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代持協議書(精選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14W

股權代持協議書 篇1

甲方(委託方):

股權代持協議書(精選5篇)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受託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鑑於甲方的個人原因,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代持其擁有的與其它合作方共同投資設立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的股份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風險提示: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解釋規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港澳臺或外國投資者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中國限制其投資的行業等等,否則代持股協議將被認定爲無效。

一、委託內容

風險提示:

如果代持股協議的內容約定得並不是很明確或者根本就沒有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約定,一旦產生糾紛,實際出資人難以保障自己的相關權益。如應明確約定委託持股的份額。若受託方也是公司的股東,還應列明其所持有的份額,以及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公司經營決策不一致時的解決方案。

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萬元,甲方實際投入目標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持有________%的股份,甲方自願將其實際投資所擁有的全部股份委託乙方持有,乙方作爲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自願接受委託,作爲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享有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

二、委託權限

風險提示:

應列明委託權限,防止受託方濫用權利,危害委託方的利益。如:股權被名義股東轉讓、質押、被名義股東繼承人繼承、被國家有權機關處分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的法律風險。

甲方授權乙方在目標公司的股東名冊及相關工商登記材料上具名,且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的身份參加目的公司的活動,出席目標公司的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行使名義出資者對公司的經營決策、事務管理等各項權利。但是涉及重大事項,包括但不限於經營範圍、管理機構和人員、公司章程、重大投資、收益分配等方面事項,乙方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爲目標公司的實際出資者,享有目標公司實際股東的權利並有權根據其實際股份份額享受全部的投資收益。

2、甲方爲目標公司的實際股東,按期實際投資數額承擔有限責任。

3、甲方在滿足股東合作協約定的條件下,有權根據實際需要將乙方代持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轉移其他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有權對乙方的受託行爲進行考覈。

5、甲方必須保證其實際投資的資金來源具有合法性,不得在損害乙方利益的基礎上減資。

6、甲方必須嚴格按本協議的約定支付乙方的報酬及乙方爲甲方利益而行使股東權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費、差旅費、住宿費等。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風險提示:

應列明受託方的權利義務,主要是限制受託方行使受託持股權利,包括股權處置時的協助義務。

1、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獲得報酬並根據實際花費報銷相關費用。

2、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享有名義股東的權利,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基礎上,甲方不得任意干涉。

3、乙方保證其代持的股份的全部投資收益歸屬於甲方。

4、在甲方擬將乙方代持的股份轉讓給第三人時,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5、乙方保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將其代持的股份轉讓或轉移給任何第三人,且乙方保證在甲方擬轉讓或轉移乙方代持的股份給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時,在乙方不行使優先權的前提下,乙方積極配合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風險提示:

由於代持股協議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義出資人不能償還自身債務或其他原因,債權人和法院有可能會凍結執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償還債務,實際出資人只能基於代持股協議向名義出資人追償。

五、乙方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報酬爲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該報酬支付時間爲本協議簽署當日,但最晚不得遲於目標公司營業執照頒發日。在乙方代持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份轉讓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等應由甲方承擔,由甲方在乙方提交有關票據給向甲方報銷時由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

六、股份代持和股份抵押的選擇權約定

甲方爲目標公司的實際投資人,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投入的資本份額,但當甲方認爲乙方不能或不適合代表甲方持有該股份份額時,乙方應無條件將該股份份額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如果在甲方發出轉股通知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不協助辦理股份轉讓事宜,則甲方有權選擇放棄股份代持約定,而要求追索乙方借款,乙方在目標公司全部股份作爲乙方償還借款的抵押物。但甲方延期乙方相關報酬或費用的除外。

七、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合適的違約條款不僅可作爲追償受損權益的依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違約行爲的出現。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確的違約責任。

代持股的最大風險是受託方擅自行使權力甚至處置股權,以至於損害委託方權益。

1、如果乙方違反法律法規、信託忠誠和本協議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行使第三條有利於本方的選擇權,並無需徵得乙方同意。

2、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報酬或相關費用,乙方有權按照甲方所欠的數額日萬分之________的標準計算滯納金。在代持期間乙方所收取的報酬及費用,乙方概不退還,因甲方的出資存在與法律法規相牴觸而使乙方受到任何的行政處罰或民事責任所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甲方必須賠償乙方的損失。

八、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提交乙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它條款

1、本協議爲甲、乙雙方最終的交易安排承諾,取代之前任何口頭或書面的意向書、會議紀要、承諾、協議、合同或其它約定。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份,另________份交目標公司備案存檔。經雙方簽署方產生法律效力,同時,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協議均需要書面形式簽署,且在目標公司備案後方生效。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 (以下簡稱丙方)

鑑於: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向丙方注資3億元並由乙方代持甲方持有丙方99%股權等相關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各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股權代持

1、委託內容

甲方爲丙方的母公司,甲方持有丙方100%股權。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其持有丙方99%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其餘1%的股權,仍由甲方持有。

