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實習調研報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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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實習調研報告 篇1

2______年11月至______年1月,我在____省____市____縣公安局實習。此次實習主要目的是:提高我們畢業生的適應社會能力以及將大學四年所學知識能夠與實際相結合,用實踐更好的檢驗我們所學的理論,查缺補漏,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實際相結合;同時,找出在實際工作中與課本所學的不同,認識差異性,並總結找出原因。

法學實習調研報告(通用5篇)

實習內容:此次實習,主要帶過的崗位很多,在法制室接觸過基層派出所報送上來的案卷,要將案卷審覈,找出實體和程序中的錯誤,指出並退回讓其改正;在基層派出所幹過片警,維繫一方治安,調節羣衆糾紛;也在刑警大隊跑過現場,雖然都是小的案件,但是每次都感覺很新鮮。各個部門有它的職能,在實習的2個月的時間裏,雖然跑了幾個部門,但是從中也學到了不少東西,認識到了每個部門的重要性;也深刻認識到了一個案件的處理,從報案開始,到報送檢察院公訴,最後的案件審判,整個過程也是非常複習和冗長的;同時,也在實習過程中發現了許多問題。

20__年1月1日起已經施行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在新的《刑事訴訟法》中,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進一步完善了證據證據,由此對偵查取證行爲提出新要求。那麼,對公安機關就有一個更高的要求,————“積極更新執法理念,強化證據意識,轉變辦案模式”。在偵查取證過程中積極適應新《刑事訴訟法》的新要求新規定,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有效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使偵查取證與新的《刑事訴訟法》無縫對接。但是,對於基層公安機關和檢察院來說,缺少相關的培訓學習,相應的接受新法的能力有待提高,致使新《刑事訴訟法》的施行在基層公安機關和檢察院有滯後性,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具體表現在:

第一、受理、立案存在問題。因爲職能的限制,導致偵查部門只重視偵查手段的應運,而忽視相關材料的格式。受案過程的問題主要反映在從報送法制室審查的相關材料中,仍就使用舊立案、偵查的材料,根據公安部規定,在20__年1月1日以後,所有立案材料都統一使用新格式,而在實習單位7個的基層派出所和2個刑警大隊所報送的案卷來看,只有2個派出所是根據最新規定來記錄的

材料,剩餘7個單位都扔使用以前的格式,合格率僅佔22.2%。填寫內容錯誤、不完整、不客觀也是主要問題之一,比如在製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填寫上,表中的每一項內容必須如實填寫,如缺項必須劃線,報案內容欄應填寫報警人報警的內容,而不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再如,詢問筆錄中,犯罪嫌疑人所按手印都是有嚴格規定的,應當每頁都有被調查人的簽名,騎縫有被調查人加蓋手印。本來要求是不能有差錯的立案偵查材料都存在錯誤,說明我們基層機關在工作中存在嚴重紕漏,沒有認真學習落實新《刑事訴訟法》和相關的司法解釋,基層幹警缺乏學習新知識的能力,對新《刑事訴訟法》和相關的司法解釋沒有起到足夠的重視。

第二、對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保護措施不足。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127號)第一百七十條規定:“公安機關應當保障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親屬的安全。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意公開自己身份,應當爲其保守祕密,並在材料中註明。”但是在基層公安機關中,對於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的保護措施很不完善,或者說根本就沒有相應的措施來保障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親屬的安全。這導致法律條文所規定的權利權利人實際上沒有享有,在實際工作中出現犯罪嫌疑人迫害、威脅舉報人或控告人,自訴案件中迫使其改變控訴,使犯罪嫌疑人逃脫法律的制裁。

第三、現場勘查中,對尋釁滋事、聚衆鬥毆、盜竊以及現行案件等犯罪現場的勘驗,未進行必要的勘驗、檢查,採集有關證物,最終導致在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情況下,沒有其他證據佐證的,形成孤證,一旦犯罪嫌疑人翻供,無法定案。其次,技術人員只重視主體現場的勘驗,忽視關聯現場的勘驗,導致一些關鍵性的痕跡物證未能提取,無法全面證實案件的情況,使得全案證據未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體系。再次,即使進行了現場勘查,但很多的現場勘查筆錄錯誤百出,甚至連案發現場在何處這樣的基本事實都不清楚;有相當一部分案件無現場照片,即使有現場照片,也無準確規範的說明;勘查筆錄與現場照片的內容不一致,造成犯罪嫌疑人供述與現場勘查過程中所獲取的證據不能形成證據鎖鏈,削弱了證據的效力。技術人員在對現行案件犯罪現場進行勘驗時,現場勘查工作要有一定的持續性,但目前大部分偵查人員只注重前期的勘查工作,未能根據案情發展的需要,對現場內有關犯罪的物證、書證加以固定和提取,爲案件的偵查提供有力的支撐。

