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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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 篇1

甲方:xx市**公司地址:xx市xx街號,法定代表人:江,職務:總經理。

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精選15篇)

乙方:**公司破產案債權人會議,地址:xx市xx街x號,會議主席:汪

爲了切實保障債權人的利益,給債務人**公司重振的機會,共謀發展。甲乙雙方經過反覆協商就**公司整頓和解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公司將以公司近兩年的盈利作爲償還債務的主要來源。另外,還包括近期從其債務人處追討來的欠款。

2、清償債務的辦法。每季度**公司與債權人會議結算一次,清償的債款由債權人會議按比例分配給債權人。

3、清償債務的期限。近二年內必須償還債權總額的7o%,剩餘款項必須在三年內還清。

4、關於債務的減免數額。全體債權人一致同意免除債款利息部分。

5、在整個整頓期間,債務人將接受債權人會議的監督。**公司一切重大經營決策的變化必須徵求債權人會議的意見,並按月呈報企業財務狀況的有關會計報表,不得有任何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爲發生。

以上各項經人民法院許可生效後,對債權人、債務人均有約束力。和解協議對該協議產生法律效力以後成立的債權人不發生效力。

xx市**公司(印)

法定代表人:江(簽字)

**公司破產案債權人會議(印)

會議主席:汪(簽字)

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 篇2

甲方:江西某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陳某

身份證號:

乙方父親:陳某某

身份證號:x

乙方母親:王某某 身份證號:

乙方於XX年6月17日,在甲方木業廠上班時,因工作失誤,造成右手大拇指受傷,導致“右手拇指末節甲中段以遠毀損”,功能部分喪失。雙方均認可該次事故爲工傷。 爲了解決雙方的勞動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傷待遇賠償金4000元。該賠償金包括:①乙方因工傷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②生活護理費用、③住院伙食補助費、④一次性傷殘補助金、⑤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⑥傷殘就業補助金、⑦營養費、⑧繼續醫療費用、⑨未發的XX年5、6月份工資、⑩其他因本次事故應當支付的費用。

二、在支付上述費用後,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賠償責任。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願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係。

四、乙方住院期間向甲方暫借4000元(出院時退回417元),用於住院治療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該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醫療費用已在本協議第一條中的賠償金中作出補償。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約定支付賠償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協議第二條履行之情形出現,視爲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均認可沒有欺詐、脅迫、引誘或趁人之危等不誠實信用之情形。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方: (蓋 章)(籤 名) 簽訂日期: XX年8月14日

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 篇3

甲方:(肇事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害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調解方或見證方)

一、交通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概況及責任認定

(二)本次事故造成人傷損失和財產損失費用如下:

人傷損失:

財產損失:

上述費用共計 元。

二、雙方協商情況

雙方協商的依據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經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南中心支公司 主持調解,各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本次事故產生的費用,甲方自願賠償乙方共計元,該款項履行後,甲方自願按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濟南中心支公司覈定後費用共計 元,支付到甲方賬戶,賬號: 開戶行 。

(二)各方當事人就本次事故保險公司不予賠付的項目及金額自願放棄賠償,對賠款金額、賠款支付方式及支付對象無任何糾紛與異議。

三、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

(一)、以上損害賠償金由甲方現場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大寫: )。

(二)、乙方及委託代理人、成年家屬在領取此筆款項時應當向甲方出具一次性損害賠償金總額 元的收條,乙方及委託代理人、成年家屬必須在收條落款處親筆簽名按手印,收條原件留存於丙方處。

四、法律效力與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配合甲方提供其保險公司必需的理賠材料,如因乙方不提供保險公司理賠必需的理賠單證而導致實際賠款減少或導致不能按時拿到賠款的情況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乙方同意就此次交通事故做一次性結案,雙方按此協議履行完畢後,此案就此了結。

(三)、乙方自願放棄其他索賠權利及相關訴權,如以後就該次交通事故賠償再產生任何後續費用均與甲方無涉,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本協議書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共三頁,一式三份,當事人各持一份,調解人持一份,三份均是協議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手印): 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蓋章(手印): 聯繫電話: 丙方簽字蓋章:

濟南中心支公司理賠經理:

