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駕駛員責任書(精選5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27W

校車駕駛員責任書 篇1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礎,爲了確保學校學生的生命安全,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進一步加強學校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的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責任書。

校車駕駛員責任書(精選5篇)

1、保持校車設備車況處於良好狀態,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證,要把汽車的維護、保養和修理放在重要位置,將每次修車情況做好記錄備查;

2、駕駛員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嚴禁酒後開車,嚴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後開車,嚴禁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開車;

3、遇到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情形,採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不得強行開車;

4、在道路上行使,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行使,不得強行開車;

5、載人不得超過覈定人數,不得違反規定客貨混裝;

6、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7、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駕駛員執一份,學校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駕駛員(簽字): 校長: 學校(簽字蓋章)

校車駕駛員責任書 篇2

爲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責任書明確了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並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現簽訂接送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二、禁止幼兒乘坐過程中站立。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週歲)接送幼兒。

四、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後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後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後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五、乘坐車輛途中一切安全由駕駛員負責。

六、駕駛員還必須和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校車駕駛員責任書 篇3

爲加強我校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學校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學習、貫徹、落實相關部門對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

二、積極參加司機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四“不”,即不酒後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行駛。

四、經常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出現故障及時修理。

五、開車進出校園時要減速慢行,注意躲避學生,防止發生事故。

六、學校機動車外出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司機不得擅自開車外出。

七、提醒學生不在車廂內打鬧,向窗外拋灑雜物。

八、如違反上述要求,產生後果,由相關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司 機(簽字): 校方主管領導(籤 字):

二0XX年三月五日

校車駕駛員責任書 篇4

甲方:千陽縣新華書店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爲甲方安全駕駛公務車輛及安全責任的承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之目的

甲、乙雙方簽訂協議的目的,在於明確車輛所有人,(甲方)和車輛駕駛人(乙方)就車輛安全使用事宜及乙方駕駛可能發生的安全責任承擔,使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承擔各自的責任,最大限度保障車輛的安全使用。

二、本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爲無固定期限協議,自協議生效之日至乙方不再駕駛甲方車輛時止。

三、甲方給乙方提供的車輛情況

甲方提供給乙方駕駛的車型號爲 ,顏色爲黑色,車輛車牌號爲 ,發動機號爲 。

四、甲、乙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①負責辦理車輛的各種保險及各種必備行駛手續,保證車輛合法使用。

②負責交納車輛稅費。

③負責車輛定期保養、維修、以維護機件完好。

2、乙方義務

①乙方必須保證具備合法的駕駛資格,保證自行駕駛,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②乙方應認真掌握其使用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每月實施定期檢查,保證車況完好。

③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後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五、事故責任的承擔

1、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時的責任承擔

發生保險責任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並協調處理。若保險責任事故系乙方違反交通規則或其它過錯行爲導致的,乙方應承擔保險賠付不足部分的損失。

2、乙方人身意外傷亡的責任承擔

①乙方在工作時間駕車或在其它執行公務時間(工作時間指因公出車時間)駕車,發生事故造成乙方人身意外傷亡的,除由責任方及保險公司賠付外,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撫卹補償金:發生事故後痊癒不構成殘疾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6個月基本工資;

發生事故後構成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12個月基本工資;

發生事故後構成五級至十級傷殘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24個月基本工資;

發生事故後不幸死亡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家屬30個月基本工資。

②在工作時間外(私自駕駛)發生交通事故致乙方意外傷亡的,無論事故責任認定結果如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支付撫卹補償金。

3、其它賠償責任

①由乙方的原因造成車輛扣押、罰沒、罰款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②乙方應按甲方指定廠家對車輛進行維修,由乙方擅自維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③乙方應時刻注意防盜、防搶、防火,確保車輛安全。在工作時間或在其它執行公務時間若因乙方的過失造成車輛遺失、被盜、被搶、火災或其它車輛損害情形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④在工作時間或在其它執行公務時間非因乙方的過失造成車輛的遺失、被盜、被搶、火災,損失由甲方承擔。

⑤由於乙方飲酒、藥物麻醉以及將車輛私自借與他人使用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4、本協議涉及的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以法定機關的認定爲準。

5、本協議涉及的車輛被盜、被搶、火災之事以公安機關認定爲準。

6、本協議涉及的乙方應付賠償責任的情形,乙方應根據本協議主動承擔責任,否則甲方有權自乙方工資及獎金中逐月扣除一定金額,直至達到乙方應承擔的賠償數額爲止。

六、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一年內能認真履行本協議,並未發生任何不安全責任事故,獎勵駕駛人員300元。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名):

20xx年三月十二日 乙方(簽名)

校車駕駛員責任書 篇5

爲了加強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失職,追究誰”的原則。明確責任,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員工人身安全,車輛安全,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責任書。

一 、甲方的責任及權利:

1、應積極辦齊車輛的行駛證,保險,並按照規定參加年檢。

2、甲方有義務配齊車輛營運時必要的設施設備。

3、甲方應保證車輛狀況良好,若出現故障應及時安排修理。

4、甲方應按期組織乙方學習運管,交通部門的有關法律、法規,加強駕駛員的職業道德教育。

二 、乙方的責任及權利:

1、駕駛員應當保證自己所提供的個人信息資料和各類資格證書(駕駛執照等)真實有效。

2、駕駛員是安全直接責任人,甲方對乙方有行駛安全管理、檢查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3、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內部規章制度,否則,甲方可以依照內部規定進行處罰。

4、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或私自將車轉交他人駕駛,違者視情節予以處罰。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包括個人安全、經濟損失、違章罰款)由駕駛員個人承擔,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五千元以上的,賠償損失並解除聘用合同

5、安全駕駛、謹慎駕駛,不開超速車。如遇交通事故,第一時間通知公司並保護好現場,不要與對方爭執吵鬧。若第一時間不通知公司並與對方吵鬧打架的一切後果自負,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並賠償損失。

6、駕駛員必須認真做好出車前的檢查工作以及行車中、回公司(停車場)後對發現異常要及時彙報,對突發事件要及時撥打110、119處理。

7、在限速指示牌、紅路燈等有限速路段,應按照要求通過,如有違章責任駕駛員自負。

8、刻苦鑽研駕駛技術,學習安全駕駛經驗,遵守操作規程。對車輛堅持出車前,行車中,“三檢”和定期保養、維修,保證車容、車況完好。不開不年檢車和帶病車上路,嚴禁非駕駛員駕車,切實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9、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服從交通民警指揮,支持交通民警執法,發生違章要依法接受處理。

10、要防止車輛自燃及火災的發生,若出現此類情況,應首先確保乘車人員安全撤離,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

11、司機一年中若出現一次重點交通事故或累計違章滿十二分,解除聘用合同或調離原崗位。

12、車輛行駛中若出現劃傷、碰撞等,駕駛員要承擔一定的責任,車輛在行駛途中遇突發情況,不及時採取安全措施給公司及車輛造成損失者,由駕駛員承擔保險公司賠償金外的經濟費用,交通事故責任由駕駛員自己承擔。。

13、車輛晚上應停放在廠區或指定車庫內,車鑰匙放在指定地點,特殊情況無法返回廠區或車庫停車時,也應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車場內,否則一切責任由司機承擔。

14、本責任書爲勞動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印章: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