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協議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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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貨交易協議書(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期貨經紀公司計算機系統管理制度》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期貨交易所規則的規定,本着公開、公平和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爲甲方提供網上期貨交易委託及其他相關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承諾

1.甲方已認真閱讀並理解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網上交易風險揭示書》。甲方清楚地認識到使用網上期貨交易委託系統可能遭受的風險,並明確全部承擔該種風險。

2.甲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前,已經詳細閱讀了本協議所有條款,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乙方的免責條款,並願意受到所有條款包括免責條款之約束。

3.甲方保證填寫於本協議所屬的開戶資料,以及以其它方法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均真實、準確及完整,並對所提供資料產生的後果負責。甲方資料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實,使得乙方不能及時有效地與甲方取得聯繫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應確認自身用於網上交易的電腦系統安全、可靠。對於因該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5.甲方單獨使用網上交易系統,不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該系統代理他人從事期貨交易,並從中收取費用。

6.凡是使用甲方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乙方均視爲甲方親自辦理之有效委託。甲方由於自己疏忽或其他過錯而造成密碼失密,從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7.甲方在知道有未授權人使用其帳號、密碼時,應立即與乙方聯繫,並自我採取相應的保護、防範措施。

8.甲方不利用技術或其他手段,攻擊乙方網絡,破壞乙方系統,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條乙方承諾

1.乙方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並願意受本協議的所有條款的約束。

2.乙方已在我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登記註冊並獲得中國證監會頒發的《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有從事期貨經紀業務的合法資格。

3.乙方開展網上期貨交易業務,已具備以下條件:

3.1建立了規範的內部業務與信息系統管理制度;

3.2具有一定的公司級的技術風險控制能力;

3.3建立了一支穩定的、高素質的技術管理隊伍。

4.乙方對甲方的交易資料、委託事項和密碼負有保密義務,乙方未經甲方明確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委託事項及開戶資料。

5.由於技術維護、系統升級或故障導致網上期貨交易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下,乙方應及時告之甲方並提供電話委託等其他替代網上交易的交易方式,保證甲方交易的正常進行。

第三條特別提示

1.開戶提示:甲方欲開通網上期貨交易委託,必須親自到乙方或乙方異地營業部臨櫃辦理。

2.設備提示:甲方應具備網上交易所必需的設備。包括:計算機、電話線、調制解調器等。甲方還應具備能登錄國際互聯網(internet)的能力。甲方進行網上期貨交易所必需的軟件必須是乙方提供的或從乙方指定的站點下載的。甲方若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軟件,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密碼提示:甲方辦理開通手續時,必須自行設置交易密碼。甲方應注意對自己的交易密碼保密,建議甲方定期變更密碼,不要使用與個人數據有關的密碼。

4.交易提示:

4.1甲方通過互聯網下達的交易委託,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爲準。甲方對其委託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4.2網上委託客戶需自行支付上網所需一切費用,如:上網費、電話費等。交易費用收取與電話等委託方式相同。

第四條免責條款

1.因地震、火災、颱風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腦故障而造成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因電信部門的通訊線路故障、通訊技術等問題造成委託系統不能正常運轉,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於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突發事故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於在網絡中斷、堵塞或網上期貨交易方式被凍結等情況下,甲方應使用電話委託等其他委託交易方式作爲網上委託的替代方式。否則所導致的經濟損失應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由於《____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網上交易風險揭示書》中所揭示的其他風險而導致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終止甲方的網上期貨交易:

1.甲方提出撤銷申請,經本公司覈准的;

2.甲方蓄意破壞本公司加密設施或有其他違規行爲的;

3.甲方利用乙方的交易系統竊密或破壞交易系統的。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期貨交易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開通_________業務,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並通過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進行證券委託交易等事項,達成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甲方熟悉並自願遵守成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和《_________儲蓄卡章程》、《儲蓄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保證在申請開通_________時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並對其所提供資料形成的結果負責。提供的資料包括本人建行儲蓄卡、居民身份證及複印件、上海股東代碼卡/深圳證券帳戶及複印件。

第三條甲方同意按照不高於國家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標準繳納有關交易費用。

第四條甲方若需選擇乙方作爲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本協議上所填上海股東代碼即爲甲方指定交易的帳戶,雙方同意並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擬訂並公佈的《指定交易協議書》內容。

第五條甲方使用互聯網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

第六條乙方鄭重提請甲方務必注意股東代碼、資金帳號、網上委託證書、證書密碼及交易密碼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設定的密碼以及此類數據信息進行的交易,均視爲甲方本人所爲的有效交易。依據密碼等電子信息辦理的各種委託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爲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其所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各種接入平臺進行證券交易委託時,應遵守乙方相關的使用規定。甲方的委託記錄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爲準,甲方對其委託交易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甲方在開通_________後,乙方將爲甲方從事下列委託事項:

1.接受並執行甲方通過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所發出的委託指令;