第四、訊問過程也存在問題。在實習過程中,明顯感到訊問過程的不規範,比如:訊問筆錄製作簡單粗糙。訊問筆錄不能詳細描述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手段、現場狀況、作案時的自然狀態、侵害對象的特徵以及犯罪嫌疑人作出的有罪供述、無罪辯解等情況。在抽樣選擇了50份報送法制室的材料中,其中有7份存在複製現象,導致筆錄的真實性受到質疑;3份存在記錄地點不明確,缺少記錄人員的簽名。筆錄的不合格率達到20%,嚴重影響了辦案效率,喪失了公信力,容易造成工作中的被動。缺乏詢問技巧、詢問抓不住重點,致使記錄的口供失去原來的作用,不能作爲證據使用。由於基層幹警普遍存在任務重,業務能力低、工作中缺乏相應知識的學習,更沒有收到專業的培訓,所以,犯罪嫌疑人的訊問只能按照書本或者經驗來做,缺乏科學的指導,容易出現上述問題。

第五、執行程序不規範。在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或進行其他偵查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雙人辦案制度,常常從材料上反映出偵查人員在同一時間段進行兩項以上的偵查活動,致使到提捕公訴階段,不能說清原因,被公訴機關認定取證不合法,影響案件的正常訴訟。同時,採取強制措施超期。尤其體現在在拘留期限內的提請批捕和逮捕羈押期內的移送起訴環節。偵查人員在犯罪嫌疑人羈押於看守所後,忙於此案的進一步的偵查取證工作或其他案件的偵查,經常會忽視羈押期限,使得超期羈押成爲常態。

基於公安機關在立案、訊問、偵查、羈押、逮捕等程序的問題的談論從來沒有停止過,同時,公安機關也時不時的出點什麼“小事”撥動一下法學界的神經。從79年刑訴法到97刑訴,再到今年新頒佈的《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的工作不管是從實體還是從程序上來講,客觀的評價都是在進步的,它的進步體現了我國法律體系的正規化和完善化。當然,這樣的進步是用慘痛的代價換來的——河北聶樹斌“殺人案”、湖北佘祥林“故意殺人案”、雲南杜培武“故意殺人案”這些人都是中國法制建設的推動者,他們用自己的生命來告訴現有制度的不完善,其代價是慘痛,也是引人深思的。

究其原因所在,是多方面的。既有辦案人員思想認識、責任心、法律知識、業務能力等個體方面的因素,也存在破案責任機制、偵審一體化機制、考覈機制等制度方面的因素,是其綜合作用的結果。一、隨着刑事案件數量的上升,加之現代科技的發展,是犯罪更加隱藏,難以發現,在最基層的公安機關又是接觸案件最多的而裝備、技術有相對落後的,僅憑有限的人力、物力已經無暇應對,刑警大隊僅起指導作用,辦案的質量難以保證。二、受制度的影響,從最早的重口供到現在輕口供、重證據的轉變是巨大的。但是,仍然會存在有一些老偵查員對口供格外重視,將口供視爲定罪依據,這是辦案觀念沒有轉變的依據,是缺乏學習進步的體現。三、近幾年,公安機關越來越提倡“信息主導偵查”的現代警務理念,體現在刑事執法辦案中就是要將刑偵、技偵、網偵、圖偵等手段有機結合,這體現了隨着科學技術的進步,公安機關的偵查手段也緊跟時代發生變化,這對刑事執法工作來說是可喜的變化。但是這種變化,並非是要求將傳統的偵查手段完全拋棄。有些偵查員不注重對現場的勘驗、不及時開展訪問工作,導致證據的收集不及時或無法收集到證據。從而使得基層公安機關在刑事執法辦案中出現一個怪現象:網絡依賴症。四、如果說制度、資源是硬實力的話,那麼偵查人員的業務能力就是其軟實力。目前,相當一部分刑事執法人員欠缺這些能力,表現之一是法律知識欠缺,未能嚴格執法。執法人員對相關法律知識不熟悉,不能真正理解立法的本意、不能及時掌握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釋;在執法過程中受法律之外的因素左右對法律作任意解讀,不能嚴格執法。

因爲在公安機關實習,所接觸的面是有限的,但看到的問題是普遍存在的,規範的程序還是要有相應的制度來保障。權利的過分強大就要受到約束才能保證不其運行的軌道上不出錯,而我們現在的問題是,缺乏相應的監督機制和追責制度。轉變辦案觀念、完善幹警考覈制度,提高幹警業務能力素質、加強監督,使我們生活多一份安寧,多一份和諧。英美法系經過百年的發展才形成今天法治的完善,我們不能悲觀的看待中國未來的法治,心有所繫,爲之奮鬥。

法學實習調研報告 篇2

2x年11月至x年1月,我在xx省xx市xx縣公安局實習。此次實習主要目的是:提高我們畢業生的適應社會能力以及將大學四年所學知識能夠與實際相結合,用實踐更好的檢驗我們所學的理論,查缺補漏,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實際相結合;同時,找出在實際工作中與課本所學的不同,認識差異性,並總結找出原因。

實習內容:此次實習,主要帶過的崗位很多,在法制室接觸過基層派出所報送上來的案卷,要將案卷審覈,找出實體和程序中的錯誤,指出並退回讓其改正;在基層派出所幹過片警,維繫一方治安,調節羣衆糾紛;也在刑警大隊跑過現場,雖然都是小的案件,但是每次都感覺很新鮮。各個部門有它的職能,在實習的2個月的時間裏,雖然跑了幾個部門,但是從中也學到了不少東西,認識到了每個部門的重要性;也深刻認識到了一個案件的處理,從報案開始,到報送檢察院公訴,最後的案件審判,整個過程也是非常複習和冗長的;同時,也在實習過程中發現了許多問題。

