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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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

爲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簽訂本責任書。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通用12篇)

一、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向甲方保證做到以下兩點:

(1)確保子女上學、放學乘坐交通工具,不是非法營運車輛和超載車輛,例如:無牌證的學生接送車、殘疾人代步車、拼改裝車、外地車、社會黑車等未經交通營運部門覈准營運資格的車輛,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須是檢驗合格,取得運營資質的車輛。

(2)確保本班未滿十二週歲的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達到十二週歲的學生如果要獨自騎車上學、放學,學生家長必須徵得學校同意,並和學校簽訂安全保證書。

二、學生家長作爲孩子的監護人,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爲使孩子從小就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長,家長有責任、有義務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爲習慣,並加強對子女的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他(她)們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公共場所秩序和社會公德。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四、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五、學生家長要按照學校上放學時間準時接送,切勿誤時誤點。

六、學生家長自行接送子女上學、放學路途中出現的意外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責任書作爲學校方與學生家長簽訂的安全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學生家長(監護人)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公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2

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暑假,我們帶着對暑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着對新學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嚮往,開始了新學期的學習生活。本學期我校仍以學生安全爲首要工作,安排兩名教師全程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的安全及在車上管理學生。結合我校乘車學生的實際,特制定《明德國小乘車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確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1、如有接送站點變更必須到學校說明後方可變更,不允許今天乘車明天不乘車,要麼一學期乘車或不乘車,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的必須和以下跟車老師聯繫同時給班主任請假。

2、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時間按時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爲己任,各負其責。

3、如果學生遲於規定時間到達站點,請家長親自帶學生到校上課。

4、如家長因特殊情況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裏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請家長直接找跟車教師和班主任協商。

5、家長早上送孩子到站點必須等到孩子安全上車後方可離開,若家長提前離開,孩子在站點候車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晚上放學,家長必須提前到達站點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長不按時到站點或不到站點接孩子,孩子下車後因無家長監管,在站點或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後果家長自負。

6、學生上、下車不得擁擠,按秩序上下、上車後繫好安全帶,文明乘車,確保安全。

7、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本學期不能再乘車。

附:跟車教師負責的站點:張英老師:(小衝、劉湖、鄭王家、範湖、齊灣、磚廠、大橋1-3隊、7隊),肖老師:(姚山、閆坡、劉湖北、鄭王家、大沖、大橋4-6隊)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國小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20xx年9月1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3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爲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覈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 4)駕駛員酒後駕駛。

(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爲。

(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級:

姓名:

班主任簽字:

20xx年2月18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4

學生的安全工作重於泰山,面對即將來臨的炎熱夏季和暑假,學生的安全工作顯得尤爲重要,爲進一步加強學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保證夏季和暑假期間學生的安全,學校特與幼兒園簽定本責任書。

一、注重預防,加強教育,提高學生防溺水安全意識和保護能力。

提高認識,注重預防。各幼兒園要切實提高加強對學生游泳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認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原則,將安全工作重心切實轉移到預防上來。

加強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針對性與實效性。各幼兒園應嚴格貫徹執行防溺水的各項規定和要求,進一步依法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堅決預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幼兒園要利用發放防溺水安全宣傳材料、展板、家長會、家訪、電話等多種形式,對學生深入開展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讓學生牢記預防溺水“四不一會”,並使這項工作制度化、常規化、經常化,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切實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發生率。

二、健全制度,明確責任,不斷增強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的實效性。

進一步健全與完善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要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制度建設進一步規範、強化幼兒園的安全工作。要求學生做到:上學、放學家長接送,按時回家;不準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玩耍、到水邊嬉水;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不會游泳的未成年學生不可盲目下水施救。特別向學生強調,汛期來臨,任何人不得到河(池塘)邊玩耍,更不得下河下灣,對於違犯以上規定的學生及時進行教育批評。

三、私立幼兒園辦學者對幼兒在園和上、放學途中負安全管理和教育責任,如因教育不當,或管理不到位,學生髮生溺亡事故,均由幼兒園全權負責。

四、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幼兒園各執一份。

學校校長(簽字):

幼兒園負責人(簽字):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5

爲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農村中國小生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確學校、學生家長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學校的責任:

1、學校保證按教育部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做到教材、教師、課時三落實,讓學生了解交通規則等基本安全常識。

2、學校必須定期召開安全教育形勢報告會,有條件的學校要聘請交通警察作交通安全教育報告,培養學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3、學校在校園內醒目位置設立《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欄。

