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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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

尊敬的學生家長:

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17篇)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部署安排,20__年國慶節假期定於10月1日——10月8日,10月9日開學。假期中,我們把孩子完全交給你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敬請各位家長在暑假期間督促、教育好子女遵紀守法,注意安全,使學生的身心得以健康成長,確保萬無一失。現提醒家長尤其注意以下幾點:

1、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游泳洗澡或遊玩,不準在水邊戲水、捉魚、划船等。

2、不準騎自行車上路,禁止駕駛機動車輛,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準乘坐“三無”車輛。

3、不準玩火、不準私自野炊,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雷雨時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4、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鬥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嚴禁未成年人蔘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

5、嚴禁國小生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6、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7、未經家長同意,學生不準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8、按照要求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具體要求另有“一封信”。

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擔負着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在假期中確保學生安全,讓您的孩子,我們的學生從小成爲文明、守紀的好公民。

本責任書有效期自20__年9月30日起至20__年10月8日止。

家長(簽名)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___

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落實安全責任措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輔導班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本輔導班,輔導班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輔導期間輔導單位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全體補課學生都要接受領航輔導班的法制紀律安全教育,保證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以及領航輔導班紀律安全制度,服從本輔導班紀律安全管理。

3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必須由學生本人或者家長提前向輔導班老師當面或者打電話請假,說明情況,不得代別人請假。 4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特別注意橫過馬路和馬路拐彎處的車輛,騎車回家的同學更要注意。由於冬天天氣寒冷,路面遇下雪天氣比較溼滑,寒冬臘月路上車輛較多,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5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氣槍、紅外線手電筒等進入教室。不玩危險性的玩具。

6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響視頻。不進網吧等各種娛樂性場所,不打架鬥毆,不滋事尋非。在上課期間外因打架鬥毆或者參與打架鬥毆造成自己或者他人受傷的,由學生及其參與者負全部責任,觸犯國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同學之間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糾集他人或者社會閒散人員打架鬥毆,或以威脅、恫嚇等其他方式進行解決,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學生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不準私自去水庫等外出游泳 釣魚、溜冰,不到施工場地和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等危險地帶遊玩和逗留。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因上述行爲出現事故的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9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輔導班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若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輔導班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輔導班不承擔賠償責任.

10在校外住宿的學生應注意火爐、煤氣罐等煤氣中毒、電熱毯觸電、着火等安全隱患,不住危房,晚上應該熄滅火爐並且保持煙筒以及房間空氣流動暢通,發生事故的,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

11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6、7、8、9條處理.

12學生應該學會自救和互救。若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向老師或者家長報告,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

1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該輔導班補課期滿爲止

補課單位 (蓋章) ;

學 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年月 日

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

爲了確保學生的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杜絕危險事故發生,請貴家長與學校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確責任,學校制定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學生自入學校上學、上課期間,應在校內活動,嚴禁私自出校。

二、要求全體學生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的規定,嚴禁校內違紀現象發生(如打架、上網),禁止學生外出。如果協同校外人員造成事故,學校將根據《重大違紀現象的處理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三、嚴格請假制度。學生因事、因病確需出校,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徵得學管老師同意;嚴禁學生放學後在校外逗留;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應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履行請假程序,嚴禁學生私自離開家門。

四、凡在校區嬉戲、打鬧、打架鬥毆發生的事故,學生負全責;凡在校區外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學生負全責,與學校無關。

五、學生節假日、雙休日及其他非我校安排的教學時間,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家長自行承擔責任。

六、爲了不影響我校正常教學秩序,所有學員車輛不得停放在校區內部。我校爲學員提供鐵鏈條放置於校區門口處,請各位學員自行上鎖於鐵鏈上,如若丟失概不負責。

七、自本責任書籤訂之日起,如出現事故,屬於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學生家長簽字: 學校簽章:

學 生簽字:

日 期:

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4

爲了深入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確保校園安定穩定,學校、學生的監護人以及整個社會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遵守以下規定,共同保護在校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在校的國小生,在上課、節假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上路;走路不橫穿公路,回家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騎英雄車,不攀不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河、水渠等水域洗澡游泳或遊玩,不在水邊戲水、追逐、打鬧等。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地段、橋樑遊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杆、樹木、不得翻越圍牆,不在教室嘻鬧和做遊戲。

