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追加被告申請書(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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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追加被告申請書 篇1

______(海事)法院:

關於追加被告申請書(精選12篇)

原告_________訴被告……(寫明當事人與案由)一案,未將造成油污損害的“______”輪船東……(寫明國籍與名稱)列爲當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第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申請追加_________(寫明追加人名稱)爲本案的……(寫明追加後的訴訟地位)

特此申請。

申請人 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追加被告申請書 篇2

申請人:__X,男,____年08月06日生,回族,__省__縣人,住__省__縣__鎮__村42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139872____X。

被申請人: __市__汽車信息服務部

負責人:__X(聯繫電話138872____X);

地址:__省__市__________;

申請事項:

請求依法追加被申請人爲本案被告參加訴訟。

事實與理由: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__X訴申請人__X交通肇事附帶賠償一案貴院已受理。____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發生前一天,申請人委託朋友將雲L____X解放牌4100型貨車連同車輛相關證件交給被申請人__市__汽車信息服務部,委託該信息部代爲辦理落戶手續。____年03月22日上午九時許,申請人獲悉__市三通汽車信息服務部工作人員__X駕該貨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吳__死亡。

申請人認爲:該交通事故發生在申請人委託被申請人辦理車輛落戶手續期間,事故發生時該肇事車輛由被申請人實際保管和控制,並由申請人__市__汽車信息服務部工作人員駕駛,被申請人__市__汽車信息服務部應該是本案的實際侵權人,與本案正在進行的訴訟,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關係。基於以上事實和理由,原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7條之規定,特申請追加被申請人爲本案共同被告,請予批准。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__X

____年04月11日

關於追加被告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姓名:基本情況:

被申請人:姓名:基本情況:

申請事項

追加被申請人____、____爲本案的被告參加訴訟。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____與____因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貴院業已歷城民初字第11345號案件受理,被申請人____、王____與本案正在進行的訴訟,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關係。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請人____駕駛____所有的車牌號爲____的大貨車到申請人處修車。修車過程中王觀軍倒車過猛致使車板掉落,掉落的車板將本案原告砸傷。兩被申請人是本案的實際侵權責任人,與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二者參加訴訟,有利於法庭查明事實真相,明確法律責任。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特申請追加被申請人王某、王某某爲本案被告參加訴訟。

此致

___法院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關於追加被告申請書 篇4

申請人:,x,x年x月xx日生,漢族,工人,現租房居住,電話:被申請人:,女,x年12月9日出生,漢族,居住在x5號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追加被申請人爲本案被告參加訴訟,要求停止侵權並搬出號。

二、請求依法判令監護人承擔侵權期間給申請人造成的房租損失。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侵權賠償糾紛一案急由貴院立案審理。申請人與被告20xx年4月13日離婚,分割財產時被侵佔房屋由申請人所有並辦理了產權過戶,婚生女由被告撫養。20xx年3月3日執行局強制執行之前,被申請人一直隨被告在該房屋居住,強制執行之後被申請人依然居住在該房屋,至今拒不遷出。被申請人和本案的審理有利害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7條的規定,特申請追加被申請人爲本案被告參加訴訟。

此致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關於追加被告申請書 篇5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劉,男,漢族,38歲,身份證編號:,國中文化,河南省開封市人,現住河南省開封市街號院號樓號。

上訴人因涉嫌合同詐騙罪一案,不服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20xx)永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故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撤銷永城市人民法院(20xx)永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

2.改判被告人不構成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

事實與理由

上訴人在本案中的地位決定上訴人無從知曉河南文化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文化公司)無履行合同的能力。

文化公司爲本案第一被告人丁發起成立,在設立公司之時,丁向工商登記部門投送的各種資料及公司的設立過程,上訴人均不知曉。上訴人開始只是丁的一個司機,後被丁派到鄭州分公司任副經理,從事的都是按照丁的指令做一些具體事務,包括文化公司對外招標的各種事宜,上訴人均不知曉,故上訴人沒有機會知道文化公司的資金運作狀況。再者,上訴人原來沒有從事過項目投資方面的工作,加上自身文化程度較低,也無能力判斷文化公司是否投資該項目的資金狀況。但永城市人民法院(20xx)永刑初字號判決書認定上訴人明知被告人丁無履行能力,仍介紹被害人施工企業簽訂工程施工合同,騙取合同履約金,屬認定事實錯誤。