4、學校定期召開學生家長會議,讓學生家長及時掌握上級關於學校安全教育的新形勢、新要求。

5、學校教育學生堅決不乘坐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上下學。也不要搭乘其他農用車輛。

6、學校不得租用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接送學生。

7、學校檢查人員發現非法車輛接送學生時,要及時報告公安交警部門。

二、學生家長的責任:

1、家長必須制止自己未滿12週歲的孩子騎自行車上下學。家長要對未滿12週歲的孩子上學、下學全程負責。

2、家長教育並保證自己的孩子上學、下學認真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不違章違規。學生家長必須與學校緊密配合,堅決執行學校制定的關於學生乘車安全等有關規定。保證孩子不乘坐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上下學,也不搭乘其他不合格的車輛。

3.家長不得租用拖拉機、三輪車、貨車、拼裝車、報廢車、超員車等非法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

4.家長私自用不合格車輛接送孩子,如在途中發生意外傷亡事故或其他羣體性安全事件,學校和教師不負任何責任,由家長全部負責。

5、家長髮現有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或超員現象,要及時報告公安交警部門。

6、家長在爲孩子選擇乘坐車輛時,一定要幫助孩子識別車輛的合法性,凡承擔接送學生任務的車輛都應具有交通部門簽發的營運合格證,並有行駛證,年檢合格證,車牌營運標識等。凡不具備上述條件的都將視爲非法車輛,家長要注意識別、叮囑孩子堅決不乘此類黑車。

7、對於專門乘坐接送學生的車輛的,家長應與車主簽訂有關協議,並教育孩子不乘坐擁擠車,不乘坐超速車,同時注意遵守乘車協議,在過程中不要隨意技術打鬧,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車。

8、凡因乘坐不合格車輛造成學生傷亡的,後果由學生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9、家長應該經常性地詢問孩子上下學的安全情況等,並及時解決困難。

三、學校校長、學生家長雙方對以上責任無異議後,簽字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二份。

學校(公章)

校長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本人簽字:

20xx年9月2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6

尊敬的學生家長和親愛的同學:

我校20_-20_學年寒假放假時間爲20_年1月21日—2月23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生如期放假,2月24日報到註冊,2月25日正式上課;寒假期間宿舍封門時間爲:20_年1月21日下午1:00。開樓時間爲20_年2月21日上午9:00。請同學們提前做好離校及返校時間安排。

二.隨時注意安全

1.開學報到前如有發熱症狀並出現咳嗽、流涕等流感樣症狀及時到正規醫院就診,提前向輔導員老師電話請假,在家抓緊治療,待症狀消失後再返校報到,並辦理補假手續。

2、寒假期間學生在校生活不方便,同學們不要滯留學校或提前返校。需要在宿舍封樓後繼續留校住宿或需提前返校的同學,需在1月9日前填寫《_x學院假期學生留校住宿申請表》,隨申請表附上家長的書面同意簽名以及其他材料,到班主任處登記辦理。

3.做到文明有禮,遵紀守法,至少參加一次社會公益活動。寒假生活作息要有規律,注意網絡安全、網絡道德;燃放煙花爆竹要注意防火災;參加旅遊等活動注意自身安全,並加強自我保護、自我防範的意識。

4.注意交通安全,不得乘坐非法運營車輛;要時刻注意自身財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盜竊財物;長途旅程的同學要儘量結伴而行,不要向陌生人透露家庭、個人信息,防止上當受騙。

5.向家長彙報學習成績。請同學把我校教務網成績查詢欄內你的成績彙報給家長看。請家長閱後在家長反饋意見中籤好意見後讓子女開學帶回交班主任。

三 .20_屆畢業生家長請更多關心子女就業

目前,20_屆全國高校畢業生高達700多萬,就業形勢嚴峻。請20_屆畢業生家長高度關心子女的就業,鼓勵子女將個人願望與社會需求及本人實際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抓住寒假求職應聘的最佳時機,儘早落實工作。

_市舉辦“第24屆大中專畢業生供需洽談會”,時間爲1月11日、1月12日、1月18日、2月22日舉辦。預計參會單位總數1600家,推出畢業生崗位9000餘個,需求人數2萬餘名。地點在寧波人力資源大廈(興寧東路228號);寒假期間各地也陸續有大中型招聘會,請畢業生同學及時關注、積極參與!