20xx年1月1日起已經施行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在新的《刑事訴訟法》中,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進一步完善了證據證據,由此對偵查取證行爲提出新要求。那麼,對公安機關就有一個更高的要求,————“積極更新執法理念,強化證據意識,轉變辦案模式”。在偵查取證過程中積極適應新《刑事訴訟法》的新要求新規定,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有效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使偵查取證與新的《刑事訴訟法》無縫對接。但是,對於基層公安機關和檢察院來說,缺少相關的培訓學習,相應的接受新法的能力有待提高,致使新《刑事訴訟法》的施行在基層公安機關和檢察院有滯後性,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具體表現在:

第一、受理、立案存在問題。因爲職能的限制,導致偵查部門只重視偵查手段的應運,而忽視相關材料的格式。受案過程的問題主要反映在從報送法制室審查的相關材料中,仍就使用舊立案、偵查的材料,根據公安部規定,在20xx年1月1日以後,所有立案材料都統一使用新格式,而在實習單位7個的基層派出所和2個刑警大隊所報送的案卷來看,只有2個派出所是根據最新規定來記錄的

材料,剩餘7個單位都扔使用以前的格式,合格率僅佔22.2%。填寫內容錯誤、不完整、不客觀也是主要問題之一,比如在製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填寫上,表中的每一項內容必須如實填寫,如缺項必須劃線,報案內容欄應填寫報警人報警的內容,而不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再如,詢問筆錄中,犯罪嫌疑人所按手印都是有嚴格規定的,應當每頁都有被調查人的簽名,騎縫有被調查人加蓋手印。本來要求是不能有差錯的立案偵查材料都存在錯誤,說明我們基層機關在工作中存在嚴重紕漏,沒有認真學習落實新《刑事訴訟法》和相關的司法解釋,基層幹警缺乏學習新知識的能力,對新《刑事訴訟法》和相關的司法解釋沒有起到足夠的重視。

第二、對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保護措施不足。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127號)第一百七十條規定:“公安機關應當保障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親屬的安全。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意公開自己身份,應當爲其保守祕密,並在材料中註明。”但是在基層公安機關中,對於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的保護措施很不完善,或者說根本就沒有相應的措施來保障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親屬的安全。這導致法律條文所規定的權利權利人實際上沒有享有,在實際工作中出現犯罪嫌疑人迫害、威脅舉報人或控告人,自訴案件中迫使其改變控訴,使犯罪嫌疑人逃脫法律的制裁。

第三、現場勘查中,對尋釁滋事、聚衆鬥毆、盜竊以及現行案件等犯罪現場的勘驗,未進行必要的勘驗、檢查,採集有關證物,最終導致在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情況下,沒有其他證據佐證的,形成孤證,一旦犯罪嫌疑人翻供,無法定案。其次,技術人員只重視主體現場的勘驗,忽視關聯現場的勘驗,導致一些關鍵性的痕跡物證未能提取,無法全面證實案件的情況,使得全案證據未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體系。再次,即使進行了現場勘查,但很多的現場勘查筆錄錯誤百出,甚至連案發現場在何處這樣的基本事實都不清楚;有相當一部分案件無現場照片,即使有現場照片,也無準確規範的說明;勘查筆錄與現場照片的內容不一致,造成犯罪嫌疑人供述與現場勘查過程中所獲取的證據不能形成證據鎖鏈,削弱了證據的效力。技術人員在對現行案件犯罪現場進行勘驗時,現場勘查工作要有一定的持續性,但目前大部分偵查人員只注重前期的勘查工作,未能根據案情發展的需要,對現場內有關犯罪的物證、書證加以固定和提取,爲案件的偵查提供有力的支撐。

第四、訊問過程也存在問題。在實習過程中,明顯感到訊問過程的不規範,比如:訊問筆錄製作簡單粗糙。訊問筆錄不能詳細描述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手段、現場狀況、作案時的自然狀態、侵害對象的特徵以及犯罪嫌疑人作出的有罪供述、無罪辯解等情況。在抽樣選擇了50份報送法制室的材料中,其中有7份存在複製現象,導致筆錄的真實性受到質疑;3份存在記錄地點不明確,缺少記錄人員的簽名。筆錄的不合格率達到20%,嚴重影響了辦案效率,喪失了公信力,容易造成工作中的被動。缺乏詢問技巧、詢問抓不住重點,致使記錄的口供失去原來的作用,不能作爲證據使用。由於基層幹警普遍存在任務重,業務能力低、工作中缺乏相應知識的學習,更沒有收到專業的培訓,所以,犯罪嫌疑人的訊問只能按照書本或者經驗來做,缺乏科學的指導,容易出現上述問題。

第五、執行程序不規範。在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或進行其他偵查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雙人辦案制度,常常從材料上反映出偵查人員在同一時間段進行兩項以上的偵查活動,致使到提捕公訴階段,不能說清原因,被公訴機關認定取證不合法,影響案件的正常訴訟。同時,採取強制措施超期。尤其體現在在拘留期限內的提請批捕和逮捕羈押期內的移送起訴環節。偵查人員在犯罪嫌疑人羈押於看守所後,忙於此案的進一步的偵查取證工作或其他案件的偵查,經常會忽視羈押期限,使得超期羈押成爲常態。