5、不得爬門鑽窗,不往校園內投擲雜物。

6、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隨意燃放煙花爆竹。

7、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教室私接電源;不得在雷雨時躲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他容易引發雷電擊傷的地方。

8、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9、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10、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1、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鬥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2、嚴禁未成年人蔘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

13、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規範基本言行,培養良好習慣。

1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互助友愛,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講文明,講禮貌,不干擾他人正常學習、生活。

15、愛護國家公共財產及學校的各項設施設備,花草樹木,做到公物完好無損,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

16、不得攜帶、窩藏棍棒、汽槍等易傷人的器具進入校園。

17、不得無故曠課,特殊情況需請假者,應先徵得班主任同意後,按請假制度辦理手續。

18、發現外來干擾、影響學校正常秩序的社會不法分子和外校學生的,要規勸其離校;發現違法亂紀者,應及時向老師和學校報告,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19、加強對國小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諮詢活動,對有不良行爲的未成年人進行矯治和幫助,培養他們樹立遠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誤入歧途。

20、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罰;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

三、本責任書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校長:(簽章)學生監護人(簽章)

班班主任:(簽章) 學生(簽名)

簽訂日期:

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5

學校住校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住校生安全協議書如下: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住宿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校爲住宿生提供學校食堂用餐條件,並負責監督食堂學生用餐的衛生、質量,爲防止學生在校外用餐而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學校規定所有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就餐,如家長子女違反或因某種原因到校外就餐而因此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物疾患事件的,一切後果均有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3、住校生住校時間爲上週星期天下午5:00到校至本週星期六早7:00後自行回家(放假調整除外),住校生學生到校後至本週星期六放學期間,一律不得私自出校門,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門的,必須寫請假條經班主任簽字或值班主任簽字後,交門衛室登記,方可出校。如學生私自翻越圍牆或私自混出校門,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星期六早離校回家,不得在學校留宿,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4、①住校生在校內遵守校規校紀,服從學校的管理。按時作息,及時完成各項學習任務,上課不得遲到、早退和曠課,並積極參加學校、班級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②住校學生在校外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從事有損於學校形象的事情。家長、學校應加強住校學生的安全教育,學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學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個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完全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學校不承擔相關責任。

5、學校嚴禁住校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手機、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6、嚴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圍牆出校到山塘水庫河溝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7、家長應加強對住校學生的安全、紀律教育,住校學生在住校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從學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間,多次違反學校住校紀律,學校將對其進行相關教育和處理,對不服從教育的、教育無效果的,住校有嚴重安全隱患的學生,學校有權拒絕其住校。

8、學校不準學生進網吧上網,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到網吧上網,造成安全事故,學校一概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並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重視對女生的安全教育,家長應加強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教育、生理衛生等教育,並教育其慎重交友,學校要求女學生嚴格按時作息,如私自外出或與不良人員交往,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0、學校嚴禁學生談戀愛,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家長也應加強相關教育,如發現學生談戀愛,立即通知家長,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學校嚴禁學生結夥玩耍,星期六早7:00離校回家,要求學生離校後必須第一時間回家,如學生結伴玩耍,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該校學習住宿時間段內。

14、本協議書如有遺漏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爲準。

班級: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電話:

(班主任簽字):

東城中學教導處(公章)

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6

爲使學校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製得到全面落實,促進社會、家庭、學校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重視,依法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的實際,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各班級、各位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宣傳政府關於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貫徹“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按照“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教育,健全安全措施,減少傷亡事故”的要求,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制,確保師生安全和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家長應配合學校教育學生嚴格遵守本責任狀,關注子女在家與在校的活動,不得允許學生參加有礙身心健康和不安全的活動。

三、學生應自覺服從學校教育管理,尊重家長教誨,自覺履行下列各項規定,關愛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做到自愛、自律、自理、自強。

(1)學生不得私自到水庫、溪流、池塘等地游泳、戲水。

(2)學生在公路上行走,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準騎自行車,嚴禁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和農用車輛。

(3)禁止學生持有管制刀具、打架鬥毆、偷竊他人財物、破壞公共財物。嚴禁學生帶鞭炮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4)學生不得帶明火進入校園,不得在宿舍使用火籠、蠟燭等。