二、上訴人無非法佔有的主觀目的,客觀上也沒有佔有施工企業的錢財。

上訴人雖然介紹了兩家企家和文化公司簽訂了合同,但所收的這兩家企業的合同履行金,均按照丁的指示,全部交給了丁本人或匯到了丁指定的帳戶上。至今爲止,上訴人爲文化公司工作時墊付的各項費用6萬多元(已向法院提交證據)也無着落。客觀地說,上訴人本人也是本案的受害者,何來佔有受害企業錢財之談,更談不上主觀上的佔有。

綜上所述,永城市人民法院(20xx)永刑初字第判決書針對上訴人而言,查明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懇請二審法院本着實事求是,認真負責,有錯必究的工作態度,給上訴人一個公平的判決。

此致

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劉

代理律師:陳

XX年XX月XX日

關於追加被告申請書 篇6

申請人:

代理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依法追加被申請人__爲本案被告參加訴訟。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____一案中,……(寫明相關事實),其與本案正在進行的訴訟,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7條的規定,特申請追加被申請人____爲本案被告參加訴訟。

此致

___法院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關於追加被告申請書 篇7

申請人:陳某,男,漢族,生於1978 年5 月4 日,個體工商戶,住歷城區仲宮鎮高爾鄉鎮

被申請人:王某,男,漢族,生於1980 年10 月9 日,住址:濟南市歷城區港溝鎮衛生院宿舍1002 號

被申請人:王某某,男,漢族,生於1983 年2 月5 日,住濟南市歷城區港溝鎮桃科2152 號

申請事項

追加被申請人王某、王某某爲本案的被告參加訴訟。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陳某因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貴院業已歷城民初字第11345 號案件受理,被申請人王某、王某某與本案正在進行的訴訟,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關係。

1 月6 日 被申請人王某駕駛王某某所有的車牌號爲魯AE__65 的大貨車到申請人處修車。修車過程中王觀軍倒車過猛致使車板掉落,掉落的車板將本案原告砸傷。兩被申請人是本案的實際侵權責任人,與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二者參加訴訟,有利於法庭查明事實真相,明確法律責任。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特申請追加被申請人王某、王某某爲本案被告參加訴訟。

此致

___法院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關於追加被告申請書 篇8

案號:(20xx)雲法民一初字第號

申請人(原告):鄒,男,漢族,住址:福建省XX縣XX鎮號

身份證號碼:

被申請人:廣州市商貿城有限公司,住址:廣州市白雲區路X號鋪

法定代表人:劉

被告:廣州市白雲區商貿城,住址:廣州市白雲區路X號鋪

投資人:黃

請求事項:

1、追加被申請人爲本案被告;

2、判令被申請人與被告廣州市白雲區商貿城連帶賠償原告的各項損失合計348119。20元。

主要事實和理由:

被告廣州市白雲區商貿城聲稱已於20xx年1月28日將其在商貿城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包括與原告簽訂的《廠房租用協議》轉讓予被申請人,被申請人同意承受並以被申請人名義獨立經營,但現有證據顯示:

1、被告及被申請人不僅沒有就轉讓事宜通知原告,在實際經營中也沒有向包括原告在內的協議相對人明示;

2、被告與被申請人是一套人馬兩個營業執照,依常理原告及其他第三人無法將之區分,也無從在日常商業交往中將其區分;

3、原告及被申請人提交的證據均顯示,被告與被申請人也是共同參與了對原告的侵權行爲,構成共同侵權:

1〉被告廣州市白雲區商貿城於20xx年7月17日分別向原告及福建漳平商會就其進一步的侵權行爲發函(見被申請人提交證據六、證據九),表明其主觀上有侵權故意。兩份函的落款儘管爲被申請人廣州市商貿城有限公司,但所蓋印章爲“商貿城行政專用章”,該印章與原告於20xx年11月22日收到的被告發出的《通知》(見原告提交證據17)所蓋印章一致,而此時被告和被申請人尚沒有簽訂《轉讓協議》,所以該印章屬於被告;

2〉被申請人於20xx年5月28日、6月9日就其擬採取的侵權行爲向原告發函,其內容和被告的函如出一轍,可見其與被告有共同故意。

3〉法人是擬製的人格,個人獨資企業雖然不具有法人地位,依然可以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具有團體人格的組織體屬性,兩者的對外法律行爲均需要通過法定代表人或投資人以及員工的職務行爲體現效力。一套人馬從事兩個主體經營範圍和具體事項均無二致的經營行爲,實際兩個主體已經混同(www.),在相對人無法區分時應連帶承擔法律責任。

