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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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 篇1

訂立此協議的合夥人:

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通用16篇)

1、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內容:偉星管業咸寧總代理,由三方自願合夥組建。

第二條合夥名稱:100家裝飾建材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偉星管業咸寧總代理與建材裝飾,室內裝修。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元,享有________%的股份。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享有_________%的股份。

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享有________%的股份。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15000.00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三)對於公司在職(全職)的股東以工資的形式支付其勞動報酬,其具體工資額度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而定。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100家裝飾建材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商行的事由。

退夥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偉星管業咸寧總代理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商行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100家裝飾建材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商行的合夥人。

合夥人或他人可以入夥、退夥、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入夥、退夥、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100家裝飾建材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_________負責保管和收銀,_________負責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10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100家裝飾建材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100家裝飾建材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三方確定後,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100家裝飾建材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100家裝飾建材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購進常用物料;

4、支付合夥債務;

5、出差使用經費(如果金額達到500元以上,須由其他合夥人同意之後,才能報銷出差使用經費)。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100家裝飾建材進行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商行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第十一條合夥經營的繼續

(一)合夥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夥經營:

1、合夥事業有贏餘;

2、合夥事業有轉機;

3、合夥人要求延續;

4、合夥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商行名稱繼續經營原商行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三)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如有贏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果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夥程序退夥,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夥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手印)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名(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名(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名(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 篇2

合夥人甲: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

合夥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組建經營政和縣聖宏陶瓷店,該店所有資產均屬合夥雙方共同所有,約定投資份額各佔投資總額的50%。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聖宏陶瓷店,經營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建材,陶瓷,潔具用品零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5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合夥人陳顯強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合夥人楊愛芳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退夥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二)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合夥人或他人可以退夥、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退夥、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合夥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合夥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單位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爲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爲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存守甲方與客戶的私人祕密,不得因乙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私人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爲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爲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爲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爲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爲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 篇4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合夥在_________市場經營建材銷售生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經營的建材店面名稱爲:____________,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經營項目爲建材產品,範圍包括瓷磚、衛浴、以及裝修裝飾建材等。

第二條、甲、乙、丙三方均以現金方式出資,金額爲________元、________元、________元,分別佔比爲50%、25%、25%,出資於___年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三條、合夥期間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僱員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之後的結餘爲合夥盈利,按照月度週期以各自出資比例分配。

第四條、鑑於甲方出資最多,本合夥店面以甲方爲負責人,登記在甲方名下,辦理相關工商登記,但是店面實際上爲合夥人共同所有。

第五條、本合夥協議所有合夥人員不計發工資,如合夥期間需僱傭人員,僱傭人員數量及工資待遇需三方共同協商同意,工資在計算淨利潤時扣除。

第六條、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合夥人個人債務除外,由其個人自行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的退夥、轉讓出資、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過三方一致同意。

第八條、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分工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是合夥期間,合夥人都有相互監督權利及義務,出現爭議及時對賬,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夥人雖有分工,但是都參與銷售工作,均可對外締結銷售合同,同時各自負責對外銷售業務的貨款回收。在對外銷售時,除非合夥人一致同意不得賒銷,如違反本條的合夥人在未將賒銷貨款全部清回之前暫停其盈餘分配,導致貨款無法追回則應承擔其他合夥人的損失。

第十條、合夥人各自每單業務都必須及時在合夥帳務記賬,不得隱瞞私自獲利,違反本條業務獲得利益歸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相同表決權。

第十二條、本合夥起始於協議簽約日,終止時間經營中合夥人視經營狀況商定。如任何一方合夥人提出退夥或者合夥解散,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後進行對賬結算。

第十三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第十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 篇5

核心內容:要在公司入股,需要簽訂入股。

甲方:性別:民族:漢族身份證號:

住址:聯繫電話:

乙方:性別:民族:漢族身份證號:

住址:聯繫電話:

丙方:性別:民族:漢族身份證號:

住址:聯繫電話:

丁方:性別:民族:漢族身份證號:

住址:聯繫電話:

甲乙丙丁四方爲共同開拓、提高某某產品銷售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共同入股設立有限責任性質的 有限責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註冊爲準),爲體現四方公平公正,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佔股比例

