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爭議糾紛和解協議書(精選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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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爭議糾紛和解協議書 篇1

合同爭議調解協議書

事故爭議糾紛和解協議書(精選11篇)

申請人名稱:樂山市金源紡織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金平 委託代理人:李泉

被申請人名稱:樂山市恆嘉紡織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長清 委託代理人:黃偉 爭議的主要事實:

申請方與被請方於20xx年9月10日簽訂棉紗購銷合同,總價款30萬元。雙方各存封樣。申請方按封樣組織生產,被請方按封樣驗收。20xx年10月,申請方發送到被訴方的棉紗經被申請方驗貨後,以其中價值1千元的產品含有化纖成份,顏色不符,要求退貨。申請方認爲,產品與封樣相符,不同意退貨。爲此,雙方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樂山市金源紡織有限責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調解申請。 調解結果:

經查明:此產品與雙方封存的樣品相符,應視爲合同約定的質量。經本局主持調解,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申請方所發棉紗中除含有紅顏色部分價值1千元的貨品應退回申請方外,其餘貨品由被申請方收購。

二、20xx年9月10日雙方所訂購銷合同,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終止。

三、被申請方所欠申請方貨款二十九萬九千元於20xx年11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無爭議。

本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請方代理人: 被申請方代理人: 調解員署名:

20xx年10月19日

事故爭議糾紛和解協議書 篇2

申訴方(消費者):

彭樹剛:餘慶縣白泥鎮果農,身份證:電話:

王武:餘慶縣白泥鎮果農,身份證:電話:

被訴方(經營者):

唐斌:餘慶縣白泥供銷合作社第六門市部負責人,身份證:,電話:,地址:餘慶縣白泥鎮烏江南路。

張長青:山東沂蒙“富田日和”有機肥廠銷售經理,電話:1。

甲乙雙方因不合格“富田日和”有機肥料,就賠償購肥款、運費、施肥工資及果樹減產損失,計458545.80元事宜,達不成協議,發生爭議,經餘慶縣工商局白泥分局調解,達成如下協議:

一、被訴方從同情申訴方,幫扶申訴方的角度,採取物資幫扶的方式扶持申訴方,具體分三年幫扶,每年無償提供45%高含量復(N:P:K-20:5:20)比例合肥6噸,共計18噸,由申訴方每年在唐斌化肥門市部提取。

二、由被訴方一次性給付申訴方現金貳萬元,作爲購化肥款及工時費的補(賠)償款,在本協議簽字之日的次日由調解機關監督執行。

本協議於20xx年7月17日生效,第一次批6噸肥料在生效之日起兩個月內執行,後兩批肥料在相應年度的11月前履行。

三、本調解雙方同意爲終結調解,雙方不得反悔。

四、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一份,調解機關一份。 申訴方:被訴方: (簽章)(簽章)

調解人:

二OXX年七月十七日

事故爭議糾紛和解協議書 篇3

甲方:學生_______家長:_______

乙方:學生_______家長:_______

經學校調解雙方家長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現已付清乙方的住院費用(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2、甲方應另附給乙方住院期間的護理費及一切費用_______元(包括車費、住院期間的生活費等費用);

3、甲方負責乙方的後續治療、檢查費用,直至痊癒(痊癒是指:醫院出具的完全康復證明);在校療養期間由甲方和校方共同監護;

4、康復後在_______市公安局做傷情鑑定,鑑定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學校政教處負責監督此協議的執行情況;

6、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第三方:_______學校政教處留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第三方: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事故爭議糾紛和解協議書 篇4

甲方:___,男,漢族,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男,漢族,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男,漢族,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女,漢族,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丙、丁四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現就撤銷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的'執行程序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遵守:

1、乙、丙、丁三方確認,乙、丙、丁三方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紅利分配協議》(以下簡稱“原協議”),有效期爲___年。現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乙、丙、丁經友好協商,三方一致同意原協議於本協議生效之日提前終止。乙、丙、丁三方對原協議的履行及提前終止不存在任何爭議,除本協議明確約定事項之外,互不承擔其他責任和義務。

2、乙、丙、丁三方同意,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萬元(RMB___,以下簡稱“補償款”)作爲終止原協議的補償;丁方放棄原協議約定的報酬,由丙方另行對其給予適當補償。

3、丙方向乙方付款時,應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如下銀行賬戶:

4、在收到丙方支付的補償款後,乙方應於三個工作日內,督促甲方向______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對___公司的執行程序。

5、在收到丙方支付的補償款後,乙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前往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申請辦理___公司之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的經營者變更手續,丙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經營者變更手續的相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申請費等)由丙方承擔。自前述事宜完成之日起,乙、丙、丁三方在原協議項下的所有權利義務即告終止,丙、丁兩方不對乙方與他人之間的債權債務負責。

6、在確認乙方收到丙方支付的補償款後,甲方放棄對___公司的財產利益的追索權。甲乙雙方之間的其他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自行解決,丙、丁兩方不對甲乙雙方之間的其他債權債務負責。

7、本協議簽訂前後,在___公司經營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及其他債權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廠租、稅費、水費、電費、工人工資、社會保險費等,一律由丙方承擔。

8、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方簽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四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日期:

丙方:

身份證號:

日期:

事故爭議糾紛和解協議書 篇5

申請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況)

委託代理人:……(寫明姓名、工作單位、職務等基本情況)

被申請人:……(寫明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寫明姓名、職務等基本情況)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引起爭議,申請人於×年×月×日向本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經本委主持調解,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寫明協議的內容,並應當注意履行順序和可執行性)

