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就業協議書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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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障就業協議書大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員)

一、甲方每學期須保障對每位學員授課、輔導、自習,總學時不少於_________學時,全學年不少於_________學時。上機課保障人手一機。教師精講多練,多輔導,耐心細緻提高教學質量,使學員學習順應社會需求。

二、乙方須身體健康、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校完成全日制_________年的學業取得至少_________學分;並取得相關工作所需的證書

1.國家信息產業部職業資格認證證書;

2.國家勞動部osta認證證書;

3.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認證證書;

4.國家信息產業部ceac認證證書

甲方應爲其安排推薦工作。

三、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學習情況、特長及愛好,依據雙向選擇的原則,爲乙方安排推薦首次工作。工作的去向是:_________市城區各企業事業單位、網絡公司、電腦公司等單位;工作類型是與所學知識密切相關的各種計算機應用方面的工作;如經理助理、辦公室文祕、專業錄入、平面設計、排版設計、廣告設計、網絡管理、網站設計製作等。

四、乙方學習優秀,甲方可優先爲其安排推薦工作。甲方爲乙方首次安排推薦工作後,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如公司倒閉、轉產、人員精減等),乙方不能繼續工作,_________年內(不含試用期)甲方繼續爲乙方安排推薦工作至其它單位,_________年後甲方仍可有償就安排工作事宜繼續爲乙方服務。

五、甲方爲乙方安排推薦的工作符合所學專業,且用人單位同意接收,視爲甲方已爲乙方安排推薦工作。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不予安排工作

(1)因乙方自身的特殊原因(如有遺傳病史、傳染病等)被用人單位拒絕接收,_____個月之內不能遞交醫院所出示健康證明的

(2)乙方如有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爲,被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

(3)乙方一學期曠課超過_________學時(曠課_________天,按實際上課時間計,事假需出具事假條,並經老師批准;病假需有醫院開具的病假條)者。

六、乙方學習_____年結業時,如未能按照學校的要求取得規定的證書,甲方暫緩爲其安排推薦工作,甲方繼續安排乙方學習______至_________個月,其間乙方取得所缺證書後,甲方仍可給乙方安排推薦工作。否則,甲方不再爲其安排工作。

七、乙方學習完成並已取得規定的證書,甲方未能按以上條款爲乙方安排工作,則退還乙方所繳學費的_________%給乙方。

八、如因校方原因(除不可抗拒的力量),使學校無法繼續辦學,甲方除扣除乙方已發教材資料費及所上課時費,應退還剩餘學雜費

九、甲方爲乙方安排推薦的工作,其待遇初期每月應_________元左右(試用期除外);乙方工作能力強,公司條件好,待遇將高。

十、乙方如不服從甲方第一次安排推薦的工作,甲方可爲乙方進行第二次安排推薦,若乙方仍不服從,則視爲違約,甲方不爲其再安排。

十一、全學年學雜費交齊後本協議開始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爲做好學生就業推薦工作,保障學校和學生的正當權益,解決學生就業問題,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及完善的教學設施;

2.按國家相關專業課程設置要求安排課程,並配置相關專業教師授課;

3.在乙方畢業前三個月或畢業後三個月,負責將畢業生推薦到_________相關單位工作。

二、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完本專業規定全部課程,全部科目考試合格,道德操行評分合格;

3.服從學校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待遇及費用

1.學校保證所推薦的單位試用期間每月總收入不少於_________元;

2.學生在前五個學期綜合測評總成績排在學校前十名者,或連續兩年被評爲優秀學生幹部者,優先推薦就業並免交就業推薦費,其餘學生在最後一學期需另交納就業推薦費_________元;

3.面試期間學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由學生本人負責,學校不給予補貼;

4.無須學校推薦就業的學生,可退還就業推薦費。

四、違約及責任

1.乙方符合推薦就業的各項條件並同時需要學校推薦的,而甲方不能給予推薦就業,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學費;

2.乙方在校就讀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薦就業,由乙方自謀職業:

(1)未能通過甲方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

(2)有打架、鬥毆或其它嚴重違紀行爲、影響惡劣;

(3)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被撤消處分除外);

(4)未按甲方規定交清學、雜費,就業推薦費或其他所欠費用者,或中途退學、轉學。

3.乙方有下列情形者,學校不再安排就業:

(1)不服從學校安排或學校通知面試而不到達三次者;

(2)學校安排成功,學生已同意就業而不上班者;

(3)就業後無正當理由自己辭職或因主觀原因被單位辭退者。

五、其它約定

1.學生一經報名交費,如因學生本身原因中途退學或被學校開除,學校一律不退費。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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