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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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問題多多,尤其是“應試教育”的弊端更加嚴重,以至“羣情激憤”,有關著述近日也多了起來,說明已引起各方重視。但細讀這些滿含激憤的口誅筆伐,卻使人感到多數文章激憤有餘,冷靜、理性的分析則相對不足。對“應試”激烈抨擊、提出種種變革無疑是應該的,但對教育改革的平穩深入來說,僅此則遠遠不夠,只有冷靜分析才能真正“對症下藥”,而“亂開方”的危害可能更大。 一、教育的瓶頸“應試”的危害有目共睹,但卻“屢禁不止”,說明有其深層原因,就是高等教育“供求”關係長期嚴重“失衡”,“求”一直遠遠大於“供”。高等教育與社會經濟本應同步發展,應隨社會經濟的發展逐步從精英教育變爲大衆教育,在學人數佔適齡人數的比例在15%以內爲精英教育階段,以上爲大衆教育階段。據統計,我國目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僅爲4%左右,遠低於1994 年的世界平均水平(15.3%),而我國願意上大學的生源數量遠遠超過大學的招生數量。很明顯,高等教育在中國目前尚屬稀缺資源,這必然要形成“過度競爭”,無論人們多不情願,只要這種狀況不改變,過度競爭自然要向中、國小蔓延擴展。由於大學容量太小,高中的發展也受到嚴重製約,致使多數國中生無法升入普通高中;爲了上大學,人們只有千方百計考上高中,儘可能考上重點高中;要上高中尤其是重點高中,又要千方百計上重點國中;要上重點國中,就必須“從小抓起”,結果本應天真浪漫、嬉戲玩耍的兒童不得不背起沉重的學習負擔。這種過度競爭持久不退說明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度膨脹,但反過來看,這種“需求高度膨脹”又恰恰是高等教育大發展強大、積極的動力,如果沒有這種動力,高教反而難以發展。這說明,近20年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使中國教育此時面臨高等教育大衆化的重要轉變,也只有高等教育大衆化才能從根本上改變應試教育。實現高等教育大衆化的一個重要途徑是大力發展民辦/私立大學, 世界發達國家高等教育過半是私立大學,從哈佛、耶魯到慶應、早稻田……私立大學可說是高等教育的頂樑柱。中國一直有私立辦學傳統,所謂“私塾”曾是教育的主流,近代雖引入現代化學校、建立現代化學制,國家對教育取得主控地位,但私立學校仍有不小的空間,不僅有大量的私立中、國小,而且有相當數量的私立大學,如南開、燕京、輔仁、金陵、聖約翰、光華、中法、之江、復旦、齊魯、協和、湘雅、華西……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對教育實行“全包下”的方針,從1950年起開始接收私立大學,到1952年私立高等院校的接收、改造全部完畢,高等教育完全由國家壟斷。這種高等教育體制,與逐步建立起來的計劃經濟體制是相適應的。但最近20年,中國進行了以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爲導向的經濟、社會變革,經濟迅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極大提高。社會的變化和經濟的發展使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迅速膨脹,而高等教育制度實際卻仍以計劃經濟爲基礎,一直沒有根本性變化,與社會發展極不協調。雖然從80年代中期起國家重新允許創辦“民辦大學”,但在中國的現實條件中,民辦/私立大學的大發展毫無可能。除去政治的、 觀念的原因(如所有制、計劃體制、教育是“意識形態的重要陣地”等)外,發展民辦/私立大學一個難以突破的瓶頸是中國社會結構的嚴重限制。