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信的使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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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信是證明某人身份、經歷或事情真相的。一般由單位或熟悉情況的個人來寫。具體來講,證明信適宜於下列一些情況:

證明信的使用範圍

  某人要入黨入團,組織在進行調查時,原單位或有關人員要爲其寫出證明信。

  有些真相模糊不清的歷史事實或事件,由於被人歪曲,而當時親身經歷的人寫出證明以澄清事實。

  在公安機關尋求某些案件的目擊者時,當時在場的羣衆寫出證明信,以說明案發時的真實情況。

  個人在爲單位辦理某些事項,或個人由於具體情況而必須向單位作出解釋說明時,也可以請有關人員出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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