基於公安機關在立案、訊問、偵查、羈押、逮捕等程序的問題的談論從來沒有停止過,同時,公安機關也時不時的出點什麼“小事”撥動一下法學界的神經。從79年刑訴法到97刑訴,再到今年新頒佈的《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的工作不管是從實體還是從程序上來講,客觀的評價都是在進步的,它的進步體現了我國法律體系的正規化和完善化。當然,這樣的進步是用慘痛的代價換來的——河北聶樹斌“殺人案”、湖北佘祥林“故意殺人案”、雲南杜培武“故意殺人案”„„這些人都是中國法制建設的推動者,他們用自己的生命來告訴現有制度的不完善,其代價是慘痛,也是引人深思的。

究其原因所在,是多方面的。既有辦案人員思想認識、責任心、法律知識、業務能力等個體方面的因素,也存在破案責任機制、偵審一體化機制、考覈機制等制度方面的因素,是其綜合作用的結果。一、隨着刑事案件數量的上升,加之現代科技的發展,是犯罪更加隱藏,難以發現,在最基層的公安機關又是接觸案件最多的而裝備、技術有相對落後的,僅憑有限的人力、物力已經無暇應對,刑警大隊僅起指導作用,辦案的質量難以保證。二、受制度的影響,從最早的重口供到現在輕口供、重證據的轉變是巨大的。但是,仍然會存在有一些老偵查員對口供格外重視,將口供視爲定罪依據,這是辦案觀念沒有轉變的依據,是缺乏學習進步的體現。三、近幾年,公安機關越來越提倡“信息主導偵查”的現代警務理念,體現在刑事執法辦案中就是要將刑偵、技偵、網偵、圖偵等手段有機結合,這體現了隨着科學技術的進步,公安機關的偵查手段也緊跟時代發生變化,這對刑事執法工作來說是可喜的變化。但是這種變化,並非是要求將傳統的偵查手段完全拋棄。有些偵查員不注重對現場的勘驗、不及時開展訪問工作,導致證據的收集不及時或無法收集到證據。從而使得基層公安機關在刑事執法辦案中出現一個怪現象:網絡依賴症。四、如果說制度、資源是硬實力的話,那麼偵查人員的業務能力就是其軟實力。目前,相當一部分刑事執法人員欠缺這些能力,表現之一是法律知識欠缺,未能嚴格執法。執法人員對相關法律知識不熟悉,不能真正理解立法的本意、不能及時掌握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釋;在執法過程中受法律之外的因素左右對法律作任意解讀,不能嚴格執法。

因爲在公安機關實習,所接觸的面是有限的,但看到的問題是普遍存在的,規範的程序還是要有相應的制度來保障。權利的過分強大就要受到約束才能保證不其運行的軌道上不出錯,而我們現在的問題是,缺乏相應的監督機制和追責制度。轉變辦案觀念、完善幹警考覈制度,提高幹警業務能力素質、加強監督,使我們生活多一份安寧,多一份和諧。英美法系經過百年的發展才形成今天法治的完善,我們不能悲觀的看待中國未來的法治,心有所繫,爲之奮鬥。

法學實習調研報告 篇3

引言

隨着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同時也是消除社會不穩定的因素、維護社會穩定,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爲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的重要課題之一。近年來,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趨勢,而且出現了手段成人化、年齡低齡化、團伙化、高智商化等新特點,已成爲危害社會治安的一個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的精神,爲全面、準確掌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況,爲領導部門決策提供事實依據,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教育和轉化工作,結合正在開展的“和諧平安”建設,必須預防青少年犯罪。實習期間我對本區青少年犯罪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形成以下調查報告。

爲了多角度、儘可能翔實地對青少年犯罪情況和相關性事實進行調查,實行問答式方法進行,問題爲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身份、年齡、押前職業、住所地、婚姻狀況、學歷、家庭出身;罪名、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團犯罪、犯罪地點、對後果認識、悔改表現、犯罪動機、心理)、犯罪人員的犯罪事項調查(農村青年在城裏有無住住所、父母感情及上網情況、有無煙酒嗜好、是否有過犯罪史、是否受過處罰,是否在校生犯罪,是否輟學及輟學原因)等。爲更真實掌握犯罪的原因及便於分析,我們最後借鑑犯罪學研究成果,這次問題內容分別徵求了律師、公安、檢察、法院及部分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見,查閱了部分相關資料,從各方面反映來看,普遍認爲這次調查是可行的。

我於20xx年9月5日到20xx年10月5日期間在獅河區人民法院實習,通過和多名法院工作者的交流中瞭解到很多關於青少年犯罪的情況,通過整理,統計,分析得到以下內容:

一、關於調查項目的研究背景、目的、調查方法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

幹意見》的精神,爲全面、準確掌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況,爲領導部門決策提供事實依據,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教育和轉化工作做指導。另外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國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八九點鐘的太陽”,在十幾二十幾歲這個令人羨慕的黃金年齡段,本應是刻苦學習,努力工作,展現自身才華,實現人生價值的重要階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卻由於種種原因,卻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歷表上寫下了揮之不去的污點,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還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人們在對犯罪行爲感到深惡痛絕的同時,又不能不對“花兒”的過早凋零扼腕嘆惜。

