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類電腦使用擔保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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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院無償贈送筆記本電腦(簡稱“筆記本電腦”)給學生(簡稱“使用人”)的前提條件是:

學生類電腦使用擔保書

1、必須是本學院正式錄取且是XX年錄取的新生;

2、必須在本學院修讀完三年的大專課程;

二、使用人登記:

姓名:性別:出身年月:家庭地址:

身份證號碼:學生證號碼:專業班級:

父親姓名:母親姓名:家庭電話

三、無償贈送的筆記本電腦登記:

筆記本電腦贈送每位使用人1臺,只作學生在校學習、作業使用;

品牌型號:dfree2200a價值:5000元人民幣編號:

電腦配置:處理器:viac3-m1.2g、14.1xga液晶屏、256mddr內存、30g硬盤、8xdvd-rom光驅、集成高性能顯卡、56kmodem、100m網卡、4*usb2.0串口/並口、重2.1kg、鋰電池1塊。

四、擔保責任條款:

1、使用人未經許可擅自攜帶筆記本電腦離校且未返校繼續上學的,視爲非法侵佔學院資產(盜竊),由兩個擔保人共同承擔筆記本電腦的經濟賠償(或沒收筆記本電腦):

a、XX年9月1日—XX年7月31日期間非法侵佔學院資產的,賠償4000元;

b、XX年9月1日—XX年7月31日期間非法侵佔學院資產的,賠償3000元;

c、XX年9月1日—XX年7月31日期間非法侵佔學院資產的,賠償XX元;

2、使用人轉讓、出售筆記本電腦,視爲非法變賣、套現,由使用人承擔經濟賠償,不能履行賠償的由兩個擔保人承擔經濟賠償(或沒收筆記本電腦):

a、XX年9月1日—XX年7月31日期間非法侵佔學院資產的,賠償4000元;

b、XX年9月1日—XX年7月31日期間非法侵佔學院資產的,賠償3000元;

c、XX年9月1日—XX年7月31日期間非法侵佔學院資產的,賠償XX元;

3、使用人在校期間,因違紀處分而退學、開除的,筆記本電腦由學院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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