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協議經典(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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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協議經典 篇1

甲方:

工程協議經典(通用5篇)

負責人:

乙方:

承辦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就甲方屋頂的防水、防潮、防漏工程事宜達成並簽訂協議以資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及地址: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計算:

四、工程價款:

五、工程工期:

六、工程要求:

1、防水材料、產品名稱:

2、乙方必須安全、文明施工,工完料淨、場地清。

3、乙方應保證嚴格遵守建築法規、嚴格按照國家建築質量規範及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施工規範合理施工,採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材料,確保工程質量,乙方承諾對維修後的屋面防水質量保修五年,五年內出現滲漏水問題,乙方負責修復,因頂層層面滲漏水造成的裝修損壞或其他問題均有乙方負責無償、及時修復。如在保修期內,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不予修復或甲方無法通知乙方,甲方有權另行聘請其他人維修,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工程施工中,乙方應遵守甲方物業管理規定,避免對物業正常使用的影響,工程施工中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對因本工程所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安全事故負任何責任。

5、乙方施工需拆除、移動,不能損壞業主財產,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乙方施工時,必須將屋頂沙石垃圾清理乾淨,不得損壞原有防水基礎。

七、結算方式:

1、乙方料進現場預付工程款 %工程款,爲 元。

2、乙方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付 %工程款,爲 元。

3、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 日內付 %,爲 元。

4、剩餘 %工程款,作爲工程保證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無質量問題情況下,支付給乙方。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工程協議經典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合理合法的原則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承包內容:

四、承包方式:

五、承包價格:

六、付款方式:

七、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

1、按照協議約定時支付工程款。

2、現場監督:檢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進度、驗收等。

3、現場協調各工種之間的工作配合,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矛盾。

4、給乙方及時提供在施工過程中滿足施工要求的條件。

(2)乙方:

1、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協議範圍的施工任務,嚴格執行防水工程相關規範及標準。

2、提供防水材料的合格證和相關資料。

3、遵守甲方在協議範圍內的相關規定。

4、嚴格管理好自己的施工人員,不拖欠員工工資,乙方人員及設備、材料自行管理。

八、違約責任

如違約,造成的一切責任由違約方全權承擔一切責任。 本施工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相關工程款項結清時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協議經典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行政村的水泥路面承包給乙方,工程造價款 萬元,每平方米 元。甲方要求使用混凝土(簡稱商混),路面的厚度爲 公分(檢驗)。

(一)工程限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天氣、人爲造成的施工困難,雙方不宜追究,甲方提供水電方便,費用乙方自理。

(二)在施工期間,乙方負責保養路面。

(三)付款方式:隨工程進度付款,大致分爲三次,機械設備和人員進工地後首次支付總工程料款造價的40%,二次付總工程料款造價的40%,最後付總工程料款造價的20%。(按實際路面面積全部結清)。

(四)因甲方工程款不及時支付給乙方造成工程的拖延,造成乙方工程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工程方面甲方負責隨時抽樣檢查,不合格及時返工;

(六)施工期間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一切工程路面隨形整平由乙方負責;

(八)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工程質量c25甲方隨時抽檢。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協議經典 篇4

腳手架搭設單位: (以下稱甲方)

腳手架使用單位: (以下稱乙方)

根據乙方外牆幹掛施工任務的需要,甲方爲乙方保留華俊工程機械交易中心外腳手架,爲了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便於管理,確保安全,利於生產,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外牆幹掛工程施工期間的腳手架使用安全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腳手架移交接:

1、甲方應保證移交的腳手架符合有關規範、標準及使用要求(乙方自行設計搭設的腳手架,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移交時甲、乙雙方應由項目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參加驗收,並填寫腳手架使用和管理移交接記錄,正式移交乙方使用和管理。

2、移交完成後,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腳手架使用費共計 元。乙方接收腳手架後對管轄範圍內的腳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負全部責任。

二、腳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目標:

1、確保達到安全文明標化工地要求,每次腳手架單項評分不少於80分。

2、乙方平時接受甲方或相關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擻帕悸飾?100%。

3、惡性責任事故零發生。

三、乙方接收腳手架後,乙方對腳手架管理必須做到:

1、保證架子的整體完整、穩固,不能隨意拆除卸荷設施、拉結點、架體杆件、安全網等設施。

2、經常檢?私攀旨蓯欠窶喂獺⒖煽浚?對需拆改的拉結點或其它部位必須有臨時加固措施,並及時恢復,對危及架子整體穩定的拆改應有方案,並報總包方和監理單位批准後方可執行。

3、乙方如需甲方協助拆改架子,必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不影響腳手架安全的前提下派人協助拆改,並經雙方驗收後,乙方纔能繼續使用,如未經驗收乙方強行使用,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4、腳手板的日常維護(含安全網、腳手板、內防護、牆間封閉、鋼絲繩等)由乙方負責,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乙方應保證腳手架作業面無單板、探頭板等,腳手板的日常維護應由特種操作證的架子工進行,如乙方無架子工,可向甲方尋求幫助。

5、及時?[理腳手架上的雜物,以防墜物傷人。

6、乙方應合理安排腳手架上作業,交叉作業應有防護設施,以免發生物體打擊事故。

四、爲了保證實現腳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目標,乙方承諾:

1、甲方、監理方對乙方施工中存在的隱患與違章有權下發書面通知令其整改,對甲方、監理方簽發的整改通知,乙方應在規走期限內整改完畢。乙方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停止使用腳手架直至單方解除本協議。

2、在上級部門檢食中,若由於腳手架的原因,對總包企業及建造師造成扣分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次扣分合計值5000元計取。

3、在上級部門檢?酥校?若由於腳手架的原因,發生被責令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警告等現象,導致本工程未獲省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由此對甲方造成的和關損失和罰金由乙方全額承擔。

五、事故處理:

1、乙方接收腳手架後,若由於乙方對其管轄範圍內的腳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不善等原因,導致發生工傷或其他責任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其善後具體事以及家屬的接待由乙方負責處理.

2、若由於乙方的事故處置不當,直接造成甲方行政處罰、訴訟等相應經濟和名譽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甲方相應損失的賠償責任:

六、需要補充的條款:

2、協議未盡事宜,如有必要,可另行制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內容如與本協議書有衝突,以補充協議爲準。

七、合同的份數

1、本合同正本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壹份。

八、合同的生效

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乙方腳手架使用完畢書面通知甲方後終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協議經典 篇5

發包人(全稱):鄭州鄭東置業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鄭東建材家居城工程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1.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凡屬於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承包人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承包人保修責任範圍;不屬於承包人責任,但是經由雙方協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應配合維修,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過驗收,完善整改意見並正式移交發包人,雙方在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爲:2年

3、質量保修責任

3.1.保修期頭三個月內,承包人應派出足夠的維修和管理人員常駐現場負責維修工作,承包人維修負責人每天與發包人工程部及相關部門主動聯繫一次,在發包人維修備案本上籤到。認真履行保修責任,做到服務周到,隨叫隨到,此後應在發包人通知24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維修,履行保修義務,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承包人聯繫電話:發包人通知時間以電信部門記錄爲準,一次接通或三次無人接聽或接不通視爲發包人已通知承包人(發包人電話通知時間8:00~18:00之間)。承包人如更改電話,必須提前3天加蓋公司公章書面通知發包人。

3.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承包人未能及時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或未能在發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發包人自行另請他人代爲維修並確定價格,同意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及發包人加收管理費(修復及賠償費的15%)可以從發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但不等於解除承包人的任何應負的責任。

3.4.承包人的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補償等全部責任、費用及甲放的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授權發包人全權代表承包人與相關業主進行談判,承包人應在發包人通知有關費用的3天內向發包人支付,否則發包人加15%的違約金從保脩金中扣除,並要求承包人補充保脩金。

3.5.承包人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在完成後取得業主和發包人的驗收簽字,所維修項目如在六個月內再次出現同樣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3.6.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3.7.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在保修期2年後,保修期維修較少或業主投訴少,監理工程師、物業管理單位及發包人對工程質量無異議後14天內即與承包人辦理保修款支付。在保修期內,如果維修次數,業主投訴較多,保脩金五年以後酌情結算,保脩金結算後,承包人仍應繼續完成2款規定的保修期限內的保修工作。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5、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署,作爲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鄭州鄭東置業有限公司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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