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消防責任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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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消防責任書 篇1

爲切實加強我院消防安全工作,貫徹落實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基本要求,我們遵照“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防火精神,大力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增強幹部、職工的自防、自救能力,杜絕火災事故,對重點部位建立健全防火檔案,並制定了防火預案措施,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制度,現特制訂此責任狀,望各科室(部門)認真執行。

醫院消防責任書(精選3篇)

1、各科室利用會議,專欄等多種形式組織職工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切實加強各科內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2、根據科室內部的實際情況,制訂出切實可行的防火工作制度,做到措施得力,制度完善、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安全可靠。科室內配備的消防指示燈、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和器材由各科室負責,若丟失、損壞應予以賠償。

3、各科室領導積極開展自查自糾、發現火險隱患和漏洞、要採取果斷措施及時整改,防患於未然,確保科室安全。對忽視消防安全,火險隱患整改不力的科室和個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做出嚴肅處理。

4、對科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氧氣、醫用酒精、汽油、電爐、火爐等),必須遠離火源、專人保管、隔離存放。

5、鍋爐房要維護保養好鍋爐設備,嚴格操作規程,定期檢驗,不得違章操作。

6、配電室要做到安全用電,按章作業,禁止使用電爐和堆放雜物,禁止閒雜人員進入,有禁菸標誌。

7、製劑室工作人員,對酒精和其它容易揮發的溶液,硫酸等要分開存儲,注重安全第一。對科室的消防滅火器械要放在明顯位置,負責本科室安全防火工作,否則追究當事人和科主任責任。

8、對忽視消防安全工作的科室領導,如發生事故要追究領導的管理責任。

9、若發生火災,科室領導要積極組織撲救,按照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要求切實做到:一分鐘之內火場附近員工自發形成“滅火第一戰鬥力量”,邊撲救邊報警,做好病員疏散工作;火災撲滅後,要保護事故現場,配合公安消防的事故調查。

保定市第一中心醫院 責任科室(部門):

保 衛 科 責 任 人:

年 月 日

醫院消防責任書 篇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大力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增強職工羣衆的自防、自救能力,杜絕火災事故,加強我院重點部位建立健全防火檔案,並制定了防火預案措施,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制度,現特制訂此責任書,望各科室認真執行。

一.各科室主任、護士長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各部門指定義務消防員,呈報消防控制中心備案。

二.各科室主任、護士長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㈠制定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㈡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各科室利用會議,專欄等多種形式組織職工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切實加強各科內部的消防安全工作。

㈢進行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爲,發現並消除火災隱患。各科室積極開展自查自糾、發現火險隱患和漏洞、要採取果斷措施及時整改,防患於未然,確保科室安全。對忽視消防安全,火險隱患整改不利的科室和個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做出嚴肅處理。

㈣按規定配臵消防設施、器材並指定專人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按規定設臵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㈤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佔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臵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

㈥火災發生後,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火災撲滅後,及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並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未經公安消防機構許可,不得進入、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㈦各科室要定人、定時、定措施,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災報警後,在向公安消防機構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啓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並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查清火災原因。

三.對科室內部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氧氣、醫用酒精、汽油、電爐、火爐等),必須遠離火源、專人保管、隔離存放。

四.⑴燃氣房要維護保養好鍋爐設備,嚴格操作規程,定期檢驗,不得“帶病”和違章操作;⑵氧氣房工作人員切實加強責任性,負責氧氣房內消防安全,空瓶和實瓶分開放臵,嚴禁帶火種進入,對滅火器的正確使用要清楚,加強防火、防盜工作,要有不準吸菸的標誌;⑶配電室要做到安全用電,按章作業,禁止使用電爐和堆放雜物,禁止閒雜人員進入,有禁菸標誌;⑷製劑室工作人員,對酒精和其它容易揮發的溶液,硫酸等要分開存儲,注重安全第一,對科室的消防滅火器械要放在明顯位臵,負責本科室安全防火工作,否則追究管理人和責任人責任;⑸各科室負責管理消防栓與水泵接合器,定期檢查,保持良好狀態;⑹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大功率電器,以免發生事故;⑺對忽視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及責任人,如發生事故要追究領導的管理責任。

五、各科室進行室內裝修需要用火用電時,必須向管理科室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動工。室內裝修、裝飾應當使用不燃、難燃的材料。使用安裝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向電工室及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嚴格執行有關電氣安裝標準,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嚴禁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六、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在安全員的監護下,持有明火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作業。夜間嚴禁施工,特別是嚴禁動用明火。

七、各科室新建和擴建的項目,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並向院部和消防管理機構申報,經院部和消防管理機構對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批准後,方可使用、動工。

八、發現火警,應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或消防控制中心5023119;

如火情較大,迅速離開起火場所;如火情較小,立即用手提滅火器滅火。

九、根據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況處以罰款: ㈠偷竊、毀壞消防設施和器材或消防備用水源。

㈡佔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臵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封閉安全出口,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

㈢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

㈣其他影響消防設施使用的行爲。

㈤未辦理申報手續即進行室內裝修、裝飾。

㈥室內裝修、裝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

㈦未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即進行動火作業。

㈧燒焊、用火、用電作業時,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實。

㈨經營和貯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

十、擅自改變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內容要求進行整改的,責令停業整改,由此而導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科室的安全負責人,必須服從公安消防機構和單位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對刁難、辱罵或暴力等手段妨礙消防安全監督人員工作的有關人員,根據情況,處罰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科室對院部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見、見議等,可到消防控制中心投訴和見議。

X醫院

20 年 月 日

醫院消防責任書 篇3

創建三級專科醫院責任書

爲落實創建工作的各項任務,確保我院順利通過三級醫院評審,根據創建工作的要求,特簽定本責任書。

第一條、院長爲醫院創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科主任爲科室創建第一責任人,各業務科室、職能科室負責人向院長負責,確保科室如期完成醫院下達的各項創建工作任務。

第二條、認真研究創建標準,各科室組織人員學習診療常規、核心制度,做好全員培訓,積極開展迎評工作。

第三條、各科室嚴格按照醫院制定的創建計劃開展工作,職能科室、醫技科室三月上旬完成校驗現場迎評資料並交創建辦,各科室在三月中旬完成所有創建臺帳資料。

第四條、在積極完成各項創建工作任務的同時,安排好日常工作。

第五條、本責任目標所規定的職責目標,列入目標績效考覈,每季度考覈一次。

第六條、在創建工作中,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實行責任追究:

1、發生一級醫療事故負完全或主要責任的主要責任人,評審中患者滿意度調查低於85%的科室,造成醫院評審被一票否決的。

2、對創建工作不重視、思想認識不到位、不能認真貫徹執行醫院創建工作方案和部署,不按內容和時間要求報送評審資料或報送的資料和數據出現較大錯漏的。

3、領導和安排本科室創建工作不力,對評審工作任務敷衍塞責,沒有按醫院創建辦公室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

4、拒不執行醫院決定或不接受醫院創建工作任務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推諉需要協助有關工作的。

5、對醫院組織督查後下發的整改通知,不按規定的時間和進度進行整改的。

6、醫院創建評審各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對創建工作督查和指導不力,產生不良後果的。

7、在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醫院評審中,各類考試考覈(如提問、技能操作等)出現不合格的。

8、在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醫院評審中發現因主觀原因、人爲造成考評扣分,影響醫院考評達標的。

第七條、對本責任目標執行情況的考評,由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創建辦具體實施。

第八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訂時生效,院長和科室負責人各執一份。

院 長(簽名):

科室負責人(簽名):

X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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