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憑證

今收到 因 賠付的

損害賠償費共計人民幣 (大寫) 元。

收款人簽名按手印:

付款人簽名按手印:

主持調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 篇4

編 號:(20xx)都新民調第 號

當事人 :姓名 卞留兵 性別 男 民族 漢 年齡 35職業或職務 居民 聯繫方式 單位或住址 鹽都新區福裕小區

姓名 卞留才 性別 男 民族 漢 年齡 32 職業或職務 居民 聯繫方式 單位或住址 鹽都新區福裕小區

糾紛簡要情況:卞留才與卞留兵兩人合夥做生意,當時兩人商議好各出資100000元,開一間小的休閒茶餐廳,在籌資的過程中,卞留才因實力不夠,自己只能拿出50000元,另50000元向徐榮漢暫借,由卞留兵做擔保,借款時限爲一年。今年初到了要還錢的時候了,徐榮漢拿着借條找到卞留才,但對方託說沒錢還,徐榮漢於是找到擔保人卞留兵,卞留兵認爲這錢是卞留才欠的,與他無關,因此拒絕還款。兩人發生矛盾。

經調解,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20000元欠款分五期償還,最後一期結清利息;

2、王軍與賭博惡習徹底劃清界限。

履行方式、時限

本協議一式 叄 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人民調解員(簽名) 當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記錄人(簽名)

(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20xx年 2 月 22 日

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 篇5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業主):

就乙方在甲方服務的X小區內進行#樓單元 室進行裝修工程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書,具體條文如下,系雙方共同遵守:

一.應注意事項

X小區爲一個高級商住物業,甲方必須嚴格管制各項裝修工程,以使X小區能成爲高檔而環境優美的高級物業,並達成下列目的:

(1)促使物業持續升值;

(2)減少火警發生及因擅自加建或改裝而引致之安全及衛生問題;

(3)避免擾及鄰居;

(4)減少日後物業保養難題;

(5)確保遵守有關法規。

二.裝修及施工工程守則

業主及其所僱用的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和安裝標準進行裝修工程,不得損及社區房屋的建築結構。一切費用由業主自行負擔。業主及其所僱用的施工單位應遵守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

1、在對該單元進行裝修前,業主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表如附件),並提供該單元有資質的設計單位有效圖籤的裝修圖紙(包括但不限於平面配置圖、水電施工圖)和資料。在不影響社區房屋結構、管道、電源、整體外觀、公共設施等和不觸犯本公約規定、有關政府法規下,甲方會對業主的申請進行審批;未經甲方審閱和批准的安裝工程,任何加建及改裝工程一概不準動工。

2、施工單位人員進入小區,經甲方批准並辦妥各式出入通行證後方可施工;施工單位人員進入社區必須遵守甲方對於門衛保安要求的作業規登記等手續。

3、業主經甲方同意對該單元進行裝修後,須經甲方安排施工材料的搬運時間、地點及所經通道,不得佔用、阻塞公共地方,亦不得弄污、損壞、堵塞公共地方和公共設施;

4、進行裝修時,業主須保持社區公共地方和公共設備的清潔和該單元內部衛生,對施工用的材料、易燃物件或有揮發性的化學物品一定當心保管及使用,禁止吸菸,以免發生災害。一切廢物和施工垃圾由業主自費並即時清除和運走。

5、甲方有權在施工期內進入該單元視察各項工程是否符合甲方的審批規格。如發現有違章施工情況,甲方可要求業主和施工單位立即停工,並採取相應步驟糾正和補救違章施工情況,其間所引起的一切費用、損失或經濟責任,均由業主自行負擔,與甲方無關。

6、因裝修施工或其他任何行爲引致他人受傷或財物損失均由業主負責。

7、業主不得:

(1)改變任何渠道、管井及其他公共裝置;

(2)懸掛或裝設任何物件於窗外(綠化植栽除外但須注意安全);

(3)更改樓宇主要結構(如支柱橫樑、結構牆、樓面及天花);