甲方以作爲出資,出資額xx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乙方以作爲出資,出資額xx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丙方以作爲出資,出資額xx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丁方以作爲出資,出資額xx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第三條、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爲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爲限。公司的稅後利潤按各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資各方須在本協議簽字生效xx日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資各方一致同意設立的xx銀行帳戶,繳足全部出資金額。

4、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爲本協議服務人員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四條、投資各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爲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4、

第五條、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爲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並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爲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爲準。

第九條、本協議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每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丁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 篇6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爲xx萬元,甲出資xx萬元,乙出資xx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愛投數創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

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互相遵守和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爲維護合作人的合法權益,順利開展合作事務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四、權利和義務:

甲方負責的內容:

1、甲方負責承包工程的所有施工材料,施工前期費用(包括全部工程墊資費用由甲方負責)

2.甲方按照設計圖要求進行建設施工,主要內容詳見主包合同。

乙方負責的內容,乙方負責甲方的管理工作,以及施工中與政府及相關部門協調工作。

五、質量及工期

本工程質量爲合格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六、工程價格及付款方式

1、總工程路段爲/公里。

2、價格:本工程路段單價爲萬元/公里,總工程路段總長/公里,總價爲萬元。

3、付款方式、利潤比例的分配

1、工程委託合同簽訂之日首付合同履約金爲xx萬元,進場7天內付清交通局合同履約金100萬元,其中:付給乙方前期費用xx萬元,除交通局合同履約金100萬元外,所付乙方金額從乙方的合作所得利潤中抵扣。

2、雙方利潤分配標準

(1)甲方全額投資全部工程,利潤分配在主合同工程總造價下浮%

(2)乙方協助在工程中的管理工作,協調有關工程事務,利潤分配在主合同工程總造價的%。

3、第二期付款按發包方進度付款比例方式進行付款給乙方,以後付款方式每按進度滾動式付給乙方,餘款待總工程完工後一週內一次性付清。

七、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施工質量達不到技術要求,給發包方或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全權承擔。

(二)甲方工程完工後不能按合同付清乙方工程款須承擔乙方餘款按每天1%滯納金直至付清爲止。

(三)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四)工程完工甲方付清工程款後,因甲方原因未付清民工工資給乙方帶來損失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 篇8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共同投資人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一、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以乙方名義辦理《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證,並註冊爲企業法人。

二、投資期限:共同投資人合夥爲長期經營。

三、共同投資人共同自願合夥投資經營 地址: 。前期預投資 萬元整, 人民幣。

甲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乙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丙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丁方投資 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 %。

四、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爲準)。企業內所有財產爲共同投資人共有。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一、合夥期間,共同投資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債權債務與合夥企業無關聯。

三、合夥共同投資人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

三、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四、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

企業承擔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六、盈餘結算,企業內盈餘每(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

第三條事務執行

一、共同投資人委託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二、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負責人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四、負責人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可以對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六、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企業的股份;

(2)、更換事務執行人。

七、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指定財務負責人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合夥共同投資人確認後簽字入賬。

八、經營中,對未經共同投資人管理人員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壹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的,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一、合夥企業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二、共同投資人在。合夥企業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三、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

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四、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五、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責任事項

在合夥企業的經營中,共同投資人出資購買的車輛(如車,現掛X名下),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不可預見性的事件,風險責任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共同投資人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由簽約方討論)

第七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有效。

二、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四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共同投資人(簽字甲方):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乙方簽字):_______

共同投資人(丙方簽字):_________

共同投資人(丁方簽字):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 篇9

甲(姓名) ,性別: ,身份證: ,現住址: 。

乙(姓名) ,性別: ,身份證: ,現住 址: 。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訂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參股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二、分紅:

①每6個月爲分紅時間

②紅利按每月純利潤總金額以甲、乙雙方所持股份比例分配。

③若遇虧損,則不分紅。

三、純利潤: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爲計算準則,作爲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爲當月純利潤。

四、其他:

①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乙方每開發一個有效網點(平均3日可以進貨),甲方給予乙方一個點50元的抽成。 甲方給予乙方享受技術參股公司純利潤5個點的分紅機制

②合同到期日前,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宜。

③甲方必須保證每個月20個有效網點簽入,如未完成,順延至第二個月,以此類推,如三個月沒有完成指定的網點,則只參與業績抽成,不享受利潤分紅。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 ,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的店名爲: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