基於以上事實和理由,原告提出追加被申請人廣州市商貿城有限公司爲本案被告之申請,請予批准。

謹呈

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鄒

訴訟代理人:

xx年xx月xx日

關於追加被告申請書 篇9

案號:(20xx)雲法民一初字第號

申請人(原告):鄒,男,漢族,住址:福建省XX縣XX鎮號

身份證號碼:

被申請人:廣州市商貿城有限公司,住址:廣州市白雲區路X號鋪

法定代表人:劉

被告:廣州市白雲區商貿城,住址:廣州市白雲區路X號鋪

投資人:黃

請求事項:

1、追加被申請人爲本案被告;

2、判令被申請人與被告廣州市白雲區商貿城連帶賠償原告的各項損失合計348119.20元。

主要事實和理由:

被告廣州市白雲區商貿城聲稱已於20xx年1月28日將其在商貿城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包括與原告簽訂的《廠房租用協議》轉讓予被申請人,被申請人同意承受並以被申請人名義獨立經營,但現有證據顯示:

1、被告及被申請人不僅沒有就轉讓事宜通知原告,在實際經營中也沒有向包括原告在內的協議相對人明示;

2、被告與被申請人是一套人馬兩個營業執照,依常理原告及其他第三人無法將之區分,也無從在日常商業交往中將其區分;

3、原告及被申請人提交的證據均顯示,被告與被申請人也是共同參與了對原告的侵權行爲,構成共同侵權:

1〉被告廣州市白雲區商貿城於20xx年7月17日分別向原告及福建漳平商會就其進一步的侵權行爲發函(見被申請人提交證據六、證據九),表明其主觀上有侵權故意。兩份函的落款儘管爲被申請人廣州市商貿城有限公司,但所蓋印章爲“商貿城行政專用章”,該印章與原告於20xx年11月22日收到的被告發出的《通知》(見原告提交證據17)所蓋印章一致,而此時被告和被申請人尚沒有簽訂《轉讓協議》,所以該印章屬於被告;

2〉被申請人於20xx年5月28日、6月9日就其擬採取的侵權行爲向原告發函,其內容和被告的函如出一轍,可見其與被告有共同故意。

3〉法人是擬製的人格,個人獨資企業雖然不具有法人地位,依然可以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具有團體人格的組織體屬性,兩者的對外法律行爲均需要通過法定代表人或投資人以及員工的職務行爲體現效力。一套人馬從事兩個主體經營範圍和具體事項均無二致的經營行爲,實際兩個主體已經混同,在相對人無法區分時應連帶承擔法律責任。

基於以上事實和理由,原告提出追加被申請人廣州市商貿城有限公司爲本案被告之申請,請予批准。

謹呈

廣州市x人民法院

申請人:鄒

訴訟代理人:

二Oxx年月 日

關於追加被告申請書 篇10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劉 ,男,漢族,38歲,身份證編號: ,國中文化,河南省開封市 人,現住河南省開封市 街 號院 號樓 號。

上訴人因涉嫌合同詐騙罪一案,不服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20__)永刑初字第 號刑事判決,故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2.改判被告人不構成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

事實與理由

上訴人在本案中的地位決定上訴人無從知曉河南 文化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文化公司)無履行合同的能力。

文化公司爲本案第一被告人丁 發起成立,在設立公司之時,丁 向工商登記部門投送的各種資料及公司的設立過程,上訴人均不知曉。上訴人開始只是丁的一個司機,後被丁 派到鄭州分公司任副經理,從事的都是按照丁的指令做一些具體事務,包括文化公司對外招標的各種事宜,上訴人均不知曉,故上訴人沒有機會知道文化公司的資金運作狀況。再者,上訴人原來沒有從事過項目投資方面的工作,加上自身文化程度較低,也無能力判斷文化公司是否投資該項目的資金狀況。但永城市人民法院(20__)永刑初字號判決書認定上訴人明知被告人丁 無履行能力,仍介紹被害人施工企業簽訂工程施工合同,騙取合同履約金,屬認定事實錯誤。

二、上訴人無非法佔有的主觀目的,客觀上也沒有佔有施工企業的錢財。

上訴人雖然介紹了兩家企家和文化公司簽訂了合同,但所收的這兩家企業的合同履行金,均按照丁 的指示,全部交給了丁 本人或匯到了丁指定的帳戶上。至今爲止,上訴人爲文化公司工作時墊付的各項費用6萬多元(已向法院提交證據)也無着落。客觀地說,上訴人本人也是本案的受害者,何來佔有受害企業錢財之談,更談不上主觀上的佔有。