(5)家長要對學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買“三無”食品,不吃過期、變質、不衛生的食物,杜絕食品中毒事故發生。

(6)學生不得進入遊戲機室、網吧等不宜涉足的營業性娛樂性的場所。

(7)在校園內不追逐、嬉鬧,上下樓梯、樓道不擁擠,應自覺維護秩序,不爭先恐後。

四、學生因不遵守學校各項制度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自行負責。

本責任狀由學生、班主任、學生家長、學校簽字(蓋章),有效期一學年。

學校簽章:班主任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學生簽名:

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7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

2、學生家長作爲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課間、午休除外。),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菸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1、學校應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教育,不準學生買其它食品食用,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學生中餐由學校統一免費提供,學校供餐食品學生必須一次用完,不能帶出學校或自由留取,若因違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方自己負責。

22、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3、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20xx年元月20日終止(由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學生家長: 班主任: 學生姓名:

20xx年3月1日

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8

爲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 嚴格責任界限 , 健全學校教育、 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 , 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監護職責。現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 結合我校實際 , 特制定本安全協議書 :

甲方:xx國小

乙方:家長或監護人

甲方職責:

1.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覆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防汛、防震、傳染病預防、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患於未然。

2.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學生在校的不安全動態,並與家長或監護人緊密配合,預防事故發生。

3.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爲學生提供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及設施設備。

4.發現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5.沒有按時到校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繫。

6.學校組織集體活動應制定安全預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適時向家長或監護人告知學校有關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

8.加強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職業道德教育,愛護學生,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9.上好安全教育課、法制教育課,搞好必要的應急安全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10.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 , 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乙方職責: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時間以外的行爲動態。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消防、飲食、防汛、防震、用電、傳染病預防、防踩踏、防溺水、防煤氣中毒、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爲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餘時間、節假日、雙休日私自外出或結伴活動(如外出游泳、郊遊等),發現情況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並告知班主任,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的危險物品進入校園,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監護責任。

6.對子女不良現象應及時嚴肅的批評教育和指正,並加以制止與管教。發現子女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繫,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7.對子女有先天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等特殊性體質的應及時告知學校,否則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生病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批准後,由家長接回。放假、返校時間必須由家長接、送到校門,否則由家長自負責任。

9.根據《甘肅省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小一、二年級學生和幼兒園幼兒須由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持接送卡按學校規定的時間按時接、送學生,不得提前把孩子送到學校,不允許委託無關人員接送孩子,否則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10.學生在上學、放學接送途中,家長需確保學生安全。學生由家長親自接送,接送學生時家長不得飲酒醉駕,不得乘坐“三無”及超員車輛,摩托車接送保證一人一車,學生必須佩戴頭盔,如出現對學生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家長自行負責。

11.家長或監護人應主動與學校、老師經常聯繫,告知或聽取學生在家、校的具體表現,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家長或監護人應經常與子女進行溝通、交流,關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及時進行心理疏導。

12.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本協議一式二份 ,雙方各執一份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爲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爲準。

甲方:xx國小

乙方(學生):

(學生家長):

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9

爲加強學校的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共建和諧校園,確保學校安全。學校校長與學校保衛(值班)教師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學校保衛(值日)教師必須具備較高的思想覺悟,護校、愛校、以校爲家。

二、採用24小時值班制,兩人可採取短期輪換值班。

三、保證學校財產不受任何人爲破壞和丟失,特殊情況(嚴重的自然災害等)除外。

四、在值班期間,由於玩忽職守,學校財產受到人爲破壞、丟損,值班教師應付主要責任。

五、實行外來人員來校簽名制,嚴防壞人、神經病患者入校。

六、校長及學校安全檢查小組不定期對學校保衛工作進行安全查崗,根據查崗情況,酌情給予加分或減分,並及時提出表揚或批評。對不負責任者應限期改正,否則立即調換崗位。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校中學生安全責任書篇3

爲了進一步推動我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的發展,營造平安、穩定、和諧、有序的教學工作環境,學校特與各班班主任簽定學校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項目

1、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學校綜合治理和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進一步明確各班班主任爲班級綜合治理和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班班主任對所轄班級的綜治、安全工作負領導和管理責任,要切實履行職責。