(二)調查方法

爲了多角度、儘可能翔實地對青少年犯罪情況和相關性事實進行調查,實行問答式方法進行,問題爲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身份、年齡、押前職業、住所地、婚姻狀況、學歷、家庭出身;罪名、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團犯罪、犯罪地點、對後果認識、悔改表現、犯罪動機、心理)、犯罪人員的犯罪事項調查(農村青年在城裏有無住住所、父母感情及上網情況、有無煙酒嗜好、是否有過犯罪史、是否受過處罰,是否在校生犯罪,是否輟學及輟學原因)等。爲更真實掌握犯罪的原因及便於分析,我們最後借鑑犯罪學研究成果,這次問題內容分別徵求了律師、公安、檢察、法院及部分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見,查閱了部分相關資料,從各方面反映來看,普遍認爲這次調查是可行的。

二、問題探究

(一)青少年犯罪特徵

1、犯罪類型:青少年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單一,從目前統計情況看,僅涉及盜竊和故意傷害這兩種罪名,筆者在調查前主觀認爲應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沒有一例;涉案青少年男女比例爲7:1,男青少年主要涉嫌故意傷害罪,女青少年無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盜竊罪;

2、涉案金額(後果):涉嫌盜竊罪的青少年們下手的目標都是移動性強的個人物品,如移動電話、信用卡、隨身聽等,且涉案金額都比較小,多數都在千元左右,僅有一例涉案金額爲七千元(審查結果爲不起訴);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情節最高是“輕傷偏重”,絕大多數爲輕傷;

3、侵害客體:青少年犯罪侵害的客體多是同學,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爲被侵害對象。不認識的人被侵害權益的僅有兩例(故意傷害罪一例、盜竊罪一例);

4、強制措施:青少年犯罪以取保候審爲主要強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僅有一例因傳喚不到而改變強制措施的;

5、處理結果:處罰一般都較輕。不起訴案件佔15%,其餘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罰;在審理程序上一般適用簡易程序。

6、犯罪主觀故意:這些青少年主觀惡性比較小,沒有頑抗情緒,全部都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穩定,從偵查階段到庭審階段,均未出現翻供現象。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首先法律意識普遍淡漠。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重心仍然在於學歷教育,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籲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情況有所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在中國小的課本當中沒有關於普法教育的內容,就算是在大學,也僅僅是在大學一年級時開一門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在這種教育制度下,從學生到家長都只注重分數,而忽略素質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其次社會大環境和學校小環境的影響。青少年們雖然已經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但由於絕大多數屬於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從社會大環境來看,學生們從小接觸最多的就是電視和書報雜誌。一些港臺不良影視作品和雜誌從視覺和心靈上衝擊着學生們的人生觀、道德觀,潛移默化地影響着青少年們的一言一行。某些長期浸淫其中的學生在脫離中學的“高壓管理”進入較爲自由的社會後,思想放鬆,有可能會走上歧途。雖然絕大多數犯罪的青少年案發後都後悔不已,但已無濟於事。

(三) 犯罪青少年心理原因分析

第一、僥倖心理、衝動心理作祟。青少年犯罪當中,蓄謀犯罪的幾乎沒有,多是衝動型犯罪,即臨時起意。犯盜竊罪的青少年多存在貪慕虛榮,貪圖享樂思想。在僥倖心理的驅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將他人物品“順手牽羊”,僅有一例是出於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竊;犯故意傷害罪的青少年多是頭腦發熱、一時衝動,待到把人打傷後又追悔不已。

第二、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響。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多爲青少年,心理處於未成年人向成人過渡的轉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澀,心理易產生失衡或彷徨,孤獨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貫懶散的學生這時如果沒有人從旁開導,容易走上歧途。

(四) 誘使青少年犯罪的“導火索”分析

誘使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誘使犯罪的導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範意識不強,給思想不良青少年以可乘之機。在盜竊案例中,被盜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隨手放置在暴露於公共視線之內的地方,引發了思想不良的青少年順手牽羊;故意傷害案例中,被害人對有暴力傾向(或醉酒)的青少年缺乏防範意識,不懂得適時避讓,以退爲進,結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傷害。

青少年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他們的素質關係21世紀中國的命運,關係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成敗,關係中華民族的興衰。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也是困擾法學理論界與司法實踐部門的一個難題。但必須承認,青少年犯罪的特點是相對於一般成年犯罪來說,二者之間並沒有什麼質的區別,只是在某些方面的表現進程和形式不同而已。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的特點不是一成不變的,它隨着時間、地域、形勢的不同而不同,不能用靜止、僵化的眼光進行考察與分析。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必須將之放於犯罪的整體中形態中進行分析和論證,要把握好各種不同層次的關係。

綜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已成爲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但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決定了他們的可塑性和可造性。從某種意義上看,對未成年人犯罪,社會的責任大於未成年人犯罪自身的責任。打擊僅是低層次的防範,預防纔是最有效的手段,而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項綜合性的社會工程,它涉及到社會的各個方面,只有社會各方面力量協調一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才能保證這一工程的順利進行。