丙方以技術入股方式出資。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丙方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丙方技術入股,除去分紅每月固定工資______元。

2、丙方餘分配:_______________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丙方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甲、乙雙方各按40%,丙方20%分配。

3、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_______________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當然退夥與除名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強制退夥,以下情形算作強制退夥。

①未經其他合夥人全體同意擅自退夥

②在合夥企業經營低X虧損時提出退夥

合夥人出現強制退夥時,即爲視作放棄所有出資與分紅、工資。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否則按強制退夥。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_______________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員工工資、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聘用解聘員工;

6. 其他合夥人授予的權利

5. 在經營期間,合夥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 賬戶上流轉,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每 (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並製作結算單。(其他合夥人有監督權)

第九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甲方決定,其他合夥人均只有監督權,重大經營事件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 :

1、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2、 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二)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三)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四)合夥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

1.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積極協助店內落實各項措施。

3.全力保障店內正常運營。

4.完全配合甲方執行工作。

5.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第十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 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 合夥人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共同財產、挪用共同財產以作他用等一切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行爲。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_______________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_______________

甲______

乙______

丙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 篇11

因乙方決定將公司生產經營事宜與丙方共同合作,爲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乙方與丙方協商一致經甲方同意確認,對

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事業合夥人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閱讀與借鑑。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瞭解一下。

事業合夥人協議書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爲維護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合夥企業的組織和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訂本協議。

第二條合夥企業是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的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即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二章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夥企業名稱:

第六條 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夥企業的目的與經營範圍

第七條合夥企業的目的:通過合夥,將有不同資金條件和不同技術、管理能力的人或企業組織起來,集中多方力量共同從事經營活動,相互彌補各自的缺陷,實現一方在一定期限內難以實現的經營目的,分享經營所得。

第八條 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但以登記機關覈定爲準。)

合夥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可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於全體合夥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 合夥人的姓名(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夥企業由 個合夥人共同出資設立,其中普通合夥人 個,有限合夥人 個。

普通合夥人:

姓名或名稱 住所

有限合夥人

姓名或名稱 住所

(注: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夥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不得成爲普通合夥人,)

第五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普通合夥人可以用勞務出資,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評估作價方式爲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注: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經評估和協商,合夥人的姓名(名稱)、合夥性質、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單位:萬元

姓名或名稱 合夥性質 出資額 出資方式 繳付期限

(注:出資方式應註明爲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他財產權利等;繳資次數超過兩期的,應按實際情況續填本表)有限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並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 此條自擬(注:有限合夥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二條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委託個普通合夥人(注:作爲合夥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夥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注:可規定季、半年、年度)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合夥人爲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人的下列行爲,不視爲執行合夥事務:

(一)參與決定普通合夥人入夥、退夥;

(二)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三)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夥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四)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夥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五)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有限合夥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六)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夥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七)執行事務合夥人怠於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爲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八)依法爲本企業提供擔保。

第十三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注:此辦法可另作約定)。本協議對合夥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注:本條可另作約定)

第十五條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有限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可另作約定),有限合夥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可另作約定),有限合夥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可另作約定)

第十六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合夥人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另作約定);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可另作約定);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的出資、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爲合夥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

第八章 入夥與退夥

第十七條新合夥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可另作約定)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普通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可另作約定)。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三)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事業合夥人協議書2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隸屬:_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覈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覈算、共負盈虧。

3.聯營項目: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投資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 甲方以下列作爲投資現金:____元: 廠房: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 機械設備: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 專用工具: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 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爲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稅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後,由投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稅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爲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會聘請,任期__年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爲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行爲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3)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解解決及請求仲裁機關仲裁(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付出資額的____%作爲違約金(5)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爲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1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籤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15.本協議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方履約情況

16.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年 月 公證或簽證機關 (公章) 年 月 日

事業合夥人協議書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人……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 本合夥企業爲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 ……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 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爲,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爲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第5條 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 合夥人不能成爲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7條 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爲合夥財產,爲合夥經營使用。

第8條 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夥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夥人承擔)。

第9條本合夥企業稅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爲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 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爲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12條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夥人爲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 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 被委託執行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16條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爲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第17條 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夥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約定其他合夥人的購買權)。