綜上所述,永城市人民法院(20__)永刑初字第判決書針對上訴人而言,查明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懇請二審法院本着實事求是,認真負責,有錯必究的工作態度,給上訴人一個公平的判決。

此致

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劉

代理律師:陳

關於追加被告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王春利,女,20__年4月2日出生,漢族,住鄭州市金水區柳林鎮王莊村20號。

申請人:李永亮,男,20__年5月12日出生,漢族,住鄭州市金水區柳林鎮大賀莊61號附2號一隊016。

被申請人:孟祥飛,男,漢族,20__年9月1日出生,住河南省濮陽縣城關鎮火神廟街43號。電話:。

被申請人:周來齊,男,漢族,20__年4月15日出生,住安徽省碭山縣關帝廟鎮楊莊村周莊122號。電話:。

被申請人:陳進良,男,漢族,20__年4月22日出生,住河南省西平縣盆堯鄉陳老莊村四組。電話:。

申請事項:

依法追加被申請人孟祥飛、周來齊、陳進良爲本案被告參加訴訟。【案號:(20__)民字第742號】

事實與理由:

本案原告王新民訴被告王春利、李永亮、王志剛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貴院已經立案受理。本案的全部事實爲被申請人王志剛爲裝修自己經營的飯店門頭招牌,找來設計人員孟祥飛,孟祥飛又找來木工周來齊和電焊工陳進良,以上人員共同從王春利、李永亮經營的商店借電進行電焊作業,並徵詢過房東王新民的意見。最終因電焊作業過程中違章操作,導致電氣線路超負荷運轉引發了本次火災事故。故被申請人孟祥飛、周來齊、陳進良在本案中亦存在過錯,亦爲本案侵權責任人,應當對本案火災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共同承擔責任。

爲了幫助法院查明事實真相,依法認定本案全部責任人員,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9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7條的規定,特申請追加被申請人爲本案被告參加訴訟。

此致

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關於追加被告申請書 篇12

案號:(20__)雲法民一初字第____號

申請人(原告):鄒__,男,漢族,住址:福建省__縣__鎮__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X

被申請人:廣州市____商貿城有限公司,住址:廣州市白雲區__X路X號鋪

法定代表人:劉__

被告:廣州市白雲區____商貿城,住址:廣州市白雲區__X路X號鋪

投資人:黃__

請求事項:

1、追加被申請人爲本案被告;

2、判令被申請人與被告廣州市白雲區____商貿城連帶賠償原告的各項損失合計348119。20元。

主要事實和理由:

被告廣州市白雲區____商貿城聲稱已於20__年1月28日將其在____商貿城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包括與原告簽訂的《廠房租用協議》轉讓予被申請人,被申請人同意承受並以被申請人名義獨立經營,但現有證據顯示:

1、被告及被申請人不僅沒有就轉讓事宜通知原告,在實際經營中也沒有向包括原告在內的協議相對人明示;

2、被告與被申請人是一套人馬兩個營業執照,依常理原告及其他第三人無法將之區分,也無從在日常商業交往中將其區分;

3、原告及被申請人提交的證據均顯示,被告與被申請人也是共同參與了對原告的侵權行爲,構成共同侵權:

1〉被告廣州市白雲區____商貿城於20__年7月17日分別向原告及福建漳平商會就其進一步的侵權行爲發函(見被申請人提交證據六、證據九),表明其主觀上有侵權故意。兩份函的落款儘管爲被申請人廣州市____商貿城有限公司,但所蓋印章爲“____商貿城行政專用章”,該印章與原告於20__年11月22日收到的被告發出的《通知》(見原告提交證據17)所蓋印章一致,而此時被告和被申請人尚沒有簽訂《轉讓協議》,所以該印章屬於被告;

2〉被申請人於20__年5月28日、6月9日就其擬採取的侵權行爲向原告發函,其內容和被告的函如出一轍,可見其與被告有共同故意。

3〉法人是擬製的人格,個人獨資企業雖然不具有法人地位,依然可以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具有團體人格的組織體屬性,兩者的對外法律行爲均需要通過法定代表人或投資人以及員工的職務行爲體現效力。一套人馬從事兩個主體經營範圍和具體事項均無二致的經營行爲,實際兩個主體已經混同(www.),在相對人無法區分時應連帶承擔法律責任。

基於以上事實和理由,原告提出追加被申請人廣州市____商貿城有限公司爲本案被告之申請,請予批准。

謹呈

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鄒__

訴訟代理人:__x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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