(4)更改原有屋外設計及外貌。

(5)在單元大門或窗口裝置鐵閘或窗花。

(6)損毀樓道等公共設施。

(7)空調小區所有單元內已備有適當的位置可供安裝空調設備,嚴禁室外管線任意垂懸、安置於非指定位置(尤其是外牆牆面)。

(8)電視天線

客廳均設有電視視訊插座,接收有線電視節目及衛星電視節目,因此嚴禁在窗戶及外牆裝置任何形式天線。

(9)遮陽篷帳及檐篷

任何臨時或永久性之遮陽篷及檐篷不得設置。

(10)門窗

不得拆除或更換建築物外觀門窗,門窗亦不可改裝反光玻璃或是其他類似材質,以免影響其他住戶。

(11)太陽能

業主自行安裝太陽能不得隨意破壞樓面、屋面的防水、保溫層。

8、裝修工程施工時間:

爲避免裝修工程施工所產生的噪音、污染影響小區住戶的安寧,施工時間訂爲上午08:00至下午18:00時,在此時段以外時間禁止施工,如因特殊狀況需要在規定時段以外時間施工,必須先向甲方申請施工許可,經審批通過以後才准許施工(但一定要遵循審批時要求的條件)。

三.裝修保證金

業主可自由選擇及聘用裝修公司,但該裝修公司必須具備合乎現行法律規定的資質及證明文件。如自行聘用的裝修公司或其員工有任何違規、疏忽或任意行爲造成社區或其他業主經濟或精神損失,該業主須負責。

爲保障業主利益及維持良好的社區環境,所有申請在X小區裝修施工的業主都需要向甲方登記、並繳付保證金人民幣3000元整。

業主須在提出裝修申請3個月內裝修完畢,否則不退還裝修保證金。

此項保證金作爲保證業主及其所僱用的施工單位在裝修某單元完工後,清理所有裝修廢料、自費修理所有因裝修工程而導致損毀的公共設施。

甲方安排專人管理電梯,運輸裝修材料,根據業主房屋面積,由甲方確定因乙方使用電梯所產生的維護和管理費用,從業主繳納的保證金中扣除;使用電梯時,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不得超重、碰撞等,否則由業主承擔損失;電梯開放時間另行規定。

甲方在確定裝修公司完全遵守有關條款後,並經業主在裝修工程申請表背面籤認該公司裝修單元完畢後,裝修保證金可以免息發還。倘若裝修保證金不足彌補上述費用時,業主繳付其差額。裝修保證金一經退還後,如業主再欲裝修,必須重新申請並再繳裝修保證金,方可施工。

四.改裝及加建工程

當業主裝修物業時,謹請留意切勿違反政府條例或“業主公約”,否則業主須將物業恢復原狀,或有可能受到政府有關機關檢控。未經甲方書面批准的加建及改裝工程,一概不準動工。經甲方批准加建及改裝工程申請書,只表示管理公司不反對所擬加建及改裝工程,而任何工程若有違反國有土地使用許可證或政府法規各條款,開發商及甲方概不負責。加建及改裝工程批准書須經市政府有關機關或其他有關政府部門的允許及批准方能成立。

廚房、廁所、陽臺等部位需要改造時,嚴格按施工規範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滲水等質量問題。

倘若發現有非法或未經批准的加建及改裝工程正在進行或存在,甲方可依法採取法律行動或其他行動加以制止,或依據公約條款要求作出更正。如有任何法律費用或有關支出及賠償,須由業主全部負責。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當地人民法院。

甲方:乙方(業主):

經辦人:

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 篇6

甲方:xx市商貿公司,地址:xx市xx街10號,法定代表人:王,職務:總經理

乙方:商貿公司破產案債權人會議,地址:xx市xx街1 0號,會議主席:謝x

爲了切實保障債權人的利益,給債務人商貿公司重振的機會,共謀發展。甲乙雙方經過反覆協商,就商貿公司整頓和解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商貿公司將以公司近兩年的盈利作爲償還債務的主要來源。另外,還包括近期從其債務人處追討來的欠款。