八、入夥與退夥

第18條 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約定),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 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此項以約定合夥期限爲前提;未約定合夥期限,以不妨礙合夥事務爲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決定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可約定退夥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夥人有權要求退夥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夥);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 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當然退夥:

(1)當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夥人同意,繼承人成爲合夥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夥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或轉爲有限合夥企業;不同意,該合夥人退夥,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爲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夥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之日。

第24條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時;

(4)合夥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 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 本合夥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夥人地址之日,視爲送達。

第33條 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 年,自合夥協議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夥人可選擇退夥)。

合夥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 月 日

事業合夥人協議書4

第一條 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爲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四條 企業的名稱:

第五條 主要經營場所:

第六條 合夥目的:共同出資,共同設立,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第七條 經營範圍:

第八條 合夥人姓名,名稱及住所

姓 名(名稱)

承擔責任方式

住 所

第九條 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數額,繳付期限,出資方式:

姓名

(名稱)

認繳出資額

實繳出資額

分期繳付出資額

繳付期限

出資方式

(非貨幣出資的)評估方式

合計

第十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

2,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全體合夥人委託合夥人爲執行事務合夥人,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定期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合夥企業承擔.

2,合夥企業辦理變更,註銷登記,設立分支機構,清算組備案,修改合夥協議應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法律法規及本協議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具備的條件和選擇程序;權限與違約處理辦法;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

1,執行事務合夥人由全體合夥人推舉產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按期繳付出資,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3)無犯罪記錄,無不良經營記錄.

2,執行事務合夥人權限與違約處理辦法.

執行事務合夥人負責企業日常運營,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約定或者全體合夥人決定執行事務導致違約發生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對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執行事務合夥人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

執行事務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定將其除名,並推舉新的執行事務合夥人:

未按期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執行合夥事務時嚴重違背合夥協議,有不正當行爲.

對執行事務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入夥,退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承擔責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合夥人違反《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作爲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爲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有限合夥人入夥,退夥條件,程序以及相關責任

有限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訂立書面協議.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承擔責任.有限合夥人符合本條第3款條件的,可以退夥.

5,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6,作爲普通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作爲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爲有限合夥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資格.普通合夥人的繼承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爲有限合夥人.全體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有《合夥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第十四條 有限合夥人與普通合夥人互換程序

1,普通合夥人轉變爲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轉變爲普通合夥人,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夥人轉變爲普通合夥人的,對其作爲有限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普通合夥人轉變爲有限合夥人的,對其作爲普通合夥人期間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企業僅剩有限合夥人的,應當解散;企業僅剩普通合夥人的,轉爲普通合夥企業.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辦法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經營發生爭議時,通過合夥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解散與清算

1,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2,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稅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結束後,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賠償其他合夥人的損失,按照合夥人承擔責任類型,承擔相應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合夥人可以對其進行起訴,追究刑事責任.

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事業合夥人協議書5

因乙方決定將公司生產經營事宜與丙方共同合作,爲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經乙方與丙方協商一致經甲方同意確認,對__x有限公司合作經營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亨利潤,共擔虧損。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__服裝有限公司服裝生產及銷售

第叄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爲叄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都服裝有限公司現有設備財產(詳附件)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塬則由丙方經營管理。

合作人(丙方)爲履行經營管理義務,願出資現金人民幣伍拾萬元,並以出資爲限承擔虧損。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資,於22__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協議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經營期的資金.

3.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不得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現有設備由乙方所有,新增設備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間乙方所有的設備不計提折舊.如生產經營需再次投入資金,另立投資協議,各合作人籤確認生效。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按約定比例分配,乙方佔50%,丙方佔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簽名確認的財務報表,出具利潤分配確認書給丙方,並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潤給丙方。

2.債務承擔本合作協議訂立之前債務由乙方承擔,債權由乙方所有。本協議訂立之後的債權債務以各合作人的盈餘分配爲據,按比例承擔。

3、經營風險的承擔甲方僅具有註冊登記人身份,已全權委託方乙方及丙方經營,盈餘與甲方無關。投入資金全部由乙丙兩方投資,獨立經營,獨立管理,自擔風險,自負責任,自負盈虧,涉及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與責任由丙、乙兩方承擔。甲方不干涉甲、乙兩方的合法經營。

第六條出資的轉讓及煺資

1.各協議人出資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叄年期間不得轉讓,也不得要求煺還出資。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 乙方爲合作負責人及公司總經理,對外代表公司,不參與生產經營日常事務的具體管理。其主要權責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其所訂合同所產生的收款承擔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賠償責任。.