三、針對青少年犯罪採取的措施

(一)家庭方面 家長對子女必須真正承擔起法定義務和社會道德義務。應恩威有節,循循善誘,使子女懂世事,有禮節,且堅強務實,會處理自己遇到的各種問題,會理智地對待生活中的各種人際關係。同時,家長要特別注意子女的不良傾向,及時加以誘導和釋疑,使其明白髮展下去的後果,教會子女正確思考和麪對人生。

(二)社會方面 從社會入手,給青少年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社會應該爲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學習、生活環境。對於當前文化市場存在的“黃”、“賭”、“毒”氾濫之狀況,應堅持不懈地進行整頓,加強監督檢查。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應加大打擊力度,不斷淨化我們的社會環境。另外,社會各部門應加強聯繫,建立起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體系。對青少年犯罪的控制與預防,單憑某一個部門的努力是難以奏效的。這個社會性的問題需要全社會形成合力,齊抓共管,形成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工作網絡,使“花兒”不再過早凋零。

(三)教育機構方面

學校要加強對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和控制教育和青少年的人生觀、世界觀的教育,使他們樹立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時刻把握住他們的思想脈搏,經常性地進行法制教育,以提高他們辨別“是”、“非”的能力。還要有意識地磨鍊他們的心理素質,讓他們進行健康有益的活動來充實自己。

(四)犯罪執行機構方面

要加強對失足青少年的幫教工作。青少年犯罪後,無論是家庭還是社會都不能棄之不理,應結合他們具有的可塑性強、易改造的特點,堅持以教育爲主、懲罰爲輔的原則,把着眼點放在對他們的感化、挽救上,使他們早日迴歸家庭,成爲對社會有用的一員。

法學實習調研報告 篇4

經過在校期間的理論學習,我對法律專業的基礎知識有了一定的理解,理論的應用窘境在現實面前總是被展現得異常清晰和易於理解,也許站在法學理論學說的角度,我們無從去應然的總結法律實務和法學理論的間隔,但當我們在實務中以自我的真實水平去檢驗自我的想象水平時,我想,在此期間由理想與現實的阻隔與差距所形成的感悟和慨嘆定必不可少,但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這些,比這些更重要的,也許可能是最重要的,我想應是理論經過實踐的檢驗並經審慎思考後所對我們未來前進方向的指引與規劃。俗話說,“實踐出真知”,爲了能將我所學到的理論應用到實踐當中去,進一步加深對知識的認知和掌握,我選擇了到律師事務所中鍛鍊自己。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律師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蔘加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時,涉及的法律面較寬、實踐性強,而大學生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並親身經歷一些法律實務、學習一些辦案經驗,不僅可以彌補知識的不足,還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識,是提高動手能力的好地方。

通過近兩個月的實習,我收穫良多。

首先,通過實習,我對律師這個職業羣體有了更深刻的瞭解,有人說:“律師這個職場,看起來很美,聽起來很闊,說起來很煩,做起來很難,通過實習,我對這句話有了更深刻的體會,律師的工作是這樣的,:忙,工作壓力大;知識更新快,知識面很廣;律師不一定要是一個辯論高手,但要是一個溝通高手;律師是一種職業,僅僅是一種謀生的手段而已;律師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現較突出。在中國本土做律師,律師有時真的不是在爲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則前去爲當事人利益考慮,而考慮更多的卻是關係和人情,這是中國化法治進程中特有的現象。正所謂"案件一進門,雙方都託人"。這時展現彼此理由的事實即被權利所替代,而律師在此案中的角色定位我有時也在想,他們到底是在爲了什麼而爲當事人利益作保障。說按法律,這個案件本身就沒按法律辦,說按關係,這個案件裏面還是要暗含着法律陰影的,因爲法官在判決時總要找到相關的法律法規做鋪墊。很有意思的是,即使這個案件完全是個十足的法律錯案,在法官的判決中一般人也會認爲這是個在法律上看來公正的判決,因爲法官會在寫判決時經過特殊化的處理試圖爲自己的法律錯案找到相關的法律法規做支撐,而且這種法律法規的支撐在有些法律人看來也是正確的,因爲法官是在適用現行的法律辦案。我們無力去說此種法律法規有問題。當然,這樣的案件總是很少的,也可能在我們實習的過程中一件也遇不到,而我想說的是這樣的案件不是說少了我們就慶幸了,我們理應慶幸的是這樣的案件在中國絕跡而不是僅僅說減少了。

其次,在實習期間,我掌握了以下的技能:(1)整理文檔並歸類裝訂(2)書寫基本的法律文書(3)熟悉律師辦案的流程(4)瞭解與當事人溝通的技巧(5)熟悉法院開庭審案的流程。整理卷宗讓我瞭解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並且通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彌補了知識上的不足;積累了實踐經驗,同時也注重了寫作技能問題。

這次實習過程中,大量的接觸各種各樣的法律文書,也學習着寫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書,如起訴狀、上訴狀、答辯狀、代理意見、律師函、所函、公司員工制度、合同書等等。雖然大學選修課裏面也開了司法文書的課程,但是在現實的運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於教學的過程中有不同的側重性,因此在學習的課程中容易被導師的教學重點所誤導,在學習寫法律文書的過程更多的注重關於公安、檢察院、法院等機關的法律文書,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對普通法律事務的法律文書的書寫。但是,這次實習的過程中,實習輔導的律師經過認真的、負責的、耐心的指導,讓我從新學習這些法律文書的書寫,如法律文書的格式、表達、側重點等方面。

