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庭辯論技巧有哪些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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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辯論技巧是法庭辯論中一門不可或缺的綜合藝術,是科學性、藝術性和法律性的有機統一,掌握必要的方法技巧是公訴人的一項基本功,同時對於準確認定和處理案件、成功地公訴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小編爲你整理刑事法庭辯論技巧,希望能幫到你。

刑事法庭辯論技巧有哪些大綱

刑事法庭辯論技巧歸納

說服術的技巧

說服法庭採納自己的意見,依法作出從嚴懲處或依法作出減免、從輕處罰的判決。說服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舉實論法,在法庭辯論中,事實和法律是最有說服力的,論辯發言須列舉充分的案情事實、證據,並以此作爲依據,援用有關法律條款和理論進行分析論證,闡明自己的觀點。情理配合,爲使說理更爲全面,更讓人信服,除了舉實論法外,還須配合以事理常情上的分析論證。事理常情所包括的範圍很廣,即凡與案件有關的各種科學原理,各種社會、生活常識及道德規範,人情事故等,都屬此類。重點突破面面俱到、泛泛而談的法庭辯論發言,往往會因力量分散而降低說服的強度和力度。循序漸進,合理的辦法是由淺入深,循序漸進,引導聽衆順着自己的思路順序步步探入思考、分析案件。

辯論戰術運用

法庭辯論具有極強的論戰色彩,控辯雙方須依據事實和法律針鋒相對地進行論辯,反駁對方的錯誤,確立自己的觀點。下面介紹幾種常用的論戰方法。破立結合法,一般來說,法庭辯論中控訴發言以立論爲主,辯護髮言以駁論爲主。但這不是絕對的,相反,在立論中恰當地使用駁論,駁論中恰當地使用立論,有破有立,破立結合,能使辯駁論證更爲嚴謹有力。歸謬引伸法,即先假定對方的觀點正確,然後加以引伸,得出荒謬的結論,從而證明對方觀點錯誤的方法。借言辯駁法,即借用對方原話或對方承認的證人證言來進行反駁論證的一種方法。以退爲進法這是辯護髮言中常用的論辯方法,即先後退,承認被告的罪錯,對方指控的合理,然後再進而重點闡述被告可以減輕或從輕處罰的理由。這種方法採用欲進先退,層層進逼的策略,可使辯護髮言更爲全面穩妥、合情合理。

成熟的辯論技巧更有助於訴訟的天平偏向己方,技巧的運用並非生搬硬套,而是根據對方的辯論靈活運用不同方法,最終使法庭採納辯護意見。在法庭辯論階段刑事辯護律師的作用至關重要。

法庭辯論詳細介紹

法庭審理的過程,是合議庭聽取各方面意見,覈實證據,查明案情,從而作出正確判決的訴訟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調查和辯論是不能截然分開的。如在法庭調查階段,當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被告人、被害人就可以就起訴書中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同時,公訴人、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向被告人發問;證人提供證言,鑑定人提供鑑定結論後,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就可以對證人、鑑定人提出問題,對證言筆錄、鑑定結論、勘驗筆錄和其他作爲證據的文書,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都可發表意見;對在法庭上出示的物證,當事人要進行辨認,並發表辨認意見等,在這當中都有可能展開辯論。

從一定意義上講,辯論是調查的一種方式,不能把它們截然分開,否則,很容易使法庭辯論流於形式。因此,法庭辯論是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公訴人、被害人或其訴訟代理人、被告人、辯護人圍繞犯罪事實能否認定、被告人是否實施了犯罪行爲、是否應負刑事責任、應負什麼樣的刑事責任等問題,對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各自的意見,相互進行辯論,在法庭調查和各方充分發表自己對整個犯罪事實、情節、每個證據的證明力等的意見的基礎上,對雙方爭論的焦點問題,作進一步的辯論。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要求發表辯論意見時,應提出申請,徵得審判長同意後,方可發言。在庭審中,雙方展開辯論的機會是均等的。在法庭辯論結束前,審判長應徵求各方是否還有新意見,在各方表示沒有新的意見後,審判長應宣佈辯論終結。審判長宣佈辯論終結後,被告人有最後陳述的權利。如果在辯論中發現證據有疑問,合議庭可宣佈休庭,決定延期審理,進行調查覈實證據。

總而言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都是法庭審理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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