2、建立健全班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並根據季節變化做好班級安全工作預警。

3、建立《班級安全管理日誌》制度,要對照《班級安全管理日誌》內容,逐日檢查填寫,存檔備案。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自身無法解決的要迅速上報學校解決。

4、加強班級安全管理的監控,做好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防範和保衛工作。定期檢查班級消防設施,加強對各種容易引起火災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嚴禁學生在教室內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存放。根據季節、氣候變化確定各班安全工作的重點,做好汛期、火災多發期、傳染病高發期和春季交通安全瀕發等特殊時期的宣傳、監控和安全防範工作。

5、各班班主任嚴禁學生到學校周邊小賣部購買早餐、課間餐、

方便零食、飲品等,加強學生飲食衛生教育。

6、做好學生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工作。加強校內外活動安全教育,針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出明確的要求和注意事項,把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

7、做好學生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利用週會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培訓,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深入開展每月14日的“安全警示日”、每年3月最後一週星期一的“全國中國小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的“安全教育月”、每年11月的“安全教育排查月”等主題活動,切實提高安全教育的實際效果。深入持久地開展法制教育,增強學生守法意識,提高學生法制觀念。

8、協同學校搞好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積極主動配合學校大力整頓學校周邊的交通及治安秩序,督促學生、家長搞好子女離校期間的安全監護與教育工作。

9、嚴禁學生進入娛樂性遊戲廳、網吧、翻看淫穢、色情小說、漫畫、錄像等,搞好《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教育,及時發現及時教育。

10、有住宿學生的班級,各班主任要教育本班住宿生,注意遵守校規、校紀,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公物、講究衛生、與人爲善、和睦相處,共同提高。

11、各班要注意培養學生養成教育,良好的行爲習慣教育,及時化解各種矛盾,關心學生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注意傾聽學生的意見和建議,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做好說服和溝通的工作,妥善處理班級內部熱點問題和突發事件,把影響班級穩定的苗頭消除在班內,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無羣體鬥毆打架事件的發生。

二、獎懲

本責任書的執行情況,由學校綜治領導組負責檢查,考評,並對考評結果進行通報,考覈成績優秀的給予獎勵,凡未對上述條款進行落實或因工作疏忽而發生不安全,不穩定事件的,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班主任和當事人的責任,與年終考覈,晉級、評模掛鉤。

三、領導簽字:

學校校長:

各班班主任:

x年x月

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0

_____(此處爲學生姓名)學生家長:

爲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督。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並簽訂《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溫馨提醒學生和家長:

1、愛護公物,不侵佔、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謹防被盜或遺失。寢室內無人或晚上睡覺時要鎖好門窗。

2、春夏季節,預防溺水事故發生,學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4、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就外出。學生外出必須徵得家長同意或由家長帶領。

7、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不吸菸,不喝酒,不進三室一廳,不看黃色書刊和錄像;不玩火,不玩、不買、不帶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險物品,不準購買、攜帶刀、槍、棍、棒等兇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說髒話,禮貌待人。

8、課間舉止文明,不在走廊、樓梯上過於集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走廊、樓梯間急速奔跑,

更不能持器械、銳器追逐和打鬧。上體育課或從事體育活動時,動作要規範,不做危險動作。

9、春季乾燥,是火災易發季節,禁止學生在校外玩火、點坡火,嚴禁學生攜帶火種進入林區

玩耍、聚會,嚴禁學生抽菸,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一旦發現火災,不希望學生參與救火活動。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隨便亂吃沒有安全保證的食品、零食,不到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飯食攤點處食用餐點。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寢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用食品發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試驗等,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學生未按照老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規則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拖拉圍牆、欄杆、門窗,在教室、走廊和樓梯間追逐打鬧,私自進入施工地區,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等發生的安全事故。

6、學生個人玩火或在校外林區或其他地方燃火發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班主任籤:

家長籤:

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1

爲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爲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中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XX0”、“XX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週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保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8月31止。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X學校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2

1、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防治法》等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子女不能上學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要及時掌握子女非在校時間的行爲動態。子女未進入校園,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集體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防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發生。家長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禁止子女乘“三無”(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營運證)的車輛;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