2、委託權限

2.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乙方的權利僅限於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爲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

2.2甲方同意在乙方代持股權後,甲方特別授權乙方有權向丙方注資3億元,丙方按每年20%的比例向乙方上繳經營利潤;

2.3除上述兩項約定外,未經甲方的特別委託,乙方不得以股東

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爲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若有上述需要,乙方必須獲得甲方的書面授權。

3、股權代持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完成股權變更登記之日起,至代持期限屆滿代持股份歸還給甲方時終止,期限3年,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4、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

4.2 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不能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名下;

4.3 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在實質上對丙方的經營管理負責。

5、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5.2作爲丙方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權限代持甲方股權,並對丙方進行3億元注資從而獲得丙方每年按注資額的20%的比例向乙方上繳經營利潤。除此以外,乙方應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其他投資收益按照本協議約定轉交給甲方。

5.3乙方作爲甲方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不得干預丙方的經營管理,但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財務和法務進行監管,以控制注資風險。

二、特別授權的行使

1、經甲方特別授權,乙方在完成對甲方股權代持的工商變更登記的同時,安排對丙方一次性注資,注資總金額爲3億元。

2、乙方向丙方一次性注資的期限爲3年,自該筆資金到達丙方銀行帳戶之日起,至丙方足額歸還乙方的注資資金之日時止,丙方必須在3年期屆滿時歸還乙方的注資。丙方在注資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提前歸還乙方的注資,乙方應予以同意。

3、丙方在乙方注資期間,同意每年按照乙方注資金額的20%向乙方上繳經營利潤,上繳的時間分別爲自乙方對丙方注資到位之日起計算,每滿一個季度向乙方進行一期支付,支付時限爲該期屆滿後的5個日曆天內支付。丙方提前歸還乙方注資的,最後一期經營利潤按實際佔用天數計算並在丙方歸還乙方全部注資的同時予以結算上繳。

三、注資的歸還和股權代持的解除

1、按照本協議約定,乙方注資期限屆滿,丙方足額歸還乙方注資或丙方請求將乙方注資提前預約歸還,乙方代持甲方的股權予以解除,甲乙雙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2、若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屆滿 日,不能完完成一次性注資人民幣3億元,則乙方代持甲方的股權予以解除,甲乙雙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3、前述股權代持解除後的迴轉變更登記事宜按照雙方簽署的

《股權轉讓協議》第一章以及第四章的相關約定辦理。

四、批准和授權

本協議各方應各自取得完成爲履行本協議相關內容而需獲得的各自有權決策機構的批准、授權等,並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相關的行政審批手續。

五、股權轉讓協議

爲順利實現本協議的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署《股權轉讓協議》(見附件1),以作爲辦理股權代持及解除股權代持相關的工商登記需要,甲乙雙方同意辦理股權轉讓時約定的出讓價格爲貳 元,股權轉讓的具體權利和義務由雙方在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時予以約定。

六、違約責任

1、丙方累計三期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按期、足額上繳經營利潤,乙方將不受本協議關於股權代持及股權代持解除相關的條款的限制,乙方將無償接管甲方持有丙方的99%股權,成爲丙方99%股權的實際持有人,乙方無需與甲方辦理股權變更的工商登記等相關手續,乙方接管目標公司的經營。逾期未繳納的經營利潤,丙方應參照本協議第二條第三項的約定,以逾期時間和逾期金額爲標準,按年化20%的比例計算上繳利潤增加值,在實際上繳利潤時與應繳未繳利潤一同上繳。丙方繳納利潤的延遲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乙方注資期限屆滿,丙方仍存在逾期未繳納經營利潤的情形,丙方應當在歸還乙方注資的同時繳納全部的經營利潤,繳納期限不再按本條約定的時限予以順延。最後一期經營利潤的繳納不得予以延遲,否則,按照本

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約定執行。

2、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注資期限屆滿而未按照約定足額、按時歸還乙方注資,乙方將不受本協議關於股權代持及股權代持解除相關的條款的限制,乙方將無償接管甲方持有丙方的99%股權,成爲丙方99%股權的實際股東,乙方無需與甲方辦理股權變更的工商登記等相關手續,乙方接管目標公司的經營。

3、注資期限屆滿後十二個月內,乙方收回全部注資以及相應利潤,乙方將其無償接管甲方持有丙方的99%股權全部迴轉變更至甲方。

4、注資期限屆滿後十二個月內,若乙方未收回全部注資以及相應利潤的,則乙方分期迴轉變更其無償接管甲方持有丙方的99%(以下簡稱:99%股權)股權予甲方,具體期限與方式如下:

⑴首期迴轉變更的股權按注資期限內以及注資期限屆滿後十二個月內累計收回的注資以及相應利潤佔應收回注資及利潤的比例(A%)計算(計算公式:迴轉變更的股權=99%股權_A%)迴轉變更至甲方;首期迴轉變更的股權應在注資期限屆滿後十五個月內變更登記完畢。