2.清償債務的辦法。每季度商貿公司與債權人會議結算一次,清償的債款由債權人會議按比例分配給債權人。

3.清償債務的期限。近兩年內必須償還債權總額的旦%,剩餘款項必須在三年內還清。

4.關於債務的減免數額。全體債權人一致同意免除債款利息部分。

5.在整個整頓期間,債務人將接受債權人會議的監督。商貿公司一切重大經營決策的變化必須徵求債權人會議的意見,並按月呈報企業財務狀況的有關會計報表,

不得有任何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爲發生。

以上各項經人民法院許可生效後,對債權人、債務人均有約束力。和解協議對該協議產生法律效力以後形成的債權人不發生效力。

甲方:xx市商貿公司 乙方:商貿公司破產案債權人會議

法定代表人:王 會議主席:謝x

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 篇7

甲方:吳 乙方:王

丙方:夏 丁方:劉

因甲方與乙丙丁追償權糾紛一案,現甲乙丙丁協商一致,達成調解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由乙丙丁三方共支付10萬元(壹拾萬元整)解決上述糾紛,其中乙方承擔四萬元,丙丁支付六萬元。

2、乙方於調解協議簽訂後,立即向甲方支付四萬元。甲方免除乙方全部還款責任,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張權利。甲方立即向法院提交解除財產保全申請書,解除對乙方的財產保全。

3、丙丁於調解協議簽訂後,立即支付給甲方一萬元,剩餘五萬元分三年還清。20xx年6月30日前支付二萬元;6月30日前支付二萬元;20xx年6月30日前支付一萬元。丙丁保證按時支付款項,如有逾期,視爲五萬元自本協議簽訂之日到期,甲方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剩餘本金並按五萬元本金執行全部利息。

4、本協議一式五份,自甲乙丙丁各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履行完畢,甲乙丙丁各方再無瓜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簽訂日期:20xx年7月27日

簽訂日期:20xx年7月27日

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 篇8

編號:(___)___調___號

申請人:劉_________(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被申請人:哈_______(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糾紛簡要情況:___年___月___日晚___時左右,申請人劉_______在被申請人哈_______開辦的_______拉絲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後果,並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_______餘元。哈_______拒絕爲其支付醫療費用。劉_______在多次於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由哈_______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_________元;

2.劉_______與哈_______即日起終止勞動關係及工傷保險關係。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

1.本協議簽定之時,由哈_______一次性支付劉_______現金_______元;

2.在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由哈_______爲劉_______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________

調解員(簽名)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人民調解委員會印)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甲乙雙方當事人就於20xx年*月**日上班時意外受傷一事,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就此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除甲方已墊付的25000元醫療費外,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含治療期間所產生的持號費、住院費、藥費及交通費及經濟補償金、工傷待遇等),乙方以後不得在以本次事故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2、乙方承諾:對此次工傷事故不需要進行工傷鑑定,並認可本協議工傷待遇可能與實際的工傷待遇不一致的客觀情況。

3、經乙方申請,依其意願,甲方亦同意,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終止。

4、乙方承諾:乙方不因勞動關係存在的任何問題主張權利。如乙方違反,則乙方需雙倍返回甲方已支付的上述費用外,還需支付上述費用的雙倍利息。

5、甲乙雙方承諾:本協議的簽訂不存在任何欺詐或脅迫等違法行爲,雙方均是真實意思的表示。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 篇9

申請執行人: (身份證:____________ )

被執行人:(身份證:____________ )

案外人:(身份證:____________ )或者公司____________ 依據____________ (判決書標號) 民事判決書申請人申請執行被執行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判決書判決如下:

1、由被告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歸還原告借款450000元;

2、由被告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原告借款利息、逾期還款利息(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本判決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止,借款320000元按月利息2%計息,借款100000元按銀行同期同貸利率的四倍計息)。 如果義務人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則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6483元(減半收取),財產保全費人民幣5000元,合計11483元,由被告負擔。 申請執行人於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向五華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標的爲:1013993元,計算明細爲:

1、由被告歸還原告借款人民幣450000元;

2、借款利息: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月22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小計45個月,借款320000元X2%月利息X45個月=6400X45=288000元 借款100000元X2.37%月利息(7.12%X4÷12=2.37%銀行同期同貸利率的四倍)X45個月 =2370X45=106650元

3、逾期還款利息:自20xx年10月26日起至20xx年7月26日,小計9個月, (6400+2370)月利息X2倍X9個月=17540X9=157860元;