4、節日、假日及離校期間,家長應密切關注子女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爲,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並及時與學校、班主任取得聯繫,共同做好消除安全隱患工作。杜絕子女利用課餘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郊遊、進入“三廳兩室一網吧”<營業性歌廳、舞廳、錄像廳、電子遊戲室、桌(臺)球室、網吧>等),發現問題應及時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上學。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菸、打架等不良現象應嚴加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繫,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上課時間不得私自離校,因病、因急事需子女中途離校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帶子女離校。否則,由家長自負一切責任。

9、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教師經常聯繫,互通情況,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服從學校管理。

本協議書每學期簽訂一次,經雙方簽字後由學校存檔。

甲方:xx國小 乙方:家庭

班 級:▁▁▁▁▁▁▁▁ 家長(監護人):▁▁▁▁▁▁▁

班主任:▁▁▁▁▁▁▁▁ 學生:▁▁▁▁▁▁▁▁

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3

尊敬的家長:

您好!

在元旦佳節來臨之際,首先請接受**國小全體教師最親切的問候和最誠摯的祝福,衷心祝願您及家人“元旦快樂,吉祥如意”!同時感謝您一直以來對學校各項工作的理解、支持!

爲使您的孩子與家人度過一個文明、安全、充實的元旦假期,請您務必在元旦放假期間切實履行孩子的安全監護職責,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監督。

一、元旦放假時間

20xx年12月31日——20xx年元月4日,共5天,元月5日照常上學,屆時希望您敦促學生帶好相關的課本和學習用品,按時到校上課。12月30日、31日(星期六、週日)補課。

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監督

1.交通安全。元旦放假期間,道路上人多車輛多,外出時必須十分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時,要有家長帶領;不要在公路上相互追逐、打鬧、嬉戲;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圍情況,不要東張西望、邊走邊看書或做其他事情。不滿十二週歲的學生一律不準騎自行車上路。

2.防溺水安全。嚴禁孩子私自到河流和水庫中玩水、滑冰。在元旦放假期間請家長負起安全責任。

3.飲食衛生安全。要注意飲食衛生。比如:不吃不潔食物、過期變質食物和“三無”食品;不吃小攤上的東西;不暴飲暴食等。

4.消防安全。監督孩子做到不玩火、不玩電,注意用電、用火、用水的安全。還要注意用烤火煤取暖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防煤氣中毒。

5.在家安全。如果家長有事外出,要叮囑孩子不要給陌生人開門,以免發生意外,讓孩子學會自我保護,加強安全意識。

另外學生課程已經結束,各門功課進入複習階段,爲了您的學生在期末考試中取得好成績,請您督促學生及時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對學過的知識進行復習;也可以指導孩子閱讀有益課外書籍,或陪同孩子觀看慶祝元旦專題節目,積極與孩子進行交流,增強學生的愛國主義激情,培育和弘揚民族文化。

孩子平安、健康的成長,是我們共同的心願。希望家長在元旦放假期間能督促孩子合理安排學習、娛樂、鍛鍊和休息時間,在平安和健康中度過快樂而有意義的假日。最後,祝各位家長新年快樂、工作順利!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蓋章):

**國小

20xx年12月30日

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4

爲了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健康、和諧的校園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關山中學《學生安全責任書》。

1.全校學生都要自覺接受學校的法制紀律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紀律安全制度,服從學校紀律安全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離校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若有特異體質,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說明,以便採取相應措施。

3.切實做到不翻牆、翻窗、翻門、攀登各類護欄,追逐嘻鬧、騎在樓梯欄杆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推搡,上下樓必須輕腳漫步靠右行。

4.上體育課或實驗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切實按交通規則去做,特別注意橫過馬路時的安全,學生不得騎摩托車、不得駕駛機動車輛。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不到門口攤點買飯。

7.注意勞動安全,學生參加各類勞動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聽從老師的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採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學生參加戶外活動,應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或學校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蹟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進“三廳、兩室、一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鬥毆,有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11.不準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等有危險地方遊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2.在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13.嚴格遵守學校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亂用亂動各類電器,遇雨天時要採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4.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公寓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隨意到校外去,嚴格履行請假制度及外出制度,如有特殊情況學生需離校的由家長親自接送,並負責學生的一切安全,住校生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招呼、容留非住校生住宿。家長同意學生可自行回家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15. 熄燈後住校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燭,不得從窗口向外潑水、扔雜物。