2.代理甲方進行與每次有效委託買賣交易有關的成交後的有價證券的交割結算事宜;

3.代理領取甲方應有的分紅派息;

4.協助辦理甲方證券帳戶中有效證券的託管和轉託管事宜;

5.以適當方式爲甲方提供交易查詢、對帳及其他與證券交易有關的市場服務。

第九條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銀行同名儲蓄卡帳戶。_________銀行按照甲方的申請和授權以及乙方提供的數據,代理甲方辦理交易結算資金的自動劃轉。

第十條_________根據乙方提供的數據,將分紅派息款轉入甲方交易結算資金帳戶對應的儲蓄卡帳戶。

第十一條乙方承諾:保守甲方開戶資料和委託事項的祕密。但因司法機關和證券監管機關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有權調查機關要求提供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交易紀錄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甲方若已經在其他證券公司辦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須在向原指定證券公司辦理撤銷指定交易後,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_銀行對甲方因在原指定處辦理有關手續不妥而影響在乙方處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默認甲方參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擔因申報成功或認購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甲方承諾其用於接駁_________的電腦系統是安全可靠的,對於因甲方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若遺失儲蓄卡及對應活期儲蓄存摺,應按照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辦理掛失手續;若股東代碼卡遺失,還需向證券登記公司等相關機構辦理掛失。在掛失手續生效前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六條乙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託記錄和交易資料。

第十七條因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乙方按甲方的委託指令向交易所申報,但委託在有效期內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銀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九條因政策重大變化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因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及出現其他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提供的所有諮詢服務,僅作爲投資參考,甲方應以自己的獨立判斷進行投資。甲方通過乙方進行的任何證券投資所產生的風險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二條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責任或由於系統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買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對甲方託管在乙方證券的留置權。甲方在經催告後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銀行通知履行義務或予以賠償的,乙方和_________銀行有權處置與甲方債務相當的證券和資金。當甲方的全部證券和資金不足以抵償其債務時,乙方和_________銀行對甲方保留追索權。

第二十三條乙方對本協議條款有修改和解釋權。若需補充或修改協議條款,則須將新內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異議應在公告後30天內到原開戶點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爲甲方接受新內容,並將公告的內容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的修改一經公佈即爲有效,無須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條協議雙方如有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在甲方辦理_________銷戶手續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期貨交易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及雙方簽署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協議書》,經友好協商,就網上委託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網上委託風險揭示書

第一條甲方已詳細閱讀本章,認識到由於互聯網是開放性的公衆網絡,網上委託除具有其他委託方式所有的風險外,還充分了解和認識到其具有以下風險:

1、由於互聯網數據傳輸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會出現中斷、停頓、延遲、數據錯誤等情況;

2、投資者密碼泄露或投資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於互聯網上存在黑客惡意攻擊的可能性,互聯網服務器可能會出現故障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證券信息可能會出現錯誤或延遲;

4、投資者的電腦設備及軟件系統與所提供的網上交易系統不相匹配,無法下達委託或委託失敗;

5、如投資者不具備一定網上交易經驗,可能因操作不當造成委託失敗或委託失誤;

上述風險可能會導致投資者(甲方)發生損失。

第二章網上委託

第二條本協議所表述的“網上委託”是指乙方通過互聯網,向甲方提供用於下達證券交易指令、獲取成交結果的一種服務方式。

第三條甲方爲在證券交易合法場所開戶的投資者,乙方爲經證券監督管理機關覈准開展網上委託業務的證券公司之所屬營業部。

第四條甲方可以通過網上委託獲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託方式所能夠獲得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甲方爲進行網上委託所使用的軟件必須是乙方指定站點下載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徑獲得的軟件,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甲方應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原件及其複印件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開通網上委託的申請,乙方應於受理當日或次日爲甲方開通網上委託。

第七條甲方開戶以及互聯網交易功能確認後,乙方爲其發放網上交易證書。

第八條凡使用甲方的網上交易證書、資金帳號、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委託均視爲甲方親自辦理,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乙方建議甲方辦理網上委託前,開通櫃檯委託、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等其他委託方式,當網絡中斷、高峯擁擠或網上委託被凍結時,甲方可採用上述委託手段下達委託。

第十條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過互聯網進行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服務。

第十一條甲方通過網上委託的單筆委託及單個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額按證券監督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確認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時,如果連續五次輸錯密碼,乙方凍結甲方的網上委託交易方式。連續輸錯密碼的次數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爲準。甲方的網上委託被凍結後,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申請解凍。

第十三條甲方不得擴散通過乙方網上委託系統獲得的乙方提供的相關證券信息參考資料。

第十四條甲方應單獨使用網上委託系統,不得與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該網上委託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並從中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當甲方有違反本協第十三、十四條約定的情形時,乙方有權採取適當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當本協議第一條列舉的網上委託系統所蘊涵的風險所指的事項發生時,由此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甲乙雙方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關係終止;

2、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

3、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第十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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