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信的適用範圍
來源:瑞文範文網 2.13W
介紹信適用於單位與單位之間的工作來往所需,是一種較爲正規的具有一定憑證作用的信件,主要適用於以下情況:
學生到某單位實習或搞什麼活動時,由所在院系開據介紹信。
國家機關人員外出調查或前往其它單位商討大事時要帶上介紹信。
一些商業單位在派人到別的單位推銷宣傳自己的產品時,也要帶上介紹信。
一些單位在同其它單位進行業務交流時,若派新手前往接洽,則需帶上介紹信。
推薦他人入學,爲他人推薦工作或向他人求教問題而相互並不認識時,可寫份介紹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