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協委託協議書集合(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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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協委託協議書集合 篇1

單項委託者(甲方):

委託協委託協議書集合(通用3篇)

服務提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國內自由行□出境自由行(勾選)所需的機票、酒店的預定或者簽證的協助辦理等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情況

甲方人數爲人,甲方確認參加此行的等人(若未全部列出,則詳細名單見附件的參加人員列表)在身體和心理上均沒有不適合參加此次單項委託活動(見行程表)的任何疾病。甲方在此代表此次旅行的全體人員聲明知曉乙方就安全問題已盡明確告知義務,即:7歲以下兒童和70歲以上的老人不適合到高山或海拔高的地方旅行;喝酒後不能從事爬山或和涉水、游泳等活動;潛水、衝浪、登山、漂流、騎馬、山路沙地騎行摩托車或自行車等項目爲高風險活動,一旦出險,保險在理賠時可能不能得到全額賠付;乙方建議甲方遊客在參加時以確保安全爲第一準則,上述項目能不參加就不參加,如果參加則需要特別注意安全。

第二條:單項委託內容及安排約定

(一)乙方只負責爲甲方提供□機票□酒店□簽證(勾選),報價以人爲成行基準人數、指定日期出發爲準,甲方人數、出發時間、酒店標準如有更改,則此價格無效,需另報價。

(二)自由行所去地點:行程時間共計日,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括在內。

(三)出發時間及地點:時間及地點:

(四)成人費用爲元(人民幣)/人,兒童(歲)費用爲元(人民幣)/人,總計爲元(人民幣)。

(五)酒店名稱:房型:(除註明外不保證牀型)。如遇單人,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

(六)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簽約後甲方若變更日期、酒店、人數,需另行協商簽約。

(七)交通工具:住宿標準(是否含早餐):

(八)以上報價□包含/□不包含□境內/□境外旅行意外傷害保險。若不包含,則乙方建議遊客每人自行上一份旅行意外傷害保險。

(九)國內、國際出港均是甲方人員自行辦理登機手續。國內登機辦理截止時間提前至起飛前40分鐘。爲避免誤機,建議至少提前2小時抵達機場候機大廳;國際登機辦理截止時間提前至起飛前1小時。爲避免誤機,建議甲方至少提前3小時抵達機場候機大廳。

備註:1、乙方只負責代收房費與機票費等明示的委託項目服務,拿到有效的機票後甲方遇到任何問題,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出境:1、甲方自行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出入境手續、□登機、□酒店入住手續,其他

3、遊客自行辦理正確港澳簽註以及出國時乙方負責已爲甲方辦妥有效的簽證的,甲方之後遇到問題(如不能出、入境)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條操作安排約定

(一)甲方委託事宜所需的□證件號碼/護照號碼、□出生日期、□護照複印件、□護照,最晚應於年月日時前書面或者正式提供乙方,超過此時限乙方將無法確保相關委託的順利實施,因此而引起的損失及行程延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合同權利義務轉讓條款:

1、甲方轉讓合同的方式:出發前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若由此增加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第三者:承擔;若由此減少費用,乙方扣除業務損失費後,差價退還甲方。

2、乙方轉讓合同的方式:爲享受最佳的機票、酒店等服務的優惠價格政策,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單項委託者轉至其它旅行社共同合併成團出行。

(三)甲方取消合同,出境單項委託甲方應當提前日(不含日)/國內單項委託甲方應當提前日(不含日)通知乙方,乙方從甲方的已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通信聯絡、退房、退車損失及其它已支付費用)。甲方簽約後遇不可預見、不可抗拒事件(如甲方遊客生病或目的地發生不適合旅行的各類事件)而取消合同,則發生的簽證費、機票損失費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因總報名人數未達第二條第一款中的成團基準人數而致甲方無法成行,或乙方發現甲方報名信息有誤導致無法順利成行,需要取消本合同的,出境單項委託應當提前日(不含日)/國內單項委託應當提前日(不含日)通知甲方,雙方按下列的第種方式解決。1、另行報價簽約。2、解除合同。相關費用乙方退還甲方,若簽證乙方已爲甲方代辦理,則退還時需扣除發生的操作費用。

