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讀生兩點一線承諾書範文(精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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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讀生兩點一線承諾書範文 篇1

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見》、《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規定,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向學校申請自行在校外住宿的,爲明確學生本人與學校的責任,並有利於學校對學生的管理,本人特作出聲明,並向學校保證做到如下各方面:

走讀生兩點一線承諾書範文(精選4篇)

一、本人因原因自願申請走讀,此意願已經與父母協商並獲得了父母的同意。

二、本人在校讀書期間保證遵守校紀校規,嚴格執行學校一切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學校各項活動。

三、走讀期間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如發生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校無關。

四、走讀期間,保證如實向校方提供個人住址等與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相關的所有信息以及變更信息。能夠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有損學校聲譽的事。保證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自己保護意識。

五、一旦學校有要求,本人無條件返回學校住宿;

六、本人保證不會因走讀耽誤正常的教學活動及學校各項活動安排。

七、本人如有其他違反校規、校紀情況的,服從學校根據《富源學校高中部違紀學生處理辦法》中的相應條款給予處罰。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走讀生兩點一線承諾書範文 篇2

爲加強學生管理,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規範和完善學生在校期間辦理走讀及校外租住房制度,切實維護校園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和《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如下:

一、辦理走讀的條件

1、家住紅塔區,且徵得父母同意。

2、因考研需要,且徵得父母同意。

3、因重大疾病需要辦理走讀的,須持二級甲等或以上資質醫院的診斷證明。

二、辦理時間

1、每學年開學第一週集中辦理,逾期不再辦理。

2、走讀有效期爲一學年,期滿必須重新申請辦理。

三、辦理程序

1、學生申請

符合走讀條件的學生在各學院填寫《走讀申請表》並簽訂《玉溪師範學院學生走讀承諾書》;提交3張兩寸免冠近照,因病申請走讀學生需提交二級甲等或以上資質醫院的診斷證明。

2、家長認可

需有家長簽名的走讀申請並附其家長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申請在校外住宿已經徵得家長同意。

3、學生所在學院審覈

4、學校批准

學生持學校批准的走讀申請到宿管委辦理相關手續。

四、注意事項

1、經學校審批允許走讀的學生,走讀時間從申請批准之日起至學年末。下一學年需要繼續走讀的學生應當重新辦理走讀手續。

2、經學校審批允許走讀的學生需與學校簽訂《玉溪師範學院學生走讀承諾書》。

3、走讀學生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證按要求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任務,參加學校、院系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否則按相關學生管理規定處理。

4、走讀的學生必須定期(一個月)主動向所在院系班主任彙報有關詳細情況。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走讀生兩點一線承諾書範文 篇3

曲屯鎮中心國小是一所全日制公辦國小,爲確保全校學生的在校安全,學校出臺了一整套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爲了進一步確保我校學生在晚上的接送安全和規範有序,學校與家長作如下承諾:

(一)校方承諾

1.學校執行週一至週四的走讀生晚自習制度,晚自習時間爲18:30~20:00。晚自習期間,學校教師全程管理,督促學生完成課外作業並開展自主學習,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開展個別輔導。

2.學校實行每天24小時保安值班制和出入校門驗證登記制。晚自習結束時,學校將安排學校領導,配合值班教師共同做好家長進校接送孩子時的驗證工作,確保走讀生家長接送子女過程中的安全與有序。

3.學校原則上不主張學生走讀;若家長堅持讓學生走讀,需簽訂走讀協議。

(二)家長承諾

1.走讀生家長請根據自己子女就讀年級在晚自修結束前等候在校門口。學生憑走讀證出入。

2.進入校門時,請家長描述走讀年信息,以便讓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確認你接送子女的家長身份。

3.家長應該自覺遵守學校的上述規定,表現出家校和諧合作的良好願望,遇到意外情況請及時與校門口的值班人員及時溝通,做到不急不躁,保持必要的禮讓,避免與值班人員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4.如果家長不遵守承諾;出現問題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學校實行憑卡接送制度,是爲了每一位學生的安全着想,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理解與配合,讓孩子們在中心國小學習和生活得更安全,更快樂。另:每週五下午15:30走讀生接送,制度同上。

此承諾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走讀生兩點一線承諾書範文 篇4

爲了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範,少一分危險。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項責任書:

1、若不在學校就餐和住宿的.學生,可由家長與學校簽訂《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2、家長經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行路靠右、靠邊,不追車、不扒車,不騎電動車、摩托車,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鬧,不接觸陌生人。如若出現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自負。

3、家長督促子女按時回家、到校,不到有危險的地方。子女在該回家的時候沒有到家,家長必須立即查明情況,跟老師聯繫。

4、教育子女遇雷電交加的暴風雨、暴風雪天氣,不在樹下危險處避雨、雪、風。

5、暴風雨、暴風雪天氣的早、午、晚子女回家、來校,家長必須全程接送。

6、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7、家長應主動每週至少一次與班主任取得聯繫,積極配合學校搞好管理。

8、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①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②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學校;

③不打架、不罵人、不欺騙老師及其家人,遇事不隱瞞、不謊報真情;

④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遇路口小心行走,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9、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爲、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10、走讀生在離校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11、走讀生放學回家和上學途中不許進入遊戲廳、錄象廳、歌舞廳、網吧、飯店等營業性場所,途中不許打架鬥毆、抽菸喝酒、談情說愛,違者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一旦學校發現上述情況,則由家長每天接送學生上下學。

12、此責任書由家長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學生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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