4、案件受理費人民幣6483元,財產保全費人民幣5000元,合計11483元; 以上合計爲:1+2+3+4=450000+288000+106650+157860+11483=1013993元 執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及案外人(X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經過充分合議且真實意思表示,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共識:

一、被執行人自願用其與案外人合作的《X項目》中的部分應收款歸還申請執行人欠款,截止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被執行人與案外人確定作爲被執行人歸還申請執行人欠款的金額爲人民幣:85 萬(大寫:捌拾伍萬元整);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的案款爲人民幣:11483元。

二、經三方協商一致同意執行案款由“X公司”於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內支付人民幣20 萬元(大寫:貳拾萬元)到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剩餘款項按照業主單位()後續撥款總金額比例的20% 支付到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

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業主單位()撥付工程款到“X公司”,案外人未按上述條款履行或以挪用、抵押、借貸等其它理由佔用此項目工程款,則案外人同意對未付款部分自願承擔擔保責任,且案外人不承擔業主單位在此項目中未付工程款部分擔保責任。

四、在申請執行人未收回全部欠款之前,被執行人不得向案外人主張《X項目》的全部債權。

五、申請向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對被執行人失信人員名單的限制,恢復其民事權利。

六、被執行人按照生效法律文書,履行完法定義務後,雙方當事人債權債務結清,申請人權利實現,本案即可終結執行。

七、自本協議簽訂後,申請執行人自願放棄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標的中捌拾伍萬以外的法律權利。

八、案外人(法定代表人:)、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對上述約定條款一致認可,確定無異議。

九、本協議一式七份,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和案外人各持一份,五華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備案四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 篇10

__建築工程公司(下稱甲方)

__百貨公司(下稱乙方)

__建築工程公司訴____百貨公司建築安裝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在__區人民法院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調解結案,調解書已於___年10月16日送達。調解協議規定乙方欠甲方建築工程款83209. 26元,於___年10月16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銀行貨款的有關規定承擔利息;雙方互不追究其他責任。現因乙方目前經濟方面有困難,提出分期付款。經甲、乙方反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變更__區人民法院(___)_法經字第190號民事調解書關於乙方欠甲方建築工程款83209. 6元,於___年10月26日前一次付清”的決定。

(二)乙方於___年12月30日前,付款43209. 26 iG;於20__年3月 0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協議。乙方如不履行協議,每期拖欠的款額,每拖欠一日按30%計 算滯納金。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 篇11

我武江,今年46歲,於20xx年8月14號傍晚約6時左右在八小附近髮廊裏被狗咬(原因的細節過情當晚以在白沙派出所裏有備案)

當時馬上去紅十字會醫院救治,經紅會確診爲嚴重狗只咬傷,傷及小腳處一手指被狗咬到見脂肉(評見醫院病歷證明)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侵權責任法》規定,飼養動物致人傷害的由動物飼養者承擔賠償責任,何況是因爲當時爲救小女孩,事發後,對方積極表態說,就爲了救我女兒你被狗咬我也願意賠償醫療費用,在此我感到欣慰,但鑑於狂犬病爲100%病發致人死亡病案,並現在致我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由於傷口比較大的.問題,現不能上班工作,後繼相關醫院費用等一系列問題,特立此調解協議。協議如下:

1、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由狗主方負責全部支付。

2、因請假停工在家休養期間,由狗主方負責全部支付,(雙方已協調好一次性補償武江20xx元)

3、如果我日後就此次被狗咬事故而出現後遺症,狗主方仍需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和義務。

以上經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協議,簽字確認後生效,雙方各持一份爲證,派出所備案一份。

被狗傷害方:狗主方:身份證號碼:電話:電話:

地址:

xx年xx月xx日

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 篇12

一、調解成爲必經程序

發生林權爭議,應當通過協商、調解方式解決;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行政調處;對人民政府處理決定不服的,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第五條)

二、權屬憑證的證據效力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是林權爭議的處理依據。

當事人未取得前款規定的證書的,1981年至1983年開展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工作時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山權林權所有證、自留山證,以及之後依法變更的林木林地權屬證書,是林權爭議的處理依據。(第九條)

(二)沒有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的處理依據的,下列材料可以作爲調處林權爭議的權屬來源證據:

1、土地改革時期依法取得的土地房產所有證、登記發證的檔案清冊或者林權登記的土地清冊;

2、1961年至1963年將勞(動)力、土地、耕畜、農具四項固定給生產小隊使用的時期,確定林木林地權屬歸集體組織所有或者歸農民個人使用的憑證、決議、決定、登記清冊和其他文件材料;

3、國有單位設立時,經依法批准或者上級部門指定設計單位制定的確定經營管理範圍的總體設計任務書、規劃書及其設計文本;

4、國家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主持簽訂的生效的調解協議書;

5、各級人民政府作出的生效的處理決定書、行政複議決定書,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裁定書、判決書和調解書;

6、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批准徵用、使用、劃撥、出讓林地的有關說明書、補償協議書、補償清單和交付有關價款的'憑證;

7、林木林地權屬登記換髮證以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臺帳;

8、1986年至1992年土地詳查時期,土地權利人之間簽訂的土地權屬界線覈定書及附圖;

9、當事人之間的協議書或者贈與憑證;

10、當事人管理使用林木林地的有關憑證和事實狀況證明;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證據。(第十條)

(三)當事人提供的權屬憑證與發證機關檔案存根或者登記臺帳不一致的,以檔案存根或者登記臺帳爲準,檔案存根或者登記臺帳確有錯誤的除外。(第十四條)

(四)對當事人提供的權屬憑證提出異議的,可以通過司法鑑定確定真僞。鑑定權屬憑證爲真實的,費用由主張方承擔;鑑定權屬憑證爲虛假的,費用由出具虛假憑證方承擔。鑑定期間不計入調處期限。(第十六條)

三、調處程序和工作規範

(一)發生林權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林木林地權屬所在地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收到申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依法組織調解。

當事人可以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佈的林權爭議調解員名單中選擇調解員,或者選擇當事人均認可的其他人,由調處機構協調進行調解;經當事人同意,調處機構可以推薦調解員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簽訂協議書。林權爭議調解員參與調解的交通勞務費由調處機構支付。

當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請行政調處。(第三十四條)

(二)林權爭議受理後,調處機構應當及時組織調解,調解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情況複雜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並書面告知當事人延期理由。

調解期限自被申請人提交書面答覆和有關證明材料之日起算,被申請人逾期未提交書面答覆和有關證明材料的,自答覆期限屆滿之日起算。(第三十五條)

(三)林權爭議行政調解期限屆滿仍未達成協議的,調處機構應當提出處理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下達《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書》,決定書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途徑和期限。

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自行政調解期限屆滿之日起算。情況複雜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並書面告知當事人延期理由。(第四十條)

(四)人民政府及其調處機構應當在林權爭議調處工作辦結時,告知權利人憑生效的林權爭議調解協議書、處理決定書、複議決定書或者人民法院的裁決書、判決書等文書依法辦理林木林地的不動產權登記。(第四十四條)

四、強化問責追究,解決不作爲亂作爲的問題

(一)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林權爭議申請不受理的;

2、在受理、調處林權爭議過程中,未向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

3、在林權爭議期間,違反規定發放林木林地權屬證書、林木採伐許可證、生態公益林損失性補償資金,辦理相關林木林地權屬變更手續和批准使用林地的;

4、僞造、變造林木林地權屬憑證,或者協助、指使他人僞造、變造林木林地權屬憑證的;

5、未按照規定時限調解和處理林權爭議造成不良後果的;

6、在林權爭議調處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行政機關負責人負有領導責任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十二條)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僞造、變造權屬憑證等有關證明材料的;

2、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人數衆多拒不按規定推舉代表擾亂調處活動的;

3、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被調查單位或者個人僞造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的;

4、違反本條例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阻礙林權爭議調處工作,或者以林權爭議爲由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人身等權利的。(第五十三條)

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 篇13

一 、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林權糾紛調解

2. 辦理單位: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或事管中心

3. 辦理窗口: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或事管中心

4. 法定時限:45個工作日

5. 承諾時限:40個工作日

6. 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7. 辦理電話:

8. 投訴電話:(028)83678890

二、法定依據

1.《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1996年林業部發布);第四條 林權爭議由各級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林業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人民政府設立的林權爭議處理機構(以下統稱林權爭議處理機構)按照管理權限分別負責辦理林權爭議處理的具體工作。 第十三條 林權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應當主動、互諒、互讓地協商解決。經協商依法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在協議書及附圖上簽字或者蓋章,並報所在地林權爭議處理機構備案;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按照本辦法規定向林權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處理。

2.《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20xx年國家林業局令第1號)第二條 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林權登記職責。

3. 省政府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關於印發〈加強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的意見〉的通知》(川府政管〔20xx〕8號)。

三、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到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提交《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申請書》

第二步: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工作人員在承諾時限內進行受理審查,符合本級人民政府處理條件的,則做出受理決定,接受當事人請求和相關舉證材料,組織處理。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書的副本發送給林權爭議其他相關當事人。相關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向林權糾紛調處部門提交書面答覆和有關材料。逾期未提交的,不影響林權糾紛調處部門根據有關權屬證明材料認定糾紛事實。不屬於林權爭議或不符合本級人民政府調處條件的,則書面通知當事人並說明不予受理理由。

第三步: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在做出受理決定後,在聽取雙方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的陳述的基礎上,組織相關人員到有林權爭議的地方進行調查研究。通過現場勘驗,調閱檔案、走訪、詢問等方式,瞭解林權爭議產生的原因、經過、歷史現狀等問題。並認真收集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有關證據材料,彙總後作爲調處依據。現地調查取證時,應通知雙方當事人及有關人員到場,做好現場筆錄,並簽字蓋章。

第四步:通過調查、研究,在掌握有關證據的基礎上,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由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組織進行調解。林權爭議在鄉鎮林權糾紛調處科室調解下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在協議書及附圖上簽字或者蓋章,並由調解人員署名,加蓋林權爭議處理機構印章,報區農業和林業局備案。

第五步:林權爭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的,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應當製作處理意見書(處理意見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姓名、職務、地址;糾紛的事由、各方的主張及出具的證據;林權糾紛調處機構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運用的法規及政策規定;處理意見),並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決定。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處理後,按照人民政府作出的處理決定,製作決定書,分送有關當事人(當事人之間達成的林權爭議處理協議或者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權爭議處理決定,凡涉及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經營範圍變更的,應當事先徵得原批准機關同意)。

第六步:爭議雙方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或者人民政府對林地、森林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作出的處理決定,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步:對無論何種方式解決林權爭議,鄉鎮林權糾紛調處部門都應當將有關資料立卷歸檔存查。

四、申報材料

《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申請書》

五、前置條件

六、備註

七、權力事項類型

承諾件

八、辦理結果

其他

九、事項類型

服務事項

十、編碼

十一、網上預審

十二、表格

《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申請書》

十三、是否上下協同(區、鄉鎮(街道))

是(區、鄉鎮(街道))

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因履行 年 月 日簽訂的《 合同》(或……協議書)而發生爭議。現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惠州商事調解中心按該中心現行有效的調解規則進行調解。

雙方一致(可選擇):

1、選定 先生/女士擔任調解員。

2、委託調解中心代爲指定調解員。

並同時確認如下事項(可選擇):

1、經調解達成和解協議後,雙方同意將和解協議提交惠州仲裁委員會製作成仲裁裁決書,賦予其可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

2、經調解未能達成和解協議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惠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以及時有效地解決爭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關於調解協議書模板 篇15

甲方:,男,漢族,1983年11月6日出生,住MM市DD區FF鎮YY村94號。

乙方:,男,漢族,1957年10月13號出生,住MM市HH縣JJ鎮CC村35號。

甲乙雙方就甲方受傷一事,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友好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20xx年12月3日在工地因受傷遭受的損失,經雙方覈算,共計70000元(柒萬元整),該損失包括醫療費、傷殘賠償金、誤工費等費用。

二、乙方自願向甲方支付70000元,其中20xx年1月10日付款20000元,20xx年2月28付款x元,20xx年3月28日付款x元,20xx年4月28日付款10000元。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款後,甲乙雙方不得再有任何糾紛,甲方不得再找乙方提出賠償。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按捺手印後即生效,雙方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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