我的工作還包括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裝訂。每個單位都有關於案件的整理裝訂的問題,不過這次的整理裝訂工作顯得特別的認真。因爲一直在書寫着各樣的法律文書,在書寫的過程中總是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而在整理裝訂的案卷材料中,正是一個非常好的學習的過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們書寫的範本,學習的模板。而大量枯燥的整理裝訂過程中,還很好的培養了我的耐性和細心。

此外,我還跟隨律師一同去人民法院聽庭審,聽完庭審後再寫代理意見。不僅鍛鍊了我歸納總結的能力,還讓我切實的感受什麼叫庭審。學習訴訟法的時候雖然都已經學習過整個庭審的過程,但是書本上的東西總是抽象、難理解、難想象的。而跟隨律師去聽庭審讓我更清楚瞭解律師在庭審中、整個案件的流程中處於一個什麼的角色、地位,處理什麼樣的事務,解決什麼樣的問題。

第三,通過實習,我認識到自己作爲一名法律碩士專業的學生,離一個合格法律人的要求相差甚遠,自身存在着諸多的不足,比如我發現自己的專業知識學得不夠翔實、細緻。很多具體的小細節根本就不知道。課本知識和實踐操作完全是兩碼事!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在學校以爲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爲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爲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與此同時,讓我發現以前對法律的認識存在不少的缺陷,學習的理論過於格式化,過於“案例化”。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而對社會問題的敏感性還待以後慢慢的培養。這是從事法律工作的一個基本的素養,因爲法律解決的就是人與人之間的社會問題,對這一個基本問題存在誤差可能直接就導致對法律的理解和適用的巨大失誤。作爲有志於從事律師行業的人,培養良好素質是極爲重要的,這包括專業知識、執業形象和執業紀律、人格魅力等素質。同時,律師爲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必須與社會各行各業建立良好關係,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徑之一。

另外,通過和所裏的實習律師和律師交流,大家都認爲做人是做律師的前提,一位好的律師,首先就應該是一位人格高尚性格誠實勤快上進的人。師傅就曾經教誨我,作爲一名女律師,要以專業素養征服對手,而不是憑藉出色的外表和深厚的關係。我對這句話深以爲然。許多業內業外的人都強調,女律師要做得成功,一定要肯付出。什麼纔算是“肯付出”?犧牲親情、友情、愛情?出賣肉體、人格、靈魂?我覺得都不是。原最高法院副院長黃鬆有,在位的時候叱吒風雲炙手可熱,可是靠某些手段獲得的財富,在口袋裏還沒有捂熱,就成了落馬之徒。所以,律師不是不可以搞關係,律師不是草木,也有人情味,和法官和當事人和一切值得我們學習借鑑的人,我們都要和他們搞好關係,這也是一種快速提升自身水平的方法,但是要注意把握一個度,防止過猶不及。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也遇到了很多的問題和困難,不僅是專業知識方面,還包括與人交流,融入社會的能力上,畢竟社會和校園生活是不同的,殘酷的現實讓我明白要想在這個行業中生存就必須使自己先強大起來。律師提供的是法律服務,在某種程度上講提供的也是一種商品,那也就會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區別,畢竟每個人能力、水平、經驗不同,針對不同等級的商品服務,消費者給予不同的、有差別的待遇很正常,在專業素質和職業素養還沒有完全鍛煉出來的時候,實習律師不應該產生一步登天一蹴而就的思想,沒有學會平穩地站立就想飛奔,是急功近利的表現。而且也不應該僅僅只看到老前輩的輝煌,要知道作爲開拓者和先驅者,他們經歷了比我們更爲嚴格地磨礪。

所以,我現在要做的就是努力提升自己,抓緊充實自己,在步入社會之前讓自己具備更多的技能和涵養,機會總是提供給那些早早做好準備的人,在外部機遇還未成就的時候就要抓緊時機練好基礎,養精蓄銳,在一天一小步的努力中,讓自己成爲一個有前途的人。

以上就是我在實習過程中的心得體會,面臨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和看似不太光明的前景,實習讓我更加明確了自己的努力目標和前進的方向,我會努力完善自我,彌補不足,爭取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和綜合素質,希望將來在法律這一行裏會有我的一片天地。

法學實習調研報告 篇5

經過我們學院領導老師的多方走動,我很高興可以在自己的家門口實習——郯城縣人民檢察院,也許這也是讓其他學校同學嫉妒的原因之一吧,這次檢察院的實習也許是我的第二次實習,但是我依舊是興奮,由於上次寒假時間太短沒能讓我徹底的瞭解檢察院,可這一次無論是從各個科室的工作,還是到單位的人員自己都能熟悉的瞭解。

當我又一次的跨入檢察院的大門,我覺得無比的親切,雖然沒有分到自己以前實習的科室,但是自己還是挺高興的,因爲可以有機會去了解更多的科室。這一次我被分在偵監科實習,也許他沒有之前實習的公訴科忙碌,也許他沒有自己跟公訴科人熟悉,也許他沒有開庭的機會等等,但是我告訴自己既來之,則安之,在哪自己都可以學到很多東西,機會是靠自己爭取的,我會與他們相處的很好,我不斷的安慰自己,不斷地給自己鼓勁兒,分配完科室之後我們便各司其職,剛開始的任務當然是從最簡單的整捲開始,面對雜亂的卷宗我很細心的爲他們整理,剛開始不求快但求細,隨着整理份數的增多自己的速度也就自然而然的加快了,一天下來腰痠背疼、頭暈目眩,但是當看到一摞摞的卷宗自己突然很有成就感。