城鄉“二元化”,是中國社會結構的一個主要特點。從1953年實行糧食統購統銷到1958年通過“戶口登記條例”,這種二元結構被固定下來,公民因此被分爲“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兩種壁壘森嚴的不同身份,而占人口少數的“非農業人口”一直享受着由國家提供的比“農業人口”多得多的各種“優惠”。幾十年來,要想“農轉非”幾乎“難於上青天”,而考入中專以上的學校,則是廣大農村青年可以憑自己努力“農轉非”甚至“當幹部”、改變“身份”的少數渠道之一。然而民辦大學則無此功能(權力),不能轉戶口、沒有幹部指標……農村學生考上民辦大學雖然能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但目前國家批准具有頒發學歷文憑資格的民辦高校也只有24所),但仍然無法改變其“農民”身份,更難成爲幹部/公務員/官員,而私立大學的學歷目前仍未得到國家承認,其他更不必論。所以,這些學校根本招不到較好的生源,也無法大發展,這樣怎能產生與北大、清華比肩而立的民辦/私立大學呢?只有在兩種條件下,民辦/私立大學才能獲得質、量的大發展:或是它們獲得與國立大學同等的權利/權力,或是中國社會的重大變革,從根本上廢除農業人口/ 非農業人口的“身份制”(如果說這種體制在建國初期爲了加速工業化還有一定合理性,現在則很難說“合理”,甚至已成社會發展的障礙,對教育發展的影響亦證明了這一點)。否則,民辦/私立大學的發展空間極其有限,高教大衆化也難以實現, 應試教育也不可能根本改變。應該認識到,民辦/私立高校與公立高校的區別只在於投資渠道的不同, 二者在其他方面應享有平等的社會地位,國家應公平對待民辦/私立高校的師生, 其學歷證書具有與公立高校同級同類學歷證書同等效力。當然,國家要對民辦/私立大學進行嚴格的審批、監督,嚴格、科學地對其辦學水平進行監測。但這種監管(不是具體管理、干涉學校內部事務)的目地是爲了促進民辦/私立高校的健康發展,而不能將其視爲“另類”加以歧視。在嚴格監管的同時,國家更應對民辦/私立高校採取積極支持的態度,對其用地、用人給予適當優惠。總之,要用政策導向使社會和私人資本流向教育領域。進一步說,民辦或曰私立大學是否發達,也是“社會”是否成熟、發達的重要標誌。衡以中國之現狀,我們只能說,中國尚處爲時不短的社會轉型期,“公民社會”纔剛開始產生。二、考試的是與非中國社會“二元制”結構短期內不會有根本性變革,教育的格局也難有根本性變化。在這種現實條件下,高等教育和中國小的優質教育長期將均屬“稀缺資源”。如何分配這種稀缺資源,是任何教育體制的“制度設計”都要解決的重要問題;這更是我國教育“制度設計”的一個基本背景。離開這一基本背景來談論“教改”,如果不使情況更糟,起碼是難中肯綮。從原則上說,所有適齡青少年都有分享這種稀缺資源的權利,但實際上只有極少數人才有分享的機會,因此不得不設計出種種方法、制度選拔少數、淘汰多數。可以“舉薦”,如憑血統、家庭出身、家長的政治權力、本人的表現(古時是“舉孝廉”,現在是“三好生保送”)等作爲推薦的標準;可以考試,以考分作爲選取的標準;可以用金錢購買,把教育作爲一種產業;可以抽籤,如現在某些地方國小升國中實行的“電腦派位”;可以按地域分配,如“就近入學”。雖然種種方法各有利弊,但每種方法的利弊並不完全相等,歷史表明,相對而言只有考試製是利大於弊。當然,考試必然會有種種弊病,對此確不能忽視。但在恢復大學聯考制度二十餘年後的今天,一些人似乎更多地看到了考試製的各種弊病,因而患了“歷史健忘症”,忘記當年廢除考試製必然帶來的更大的弊病,甚至荒誕不經、費盡心機地要爲當年的“推薦制”尋找某種“合理性”,並想以此來補考試之弊,這的確是“吃錯了藥”。“推薦制”的一個基本假設是有一個完全公正無私,能瞭解、洞察學生一切,並不受各方干擾、壓力,將最優者推薦上去的“推薦者”。但實際根本不存在這樣一個“推薦者”,因此,“推薦”實際成爲“走後門”的同義語,“文革”廢除考試、實行“推薦”的“教改”已經無可辯駁地證明了這一點。