上述協議經本委審查,予以確認。

本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會議成員簽名並加蓋本調解委員會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該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的,此部分應寫明:本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會議成員簽名並加蓋本調解委員會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該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被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委員會主任:(簽名)

調 解 員:(簽名)

調 解 員:(簽名)

本件與原件覈對無異 ×年××月××日

(調解委印)

書 記 員:(簽名)

事故爭議糾紛和解協議書 篇6

甲方:澤口供電營業所

乙方:

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腿部擦傷,經甲乙雙方協商,由甲方賠償乙方醫療及營養費壹千伍佰元整。

此後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 年11 月1 日

事故爭議糾紛和解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劉__訴張__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___人民受理,案號:(20__)__初字第39號,原定於20__年8月30日開庭。現經委託代理人努力協調,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庭前和解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雙方於20__年5月23日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二、甲方將先前收取乙方的購房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退還給乙方;

三、乙方收足上述款項後,則向撤回所有訴訟請求及財產保全申請。乙方撤訴後,人民就該案收取的所有訴訟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以後不再就該案所涉及的債權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張。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雙方代理人各持一份,經上述各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事故爭議糾紛和解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王聰20__年7月11日傍晚駕駛奇瑞QQ小型轎車行駛到馬跑街處與乙方吳龍國相撞,乙方吳龍國受傷送至鳳城市中心醫院,經檢查無大礙,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出院後甲方一次性補償給乙方損害撫慰金等各項經濟補償共計人民幣5000元整,訂立本協議之日給付。

二、協議簽字後,乙方出現任何事宜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解決。

三、本協議確定的賠償金額系雙方自願商定,雙方承諾,永不反悔,共同遵守履行。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劃押後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20__年__月__日

事故爭議糾紛和解協議書 篇9

協 議 書

甲方:澤口供電營業所

乙方:

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腿部擦傷,經甲乙雙方協商,由甲方賠償乙方醫療及營養費壹千伍佰元整。

此後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 年11 月1 日

事故爭議糾紛和解協議書 篇10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於乙方就__年5月30日晚,甲方等人砸毀乙方別克轎車一輛,致乙方經濟受損賠償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等人一次性包賠乙方車輛維修費共計人民幣陸仟元整。

二、甲方等人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甲方提出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三、甲方等人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不再要求公安機關追究甲方等人的法律責任。

四、本協議爲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爲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時間:20__年__月__日

事故爭議糾紛和解協議書 篇11

土地權屬糾紛伴隨着土地登記工作而始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本着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實事求是、有利於社會安定團結的原則,爲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依法、公正、及時地做好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工作,根據原國家土地管理局95年頒佈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我們制定了以下操作程序規範。

第一條 辦理機構處理土地權屬糾紛機構爲各縣國土資源局。處理意見經局辦公會討論通過,報縣人民政府下達處理決定。對部分在全地區範圍內有重大影響或者涉及到兩個縣以上權屬單位的土地權屬糾紛,由林芝地區國土資源局地籍科負責協調處理。

第二條申請

1、土地權屬爭議的一方必須書面申請。

2、申請書應包括申請單位名稱、法人代表名稱、四至、聯繫方式、爭議土地座落位置、爭議事實及理由。

3、申請單位如果委託他人代理的,應出具委託代理證明書。

4、申請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無法人資格的單位應當由其上一級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提出申請。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 如村民小組等 )的上一級具有法人資格的村民委員會不提出申請的,該集體經濟組織內有三分之二成員要求處理的,也應該受理。

6、申請書及其附件應當按對方當事人數提供附件。

第三條 受理

1、收到土地權屬爭議申請書後 ,各縣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初步查閱有關檔案,向局領導彙報並提出是否受理意見,七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初步決定不予受理的,寫出書面不予受理的理由,報縣政府下達不予受理通知書。

3、決定受理的,組建三人或三人以上的調查小組。

4、五日內向爭議另一方送達爭議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同時要求爭議另一方提供答辯意見,如果另一方不提供答辯意見的,不影響調查處理。

5、農村土地經營承包糾紛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不予受理。

第四條 調查

1、收集爭議雙方各自的理由及各種書面證據。爭議雙方對自己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2、實地勘丈,繪製宗地圖,標繪雙方主張界線。

3、查閱地籍檔案及各歷史時期的其他檔案:如土地詳查資料、變更調查資料、法院判決、雙方協議、《土地管理法》實施前有關部門的用地批覆及建築許可證等。

4、所爭議的土地必須與爭議雙方有直接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事實,防止爭議雙方通過爭議、協議的方式瓜分國有和集體的後備土地。

5、在三個月內完成調查處理意見,特殊情況需延長的應經過批准。

第五條 調解

l、在全面調查的基礎上,先行調解,根據基本事實,對照法律法規規定,在實事求是,有利於社會穩定的原則下,公平合理、互諒互讓地組織雙方協調。

2、經調解協商如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由雙方簽訂權屬爭議協議書, 雙方單位和法人代表( 或經授 權的代理人)簽名蓋章。承辦人簽名,縣局蓋章。協議書可作爲土地登記依據進行土地登記。

3、經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也應將不能達成一致的意見書面記錄存檔。

第六條 處理

1、調查小組初步提出處理意見。

2、經局辦公會討論形成正式處理意見報請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3、由縣人民政府下達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 縣政府批准後由縣國土資源局下發處理決定,但要在此決定中註明經縣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條 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l、爭議雙方當事人對縣人民政府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2、土地權屬爭議實行復議前置原則,未經人民政府處理或行政複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權屬爭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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