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該怎麼寫大綱
來源:瑞文範文網 2.54W
一、書寫離婚協議書內容應該要注意:
(一)、應詳細、準確填寫夫妻雙方的有關身份資料。
應填寫的身份資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戶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等,由此可確定離婚雙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徵,確保協議訂立當事人的唯一性。
(二)、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原因應作出簡要表述。
比如“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等;假如表述爲“夫(或妻)一方因婚外情”,則可能存在無過錯一方在離婚後發現其他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時,以另一方存在婚外情導致離婚存在過錯爲由,在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主張分得該財產大部分或全部。
(三)、離婚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共同財產分割、個人財產處理和子女撫養權等,該部分內容是離婚協議的核心內容,應作出詳細的約定。
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規範
1、明確表示雙方自願離婚;
2、協議內容爲雙方自願達成;
3、有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的一致處理意見。
二、離婚協議書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紙張、藍黑墨水筆或者黑色簽字筆書寫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3、協議內容應當清晰可辨,不得塗改。
三、離婚協議書的合法有效
1、協議約定內容不得違法國家法律法規;
2、協議約定內容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