輔導員老師的值班聯繫電話:_____x(辦公室)。

衷心感謝你們對學院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值此春節即將到來之際,謹祝新年愉快、萬事如意!

_x學院外語學院20_年1月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7

爲明確學生本人的責任,有利於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學生本人經家長同意,特申請在外住宿。在外食宿期間,本人特向學校保證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及家長堅持在校外住宿。

二、本人及家長保證居住環境內用電、用水、飲食、防火、防盜及人身等安全。在校外住宿期間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如發生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校無關。

三、在校外住宿時保證定期向所在學校彙報個人情況,保持通訊聯絡隨時暢通。如住所地址及聯繫方式發生變化隨時告知學校及班主任老師。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學校聲譽的事。保證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家長隨時瞭解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督責任。並保證在外食宿期間發生的一切行爲及其後果(包括因產生的糾紛、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等)均由本人及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人保證不會因校外住宿耽誤正常的教學活動及學校各項活動安排。嚴格遵守學校的相關作息時間,按時上下課,做到不曠課,不遲到,不早退。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8

1、學校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毒品預防教育,切實把“師生不吸毒,校園無毒品”作爲學校德育和安全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與學校的安全、法制教育、防艾教育等有機結合起來,積極開展“無毒學校”創建活動,確保全校師生無一人吸毒、販毒,穩步推進“無毒學校”創建工作的開展。

2、組織學生參加“6·26國際禁毒日”、“10·26國家禁毒日”宣傳教育活動,以職二中爲手拉手互助學校,組織學生參觀預防毒品知識教育圖片展,觀看影碟,增強學生的識毒、防毒、拒毒意識。

3、狠抓禁毒宣傳教育陣地建設,充分利用校園廣播,黑板報、標語、文藝演出、班會、課外活動等形式,宣傳毒品對國家、社會和人民羣衆的危害,使禁毒工作“進班級、進家庭”真正做到家喻戶曉,努力營造全體師生禁毒的氛圍。

4、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的禁毒教育工作,做好學生在校園外的毒品預防工作。家庭做到父母無吸毒販毒行爲;不讓子女進入環境複雜的娛樂場所;密切關注子女的交友情況;關注子女的身心健康;教育子女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及飲料;不把吸毒與享受劃等號;一旦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爲,應積極與學校取得聯繫,共同商討對策。家庭中應當營造出積極溫馨的家庭氣氛,要學習禁毒知識,永遠做“無毒家庭”。

5、學校與家長共同合作,加強聯繫,積極掌握學生動態。大力宣傳法律法規和禁毒知識。做到家庭、學校、社會緊密聯繫,形成一個嚴密的禁絕毒品的防控網絡。爲了家庭的幸福、學生的成長、校園的和-諧特簽訂此責任書,共一式兩分,家長及學校各一份。

牟定職中負責人簽字: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9

爲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家長和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國小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一、借宿生及家長責任

1、借宿生要養成自立的習慣,能自我約束、自我管理,明辨是非,克已做人。

2、按時回宿舍休息,不串宿,不把非本宿舍人帶進宿舍,不羣聚過生日,玩牌,不參與賭博活動,不與陌生人或社會閒雜人員來往,保障自身安全。

3、切實做好“三防”(防火、防毒、防盜)。人在房間,一定要把蜂窩煤爐放在室外,正確使用煤氣竈;不下池、塘、河、庫洗澡游泳;出門上鎖。

4、安全用電,不亂接電線,正確使用電熱毯;

5、尊重房主,與人和睦相處。及時交納房租,愛護房主的一切設施。自覺服從房主的監督、看管。

6、家長應勤去孩子住處,與房主交流。檢查孩子的衣、食、住、行安全。瞭解孩子在住地的表現,及時糾正、解決孩子的不良行爲和問題,及時排除一切安全隱患,共同教育好孩子,保障孩子的安全。若遇假期,及時與房主聯繫,督促孩子及時回家,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7、以上各條,學生及家長若未做到,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二、房主責任

1、完善住房條件,保證租賃的房屋安全。

2、詳細登記並熟悉租住學生基本情況,制訂學生住房安全公約,嚴格要求,及時通報相關情況,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淨化租住環境,確保學生租住安全。

3、督促學生按時作息,每日重點時間段檢查學生房間、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4、對在住處玩耍、聚會、過生日、釀酒、夜不歸宿、無故不上課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及時通報學校和家長。若遇學校放假,及時告知家長放假時間,並督促孩子按時回家。

