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申請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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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申請書 篇1
臨沂大學重新學習申請表
學號: 姓名: 日期:年月日
①該表一式兩份,在學期初由學生本人填寫,交教學祕書。
②本表由學院分管院長籤批後,由學院和學生各執一份保存,重新學習信息彙總到重新學習統計表報送教務處。
重修申請書 篇2
合肥學院學生重修課程申請表
年 月 日
注:
1、申請重修的學生在開學後的第三個教學周內(補考結束後一週內辦理,逾期不予辦理)按表格的先後
順序向有關部門申請,獲批後由課程歸屬系部的教學辦公室負責將學生的重修信息錄入教務管理系統。
2、本表一式四份,學生本人、重修課程歸屬系部、教務處、財務處各保留一份。
重修申請書 篇3
洛陽理工學院在校生重修申請表
20xx/ 20xx學年 第學期
課程承擔學院(部):
注:1、根據“洛陽理工學院課程重修管理辦法”規定,每學期的第三週前網上受理重修申請,錯過
網上報名時間者,一律不再補報;學生網上報名後,到開課承擔學院(部)辦公室填寫重修申請表一式二份進行確認,經學院(部)確認並安排上課班級及上課教師後,重修報名方有效,否則視爲無效。
2、重修課程僅限於本學期開設的課程。重修課程門數不得超過三門(含三門)。
3、重修課程與本學期其他教學環節時間衝突時,學生本人可向任課教師提?教師同意,課程承擔學院(部)批准,可以部分聽課或自修,但應當完成作業和實驗方可參加重修考試。
4、表中“學分”由課程承擔學院(部)填寫,不得塗改。
5、重修課程的考試統一由課程承擔學院(部)組織。成績按重修後的實際考覈成績記載。 6、本表一式二份,交課程承擔學院(部)。報名結束後,由學院(部)進行彙總,並將申請表及彙總表一起交教務科備案。
洛陽理工學院教務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