當然是人人所同意的。 如果因爲******說要**,我們就須要說‘不**’;******說統一,我們就要說‘不統一’,這一種說法,是被告所不懂得的。”

面對沈鈞儒嚴密的回答,法官方聞憤怒地責問:“你知道你們被******利用嗎?”

沈鈞儒微微一笑:“假使******利用我**,我甘願被他們利用,並且不論誰都可以利用我**,我都甘願被他們爲**而利用。”

沈鈞儒的巧妙回答,贏得在場人們的陣陣掌聲,審判長只好灰溜溜地宣佈休庭。

面對**派審判長的三輪進攻,沈鈞儒憑藉高超的口才,分別給予“殲滅”。

一、借力打力,巧推罪行。對於民主人士的愛國舉動,審判長方聞偷換概念想借用“贊成共產主義”治沈鈞儒的罪,沈鈞儒充分認識到了審判長的詭計,明確地指出這是***給強加的“罪行”,沈鈞儒接着借力打力,重新爲自己的行爲下定義爲“救國主義”,對方的詭計也就不攻自破了。

二、妙用類比,巧破謬論。面對沈鈞儒犀利的回答,***審判長縮小概念說“**救國是******的口號”,十分陰險的想再度引誘沈鈞儒誤入他們的陷阱,而沈鈞儒對於***的這一套十分清楚,巧妙的類比“******吃飯,我們也吃飯,難道共產黨**,我們就不能**嗎?”使審判長無話可說。

三、據理怒斥,巧責歪理。最後,面對***的不辨是非真理,沈鈞儒據理怒斥“如果因爲******說要**,我們就須要說‘不**’”“不論誰都可以利用我**,我都甘願被他們爲**而利用”,直責***只考慮自身利益,不顧民族危亡的事實,使***審判長在事實真理面前不得不敗下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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