5、嚴格門衛,不允許串宿,不允許社會閒雜人員到學生住地,防止學生財物丟失。若遇特殊情況,及時報告學校及公安等職能部門。

6、教育監督學生和睦相處,預防打架、鬥毆等各類不安全事故發生。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生命高於一切。房主務必切實履行各項安全職責,要代表家長肩負學生的臨時監護義務。若學生在住處出現不安全事故,將憑本責任書,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追究房主的安全責任。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按法律相關規定由家長、房主負責,學校不承擔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0

車輛接送學生的安全工作,是學校、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係到千家萬戶和社會的穩定,政府、學校和家庭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根據縣人民政府、縣教育局工作會上的有關安全工作的精神,爲確保車輛接送學生安全,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要求學生家長與學校簽訂本責任書。

一、安全教育:

(1)各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要結合學校、學生個人實際,經常對學生進行有關交通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進行遵紀守法,遵守交通規則和《學生日常行爲規範》等方面的教育。

(2)學生也要經常進行自我教育,提高防範意識和安全保護意識。

二、安全要求

1、安全教育警鐘長鳴,家長要配合學校時時教育學生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和交通安全規則,聽從學校的安排;

2、上下車做到不跑不搶,秩序井然,規範有序;

3、行車路上教育學生自覺維護車內秩序,不吵不鬧,不把頭伸出窗外;

4、各位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孩子時要根據學校上下學時間準時去接送各

自的孩子。上學送孩子時也要根據學校所規定的時間準時、準點把孩子送上車,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

三、安全保障

1、安全工作責任重大,要防患於未然。學校家長學生要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確保學生平安。

2、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撥打“110”“120”等號碼功能。

3、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按點上下車,共同完成車輛接送學生工作,保證學生平平安安回家,平平安安返校。

4、家長和學生如果未能按照學校本《責任書》的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意外,學校將不承擔任何責任,產生後果家長自負。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校:

20xx年9月1日

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1

爲確保假期留校住宿學生人身和財物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假期進出校園、宿舍須攜帶“出入證”和學生證(或身份證)以備檢查。

二、服從學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調換宿舍,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嚴禁進入異性宿舍。

三、不在宿舍內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不使用電磁爐、電飯鍋、電熱杯、“熱得快”、電水壺等大功率電器及炊具;不私拉亂接電源;不在樓內燃放煙花爆竹或焚燒物品;不得下水游泳。

四、妥善保管好個人貴重物品、現金、存摺等,不隨手亂放,以防丟失。

五、嚴格遵守假期作息時間,不在宿舍區大聲喧譁,不得從事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娛樂活動。

六、攜帶貴重物品出門必須憑本人出入證在門衛處登記,否則不能帶出。

七、離開宿舍時自覺關閉水龍頭、電風扇和照明設施;電腦、充電器要斷開電源,並關鎖好門窗。

八、留校住宿期間不得參與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等違紀違法活動。

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離開或暫時不在學校居住須主動向輔導員請假並說明去向,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返校後須及時銷假。

十、凡在假期留校住宿期間,有違反學生公寓住宿規定,經批評教育不改者,學校將收回其“出入證”,不予繼續留校住宿並視情節予以校紀處理。

假期留校住宿學生須自覺遵守上述規定,主動承擔安全責任,對自己負責,對學校負責。如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後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學院存檔,一份學生本人持有。

學生簽名:

家長確認情況: 家長聯繫電話:

學院(蓋章): 審批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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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篇12

爲了進一步加強本校的交通安全管理,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明確車主與學生家長對學生安全所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經雙方商討,達成如下協議:

一、通勤車必須具有齊全的票證,車況良好,無安全隱患,司機必須安全駕駛,不酒後駕車,不野蠻駕車,行速30公里/小時。

二、車內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不客貨混載,不乘客與學生混載,因車主及司機違章時一切後果由車主負責。

三、學校送隊上車後,車主要管理好乘車學生,車上發生的一切安全問題均由車主負責。

四、車主要適時接送學生(早7:00前送到學校,晚4:00前接走學生)因車輛出現臨時故障不能接送學生時,車主要自行解決學生乘車問題。

五、車主每日及時清點學生人數,因疏忽落下學生的,車主負責接送學生。

六、家長必須接送學生,學生上車前、下車後,因學生私自行動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孩子家長本人負全部責任。

七、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協議期間違約的,由違約當事人負責。

村民委員會: 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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