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聯考承諾書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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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考承諾書 篇1

一、充分利用有效時間刻苦學習,認真做好期末考試的考前複習,以最佳的心理狀態和高效踏實的行動迎接考試。

大學聯考承諾書十篇

二、嚴肅考紀,時刻以校風自勉,以校訓自戒,以大學生的行爲標準嚴格自我要求,爭做文明高尚的新一代社會道德表率。

三、學生幹部、團員、黨員以及入黨積極分子以身作則,積極配合學院工作,認真履行學院各項規定,做好考風考紀的宣傳工作,切實起到帶動作用。

四、學生之間建立起互助互警機制,預防並制止一切形式的作弊行爲,弘揚校園正氣,端正學風。

五、考試期間嚴格遵守考試規則,遵守考場紀律,尊敬監考老師。誠實守信,力爭營造“誠信至上”的校園氛圍。杜絕弄虛作假,做到不剽竊,不抄襲,真實獨立地完成答卷。

古之慾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誠信是爲人處事的根底,是做事的要求更是做人的要求。是衡量個人素質高低的一個重要標準。考試不僅是對我們學業的`一次檢驗也是對我們自身素質與道德的檢閱。不講誠信、考試作弊不僅是對自己能力的否定和蔑視,更是對校園優良學風的褻瀆。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本,是我們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將繼續發揚求實明德的精神,無論在以後的考試中亦或未來的學習,工作、生活當中,都會以實際行動維護知識的尊嚴,自身的尊嚴和良好的社會生活氛圍。請領導放心,請老師放心,請家長放心。

承諾人:

日期:

大學聯考承諾書 篇2

一、充分利用有效時間刻苦學習,認真做好期末考試的考前複習,以最佳的心理狀態和高效踏實的行動迎接考試。

二、嚴肅考紀,時刻以校風自勉,以校訓自戒,以大學生的行爲標準嚴格自我要求,爭做文明高尚的新一代社會道德表率。

三、學生幹部、團員、員以及入積極分子以身作則,積極配合學院工作,認真履行學院各項規定,做好考風考紀的宣傳工作,切實起到帶動作用。

四、學生之間建立起互助互警機制,預防並制止一切形式的作弊行爲,弘揚校園正氣,端正學風。

五、考試期間嚴格遵守考試規則,遵守考場紀律,尊敬監考老師。誠實守信,力爭營造“誠信至上”的校園氛圍。杜絕弄虛作假,做到不剽竊,不抄襲,真實獨立地完成答卷。

古之慾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誠信是爲人處事的根底,是做事的要求更是做人的要求。是衡量個人素質高低的一個重要標準。考試不僅是對我們學業的一次檢驗也是對我們自身素質與道德的檢閱。不講誠信、考試作弊不僅是對自己能力的否定和蔑視,更是對校園優良學風的褻瀆。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本,是我們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將繼續發揚求實明德的,無論在以後的考試中亦或未來的學習,工作、生活當中,都會以實際行動維護知識的尊嚴,自身的尊嚴和良好的社會生活氛圍。請放心,請老師放心,請家長放心。

承諾人:

日期:

大學聯考承諾書 篇3

本人自願參加廣東省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閱讀了廣東省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廣東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廣東省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僞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假證書。如有違反,自願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報名時所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承諾人:

日期:

大學聯考承諾書 篇4

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已認真閱讀並知曉了本次考試的有關規定,鄭重承諾:

一、同意報名組織機構或報名點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採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徵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願意承擔責任,並接收處理。

二、報名(選課)後到考試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畢業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三、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

四、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爲,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覈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爲,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五、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記錄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後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後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複覈申請。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爲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佈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後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複覈申請。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大學聯考承諾書 篇5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覈。考試開始後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後,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後,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並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註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並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譁、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在考試過程中嚴於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承諾人:

日期:

大學聯考承諾書 篇6

當誠信考生,做文明公民,既是時代的需要,也是做人的基本準則;誠信考試既是對於自身學習的知識素養真實的展示考覈,也是對於自身品德修養真切的實際檢驗。作爲當代大學生,每一名同學都應該從觀念上樹立對於考試的正確認識,在行爲上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爲了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促進我院優良學風考風建設,堅決抵制考試作弊等不良現象,值此英語四六級和期末考試即將來臨之際,我願誠信參加考試,端正考試態度,杜絕舞弊現象,嚴守考試紀律,維護校園正氣,駕誠信之舟,以真實的成績接受檢驗。我已閱讀了《全國大學生英語四六級考試守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我保證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自覺接受學校處分,我保證每次考試中所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

我保證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恪守考試紀律,弘揚優良學風,維護知識尊嚴,強化誠信根本,樹立道德新風!用紮實的知識、堅定的意志、求實的態度向自己、向老師、向家人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成長爲誠實守信,勤奮進取,努力奮鬥,積極向上的青年一代!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大學聯考承諾書 篇7

本人是本年度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考生。本人已閱讀並知曉了本年度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考生守則》、《考生須知》、《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和辦法。

爲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爲維護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公正性,本人鄭重承諾:報名期間,我所填報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的;考試期間,我將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規違紀行爲,自願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承諾人:

日期:

大學聯考承諾書 篇8

我是一名參加今年大學聯考的'考生,學習了《考生守則》和《大學聯考違規行爲的認定和處理》的有關內容,在今年的大學聯考中,將以誠信爲本,遵規守紀,並鄭重承諾:

1、自覺遵守《考生守則》和考場紀律,不違規違紀。

2、尊敬監考老師,服從監考老師管理。

3、不攜帶違禁物品(如手機、電子通訊設備、手錶等)進入考點。

以上承諾堅決做到,考試中如有違紀舞弊行爲,願接受《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的條款處理。

考生:

日期:

大學聯考承諾書 篇9

本人自願參加廣東省20xx年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閱讀了廣東省20xx年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廣東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廣東省202x年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僞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假證書。如有違反,自願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報名時所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承諾人:

日期:

大學聯考承諾書 篇10

我是一名參加今年大學聯考的考生,學習了《考生守則》和《大學聯考違規行爲的認定和處理》的有關內容,在今年的大學聯考中,將以誠信爲本,遵規守紀,並鄭重承諾:

1、自覺遵守《考生守則》和考場紀律,不違規違紀。

2、尊敬監考老師,服從監考老師管理。

3、不攜帶違禁物品(如手機、電子通訊設備、手錶等)進入考點。

以上承諾堅決做到,考試中如有違紀舞弊行爲,願接受《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的條款處理。

承諾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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