現在還有少數“推薦”名額,原本是爲補考試之弊,但在許多地方實際成爲權勢者子女享受的特權,亦再次證明了這一點。有人提出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擴大校長的招生權來補考試之弊,但這種觀點忘記了中國的大學並不“獨立”,而同時還是一個行政單位,校領導都是有行政級別的,在這種權力架構中,如果擴大校方的招生權力,校方實際很難頂住來自各方的壓力。即便在現在,每到招生時有關人員已爲來自各方的電話、“條子”所苦,感到難以招架,如果再擴大校方的招生權限,其後果可想而知。“電腦派位”、“就近入學”原本是一些地方爲減輕中、國小學生的學習負擔而進行的入學改革,但在實際中,凡有權力有關係者,子女統統成爲“擇校生”,廣大沒有關係、權勢的家長也想盡一切辦法“拉關係”交錢,讓自己的孩子“擇校”。之所以要拉關係是因爲“擇校”嚴格說並不合法,所以如果沒有“關係”有錢也交不上,用廣大家長的話說就是“拎着豬頭也找不着廟門”,“想交這幾萬塊錢還要求爺爺告奶奶”。由於擇校費並不是公開的明碼標價,而是“看人下菜碟”,根據“關係”的親疏、權力的大小決定“擇校費”的多少,少則幾千元,多則好幾萬元。在這種“運作”過程中,充滿了驚人的黑幕。所以廣大家長不禁發出“還是考試好”的感嘆。更嚴重的是,這種政策實際上剝奪了貧寒人家子女原本憑考試的“高分”就能享受優質教育的權利。即便在美國,收費昂貴的私立中學也十分注重考試,貧寒人家子女只要考分高,就能免費(免學費甚至免食宿費)被“擇優”錄取。教育產業化無疑是教改的一個重要內容和正確方向,但這就更要有考試製使貧家子女能憑高分享受優質教育,而不是一切都由金錢決定,因爲教育畢竟是種特殊商品,這不僅是國家培養人才、發展文化的需要,更是一種基本權利;同時,要防止現在已很嚴重的一些學校濫賣文憑和某些權勢者拿公款買文憑的現象在“教育產業化”的名目下合法化。 也就是說,如果真想以“推薦”、“擴大校長招生權限”、“電腦派位”、“就近分配”等方法來補考試之弊,如果要使教育產業化改革健康發展,那實際對政治體制改革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要對現在的教育權力結構、行政體制作相當大的改變。在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之前,在教育權力結構、行政體制沒有較大改變之前,這些措施不僅不能補考試之弊,而只會使腐敗更加嚴重。改革,需要一定的“路徑依賴”,當所依賴的路徑並不存在時,改革實際無從下手;若不考慮“路徑”問題而執意“向前走”,很可能欲速不達,甚至與原來的目標南轅北轍,所付成本之巨將遠遠超過人們的想像。考試製度確有十分嚴重的弊病,但它的最大優點就是相對公平,即以考生的分數而不是考生的家庭出身、血統、背景、關係、金錢以及彈性極大的所謂“表現”作爲錄取標準。其實,我們的祖先早就知道“推薦”弊端叢叢,遠不如考試,所以在幾千年前選拔官員時就以考試的“科舉”取代了推薦的“舉孝廉”。不問家庭出身、背景的考試製,把個人的能力、才學放在首位,無疑是對把家庭出身、背景放在首位的“身份社會”的否定。而推薦制的實行,恰恰是使一個階層可以相對流動的社會向階層壁累森嚴的“身份社會”的倒退。當然,考試的成敗對某些個人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總體而言卻是公平、正常的。對少數因偶然性而落榜的考生來說,的確不公,但若因此而否定考試,則會對絕大多數考生更爲不公。當然不能說每一個考分低的學生就一定不如每一個考高分的學生,但如果作羣體性比較,高分羣體對知識的理解、掌握和運用能力確高於低分羣體。現在有種頗爲流行觀點,將“高分”等於“低能”;還有人認爲:“那些在歷次考試中獲勝的學生,他們的證書文憑是以犧牲創新能力爲代價而取得的。”照此邏輯,本科生的創新能力要低於專科生,專科生的創新能力要低於落榜生,而創新能力最低的應是北大、清華的學生。這與事實明顯不符,事實說明,從總體上說,考分就是考生水平、能力的體現。由於考試的優點明顯,所以這一方法被已被廣泛應用於社會的各個方面。