第四條權利、義務約定

1、乙方只提拱給甲方遊客□機票、□酒店、□簽證、其他的代訂服務。

2、甲方在游泳時有注意自身安全的義務,酒後不得下海游泳或潛水,不允許遊客在海上或礁石上、交通公路上、交通工具上、禁止拍照的地方或高山危險地方拍照,一切行爲要充分參考當地、當時相關公告及建議,出現意外傷害、財產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遊客在自由活動期間和非自由活動期間所造成的人身及財產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不可抗力及不可歸責乙方的責任(如航班延誤或取消,發生罷工、動亂、地震、海嘯),造成甲方人身及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5、由於第三者侵害所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6、甲方全部遊客有義務帶好有效證件:成人攜帶本人身份證或者護照原件、小孩攜帶戶口本原件或護照原件、有效的港澳通行證原件。甲方的自由行□不含□含正餐。乙方提示甲方遊客不要吃路邊攤的東西、不要喝生水、不要吃生鮮的海鮮。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議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國內旅遊質監所,消費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者,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六條其他約定

1、甲方遊客每人□含/□不含意外保險元(人民幣);每人(□含/□不含)航空保險元(人民幣);

2、從事任何危險活動(如游泳、漂流、潛水等水上運動及蹦極、礁石拍照、觸電等),如有傷亡(或游泳溺水),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出海、登山活動,甲方參與前需根據自身條件,並充分參考當地海事部門及其它專業機構相關公告及建議後量力而行;

4、甲方遊客旅行期間外出應盡注意義務,如遇任何意外事故(如交通傷亡事故、傳染病、食物中毒等)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屬出國前通知甲方繳納保證金(出國押金)的情形,如果出發前未付保證金(出國押金)的視爲甲方違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財務丟失或買到假冒商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其他約定:。

此合同可與帶簽字、簽章的附件配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住所:簽訂代表:電話:電話: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委託協委託協議書集合 篇2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_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物業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爲主,經濟效益爲輔,相互促進,體現爲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_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爲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支出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爲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爲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_________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爲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爲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爲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_________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協委託協議書集合 篇3

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證券帳號:__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

股票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及雙方簽署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書》,經友好協商,就網上委託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網上委託風險揭示書

第一條 甲方已詳細閱讀本章,認識到由於互聯網是開放性的公衆網絡,網上委託除具有其他委託方式所有的風險外,還充分了解和認識到其具有以下風險:

1.由於互聯網數據傳輸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數據錯誤等情況;

2.投資者密碼泄露或投資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於互聯網上存在黑客惡意攻擊的可能性,互聯網服務器可能會出現故障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證券信息可能會出現錯誤或延遲;

4.投資者的電腦設備及軟件系統與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相匹配,無法下達委託或委託失敗;

5.如投資者不具備一定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委託失敗或委託失誤;

上述風險可能會導致投資者(甲方)發生損失。

第二章 網上委託

第二條 本協議所表述的“網上委託”是指乙方通過互聯網,向甲方提供用於下達證券交易指令、獲取成交結果的一種服務方式。

第三條 甲方爲在證券交易合法場所開戶的投資者,乙方爲經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覈准開展網上委託業務的證券公司之所屬營業部。

第四條 甲方可以通過網上委託獲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託方式所能夠獲得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 甲方爲進行網上委託所使用的軟件必須是乙方指定站點下載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軟件,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應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原件及其複印件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開通網上委託的申請,乙方應於受理當日或次日爲甲方開通網上委託。

第七條 甲方開戶以及互聯網交易功能確認後,乙方爲其發放網上交易證書。

第八條 凡使用甲方的網上交易證書、資金帳號、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委託均視爲甲方親自辦理,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建議甲方辦理網上委託前,開通櫃檯委託、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等其他委託方式,當網絡中斷、高峯擁擠或網上委託被凍結時,甲方可採用上述委託手段下達委託。

第十條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過互聯網進行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服務。

第十一條 甲方通過網上委託的單筆委託及單個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額按證券監督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確認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時,如果連續五次輸錯密碼,乙方凍結甲方的網上委託交易方式。連續輸錯密碼的次數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爲準。甲方的網上委託被凍結後,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申請解凍。

第十三條 甲方不得擴散通過乙方網上委託系統獲得的乙方提供的相關證券信息參考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應單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不得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該網上委託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並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 當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十三、十四條約定的情形時,乙方有權採取適當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當本協議第一條列舉的網上委託系統所蘊涵的風險所指的事項發生時,由此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甲乙雙方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關係終止;

2.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

3.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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