就這樣一天兩天,經過一個星期的努力,偵監科半年的卷宗被我一人整理完了,更多的是得到偵監科工作人員的肯定。滿滿的成就感的背後也讓我明白最不起眼的小事更能體現一個人工作的態度。也許正是因爲自己前一個星期的辛勤努力,辦公室一位最有經驗的工作人員開始手把手的我辦案。每天我都拿一個小本子將這位工作人員所吩咐的事情,告誡我的辦案流程都統計在自己的本子上,空閒之餘就會拿出來看一看,沒多久這個本子已密密麻麻的全是字了。不多久,這位工作人員就把一些簡單的案子交給我辦理。

我們科室主要的工作就是提審犯人,審查公安機關的偵察情況,做出是否逮捕決定,但這一流程的提審讓我覺得挑戰性更大,第一次提審難免讓我有壓力,爲了可以讓訊問更加全面簡潔,我準備了一上午的訊問提綱,斷地補充不斷地司考,甚至連中午我都沒有去午休,整個腦子裏面思考的都是下午的提審,很慶幸下午的提審很順利的結束了,自己也許是因爲準備的很充分,沒有絲毫的緊張,當然又一次的得到了工作人員的肯定。

又一次一位剛剛來到偵監科工作不久的工作人員遇到了一個案子但她覺得很像民事案子,讓她很爲難,中午休息的時間他依舊在辦公室裏查閱資料,雖然自己能力有限但是我還是權利去幫助他。我們在一起討論了一中午最終還是對幾個問題很迷惑,沒有民事書籍可以查閱,晚上回到家,我查閱了幾本物權法,民法等書籍,徹底將問題弄明白,最終還是將他的問題解決了,在幫助他的同時,自己學到了更細緻的物權知識,讓我對這種問題記憶深刻,也許在考試中遇到像這樣的案例我會很熟練的解答出來。我覺得在幫助別人的同時更是一種深層次的學習。

我不知其他實習的同學是怎麼做的,但是無論工作人員交給我的是簡單的工作還是有挑戰性的工作,我都是信心的完成,爭取沒有絲毫差錯,除了跟工作人員認真的學習,每天早上八點半上班我都會在八點十分準時到辦公室打掃衛生,提好兩壺熱水等着大家的到來,其實我不想讓大家覺得我有多麼的勤奮,我只是想感謝他們,我們要常會一顆感恩之心,他們每天都會接很多的案子本來就很忙,但是還是很有耐心的教我如何讓辦案,我覺得這純屬是一種奉獻,作爲一名學生我沒有太多的能力去報答他,在現在看來就是多幫他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我就很開心。

來到檢察院的第一天,除了之前實習的公訴科之外我不熟悉任何人,但是每天都會碰到檢察院不同的工作人員,也許面孔很陌生,但是我都會向他們微笑,主動地向他們打招呼,告訴他們自己是新來的實習的學生,雖然不認識,但他們依舊會很熱情的迴應你,還記得在我們的實習之前的培訓會議上,領導告訴我們,你們實習就是去給人家添麻煩的,給他們添了麻煩,見面也不跟他們打招呼,我覺得這不是我們法學院的形象,漸漸地,大家也許都熟悉了我的面孔,當我還沒有看見他們,他們卻先向我微笑,然後說:“丫頭,來的這麼早呀,哈哈,好好實習!”聽後也很欣慰,因爲我們的形象在他們看來還是挺好的,我們沒有辜負學院領導的期望。

很快,我們的實習很快就接近尾聲了,每天看着這熟悉的地方,和藹的人們,忙碌的辦公室,到處都充滿着親切感,很不想讓實習結束,但是天下沒有不散的酒席,想要在這裏工作,就要努力學習,將來向這裏邁進,真正成爲這裏的一員,在臨走時,雖然沒有花費很多錢,但我們進的是自己的那份心意,給他們買了些水果表示感謝,他們很是捨不得我們走,這多時間真的幫了他們不少忙,以後實習的機會雖然不是特別多,但記得要常來玩,記得要來看我們,你們都特別優秀,但是你們一定要好好學習,爭取幾年後你們可以前程似錦,雖然極具很簡短的話,但是自己聽了很欣慰,因爲我們的努力終於得到了他們的肯定,在臨走前,我們去了院領導辦公室告別,院領導都對我們近段時間的努力很是肯定,但是最讓我們欣慰的是,他們說,雖然這幾年郯城縣人民檢察院沒有招人,但是你們畢業的那一年有可能招人,你們若不嫌棄我們單位,我希望你們可以報考,而且我真心希望以後可以錄取的就是你們幾個人中的其中幾個,因爲名額有限,你們真的是太優秀了,我覺得我們這次實習沒有辜負院領導對我們的期望,很感謝學院領導,以後不會辜負的家對我們的期望。

新學期新氣象,努力學習,實現自己心中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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