16.在家住宿的(包括隨父母租住房屋的),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

17.同學之間發生糾紛時要及時報告老師,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更不能糾集他人打架或其它方式威脅、恫嚇進行解決。

18.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的向學校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

19.任何學生不得隨意將校外生帶入校園內,更不能在校園內搞其它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20.學生貴重物品、錢財要妥善保管或交老師代管,離開教室、宿舍關好門窗。

違犯以上規定,由學校及家長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學籍,並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理。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學生安全責任書》如有變更,將重新簽訂。

學校(蓋章):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x中學

二〇xx年九月三日

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5

爲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爲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和《中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週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保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12月31止。

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6

大學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能夠爲自己的行爲承擔相應的責任。爲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強化學生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學校與學生雙方的責任,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工作的順利進行,由台州學院學生處(甲方)與學生(乙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 學校責任

學校應當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校園管理工作,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維護學校秩序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因爲下列各種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學校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學生從事不宜學生參加的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任何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 學生責任

學生應當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提高安全意識,不斷增強自我防範能力。如果出現下列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學生自己承擔相應責任。

(一)學生違反學校禁止性規定的;

(二)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未向學校彙報的;

(三)學生違反實驗操作規則的;

(四)學生私用電器的;

(五)學生自殺、自傷的;

(六)未經學校有關部門同意,學生個人或學生社團組織外出活動的;

(七)學生在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八)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發生的;

(九)寒暑假期間學生在校外或者學生自行滯留學校及自行到校發生的;

(十)學生參加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的。

三、 其他責任

(一)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而學校已經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爲並無不當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二)學生在校期間,因他人行爲不慎引起人身傷害的,由致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他人故意侵害學生的,由侵害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因行爲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承擔相應責任。

四、 附 則

(一)本協議適應於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三)本協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及學生本人各一份;

(五)本協議解釋權在學生處。

甲方: (蓋章) 乙方:學生(簽名)

託管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7

爲確保我校田徑運動會期間的安全,爲創造良好的運動會環境,按照上級部門和學校的實際要求,經我校領導會議研究決定在運動之前對全校師生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並要求每位學生必須保證做到:

1、運動會期間,全校白天課堂停課比賽,上學放學時間照常。晚上自修照常進行,家長注意提醒學生每天按時到校參賽、上課。校運會期間,要求全體學生穿校服。遵守學校紀律,不出校園外玩耍,有事外出必須請假。

2、在比賽中觀衆和運動員:禁止不文明、不道德的行爲發生;不影響、不干擾、不侵犯運動員、裁判員、工作人員;尊重對手、尊重裁判、尊重觀衆。

3、在比賽中,要避免身體接觸、違規搶(或串)道等危險行爲發生。

4、比賽中,運動員有身體不適的一定報告班主任或裁判員,有必要的到醫務處檢查、治療。

5、運動員比賽前一定要檢查:穿適宜競賽的運動服和運動鞋,衣服上不要帶校徽,不帶各種首飾,衣、褲的口袋內不要裝小刀、釘等鋒利的物品。

7、運動前要做準備活動,給機體一個適應的過程。運動後要做整理活動,讓機體逐漸安靜下來,以免造成對心臟的傷害。

8、無項目的同學不在賽場內串行、玩耍和觀看比賽,按照指定位置文明觀看比賽,以免被飛來的實心球砸傷,嚴禁非運動員到比賽場地帶跑,避免和正在比賽的運動員發生碰撞。

9、在比賽中要遵守賽場紀律,服從調度指揮。服從教師的管理,不得隨意穿越跑道,應按劃出的通道行走,不得在終點附近和投擲區嬉戲、打鬧、逗留,不得進入禁區,以免造成傷害。

10、注意飲食衛生。教育學生不買、不食三無產品:不買、不食腐敗變質的食品。不能再比賽後馬上飲食,也不能在運動場上邊走邊吃,不得在塑膠跑道上吃口香糖。要講究飲食衛生,切實做到飲食安全。

11、運動會期間不得攜帶貴重物品,以免出現財產安全事故。

12、校運會期間,不經請假班主任同意擅自出入校門的(放學時間外宿生除外),一切安全責任自負。

保證人簽名:

(育才中學初1307班)家長簽名:

20xx年11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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