隨着社會的發展,我們面對的考試會越來越多,幾乎各行各業都要經過考試才能獲得上崗的資格。如開車的要考駕照,想開出租車更要考“五證”,當廚師的要考級,燒鍋爐要考上崗證,工人學完徒要有出師考,更不用說會計、出納、護士……種種數不勝數的專業考試和職稱考試,乃至最近纔有的選用官員的公務員考試。雖說這些考試不勝煩瑣,但考試卻有自願性,能使“人盡其才”,使應試者從事自己喜愛的職業。同時,考試又有篩選性,把不合格、不適宜者淘汰。正是這種自願性和篩選性,避免了“分配工作”的強迫性和任意性。只要不健忘,總該記得當年“招工”是如何分配工作的,不管你是否願意,分配你幹什麼你就必須幹什麼。同時,如果有關係,不論是否合適,想做什麼工作就可以做什麼,端看你的“關係”有多硬,“路子”有多野,“後門”有多寬。所以,當時知青從招工返城到分配工作,幾乎每個人都想方設法拉關係、趟路子、走後門,因爲這是早日回城、找到自己滿意的工作的唯一辦法。可以說,社會風氣的敗壞,道德的失範,實際是從那時開始的,是從廢除考試製度開始的。人類社會的實踐表明,儘管十分無奈,但我們今天還不得不面對的考試卻越來越多、越來越細,這本身就說明考試製度位居社會結構的核心之內,因此對考試製度的廢與立就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大變動,而不僅僅是一種教育體制的變化。所以,三十年前“文革”開始時第一個被廢除的制度就是考試製度。同樣,近二十年前“撥亂反正”時首先恢復的制度還是考試製度。一個正常的社會,必定是一個“考試社會”;一個廢除了考試製度的社會,必然會使社會價值體系嚴重紊亂,必然會由失範、失序而漸漸演變成一個“有槍便是草頭王”的混亂世界。應當承認考試製度是一個弊端重重的制度,但還應當承認目前仍無更好的制度能夠取而代之。因此,不應因考試的弊病而過激地否定它,而應從改進考試的內容和方式着眼,對於一個曾經狂熱地廢除過考試製度的社會來說,更應珍惜來之不易的考試製度,使之更加科學、合理,更趨完善--當然不可能是沒有任何弊病的。很明顯,教育的根本癥結並不在教育本身,而在社會結構與體制。沒有相應的社會、政治體制變革,教育很難進行根本性變革,也很難真正實行素質教育,如果強要教育“單兵突進”進行劇烈變革只會使問題更加嚴重。我們當然應該追求“更好”,但首先必須防止“更壞”。因爲教育與社會是一個密不可分的整體,不能脫離社會就教育談教育(這恰是現在的一些有關批評著述的問題所在),素質教育實際是一個社會工程,教育體制的重大改革需要社會結構的鉅變與之相配。從根本上說,只有改變“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僵硬的身份制,國家進一步放鬆對教育資源的壟斷,學校確實成爲一個獨立的教育單位而不是行政體系中的一個“行政單位”,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的政治體制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之後,纔有真正進行“素質教育”的條件。總之,優質教育、高等的資源非常有限,如何公平、合理、有效地進行這種“資源分配”確是一個關係到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這種有限資源可用“考分”獲取,甚至也可以重金購買,但絕不能憑權力白佔。在現實中,只有考試、分數才爲佔社會絕大多數之權錢皆無的“寒門庶族”享受優質教育提供了最大的可能。在這個意義上說,我們只能頗爲無奈地承認“考試”(一個難免的後果是“應試”)是現實條件下相對而言最爲公平、合理、有效的選擇。由於事關重大,所以任何與此有關的改革都應慎之又慎,看是否與“社會環境”配套;對其後果一定要反覆掂量,慎之又慎,因爲這種“試驗”事關一代人的素質、甚至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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