②決定重大財務支出,按月按定額撥付資金到財務賬戶給丙方作爲日常開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財務章,支付合作債務,承擔合作終止的債務.

④按約定時間支付合作人報酬及應分配的利潤.

2.合作人 擔任廠長職務,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其權限爲

①履行廠長的職責,對所有資產進行管理,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及承擔資產安全責任

②履行廠長的職責,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及審批;守法經營,依法納稅,並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地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紀的活動。如因違法或違規經營,企業受到有關部門查處而造成停業、歇業或被取締的;因經營形成對外拖欠債務、工人工資等情況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爲造成損失或不良後果的承擔賠償責任

③按乙方訂單要求按質按量組織生產及組織交付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生產所需塬材料;對生產產品的質量及期限承擔責任.

④具有月預算定額內日常財務開支審批權。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開支、費用需籤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項下公司名義對外舉債,不得對外簽署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簽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項下公司的財產及印章. 丙方的對日常事務進行監控.

⑤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方案,報乙方批准。

3.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其權限爲協助丙方 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對乙方報告生產工作.

4.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其權限爲①監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況;②協調各職能部門的關係.

5. 由丙方 負責業務工作的日常具體事務. 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

6. 由丙方 負責處理財務及主持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

7.由 任總經辦主任,負責各印章的加蓋及報關事務及日常行政事務. 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權利①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作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應當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利,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

3.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機密信息。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③合作期間地虧損達到100萬元;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如雙方不能就繼續合作達成協議或合作終止,丙方應無條件煺出,並交付資產給乙方.超出乙方現有資產部份應按投資比例返還給丙方.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塬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東莞市人民法院。

x有限公司合作經營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亨利潤,共擔虧損。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__服裝有限公司服裝生產及銷售

第叄條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爲叄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佳都服裝有限公司現有設備財產(詳附件)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塬則由丙方經營管理。

合作人(丙方)爲履行經營管理義務,願出資現金人民幣伍拾萬元,並以出資爲限承擔虧損。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資,於22__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協議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經營期的資金.

3.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不得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現有設備由乙方所有,新增設備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間乙方所有的設備不計提折舊.如生產經營需再次投入資金,另立投資協議,各合作人籤確認生效。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按約定比例分配,乙方佔50%,丙方佔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簽名確認的財務報表,出具利潤分配確認書給丙方,並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潤給丙方。

2.債務承擔本合作協議訂立之前債務由乙方承擔,債權由乙方所有。本協議訂立之後的債權債務以各合作人的盈餘分配爲據,按比例承擔。

3、經營風險的承擔甲方僅具有註冊登記人身份,已全權委託方乙方及丙方經營,盈餘與甲方無關。投入資金全部由乙丙兩方投資,獨立經營,獨立管理,自擔風險,自負責任,自負盈虧,涉及公司的一切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與責任由丙、乙兩方承擔。甲方不干涉甲、乙兩方的合法經營。

第六條出資的轉讓及煺資

1.各協議人出資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叄年期間不得轉讓,也不得要求煺還出資。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權利

1. 乙方爲合作負責人及公司總經理,對外代表公司,不參與生產經營日常事務的具體管理。其主要權責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其所訂合同所產生的收款承擔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賠償責任。.

②決定重大財務支出,按月按定額撥付資金到財務賬戶給丙方作爲日常開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財務章,支付合作債務,承擔合作終止的債務.

④按約定時間支付合作人報酬及應分配的利潤.

2.合作人 擔任廠長職務,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其權限爲

①履行廠長的職責,對所有資產進行管理,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及承擔資產安全責任

②履行廠長的職責,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及審批;守法經營,依法納稅,並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地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紀的活動。如因違法或違規經營,企業受到有關部門查處而造成停業、歇業或被取締的;因經營形成對外拖欠債務、工人工資等情況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爲造成損失或不良後果的承擔賠償責任

③按乙方訂單要求按質按量組織生產及組織交付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生產所需塬材料;對生產產品的質量及期限承擔責任.

