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合同示範文本(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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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合同示範文本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合同示範文本(精選3篇)

委託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處理_____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處理的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監製部門:

受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印製單位:

委託合同注意事項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依照委託人的意志處置事務的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一、當事人條款。受委託人一旦對委託人作出承諾,就必須按委託人的要求處置好委託人委託的事項,反映出其嚴格的人身隸屬關係,因此,在簽訂委合同時,應具體、準確地載明其基本情形的條款,不可簡稱或代稱。

二、委託處置的事務。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委託受委託人完成某一事項的處置。因此,委託的事項必須具體,處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確,不可含糊不清。

三、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利於受委託人在權利範圍內完全履行義務,順利完成委託事項,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爲得失,便於爭議的解決。

四、報酬。委託合同如果是有償的,委託人在受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應當支付約定的報酬,報酬支付的方法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

五、完成委託事項的質量要求,即受託人處置委託事項應達到的委託人的要求,制定該條款是衡量和計算報酬的依據。

六、完成委託事項的期限。委託人委託受託人完成的事項的時間規定,委託人應按時間約定要求受委託人保質保量完成委託事項,受委託人也應在約定的時間內達到委託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時完成,則構成違約,不僅不能如數獲得約定的報酬,還要承擔違約責任。

七、違約責任。是雙方依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履行的結果,是認定賠償的依據。

八、爭議解決的方式。

九、其他條款。

委託合同示範文本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受託人自願接受委託人的委託處理以下事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支付報酬。報酬數額的確定方式是____支付時間是____ 支付地點是____ 。

因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委託人仍應向受託人支付上述報酬。

第三條 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受託人爲處理委託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託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

第四條 委託人在受託人之外委託第三人處理委託事務必須經過受託人同意,否則,因此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第五條 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繫的,受託人應當妥善處理委託事務,但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託人。

第六條 受託人應當親自處理委託事務。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將委託的事務轉委託他人處理。

受託人的轉委託行爲未經同意的,受託人應當對轉委託的第三人的行爲承擔責任,除非緊急情況下受託人爲維護委託人的利益需要轉委託。

第七條 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報告委託事務的處理情況。委託合同終止時,受託人應當報告委託事務的結果。

受託人應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範圍內與第三人訂立合同。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託人。

第八條 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應當賠償損失。

受託人超越權限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第十條 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委託人或者受託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者破產的,委託合同終止。 因委託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託合同終止將損害委託人利益的,在委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承受委託事務之前,受託人應當繼續處理委託事務。

因受託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託合同終止的,受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人。因委託合同終止將損害委託人利益的,在委託人作出善後處理之前,受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採取必要措施。

第十二條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鞍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與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自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託人、受託人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委託人(章): 受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公證機關: (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示範文本 篇3

委託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址:

電話:

受託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 項目的合作工作,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甲方的要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 項目相關事宜,簽定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指定一位負責人作爲甲方的全權代表,代表甲方聯繫和處理此項目合作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進行委託代理工作所必要的文件、資料,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協助請求,甲方應予以配合;

3、監督該項目的辦理過程;

4、接受此項目取得後的相關資料和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責任

1、乙方按甲方委託事項要求全權負責辦理 項目的取得工作,充分利用自身所擁有的資源和途徑,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取得此項目;

2、乙方授權並指定一位項目負責人,全權代表乙方聯繫和處理辦理該項目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接受和簽收甲方提供的有關材料和要求;

3、乙方在進行代理工作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若此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爲,乙方應對自身的違法違規行爲獨自承擔全部責任;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委託代理工作轉委託給第三方;

5、根據甲方的要求,協助處理協議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6、委託事項完成後,乙方應在__ 日內將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乙方辦理該項目取得的所有有關資料的原件和複印件或複製品,包括(但不限於)電子文檔等載錄方式交予甲方。

7、乙方對工作中知悉的商業祕密保密,本義務在委託事項結束後,仍然有效。保密承諾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工作原則

甲乙雙方本着密切協作、精心組織、保證質量、按期完成的原則、開展各項工作。

第四條 委託期限

本協議委託期限爲____天,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此期間乙方爲甲方辦理此項目的全權負責人。

第五條 有關費用問題

甲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在乙方辦理完成此項目三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辦理此項目正常所需的全部費用的90%,共計人民幣____元。若無因乙方原因所致遺留問題,剩餘的10%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由甲方在半年內向乙方付清。

第六條 協議解除與違約責任

1、出現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承擔__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已收取的委託費用應予以返還:

(1)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因自身過錯,無法完成委託工作;

(2)乙方未能按時完成委託工作;

(3)因乙方在進行委託工作時有不當或違法行爲,導致甲方遭受損失。

出現第(3)項的情形,乙方還應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

2、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爲進行委託代理工作實際支付的合理費用:

(1)甲方未按約支付委託代理費用;

(2)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委託代理工作無法完成的;

出現第(2)項的情形,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尚未支付的委託代理費用。

3、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地震、洪災、雷擊或任何自力作用型天災;法律或者國家政策的重大變化等)導致不能實現雙方約定目的時,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4、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政策規定的前提下,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終止本協議,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法律管轄並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於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當一方將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時,視爲該糾紛已經發生。如果不能協商一致,雙方將按下列方式解決:

A)提交本協議簽訂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並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

B)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注意事項

1、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國家另有規

定的除外。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爲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在 (地方)簽訂,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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