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家的精明辯論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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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作家是最爲無知的一羣人。他們具備最低的生活技能,大多也不善與人交流。然而他們卻並不愚蠢。優秀的作家大多聰明,而且具有他們獨特的生存方式或認知風格。這種聰明使他們脫穎而出,給了他們以文字爲生的勇氣。因而即便作家是無知的,他們在智慧上卻遠勝於人。令在工藝技術,人際交流上出類拔萃的人面對文字仍拜倒折服。換言之,作家的存在是有反於普通的生存之道的。他們並非依靠比人有所長而佔優,而是直擊人之所缺,人之所短。而且他們有一種特質,能夠敏銳發現這漏洞的所在。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藝術家的精明辯論術,希望大家能夠從中有所收穫!

藝術家的精明辯論術

藝術家的精明辯論術

這又衍生出下一個問題――爲什麼我們會需要這樣一種人來顯示出我們的不足,我們的無知?這如同是在問:我們爲什麼需要藝術?按理說,人的本性是務實且趨利避害的。如此,追求文字――追求藝術,又是爲了什麼?充實心靈?也許。因爲藝術是唯一脫離現實,直擊心靈感觸,而又依託於現實的東西。但似乎,除了人爲的藝術以外,自然藝術也能有同樣的效果。如此,人爲之藝術又有何特點?

比如我們見到了一池紅蓮,其震撼力與感染力必定好過莫奈的《蓮花》;而經歷過二戰的德國人,其回憶的力量也遠強過倫茨的《德語課》。可見人爲藝術的存在不僅僅是爲了填補內心的空白。那又是爲了什麼?

試想將一個人放在一池睡蓮中,讓他去欣賞,他也許只覺其美;讓一個人去重返二戰,他只會央求着回來。人爲藝術的意義與魅力,是在於它反映了現實,又保持距離,它通過對人的解讀與塑造,呈現出具有一定視角的虛假藝術。它能讓一個對它不熟悉的人產生感性的認識,又不逼這個人真正的接受它。所謂的身臨其境,其實是一種騙局,但騙人的不是藝術家們,而是人們自己。人們樂於耽溺於此,在自己的頭腦中構造不曾發生過的記憶。

藝術家的聰明在於此。

他們將本真的世界浮上一層薄膜推給我們,透過這層膜呈現在我們眼前的是喜悅,憤怒,哀傷等情感,它們在我們腦海中引起或美或醜的官能體驗。這一過程,與感知自然藝術,恰好相反。

且不說我們不一定真的有機會能接觸到特定的自然藝術,即使我們能,也未必會。大多數情況下,人與人之間相通(不等於理解)的達成,或容易於人與自然的相通。當我們欣賞藝術時,看重的是藝術者的存在。至此,我們可以回到前面的問題了。

爲什麼我們會求缺點,求不足?

有人會認爲這不是個問題:正是因爲我們有缺點,有不足啊。

看上去像是把藝術看成了追求個人完善的途徑。誠然它是一條途徑。藝術本身帶有完美化,理想化的特質。它是極限的選取一些物質,以完成對一個實體的構塑。這就形成了藝術的力量。於是我們有了第一個理由:因爲我們有求善求美之心。

第二個理由我想說的是:因爲我們有告慰之心。

這源於人性的懦弱。我們依戀於人爲藝術將現實拉開的能力,享受一種有所知有所不知的狀態。藝術的存在讓我們自卑,讓我們質疑自己。同時,我們樂於知道自己有自卑,質疑的理由。或說,藝術的獨特性帶來的自卑和質疑,同時獨特化了我們自己。讓我們能告慰自己:我不怕孤獨。

所以藝術能帶來一種錯覺:及個體化的錯覺。每個人都能在藝術面前有所感,而所感――基於一個人人樂於認通的理論――是可以被定義爲不同的。

第一個理由讓我們感受到,似乎欣賞了人爲藝術,我們能懂藝術。第二個理由讓我們在人爲藝術中找到人的屬性與位置。

這一切不妨礙我們熱愛藝術。我們沉迷於藝術這本身是不需要理由的。而往往無理由的喜愛,被認爲是對藝術最高的欣賞。

簡單的來說。我們欣賞藝術,是因爲我們愛藝術。雖然“愛”的使用本身就代表了一種複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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