④具有月預算定額內日常財務開支審批權。凡涉及5000元以上的開支、費用需籤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項下公司名義對外舉債,不得對外簽署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簽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項下公司的財產及印章. 丙方的對日常事務進行監控.

⑤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方案,報乙方批准。

3.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其權限爲協助丙方 對合作事務的生產,行政事務進行日常管理.對乙方報告生產工作.

4.丙方 擔任副總經理職務,其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其權限爲①監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況;②協調各職能部門的關係.

5. 由丙方 負責業務工作的日常具體事務. 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

6. 由丙方 負責處理財務及主持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

7.由 任總經辦主任,負責各印章的加蓋及報關事務及日常行政事務. 每月薪金爲人民幣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權利①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作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應當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利,禁止合作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

3.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機密信息。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③合作期間地虧損達到100萬元;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如雙方不能就繼續合作達成協議或合作終止,丙方應無條件煺出,並交付資產給乙方.超出乙方現有資產部份應按投資比例返還給丙方.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塬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東莞市人民法院。

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 篇12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丁四方自願合作經營 項目,總投資爲人民幣 萬元,甲乙丙丁四方各以人民幣出資 元。

第二條本合作項目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共同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散夥分配按所佔比例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作項目經營期限爲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經營,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相關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所佔比例承擔。

第五條合作項目取得的銷售淨利潤於每年的7月份和1月份按照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全體合夥人所佔比例負擔。

第七條每年合作項目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

第八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全體合夥人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到期後,全體合夥人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協議有效期間,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後方可退出。

第十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夥人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四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丙方負責,丁方負責。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丁方:(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

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 篇13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因甲方發展需要,由乙方向甲方投資,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上,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經營項目及範圍經營項目爲開陽縣城關鎮環湖新區金湖灣商業樓愛尚酒吧,經營範圍爲酒水、飲料、小吃等。

第二條投資方式與流程

原則:產權爲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每月現金支付利潤分紅。方式:現金實付流程:甲乙雙方簽訂《投資分紅協議書》,乙方將資金存入甲方賬戶上,甲方出具收據,執行協議書。

第三條細則

1、協議期限。協議期爲 年,即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2、投資額,乙方向甲方投入人民幣 元整(¥ 元)。此資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運營(但乙方擁有賬目、資金用處的監督權、覈查權和建議權)。

3、分紅方式:協議期間,甲方以每月利潤的 %按月向乙方現金分紅。

4、乙方權利和義務:乙方在協議期間,每月擁有酒吧的酒水、小吃等的贈送權利(牌啤酒件,小吃份,果盤份)。超出部分給與折優惠,由乙方自行買單。甲乙雙方若參與酒吧工作崗位,享有該崗位所發放的工資福利,並遵守員工守則等相關規定,接受規章制度的獎罰措施。

第四條

1、本協議期爲年,協議期滿後,甲乙雙方決定不再續簽的,由甲方向乙方付清分紅,返還乙方全部投資本金人民幣 元整(¥________________ 元),本協議終止。

2、在協議期內,甲方要求乙方撤資的,甲方需在七天內向乙方返還全部投資本金,同時甲方向乙方賠償乙方投資金額的雙倍做爲違約金,本協議終止。

3、本協議期內,乙方自行要求撤資的,撤資須在酒吧營業6個月以後,同時乙方向甲方賠償壹萬 元違約金,本協議終止。

4、在任何時候,甲方無法經營或無能力向乙方發放紅利或返還投資本金,乙方有權利分配甲方財產(不超過紅利和投資本金),(人爲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地震、火災等)。

5、紅利分配從酒吧正式營業之日開始計算,每月紅利分配應當先支付部分酒吧裝修所欠債務,還款比例由甲乙雙方各佔紅利比例的百分比分成計算(到債務還清爲止)。同時甲方今後處置酒吧產業,也應該按照比例分給乙方。

6、如乙方在裝修期間未能按雙方約定時間內向甲方付清投資金額,並反悔索要之前付款,甲方可以拒絕,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萬 元(¥10000.00 元)。