⑵其餘尚未迴轉變更的股權則自首期迴轉變更的股權應登記完畢之日起,每六個月按本款第⑴項約定的辦法覈算迴轉比例並辦理迴轉變更登記手續,直至99%的股權全部迴轉變更至甲方名下。

⑶迴轉變更登記事宜依然按照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第一章以及第四章的相關約定辦理。

七、保密

1、未經本協議其他兩方書面同意,其任何一方不能就有關本協議的具體約定事宜,作出公告、新聞發佈或向其他第三方公開。

八、其他

1、因本協議書引起的有關爭議,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可向協議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3、本協議若有變更或補充,三方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作爲附件,該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簽訂地 ,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5、《股權轉讓合同》作爲本合同之附件,系本合同之組成部分。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傳真: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傳真: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傳真: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 篇3

甲方: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內容

1.1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自己對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公司”)人民幣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_公司註冊資本的__%,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爲在__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爲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爲)。

3.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3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 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作爲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__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4.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 在甲方擬向__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 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六條 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___

乙方:___

時間:20__年_月__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 篇4

甲方:

註冊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自己對__公司人民幣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註冊資本(註冊資本金爲XX萬元)的 %,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爲出資,在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爲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XX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爲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爲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XX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爲“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20xx年X月XX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出資設立※※創投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並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事項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自己對目標公司人民幣※※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的※%,相應享有※%的股權)的名義出資人和名義股東,並代爲行使出資人或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

委託事項爲與公司股東身份(含公司設立前的出資人身份)有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出資設立公司、在工商登記、主管部門備案以及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爲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二、委託事項的處理規則

1、甲方作爲實際出資人,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目標公司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

2、所有涉及公司設立時出資人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做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公司設立時出資人負責的全部事宜。

3、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後直至公司完成註銷的全過程中,股東應有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作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辦理。

4、乙方需行使、履行有關出資人或股東的權利、義務時,應至少提前3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並依據該授權進行辦理,但遇有緊急情況的除外。

5、如遇有緊急情況,乙方應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從有利於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處理該項事務,但事後應及時向甲方告知,並補辦書面授權委託書;緊急情況是指無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書面授權,且有關事務不立即處理將會給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失。

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在未事先取得甲方書面授權時,乙方均不得對其所代持的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6、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必須親自進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託任何第三人。

7、乙方根據授權委託書處理事務,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若因以下行爲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1)乙方在沒有授權委託書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任何行爲;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甲方交辦的事務轉委託第三人;

(3)在執行事務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其中,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託事項的,視爲乙方故意或有重大過失。

三、乙方協助甲方處分股權的義務

1、在甲方擬將自己的股權及與該股權相關的一切權益進行法律上的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時,乙方均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並以自己的名義,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並提供全面、及時的協助;

2、甲方對自己股權及其相關權益進行法律上(含事實上)的處分,包括但不限於:股權的轉讓、設定各類擔保措施、表決權、投資收益取得權、剩餘財產請求權、主張優先購賣權、知情權、監督檢查權、訴權等股東權和出資者權利。

四、告知義務

1、甲方作爲公司的實際出資人和股東,有權通過乙方瞭解公司的一切情況,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希望瞭解的關於公司的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展開盡職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及時告知甲方;

2、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股東有權獲知的以及與公司運作有關的信息,乙方應及時主動地收集整理,並向甲方作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通報。

五、費用負擔

乙方根據甲方授權處理委託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擔。

六、收益歸屬

1、甲方對公司的投資收益或股權處置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因本協議所獲得的名義股東身份而享有這些收益;

2、甲方對公司所有的投資收益或股權處置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爲領取;

3、乙方承諾將一切收益於代領後三日內劃入甲方指定的帳戶或直接交由甲方,否則,依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率按日計算支付違約金。

七、投資風險承擔

作爲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爲限承擔投資風險。

八、代持報酬

乙方免費接受委託代甲方持有股權(出資)並辦理相關事務。

九、協議解除

1、本協議甲、乙雙方均可單方面解除,若給對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10日,向乙方送達解除協議的預通知書;

(2)10日內,乙方應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簽署工作,保證把所有本應屬於甲方的一切權益全部歸還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名下,同時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章程、協議和授權委託書中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3)10日期滿,甲方向乙方送達解除協議的正式通知書;

(4)解除協議的預通知書和正式通知書內容相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協議的正式通知書;

3、乙方解除協議的程序準用甲方解除協議的程序進行。

十、保密責任

1、雙方應對本協議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到的或獲知的對方的、公司的任何商業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

2、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佈不會給對方或公司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爲止。

十一、特別事項

1、甲方可通過乙方決定/參與決定公司的一切人事安排,乙方應無條件接受、協助;

2、在任何情況下,只要甲方認爲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東披露甲方的實際出資人身份,並以股東身份直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主張全部或部分股東權利,乙方應無條件接受、配合。

十二、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三、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按印後生效。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簽約時間: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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