7、若在甲方裝修營業之前乙方未能付清投資金額,乙方將不能享受之前所商議的紅利分成比例,按照壹萬 元佔酒吧紅利分成的百分之一進行分配。

8、若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需以酒吧名義進行貸款或借款的,必須徵得所有投資人的簽字同意,如私自以酒吧名義進行貸款或借款的,所欠債務由貸款人自行承擔,另一方不承擔貸款人所欠債務,並可追究貸款人的違約責任,貸款人違約金爲貸款人所欠債務的兩倍,並追究責任方相關法律責任。

9、甲方在經營過程中,若涉及違法的行爲,造成的損失,乙方概不負責,同時,甲方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 篇14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爲激勵人才,增強責任感,以拓展市場,發展業務,經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研究決定,同意以讓渡部分乾股(分紅權)的方式作爲對乙方的激勵措施;

二、乙方經甲方聘請,願意擔任甲方銷售總監,願意與甲方訂立本協議;

三、甲、乙方雙方確認本協議爲其真實意思表示,同意認真履行本協議的各項約定。

據上,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協議,以資恪守:

1、乙方爲甲方聘用的銷售總監,乙方的待遇及職權如下:

(一)乙方爲甲方銷售總監,工資爲月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同意讓渡乾股給乙方,即甲方可讓渡其依法所享有的公司分紅權給乙方。乙方的乾股比例爲10%,即乙方可以獲得公司年度之淨利潤的10%。乙方的權限僅限於此(兩年內),其作爲乾股持有人並非公司法意義的股東,不享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規定的股東權利,不承擔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規定的股東義務。

(三)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滿2年即可成爲股東,享有公司10%的全權股權。

2、本協議所約定之乾股(分紅權)以公司章程規定之年度決算日(每年的 12月31日)爲準,在協議期間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結算盈利與分紅。

3、本協議有效期爲公司存在期限。期間如有異議,雙方商議後,可以另行訂立新的協議。

4、如不是乙方的原因造成該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仍按該協議的約定給予乙方實際履行期間的分紅權。

四、附則

(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年

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 篇1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入股出資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網吧的名稱,經營場所位於____。

二、經營範圍:____。

三、甲、乙雙方的姓名

1、甲方:____

2、乙方:____

四、經營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出資方式及數額

1、甲方以(網吧營業執照和20臺電腦)出資,摺合人民幣____元;

2、乙方以(20臺電腦)出資,摺合人民幣____元;(乙方給予甲方(壹萬伍仟元整)做爲入股保證金。以保證在經營期限內不退股,待經營期限屆滿乙方退出股份時矛以返還。)

3、甲、乙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網吧經營期間雙方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六、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網吧一般在_______________進行財務結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未經協商同意單方面造成損失由個人按實際損失承擔)

七、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入股人可以退股:

1、經營期限屆滿,乙方不願繼續經營;

2、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3、經營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雙方發生難於再繼續股份經營時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__月告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經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解散與清算

網吧股份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願繼續經營的;

2、甲,乙雙方決定解散;

3、經營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雙方解散後,企業應當依法進行結算。

5、經營終止後,甲,乙雙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九、經營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雙方出資多少,先以雙方共同財產償還,雙方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份,自雙方簽名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個體合夥人協議書範本 篇16

甲方: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骨幹員)

乙方系甲方得骨幹員工,將會對甲方得運作及經營有重要貢獻,爲鼓勵乙方積極爲甲方服務,共同創造雙贏,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分紅比例。

乙方每年完成既定得目標,甲方承諾給乙方以年度稅後可分配利潤得%作爲分紅,回報乙方得積極貢獻。

第二條:分紅條件

1、乙方需與甲方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完成規定得目標方案,每年度規定得目標方案詳見甲方每年度得年度規劃;

2、公司稅後有可分配利潤,如果當年虧損則沒有分紅;

3、乙方單方終止勞動合同及乙方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甲方開除,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分紅。

4、甲方發放乙方分紅得時間應根據甲方年度財務得安排,原則上應在次年第一季度前支付。

第三條:分紅與股權。

甲方給予乙方得分紅,是沒有任何股權作爲分紅依據得,即乙方按%比例分紅,僅僅是甲方得單方面獎勵,與股權無關,乙方不得據此認爲在甲方有相應%得股權。

第四條:乙方承諾

若乙方違反競業禁止協議,或者有侵犯甲方商業祕密得行爲,乙方應足額返回甲方此前所支付得全部分紅。

第五條: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得,在甲方所在地得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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